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之爱上你的白骨

 
鬼吹灯之爱上你的白骨
2016-06-30 15:57:16 /故事大全

引子

我叫简洁,二十二岁,女,未婚。

我的命不好,九岁的时候遭逢变故,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两个哥哥一个嫂嫂还有一个姐姐,全部在短短一年之内相继去世,自己也在一场高烧之后彻底失声,成了一个哑巴。

幸亏还有苦哥。

大哥去世不足半年,他就娶了我的嫂嫂,也成了我家新的顶梁柱。

那时候,我觉得他乘人之危,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大坏蛋,对他从来就没有好脸色。

一年之后,改嫁的嫂嫂也因病去世,留下仅仅一岁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的侄女丹丹和我相依为命。

所有的亲戚都对我们这两个幸存者畏如蛇蝎,在他们眼里,我家已经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别无选择,同时也是顺理成章,我和丹丹一起住到了苦哥家里,一住就是十三年,直到现在。

如果不是因为一部叫做(鬼吹灯)的灵异小说,我永远不会想到自己遭遇的变故后面掩藏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原来,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天灾人祸,有些事情本来就发生在我们的感知之外。

第一章 缘起公子墓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区,地处云南和四川的交界,群山起伏,树茂林密,也有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公子墓就是其中的一个。

正因为树茂林密山高皇帝远,解放前这里曾经土匪盘踞,那些家伙除了打家劫舍,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盗墓,在我们这儿叫做发丘,也叫作娼坟。

不知道是不是三阳湾风水特好,这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好多墓,当然年代不算太久,不过据说都是些有钱人的坟,陪葬品丰厚得很,那些土匪盘踞在这里,估计除了地势复杂,有众多坟墓来做第二产业也是原因之一。

既然是风水宝地,土匪当然不止一股,其中最有名的是天宝寨的土匪,原因无他,只因为这股土匪的瓢把子是个女的,叫做刁娘子。

“刁娘子”是这一带的叫法,其实就是黄鼠狼,不大,灵活得要命,能在树上纵越如飞,而且可以打洞,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一个人,那个人的秉性就可想而知。

刁娘子最大的长处不是打家劫舍,而是盗墓,据说她鼻子特灵,地下有没有墓一嗅就知道,三阳湾的大多数坟墓都是她带人下的手,向来出手无空,传得是神奇无比。

久走夜路必撞鬼,她在动公子墓的时候就失了手。

公子墓在一个山坳里,那使节当然还不叫公子墓,一个乱石滩而已,谁也没料到下面还有个古墓,可是刁娘子就有本事嗅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术。

指挥手下的兄弟干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挖到了墓室,刁娘子却突然下令收手,说是歇息的时候打了个盹儿,梦见个穿着红袍的公子哥,那家伙死皮白赖的求她,要她别毁了自己的房子。

推想起来,这个公子哥自然就是墓室里的主儿,穿着一身红衣,没准儿是得了灵气修成气候,要不就是发生尸变成了传说中的精怪,反正一句话,这墓动不得。

当时局势动荡,解放军已经开始剿匪,这三阳湾土匪的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大家伙都寻思着好好干上一票然后散伙避风头,找墓葬本来就不容易,这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有谁愿意半途放手?

意见不合,加上人心涣散,刁娘子也镇不住场面,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到底还是把墓室给挖开了,不过很快就发生火并,天宝寨土匪全军覆没,刁娘子血透重衣披头散发的逃脱,却是疯了。

疯了的刁娘子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一丁点儿的响动都能把她吓得没命的跑要不然就缩成一团,整天就在嘴里念叨着“红毛”“公子”“不要”之类的字眼,哪里还有当初女瓢把子的风采。

奇怪的是七天之后刁娘子就没有了踪影,传闻她又回到了那个发生火并的山坳,就在墓室里开枪自杀,到底是和弟兄们死在了一起。

从那以后,公子墓的字号不胫而走,别说一般的小老百姓,就是土匪都得绕着走,毕竟天宝寨的覆没是摆在哪儿的,山民大多迷信,土匪也不例外,就算没有那个什么公子,光是天宝寨的数十条人命就能让人却步。

万一弄个鬼上身,那还不得霉死?

