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美国的时候,在室外打工。陡峭的山坡,一片湖水,风景好极了。半山坡上有一座小屋,住着个闲人,那是租屋的房客,也是我来美国后认识的第一个美国人,他叫普莱斯顿。
普莱斯顿从大学毕业没几年,一脸棕色大胡子,非常精神。我刚到,正赶上他要去度假,他问我能不能帮他照看他养的狗。他的狗大大的,一身棕色长毛,蓬头蓬脑,和他一样神气。他说这狗的祖先来自中国,品名是Chaw。琢磨半天,就是中国人称作草狗的吧。后来我跟普莱斯顿熟起来,就是被这位“中国老乡”咬了一口。
我当时特别喜欢狗,对养狗却完全没有经验。每日给它喂食,自忖也算是个熟人,在它大快朵颐的时候,就试着伸手去抚摸它的头,没料想,刚伸出手去,几乎是迅雷不及掩耳,它转头就咬,差点没把我的手指当了点心。
普莱斯顿休假回来,听说了这个事故马上很紧张,他怕我见面第一句就是“我们法庭上见”。直到相信没有索赔官司跟在后头,他才恢复到原来的神气,和我聊了一会儿天。原来他是个写政治评论的自由撰稿人。
他很激动地跟我聊起美国政治。我刚来,见着那么多美国人还满是新鲜劲儿,对美国的政治更是两眼一抹黑,他跟我说的自由派、保守派,对我来说更是一笔糊涂账。但是看得出他对美国的现状很是愤愤然,决心要靠自己的笔扭转美国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