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养老制度的基本差别不是城乡而是百姓和官员的区别。百姓主要指农民,对于高龄老人,中央政府会有一系列办法尊老养老,并且利用政策进行引导。而政府的官员,通常都有退休(致仕)的保障。
唐朝孝治天下的核心是养老
唐朝强调“以孝治天下”,核心的内容其实是养老。对于高龄老人,中央政府会有一系列办法尊老养老。如皇帝的“赐杖”,是包括物质待遇的,或者给老人颁授官职,这类官职仅仅享受待遇,并不真的履行责任。
一般百姓,从20岁到60岁,要为国家服役。有的皇帝会发布改革命令,缩短百姓的服役时间,这是很大的福利。唐朝的赋役制度中规定,家有年龄80岁的老人,国家给“侍丁”一人;90岁,则给侍丁二人;百岁则给侍丁三人。侍丁是一种身份,拥有这种身份,则不用再为国家服役,而在唐朝,服役对于百姓而言是一种比较沉重的负担。
唐朝的这个制度安排,以国家放弃重要利益为前提,为的是更好地推行孝道,让养老更有保证。
当然,有的人家为了规避赋税,虽然父母健在,也分家单过,这显然与孝道相违背,唐朝的法律对此严厉禁止。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政府又发布命令,如果一家之内有十丁,其中两丁放免“征行赋役”,如果有五丁,则放免一丁,这样,百姓为了其中的利益就会“同籍共居”,社会风气也会改善。所谓“征行赋役”,就是百姓对于国家所承的各种负担。唐朝没有下令让百姓必须与父母同居,而是利用政策进行引导。制度是保证更多民众养老的根本。
致仕制度多用于中下级官员
与百姓不同,官员是社会精英,是朝廷赖以统治社会的主要力量。官员为官,享受制度赋予的各项待遇,而一旦致仕(退休),待遇自然受到影响。
唐朝的官员致仕,根据等级不同,规定也有所不同。比如,大体上所有官员的俸禄,致仕之后享受半额,这是一个基本恒量。但是,六品以下官员的致仕,到年龄便退,没有回旋的余地。吏部专门负责官员的管理,每年吏部都会向皇帝报告,今年有多少官员致仕,依照规定,完好执行等等。报告后面,附有一个长长的名单。皇帝不会太注意这些基层官员的具体情况,通常就是照章办事即可。以制度应对多数,这是基本方略。
皇帝身边的五品官,地方上的四品官,到了退休年龄即七十岁,要自己打报告给皇帝,获得皇帝批准才能办理致仕手续。比如唐高宗时的张行成,是尚书右仆射,加授太子少傅。因为天旱,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于是上表请求致仕,高宗亲手书写诏书,不允许,反而赏赐宫女、黄金、器物等。张行成继续努力,最后皇帝说了心里话:“公,我之故旧腹心,奈何舍我而去。”还当面流下了眼泪。张行成还能继续申请吗?只好放弃,继续工作。实际上,张行成确实身体衰老了,不久便去世了。
有的大臣致仕,会获得皇帝的支持。李靖是唐太宗时期的战神,首屈一指的军事家。贞观八年(634年)十一月,担任尚书右仆射的李靖以足疾为由上表请退休,唐太宗表示支持,特意派中书侍郎岑文本到李靖府上表达皇帝的关怀,说现在官场风气不好“有些官员纵有疾病,犹自勉强。公能识达大体,深足可嘉”。其后,唐太宗把李靖树立成一个知所进退的楷模,所有待遇不变,还赏赐绢帛千段,皇帝的御马两匹。
看来,致仕制度在唐朝,对于中下级官员,多按照制度执行,而对于高官并不采取一刀切。
致仕官参加活动“排名”靠前
唐朝官员的物质待遇有多种,主要是俸禄。俸是俸钱,禄是禄米。根据中央、地方和官品发放这些钱米。禄米,按年计算,每年春、秋各发一次。而俸钱结构稍复杂,由月俸、食料和杂用构成。
致仕官享受半禄,即一半禄米,同时给一定数量的赐物。致仕官如果住在地方,禄米等由中央出牒,所在地支付。到唐德宗时期,致仕官待遇有提高,即增加了料钱的半额。致仕官如果遇到举国同庆的时候,皇帝大赦往往普遍增加待遇,致仕官也在其列。唐玄宗、肃宗包括以后的皇帝,给予现任官提高待遇的一种途径是给现任官父祖授官,让他们享受致仕官待遇。到唐后期,代宗、德宗、宪宗等时代的大赦文,常常有这样的内容。
致仕官也会参加朝廷的一些仪式性活动,唐朝明文规定,致仕官要回到原部门,位在现任官之前。也许,这是致仕官们更重视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