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
曾有人和我说,她渴望收到一封信,时代进步了,科技发达了,人就懒了,N年没收过信了,我说,信其实并不是那么好收的,欢喜的时候,它是信,挪一步,就成证据了,呵呵,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如果,爱情还停留在信交的时代,也许会纯真许多.
我不愿意再写信,因为我发现,我其实就生活在时代进步科技发达的时空里,今天偶然看到月月对爱情婚姻的感慨,就乘着酒意,牢骚一通,权作练习写信吧.
爱情,婚姻,其实我都很有发言权,不一定是说我懂了,或通了这两个词,而是我经历了.既然有经历,当然有理解,我的理解是,爱情是一个牵挂的过程,只是过程,没有结果,板上钉钉的爱情还叫爱情吗?爱情应该是意会的,而不可描述的,象中国画里的留白,而绝不是西方油画里的写实.也象是古诗里的点到即止,余味悠长,绝不是西方小说里的赤裸裸-----这么说来,似乎中国人最懂爱情了,当然这也是不一定.
婚姻呢,正好相反,不允许留白,也不允许占到即止,一定要钉钉,也一定要赤裸裸.碗该谁就是谁洗,地该谁拖就是谁拖,孩子哭了谁去哄就是谁去哄,绝对来不得半点意会或是点到即止.
记得前几天我和一个做讲师的朋友聊起说,为什么再相爱的两个人一结婚,果真就走进了爱情的坟墓.我突然灵光一现,(注:绝对灵光,之前从未认真想过这问题的),我说:正困为相爱,才有坟墓.此话多少有些惊世骇俗.我在满桌期待眼光中得意洋洋地娓娓道来:
爱不可能平等,对吧,总会有一方爱对方多一些的,对吧.爱得多一些的那个,一定会傻乎乎地认为,他或她必须去迎合她或他,原因只有一个,想永久留住他或她.那么,这一方肯定会按着对方的喜欢去改变自己.殊不知,这是最最愚蠢之举,因为对方之所以爱你,因为你是你,你包含了一切,好的坏的,只是因为当时你是你,所以对方爱上了你,当你改变(改造)完了后,你已经不是你了,你变成了陌生人,她或他还会爱你吗?当然不会,如果对方仍然和你在一起,那只有两个词:道义或责任.
理所当然,我的解释博得了众人深思,这让我很有面子,后来,回家路上,一直到第二天,我仍然在想这个事,虽然是我灵光中脱口而出的,但似乎给我的灌顶最深,这么些年,我一直在困惑,我总是背负着喜新厌旧的恶名,可是我还很委屈,一直认为自己从未恋爱过,真正爱的感觉似乎离我总隔着一张纸.我非常非常地渴望一次真正的爱情,惊天动地也好,刻骨铭心也罢,最终拨头散发也好,落荒而逃也罢,我只是想拥有一次.只是一次,因为我知道生命对于我也就一次而已.
我知道自己有时过于随意,过于模棱两可,这可能会被人认为是不负责的托辞,我也罢了,无谓解释.反正这带来的恶果只有自知,这让我不胜其烦.
说完爱情与婚姻,我还想上升一个高度,说说人生,或者说生命,生命与爱情都可贵,最后,自由压倒一切.这是真理吗?如果是,这个真理恐怕是世界上最令人憎恨且最让人咬牙切齿的真理了.自由的代价通常是良心的谴责.道义的背叛,亲情的疏离,再往极端走走,付出生命代价也很近很近了.
自由还没说完,自由在我的理解里,是孤独,是逃离.自由的世界里不可能再存在爱情,甚至友情,更惶论婚姻了.世界很大,生活却很窄,窄得让人窒息.你要生活,就必须遵循每一条祖宗留下来的套索,自从孔孟那两个老王八蛋很细心地教会我们如何生活以来,(他们甚至很仔细地指出哪些事我们应该欢喜,那些应该痛哭)(几千年来,有几个人真的在那些事情上真心欢喜或痛哭过呢?)我们只要露出个脚尖在这个圈圈外,便会有无数的道德利矛稀里哗拉剌得你体无完肤.
我已经体无完肤.我已经手脚冰冷,我常常仰天,我却啸不出声音来,我怕吵醒熟睡的邻居.而我,甚至连脚尖都没划出圈圈,只是开了句玩笑:圈圈外的利矛未必会丧我命吧,呵呵.
我写了好几年小说,有好心的人告诉我,你写写言情的东东吧,那个能卖钱.我笑笑说,我知道,问题是我写不出来,因为我从没有言过情.这个情字如何去言,实在难倒阁楼也.好心人嗤之以鼻,鼻涕差点到我脸上.
我还会继续写我的小说,无他,小说里,我是自由的,我可以快意恩仇,想杀哪个杀哪个,我还让警察破不了案.嘿.法律算个P,连道义我都不要了.
我一定会让坏人活千年,而好人不长命的,等着瞧.
第一章
既然撕破了脸,说出了连道义都不要了,法律算个P这样无赖的话,还搞了个等着瞧的悬念,我说干就干,撸起袖子我就构思,卷起裤腿我就编剧。中心思想是坏人活千年,这个容易辨证,之所以是坏人,就是把善良人们的好处都骗去了,得到好处的坏人当然活得好,失去了好处,只好去做个好人了。这也叫做——穷得只剩下“人”了。换个角度说,好人等于蠢人,不蠢怎么会失去好处?突然我发现,“蠢”字蛮有意思,拆开来看,是两只春意焕然的小虫子,同时很容易让我联想到这两只小虫子分别为:左公右母。如果你要较真,左母右公也行,我只是合着男左女右的惯性去定位的,没有其它依据。
总结一下:好人穷得只剩下“人”了,没有好处可消遣,穷极无聊,以是化作两只小虫子天天顶着个“春”。归纳成一个定律:好人就是天天叫春的人。
我身边充斥着无数的好人,他们和她们天天都春意焕然,这种气象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想把我同化掉。本来我是个坏人,我带着坏笑一头扎进这社会的时候,我不断地获得好处,由于物质不灭定律,我每获得一个好处,就会有另外一个人失去了好处,我不断获得好处,同时就会不断有人失去好处,这表明,我十三年来所做的只有一件事情:不断地把别人推向好人的行列,这肯定是“逼良为娼”的对立面,我称之为“逼人为春”。
我也会有忧虑,这世界虽然很大,好处也很多,但任何事物总会有穷尽的时候,万一(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的万一),万一有一天好处都全到我这儿来了,除了我,所有人都成了好人,都天天只管叫春,没有好处再被我获取的时候,我会多么的不习惯啊,毕竟这么些年干熟了的工作,一下子失业是会很容易患上“转型忧虑症”的。于是,我闭门面壁了三天三夜,面壁的时候没开灯,等于闭着眼睛在思过,黑暗中我放飞思想的翅膀,世界仿佛到了全体好人、唯我独坏的时代,草原上,湖水边,木屋前,菜园下,到处是春意焕然的小虫子成双成对,在干着“蠢”事。而我,一个孤独的人,拄着黑朽的木杖,踏着芒鞋,顶着风尘,浑浊的眸子里分明是无奈、茫然、孤独。因为我不是“蠢”人,不会干“蠢”事……
那是多么忧郁的三天三夜,幸亏,我的另一份职业是写小说的,我的本事就是给立于悬崖上的情节找出柳暗花明的结局。在我结束面壁之前一秒钟,我灵光又一现(咦,为什么我要说又呢?),我找到了出路,我柳暗花明了,我扔掉了朽黑的木杖,浑浊的眸子突现光芒……
我决定,到了那一天,我给全世界的蠢人出售春药。
未雨绸缪完未来的职业以后,回来说说“同化”这事。我知道近朱者赤这样的浅显道理,何况我并非“近”,简直是被包围,被十面埋伏,被四面楚歌。实话告诉你,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一个角色扮演得太久会很累的,一个职位呆久了肯定会变成“老油条”就是一个理儿。某一天,我决定客串一回好人,也学他们的样子唱唱楚歌,干一回蠢事。
那天月黑风高,蛙鸣狗叫。我几个眼神就认识了一个叫作“红红”的小虫子,认识她同时标志着我也就成了一个小虫子。我们分左右落座,然后两眼对视,热烈期盼着接下来的促膝谈心。
我说,小虫子,你今晚很漂亮嘛。她嘻嘻笑说,她喜欢小虫子这个称呼,那么,我就叫你麻雀好吗?
我说,我也是小虫子,不做麻雀。她歪歪头沉思一下说,也好,两只小虫子会平等,会快乐,这样更好。
我笑了,快乐当然是最好的,就为了这个,我才从麻雀客串到小虫子的。
她看我只是笑,怕我闷着,就说,虫子,咱猜拳吧。
我说行啊,来,六六顺啊……
这一天直到夜很深了,我才想起我的构思,我的编剧。花开两头,各表一枝,先表表我构思的事情,两只小虫子的发展有空再和大家聊聊,我一定会再聊回来的,不然你们一定认为我干了蠢事,我到底干了蠢事没有,有空再说。
第二章
我惯用的故事情节通常是这样的,主角开始很倒霉,遇到了无法解脱的事情,必须要去杀一个人,唯有这样,才能解脱。为了得到真正的解脱,他必须杀得很巧妙,手法巧夺天工,过程扑朔迷离,最后,第二主角慧眼拨迷雾,从百密中找到一疏,继而直相大白,正义战胜邪恶,善良得到印证,世界为之欢呼,人类为之振奋,上帝也感动得落泪。这样的构思虽然毫无快乐可言,却是大势所趋,大德所在。虽然现实往往并不是小说,小说肯定也是代替不了现实嘛。墙破了,需要弄点白灰,粉饰粉饰,就会太平。
我曾经得到过一个来自很不严肃的读物里肯定很不严肃的一组数据,谋杀案里面58%属于冲动型,这类型破案率达到92%;失手型34%,破案率更高,97%;而剩下的8%属于预谋型,破案率只有12%;这组数据告诉我们,如果你想杀一个人,并且有很好的计划,又能执行得很到位,你有88%的机会逍遥法外。计划很重要,执行也很重要,如果你不够自信,建议去阅读类似《执行细节》一类的书,畅销书多少会有它畅销的道理嘛。
我对小虫子红红说,我决定写一个故事,关于谋杀案的,凶手最终逍遥法外的,警察束手无策的,法律无可奈何的,读者竟然也同情他的。你觉得怎么样?
她拍着小手连声叫好,依在我怀里蹭着我的肉体说,如果这故事真的很好,很管用,那你帮我杀一个人,好吗?
我大吃了一惊,用个比喻叫作,象十年牢狱刑满,发现接我的人竟然是一个不认识的性感美女,还说着英文。
这个比喻除了吃惊的成分,还有兴奋在里面。这是一个多么刺激荷尔蒙的建议啊。
我继续构思,首先我们需要一个死者,人死了都一个样,所以外貌我就不多描写了,反正是个男人,因为我决定凶手是个美丽女人,这样一来,凶手得到读者同情的分数会大大增加。
小虫子红红总是动不动打断我的构思,她突然问我,你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编故事的?还是杀人犯?嘻嘻。
我很严肃地告诉她,我最终会变成一个卖药的。
卖什么药?
春药。
她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只好解释:春天里,很多蠢人容易感冒,我卖感冒药。
为了让小虫子红红不再总打扰我构思,我只好把她轰走,轰的过程是这样的,我拍拍她的屁股,她跳起来穿衣服,然后拉开门,冲我做了一个鬼脸,就走了。
第三章
美丽的少女,一只妖娆的小虫子,遇上另一只中年成熟的公虫子。只有这两个提示,大家会有什么样的想象力去放飞呢?
最直接、最电影化的故事应该是这样发展的:公虫子成熟魅力无法挡,智慧且多金,小母虫子青春又纯洁,上哪都是亮丽的风景线,两虫之间话不多,却有一条无形的红线牢牢系在了一起,这条红线还是橡皮筋做的,定力一泄,两人就蹦一下弹到了一起。在电影时间里有四十分钟左右会甜蜜得花容失色。第四十一分钟,红线开始蜕变成狰狞的套索,慢慢把两人虫子缠绕,收紧。某一天早上醒来,被套索勒痛的公母虫子开始指责,把誓言指为谎言,如果是伦理片,母虫子会带着怀孕的肚子默默踏上黄昏的火车;如果是侦破片,那高潮即将来临,公虫子摄于家里老母虫子的淫威(可能还有丈人的权势钱势),自己动手或雇凶把母虫子解决了;假若是武侠片,还有另一高潮,一只高大威猛,出身赤贫的少林俗家虫子救小母虫子于危难……
这就是普罗大众的想象力放飞结果,通常认为,放飞想象力约等于自我宣泄。也就是说,你想象的,正是你渴望而又永远不会光临你身上的。事实上,绝大部分小母虫子不可能遇上智慧且多金的成熟公虫子,所以也就永远不会有拖着大肚子等火车的镜头,更不会有少林俗家虫子带你浪迹江湖了。
但是,任何事情都会有个但是。成熟的公虫子们一刻也没放松寻找亮丽的小母虫子,小母虫子也一刻都没放松等待关键的相遇时刻。这世界只要还存在这两群互为供求关系的、有着狼一样嗅觉的虫子们,相遇的时刻就会时时刻刻发生着,一旦发生了,无非就是干点蠢事而已。
小虫子红红对我说,故事编完了吗?我说还没呢。
她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瞎编是可耻的。我奇怪地问,不是说孤独才是可耻的吗?
她坚持认为,瞎编不如去干点实际的,比如把那只智慧且多金的公虫子给我干掉。
我说,他智慧且多金耶,不容易干掉啊。
她狡黠地说出了一句至今令我津津回味的话:智慧战不胜无赖,多金总输给恐惧。
我问她,你恨他吗?
当然,我付出这么多。
我又问,你爱过他吗?
当然,不然怎么会有恨。
我再问,爱怎么会都变成了恨呢?
唉,她叹口气说,还是那句法老话,多情总被风吹雨打去。
说完,外面闪电划过,雷声轰起,盛夏的暴雨毫无预兆地酣畅淋漓落下来。一场急雨带给一个热带城市的绝不仅仅是湿了一地,所有闷热和郁气会随着扯去,呈出一片蓝晶晶,亮闪闪的世界来,思绪也会从千头万绪中冒头。我看着美丽的小虫子红红,很想紧紧拥抱她,事实上,我很快就这么做了,她总是误会了我,要脱我衣服。我无力地挣扎了一下,用全身心的触觉去庆幸,我终于找到了故事的死者,我的故事从此可以很顺利地展开了。
第四章
智慧且多金的公虫子名字叫金明,我总联想到更为直观的“精明”,我通常是用这种联想记忆法。如果我要强记也行,我会用拆字记忆法,比如金明可以拆成“金多且聪明”,暗合智慧多金的本来面目。看来人的际遇和名字多少会有一些暗合的,因为我懂得拆分记忆法,所以一直耿耿于怀自己的名字,谋划着要改个更适合拥有灿烂前途的名字来暗合暗合。比如我选了一个“败”字,拆开是“贝”和“文”,就是说,我会成为一个很有钱的文人,稿费多多。我还选了一个“一群”的名字,意指“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或指“一个人妻妾成群”,总之不是坏事。不过我后来统统放弃的原因在于我的姓,我姓“连”,“连败”不是个好兆头,“连一群”听起来象“连衣裙”,更是羞煞男儿身。
说起这个金明,他现在就坐在我面前,从一见面开始我就迷糊,我分不清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如果说是好人,可他一身金玉满堂的打扮分明是获取了许多好处的人,根据“仇富定律”,他是个坏人,剥削鬼。如果说他是坏人嘛,他脸色青青、两眼浮肿,分明又是干“两只小虫子啊,躲在花丛中啊”那样的蠢事过多的人,整天闲了干蠢事的人在我的定律里可是好人耶。
迷迷糊糊中,我们聊了开来:
我说,这地方不错。(指他的办公室)
他说谢谢。
我说,如果小母虫子红红这时候出现在这里,而你家的老母虫子也赶到了,会是怎么样呢?
