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搞不懂,歪歪为什么大学毕业了还非要与我同租一套房子,她没必要省那几个钱,而且我还经常对她没好声好气的。说真的,歪歪的优点挺多,比如她漂亮,或者说是妩媚迷人,我和她一起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绝对百分百,不过都是冲着她去的;她温柔,可以说是柔情似水,我把她数落得跟卖笑女郎似的她都不会介意;她大方,那些男人们孝敬她的食物,大部分都进了我的肚皮。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她,我觉得自从我和她在一起后,她就克得我没一个男人喜欢。
开始我没发现,可是后来,我好不容易“钓”了个差不多的男人回来,当歪歪冲着他那么微微一笑后,我就知道我完蛋了。歪歪的那一笑犹如三月的春风中绽开点点桃花,我看见那匹色狼口水都要流成河了,他说他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中的女神。
我很卑鄙地把那个家伙约到咖啡馆,告诉他歪歪有过多少个男人,在她的眼里男人不过是提款机,不过是手中的玩物。那个男人一脸吃惊一脸鄙夷地看着我:“我真没想到你把她说得这么不堪,她说你是她最好的朋友。”那一刻,我明白我说什么在那个傻瓜男人的眼里都是巫婆了,我把手里的咖啡狠狠地泼到他的脸上:“那么,你滚蛋吧!”
就这样,我25岁了还没交个像样的男朋友。25岁了哎!就算我不是什么牡丹、芍药,不是什么玫瑰、海棠,就算我只是一朵小喇叭花,可是过了25岁我也会一天天地蔫下去。都是那个该死的歪歪,我发誓不要让她落到我手里,否则我一定把她收拾得有皮没毛的。
歪歪交往的男人都是非富即贵,而且还一定要英俊。和歪歪住在一起最大的好处是,我能免费欣赏到本城差不多一半以上的优秀男人。不过,最近,歪歪经常带回来的这个孙宜桐可不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是他既不英俊也不潇洒,还有点木讷,好像也没多少钱,那辆还算新的切诺基和那些大奔宝马在一起简直就成了乞丐。我觉得孙宜桐同歪歪的那些男人相比简直就是个癞蛤蟆。歪歪说他是个动画设计师,一个作品就是几十万,八成歪歪看中的就是这点,又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等歪歪榨光他的油水,吐出白森森的骨头的时候再发现她是个妖精就晚了。不过,歪歪可以钓我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泡她的男人呢?反正我寂寞得要死,这个孙宜桐还满合我的口味,那些风流倜傥的男人我也拴不住,打打这个书呆子的主意还是可以的。
我准备打孙宜桐主意的时候才发现,我钓男人的经验实在欠缺,好在我身边就有一个钓鱼高手,可以随时免费咨询。当我听着歪歪毫不保留地向我传授“钓鱼秘籍”的时候,我心里还真的有一点羞愧,她不知道我准备钓的是孙宜桐哦,虽然孙宜桐只是她那堆男人中最不出色的一个,我还是觉得自己挺阴险的,但我太渴望恋爱了,偶然卑鄙一下还是可以原谅的。
我首先接受歪歪的建议扔掉了那些老土的服装,穿上了符合我气质的阿桑娜服饰,虽然一件小衫就两三百,可是,真的好漂亮哦!再化那么一点淡淡的妆,我觉得自己起码已经从喇叭花晋升到月季花了。
孙宜桐再见我的时候果然眼睛就闪了那么一闪。他终于发现我的存在了,呵呵。
可巧,歪歪那天要出去拍广告,让我招呼孙宜桐,我借机向他请教电脑方面的问题。歪歪说,如果想钓一个书呆子男友,就必须要学会找他帮忙,否则他就是喜欢死你也不知道怎么追你,你要给他提供追求的机会。那个孙宜桐果然乐颠颠地给我解答了不少问题。我露出一脸崇拜的表情,好像我面前的不是一个动画设计师而是比尔·盖茨,虽然我自己觉得那表情恶心得要死,可是孙宜桐很喜欢,他看我的目光又那么闪了闪。天,我晕!
