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于中国而言,可以说是“抗战胜利70周年”,但对作为战败国的日本而言,他们接受“战败70周年”或诸如此类的说法了吗?众所周知,日本对二战的理解和记忆已经走向多元化,导致这一结果的恐怕并不仅仅是战争本身,更多的在于战后日本政府以及美国占领当局对战争相关记忆进行的操控。
日本的“终战纪念日”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通过广播的形式宣读了“关于终结大东亚战争的诏书”,在日本被称为“玉音放送”。在广播中日本天皇宣布接受美英苏中四国达成的《波茨坦公告》,即实质意义上的投降。尽管这意味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败北,但是此后日本国家的纪念日中并没有“战败纪念日”或类似的说法。为了纪念在战争中牺牲的日本军民,日本政府将每年的8月15日定为“追悼逝者、祈祷和平纪念日”,通称为“终战纪念日”。
较之于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的无条件投降,8月15日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更具有模糊性和争议性。当大多数德国人认为1945年5月8日是德国的“投降日”或者脱离纳粹统治的“解放日”的时候(也有人称为“民主日”),在日本,8月15日仅仅意味着日本天皇主动地宣布“终结”了“大东亚战争”,在天皇终战诏书中并没有明确表示这是日本的战败和投降,同时,该诏书似乎只有面向英美等宣战国之嫌,并没有明确表明日本对亚洲邻国应承担的侵略责任,当然更没有明确日本败给了中国。所以从某种程度而言,日本选择将8月15日定为“终战纪念日”自有规避责任之嫌。
当然,对日本而言,可供选择的选项并不仅仅限于8月15日,实际上日本政府在8月14日就已经通告盟国各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全权代表重光葵在美海军战舰“密苏里”号上正式签署投降书。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对日和约正式生效,日本同各缔约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宣告终结。在太平洋战争各主要牵涉国家和地区中,选择将8月15日作为国家纪念日的只有日本和韩国,韩国将8月15日视为“解放日”,因此8月15日有“光复节”之称。美国选择将日本签署投降书的9月2日作为对日战争胜利日。中国、苏联等国则将日本签署投降的第二日即9月3日作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由于上述各日期“投降”的意味更浓重,这也是日本没有选择这些日期作为纪念日的原因之一。
以上多个具有官方性和法律效力的重要时间点,原本均可以被日本作为纪念日并慎重对待。然而日本却选择了时为三军最高统帅的昭和天皇播报“玉音放送”的8月15日作为“终战纪念日”。为何是8月15日而不是其他?为何是“终战”而不是“投降”或者“战败”等其他更为积极的言说?这里面蕴含了一种日本人畸形的战争观,同时也是他们否认战争责任的盲点所在。
“中日战争”从何时开始?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8年抗战(1937~1945)已经成为熟知的概念,但是日本对战争(特别是中日战争)的认识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分歧。1956年日本左翼进步学者鹤见俊辅首次提出了“15年战争”的概念,他认为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直到1945年日本无条件投降的15年是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15年。此后“15年战争”的主张被进步主义者所接受,并成为他们积极承担战争责任的一种表现。当然,日本国内也有跟中国近似的“8年战争”的主张,比较官方的说法是将这8年战争称为“日中战争”,但是日本的历史学者对“卢沟桥事变”是偶然发生的还是蓄谋已久的存在争议,日中间的冲突是“战争”还是“意外事件”在学术界也没有定论。最具争议性的还是在“珍珠港事件”爆发之后,美国对日宣战并将日本定义的“大东亚战争”改称为“太平洋战争”,美国视角下的二战远东战场也从亚洲大陆转移到太平洋。1945~1952年,以美国为首的盟军最高司令部在对日本占领期间,所有关于“大东亚战争”的表述皆被改为“太平洋战争”,这样,日本战败给美国的印象得以充分灌输,它在亚洲战场上的所作所为却被忽视和弱化。
对于日本而言,“15年战争”“8年战争”“日中战争”“大东亚战争”“太平洋战争”,其区别不仅仅体现在称谓上,其背后隐含着的是“战争主体、战争对象、战争力量以及战争责任”的不同立场。特别是中国在日本战争观中的位置,它直接导致了此后日本历史认识问题的出现,以及延至今日两国关系的周期性恶化。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中国进入全面抗战的阶段。但是,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并没有明确对日宣战,日本也没有正式向中国宣战,即使在日军占领南京之后,日本方面一直将日中间的战争定义为“支那事变”。其中的一个因素就是美国,由于当时美国已经出台了不向交战国提供武器、资源运输和进出口的《中立法案》,所以当时中日双方都想以非交战国的身份获得从美国进口武器和运输的便利。这种奇怪的状态一直持续到“珍珠港事件”以后,随着美国对日宣战,国民政府正式对日宣战。由于日本在中国已经承认了“满洲国”和“汪伪政府”,所以日本在向英美等国宣战的同时,因为不承认蒋介石政府的正式地位而没有向国民政府宣战,这在法理上制造了一种日中之间无战争的假象。
但是,日本政府在事实上已经承认了日中之间的交战状态,1941年以后,日本已不再将日中之间的冲突称为“支那事变”,而是改称为“大东亚战争”框架下的“日中战争”。1945年日本天皇的“玉音放送”虽然宣称日本接受美英苏中达成的《波茨坦公告》,但是,天皇在广播中仅表示向英美等国投降,并未提及向中国投降等事实,这是日本政府“依据法理”而做出的狡辩策略,背后更重要的阴谋在于减少对中国应承担的侵略责任。虽然稍后的9月9日,日本侵华派遣军司令冈村宁次在南京向国民政府投降,但是这类事实在战后并没有得到广泛认知。从战争的名称及时间上,以及日本天皇在“玉音放送”中并没有提及向中国投降这两方面的因素都导致了战后日本人战争观中“败给中国”这一意识的薄弱。
谁是战争受害者?
