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更事时,我总以为,喜欢一个人,简单纯粹,是不必要讲太多理由的,就像我喜欢宋诗文,一眼之缘。与此同时,我也相信,讨厌一个人,绝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哪怕是快意恩仇,但你讨厌某个人,总要拿出能让人信服的理由来才行。然而我讨厌宋云帆,却只是在一念之间。
那年高一,我一度少女心泛滥,没来由地喜欢着电视上那些层出不穷的所谓的明星偶像们,甚至每周二放学后都会准时跑去学校对面的书店买新上市的娱乐周刊。
宋诗文也是店里的常客,但通常都是我最早到店,宋诗文则慢上一两分钟,在我刚拿到周刊正犯着花痴的时候,从我身旁的过道穿过,走向另一侧的书架。
于是,在长期无意的观察中,我发现宋诗文的兴趣点似乎在同样是每周二发行的英语周报上。大概是道不同的缘故,所以纵然我和宋诗文同时出现在这家书店长达一个学期之久,但除了每周一次的擦肩而过之外,也别无其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