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才点燃灯烛,照着一看,见尸体躺在地上,不再动弹,颈背上翻着一大血口。于是喊来街坊邻居,把尸体拖到外面荒坝,又抱来柴草,浇上桐油,把尸体焚化了。刘秀才拣起那锭银子,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心里感叹到:“他如果不是贪恋这锭银子,我已死在他的利爪之下了。唉,我因贪财而招尸进屋,尸因贪财而被人烧毁,鬼尚不可贪,何况是人呢!”
从那以后,刘秀才一心设馆教学,不再贪图富贵。遇有贫穷人家的孩子,也一概免收学费,分文不取。平时也常助人衣被、柴米,不管谁家有难,都竭力相助。明朝正德三年,刘某经不住马员外的再三劝说,参加乡试科考,放榜之时,刘某竟意外地高中举人,而且名列第二,颇受村人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