他说,为什么你会认为两只母虫子会同时出现在这里呢?
我笑了,说,那当然是我事先安排好了,只不过打个电话而已,市内电话才一毛二一分钟。
他脸色一变,更青白了,说,她能把我怎么样?(她指红红)
是啊是啊,我愣住了,她能怎么样呢?一没怀上你孩子,二没拍下你裸照。
他脸色缓和了一些。
我接着说,可是她知道你有一颗痣,具体长哪儿我说不上来,她知道,等等,她好象还知道你家老母虫子的叫床声很搞笑,是嘿嘿嘿的那种,你们常常拿来开玩笑吧,这可不厚道,母虫子知道了会很不高兴的。如果老母虫子是个脸皮薄,心灵脆弱的人,在地上找不到缝,突然跳下楼去,事儿可就大了。
他的心理活动我没完全猜到,只见他不停地要把眼镜架子架好,结果越架越糟。
接下来轮到我不厚道了,这不能怪我,我是个感性的人,尤其在进入了创作状态中,这时候我完全沉浸在了我的故事情节铺叙发展中,简直可以用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来形容。
我说:老母虫子当然不会跳下楼去,因为小母虫子也不会一下子抖出这么大的玩笑,事情会这样发展,两母虫子一见面,由于事先我电话上的暗示,她们马上分外眼红,欲拼个你死我活,见一个偶像歌星况且你死我活,更别说争一个智慧且多金的偶像级公虫子。这时候,老母虫子会首先发难,扑向小母虫子,小母虫子突然拨出一把小刀,你呢,会在大骇之下去抢夺,小母虫子由于受过我的专业训练,反正就扑向你怀里,顺势把小刀塞你手上,这个动作你可以放心,绝对熟练到你推也推不掉,其实你并没有时间推辞了,老母虫子一见你们俩竟然抱了起来,立即会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狮吼,同时加入三人战区,3P交缠之下,小母虫子会将你紧握在手的刀顺势插进老母虫子的身体某个部位,这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你的头脑将会一片空白,这时候我可以描写一下现场,大家由于头脑都空白,我就不再作心理描写了,你知道,我一直很不喜欢心理描写,我凭什么知道你们会想些什么呢?既然不知道,我写了也是蒙读者,是这个理吧。
哦对了,我还安排了警察这时候冲进来,小母虫子会突然醒悟,然后倒在你怀里,抓住你拿刀的手,把刀往她脖子上比划着,你有些慌乱,不知所措,任由小虫子摆布,警察既然见到了血,又看到了刀子,还发现你有再伤一人的可能性,职业反应很有可能会让他们拨枪怒射,把正义的子弹射进你罪恶的脸膛,你不认为你是罪恶的吗?
我说到这里,看看他的反应,可怜的人还在架他的眼镜架子,今天估计摆不正架子了,因为那架子是依据他脸正的时候订造的,这时候他的脸可是歪的。
彼此沉默了一会,然后他呵呵两笑,说,好故事,不过你认为这事会真的这么发生吗?
我摇摇头,真诚地说,我也没把握,我只是个编故事的,要知道,小说和现实总会有一些距离的,有时候距离还蛮远的,比如说我小学写过一篇骂老蒋是反革命的大坏蛋的文章,还贴了堂,结果现在他成了反台独的大英雄,到处加红脸的文章都是因为赞扬了他,这事让我郁闷得很啊。说完我拍拍他的肩膀,站起来想回家。
他赶紧叫住了我,说,她现在和你在一起吗?
我为了安慰他,我临时编了个小故事,我说,是啊,她无处可去,只好住我这个表哥家。
他想了想说,是啊,她不能总麻烦表哥,她应该自己有个住处,比如买个房子。
我说,是啊,不过她还小,想不了这么多,只能想到麻烦表哥这个级别。
他同意我的话,说,是啊,所以我们要帮她想想,明天我会给你房子的,哦不,我会给你电话的,她喜欢吃川菜,多带她去吃川菜吧。
第五章
小虫子红红再见到我的时候,我高兴地告诉她,那只老公虫子被我谋杀掉了。
她表示惊诧,问,用何手法?有后患吗?
当然没有,凶手是警察。
不可能,你竟然把借刀杀人的手法运用到如此境界了?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把昨天晚上写的“如何与金明勒索或者杀他于无形之我见”这篇文章给她过目。
她很认真看完后又看了我许久,对我说,你他妈真俗,竟然想到去勒索他。
减少你的损失嘛。
我损失什么了我?嗯?
我看不惯她的咄咄逼人,干脆不看她,低着头说,我也是为你好。
好个屁,还我表哥呢,一点都不了解我。
我猛然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说,对,我是不了解你,可你让我了解你了吗?
她一下子蔫了,再一次证明女人不经吓。一会她垂下眼帘,幽幽地说,他不会给我房子的,如果他是会给我房子的人,当初我也不会爱他了,我直接爱房子多好。
是啊,我说,房子很不错的,我认识一个装修的朋友,技术不错,价钱还很公道,我可以介绍你认识。
她似乎没听到我的热心肠,继续自说自话,她说,我只想杀了他,不管借刀杀人也好,直接谋杀也罢,只要是,他死了我就放心了。
为什么不是开心?为什么是放心?
她叹口气说,那就开心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靠,这明明是敷衍我嘛,我有点不高兴了。为了她,我可是花了整整一晚上去构思如何与老公虫子斗智斗勇,为她争取合理利润。(我之所以把利益改成利润,是因为她明确告诉我她有许多的付出,付出得到回报为之利润,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词更加恰当)
殊不料,她居然是个矛盾而反复的小人(小虫子)。后悔付出,却又拒绝利润,想要回报,可却干着不可能有回报的事情。
我突然有点累,突然而来的累象熟透的苹果,说落下来就落下来,也不管树下可能会坐着牛顿或者是谁。我确定我的这个大苹果就是砸中牛顿的那个,因为接下来我们马上有了一个令两人都非常振奋的发现,这个发现足于改变世界。其实是世界观,刚刚我少打一个字是因为不想破坏那句话的完整性,少个“观”字会更有震憾性。这个世界观也只是我们俩的世界观。看看,我这么一解释,震憾就没了,气势就消失了,多么杀风景的一个字啊。难怪道士们出家的地方叫“观”,一个人放弃七情六欲,要去出家,本身对于人性的灿烂来说就是一件无比杀风景的事情。一个人决定并可以完全做到从此不干“两只小虫子”的蠢事,绝不是因为他高尚,这只能表明这个人“生理无能”或者“心理无能”,所以才要从虫子群里脱群而出。
作出这个改变世界观的决定之前,我是很累的,累得很想抱抱她,结果也抱了,她又误会我了,要脱我衣服,我无力挣扎了一下,对她说,你饿了吗?我给你下面条。
她说,我们可以先不杀他,就象你说的那样,去勒索一下他,你觉得他真的会象你写的那样,大方地给我一个房子吗?
也许吧,只要我勒索得够水平,所以说,房子得手与否,不在于他是否愿意为你付出,而在于他对你有多么的恐惧。
你是说,他就算肯付出,也只是为他老婆或者家庭的付出,而不是为了我付出吗?为了老婆与家庭,他愿意付出房子,而不是为了我的安全而付出房子,是吗?
你真罗嗦,我说,事情就是这样,如果是为了你,那么根本就不需要我去勒索,既然是勒索,那付出就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我勒索的内容。
呜呜呜……她呜了两下,我等着看眼泪翻飞,结果没等到,她也注意到了旱情,马上止住了嚎啕。问我,你觉得他如果爱我,会怎么样面对你的勒索呢?
这个问题我不好回答,因为我还没见到这个公虫子,我的无比洞察力也只是建立地观言察色之上。
她自己就回答了,她说,他一定会喝止你,他是个很有威严的人,然后会让你转告我,他一定会在某一天穿着黄金盔甲,骑着白马来接我。
接你去哪?
森林深处的小屋。
我不禁莞尔,说,晕倒,那值几个钱?要我就直接要一套市中心的二房一厅,最好旁边有地铁的,骑马不方便,停车场就算可以停马,也肯定没有备喂马的草料。
这个时候,世界观出场了,她说,你的故事编得蛮好,可以继续,我有事先走一步。
你去哪?
约他出来吃法国大餐,然后烛光中跳一晚上的舞,如果他醉了,我就杀了他。
如果没醉呢?
那我就自杀。
看着她蝴蝶一般飞出去的背影,我咕嘟着,川菜多好吃,有香的辣的,干嘛吃法菜啊。
第六章
没办法否认的是,小虫子红红的离去带给了我巨大的失落感,一想到此一别再有相见之期,犹如离枝而去的落叶,我不禁轻轻即兴吟出两句诗:
上穷碧落下黄泉,
枯枝无力留枯叶,
此别三百六十年,
年年重回梦里见……韵律有点乱七八糟,正符合我乱七八糟的心情。她这一走,无非两种可能,作为杀人犯被拉去枪毙,或者作为一个令人叹息的殉情少女,总之,我们是永别啦。
我放任乱七八糟的心情遨游,因为我知道,这是灵感如泉涌的先兆。
小虫子红红离开我家的时候,脚步轻盈得象一只飞在花丛中的蝴蝶,这种轻浮的脚步显得有点下贱,令我轻蔑不已。我承认爱情中的人都下贱,但至少应该贱在心里,而不是贱在脚步上。就象那个中举的范进一样,如果他只是喜于心,而没有满大街狂跑,只在意念上高兴,而不在形体上忘形,没有形意相结合,也许就不会疯了。
真担心小虫子红红没有来得及成为杀人犯或殉情者,却成了一个疯子,那可真是太糟糕了。金明就不会这样子,其中也可能由于他穿的是高档西服,怎么演也不象蝴蝶的缘故。他这个时候在一家与他身上金玉满堂打扮不是很相衬的昏暗茶餐厅里和一个用“三天没洗澡的长途货车司机”这样来形容形象的男人坐在一起。金明注视了对方一小会,喝了一小口放糖过多的奶茶,皱皱眉,眼神关切得象那杯奶茶,说,胡三,我昨天去过你家,唉……
胡三似乎很受震动,声音与那粗鄙形象有很大出入,带着太监似的尖细说,金老大,我一定会还你钱的,求你,别搞我家里人,只要再给我几天时间,几天就行。
不不不,你误会我了,金明脸上带着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缓缓地说,胡三,我并不是去催你的帐,我也知道你很久没赌了,所以我想去你家看看,我还是希望你能做个好人,没想到,你家竟然这么苦,养了这么多孩子。
胡三无言了,我发誓他绝对不是被感动了,金明的话让他吃不准这里面的道道,未知是恐惧的根源。
其实你们都不了解我,金明说,就象我不了解你们一样,你们看起来象个好人,辛勤工作,可是为什么好人总是孩子多。你们看我象个坏人吧,因为我老婆多,是不是?莫非我想做个好人,就要休几个老婆,再养一群孩子?
胡三的恐惧在加深,却也忍不住想去同情一下对面可怜的人。
金明见胡三不搭话,就继续说,你如果是因为实在没钱可赌而不赌了,那么,我也帮不了你什么忙了,但是,如果你因为怜悯家里人,而从此戒赌,那么,我想我可以帮你的地方还是有的。
胡三震了一下,这种话带来的机会稍纵即逝,他可是个聪明人,聪明人赶紧说,金老大,你放心,我这次真的决心戒赌了,是为了老婆孩子,她们跟着我受了太多的苦了,呜呼哀哉……聪明人干嚎了几声,继续说,金老大,我一定会努力还了你的钱,从此不涉赌场,否则……
金明盯着他,等待着他否则。
胡三顾左右而盼,没有什么能表现决心的道具,灵机一动拿了一把勺子在手掌上作了一个切的动作说,如果你再见我进赌场,我就剁了我这只手。
此言一出,天地动容,在这里,金明代表天,胡三代表地,他们两人皆动容。金明无法不动容,这才是他想要的话。于是说,这才象个男人,当年我小的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多,我爸是个手水,长年不在家,我妈白天帮人缝补衣服,晚上出出钟,后来染了赌……唉,我去到你家的时候,这情景何其熟悉啊……
胡三彻底扔下了恐惧,眼前的金明仿佛黝黑了许多,衣服也破旧了,就象他那些苦难的邻居,患难的兄弟。
胡三,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金哥,你说,只要我胡三能有被哥你用得上的地方,上刀山下火海。。。
不不不,没有刀山也没有火海,我只想你帮我出个主意,我一直都在想,想做个好人,就是你们心里认同的好人,比如说,老婆一个孩子一群的这种。
胡三动情地说,金哥,其实我一直认为你是个好人。
金明笑了,说,胡扯,你不诚恳。
胡三不好意思了,说,嘿嘿,可能是我们不了解哥你,不过,你要孩子一群有什么难的,你不是老婆很多吗?胡三说完感觉不太妥,连忙住口。
金明点头,问题就在这儿,我只想要一个老婆就行了,所以我要你帮我出出主意,怎么去掉多余的老婆。
这可难得胡三了,让他去掉多余的钱,他是专家,这多余的老婆应该怎么去掉呢?有一个瞬间他差点脱口而出说“送给我吧”。
金明说,胡三,你可能还不明白这事有多严重,如果我直接说你们走吧,给你们钱,她们非但不会走,还可能要了我的命。
婊子,那就先要了她的命!胡三真的脱口而出。把金明吓了一跳,继而沉思起来。突然又激动地颤抖说,好哥们,不过你要这么帮我,会拖累你的。
胡三笑得胡子都跳起舞来,大手一挥,说,这还不容易,大不了丢了驾驶证,赔个三五万的,只是个意外事故而已。
算了,算了,金明脸色黯然下来,说,有你这份心我就知足了,也算我没白帮你一场。说完他从包里掏出一叠让胡三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纸条,说,胡三,这是你的二十万欠条,我现在都还你,你最好在走出这个餐厅之前把它们撕掉,免得我兄弟们反悔搜了出来,这可算不上什么值得收藏的纪念品。
胡三连连称是,一把半接半抢了过来,看都不看就撕得粉碎,金明看着他咬牙切齿的表情也不禁连连摇头,如果这个镜头从电影上表现一个特写,善良的观众们也会连连摇头的,可见金明是个善良的人。
我走了,金明站起来说,我马上要去西丁路法国餐厅见一个老婆,真是烦人啊,又无可奈何,这是个不知足的小妮子。今晚肯定要让我陪她喝到十一点左右。
胡三听着边走神,呆坐着。金明又说,我已经打了五万块到你户口,你也要给孩子们买几身新衣服了,真不象个爸爸样。
法国餐厅是个专门出售法国菜法国红酒及法国风情的地方,我之所以说这句看起来象废话的废话,是因为什么,我认为这世界没多少人会明白一个作者的良苦用心,明白也好,不解也罢,我又何必多作解释,这本来就是个只可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大不了认为我骗稿费,其实这行字多出来的稿费绝对抵不上我敲字的辛劳。
法国餐厅是个专门出售法国菜法国红酒及法国风情的地方。所以,小虫子红红总是喜欢在这里和公虫子金明约会。她潜意识里有一个心愿,金明有一天会理解到她是多么的喜欢这个浪漫的国家,然后在某一天和她一起双双飞往巴黎,建立一个梦想中的巴黎公社。
他和她进入的时候(指进入餐厅),他们会先站在那一面墙前,这面墙是专门摆放法国红酒的地方,密密麻麻眼花缭乱。她不懂法文,于是调皮地随便抽出一瓶,然后他就会耐心地告诉她,这瓶酒叫什么,产地在哪个区,什么年份,那一年葡萄的产量如何,甚至那个产酒的区有什么趣闻轶事。这一切都不是她爱听的,却是她爱看的,她喜欢看这只老虫子说话,不管说什么,只要那张泛着墨色的嘴唇是为了她而动的。老虫子慢慢也看出点门道来了,于是,有时候他遇到记忆障碍,就信口胡编起来,比如他编过这样一个趣事,波尔多每年红酒入窖的时候,会选出一瓶酒王,有一届市长特官僚,他定了个官僚的规矩,品酒的时候大家打分,按官职的大小给予评份范围,市长最高可以打到20分,局长只有15分,科长8分……这样的民主制度出来的结果是,酒王总是市长认为最好的那瓶。
他们都喜欢吃一盘叫作“蜗牛”的菜,老虫子说这是佐红酒的极品,原因是蜗牛肉特有的淡涩带味的味道,和红酒的酸中带甜混合在一起,会让味蕾的所有区域都同时活跃起来,真是一个快乐的体验。小虫子听了,不以为然,但依然微笑地想,爱情就要象蜗牛一样慢慢爬,慢慢爬,管它酸甜还是涩苦,只要在爱情的小房间里爬着,我就高兴。
金明说,红红啊,你慢点喝,红酒是要细品的。
红红说,老金啊,你只让舌头品多么厚此薄彼啊,我喝快点是让着急的胃啊,肠子啊一起品品。
金明问,那舌头呢?
