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宋朝遭遇特大火灾

 
当宋朝遭遇特大火灾
2016-12-16 10:34:23 /故事大全

年年闹火灾

翻翻《宋史·五行志》就知道,两宋三百余年,有记载的大型火灾共有两百多次,如果再加上《宋会要辑稿》和《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等史书里的记载,平均每年至少会有一场大型火灾出现,其中北宋都城开封发生大型火灾四十四次,南宋都城杭州发生火灾七十三次。这里所说的“大型火灾”是指烧毁房屋太多,皇帝在火灾过后不得不亲自下令采取救济措施,不包括那些在朝廷档案中没有提及的火灾。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有些火灾已经烧到了皇帝头上。例如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楚王宫大火”;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右掖门外民家遗火,延于内庭”;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年)“玉清昭应宫火”,烧毁宫殿“二千六百一十楹”;到了绍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的姑妈荆国大长公主的府邸又被“烧毁七十余间”;开禧元年(1205年)“崇王元赐第以居民遗火,延烧不存”。

火灾频发的原因

宋朝发生那么多火灾,原因各异。

有的是人为纵火,如宋太宗时楚王宫大火就是宋太祖的儿子被宋太宗逼疯后点燃的。

有的是雷电引发,宋仁宗时玉清昭应宫大火就是雷电引起的。

有的是因为火药爆炸,例如公元1130年,南京“火药局”不慎爆炸,引发火灾。

有的是因为粗心大意导致小火延烧成大火,如公元1273年,文学家文天祥的文山别墅正是因为山民烧山才引发了火灾。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火灾,其背后都离不开两个最基本的因素:一是住宅的密集度过高,二是建材的易燃程度过强。

宋朝疆域狭小,人口却很多,住宅自然紧张。北宋开封城区面积五六十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一百万人;南宋杭州城区面积三四十平方公里,常住人口高达一百五十万人!考虑到建筑技术的限制,宋朝民居多为单层平房,很难建成多层,更难建成高层与小高层,当时建筑的稠密程度可以想见。

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年)农历十一月,在一场小型火灾发生过后,宋高宗痛定思痛,强行规定每个社区周边都要各留四丈空地以作“火巷”,如果一个社区发生火灾,至少可以通过宽旷的火巷来隔阻火苗,使其不至于延烧到相邻社区。但是杭州知府梁汝嘉拒不执行这一道圣旨,为啥?城区里的北方难民太多,达官贵人太多,居住需求疯狂上涨,杭州房价呈百倍速度暴涨,针尖大的地皮都恨不得盖成房子,即使朝廷强行拆除民宅、开辟火巷,隔不了仨月,火巷当中又会冒出不计其数的新房子,政府拆不胜拆,防不胜防,与其阻拦,不如顺其自然。

与此同时,火灾出现得越是频繁,老百姓重建家园的成本也就越高,为了减少成本,杭州民宅从瓦顶变成席顶,从席顶变成草顶,易燃性越来越强,引发火灾也就越来越容易。

遇火直接拆房

跟今日国内的消防队一样,宋朝的消防队也大多属于军队编制。在北宋开封,每隔三百步(一步折合1.5米)设一个“军巡铺”,兼管治安及消防,相当于派出所兼消防队。每个军巡铺发放长矛若干、弓箭若干、水桶若干、火叉若干、铁锚若干、斧锯若干、消防梯若干。弓箭用于捕捉盗贼,水桶、火叉、铁锚等物自然用于防火。水桶可以灭火,火叉、铁锚、斧锯可以用来干吗呢?答案是拆房。宋朝没有消防车,没有高压水枪,大火一起,无法扑灭,只能退而求其次,将燃烧范围控制住,使已经燃烧的地带尽快烧完,尽可能不引燃相邻房屋。怎样控制燃烧范围呢?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用斧锯、火叉、铁锚拆房,使墙体倒塌下来,一是可以降低火苗的高度,二是能让倒塌的墙体压灭一部分火苗。

当然,为了弥补技术上的不足,宋朝政府还试图用严刑峻法来控制火灾发生的频率。

宋高宗时,绍兴大火,延烧民房近千间,死者约七百人,事后朝廷调查罪魁祸首,竟然找不到始作俑者。宋高宗大怒,命令从绍兴试行防火保甲法:每相邻十家为一保,每相邻十保为一团,以后无论哪一保、哪一团发生火灾,都要交出引火之人,如果交不出,则由同保、同团之人一起承担责任。

虽然此法无论在法理还是在情理上都说不通,野蛮之极,可是也确实能收到一定成效:百姓之间互相监督、风险共担,朝廷监管起来就容易多了,虽然不能杜绝火灾,至少能降低火灾发生的频率。

选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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