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不知道你的拳头有多重,你也不知道被你拳脚相加的那个人有多脆弱。
四年前,我十八,是一个很轻易就能被愤怒左右的年纪,那年的秋天,因为鸡毛蒜皮的一点儿小事,我打了个人,过程不表了,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时候,我心里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情绪,有点儿发空。不害怕,也不紧张,反而是一种类似于疲倦的感觉,就像毕业前的倒数第二节课的那种感觉。我看着他的头向外喷着血,不知道该做什么。(没错,是喷血,浇花用的橡胶管子见过吧,用小刀在上面划开一个口子,喷出来的水的感觉和他的头蛮像。)我不知道我是该去扶他起来还是该再补他几脚。那种滋味,挺矛盾的也挺奇妙的。
然后过了一段时间,当然是警察来问询,去派出所,自己,因为一开始没有告诉家里。民警挺客气的,让你在屋子里等着,站着坐着无所谓,然后被拍照,正面,侧面,背后是身高刻度表。然后按指纹,不是红的印泥,是黑的,很难洗掉,也不是按一个指头就可以,十根手指都要按,而且是一整根手指都要印全。做笔录,没人教你该怎么说,你也不知道说什么对说什么不对,民警很和气,他告诉我:别着急,想想再说。
这期间的任何一秒,心里充斥的情绪都要远远比“愤怒”来得难受,你像个瑟缩的麻雀,下一秒可能就要掉下树枝。
鉴定结果:脑震荡,左臂骨折,左手食指中指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轻伤害。
找关系,大事化小。
赔钱,赔了大概十万。
我爸妈来捞我,我妈冷笑着说你个王八蛋,有事儿你怎么不告诉我,你他妈干得好,你吓死我了!
我爸什么都没说,事实上,那天他一句话都没有跟我说。
回去的时候,我走出派出所门口,有点儿踌躇。我爸看见了,对我扬了扬下巴,接着扭头用下巴指了指车门。
开门上车的那一刻,我哭得像条落水的狗。
从那以后,我变了一个人,我体会过了那种寒入骨髓的恐惧,我差一点就要被我的愤怒送进我不想去也不该去的地方。
当初如果我手上稍微重一点,打的位置稍微巧一点,那么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这让我后怕。
这就是愤怒的力量,它可以让一个人变成完完全全的另外一个人,但只是一时的。
但更强的是恐惧的力量,它可以让一个人彻彻底底变成另外一个性格和样子,轻易绝不会变。
新认识的熟人同学朋友同事,没有一个人能相信:眼前这个热爱生活,言谈举止谦和有礼,好像对全世界都能温柔以待的好脾气、老好人、这个欢脱的逗比,在仅仅三四年前,居然是那样的一个人。
我有时候还是会感到愧疚,并不只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那个挨打的人和他的家人,虽然我确实很对不起他们,
也并不只是因为我觉得对不起父母,虽然我确实对不起他们,
也并不只是因为我觉得我对不起我读过的书,受过的教育,虽然我确实对不起它们,
我是觉得我对不起我自己。在我对他挥出拳头的那一刻,我变成了一个残忍的暴徒,一个暴戾的凶手,一个恃强凌弱的混蛋。我对他做的事情,令人不齿、作呕。
而那,是我最讨厌的人。
所以,我想说一句: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绪,不要放它出来,情绪激动的时候,想想:
你自己,希望你自己变成一个当街斗殴的流氓吗?
就因为那不值一钱的所谓的底线和原则?别闹了,这个世界上除了普京,谁敢说:“我的原则,不容丝毫侵犯”?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条原则和底线,是需要用到伤害别人才能维护得住的,即便有,也是丑陋的,扭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