红红答,等你的舌头品够了,一会我品你的舌头,嘻嘻。
有时他们会谈些遥远的事情,金明告诉她,王安石十年不洗澡,小虫子马上特讨厌王安石,金明接着又说,王安石老婆亲自送个妾到他房间,却被他赶跑了,小虫子马上又觉得王安石蛮可爱。红红说,老金,难怪你做不了宰相,你老婆没给你送妾,你自己还到处找妾。
金明涎着脸问,你愿意做妾?
小虫子歪头想了想说,愿意。只要能跟你一辈子。
金明板着脸说,这不好,古时候的妾起码有个妾的名份,可以住夫家,你却永远不会有名份,还得一辈子提心掉胆,这对你不公平。
那你给我个名份啊。
这不可能,你知道我不能离婚的。
我指的不是这个名份,傻瓜,小虫子快乐地笑了起来,继续说,我是说,我们生个孩子,我的名份就是孩子的妈妈,好吗?
老虫子怔住了,这倒是他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既然说出来了,那就真是个问题了。
一瓶酒喝完了,蜗牛还剩七八个,老虫子看看快十一点半了,于是结帐。红红赶紧跳起来去洗脸间补妆,望着她玲珑的背影,老虫子心里有些泛酸,家里的母虫子已经察觉到了什么,董事会上丈人开始有夺他权的迹象,正在大张旗鼓招聘副总经理。也许门口某个角落就蹲着一个私家侦探,举着带红外的像机,大炮似的镜头正等着咔嚓他们。
酸味很快被苦味冲去,小虫子出来,他们一起迈出餐厅,外面夜色尚好,树影路灯交错,行人汽车稀少,老虫子故意走快了一步,斜眼瞄到路角有一辆中型货车正在启动,并且没有打开大灯,正是胡三的车,但愿这家伙之前没去喝酒。万一力量和准头不够,把小虫子撞个半身不遂那他就更倒霉了。
货车开始加速往他们冲过来了,老虫子快速回头看了一眼小虫子,红红醉眼朦胧,脚步不太稳妥,一只手松松地挎着坤包,另一只手似地向他招呼,口里好象在说着等等我。
货车已经近在咫尺,轰鸣的引擎声波阵阵袭着耳膜,金明一个箭步要跃到路肩去,小虫子此时已走到了路中间,说时迟,那时快,货车大灯突然打开,剌眼的光亮一下子点燃了小虫子的尖叫,老虫子只听到了一半那声尖叫,就听到一个沉闷的撞击声,一只虫子被货车撞得高高飞了起来,完成美丽的抛弧线后,在五米开外重重地自由落体,再一声沉闷的撞击地面声后,才传来货车尖锐的刹车声音。
胡三在启动汽车的时候,眼睛看着餐厅走出来的一男一女,他没有多少犹豫,撕掉欠单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没有退路了,清掉一笔欠债的同时,他欠上了更大的一笔债,这可是血债,虽然是别人的血。
从汽车启动到撞击前零点一秒,他的心理活动过程是这样的:
债必须还,
我要重重撞上去,
一定要撞死,
穿花裙子的姑娘身材娇小,多半活不成的,
快了快了,我还要加点油,
金老大看了我一眼,他应该要相信我,我办事是很稳妥的,不就是一个小姑娘吗?
我必须打开大灯了,不然其它目击者如果指证我晚上开车连大灯都不开可能会判刑的。
这么撞上去,又在路中间,责任可不在我,也许钱都不用赔了,我等于赚了五万块,五万块啊,刚刚去提款机上查了,金老大果然是个爽快人。
我可不是不爽快。。。。。嘭——
胡三停好车,一边打110报警,也是自首,一边查看尸体,这时候还不能算是尸体,伤者睁大了恐怖的眼睛,死死盯着正在和警察小姐通电话的胡三,满脸污血的嘴巴一张一合,说着只有自己听得到的话。等胡三挂了电话,想和伤者沟通时,伤者永远成了死者,只是眼睛并没有闭上,还在死死盯着胡三。胡三感到有点滑稽,死就死呗,有什么可放不下的。我胡三会一辈子念着你金老大的好处的,临死还帮我一个大忙,并且用死来证明你永远不再烦着我了,多么仗义的大哥啊。
那个可怜的姑娘呢?象个木头似的连喘气都忘了,这样下去会憋气死的,反正憋死的不能算我胡三头上,法官拿不出法律来对我说:胡三,你正常驾驶撞死一个乱穿马路的人,免于起诉,可是你的行为造成另一个美丽的少女惊吓过度憋死了,这一条需要以命抵命,判你不准呼吸三十分钟,妈的憋死你。
第七章
小虫子红红又出现了,这是一次快乐的出现,我仔细端详了一下她的脸色,红润得泛着琥珀色,嘴里呼吸间有些酒味,这时已经是晚上十二点了,我有点不悦,对她说,你快去洗澡睡觉吧。她说不,我要和你讲波尔多红酒的故事,我说我不听,我要写小说,她说不行,很有趣的,是老金讲给她听的。我说更不听了,她问我你是不是吃醋了?我说你放屁。
隔壁有一两声孩子的啼哭声,这无伤大雅,反正孩子也不是我的,不需要我操心去哄。我只是不愿意看到小虫子红红那约会回来又蹦又跳的贱样。
你还是去洗洗睡吧,我无力地说。编了一晚上的故事有点心力交瘁。
你写了什么?给我看看,小虫子收起了她的波尔多故事,想要看我的故事。
我说,没什么。我不想我那个故事破坏她目前的兴致,她的兴致是这么的勃勃。
我偏要看,是不是又去勒索老金了?说完她跳到电脑前,伸长了脖子盯着屏幕。我叹了口气,点了根烟坐在地上,心里恨恨地想,你自己要找死一会别怪我。
果然。她飞快地在我一根烟后就看完了,然后挥舞着手臂大呼小叫地嚷嚷,天啊,你竟然把老金杀了,真他妈爽。
我微笑地看着她,的确很爽啊。
可是,可是,小虫子脸上表情怪怪的,时阴时晴,这会是阴天了。她发了会呆,轻轻地说,老金会想害死我吗?
害人者害已,放心好了。
不不,她摇头晃脑,凌乱的盘发摇摇欲坠。她说,他也是被迫的,是吗?他并不想真的害我,是我一直在害他,是吗?我让他有活不下去的感觉了吗?我真的是个害人精吗?我是个坏女人吗?为什么我爱他会令他难受呢?呜~~~~~~~~说着说着,小虫子竟然倒沙发上大哭起来。泪水分明如决堤的洪水般倾泄,可怜我的沙发是布艺的,渗了液体相当麻烦。
我想找出几张纸巾给她,没找到,却找到一张CD,索性就开了音响,一会CD里飞出了音符,还是二胡曲,我想起来了,我是个二胡迷,相当喜欢中国古典音乐的我,尤其对二胡及马头琴情有二钟。侧耳倾听了一会,了解了正在播的曲子叫《二泉映月》,也是我的至爱。曲子一咏三叹,如泣如诉,它表达了瞎子阿炳对悲凉身世的无比……
我同时还注意到小虫子听到音乐响起时停了一下哭声,没一会却哭得更大声了,真让我纳闷,瞎子阿炳她也不认识,凭什么就在哭声里加点对人家的同情进去。
哭累了,她坐下来和我诚恳地说,你这么乱编是没有出息的,除非你设计一个让我亲手杀了他的方法,这样我又解恨了不是?
不行,我斩钉截铁地说,如果我设计得够好,你会真的去做,那你就完蛋了。
完蛋?如果我完蛋那证明你设计得不够好。
我无言,因为她说得比较有道理。
好啦好啦,她安慰我,别委屈了,我知道你编不出来,不会强求你的。
靠,这还不强求啊,我想抗议,但我无力。和女人抗议多数无效,我不如积蓄力量。所以此时我无力了。
我们喝酒吧,我提议并获得了通过。然后我从冰柜里取出还剩半瓶的“芝华士”,还有几瓶汤力水,一些冰块,兑好后,我们就盘腿对坐在地上。酒色淡淡的,没什么酒精味,这种喝法有个很长的名字,叫“不知不觉搞倒你”。接着我们开始玩一种游戏,这些天我们只要在一起喝酒的时候就会玩游戏,不然光喝酒太无聊了。
她先把光脚丫子伸向我,我左手接住了,右手同时活动了一下手指。这个游戏是这样的,我自选一根手指在她脚拇指上划圈,她闭着眼睛猜我是用的是哪根手指,猜对了她喝,错了我喝。因为错的机会比较多,所以她只需要乱猜,而我必须费尽脑力去猜测她会猜哪根,然后努力让她猜对,这样我才能够赢。不管输赢,轮流互猜。
第一把我用食指,她猜小指,我喝。
第二把我猜小指,她用中指,她喝。
第三把我用拇指,她猜食指,我喝。
第四把我猜中指,她用中指,还是我喝。她问我你怎么就猜对了呢,我说你就喜欢用中指,我只要口渴就猜中指啦。
说完继续游戏,我用无名指在她脚趾上轻轻慢慢划着圈,等待着她的回答,好半天都没等到她的回答,我疑惑地看看她,她正闭着眼睛仰着头,睫毛微微颤动,似乎还在思索,我只好继续耐心地划圈。
又过了一会,她还是不出声,我有点沉不住气了,刚要催,她长长吁了口气,幽幽地说,真舒服啊。
当然舒服,这就是这个游戏的精髓,一个渗透着暧昧快感的小游戏。
酒喝完的时候,游戏结束。我们都沉沉睡去。
第八章
1
老虫子金明家里的老母虫子,就是他老婆,名字里有一个兰字,我们可以称她为虫子兰,由于她还需要过一会才出场,我们先记住这个称呼就好了。
2
小虫子红红特意戴了一付宽大的墨镜,差不多遮住了她的半边脸,再加上一顶宽沿太阳帽,这就遮住四分之三的脸了,能让人直截了当看到的脸部只剩下那张鲜红的唇。帽子是白的,眼镜是黑的,嘴唇是红的,这种搭配有些“过时摩登”的味道,如果从“怀旧即经典”的角度来看,那就是经典装扮了。
走下楼去,再走上街道,路上不时有些人对她侧目而视,这种回头率还是触动了她敏感的心,于是,她一会摘了太阳帽,一会又摘了太阳镜,这才发现,今天根本没有太阳,就算有,就目前十月的天气,也不需要如此庄重。
值得红红庄重的事情并非天气,到底是什么,她自然没有必要去给每一个侧目的路人解释,那会让她看起来更加的“不正常”。总不至于拉着路人诚恳地说:我今天有很重要的人要见,我必须遮住三分之二的脸才能和他见面,你们的明白?你们的理解?
到了那个重要人物楼下,一幢不出三年必拆的旧式唐楼下,小虫子红红复又戴帽戴眼镜,不紧不慢走上三楼,楼梯昏暗得紧,两边破墙上贴满了“通渠修家电”之类的便民广告,还有些寻人寻狗的启事,杂乱中显得人气十足,红红心想,这地方虽暗,却总不至于闹鬼的,生活气息带来的阳气浓浓。
三楼的那间房门口挂了一个白色长条木牌,白色底漆上有几个方方正正的字“私家侦探黄一虎”。
黄一虎等她的到来有一会了,即使是白天,他也喜欢时不时抿点威士忌酒,那是年轻时养成的习惯,他认为,一个男人如果嘴上不时带出点烈酒的气味,会让他徒增许多刚阳气。带着这个“男人味秘方”,他用二锅头漱了十年的口,这两年宽松了些,鸟枪换炮,换成了威士忌酒。
你要的全在这里,
黄一虎看起来象个坏人,长相凶狠,眉粗嘴宽,非常对得起他的名字。他扔到桌子上的是一叠照片及几张打印纸。
红红很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抽出几张照片和打印纸,小心地塞进公文袋子,又掏出一叠钱放到桌子上,隔着墨镜看着黄一虎说,这是一万块,下午最后办完那事,剩下的两万我明天转到你帐上。还有,请把灯开一下,你交电费了吗?
黄一虎看了一眼桌上的钱,也不数,说,你可以摘下眼镜,我这里并不暗。
红红犹豫了一下,并没摘下眼镜,虽然黄一虎这段时间跟踪并拍了许多她和金明约会的照片,早对她的样子烂熟于胸,但这种气氛还是这种装束比较贴切。
红红起身要走,又有点不太放心地回头叮嘱,见到她,该说什么,你都记住了吗?
黄一虎鄙夷这种对他职业操守的不信任,没理她,懒洋洋地捡起钱慢吞吞数着。
3
老虫子金明一边系着衬衣扣子,一边大声嚷,虫子兰(他可能不是这么称呼的),我那条圆点领带放哪儿?