提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普通日本人最容易联想到的是“广岛核爆”或者“东京大空袭”等有着切身感触的受害者体验。以上事件都是美国在日本本土展开的军事行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日本败给美国”的战争观,从而不自觉地忽略掉他们在中国战场的失利。战后日本社会涌现的和平主义运动更多的是基于“广岛核爆”和“东京大空袭”等原初体验上,这其中并没有“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的位置。符号化的“HIROSHIMA”(广岛)也成为一种反核武器以及和平主义运动的象征而长期存在。
导致日本受害者意识强烈而加害者意识欠缺的主要原因大致有几点:
第一,美国对日本的占领。在战后对日占领体制中,美国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中国虽然是毋庸置疑的战争最大受害国,但是在盟军最高司令部以及远东委员会中并没有太大的发言权。在美国的主导下,“东京审判”也将战争罪行聚焦到太平洋战场,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诸如“731细菌部队”所犯下的罪责并未提上法庭。“南京大屠杀”的主谋松井石根虽然被判绞刑,但是其后很长一段时间日本的历史教科书中均抹去了对“南京大屠杀”的记述。美国将重心放在太平洋战争又导致了这样一个悖论,即包括学者、政治家在内的大多数日本人并不认为日美之间的战争是侵略战争,正如竹内好所言,帝国主义者不能审判帝国主义者,日美之间的战争是帝国主义者之间争夺利益和殖民地的战争,从而导致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第二,加害者体验的不可感知性。这可能是当今学术界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之一。日本不同于德国,纳粹德国对犹太人的迫害大多是在德国境内以及与其接壤的波兰等国境内,这样德国人可以直观地看到以及感受到大屠杀所带来的视觉和心灵的震撼,从而产生德国人作为战争加害者的切身体验。但是日本的加害行为基本上集中在远离日本的中国大陆以及其他殖民地境内,日本人没有对大屠杀的直接体验和感触,军国主义体制下的舆论报道也不可能把大规模屠杀行为传达给国内人民,甚至很多日本人认为那些被侵略的国家的人民是夹道欢迎日本人的。日本大多数民众知道日军在中国的残忍行为要等到1960~1970年代旧军人开始讲述他们的侵略行为之后。
“东京审判”与双重标准
东京审判并没有追究战争最高责任人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虽然日本学术界(例如丸山真男)很有见地地指出军队的“下克上”行为导致了一个“无责任的主体”,但是有着宣战权和终战权的日本天皇难辞其咎。有些立场较为温和的学者比如时任东京大学校长的南原繁也指出,即使天皇不承担法律责任,也要承担在政治上和伦理上的责任,因此南原主张作为承担战争的表现,天皇应该主动选择退位,而不是留在天皇的位置上没有任何表示。
日本扭曲的战争观还体现在他们对战争责任认识的双重标准上,即战后的日本每每在涉外场合都会表现出对战争加害行为的积极反省,但是在对内场合则迎合国内右翼势力做出有违良知的举动。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小泉纯一郎,小泉纯一郎是战后日本在公共场合就战争责任做出反省和谢罪次数最多的首相,同时他也是任内参拜靖国神社次数最多的首相。其实,同样的双重标准不仅仅发生在日本政府和执政党身上,一些在野党在另一侧面也执行着这样的双重标准。以战后日本的战争赔偿为例,日本社会党多次在国会上批评执政党自民党对中国赔偿责任的无视,并主张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在访华的时候却屡屡问及中国方面是否有放弃战争赔偿的可能性。
以上无论是“东京审判”还是“终战纪念日”的选择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日本人对战争的认识。“东京审判”和“终战纪念日”的选择问题所展现出来的一个共性就是战后日本对天皇制的保留甚至礼赞。出于美国的战略需要,“东京审判”没有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这成为战后学术界对“东京审判”研究最具有争论性的地方。每年8月15日的“终战纪念日”则加深了天皇以及天皇制在战后民主政治中的象征地位,二者之间已成为相互促进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责任编辑】林京
王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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