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里的杀人案

 
租屋里的杀人案
2016-12-27 18:22:27 /故事大全

张尚有两天都没有到公司里来上班了。公司管理人员打他手机可是打通后他不接听,连续拨打数次仍然如此。到了笫二天,张尚还是没到公司来上班,公司管理人员又打他手机答说是关机。公司管理人员非常着急,这老张到底是怎么了?老张在这家公司上班四年了,在大家的心目中,这个来自几千里外的打工者是位诚实的中年男人,上班从不迟到早退,干活也不怕累,从不与工友发生矛盾和纠分。他虽然是四十余岁的人,但身体健康,多年上班中都未请病假,也没有请其他的事假。公司管理人员认为张尚两天无故不上班打其手机不接听到关机,觉得情况很不正常,于是到车间找其工友们问问老张的情况,许多工友们说不知其情况。只有一位工友说:“我和张尚同租一幢楼,常路过张尚的房间。我今天过路他租房门见他门没有上锁,叫了张尚名字几遍,但屋里没有一点声音。”
公司管理人员听了这位工友的话,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叫管理人员和这位工友一同到张尚租房里去看个究竟。

他们来到张尚的租房边,房门确实没有上锁,但门是栓着的。几位敲响门后又大声呼喊其名字,可屋内都没有声音。他们于是找来房东,用工具将门打开,几位走进屋里,眼前的景象把大家吓得惊叫起来。只见张尚倒在地上,双眼圆睁,十分痛苦的样子,地板上流满了鲜血。几人立即退到屋外,保护好现场,拿出手机向派出所拨打报案。

警察来了,他们对现场进行了认真查看,初步断定张尚的死因为他杀。

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立案侦破。死者死在自己租房里,门窗和门都是关好和栓住的,杀人凶手是怎么逃出去的?门是栓着的,窗子有防护栏,难道说杀人凶手变成蚊虫飞跑了?侦察员又从室内的情况来判断,不存在谋财害命,室内衣物整齐,且挂在墙上皮包里还有百多元钱,从死者身上的衣包里也搜出了几十元钱。

难道说除了死者室内并没有其他人在场?是他自杀。侦察员判断如果张尚自杀,他何必用金属物刺自己的头,这样把金属物从后脑刺进大脑中根本办不到,因为大脑神经是总指挥,如果总指挥失灵,双手也会不听使唤。同住一室的是张尚的妻子,据调查,张尚妻子名叫卢芬,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其年龄只有三十八岁,比丈夫小五岁,她除了在公司车间上班穿工作服外,平时爱好打扮,穿著裸露,加之天生丽质,曾被一工友追求,产生了婚外恋。后来被张尚发觉了,好多次在众人场合中发生打架斗殴,经他人劝解才平息。

侦察员又来到了卢芬上班的这家公司,据管理人员说卢芬前几天已经请假说要回老家,请假原因是母亲病危。

张尚妻子的离走,是否以死者死因有关呢?专案组通过调查分析觉得老张妻子卢芬回家有重大的嫌疑,于是决定对卢芬进行调查,并对老张妻子的“情夫”名于越的男子进行调查,这个于越已离开这家公司一月有余,至今不知在何处。几经周折,好容易才把这于越找到。当于越看见是警察找他,吓得面如土色,浑身打抖。在询问中,他答话结结巴巴,当侦察员问他:“你和张尚为什么事打架?”

他答:“他(张尚)胡说八道,我和他老婆没有上床。”

侦察人员又问:“你们打斗了几次?”

他皱眉想了想答道:“三次。”

侦察员又问:“打架你曾经说出些什么话来?”

他答道:“互相对骂,记不清了。”

侦察员叫他认真回忆,他坐着说不出话来。侦察员又问:“你发誓要将张尚砍死,有这话吗?”

他听到侦察员这么一说,大声叫喊:“警察同志,警察同志,我……我……我讲了这话,但我并没有去杀他。请你们认真调查。”

侦察人员又问:“你和她见最后一面是什么时候?”

“最后一次打了架后,我就去辞工离开了她。”

“你们这样分别后,你和她还有联系吗?