左边第三个格子第六条,虫子兰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自从结婚后,金明就发生虫子兰原来有个怪癖,如果她一天中在家的时间是十个小时的话,至少八个小时躲在厨房里,金明开始比较粗心,后来慢慢变成好奇,于是每当老婆不在家的时候,他就会偷偷溜到厨房去观察一番,几次下来,他终于发现了老婆的秘密,原来她整天耗在厨房是在秘密修炼“移形换影”大法。证据是他发现厨房每隔一周左右就会被重新摆设一番,有时是洗衣机和冰柜换位,有时是微波炉的电饭锅对调,甚至有一次,他翻遍整个厨房也找不到果汁机的去向,直令他怀疑老婆的“化骨绵掌”已经修炼成功(后来发现在阳台被拆洗了晾干)。
关于他老婆背着他秘密修炼绝世武功这一点,金明相当的不能够释怀。当年能歌善舞的小蜜蜂原来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绿林女侠,身为丈夫,对妻子不能了然于胸,成何体统,况且他并无江湖盟主的大志,不需要一个绿林女侠助他一臂之力,他只想娶个小蜜蜂,工作之余一起嗡嗡嗡。
不过,对于习武之人的超常记忆力他还是大为叹服的,这大概是经常要熟记武功秘笈的缘故吧,虫子兰能记住他每一条领带或袜子的颜色、摆放位置、甚至购买时间及地点。三五年的实践下来,他不得不承认,他这个凡夫不小心娶了个神女。
金明系好领带,套上外衣,抛下一句我走啦,然后就真的走啦。
4
他们约好了在这里见面。
“这里”的含义是指某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湖光山色,有蓝天白云倒映在水面上的湖,有青翠浓密的树丛,有形状怪异的石头,准确地来说,是一个郊区天然水库,周末总会有一些人来钓鱼或幽会,幽会的人也带着鱼杆来顺带钓鱼。
小虫子红红习惯了老虫子系着领带来钓鱼,她知道这让他老婆看起来他是去见客户或参加什么会议。女人总是相信见到的现象以及此现象而展开的联想。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这个联想必须要由她们自己心生,切记不能自作聪明地引导。比方说,你穿戴整齐出去幽会,过程一声不哼,她会以为你去开会或见客户。如果你穿戴整齐去见客户,同时又和蔼地告诉她,我要去见个客户,那么,她会认定你去了幽会。算了,这有点复杂,如果展开了说,我需要另外写一个超长篇出来。
小虫子红红心不在焉,一会向他要根烟,一会又使劲往他怀里钻。金明今天带的是手杆,所以很难空出手来应付她。鱼一直没咬线,空气有点凝。不过据说等待鱼咬线的过程才是钓鱼的最高乐趣所在。鱼儿咬线了,只是兴奋,是高潮,而不是乐趣。萨特认为乐趣是长时间的,兴奋是即兴的。他举的是干蠢事的例子,而我现在可以举出钓鱼的例子,从这一方面来比较,我比萨特要雅了、文明了许多层次。
钓鱼本来是件简单的事情,干蠢事也是简单的事情,越简单越容易产生兴趣。然而如果简单化的过程太长了,时间太久了,总会有意外的一些事情浮出来破坏它。睡觉很有趣,恶梦就很败兴了;吃饭也很有趣,刺到鱼骨就扫兴了。钓鱼加幽会很有趣,红红掏出些证物就令金明头大了。
金明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一张张清晰无比,角度刁钻的相片,上面都是他和小虫子红红搂抱亲吻,每一张都可以称之为爱情的见证,甜蜜的瞬间,若干年后,他们的孙子们搜出来取笑时,该是多么幸福的一刻啊。可惜,爱情在这里拐了个弯,若干年消失了,甜蜜的瞬间成了瞬间的鱼刺,一下子击中了金明的神经。
小虫子红红双手抱膝,轻轻晃悠着,她待金明脑子里瞬间产生的众多疑问都象肥皂泡升起又破裂了以后,才默默地说:我们需要一笔钱。
是你需要一笔钱吧,金明冷笑地说。
红红皱眉看了看金明,愠色毫不掩藏,你以为这是我干的?靠。
过了一会,红红接着说:这笔钱用来赎回这些照片,还有救你一命,不过也许救不了你一命了,亲爱的。
红红把那几张打印纸递过去,金明惊讶地发现,这是一份保单,受保人是他自己,购买者是他老婆。
你老婆请了私家侦探,搜集到了这些照片,上星期背着你买了这份保险,私家侦探想从我这里搞更多的钱,找到我,给了我这些照片,希望我们可以用更多的钱赎回去。
另外,他还告诉我,你老婆买了一只黑枪,有趣的是,她征询私家侦探哪里藏枪最安全,侦探告诉她,冰柜的鲜肉格子最安全,因为没有男人会去关注这个地方。
红红似乎听到金明身上有骨头咯咯的响声,她继续说,亲爱的,你回家要小心点,我这两天都做恶梦,整晚睡不着,一闭眼全是你老婆对着你开枪的镜头,好吓人……要不,你回去好好和你老婆谈谈……没什么不能解决的,是吗……喂……亲爱的,你上哪?喂……你等我一下,亲爱的……喂……
5
黄一虎这时候正和虫子兰坐在后者家不远的一家小咖啡馆里。前者戴了大墨镜,比小虫子红红那副要深一些,由于头大,眼镜夹得他很不舒服,所以平时他绝少戴眼镜。
金太太,你确定不认识相片里的女人吗?黄一虎问。只不过他说的话也许虫子兰没听到,她现在动用的器官只有两个:颤抖的手和冒火的眼。
意料之中,虫子兰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黄一虎也不急,他轻轻靠在椅背上,双手抱胸,有点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对面这个娇小的女人。说实话,因为他刚刚在这个女人出了家门后,偷偷潜进了她家里,虽然只呆了三分钟,但足够他对这个女人产生巨大的好感了。这么整洁干净的房子他还是在楼盘的样板房里见到过。当然,好感与职业是不会有任何纠葛的,这一点他把握得相当好,十五年前在中越边境,他曾经独自俘虏过一位同样是掉队的越南女兵,在那个时候,残酷的战火令他们每个人都头脑简单,没有什么复杂的事情需要他去考虑,所有人最大的愿望就是睡觉前祈祷能醒来。
那个越南女兵有一只脚受了伤,半躺在地上,望着他说着硬绑绑的越南话,他虽然听不懂,却能读懂对方眼睛望的他手里的枪口所流露出来的求生渴望。双方对峙了一会,黄一虎决定把枪放下,下一步也许帮她看看伤口,然后可以背回营地,或者直接就把她扔在这里,甚至可以撕开她的衣服,羞辱一下可恶的越南人……总之,他开始走神,举枪的手不再那么决定,他看到对方挪了一下手,似乎想撑起身子来,就在这时,他猛然发现女兵伤腿下压着一只枪,露出了半截枪管,而她的手正在往那里挪动,一股热血这时嗖就冲上脑门,黄一虎毫不犹豫扣动了扳机。十几发子弹全部倾泄到越南女兵胸脯上……后来他明白到那只不过是一段被炮火烧黑的竹竿时,他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这事他从来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包括我。
黄一虎还想说些什么,冷不丁的虫子兰抬头盯着他问,你是谁?
黄一虎脸一红,竟然忘了自我介绍,于是补上,我是私家侦探,受雇于相片上这个女人的丈夫,他们目前已经在办理离婚诉讼了,看样子这个女人一分钱也休想得到,因此金先生就成了她唯一的希望了,而你,很显然,是这一对幸福鸳鸯的最大障碍。
女人开始流眼泪,黄一虎很理解地递上纸巾,虽然这情形会令他烦燥,反正他也不想多呆,赶紧打发完他的这单工作就算大功告成了,于是他迅速掏出一些文件递过去,说,这是你老公上周为你买的保险,如果你死了,他还能另外得到一百万,这是复印件,你自己看看。
黄一虎稍稍等她看完后。眼前这女人已经完全换了一张脸,这是一张银灰色的脸,眼泪刹那间停住了,嘴巴正慢慢收缩,很快就会只剩下一条缝。
另外,我不得不提醒你,亲爱的金太太,因为我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这张保单,我感觉到事情正在变得复杂,很可能会演变成善良人被杀害的事件,这可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也许是良心吧,让我额外去调查了另一些关于你丈夫的事情,意外的是,我发现他在购买手枪,而且我还打听到他有一套计划,并不是直接杀了你,这样他多半拿不到保险金,他的计划是首先陷你于不义,然后作为正当防卫下,你不小心自己杀了自己,我的意思是,所有邻居会听到你们先吵了一架。
女人仿佛被抽去了筋,非常吃力地站了起来,说,谢谢你,我想回家了。
黄一虎也有点自责,让一个女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接受这么多的信息是有点过分,但是还有一个最是重要的话,他得赶紧说完:金太太,你记住,金先生把枪藏在了冰柜的鲜肉格子里,这样方便你先找到,然后他才能借题发挥,当然,这得看你老公的表演了,还有,那枪是没有子弹的,他不敢冒险,而子弹藏在酒柜的冰筒里,祝你好运,金太太。
第九章
由于黄一虎多说了后面的那些被他认为是最最重要的话,令到事情变得有点复杂,小虫子红红并没有关照他要讲这些话。并且由于可能发生的后果从红红可以把握到现在谁也无法预料。这令到黄一虎事后越想越内疚,越想越兴奋,接下来我会好好谈谈内疚和兴奋。
由于内疚,黄一虎收红红的钱时,心里犯虚,这是他职业生涯最不道德的一次。按说收了人家的钱,必须帮人家把事情办好,这点没错,他的确办好了每一件应该办的事情。问题在他随口多说了一些本来不需要说的话。令到事情有一半的机会变糟,还可能是非常的糟糕。那一天里,黄一虎坐立不安,决定把钱退一部分给红红,红红接到钱很吃惊。黄一虎说,你现在也缺钱吧,等你有钱了再给我,我们是朋友嘛,一个小女孩身上要留些钱的。这话令红红非常感动,差一点想脱了衣服报恩,但黄一虎不想对方误会,只愿意让她去买瓶威士忌酒,坐下来打发打发时间。
兴奋这事不容易理解,如果你正好也参加了越南战争,正好也曾俘虏过越南女兵,并且又莫明其妙把她扫射死了,事后还发现她相当的漂亮,那么,你也许也会跟着兴奋起来。
或者我们可以举这么个例子,你小时被蛇咬了,可能你一辈子都怕蛇,不敢吃蛇,吃了就恶心,没吃也恶心。如果你小时候曾经很英勇地打死过一条蛇,并且家长们夸耀了你,那么长大以后,你肯定对吃蛇这事异常热心,总是作东也在所不惜。
如果还不理解,那我只好说实话了,冰柜鲜肉格子里的手枪装满了子弹,还上了膛,酒柜冰筒里也的确放了三颗子弹,那是幌子。
我有许多天没有编故事了,我之前说过,写小说只是我的另一个职业,比较不挣钱的一个职业。其实我一直干着一份很有前途并且很挣钱的职业,如果你们够聪明,应该猜到黄一虎就是我,不然我怎么可能知道越南女兵长得漂亮这事。还有一件事你们也有机会猜到的,黄一虎不是我的真名,我其实姓连,从连长职位上退役下来后,我就把姓都黄了(改成黄了)。
我之所以写小说,编了许多凶杀案,把凶手们绳之以法或让他们逍遥法外,纯粹好玩。因为我其实没有什么写作的天份。有天份的人都去写爱情小说了,有许多的花前月下可写,也有大量的爱生爱死可以表现才华,引起共鸣的机会比较大,毕竟每个人都会恋爱,而不是每个人都会杀人,虽然每个人都肯定有过几次想把谁杀了的念头。
这就是我必须保持两份职业的原因,我的共鸣者实在太少,也都基本在监狱里等待拉出去枪毙。进了监狱还有心情阅读小说的人更是凤毛麟角。这就注定我在这一行发不了财。爱情小说就象生产布料,每个人都要穿衣服,生意容易做大。而我象个做棺材生意的,本来就产品运输不便,是门小生意,还碰上国家鼓励火葬,更是前途茫茫。
幸好,我干起了私家侦探这门无本万利的生意。
小虫子红红和我的关系是这样形成的,首先我们认识有些偶然,我说过只是几个眼神而已,出于喜欢怀疑一切的职业本能,我有时认为她可能故意提供了几个眼神来刻意要认识我。这种怀疑也是有道理的,认识第二天,她就有求于我。那件事大家也知道了,她想让我教她如何干掉老虫子金明。
就连她想干掉老虫子金明这件事也很可疑。她和他一边在约会,一边在处心积虑,(声明,那两张假保单全是她的杰作,与我无关,我只负责调查,不管造假,出于调查方便,往脸上贴假胡子不算)。她的处心积虑还表现在与我套近乎,让我编了许多谋杀方法后,又一一否定。其实她早已有了一套非常完善的方案。
那一天,她梨花带泪地和我表示,她其实只想金明能够离婚和她在一起,这么简单的目的却不容易达到,目前她有一个方案,古称“离间计”。问我是否可行,我说你说说看。她就说了拍拍照片,然后两边离间一下,造成矛盾的不可调和性,即可。我觉得方案不错,有很大的可行性,于是我报了个价,她也觉得价钱合理,有很大的可执行性,于是,我们只用五天就炮制了一些照片。拍照的过程有些趣事,但在这里就不一一细说了,或许你们并不觉得有趣,只是我们两人觉得有趣。
拍好照片之后,我们稍稍欣赏一遍,突然,她掏出一把手枪,我第一反应是举手投降。然后她把手枪塞我手里,告诉我如此这般……我先摇头后点头,因为她又加了一些钱。并且我觉得这事也没什么危险,只是放在某个地方,又不需要我去扫射。我早就戒了用枪扫射别的人习惯了。
还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顺便提一下,我觉得这事情属于”亡羊补牢”,补完就算了,说不说也无所谓。是这样的,胡三其实是我的朋友,有时候作为我的线人,他的职业是贼,不是街上掏包的那种,胡三说上街掏包太累,风吹雨淋还要日晒,是下等贼,他属于中等贼,就是兴致来了的时候入室搜刮。他说还有一种传说中的上等贼,根本足不出户,赃款会自动飞进家里来,推也推不掉。
我让中等贼帮我一个忙,事后会给他两千块的报酬。这个忙其实并不难,他只需要今天晚上去一趟金明家走走,把金明和虫子兰手里的两份假保单偷出来,交还给我销毁。假的东西留着迟早是祸害,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
胡三拍拍胸脯向我保证没问题,我一高兴,先预付了他一千块。最后我再叮嘱他,进到屋子后,不管看到什么,你都不用管,只需要取到我要的东西就行,并且,一定要在晚上十点前行动。
小虫子红红回来的时候,红光满面,手里拎了大大小小十几个购物袋,其实有一双红皮鞋特别扎眼,我还没问,她就忙着穿在脚上在房子里跳起转圈圈的舞,一边逼我说真漂亮的鞋啊。我坚决不说假话,她一再逼我,我还是坚持原则,最后,她妥协了,主动告诉我说,有一天她做新娘了,出嫁那天就穿这双鞋。我很不理解,她凭什么认为自己很快会做新娘。我告诉她,这事情没这么简单,今晚那两只倒霉的虫子,总会有一个先得到枪,母的杀了公的,她没机会做新娘,公的杀了母的,会枪毙,她还是没机会做新娘。小虫子红红狡黠地眨着眼睛说,放心好啦,那把枪里面根本没有子弹,我只想让他们达到拨枪的地步,让他们有个比较,通过比较,发现离婚实在很轻松,并且越快越好。
我很遗憾地告诉她,我早就发现了枪里没子弹,我还想呢,你这个小妮子好粗心,于是我帮你上满了子弹。
我这句话仿佛有定身术的魔力,小虫子红红一听完,人就定在了原地,死死盯着我看,我耸耸肩摊摊手,表示我的出发点是好的,这只是个误会。小虫子红红盯了我一会突然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音在高音区里久久回荡。
最后小虫子红红发疯似地要夺门而出。我抱住她问,你要去哪?她说,阻止杀人案。我告诉她,一切都太迟了,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了,如果有凶杀案,两三个小时前就已经发生了。
小虫子红红拼命摇头,我以为她不相信现在已经十点了,就指着墙上的挂钟给她看,她还是摇头,那样子好象要逼她去矿井挖煤似的,比死都可怕。
既然这样,我们就说说这两三个小时里,老虫子金明和他老婆虫子兰到底干了些什好事。
第十章
1
屋子里有三个人,其中一个是死人,一会再说死人。活着的那两人一个叫金明,另一个叫虫子兰,她不姓虫(有姓虫的吗),从嫁从夫,因此她又叫金太太。
屋子里有些黑,客厅里巨大的落地布帘半遮掩着夜色,落地门是开着的,有时候一些风涌进来,把布帘轻轻掀起,有更加宁静祥和的效果。黑暗中听得到两人呼吸声异常沉重,还急促,由此可以作出一些推断,他们的心跳也很急促,再推断,他们六神无主,结论是,他们刚刚经历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这件事情是始料不及的,突然袭击的,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不是说没有子弹吗?金太太的声音有气无力,有些发抖。
金先生转过头,严肃地看着金太太,同时理解着这句话。金太太慢慢站起来,在酒柜里摸索了一会,捧出几颗金灿灿的子弹,看着金先生。金先生突然窜起来,一把抢过子弹,仔细端详着,一会又端详着金太太的脸,再看看手里的子弹,突然蹲下去,把子弹掩到脸上,把脸深深埋在手里,一会,肩膀抽动起来。
金先生看到金太太捧出那把子弹,突然极其伤心欲裂,仿佛一直扛着的大山一下子碎裂开来,劈头盖脸把他活活埋葬。他不能相信这是真的,他的老婆在家里藏了一把枪,天天蓄谋着要他的命。
金太太无比怜悯地看着蹲在地上的这个男人,十年的丈夫。她对这一切深信不已,手枪和子弹都是真的,丈夫也是真的,这样一个懦夫,有勇气买枪,却没有勇气杀人。
2
时间往回拨五分钟,那个时候,金太太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打开家门,之前她在江边吹了一晚上的风。她没有开灯,直接走到窗前要去拉窗帘,刚拉开一边的时候,突然发现客厅椅子上坐着一个人,吓得金太太尖叫了一声,本能地退到墙边,紧紧背靠着墙,张着惊恐的眼睛望着那个人影。
人影是金先生,他手里握着一把枪,乌黑的枪口冷冷地对着金太太,金先生的表情也是冰冷,动作僵直。看清楚情景之后,金太太反倒冷静了下来,金先生只是想恐吓而已,那枪里没有子弹她是知道的。金先生可不这么想,看到一脸鄙夷神色的金太太,他有点晕眩,这个女人果然不简单,能够在枪口下镇定自若的人,尤其是女人,绝不简单。其实金先生还是不太了解女人,有时候女人在极度惊慌的时候也会看起来镇定自若。
金太太先说话,她说,我现在是跪下来求你别杀了我呢,还是把枪给我,我自己自杀好了。
金先生有点迷糊,这句话应该是自己的台词,怎么就她抢了个先。只好说,你认为我会杀了你吗?