快晚上的时候,歪歪打电话回来,说她有事情要挺晚才回来,不要等她吃饭,这正合我意。我温柔地挽留孙宜桐在这里吃饭,我发挥了自己25年来最高的厨艺水平,做了一顿让皇上见了也要流口水的菜(有点夸张,原谅小女子的自吹自擂),我看到孙宜桐像狗一样用他的鼻子嗅了嗅,看我的眼睛第三次闪了闪。我心里那个乐呀就别提了,歪歪说如果你能让一个男人发现你的3个优点,你就抓住了他的肺(据说抓住他的心还要让他的眼睛再多闪几次)。我在一天之内已经达到这个标准,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呀!歪歪,我陈北北也不是吃素的呀!
那天送孙宜桐走的时候我一直目视着他的切诺基跑没了影才回屋,一副深情款款的样子,我就不信他能不被我的温柔淹死。
我是一家快要倒闭了的杂志社的不受欢迎的编辑,工作清闲得很,因此时间有的是。歪歪却是小有名气的平面广告模特,忙得要命。所以活该孙宜桐来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我陪着他,让我有时间把从歪歪那里学来的绝招在她男朋友之一的身上小试锋芒。
这个孙宜桐渐渐地不找歪歪了,开始直接和我约会。坐在他的切诺基的前座,看着他把车开得飞快,我觉得这家伙也不那么呆嘛,还,还有那么点帅。也许金子不放在钻石堆里的时候,它的光彩还是蛮耀眼的嘛。我越来越喜欢孙宜桐。
歪歪忙着拍广告,忙着约会那些她通讯录里排号的男人。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把孙宜桐给忘了。
我上班的那家杂志社终于倒闭了,换句话说,我失业了。我实在很失败,看着歪歪那么鲜活生动有滋有味地活着,我的心里就有一种酸楚感,我觉得歪歪的确比我优秀太多。
孙宜桐知道我失业后,介绍我替他们公司编动画小剧本。这个工作做起来不难,收入却不少,我一下子就解决了生活的难题。我同孙宜桐做了同事,和他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
一次,我在一大帮同事面前帮孙宜桐系了鞋带,那帮男同事羡慕的眼光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这招儿把他感动得要死。我相信,我已经牢牢地抓到了他的心,同时也向那些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宣布:孙宜桐是我陈北北的,你们都给我闪远点儿。
我找工作虽然是孙宜桐帮的忙,可实际上我总觉得是受惠于歪歪。
趁歪歪有时间在家吃晚饭,我特意做了红酒鸡。她瞪着眼睛看我:“没事儿献殷勤,不会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吧?”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心虚地以为她知道了我和孙宜桐的事情,就急忙说:“孙宜桐帮我介绍了工作,他是你朋友,我是借你的光,所以要感谢你啦。”
“就这么简单?”歪歪的单凤眼差点把我的后脑勺射穿。
“那你说还有什么?”我只好以进为退。
“我可听说你和孙宜桐在恋爱呢。”歪歪说。
“什么?”一口鸡肉差点卡在我喉咙里,“你别听人家乱说,那个癞蛤蟆我可没兴趣。”
“我就是听那个癞……蛤……蟆说的。”歪歪给了我一个大白眼。
什么?孙宜桐居然会告诉歪歪?不会是诈我吧?
“你嘴巴张那么大,想给小鸟做窝呀?说人家是癞蛤蟆,哼,也只有你这么没眼光的人能说出来,他是我交往的男人中的精品哦,你不要我要收回喽。”歪歪把一根鸡骨头夹到我碗里。
“别,你真的这么以为?那你是不是生气我抢你男朋友?”我小心翼翼地问,真担心歪歪发起飙来挠我个满脸土豆丝。
“怎么会?他不适合我,孙宜桐本来就是我赔给你的,算是帮你赶走上回那个色狼的补偿吧。哎,有些人呀,就是发现不了本姑娘的良苦用心。”歪歪摇头晃脑地叹气。
我用一块鸡肉堵住了她的嘴……
不过,说真的,那只“癞蛤蟆”的确挺可爱的。我想,我要好好爱他,谁也休想把他从我手里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