“没有了。”

“请实话实说。”侦察员用有神的目光盯着他。他低头不语。侦察员拿出手机,点开信息上面温情的语言及在营业厅查获的多次长时通话记录,在证据面前,他仍低头不语。

面对如此情况,专案组决定派侦察人员火速赶往卢芬老家。办案人员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卢芬的娘家见到了卢芬,通过询问,证实了老张妻回家看望母亲属实,其母亲病危也是事实,从她回家的时间和张尚最后一天上班的时间推算,完全排除了她杀人的嫌疑。侦察员同时也对这位于越也作了详细调查,最后作了判断,于越他不具备作案时间。

案子又进入了迷雾中。专案组又对案情进一步分析,从死者的伤判定是外来物击中要害,致其当场毙命。解剖出里面的金属物系射击之金属物。据当时现场看,其房间窗子关严,因为严冬,关严防寒,这是正常现象。射击物除了不从窗户而来,租屋房子墙壁是砖块用水泥沙浆抹的墙,墙里墙外都用水泥沙浆抹平,外面还贴了墙砖,没有一点破烂之处。经过大家周密思考,专案组判断金属物仍来自于窗外,窗子关了不等于关严了,金属物穿过的缝隙是很窄小的。

窗户对面的住户列为重点嫌疑对象。于是对其住户展开调查。这一家住户也是外来租房打工者,是年过五十岁夫妻,老公在建筑工地上班,老婆在一家公司做保洁员。他们和死者素不相识,死者是贵州人,这对夫妇是山东人,他们之间无任何往来。被调查的这对夫妇都说自己从没向窗外扔东西的习惯,垃圾都归桶。侦察员叫这对夫妇回忆最近是否有外来人员到其租屋。夫妇俩通过听了侦察员的话,认真地这对夫妇回忆,到他们家的租屋里只有其妹和姨侄儿来过。这母子俩那天大约是下午18点30分骑摩托车来到该租屋的,母子俩离开已是晚上21点过了。这母子俩母亲四十来岁,儿子十七岁,系独子,名樊凡,初中未毕业就来到父母身边打工。据这对夫妇讲他们姨侄儿性格内象,很少言语,是十分听父母话的好小伙子。

侦察员并没有放过对这母子俩的调查,立即找到这母子二人。当这母子来到侦察员面前,神态镇静,侦察员问话随口而答。当侦察员问樊凡:“这天晚上你带有什么东西同行?”

“我除了带上手机,没有带其它物质。”樊凡回答。

“请你认真回忆,说实话。”侦察员向樊凡讲。

樊凡皱了几下眉毛,约两分钟又讲话了:“我带了一把假枪,这枪是网上购来的……”

据樊凡的交代,侦察员在樊凡的住处找到了这支仿真枪及子弹。这是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的仿真枪,一定矩离具有较强的致伤力。

樊凡就是杀人凶手。他购仿真枪的目的是觉得好玩,仿佛有了这仿真枪他增添了无穷的力量,睡觉他把这仿真枪放在枕头旁,下班回家总是把这仿真枪爱不释手,闲时向空旷处眯着左眼,朝自定靶子射击,有了这支仿真枪他感到欢乐无穷。那一天他来到其姨父母租屋里,在椅子没坐到一分钟的时间又拿出仿真枪来玩。他走到了窗前,拿出仿真枪向窗外用手指射击,子弹穿过对面租屋窗户空缝,直钻死者后脑,死者连大声呼叫的声音都没有,身子摆动几下就倒在室内死亡了。

许多杀人犯罪分子的动机都是有目的,有的是为了劫钱财,有的是为了色欲,有的是为了升官,有的为了打击报复他人……总结为酒、色、财、气为害人祸根。其实没有犯罪目的也有成了杀人犯的,好人也有不知不觉就成了坏人的。当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判了刑,才醒悟。痛哭流涕那时才来学法,可是晚了啊。樊凡被依法逮捕了,检查院以非法持枪罪和过失杀人罪提起公诉。根据《刑法》规定,买卖枪支最高可判死刑,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轻则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则3到7年有期徒刑。一些以气体、电能为激发力的仿真枪虽然与真枪有所不同,但根据其致伤力的大小,部分高仿真枪已符合法律上对枪支的判断标准,买卖、持有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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