哼,金太太突然慷慨凛然起来,犹如当年的江姐再世,盯着眼前穷凶极恶的反动派刽子手,一字一句地说:虽然死在你手里不值得,但也算有个交待,你开枪吧。金太太的意思是,即使没有子弹,你金明敢扣板机我就服了你。
金明听了这么正气凛然的话,有些动容,长叹了一口气,把枪扔了过去,说,还你吧,如果我们非要有个了决,由你去决定。
这句话在金太太听来,简单是世间最无耻、最矫情的一句话了,面对有着十年夫妻之情的男人,竟然在这个时候,用一把空枪来玩弄于她。如果她事先不知情,一怒之下开了枪,那么,这个伪君子将有什么样的话语来羞辱她呢?从此,他可以以受害者的姿态得到自由,而她,只能一辈子在内疚及悔恨中以泪洗面了。
金太太气得浑身发抖,哆哆嗦嗦地捡起枪,突然一步跨到金先生跟前,用枪口死死顶住金先生的额头,用尽全身力气迸出一句话“你这个畜生——”。
一瞬间,金先生懵了,旋即反应过来,这女人已经疯了,她肯定会开枪。死的恐惧及生的渴望此时突然碰头,这种碰头带出的化学反应类似原子弹爆炸过程,把需要的元素融合,在瞬间爆发出无比的能量……金先生爆发的能量让他极其快的手法把金太太的手腕扭住,金太太另一只手也抢了过来,金先生的另一只手又凑了进去,四只手从不同的角度加入战事……
3
现在该说说那个死者了,32岁,汉族,身高176厘米,体重73公斤,名字叫胡三。胡三来得很早,这就是俚语里常常提到的那句“起这么早,赶着去死啊”。
胡三刚刚爬进这屋,就听到开门声,赶紧躲到大布帘后面,他看到进来的是个男的,也不开灯,在屋中间站了一会没动静,胡三以为是遇到同行了,正想现身打个招呼,这男人却扭头进了厨房,咣咣几声后,男人再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把枪,这下胡三彻底不敢动了,心里一个劲在祈祷千万别是屋主发现了他。当然,手心脚心全是汗,背上也全是汗。同时心里又在狂骂着我,觉得我给他的任务竟然如此的危险,才出两千元,真他妈不值。胡三暗暗发誓,得手后一定要坐地起价,这个,起码也得三千。
接着,胡三发现那男人非常奇怪,拿了枪径直走到椅子前,把椅子转成正对着门的方向,一屁股坐了下来,举着枪做着各种各样瞄准射击的动作,一会又学美国电影的拨枪射击动作,虽然有点笨拙,却也象模象样。有一次拨枪的时候,脚下一拌,摔了个仰八字,胡三差点笑出声来。
后来胡三终于想明白了,这男人不是贼,他是个绑匪,所以他不偷东西,而是带了枪来守株待兔,只要主人一回来,他就会无情地把主人绑走。胡三想想这也不错,都走了,他就可以慢慢找他需要的东西了,也用不着担惊受怕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胡三精神一振,他还没亲眼看过真实绑架,好戏该上场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令胡三非常的不理解,他怎么也没有琢磨过来,这两男女到底是什么回事,可以确定不是绑架,也不象仇家,都在争着让对方杀死自己,看来是一伙自杀俱乐部成员吧,再后来也不象了,两人又扭打了起来,胡三只看到那只枪在扭打中一直是指着天花板的,有四只手握着它,过了一会,不知怎么搞的,枪口突然转向了他。胡三一惊,眼睛睁得老大,亲眼看着那个乌黑的枪口闪了一下,接着是胸口一热,脚就站不稳了,只好一头栽向地板。
4
死的人躺在地上,活着的两人坐在旁边,如老僧入定,良久。
楼下突然响起一声汽车报警器的哔哔声,把那活的两人惊醒。
我们杀了人,是吗?金太太说。
是的。金先生看看死者肯定地回答。
那现在怎么办?
我得想想。金先生被一问才想起这是件棘手的事情。金先生借着月色仔细看着死人的脸问,你认识这个人吗?
金太太摇摇头。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金先生大惑不解。他是一辈子都不会找到这个答案了,除非他来问我,除非我肯老实回答他。
金太太再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要去自首吗?
金先生想了想说,自首?谁开的枪都搞不清楚。
金太太看着他,咬咬牙说,就说是我开的枪吧。
金先生一怔,也看着她,说,谁会信你呢?枪上是咱俩的指纹,再说,家里来了贼,不小心被我们杀了,而我是男人,怎么说也不可能由女人去开这个枪啊。
金太太冷笑,说,放心,我咬定是我杀的就行,你会没事的。
金先生摇摇头,说,不行,我们谁也不可以去送死,再说,这个是贼,不会有人知道他曾上我们家来的,只要我们把尸体处理掉,就不会有事。
怎么处理?金太太问。
我这不正在想嘛,金先生有点不耐烦了,脾气无端急燥起来,马上他又冷静下来,这个时候需要冷静嘛。
我们扔掉他吧,金太太小心翼翼地建议。
怎么扔?我们要想个万全之策,绝不能有什么纰漏,只要有一点扯上咱们,我们都得完蛋。
那——你,你要喝点水吗?金太太觉得他们需要慢慢地,静静地,一起商量一件大事情了,自从商量婚礼以来,很多年都没有一起商量过这么大的事情了。
第十一章
老虫子金明有个快乐的童年,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祖传书香门第,令他一直受着良好的教育,成绩总是领先同学们许多,后来考上了他想要的大学,三年后毕业,分配到了他想去的城市,干着一份他想干的工作,接下来找到了他想找的妻子,妻子当时怎么看怎么漂亮,朋友们无不纷纷说,金明真是令人羡慕啊。后来自己创业,同样顺风顺水,赚到了他想赚的钱,买了他想买的房子……
金太太同样出身书香门弟,她兴趣不广,性格内向,成绩中规中矩,由于没什么野心,报了个普通的大学,结果如愿以偿,毕业后想找个有性格的白马王子,结果又如愿以偿,朋友们也都纷纷说,金太太真是好福气啊。虽然一直没生孩子,那是他们约好三十五之后再计划,现在她有时间就学学烹饪,作作小诗……
如今这两个人,在这间豪华装修的黑暗房间里,低声讨论着怎么处理地上的死人,由于他们都完全没有经验,各自异想天开的方法都被对方一一驳斥。只有一点相同,他们都非常的害怕,害怕这夜的天会突然亮起来,害怕阳光下的死人会突然把眼睛睁开,然后大声叫喊,全世界的人都会跑过来看凶手。
宁愿这天永远不要再亮,永远就这样静静停驻在无边的黑暗中。一个庞然大物的死人,会使这黑暗突然变得无比的真实。黑暗中,总需要有一些人是活的,而有一些人是死的,生与死两条线交织在一起,才能编织出这张无边无际的黑幕。
凝固在地上的死人血慢慢升腾起腥腥的味道,象咸咸的海风,一阵阵地往金太太鼻孔里钻去,令她的鼻子有点发痒,忍不住想喷嚏,尝试了几次,终于释放出了一个重重的喷嚏,释放完后感觉到有些冷意,便抱紧了胸,金先生走过去,把她的肩膀搂过来,紧紧抱住,这时候,金太太嘤嘤呜呜,细声碎气地哭了起来。
我们会有办法的,金先生安慰她说。
嗯,怀里的金太太点头,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害怕,她完全没有害怕,她只是有些委屈,作为一个糊里糊涂成为杀人犯的心情而委屈。
金先生的脑子飞速转着,他一直是个逻辑很强的人,对此也非常自信。这时他也非常相信自己能把眼前的凶险化解。
在没有找到办法之前,他们一直没有碰过地上的死人,时间已经过去了五个多小时,死者的脸色开始泛绿,惨白的月色照得那绿色带了些森森的反光,感觉就象死人的灵魂正在缓慢地想从躯壳里挣脱出来。
金太太注视着死人的一点点变化,她从未这么专心致志地观察着一张脸,即使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观察一张死人的脸,她的头脑是空白的,只是下意识让她的目光停留在死人脸上,然后就久久停在了那里。
我们还是去把它扔了吧,这么晚,不会有人看到的,你去把车开到楼下。金太太心情平静了许多,幽声对金先生说。
不行,金先生马上斩钉截铁地回答她,说,楼下有保安巡视,这么晚弄个大包肯定会被怀疑,再说我们这里每层楼门口都有闭路电视,电梯里也有,这个我想过了,行不通。
金太太默然了,金先生说的是对的,她情急没想到而已。
金太太把眼睛从死人方向扭过来,望了一眼窗外说,天快亮了,我不想天亮时还看着这个死人,我们先把他包起来吧。
金先生想了想,点头答应了,两人站了起来,金先生找出几个大大的垃圾袋子,两人借着月色,手忙脚乱把一个死人好不容易装进了袋子,然后又找出胶带,把袋子层层缠好,金太太取了拖把水桶,一遍又一遍地擦洗着地板,金先生弄完死人有点累,坐在沙发上看着忙碌的金太太,一边抽着烟,一边努力想把思维活跃起来。
金太太没完没了地打水拖地,已经擦了有三十遍了,还在耐心地擦洗着,金先生突然暴喝一声,够了,不要再擦了,帮个手,把死人弄到厨房去。
不行,不可以放厨房,金太太立刻反对。
难道你要放卧室吗?金先生皱着眉头问。
这——那放卫生间吧,金太太建议。
看着死人洗澡吗?金先生又开始烦燥起来了。
反正不能放厨房,不然我怎么做饭?金太太嘟哝着小声说。
好吧好吧,既然这个家里没地方可放,我这就打电话叫警察来拖走。说完金先生真的就走过去拿起电话要打。金太太啊了一声冲过去抢电话,把话筒紧紧抱在怀里,生怕一放手,电话就会变成警察站在面前似的。
呵呵,这样的争吵是不会有结果的,其实金先生金太太都太健忘了,结婚以后,类似的争吵发生过太多太多,有哪一次争出了结果呢?虽然这次事关人命,但一样不会有结果。
好吧,你来决定,你说放哪儿我就放哪儿,金先生首先妥协,他是聪明的,只有一方的妥协,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要不,我们就先放到沙发底下吧。金太太灵机一动,提出个非常有见地的创意。
行,行,金先生点头同意,说,大不了以后我不坐沙发上看电视,我坐地上总行吧。说完,金先生把那团死人三两下猛力,扯到了沙发底下,末了还狠狠踢了死人一脚,这是他眼下唯一的发泄途径。
第十二章
早些时候,金太太在回家之前,她去了一个郁闷的人常常会不由自主、不约而同都会去的地方。这个地方叫秦江,一条宽广平静的大河,这条河孕育了这个城市,也孕育着这方水土的人们。古人喜欢依江而住,实在是一个很绝妙的点子,江水可以喝,可以洗,可以走船,可以捞鱼,可以自杀,可以倒垃圾,还可以谈情吹江风,又可以倾诉散郁心,甚至可以随时对着它大小便。
江边开辟出一条宽宽的人行路,绿化得很好,有许多摆卖各种各样便宜的小摊。金太太漫无目的地走着,脚步有些轻浮,那是因为她全身的血气都结集到了胸腔里,如此强的血气不容易驱散,久之让她一阵阵的胸口发紧,涨痛。前面有一个小摊,只一张桌子,桌子前坐一个高瘦的,蓄了山羊胡子,戴了黑眼镜,穿了旧长袍,感觉有些道行的老男人,桌子上只有一个类似餐厅桌上夹菜单的玻璃座,上面夹了张白纸,纸上有四字——算命测字。
金太太走过前去,已经有一位和她年龄相仿的女人先于她在桌子前坐着,桌子前一共有两张小凳子,于是金太太坐上了另一张。
“乌江英雄冢,其势也慷慨,女士,这河渡与不渡,全在你一念之间啊。”金太太听到算命先生对那位女人说了这么一句,她听不懂,也不关心,但她看到那个女人听懂了,掏了一张大票轻轻放到桌上,眼睛停留在桌上一个歪歪扭扭的“河”字上。金太太看到这个女人脸色太苍白,皮肤有些干涩,眼睛眉毛象是画在一张白纸上,毫无生气可言。
女人终于长长叹了口气,站起来,离去。金太太挪了挪凳子,坐到桌子正面来,算命的老头一直目送着那位女人的背影,若有所思,末了摇摇头,无限惋惜般地叹息一声。然后,算命先生冲她微微一笑,手中折扇轻轻点着上一客人留下的那个“河”字,说,女士,你也是为这过河而来吗?
