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国回台湾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学任职,我成为校内十三位一级主管之一。当时如果要给学生记大过,就必须开会,决议需十三位一级主管都同意,签字后才能通过。
我第一年参加会议时看到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南部学生到北部读书,在外租屋,房东写了一封信给学校,说这个学生品行不良,趁他不在时勾引他的老婆。学校就以此为罪状,要学生退学。
我觉得应该了解背后的因由,所以当时不愿意签字。当我提出看法时,听到旁边有个声音说:“蒋先生毕竟是从法国回来的,性观念比较开放。”听罢,我吓了一跳,我还没来得及说明,就已经被判定了。
其实这个案例是不自觉地受到了群体文化的影响,许多事情都变成了想当然,即使事后发现不是如此,也不会有人去反省。
群体的道德意识往往会变成对他人的指责。在西方,道德观已经回归到个体的自我检视——对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才是。
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时,学生要他逃走,他在服刑和逃跑之外,选择了饮下毒堇汁而死。因为他认为他的死刑是经过民主投票的,他必须遵守这样的道德意识,接受这样的结局。这才是道德,非如今日社会中,从上至下,不管是政治人物还是市井小民,都在振振有词地指着别人骂:不道德!
阮籍不在母亲丧礼上哭,因此别人说他不孝。而看到他吐血的只有一个朋友,于是这件事被记录在《世说新语》中。阮籍这么做不是没有道德,而是他不想让道德情操变成一种表演。
当道德变成一种表演,就是作假,就会变成各种形态的演出,就会让最没有道德的人变成最有道德的人,语言和行为便开始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