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
蔷薇是一家酒吧,位于布鲁克林第八大道。每天晚上的同一时间,姜泽凯都坐在酒吧角落里的同一个位置上,喝一杯同样的酒,然后观赏风格多元的现场音乐演出:爵士、民谣,或者重金属,直到打烊。他一个人走路回家,沿途买一份牛肉卷或三明冶充饥。
这是他在布鲁克林的第十年。他三十三岁,没结过婚,干着朝九晚五的工作,独自一人住在第八大道附近一栋建于十九世纪的老房子的顶楼。他有一个情人,已婚,有天使的面庞和魔鬼的身材,不比一朵花更有思想,但是他爱她。爱得暴烈,也隐忍又绝望。
每周周末下午约会,情人来他家,做爱,说爱,然后离开。其余的大把时间,他都像一只落入孤独之手的老猫一样,过着不透光的生活。
七月的一天晚上,姜泽凯照常来到酒吧,坐在老位置上。一个中国女孩过来向他讨酒,他给她叫了一杯和自己一样的茴香酒。之后女孩没有离开,端着酒杯坐在他身边,把另一只手伸向他放在桌上的烟,用嗲嗲的、细细的声音问道:
“可以吗?”
他点头。她抽出一根烟用嘴唇咬住,问他叫什么。姜泽凯,他说。然后问她,你呢?她偏着头微微笑,笑容像朵花,灿在他眼里。“我叫薇薇,蔷薇的薇。”
蜂蜜
薇薇是一个女孩,二十几岁,有饱满的额头、高峭的颧骨、眼睛黑亮,似星星闪烁在夜幕中。之后的每天晚上,姜泽凯都会见到她。她向他讨酒,讨烟,乖乖坐在他身边,陪他观赏现场音乐演出。酒吧打烊后,他们在马路边分手。他说再见,她说晚安。
一次,薇薇喝多了,踢掉高跟鞋,光着脚踩在桌子上自唱自跳起来:“白石为凭,明月作证,我心早相许,天上人间,愿长相忆,爱心永不移。”她穿着花几块美金从旧衣铺淘来的闪光连身裙,像每个她这种年纪的女孩子一样,纤瘦得像一棵小树。两片凸显的蝴蝶骨骄傲凌厉,带着欲飞的力量。
他靠在座位上,仰着脸专注地看着她,心里莫名生出喜爱。她就像一个美丽的世界,阳光普照,百花丛生,遥遥地散发着光焰与华丽。他忽然那么渴望,强烈地渴望,从箍紧他的那个旧世界解脱,向她奔去,进入她的世界。
从酒吧出来,他说再见,她说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她唤了他的名字,“姜泽凯!”然后抓住了他的手。她的手又烫又胆小。她看着他,他也回看着她,等着她说话,可她只是灿灿地笑着,笑得脸庞通红。他忽然明白了,她是在说:“我爱上你了,笨蛋。”
他心一软,用嘴含住她的唇,吻了她。他想吻她,因为她美丽,像花的蜜。他的嘴里尽是她的香,她的唇就是他嘴里的蜂蜜。
灯塔
爱情是生活中天赐的偶然事件。
十年前,姜泽凯来到纽约念书,在打工的咖啡馆遇见苏珊。她穿着中袖牛角扣大衣,黑色连裤袜和系带高跟短靴,时尚又漂亮。整个黄昏,她都坐在窗边的长沙发上,喝着咖啡,两眼灼灼地看着他。夜晚他下班,她邀请他去酒吧喝一杯,他没有拒绝。她年长他三岁,和开食品加工厂的丈夫,居住在曼哈顿的富人区。
她是他第一个爱上的女人,初恋总是执恋,执恋的开始总是倾心。在他的租屋,她教他吻她,要她,给她快乐,然后告诉他她爱他。在飞向极乐之境的旅程中,在无法言喻的奇迹和魔法中,他成了她的俘虏,认定她是一份人生的馈赠,她就是他的命运。
他爱上了爱情,于是爱情挟持了他。学业有成后,他没有回国,留在了纽约。她说她可能会离婚,为了这个可能,他等了她十年。在如广袤苍穹般接近永恒的时间里,他几乎花光了所有力气,用尽了所有决心,却仍然不能拥有全部的她。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在不在一起却是一个人的决定。她夺走了他的心,却没有把他变成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她就像茫茫大海中闪着光亮的灯塔,他的船不来,所以他只能在彼岸的黑暗中继续徒劳地等待。
没有什么能像等待一样艰难。
他需要救赎。
山谷
姜泽凯把薇薇带回家。
姜泽凯和她做爱。
她躺在床上,姜泽凯趴在她身上,脱掉她的连身裙。她穿着糖果色的蕾丝内裤,她的胸没有戴胸罩。他亲吻她裸着的胸口、乳房、她的脖颈、锁骨、肩窝。她的身体洁白柔软,像是蔷薇花的花瓣,像是月光。
他唤醒了她,她烧烫得颤抖,闻起来好像初升的太阳。她抱住他的头,打开自己,仿佛打开一扇门。他毫无滞碍地进入她的世界,发现她早已变成开满喜悦花朵的山谷,他融化在欢愉的涟漪中。外面是无尽的黑夜,但他心里的天已被她的光照亮。他忽然很想永远永远这样待下去,守着她的光,和她生生世世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