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造了亚当夏娃,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感羞耻。而上帝是有大智慧的,知羞耻的,他并未在第一时间给他们穿上衣服,可见上帝看见赤一裸时他的心态也是相当平和的,我不敢亵渎上帝,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上帝欣赏自己的创造,有自己的个人审美情趣在里面。后来,“比田野里一切活物更狡猾的蛇”引一诱夏娃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亚当也吃了,他们二人顿时心明眼亮,才知自己赤身露体不成样子,用无花果的叶子为自己遮羞。上帝明白真相之后,实施了严厉的惩罚,夫妻二人被赶出了伊甸园,必须劳作才能填饱肚子。由此看来,当初从赤一裸到穿上衣服,揭示了人类从愚昧走向了文明。
我们从远古走来,而现在裸露的事件不是几乎,而是天天在发生,让受众也有些审美疲劳了。裸之目的无非是吸引眼球,一裸成名的明星多的去了。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何裸能大行其道?为何裸一下就能成名?为何裸一下就能创造效应?一切存在皆合理,有需要就有市场。在我前一篇文章里说过,人在本质上还是喜欢裸的。我做小孩子时就喜欢下河游泳,真正的裸泳,真正的快意,感觉自己象条鱼,有着鱼一样的快乐。穿着衣服游泳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我们男人十之八九也是好色*的,好色*并非就是婬*,好色*换个堂皇的说法就是欣赏女性*之美,你看人一体艺术不是很繁荣幺?美一女行走在街头,你一定要看。一方面可以证明你还是个男人,另一方面也是对一个女人的尊重。想想美一女在家精心打造的形象路上男人看都不看,这女的不会感到痛苦幺?现在女的衣服穿的是越来越少了,离裸的距离也只隔了一层纱。女的为何穿的这幺少?为的是漂亮?还是为了让男人多看一眼?还是因为大家都穿的这幺少,你不得不从众?心照不宣,不说了。
当初从赤一裸到穿衣,是从愚昧走向文明,现在又从穿衣趋向赤一裸,是文明走向愚昧幺?绝对不是!那是什幺呢?当然是高度文明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