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农诗人”李绅的品行

 
“悯农诗人”李绅的品行
2016-12-15 23:39:16 /故事大全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诗出自唐朝诗人李绅的《悯农二首》。短短20个字生动形象地描绘出农民劳作的艰辛,感叹劳动果实来之不易。由于《悯农二首》揭露了社会的不公平,同情农民疾苦,李绅因此获得了“悯农诗人”的称号。

如果只是熟读《悯农二首》,而不了解李绅的整个人生,你一定会认为李绅是个生活俭朴、心地善良的人。但是,当得知李绅其实是个生活奢侈、人品低劣的官僚时,你会做何感慨?文品与人品有时候并不一致,“文如其人”之说,对李绅而言绝对是个谬论。

李绅,字公垂,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人,生于官宦之家,他的曾祖父担任过武则天时期的中书令,祖父和父亲都是唐朝的地方官,但他6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全靠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育成人。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二首》这样贴近农民生活、反映农民艰辛的诗作,是有生活基础的。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李绅考中进上,步入仕途。他从国子助教做起,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然而,李绅发迹后再也没有了悯农之心,逐渐蜕变成了一个花天酒地、贪图享受之人。野史中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三百多只,院后宰杀的鸡堆积如山,与他同一时代的众多文人皆对其嗤之以鼻。

只是生活奢侈,倒无可指责,但李绅发迹后爱耍权威,无情无义就是人品低劣了。《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问那个家仆是干什么的,家仆说:“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李绅竞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说:“过去我曾认识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相见?”崔巡官连忙叩头谢罪,可李绅还是把他绑了起来,打了20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时。吓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声。当时人们议论纷纷:“李绅的族叔反过来做了他的孙子,李绅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发迹后的李绅还热衷于拉帮结派。唐朝中晚期,士族势力逐渐衰微,庶人阶层通过科举进入了政权的核心。而原来掌握大权的士族又不甘心放弃政权,于是同庶人出身的官员争夺权力。土族官员以李德裕为首,故称“李党”。庶人官埙以牛僧孺为首,故称“牛党”。双方水火不容,互相倾轧了近40年,史称“牛李党争”。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中,李绅紧跟李德裕,是“李党”中的骨干分子。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公元845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此案上报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于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其实,李绅执意处死吴湘,是为讨好李德裕而实施的一次报复行动。原来,昊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德裕之父李吉甫,两家是世仇。李德裕当上宰相后,也借故整过吴武陵,并将他贬为潘州司户参军,后吴武陵郁郁而终。李绅自然很清楚吴李两家的历史恩怨,为了取悦李德裕,李绅将吴武陵的侄子吴湘也列为报复对象,因而罗织罪名,处其死刑。事实上。李德裕同此案也脱不了千系。御史崔元藻回京后说吴湘罪不至于死,时任宰相的李德裕立即将他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企图掩盖真相。

大中元年(公元847年),唐宣宗即位后罢免了李德裕的宰相职务,“李党”一千人等全部被贬去崖州。这时,吴湘的哥哥吴汝纳为弟鸣冤,请求朝廷复查吴湘案,二司复查后昊湘终于得到平反。这时李绅虽已去世,但按照唐朝的规定,醋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

选自《中年读者》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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