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88年,即康熙二十七年,由于御史郭瑗的弹劾。康熙朝一代权相纳兰明珠被捕下狱,罪名是“贪污受贿,结党营私。负恩乱政”。
对于自己为何被拿掉,明珠很清楚。第一,郭瑗的弹劾处处都落在实处,他无可辩驳,第二,要拿掉他的其实是康熙皇帝,郭瑷不过是个枪手而已,辩驳也没有用。
对于自己的结果,明珠也很清楚,不外乎两个:第一,自己人头落地,但不会牵扯到家人;第二,康熙皇帝法外施恩。留下他的性命,但会削职为民。
以康熙皇帝的宽厚本性来说,第二个结果的可能性更大。对于一般人而言。能够保住性命就不错了,但是,对于明珠这样的人而言,剥夺他的政治生命。比杀了他还惨,他不甘心。
这时候,明珠想起一个能救他的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政敌。时时刻刻欲置明珠于死地的一等公、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
他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政治对手“救”自己一命呢?于是,他走了一步险棋。
这步险棋就是:让一个名为索党实际上是明党的官员上书,弹劾明珠“结党营私,动摇国本,图谋造反”。
从表面上看,明珠的这步棋走得很笨。按照郭瑗弹劾的罪名,明珠最坏的结果不过是自己一个人人头落地而已,但按照这个官员弹劾的罪名,明珠就要被诛灭九族。他是在加重自己的罪名。
然而,明珠这样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第一,以康熙皇帝的聪明,不可能相信明珠会谋反。这样一来,就变成了索党借机攻击明党,这是康熙皇帝无法接受的。
第二,康熙皇帝以贪污罪名拿掉明珠,只是要分化明珠的力量,他不想牵扯到明党其他官员。明党官员为了明哲保身,就不会全力拯救明珠,也就避免了朝廷动乱。然而,索党官员弹劾明珠结党谋反,谋反就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情,就必然会牵扯到明党其他官员身上,明党官员为了保住自己,必然要尽全力保住明珠。这样一来,就不是明珠一个人在面对康熙,而是整个明党在面对康熙。
第三,在索党与明党相争的关键时刻,如果再处罚明珠,那就证明索党获胜,从而会造成索党一党独大的局面。这是康熙无法接受的。因此,他必须保住明珠,保住明党与索党的力量相互平衡。这样,明珠的性命和政治生命也就保住了。
事情发展的结果正如明珠所料。这个官员上书弹劾之后,索党一见这个彻底打倒明党的机会,纷纷上书弹劾明党。明党官员为了保住自己,也纷纷上书为明珠辩护。结果,原本只是弹劾明珠贪污的经济案件,变成了索党与明党大结算的政治案件。无论谁胜谁负,对于朝廷来说都是一次重大的伤害。
康熙皇帝为了维护大局,为了保住朝中力量的平衡,不得不对明珠重重拿起,又轻轻放下。他只免去明珠的大学士之职,不久之后,又让他担任内大臣,依旧留在自己身边。在这个职位上,明珠一做就是二十年,直到康熙四十七年去世。
选自《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