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心中,他是Bidbang的队长,6岁出道,就被冠以天才的名号。可是谁注意到同时他也是个孩子,他也调皮,也任性。不过,在我心里,他更温暖,暖如手边的那杯热可可,是这冬日里的唯一一抹热气。
他总是展现着不同的气质,或妩媚,或成熟,或诱惑。第一次在电视上见到他,他白净的脸上温暖的笑容瞬间震住了我,震得我心尖儿发颤,从未见过谁笑起来能这样温暖人心。单眼皮的他,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角扬出一个弧,唇红齿白,这不是美人一个么?
可我最爱的不是他如花的容颜,我喜欢他,因为他完美地诠释着谁的青春不疯狂。他穿着一身红衣,痞气十足;他打耳洞,爱文身,戴着一大堆叮当作响的东西,桀骜不羁;他下颌微收,瞪着前方,眼神犀利得令人无法直视。就这样,只是因为喜欢他,一向喜静的我也开始喜欢上了Hip-hop;也是因为他,喜欢简洁的我也沉迷在了他厚重色彩的Mv中;因为喜欢,我甚至莫名地爱上了他那浓重的眼线,漂染的白发。
我最爱他那满满的才华,我最爱他作词时信手拈来的气魄。按理说像这样才气逼人的人都应该是傲气十足的、狂傲的,可是他却是温暖的。他总是平易近人,浓妆重彩后是一张白净的脸,爱笑,爱和朋友打闹,爱家人,懂事却也像个孩子一样爱撒娇。
那年,他的事业跌入了谷底,舆论的压力、粉丝的背离让他倍感失落。他在节目里公开道歉,他态度谦卑,眼神落寞,他又瘦了,单薄得让我心疼。虽然我们相隔千里,但我能够想象他一定过得很不好,狗仔蹲在他家门口,等待着伏击他,诋毁他,那是恨不得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般的咬牙切齿。我知道,他不该那样,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我心疼他犯错,也心疼别人那么对他。
我爱他,但我更欣赏他。我欣赏他在音乐上的才华,更欣赏他的信念:他要做一个偶像,他要努力成为别人的梦想。虽然,他就像那颗我永远无法企及的星星,离我的生活那般遥远,可是我愿意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能看见便好,能看到他在舞台上自信挥洒,能听到他金属掩映下充满力量的嗓音,能体会他的不容易,这样就好。
我只希望他能在世俗的洪流中保持那份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