后来剿匪部队开进三阳湾,剩余的土匪死的死散的散,很快就没了踪迹,不过公子墓那地方已经成了有名的鬼谷,据说每到月圆就会听到山坳里吵吵嚷嚷的热热闹闹,中间还夹杂着凄厉的惨叫和嘤嘤的哭声。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阴风惨惨的活地狱。

再后来十年浩劫,一群城里来的红卫兵听了公子墓的诡异后一口咬定那是土匪余孽的盘踞点,还可能会是潜伏特务施放的烟幕弹,喊着“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口号冲去了公子墓,结果……

去了九个人,回来六个,还有三个女的踪影全无。

回来的六个革命小将当天晚上就死了四个,全身发黑,肿胀得比僵尸还难看。

剩下的两个,全部神经错乱成了疯子,就和当初的刁娘子一样,惊吓过度,就会念叨“红毛”“公子”什么的,第二天就全给送回城里去了,至于到底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再再后来,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山里心思活络的人开始动起了发丘娼坟的心思,当然,打的是那些土匪的主意。

都知道这湾里的土匪经常客串盗墓贼,想来应该手里有货,不过杀星高照恰逢改天换地的新时代,一个个都给镇压得永不翻身,那些东西肯定是藏了起来。

藏东西的地方,最保险的当然就是坟墓。

幸存的土匪给死去的兄弟下葬,多半会埋下相应的陪葬品,一来希望兄弟走个安心不找自己麻烦,二来是留条后路好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江湖应急。

也就是说,这些个土匪的陪葬可能比那些古墓的陪葬还要来得丰厚。

那时候的三阳湾,差不多是盗墓成风,听说漫山都是被掘的坟遍野都是乱丢的白骨。

那种情况下,公子墓也成了重要目标之一,人们不约而同的怀疑那里其实是天宝寨土匪的藏宝窖,而刁娘子也只是装疯卖傻想要独吞财宝。

终归是有人去了,人为财死,千古不灭的道理。

去的是当时在三阳湾大有名气的一个发丘高手,带了两个弟兄,乘兴而去,却是败兴而归。

据说,那里已经被洗劫一空,他们去迟了,除了白骨还是白骨,根本就没有宝藏的影子。

一气之下,那位高手把墓里的棺材板抬了回去,说是手不空出,好歹也找个烧火的柴禾不是,还说鬼怕恶人,要不拿点霸气出来没准儿真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缠上。

结果,不出三天,连同那个高手在内的三个家伙先后暴毙,全部双眼圆瞪死不瞑目,竟然是给吓死的。

更恐怖的是他们的婆娘先后失踪,有人看见她们是去了公子墓的方向。

这下子算是闹大了,派出所,刑警队,还专门从上面调来了专家,好一番折腾,除了又在公子墓发现三个盗墓贼婆娘的尸身之外一无所获,案子到底结了没有谁也不明白。

不过严打就此开始,三阳湾里的盗墓之风就此打住,而公子墓算是彻底的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大人哄小孩的时候都会说:“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公子墓去!”

第二章 夜半莫读鬼吹灯

“倒斗四大探险分支,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已经夜深了,我还在电脑前看《鬼吹灯》的资料,因为我已经决定要写这个同人小说,偏偏又对风水盗墓一窍不通,也没有看过《鬼吹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胡编乱造都不成。

先去看了看《鬼吹灯》的小说目录,密密麻麻一大篇,整整二百三十四章足足四百二十多万字,要从头看到尾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何况还有一百多章是需要掏钱付费的vip章节,向来看白书的我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看。

只是用《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而已,又不是写续集,还不能用原著里的主要人物作主角,没必要把原著看得明明白白吧,大致的东西搞清楚就行了。

所以我才进了《鬼吹灯》的专区,想把原著的世界设定门派流传什么的摸个大概,然后才好构思如何动笔,没想到……

我渐渐的陷进去了。

一个诡异的世界,远古文化,神秘的古墓,惊险的盗墓生涯,稀奇古怪的机关……

好像都是瞎掰,又好像有条有理有章法,难道说真的有那么不可思议的人和事还有物?

以前觉得本地的一些灵异传说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连篇鬼话,可是连上《鬼吹灯》一看,似乎大有玄机。

那些盗墓的土匪,介于绿林和掘丘之间,找到墓就盗墓,找不到墓的时候占山为王打家劫舍,不就是活生生的卸岭力士,四大探险分支之一?

卸岭力士这一派找墓主要用鼻子闻,传说中的刁娘子不就是用鼻子一嗅就可以断定有没有墓?

《鬼吹灯》上说他们长期被蒙人追杀,以至于淡出中原,有谁能断言他们没有混迹在大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

我们这儿把盗墓叫做娼坟或则发丘,似乎又和探险四大分支的发丘将军拉上了关系,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

古墓里碰上的僵尸或者恶鬼叫做大粽子,还有白凶黑凶之分,那刁娘子她们遇上的会不会就是长红毛的大粽子?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专区里居然还有小说中描写的种种奇物的图片,一个个清晰真实,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弄虚作假的迹象。

难道说,除了我们为了衣食而忙碌的生活,真的还有另一个神秘诡异的地下世界?

