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我上了大学,那是一所工科大学。我们班的人,最大的年纪已有三十七八,最小的只有十五六岁;最远的来自内蒙辽宁,最近的就是本校子弟。
上学的第一天,老师就交代了学校的政策:上学期间不许谈恋爱,违者会被处分甚至开除。都上大学了,还不准谈恋爱呀。我估计年龄大的同学都得倒吸一口冷气。但是,政策就是政策,政策就是要把这个“最”字格式化,让其成为普遍真理。而大部分同学,考虑的都是实际问题,还有一些个人的小算盘,比如留校啊,农村来的学生还希望学校能分配好一点的工作啊,等等。所以,大家对老师也都很尊重和服从。
我们的女生宿舍,是8个人一间房,上下铺。宿舍里有两个上海女生,她们俩的生活习惯比较相仿,人也合得来。平时,大家在一起聊天,她俩会突然改说家乡话,我们就知道,她俩正在说什么不想让我们知道的秘密。
到食堂打饭,她们也一起去。上海人很会扳着指头过日子,她俩把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买饭的时候荤素相间。上海人胃口小,还可以节约一些饭票,到月底,她俩又把多出来的饭票、肉票卖出去,变成了现金、变成了零花钱。
一天,两个上海女孩中的一个,把她的上铺拾掇干净,把二人的行李往上一放,再把蚊帐往下一放,两人就挤在一起睡了。在中国的上世纪70年代,人们脑子里面从未有过同性恋这个词,大家的思想都纯真洁净,两个女孩再好,也好不到那个“恋”字上去。一男一女,睡到一个床上,那是要经得起检验的;二女或二男,睡到一张床上,天经地义,没人会说半个“不”字。
同班的女孩们突然发现,这是一种很好的生活方式。在这大学四年之中,可以有一个人陪伴你,生病了会有人照顾;上晚自习时,有人帮你占位置;情绪不好时有人倾听;周末有人一起去看电影,不是爱情,胜似爱情。因为,还可以公开地肩并肩甚至于手拉手(视这二人的肉麻程度而定)地走在一起,不会担心受处分,也不会担心毕业后影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