金太太一怔,又若有所思地点头。
女士,你是要测字呢,还是要算命。
金太太心想,这命算不算也罢,反正命中注定,知与不知都无法改变了,干脆测测眼下这心结吧,便说,我想测个字。
算命先生手中折扇晃了晃,示意金太太先写个字,金太太想了想,在纸上写了个大大的“金”字,仓促之间,她也想不出更好的字了。
算命的点点头,把扇子在手心里轻轻惦量着,过了一会问,女士这是要问哪方面的事情呢?
家庭。金太太脱口而出,我想知道我的家以后会怎么样?
好,算命的用扇子轻轻敲着桌上的“金”字,一边慢慢地说:
此字由女士写在这儿,实在清晰得很,通常测字是由拆字引出,今天我就改个例,就依女士写这字的形状来说说看。
听算命的这么一说,金太太也注视起她刚刚写的字来。可能由于心情不爽,这字写得夸张且潦草,只是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啊。金太太一脸纳闷,同时也更加好奇地想知道这老头会说出点什么子午寅卯来。
算命地说话扬抑有致,娓娓而谈:
女士写的这个字,形虽潦草,意却方正,猛一看,此字象个小屋子,并且地基牢固,不歪不斜。上面的“人”形屋顶写得很长,此乃可以庇荫之象,中间的“王”字略嫌潦草纠缠,意指眼下屋内纠葛之事甚多,话又说回来,哪座屋子里面没有些烦心事呢?泥菩萨住的庙里还闹耗子呢。不过还好,最后这两点非常有力且对称,看来,居在此屋内的两人,最终还是能得此屋之庇荫啊,虽然,这两个点离得有些远,中间还隔了根大柱子,但是,请细看,这两个点在写的时候,形断而意连,是由一笔呵成,呵呵,女士,既然你是问家庭前途,那么,就此字看来,我可以总结地是,屋里人意未断,这屋子总是能经着些风雨的。
金太太面无表情,机械地听完,机械地付款而去,走出了许久,才慢慢回味起算命的话来,不禁苦笑,家里有一只随时用来要她命的枪在藏着,还有一个随时用这枪来杀她的丈夫,这事能和庙里闹耗子的事相提并论吗?
之后她一路跌跌撞撞,嗑嗑碰碰,走回了家。她头脑已是一片空白,只想回去面对那个“人”形屋顶下的那个人。
第十三章
我和小虫子红红按捺不住强烈的好奇心,一大早就埋伏在金明家的小区外面,认为早上必有热闹可看,死了人警察会来吧,救护车会来吧,交头接耳的人群少不了吧,这些都没什么好看的,揭谜底最重要,我们都吃不准,尽管前一晚上我们做了无数个推理假设,结果是,金明两口子,不管哪个死的机会都旗鼓相当,难分伯仲。
我们的推理假设工作细致到了无以伦比的地步,比如说,我们假设如果天空响个雷的情况下,死者就会是女人,因为即使女人得了枪,也会被雷吓到失手掉地上,然后男人捡到抢得上风。比如说如果他们在争吵的时候摔过杯子,地上有水迹的话,那么死者就是男人,因为对于经常拖地抹屋的女人,应付湿滑的地板较有经验,男人更容易在这时候摔倒。诸如此类的推理假设,我们做了有上百个,非常认真投入,这也让我们想知道谜底的心情更为迫切。
天还没有完全放亮,黄一虎和红红精神饱满出现在金明家的小区门口对面的花圃边上。他们是蹲着或坐着,没个准,典型的焦虑状态。
也许他们回家就睡觉了吧,红红突然说。
不可能,我斩钉截铁地说,如果是你,昨天给我们这么一挑拨,会无动于衷吗?
红红认为我说得对,点点头,又伸长脖子探望,对这条马路的平静感到焦急和失望。
直到小区里开出第一部车来,红红突然两眼放光,轻轻尖叫了声,紧紧拉住我的袖子,说不出惊讶还是狂喜,声音都颤抖了,说,金明,那是金明的车,他出来了,他没死,上帝佛祖啊。
车子快速拐个弯,一溜烟而去,我们都真切地看到了金明坐在驾驶座上。
“杀人犯”,我望着远去的汽车背影,咬牙迸出三个字。
金明开车出去没多久就回了家,那时候我们已经离去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金明提了一个购物袋子,匆匆忙忙回到家,金太太绻缩在客厅的一角,一动不动,眼睛空洞地望着沙发下黑乎乎的物体,看管着,仿佛做好了全身准备,只要那黑乎乎的东西动一动,她就要猛扑过去嘶咬的架势。
金先生从袋子里掏出一叠影碟,全是关于杀人破案题材的电影,他的目的很明显,想从天马行空的编剧们的智慧里寻找些可借鉴的方案,这或许是眼下最可能最有效的灭尸资讯来源了。
我想也许有必要先提醒一下大家,可怜的金先生和金太太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爱开玩笑的命运之神把他们推到了一个无比血腥及尴尬的灭尸之路上。这是一场凄厉的人生体验,通常我们会把它评为“暴力三级,儿童不宜”。18岁以下青少年从这里开始,请在家长陪同之下方可继续翻页,否则,金先生和金太太已经够可怜的了,不能再让他们背上“毒害青少年”的罪名了。
第十四章
有一点,金先生和金太太获得了共识,那就是,尸体必须在这个“金”字屋子里消化掉,任何需要让尸体出门,如抛尸这类的方案是坚决行不通的。
消化?金先生脑袋里电光一闪,这个词突然象石刻般牢牢镌刻到了他的脑子里了。他紧张地踱着步子,脸色由青转白,再从白到慢慢泛红,脑袋一会左右摇,一会上下摆,金先生肚子里正在打的这个主意看来是异常的大胆而富有创意,往往这样的大事情总是很难下定决心的。
一旦下定决心,这种事情便再没有什么可以使之回头了,这便是常常被人称作“不归路”的事情。在金先生看来,从枪响的那一刻起,便跨上了不归路,之后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走在路上罢了。
他拿不准,金太太是否会支持及配合,毕竟如果只靠他一个人,是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把这个身材巨大的家伙吃完的。
金先生的方案如下,先把这个家伙肢解,把软组织的东西,比如肌肉啦,五脏啦,六腑啦,一古脑搅碎了,拌点葱姜蒜,油盐醋,也可以加点鸡蛋,料酒什么的,最后放点生粉,意思就是,把它们通通做成馅,然后包饺子,包子,甚至月饼都行。然后吃上它一两个月,后面如果有馊了臭了,大不了再扔出去喂狗也不会有人注意了。
至于硬组织,就是骨头,金先生从电影里学到,可以买一个高压锅,然后把骨头逐个蒸得松脆,再用粉碎机把它们研成粉末,据说这人骨粉用来栽种玫瑰花尤其适合,栽出来的花朵颜色极艳,枝梗也更加挺直,并且摘下来的花保存期更长,可以累月不谢。
那么,金先生要准备的东西就有:家用大容量高压锅两个,长形牛肉刀两张,大砧板两块,面粉一百斤,包那么多饺子也许不够,不够再买。还有粉碎机一台,花盆五个,玫瑰花苗五株,还有就是鸡蛋、油盐醋等,不过这些不能太着急,每天买一些,一下子买太多了,会被好奇的人们留意到。最后金先生还非常细心地想到了,还需要一些空气清新剂,那是为了冲淡空气中的血腥味。
整件事情的难度在于肢解的过程。金先生由于连厨房都几乎不进,更别说切菜这事了。而金太太虽然对切猪肉牛肉很在行,但是切人肉,她肯定不行,问题不是技术上的,而是心理上和体力上的。最终,这事还得由金先生自己亲自操刀。当然,金太太肯定会在心里感到一些甜蜜,由金先生亲自下厨做饺子给她吃,这在以前是做梦也没想过的事啊,并且是足足吃上几个月的饺子,这是一个多么具有传教士般奉献的精神啊。
金先生手脚不利索,并且是跪在地上干活,不多久会腰酸背痛,还有一点也让他烦恼,那就是应该从哪个部位先下刀,他完全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后来,聪明的金先生想到应该先把血放掉,于是他找到脖子上的动脉血管,把它们挑破,找了一个大脸盆放在一边,用作接血。最后金先生失望地发现,人死了,动脉已经不能动了,血已凉,并且凝固,不会自己汩汩流出来啦。这个愚蠢的方法引来金太太的白眼嘲讽,令金先生有些恼火。
后来,手脚笨拙的金先生终于在下了第一刀后,一边干活一边摸索经验,切到背脊肉的时候,已经算得上半个行家里手了,下刀剔肉也干净利落,速度越来越快,由于手顺,金先生不禁高兴起来,一边剔着排骨肉,一边哼起了四郎探母。金太太一会过来给金先生抹抹额头上的汗水,一会又泡好茶递到金先生嘴边,这时候,金先生总会感激地对金太太微笑,四目对视的时候,一种“你挑水来我浇园”的幸福洋溢在两人脸上。
金太太也会有些小小的担忧,比如她说,我们要吃几个月的饺子啊,多腻味啊。金先生用手里的尖刀指着躺在地上的死人说,站着不如倒着,好吃不如饺子啊。
由于死人头比较恐怖,金先生首先把它割了放高压锅里蒸着,先把这死人头粉碎了做花土,干活的时候他可不想有对死人眼盯着,那是一件扫兴的事情。
开始剁肉了,金太太用另一块砧板剁着葱姜蒜,当当当的砧板声此起彼落,犹如一曲美妙的厨房交响曲,经过了初始的杂乱后,两人慢慢找到了对方的节奏,你两声他三下地,有时轻有时重,满屋子响起极有韵律的节拍,金先生和金太太的脚尖也情不自禁跟着这节拍轻轻拍打着地面。
准备好馅,金先生顾不上抹汗,又开始了和面粉,金太太则摆好椅子,盘子。后来两人坐下来开始包饺子,重活累活已经过去,两人可以在坐下来的时候聊聊天,先是金太太问金先生,你是喜欢吃煮的饺子,还是煎炸的?金先生微笑着耸耸肩说,无所谓,你喜欢我也喜欢。金太太听了很开心,说,那我们就交替着吃,总吃一个口味会倒胃口的。金先生认为太太想得周到,感激地看着她。
然后他们又聊到了天气,今年夏天已经过去了,好象没打过一次台风,这在亚热带沿海地区里是不寻常的,金先生解释给金太太听,说这是全球温度上升的结果,是不好的,原因是工业化污染,以后我们的子孙更会祸害无穷。说到这些沉重的话题,金太太叹息着,两人都觉得很无奈。
他们还聊到了邻居们,结果金先生发现搬过来住了四年,他竟然一个邻居的名字都不知道,金太太于是很耐心地给他讲邻居们的趣事,各人的脾气性格。
包完了整整两桌的饺子,他们都非常的累,精疲力竭,背靠背坐在地板上,放一张轻音乐,闭着眼睛,可能真的是太累了,一会,两人就这样背靠着背睡着了。
第十五章
不行!
金太太厉声道。她走过去把影碟机里的吃人电影关了,她觉得这太恶心了,恶心到什么程度,她也说不出来,总之,要自己把那恶心的死人包成饺子吃掉,那么她还不如马上去自首。
金先生并不阻拦金太太,也不反对她的话。因为,金先生也认为,要自己把那恶心的死人包成饺子吃掉,还不如马上去自首。
可是,会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一个大死人,可不是一只蚂蚁,要想处理得不落痕迹,绝不是一件容易和简单的事情。
我们总得找个方法让它消失吧,金先生满脸忧愁地看着沙发下黑乎乎的那团死人说。
金太太突然把脸一扬,冲动地说,我们不吃它,让下水道去吃掉它。
金先生直直地看着太太,突然一拍大腿,再拍拍脑门,惊喜地说,对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我们可以把这家伙弄成肉末,每天一点点地从下水道里冲走,最后,它就全部流到大海里去了,不会留下一点点痕迹,太妙了,真是太妙了。说着,金先生激动地把太太紧紧抱起来,本想尽兴地转上几圈,结果由于太太体重已不是当年的小蝴蝶了,金先生有些吃力,只转了半圈就赶紧放下来。
有了好主意,金先生是个说干就干的人,马上就蹲下来把死人从沙发底下拖出来,金太太不想碰死人,就站在一边。金先生找来剪刀,把缠得紧紧的胶带剪开,把塑料袋子撕去,死人又重现在了眼前。金太太把脸别过一边,她不想看到死人的脸。
金先生可不能有这个那个的顾虑,他必须马上要去准备一些东西。这个方案所要做的事情和吃人的准备工作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消化过程由人体改为下水道。
金太太这时候又有了一个想法,她忧心忡忡地说,我们不可能一下子都冲走,到时这些肉臭了怎么办?金先生想想说,我们放多点盐腌着,然后放冰箱里。
金太太点点头,又说,万一下水道堵塞了,工人疏通的时候,发现了人肉怎么办?金先生想了一会,觉得这是个问题,于是他说,那我们就把它们弄得碎一些,每次冲的量少一些,不要堵了下水道。
那万一还是堵了呢?金太太不满足丈夫的答案,依然忧心忡忡追问。金先生这时候没耐心了,霍地站起来,怒视着太太吼叫,那你说怎么办?
金太太被丈夫突然这么一吼,身子抖了一下,眼泪就不争气地夺眶而出来。
金先生一见太太的眼泪,更是无名火起,张着嘴巴想再吼,情急之下竟然没词了。金太太经过一晚上的不眠之夜,本来极累极乏,再加这突然的变故,而今又受一嗓子吼,再想到这一切都是眼前的男人拈花惹草引的祸,旧恨新屈,全化作汪洋泪。
金太太的眼泪打开了闸便再也难收上,直哭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嗓子也不由自主跟着打开了闸,歇斯底里般的声音断断续续哭诉着:我嫁给你。。。这么多年。。。我知道。。。你早就不爱我了。。。可是。。。你至于这么对。。。对我吗。。。我哪点对不起你了。。。我为了这个家。。。这个家。。。呜。。。(后面还有许多许多的申诉语言,内容只围绕一个,都是你的错造成的两个人的痛苦。我之所以省略,是因为不想让已婚读者找到熟悉的感觉而再痛苦一遍,更不想让未婚读者听了后,从此对婚姻有了恐惧,毕竟,美满幸福的婚姻还是存在的,就看你的运气罗。)
这时候的金先生本来气得眼睛要冒出火来,拳头要捏出水来,结果,金太太的连珠炮反而让他瞬间怒气烟消云散。换成在心里默诵着太太的每下一句话,遇到太太语塞忘词的时候,甚至有提醒她的冲动。
金先生非常明白太太的习惯,闸门一开,没有一小时是关不上去的,他只好赶紧找点事来打发这时间,如果他站起来象以前一样溜掉,过往经验证明那是不明智的。眼下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找个可以令自己分神的事来做。
金先生把目光挪到了地上的死人脸上,由于脸部肌肉的下凹,颧骨显得高耸悚人。眼眶及额头骨也都仿佛要抢着脱肤而出的样子。肤色已经多处呈现出了紫绿斑块,嘴唇有些收缩,牙齿有一半多露了出来,这便是呲牙裂嘴了。
金先生不忍多看,把目光往下移,死者穿了一件深灰格子的衬衣,这种衣服在有月色的晚上的确带有隐蔽性,非常适合作为夜行衣。衣服的第二只扣子掉了,看样子掉得有些日子了,这说明此人应该是个单身汉。下身穿的是牛仔裤,没有系皮带,死者的腰围较粗,有些啤酒肚。
金先生的目光还在往下欣赏着死人的衣着打扮,突然他脑子里一个激凌,一个非常不寻常的东西钻进了他的脑袋,他发现了死人身上有些不对劲,而这个发现是极为震撼的。
金先生连忙半跪着,费力地把尸体翻转过来,果然,在对应着死者心脏的部位,有一个伤口,伤口周围已经被血迹浸透了,那一滩乌黑的血迹已经干涸,象一块块黑色的泥巴贴在衣服上。
金先生失惊地啊了一声,疾步走到落地窗台前,把窗帘猛地拉开。仔细地检查着窗子的玻璃边框。金太太正在兴头上,被金先生这怪异的举动吸引了,停住了话头,顾不上抹眼泪,直勾勾地看着他。
金先生转过头来,瞪着太太问:昨天晚上这窗子是开着的吗?