游走不定的目光很快就被摸金符的图片吸引,那个实物照片和其他图片一样非常清晰,介绍也说得非常清楚,那是摸金校尉特有用来避邪的护身符。

所谓“摸金有符”,指的就是那玩意儿。

弯勾似的东西,一寸多长,乌黑锃亮,坚硬无比,还刻了两个篆字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飞虎纹,根部锁了一圈金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饰品,据说是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制成,非常的神奇。

我被它吸引的缘故却不是它的神奇,而是看上去非常的眼熟,似乎经常见到来着,对了,丹丹就有那么东西,不过是乌漆嘛黑的,根本不像网上形容的“黑水晶一样”。

丹丹因为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经常在家里闷坐,苦哥为了给她解闷就送了他那个玩意儿,她就经常用来雕东西玩,别说在豌豆黄豆这些小东西上雕花跟切豆腐似的,就算在石头上刻字也能入石三分,的确非常的锋利。

如果它真的是摸金符,苦哥怎么会有这传奇般的东西?

难道说,苦哥也是个倒斗(《鬼吹灯》里盗墓的暗语)的手艺人?

他对自己的身份秘而不宣,倒是有些像专区里介绍的卸岭力士,可是他又怎么可能会有摸金校尉的视若性命的护身符?

怔怔的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本来想从丹丹那儿把东西拿来和网上对照一下,可是丹丹早就睡了,实在没必要去吵她。

这种事也就是胡思乱想的那么瞎扯,巧合而已,根本就当不得真,我总不能拿着那个像是摸金符的东西跑去问苦哥是不是卸岭力士的传人有没有为了护身符谋害摸金校尉。

发了一阵子的呆,我摇摇头清醒过来,莫名其妙的有些期待,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小说里到底写了些如何精彩的诡异传奇。

迅速进入《鬼吹灯》小说阅读界面,我正式走进了《鬼吹灯》的灵异世界。

引子,白纸人,鼠友……

仅仅开了个头,我就被吸引住了,看第三章荒坟凶尸的时候,心居然悬了起来,一个劲儿的替那个遇到僵尸的大烟鬼担心。

“还满有意思的嘛,瞎掰得有水平!”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冷不丁的吓了我一跳,不过不用回头,听到随之而来的一声“嘎嘣”我就知道是谁来到了后面。

只能是丹丹。

丹丹喜欢吃炒豆,胡豆豌豆黄豆都喜欢,经常炒熟了当零食,嘴里老是咬得嘣啊嘣的,总安静不下来。

“你怎么起来了?有事还是小姨吵到你了?”

我没有回头,只是随手拉开挂在线上的QQ,随便点了出个聊天模式的空白框出来,把我的问题漫不经心的打了出来,当然没有点发送。

丹丹和我住的一间屋子,本来是要方便照顾她,不过她向来乖巧,我实在没什么好照顾的,现在也不过是随便问问罢了。

“哪有什么事啊……只是模模糊糊的闻到生人味,有些嘴馋,只好起来转转……你吃不吃点?”

丹丹的回答有些含含糊糊,似乎没有睡饱,不过中间夹杂着的“嘎嘣”声倒是脆生生的,我又好气又好笑,想来这丫头真的睡迷糊了。

“什么生人味,你又不是这个百年尸魔……”

显示器上的话还没有打完,我突然停住了所有的动作,因为身后的丹丹已经把手伸到了我嘴边,手里拿的居然不是豌豆胡豆也不是黄豆,而是一截白森森的指骨。

她问我要不要吃点的东西,居然不是她喜欢的豌豆胡豆黄豆,而是白森森的骨头!

心腔子蓦地一缩,我斜眼一瞟,身后的人弯着腰凑在我颈边,伸着个脖子专心的看着显示器,因为角度问题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可是她分明穿着一身宽大的青衫。

没错,就是长可及地的青衫,那种只有死人才会穿的寿衣。

第三章 梦魇

见鬼了!

——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

难道这就是书上说的大粽子?

会说话的粽子,半夜三更莫名其妙的从我背后无声无息的冒出来,就为了和我一起看《鬼吹灯》?

那也太荒唐了。

从小到大,鬼故事听了不少也在书上看了不少,可是我不相信有鬼,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庄稼人,半夜三更看田水什么的是常事,走夜路过坟地也很寻常,我就从来没有遇到鬼啊僵尸之类的东西,想见识一下也没机会。

这下好,我才决定写个灵异小说才盘算去公子墓找点感觉,它居然摸上门来了。

我当然是不怕,可是屋里还有个丹丹,到底是小孩子,我可不敢担保她也不怕,何况这个鬼会说话,很可能上了丹丹的身,也就是传说中的附体。

不管怎么样,先要看个明白。

我一反手就抓住了伸在我面前请我吃骨头的手,然后飞快的回头,正好和丹丹惨然变色的脸打了个照面。

“咝……好疼哦,小洁你这是干吗?”

