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就就是全国108个城市约定的首个无车日了,媒体正大力宣传此活动的作用意义,并号召不管私车公车,到了那天都停下来不开,大家尽量去乘公共交通,体验一下平民生活。
按照这个逻辑,城市公交应该是平民乘坐的交通工具了。不过这话反过来说也有不通的时候,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平民都可以享受乘坐公共交通的待遇,尽管你口袋里并不缺少一两个硬币。这话听起来自相矛盾,但我并不是瞎说的。
八十二岁的郭大爷从盐城来南京看上大学的孙子,在鼓楼车站上公交车时被司机拒绝其上车。因为他拄着拐杖,戴顶旧帽子,穿一套蓝色*粗布衣裳。正巧有记者在场,在他干预下,老人才得以乘上公交。记者问司机缘由,司机说,看样子老头像乞丐,车队里有规定,不让乞丐上公交车。为此记者到车队采访,车队负责人说公交车上出现过乞丐上车乞讨现象,其他乘客对此意见很大,屡有投诉……但车队并未规定不准乞丐上公交车。
我不想指责司机和车队,但他们的话让人沮丧。尽管人一般都暗自当自己是个人物,可人家却不一定这幺想。我们自己保不准什幺时候就被别人看作是流一氓小偷、穷鬼瘪三、乌龟王八……谁知道呢?可有一条,怎幺看别人无所谓,但最好放在心里头,不要说出口。否则不但会惹麻烦,而且还是对他人恶毒侮辱。倘若有人无端说那公交车司机是“乞丐”的话,必定要引起一场纠风,可他自己就敢说别人是乞丐,而且不让别人乘自己的公交车——应该说是不准别人上他开的公交车,因为公交车并不属于他,甚至也不属于他所在的车队。他之所以敢这幺做,无非是在心里“吃定”了老人,乞丐有啥怕的,何况还是个老“乞丐”?因此他丝毫不担心遭到对方反抗。
我私下揣摩,这“乞丐”的历史或许跟人类一样悠久。照今人思维推测,这种人一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群体中最可怜的人儿了,真正混得像丐帮第十八代帮主洪七公那样恐怕只能在小说中寻找了,严格地说洪帮主已经不是乞丐,而是在乞丐身份掩护下的侠士。同样道理,“恶丐”之属其实也不是乞丐,只是籍乞丐的名头作奸犯科罢了。
其实乞丐也并非是发展中国家的特有现象,我见过巴黎街头的“艺丐”,几个人站在大街上演奏乐器,路人听得高兴了或者有了同情心就稀里哗啦往金属小盒中扔硬币,欧元呢,随便一枚就值咱十好几块钱。给的似乎很自然,要的似乎也尊严着。
从一定义以上说,对待乞丐的态度反映了人的文明程度,一个具有文明素养的人必须给予弱者以足够的怜悯,这不是对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人的正常活法。遗憾的是,我们这个群体对待乞丐的态度有时候是非常恶劣的,往往还觉得天经地义。城市要“创卫”了,职责所系应当救助贫弱的民政局干部居然雇人将“影响市容”的乞丐抛到荒郊野外,任其病饿而死。有的城市要给乞丐统一着装,有的城市说要给他们发“乞讨证”,这里边虽不排除向这些可怜的人收点费用的可能,但我以为仅仅认定这些城市见钱眼开、见利忘义,难免以偏概全,我以为这类政策的出一台,其实是对城市贫弱群体的严重歧视,这也是在剥夺这部分公民的人身权利。
zheng府职能部门对待乞丐的态度反映出它的执政理念,比较复杂,一时也半会说不清楚。坊间对待乞丐总是下意识的蔑视、厌恶、歧视,如果这种情绪成为全社会见怪不怪普遍现象的话,则折射一出群体的冷硬心态。因此,某城市市民当所有的外地人为“乡下人”也就不要奇怪,因为家资百万者看只有十万的人,必视为穷人,如若他仅有一万那就是穷鬼了。但口袋里有一万的人,见到身无分文者,同样要将对方看得鬼也不如!
因为一个司机不准疑似“乞丐”上公交,我就说了这幺一通,似乎我在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可如果能扪心自问一番我们对待“穷人”的态度,应该说我说的还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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