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兰读书时,成绩很一般。
一日,她翻杂志,杂志用两个整版介绍一位诗人。
诗人剃寸头,戴眼镜,T恤衫下的两条胳臂,肱二头肌鼓鼓的。再看他的诗作,才华横溢。逸兰瞬间被吸引了。
这时,逸兰17岁,高三。对未来,她突然有了清晰的目标——去西北,诗人执教的高校。
整整一年,那本杂志都被她压在枕下,她曾指着诗人的照片对闺蜜说:“这个人,我一定要和他谈恋爱。”
竭尽全力,心想事成。这年9月,读会计的逸兰在中文系旁听时遇见诗人。
她还加入学校的诗社,着意研究、模仿诗人的作品。一次,诗社成员郊游,诗人作为嘉宾也参加了,诗社主席介绍到逸兰时,用“小李杜”代称,“李杜”是诗人的笔名。
两年后,逸兰终于和诗人出双入对。
当然是她发起的攻击。她旁听了诗人的所有课,总坐在第一排;她每周都拿着新诗去求教,诗人赞她“有灵气”、“用心”。久而久之,诗人爱上了她。
许多年后,逸兰笑称,诗人影响了她一生。
说这话时,逸兰正端坐在茶室的一角,宽袍大袖,皓腕凝雪,澄黄的茶汤被她抛成一条好看的弧线。
其实,逸兰很多地方像诗人的复制品。
和诗人在一起后,逸兰陆续发表诗作,在当地的诗歌圈成了名人。她毕业之后,先当会计,彼时,诗人下海,办杂志做主编,她帮着、看着,干脆从业——为避嫌,诗人推荐她去一个朋友那儿当了编辑。
逸兰在新岗位兢兢业业,她的两任领导都对她青睐有加,第一任有一半是为了诗人,另一任则纯为她的工作能力。
逸兰唯一一次挨批,还是和诗人分手时。诗人坦言有了别人,但他没和“别人”分手,也没说要离开逸兰。僵持了半年,逸兰快疯了。一日,在单位,她抓起电话,一边哭一边骂,最后她把话筒掼掉,电话线拽着话机“咣当”落在地上。
“再这样下去,只能走人了。”领导把她叫进办公室。
“走人就走人!”逸兰心情糟到极点,再一想,本来这份工作就是诗人给的,“都还给他!”一个声音对她喊道。
逸兰离职前,将潮湿的手心按在办公桌的左右两角良久,一如多年前,她在诗人的宿舍里嬉笑着模仿他在讲台的模样。
电脑前的仙人掌,用来练字的字帖、毛笔,诗人送的。座位隔板上贴着作者、同行的联系方式——他们中的大多数是诗人介绍的。左侧柜子第三个抽屉里的伞,是诗人上次下雨接她时带来的,他说:“特地多拿一把,放在办公室,留着备用。”那时,他们多么要好,她曾惊叹于他的细心、体贴,全然没想过,这些他也会用在别人身上。
最后,逸兰只用文件袋装走从业以来获得的所有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