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33)

 
帝国证词:我眼中的秦朝(33)
2016-09-11 01:49:21 /故事大全

王绾的预见(2)

张家确实很有钱,这是有明确记载的,即使到韩国灭亡之后(公元前230),也依然有钱。

但就是这样的有钱,张良的弟弟死了,张良却没得闲钱安葬他,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这些年,张良鬼迷心窍似地专心专意只干一件事:悉以家财求客刺秦,为韩报仇。

可见,张良干这勾当不是一次二次,很可能是多次,至少也是蓄意多次。他是金钢钻钻木板,勇往直前,非得出这口恶气不可,至于身后事如何,他是不管的,终至弄得倾家荡产。

话虽如此,我的纳闷和张良的血气一样炽烈:张良虽不是旧贵族之后,但可以肯定,是旧势力之后,也就是说,是既得利益集团之后。对于这样的“富几代”,在帝国统一之后,他们为什么还那么有钱呢?换言之,秦始皇难道没有出台什么强硬的政策来对付他们,却任由他们依然锦衣玉食?

由此就牵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秦帝国是如何对待六国之后的。

所谓英雄所见略同,有时也是大不相同。公元前221年,也即秦始皇统一天下的当年,帝国出台过一个政策——徙天下豪富于咸阳。若干年后的汉初,刘邦也有过类似的举动,只不过,他徙的是“豪强”。我们常说,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就体现在这里了,一“富”与一“强”,就把秦始皇与刘邦推行此一政策的着意点区别了开来。

豪富,字典的意思是,十分有钱的人,现代话叫超级富豪。而“豪强”则是指拥有某种强势势力的人,这当中可以包括他们的家族势力、社会地位、历史名声,以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有钱没钱倒是其次。比如后来流亡吴中的项梁和项羽,尽管一贫如洗,其号召力却依然是那样的令人可惧。

对于后者,秦始皇是不怕的,因为他自信,通过帝国严密的法网、相对健全的户籍制度——前文已述,帝国执法官在外调犯罪事实的时候,需通过乡亭调查清楚疑犯的“名事里”,可见其户籍制度是相对成体系的,乃至于黔首们闹离婚,也得及时向政府报告——以及事实存在的军事威慑,相信是能够把他们控制住,令他们动弹不得,顶不次,也可以将他们改造成一介平民。

事实上,秦始皇的这一政策,取得了一定层面上的成功。翻阅历史,我发现,那些曾经贵为王侯的六国之后,还真泯然众人矣,要不是他们高贵的血统后来被群起的豪杰们所利用,还真要一直泯下去,直至了无踪迹。

比如那个可怜的客死异乡的楚怀王的孙子熊心,此时他在干什么呢?在民间替人放羊。后来也混水摸得一把鱼的魏咎、魏豹兄弟,魏之诸公子,魏灭时,“为庶人”,估计就是被废为平头百姓了。项梁起事之初,想多拉帮派壮声威,于是派张良找到曾经的韩国公子韩成,《史记》用了一个词,叫“求”,也就是多方寻找才找到,其境况怕是比牧羊好不了多少。如此等等。

因此,应该说,秦始皇此举的着眼点,其经济层面的考虑应该多于政治层面的考虑。

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面提到过。

至于秦始皇“徙豪富”这一政策的深刻现实意义,且待后文再说。

当然,后来残酷的事实已经证明,秦始皇自信满满的所谓控制力,事实上并未奏效,且是彻底的失败了。当戍卒挥起竹竿当武器的时候,天下云起响应的,竟然就是那些被秦始皇所轻视的“齐诸田楚昭屈景”,他们七手八脚拆了帝国看似岿然不动的大厦,“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留下无尽的遗憾在人间。

有鉴于此,刘邦这才接受了刘敬的建议,极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干弱枝”之政策:“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后及豪杰名家居关中”。

非但六国之后,连带那些有着盘根错节之势力的豪杰名家,也在迁徙之列,将他们置于眼皮底下,形同监视居住,由此彻底斩断了他们借以滋事生非的土壤和利益链。

刘邦又适时开历史倒车,以刘姓子弟分王齐、楚故地。

这二项政策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刘邦对失败的秦朝政治的一种修正,对汉初政局的稳定,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秦始皇的加速度,没能获得高效益,却是撞得粉身碎骨。

他理应不曾想到,我们也替他感到婉惜。

后世史家将“徙豪富”与刘邦的“徙豪强”政策相提并论,应该是一种误判。

基于上述理由,张良才能扎根于故土,并且有余裕从事他的秘密工作。试想,如果当初秦始皇徙的是豪强,且把豪杰名家(张良理当算名家)也徙了,他还真这样出手阔绰的四处买凶吗?

非但不能,恐怕连吃饭都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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