金太太莫明其妙,想了想点头说,是的,后来我才把全屋的窗子都关上的。
金先生说,昨天晚上枪响后,这家伙是朝我们的方向倒下的,是吗?
金太太努力回忆了一下说,没错,他还是脸朝下扑到地上的。
金先生听到这儿,脸上突然大放异彩,看着太太说,这人不是我们杀的。
啊——金太太张大了嘴巴,忘了问为什么了。
金先生解释道,如果是我们开枪打中了他,他应该往后仰,怎么反而往前扑呢?再说,他扑倒在地的时候,伤口在背上,这说明这子弹只能是从窗子外面飞进来的,绝对不可能是我们这个方向射出去的。
啊——金太太的嘴巴持续张着,看着金先生得意的表情及分析。
金先生继续说,这可能是个巧合,我们开枪的时候,外面同时射进来一颗子弹,正好击中了这个潜伏的贼,把他打死了,而我们的子弹根本没有打中他,因为他身上只有一个伤口,现在,我们只要找到我们射出去的子弹头,然后我们就可以把死人放回死时的位置,然后报警。
可是我们怎么解释现在中午了才报警啊?
这个简单,因为事情是发生在晚上,而我们都睡着了,根本不知道,今天起来得晚,一起来又出去了,没留意客厅,直到中午我们回来了,一开窗帘才发现这个死人。警察来了你不用说话,只需要受惊接受安慰就行,一切由我来应付,好了,我们现在先把我们的子弹找出来吧。
金太太还在呆呆愣着,一动不动,事情的急转直下,哦不对,是急转直上,她需要一些适应的时间。
金先生先忙活开了,他在窗子一边的墙上一寸一寸地搜索着。
这时候,楼下突然响起了一串刺耳的警笛声,金太太和金先生都被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冲到窗子上望下去,楼下开进了几辆警车,从里面跳下一群警察,往着对面楼的入口鱼贯而入。金太太拍拍胸口,长长呼出一口气。金先生想得更多,眼珠子转了几转,急步走到电话机旁,他要赶紧先报警,他预感到有一些乌云正在散去,耀眼的阳光已经开始射了下来。
可是我们还没找到墙上的子弹头,金太太说。
也许不需要了,这个我们可以慢慢再找。金先生露出了一些微笑。
第十六章
之后的整下下午显得有些忙碌,得到警报的警察很快到了金家,拍完照后,问了一些问题,金先生回答了他们,然后尸体被拉走了,金太太由于受惊过度,警察建议让她留在家里休息,还建议找个亲戚或朋友相陪,而金先生需要配合警察到警察局去作一些必要的程序。金先生愉快地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尽一个好公民的责任。
金太太不愿意单独留在家里,她再也不愿意离开丈夫半步了,金先生想了一下,同意的太太的意思,于是,他们一起去了警察局。做完了例行的笔录以后,一位长官模样的人走过来和他们聊了几句,告诉他们,昨天晚上,对面楼里发生了一个惨剧,丈夫把妻子枪杀了,然后自杀,具体原因还不详,据邻居说,他们一直在闹离婚,整天的吵架,最近十多天突然不再听到争吵声了,邻居们都以为事情得到了解决,没想到竟然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长官还拿出了死者照片给他们看,金太太看了一眼轻轻叫了一声,说,是她。长官和金先生都看着她,问,你认识她吗?金太太摇摇头说,我不认识,不过昨天晚上我见过她,在一个算命的摊子前,她排在我前面。说着金太太眼前浮现出了昨天晚上的那一面之缘,女人苍白如纸的脸色仿佛历历在目,没想到几个小时以后,竟然就出了事。一股世事无常的情绪涌了上来。金太太想到这儿,伸手紧紧地挽住丈夫的胳膊,金先生轻轻拍拍她的手背,算是安慰。
那位长官继续说,你们家的死者是一个惯犯,有三次前科记录,相信昨天晚上是想去你家行窃,正所谓夜路行多终遇鬼,没想到自己成了鬼。他身上的子弹证实是对面楼上那把枪里射出的,一共射了三枪,当时我们还奇怪在现场怎么找不到子弹头,没想到这把枪果然邪门,三颗子弹送了三个人的命。
从警察局出来,金先生和金太太回到家里,两人对坐着,半天也没有说话。房子里非常的安静,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在回荡着。两人都有一种劫后余生,恍如隔世的感觉。两个小时前,这个房子里还躺着一具死人,他们还在一种悲壮的气氛中商量后事,如今仿佛一场梦醒,而梦中的情境却又历历在目。
金太太突然叹息一声说,其实,我们差一步也会成为对面楼里的结果。
金先生抬头看着太太,没说话。
金太太说:如果我们手里的枪在冲动下真的杀了对方,不管是你还是我,都不会再有活下去的勇气了,结果都是一样,最后自杀了断。
金先生的眼睛默默垂了下来,也跟着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金太太继续说,其实每个人都是一样,总在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不断买单,一边继续着一时冲动。如果我们的婚姻是由于一时冲动,那么我们现在的痛苦就是在为它买单。可是你在外面的一时冲动,而我却必须为此买单,呵,这就是婚姻,这就是命啊。
金先生的头无力地垂着,他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合适的话来。
金太太带着怜悯的目光看着自己的丈夫,轻声问,金明,告诉我,你带要我为你的一时冲动买单到什么时候?
金明突然仰起头,他的眼睛里不知什么时候变得湿润,嘴角抽动了几下,颤抖着问,兰,枪是你买的吗?
金太太皱起了眉,盯了他很久,直到相信他这句话的诚意时,才说,枪不是你买了藏在家里的吗?他说你还要故意让我发现,并且你还藏了三颗子弹在酒柜子里,我都找出来了啊。
金先生站了起来,问,他?他是谁?
金太太摇摇头,说,我不认识,是他昨天下午主动找我的,把你和一个女人亲热的照片给我看了,然后告诉我你藏了枪的事情,还有,还有一份你给我偷偷买的保险单。
金先生啊了一声,说,保险单,我给你买的?给我看看。
茶几上一会铺满了那些照片及两份保险单,照片上放着那把黑乎乎的手枪,两人依旧对坐着,四只眼睛盯在茶几桌面上。
金先生站了起来,把所有灯都打开,在墙上找了一会,最后失望地没有找到任何子弹孔,他返身拿起那把手枪,按了一下,褪出弹匣,把子弹夹取出来,眼睛死死注视着弹夹。
金先生把弹夹给金太太看,说,看到没有,这是空弹包,我公司里有非常多的这东西,这是拍电影用的,只有火光,没有弹头,是打不死人的。
金太太仔细看了一下,果然子弹里塞满了火药,却没有弹头。问,那么,他为什么这么做呢?这枪到底是谁放到家里的?
金先生没有回答,把手里的枪反过来,果然看到印在枪把底座下的一排小字“金光影视”。
金先生脑子里快速转动着,他感到自己已经触到了事情的真相,虽然现在还没有完全理清楚,但是很快就可以明白到一切了。枪是他公司里的道具,他经营着这家“金光影视”公司,这样的枪在公司里有上百支,拍完电影通常都是收归仓库,如果谁要偷偷弄个一两支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没想到竟然会被人利用到他家里来了。
这事跟红红有关系吗?看来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是红红告诉了他家里有一支枪,那么她应该知道内幕,但是,红红也说是一位私家侦探告诉她的,不排除红红也在被人利用着,象红红这么单纯的小女孩,不可能有这么多的心计,如果要玩恶作剧,她也决不会玩得这么高明。
金先生脑子越理越乱,一切都好象有可能,而一切都非常容易被自己推翻。
告诉我那个找你的人长什么样子?金先生问。
这个时候,金太太非常仔细和详细地把我的样子生动地描绘了一遍,女人就是心细,记忆力也极好,竟然描绘得分毫不差,一直到金先生百分之九十确认了那个人极有可能是黄一虎,谁让黄一虎是“金光影视”里有名的武打替身呢?成名绝招是高楼中枪向后三百六十度转体加两个后空翻,非常精彩,据说观众百看不厌。
金先生这时候回想起了一些残碎的记忆,比如他的确在片场看到过我和红红在一旁有说有笑,还一起走出过片场大门,好几次有我出演的剧组里,都好象看到过红红的影子。可恨的是,今天金先生才把这些碎片串起来,越串越感觉到可疑,直到金先生积怀疑为气愤,脸形甚至都被怒火和妒火烧得走形。
那些子弹呢?金先生突然想到了这件事。
你拿去了吧。
金先生跳起来,在鞋柜旁边找到了昨天晚上随手放下的子弹,那是金太太在酒柜里找到的,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子弹,一共三颗,都是我从战场上带回来的纪念品,一共收藏了二十颗,我在每一颗上面都很骄傲地刻上了“虎”字,可惜后来我自己都忘了刻字这件事了,由于我的健忘和粗心,造成了我这辈子无法补救的遗憾,我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无可超越的。这件事本来可以给我一个教训——学会忘记,不一定是好事。可惜这个教训我知道了却无法用得上了。
第十七章
金先生看着子弹上那歪歪扭扭的“虎”字,百分百把我定了罪,他当时看着我的雕刻作品时的心情是我无法体会和理解的,尤其在经历了一晚上的折腾之后,所以,我认为我所有的理解都比不上金先生当时的真实感受。那么,在那件事情发生后,我就并没有过多地责怪金先生了。将心比心是宽恕的唯一方法,宽恕是进入天堂的唯一道路,天堂是好人的唯一归宿。天知道,我后来是多么的后悔没去做一个坏人啊,我可能一直都很坏,但总是坏得不够彻底,就是说,一边做着坏事的我,骨子里却总是把自己想象成好人,给坏事找许多好人的理由。结果,所有人认为我是坏人,上帝却认为我是好人,迫不急待要召我前去下棋唱K,而那些上帝看不上的坏人,却因为被所有人认为是好人而长留人间。
我说这么多废话不是没道理的,我干了把子弹装进红红给我的枪里这样的坏事后,过了一晚上,又向红红坦白说,我是装了子弹在枪里,不过装的是拍电影用的空弹包,杀不死人的。小虫子红红听完又尖叫了一声,然后审视了我半天,突然冲过来,把小拳头如雨点般洒在我宽厚的胸口上。我不明白这事情有什么不好,她本来不就是想用空枪吓唬吓唬人的吗?搞不明白,我只好任她狂揍一顿。这事发生在我们早上伏击到老虫子金明开车离开家之后。
后来小虫子红红打累了,坐在地上喘气,喘了一会对我说,黄一虎,真有你的,我还以为你是个十足的坏蛋,想搞出人命来玩。没想到你原来也是个胆小鬼,只想吓唬人。
我默认了我不是坏蛋这事,但我不承认我是个胆小鬼,杀人的事我干过,我杀过一个越南女人,用了我很多的子弹,这可不是吓唬人的。
小虫子红红和我这时候是坐在我家的地板上,她早上本来是穿了那双新买的红鞋子,现在也被随便甩到了墙角落里,东倒西歪,象个可怜的孤儿。
一会,红红哼起了一首优美的歌,歌词里有一些思乡的词,她的声音尖锐细腻,有些悲伤。红红哼了好半段后,我想起这首歌我也会唱,于是陪着她哼了起来,可能是受到我合唱的鼓励,她越唱越起劲,越唱越大声,于是乎,屋子里每个角落都塞满了她的歌声。
唱累了,我们就沉默。
沉默累了,她问我,这么说,他们谁也没有死掉,是吗?
我说是。
那么,现在应该轮到我死掉了,是吗?
我说不是,你为什么要死。
总要有人死的,红红怨怨地说,织毛衣要拆线头的时候,如果缠在一起成了死结,我奶奶就会教我,把其中一根剪断,所有线头就都解脱出来了。
过了一会,我想起来了就问,你想怎么死?
我已经死了,红红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嘴里轻轻吐出一句。
我翻身看了一看她,说,不像,你还没死。
心死了,她又说。
何以见得?我说,我又看不到你的心,也不敢去摸你的心跳。
你可以摸啊,说完她抓住我的手,紧紧按在她胸前,我抽手不及,只好由她。
你摸到什么了?她问我。
我有些羞涩,不好回答。
她叹了口气说,就算你摸到了,你也不会明白的,你是猪。
你才是猪呢,我回敬她。
你就是猪,我属于金明的心早死了,现在的心是为你跳的。
何于见得,我问。
因为我决定要嫁给你。
在这句惊世骇俗的话过后约三天时间,我和小虫子红红开始了婚礼的筹划。我非常的别出心裁,要在海底结婚,我说,我们穿着潜水衣,然后潜到水底去结婚,让鱼儿见证我们的婚礼。小虫子不答应,她说鱼会游来游去,以后我对她不好了,她找不到证人了,这样的证婚者不可靠。我只好再想一个,我说,我们去山顶结婚,栽一棵爱情之树。这下树跑不了了吧。她马上反对,怒斥我说,你想累死我啊,以后和你吵一次,我就要爬山去找一次树,你存心想我从山上滚下来死掉,你就得意了,是不是?
