宝珠冤案(2)

 
宝珠冤案(2)
2015-11-07 09:17:04 /故事大全

王玉娟回到兴隆客店住下,等候消息。

却说那知县天天审问周志明,定要他把宝珠交出来,可任凭知县绞尽脑汁,软硬兼施,周志明怎么也交不出宝珠来,弄得知县一筹莫展。

一天,一位姓李的知府来到县里,到狱中巡视。这时,周志明立刻大喊冤枉,知府上前询问,周志明就把事情的经过和盘托出。知府一听,觉得是有冤情,于是对知县说:“你说他谋财害命,吞没宝珠,有证据么?”知县说,是王氏告发他的,他也承认接受过商人的宝珠。知府说:“可他说宝珠放到棺材里了,被盗墓贼偷去了。退一万步说,即使他不把宝珠放到棺材里,自己拿了,也没有罪,因为是商人赠送给他的。”知县说:“王氏告他谋财害命,所以把他关起来动刑的。”知府说:“你调查过没有?”知县说:“没有。”“不进行调查怎可胡乱下结论呢?这不是草菅人命么?”知府于是带了知县一同到客店去进行调查。

二人来到客店,询问情况。客店老板说:他们二人住在店里已有半年多,二人关系很好,平日里相互照顾。特别是商人病重期间,周志明为他请医诊治,天天侍候他,照料他。商人死后,是周志明为他料理后事。关于宝珠的事,本人并不知道。知府又同人们一起来到商人的坟墓前,看到坟墓确实被盗掘过。

正在这时,知府手下的人来报告说:禀大人,偷盗宝珠的贼抓到了。知府一听,立刻带了人回到县衙,对盗贼进行审问。原来,这知府是个清正廉洁、善于断案的清官,当他听了周志明的诉说后,就知道周志明是个正人君子,如果他真的干了谋财害命的事,早就卷了钱财逃之夭夭,还会住在客店里束手待擒么?这宝珠被盗,盗贼一定会到当铺去或典当,或卖掉。于是马上让他的手下到当铺去查问。当铺老板一听是官府来调查,不敢隐瞒,马上说本店是收到过一颗宝珠,一个月前是东门外一个叫赵得财的人来出售的。知府的手下于是立刻带人把赵得财抓到了县衙。

经过审问,赵得财承认是他盗走了宝珠,卖了一千两银子。知府问他银子在何处。他说在家中,还未动用过。知府立刻让手下到他家中把银子全部起出,到当铺赎回了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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