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在位13年,对清廷机构和吏治做了一系列改革。正是他对康熙皇帝晚年的积弊进行了改革整顿,才使得国家稳定、国库充盈、人民负担减轻。可不料,雍正一心为天下换来的却是一世恶名。那么,他做了什么惹恼了民怨而被泼污水呢?
“不仁不孝”整顿吏制
雍正即位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清欠,也因此得了贪财的恶名。
在康熙统治期间,清朝经济面临着崩溃的危险:一方面叛乱此起彼伏,剿而不灭,用去大部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朝廷内贪污成风,大小官员多以“借款”为由,私自动用的国库银两竟高达上千万,从而造成国库“亏空”。
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抓钱袋子,亏空不能不补。所以,即位后的雍正为了维持大清帝国的运转,把眼睛盯在了“亏空”上。首先,雍正决定从整顿吏治开始,因为钱粮亏空主要出在官吏贪污上。雍正说:“历年来,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所以现在,我令你们全面清查积空钱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并责令所有亏空3年内全部补齐,不许派于民间。”康熙皇帝去世刚好一个月,雍正就不顾其父“尸骨未寒”,就要对康熙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事情紧迫。
“刻薄”对待自家兄弟
在清欠执行上,雍正的做法也很值得称道。首先,他从中央直属机关内选派钦差大臣,然后又从各地抽调一大批候补州县随行。这个人选搭配很有意思。钦差大臣与地方的联系不是特别密切,而且就在皇帝身边,肯定对雍正清欠的决心和信心十分了解,即便是有些孝敬及往来,在这事关自己脑袋的问题上,他也不会冒风险给别人担事。而同时又有一批候选官员随行,对钦差大臣本身就是一种监督。要知道雍正给出的政策是:查出一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那么,对于这些候补们来说,可是一次出头的机会,因此他们死盯着钦差大臣和受查官员,谁“和稀泥”谁就是动了他的“顶戴”。就这样,雍正的这一做法避免了清查时的官官相护。
雍正这一出手,动静可真不小,他还使用“杀威棒”彻底粉碎了下面官员“走过场”的希望。
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曾做过内务府主管,结果他的这一清查,内务府也有亏空。对此,全国上下都看着这件事情,如果这笔钱追不回来,那清欠将就此不了了之。
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雍正向这位十二弟下了手,最后为了还钱履郡王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虽然履郡王此举有给雍正难堪的意思,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把钱还了。也就因为这样,雍正落了个刻薄的恶名。
“好杀”贪污官员追赃款
从履郡王的事件中,雍正看到了一个问题:官员亏空国库不是一时亏空的,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债一时还清有困难。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抄家。亏空官员一经查出,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底抄个干净,连他们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下令:“丝毫看不得往日情面、众从请托,务必严加议处。追到水尽山穷处,毕竟叫他子孙做个穷人,方符朕意。”此令一下,全国一片抄家声,雍正也得了个“抄家皇帝”的封号。
雍正四年(1726年),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均因亏空案而畏罪自杀。对此,雍正说道:“想一死了之?没那么容易!去找他们的子弟、家人算账!”与此相同,雍正还对其他犯官“嫡亲子弟井家人等”严加审讯,最终使“所有赃款着落追赔”。在一场暴风骤雨般的专项整治中,亏空没了,国库也殷实了,但雍正也因此落了个好杀的恶名。
“怀疑诛忠”整治吏治
在解决了“眼前这点事”的同时,雍正于1723年成立了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会考府”,这为后来的整治吏治、反腐惩奸做好了准备。同时,他还暗中安插密探,四处巡访,即使是巷尾街头的民间琐事,他都能马上知道。对此,满朝文武官员都担心祸及自身,为人处事都格外小心谨慎。另外,雍正还建立密折专奏制度,奏折由一种专用的特制皮匣传递。皮匣的钥匙备有两份,一把交给奏折人,一把由皇帝亲自掌握,任何人都不得开启,也不敢开启,具有高度的私密性,故称“密折”。这一下官员之间互相监督,并可直达圣听,官员们更是如履薄冰。吏治由此得以清明,但雍正因此落下个怀疑诛忠的恶名,甚至民间流传出雍正亲自设计的杀人工具——血滴子的传说。
在这之后,雍正又实行了摊丁入亩、耗羡归公等政策。所谓摊丁入亩,就是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可见,这项措施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官绅地主。
对于清欠一事,雍正近乎“不近人情”的高压政策,深深得罪了各级官员。不仅如此,他还因文字狱得罪了天下的读书人,因此落了个好谀任佞的恶名。
雍正得罪的这两批人,官员和文人,实际上是老百姓的眼睛和舌头,他们“看到的”和“所说的”,很快就被老百姓复制、传播。因此,雍正的丑恶形象在这些官员的“口诛笔伐”中,进入了老百姓的意识中。
选自《从历史看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