这个也只好放弃。
最后我们一致认为,传统的婚礼最合适,不然也不会流传了几千年,每个人都使用它。不过,小虫子红红坚持要由我亲自出面,送请柬给金明伉俪,还务必要请到他们出席,这让我有些郁闷,她解释说,你一定要按我说的做,你也应该高兴,这证明我彻底放下了他,可以从容地面对了。
红红的话令我茅塞顿开,后来我亲自去了我的老板金明的办公室,把请柬送给了他,出我意料的是,他也很高兴地说了些祝贺的话,并答应一定会出席的。不过他说,内人身体不好,可能不出席了,我说可以理解,虽然我只见过他内人一面,感觉也良好,但我想,那次见面不属于什么好事,她不来也是好事。
那天的婚礼非常隆重,我邀请了几乎电影公司的所有同事,一些大牌的明星本来和我不是很熟,但听说老板金明会出席,也很准时出现在了婚礼现场,红红的父亲是电影公司的道具师,他带着一帮手下,亲自帮我们的婚礼布置成了三十年代上海滩石库门的感觉,很有怀旧浪漫气氛,令到来宾们有时都忘了这是我的婚礼,他们竟然在纷纷顾着自己拍照留念,唉,人心不古啊。
我本来也想邀请好朋友胡三的,可是那天以后一直也没有见过他,我认为他可能是没办好我交待的事情,所以不好意思见我,因为我预付的钱肯定给他赌掉了,不过,我也没在意,这些事本来就可以看作是一场玩笑,又不会真的死人,再说,胡三既然知道不好意思躲着我,说明他心里还当我是一回事,算是个朋友。
婚礼的高潮在宴会后,“金光影视”以公司的名义送了我一份大礼,那是一部汽车,我当时完全不知道,后来,那些同事们把一块道具板推开,后面是一个临时搭起的高台,台上摆着一部亮闪闪的银灰色小汽车,其它同样不知情的嘉宾们都交口羡慕,并热烈地为老板的大方而鼓掌。我心里一阵感动,同时感激的眼光看了一眼微笑着的金明,觉得我很内疚,竟然对这么好的老板做了许多坏事。这种内疚是发自内心的,我紧紧牵着红红的小手,我发现她也有些泪眼迷迷。我想,她也被感动了吧。
我仰着头,自豪地看着这部已经属于我的汽车,恨不得马上去把它开下来,这时候主持人发话了,他说经过他们的一致意见,我不能这么随便开走这么大的礼物,我应该为大家表演我的绝招,就是那个高楼中枪向后三百六十度转体加两个后空翻。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在场人士的热烈响应,我只好当仁不让,潇洒地挥了一下手,把礼服一脱,在欢呼声中敏捷地爬到车顶上,老丈人的手下早已把软堑子摆在了地上,我高高在上,俯视着全声场热情的嘉宾们,心里非常惬意,仿佛我已经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一线明星地位,是超一线明星,因为一线明星们现在都在下面仰望着我呢。
当我看到道具手枪被交到红红手里的时候,我闭上眼睛,象拍戏时候一样,先平复一下心态,默想一遍一会要做的动作,大概十秒钟,我听到下面已经安静了下来,于是我睁开眼睛,大家都在屏息着看着我。红红站到了另一边的台上,离我大概五米距离,手里握着一把手枪,脸上是一副调皮的笑。她的这个笑容我见多了,相信她现在心情非常好,会很好地配合我表演完,然后我们就顺顺利利开着新车去兜风了。
一个同事举着告示牌,站到我和红红的中间,只要他把牌子一挥,红红就开枪,然后我会象中枪一样抖两下,接着往后一仰,向后三百六十度转体加两个后空翻,把身体结结实实躺到地上的软堑上,这就大功告成了。
举牌的同事用目光询问我,我点点头表示准备好了,他再看看红红,红红已经端起了枪,半眯着眼睛作瞄准的姿势,乌黑的枪口正对着我。我微微一笑,把两手张开,摊摊手,这时候,下面的同事把牌子一挥,喊了一声——GO。几乎同时,红红手里的枪就响了,啪啪啪三声,我看到了枪口的火光闪了三下,接下来,我和身子就向后面仰去,一直落到了地上的软堑上。
我为下面的嘉宾们惋惜,他们没有看到精采的一幕,因为我一个动作也没做,只是象断线的风筝一样轻飘飘,直挺挺摔到了软堑上,嘉宾们看到这失败的一幕会是什么反应,我都不知道,我只在下坠的时候看到胸口有三个血柱喷出来,然后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十八章
现场一片慌乱,小虫子红红象疯了似的扔掉手里的枪,扑到我身上,金明肯定不可想象此时的小虫子红红竟然眼里心里嘴里都只有我一个。丈人见惯风浪,指挥着大局,我先被人用手捂住伤口止血,然后很快就被送进了医院,这个过程中红红不离我左右,直到我被推进急诊室。
迷糊中,我似乎耳边一直没有清静过,大片大片的嘈杂声往我耳孔里倾泄而进,声音很大又仿佛很空灵,象是极远极远的地方,有个人声鼎沸的繁华世界,他们把鼎沸的人声打了包,迫不及待要塞到我耳朵里来。后来,急诊室的门啪一声响的时候,终结了扰人的嘈杂,我却莫明其妙转醒过来。
巨大的无影灯眩耀着我的眼睛,医生们的白影子晃来晃去,有些不真实,我能真切感觉到胸口被人扒来扒去,凉嗖嗖的,却有一种宽广的错觉。时间过得很慢,我非常耐心地躺着,细细捕捉着每一个细小的声音,当我听到第三声金属撞击的咣当声时,忍不住说了句:医生,麻烦你,让我看看取出来的弹头好吗?
护士小姐露出的额头和眼睛都让人相信口罩后面的脸蛋相当迷人,尤其在她突然吃了一惊时,医生也很吃惊,我有些悲哀,竟然没有人注意到我是清醒的,也没有人认为我应该是清醒的。
我向他们微微动了一下头,鼓励他们别害怕,我只是好奇,想看看能进入我身体的子弹是怎么样的,肯定很与众不同。
医生点点头,护士小姐端着盛子弹的盘子走开了,很快又折了回来,子弹已被简单地冲洗了一下,洗去了血迹,似乎还有一些血腥味残留着。
我被麻醉了全身,根本动不了,护士小姐体贴地用摄子夹着弹头,递到我眼前,那是一颗有着完美形状,泛着沉重金光的物体,每当我注视着热兵器在冷却的时候所展现出来的慑人寒光,总会有发自内心的膜拜及赞叹。
我说,麻烦你,把它转一下好吗?
护士小姐很顺从地把弹头缓缓过转了一圈,我如愿以偿,象找到了久违的老朋友般微笑起来。我接着又重复了相同的过程,一一欣赏了另外两只完美的、闪着沉重金光的弹头,这时候,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好象提了一辈子的心愿突然得到遂愿,心情一下子舒展开来,全世界的清新空气突然涌进了我的心脏,我满足地呻吟了一下,沉沉睡去。
黄一虎突然再度陷入昏迷,让手术室里的医生及护士措手不及,最要命的是刚取出子弹就被我莫明其妙的要求骚扰得所有人都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我那开了膛的身体还晾在手术台上,竟然忘了要缝合它。
医生们可以肉眼看到我身体里的心脏象抽风似地乱跳一气,时快时慢,还间歇性停个两拍,由于伤口还没缝,停跳的那两拍里,电击器都用不上。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氧气管插到我鼻孔里,其实我并不需要氧气,我的呼吸还算畅顺。眼下整个手术室里,最奇怪的不是我,而是这些医生护士们,他们从来没有这样的经验,一个开完膛的半死人,突然醒来和大家聊了一会天,又突然晕死过去,还让裸露的心脏跳起抽风舞来。
后来医生们通过口罩外的眼神在极短的时间内做了一个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先把伤口缝合,即使我再也活不过来了,有个完整的尸体也好向家属交待。
第十九章
在我这段昏迷的时间里,做了一个接一个的梦,这些个梦都非常的与众不同,我一说你们就都明白了,这些梦是属于回忆的梦,梦里的画面全是我真实经历过的,从小到大,每一个阶段的一些我白天永远想不起来的记忆碎片,没有一件是重要的事情,全都是平淡的,扯淡的,容易让人忘记的,清醒的时候有人提醒你也记不起来的事情。由于这些梦境的事情过于平淡如水,说出来也没多大劲,我就忽略不谈了。只谈谈我梦到快醒来的时候,那时我的大脑皮层开始慢慢在苏醒,也有了一些思维的能力,不再是睡梦中的那种被动,被梦牵着鼻子走。
我在想,我无端端做这样犹如翻旧照片的梦,是为什么呢?难道是我已经活到头了吗?
小虫子红红一直陪在我的病房,警察两次来录口供都在我的病房里,我在梦与梦的间隔里,似乎偷听到了他们的一些对话。我的感觉是,这些警察是永远不可能找出真相了,因为唯一合理真相里的那个关键人物,马上就要死去了。
红红整天就喝了点牛奶,她目光呆滞,眼睛无神地盯着窗外,窗外夜色正浓,树叶上开始凝聚了华露,令黛色更深,点染的这夜也慢慢加深。红红在想些什么,我猜不出来,我静静地看着她,美丽的小脸蛋突然憔悴下来,令人心酸。我想挣出手去握握她,给她一些安慰,却做不到,我动不了自己的一根指头。
也许是坐得太久,她的背不知不觉弯成了弓形,脖子也无力地歪垂着,嘴巴抿得紧紧的,眼睛却是一眨不眨。
我说不清是心酸还是感动,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脏在跳了。我努力想证明自己活着,就只能拼命呼吸。这时候,手背上突然热了一下,我看到从红红眼里滚落的一颗大大的泪珠掉到了我的手背上,红红也发现了,收回了游得太远的目光,掏出手巾擦我的手,同时,她也注意到了我一直在看着她。
“你醒了?”红红的语气里没有惊喜,也没有激动,仿佛我只是小睡了一会。
“你哭了?”我一开口,感觉精神突然上来了许多。
感觉怎么样?想喝点水吗?红红问我。
我说不用,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你不要离开我一步,不然你就永远都不能和我说话了。
她让我住嘴,别说不吉利的话。
我笑了,说,这是事实,我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情,现在醒来,是回光返照。
她使劲盯着我的脸看,然后不相信地摇摇头说,那你可以照我一辈子啊。
我没理她,因为没有时间再废话了,我必须告诉她一些真相。
这时候的病房非常的安静,窗外偶尔传来风过树叶的沙沙声,这只会让安静成为幽静,总的来说,目前的时间和地点非常非常适合安排后事。
于是我说:如果我死了,我是被谋杀的。
红红抽泣起来,说,我不知道里面有子弹。
我说,我知道你不知道,凶手不是你。
那是谁?
是我自己。
为什么?
因为我该死。
为什么?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看着她,说:很多年以前,我才十八岁,那两年,我一直在热带雨林中穿行,背着枪和弹药,还有水壶,压缩饼干等等。有一天,我们小分队和一伙越南人干上了,就在那时候,突然下了一场很猛烈的大雨,我们呼喊着一边开枪,一边冒雨乱窜,就这样,我和队伍走失了。
雨来得急,去得也快,我在丛林里迷失了方向,又不敢大声喊,怕引来敌人,当时我非常的害怕,身上全是泥水,脸上也是,我一边走着,一边摔着,嘴里不停地念着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名字,还有很多同学战友的名字,我一个个地叫着,一边走着。
后来我就见到了她,一个越南女兵,一只腿中了枪,倒在地上,头发混着泥浆,身上披了些树叶,她本想用来伪装,但是不足够,还是被我发现了,我走过去,她的眼睛非常惊恐,嘴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我用枪指着她,对峙了好久,当我发现我的处境实在没有任何威胁的时候,我放下了枪,慢慢走过去,注视着她的脸。
她长得很瘦很黑,眼睛很大,嘴唇厚厚的,细长的眉毛非常好看,还长着一副越南女人特有的瓜子脸。我解下水壶递给她,她犹豫了一会,接过去一口几乎把它喝完。然后对我笑了,把水壶还给我。我也对她笑笑,把枪和水壶放到一边,靠近她蹲了下来,伸出手去,在她的注视下,把她的衣服解了开来。
开始她挣扎,我很有耐心,等她累了,继续解她的衣服,最后,她屈服了。
雨后的树林非常安静,象现在一样安静,空气甜得象新摘下来的香蕉,我穿好衣服后,背起枪准备离去,突然发现她的手在身后摸索着什么,战场上锻炼的警觉让我全身神经一紧,眼角余光发现她身下有一根枪管似的东西,于是我毫不犹豫举枪朝她扫射,一梭子弹全部注进了她单薄的身子。
她死了,我翻她的身子时,发现那只是一根木棍,也许那时候她想站起来向我告别。我想只能是这样解释。
最后我看着红红说,我很该死,不是吗?
红红吃惊地听完我的叙述,半晌不出声,我等着,她终于回过神来,叹了一声说,过去这么久了,何必呢?
是啊,我说,都过去这么久了,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情,可是,那天在金明家里,我又见到了那个越南女人,她们长得一模一样,简直就是同一个人。
看着我痛苦的样子,红红问,你是说,金明的老婆?
我点头,说,是的,我看到了墙上的照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被我杀死的越南女人就在墙上看着我笑。
所以你就要自杀吗?是你把实弹装到枪里面吗?红红盯着我问。
我摇头,凄然地苦笑一声,说,不,我根本不知道要表演那个节目,想杀我的人是金明,子弹是他放到枪里面的,不过,这件事是谁也不会相信的,他最终可以逍遥法外。
为什么?小虫子红红仿佛要跳了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
我说,金明不会留下证据证明他放了子弹在枪里的。
那你为什么认为是他?
我说,这件事情只有我知道,金明也知道只有我了解真相,他是故意要让我了解的,而除了我,谁也不会相信这个真相。
红红还是不明白我的话,我只好继续解释,我想让她了解真相,虽然她了解之后,也不可能去指证凶手。
我说,警察会从子弹开始追查凶手,用不了多久,他们会发现,装子弹的人只能是我,因为那个子弹是我的私人珍藏,我从越南带回来的纪念品,上面都刻了我的名字,一个“虎”字。
红红还是只管瞪着我。
我苦笑着摇摇头说,你还记得我亲自送了三颗子弹给金明吗?我当时想,就当作送给他老婆,一个很象越南女人的女人,作个纪念,谁知道,他们把它还给了我,呵呵。
红红失惊地叫了出来,她终于明白了真相。可是,我有些后悔了,从她痛苦和不相信的眼睛里,我明白到,告诉她真相其实是残酷的。
红红,我叫了她一声。
红红抬头看着我,我对她说,人死如灯灭,灯灭了,就应该再点一盏,而不是从此呆在黑暗里,那是很笨的,懂我的意思吗?
红红也不知有没有听懂我的话,只管点头。
我转过脸去,看看窗子,还有夜色,我要说的差不多都说完了,头脑突然一片空白,想不起来什么事情来,胸口越来越闷重,我感到很乏力,很想睡一觉,头顶上有一股软软的,却又连绵不断的力量在往我的身体里抽,象抽水机一样地往外抽。
我清楚地知道,我马上就要睡着了,睡着后就再也醒不来了,我还有一句话要交待,于是我又转过头来对红红说,红红,我家里书柜第三排右边,有一个小盒子,绿色的,里面有一些东西,那是我从越南女兵身上搜出来的遗物,有照片,证件等,明天你去取出来,把它们装进信封里,用我的名字,寄给金明。
你明白了吗?我问。
红红呆呆地望着我,她还不明白。
我只好说,那你记清楚了吗?
红红点头。
我放心了,闭上了眼睛,让四肢完全舒展放松下来,任由头顶的无形抽水机把我的灵魂尽情地往外抽走。
第二十章
人死了,故事也就完了,世界上是没有真相的,有的只是盖棺定论。翻到故事的开头,我本来只是想讲讲爱情有多荒谬,幸福有多靠不住,以至于我连平常的写写信都懒了,没想到,写着写着,把自己写上了一条死路。聪明的读者可能会狡黠地领悟到,原来我把自己写死了,是想证明我其实是个好人,坏人才活千年嘛。
就算是吧,但是好人一个个死去,坏人还活着,故事就永远不会完。而坏人想要一直保持坏人的角色,就必须不断地寻找一些好人来衬托,有些好人是找出来的,有些好人却是逼出来的,坏人想,找不到好人,我逼也逼一个出来。
如果对于黄一虎的盖棺定论里有那么一句“此人不爱写信,只爱写小说”,那么,这就很欠揍。大家都知道,好人总是常常写写信啦,才不会去瞎编什么小说来蒙人。
其实黄一虎很委屈,他从写信到蒙人的转变过程中,他是被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