不知道是常年干农活还是别的原因,我的手劲非常的大,就是小碗粗的竹子都能直接捏破,丹丹的手被我狠狠一握,不管她是不是鬼上身都受不了。

我当然不可能搭话,目光却直直的望进她的眼睛,传达的意思直接了当,没有一点含糊。

“你是谁?”

我是哑巴,却不会哑语,也不知道是彼此太过熟悉还是有心灵感应,苦哥和丹丹都可以直接解读我的眼神,我要说的话他们能理解个八九不离十,现在我就是要用眼神来求证丹丹有没有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体。

“放手小洁……你弄疼我了,看我不告诉你哥……”

心里又是一寒,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这个声音根本不是丹丹的,不过我同样熟悉,它就藏在记忆的深处。

是嫂嫂的声音,也只有她才叫我小洁。

心神恍惚了一下,丹丹的脸已经凑近了一些,分明就是当初嫂嫂那憔悴的模样。

“小洁,你干吗欺负我,还嫌我不够辛苦么?”

嫂嫂的脸惨兮兮的笑了一下,看上去非常的古怪,却是嘴角裂开,一直延伸到了脑后。

随着那古里古怪的一笑,她脸上的皮肉开始迅速掉落,转眼间就露出了森森白骨,眼睛也骨碌碌的掉落,眼眶一下子成了两个黑乎乎的窟窿,紧接着就是“咔嚓”的一声脆响,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分外的惊心动魄。

我在紧张之下不知不觉的加大了手上的劲道,紧攥在我手里的那只手居然给我硬生生折断了。

手上的感觉不对,不用去看也能猜出来是攥了截白骨,明摆着的,身后这个“嫂嫂”已经变魔术似的成了一具骷髅,白骨架子套着件宽大的寿衣,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冷冰冰的寒意似乎成了实质化的东西,无孔不入的包围着我,我没有尖叫的意思,只是想伸手捏碎这个白骨精的每一根骨头,但是我全身僵硬,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椅子上保持着回头的姿势,傻傻的看着这个诡异的骷髅。

先前为了求证丹丹的身份,我是盯紧了她的眼睛,这会儿“丹丹”变成“嫂嫂”,又由“嫂嫂”化成骷髅,转变太快,连我的目光都没来得及抽离。

那黑洞洞的两个眼眶,就像两个无底的深潭,不止我的目光,就连我的心神都陷了进去。

我心里很清楚很明白,可是我动不了,就像是在做一个无法醒来的噩梦。

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慢慢扩大,那是错觉,我知道是骷髅慢慢的逼近了我的脸。

很奇怪,本来它就是凑在我颈子旁边,我一回头就和它面对面,可它就是还有向我逼近的余地而且一直在毕竟逼近老是没个完结。

也许,它要的就是这个“逼近”的过程,好让我的恐惧不断提升?

耳畔传来刺耳的声音,似乎这个骷髅在不断的磨牙,然后还有液体滴在地上的嘀嗒声,下意识的就想象出鲜血一滴滴落到地上的恐怖场景,我真不明白了,它这是馋得要命想吃人还是想告诉我什么?

难道它成了骷髅就不能说话,或者我是什么新时代转世的唐僧?

这关头还能想这些,我都有些佩服自己,看来我真的有写小说当作家的潜质,问题是——

要啃要杀来个干脆行不行,婆婆妈妈搞什么名堂!

正在恐惧和烦躁交织闹得水深火热的时候,突然“叮”的一声响,然后眼前白光一闪,近在咫尺的骷髅突然就没有影子。

眼睛眨巴了几下,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恢复了行动的能力,刚才那阴冷僵硬的感觉似乎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跳起来满屋子转了一圈,门窗完好,寂静无声,没有穿寿衣的大粽子,也没有什么白骨精,丹丹也在床上睡得香香的,根本就没有鬼上身的任何迹象。

梦么,好端端的我怎么会做这么一个见鬼的梦?

回到电脑面前,我才发现椅子的扶手已经断了一截,那是被硬生生掰断的,毫无疑问,被我当作鬼手折断的就是它。

是梦游还是梦魇?

明明在看《鬼吹灯》,我怎么就会睡了过去?

难道真的被鬼迷住了,真正鬼上身的是自己,或者是鬼遮眼看到了看不得的东西?

那我又怎么会在最后突然惊醒?

乱七八糟的疑惑纠缠不休,我下意识的低头,突然发现胸前贴身悬挂的鸡心项链不知怎么的出现在衣裳外面,而且那个可以打开的鸡心坠子已经弹开了。

这坠子里面没有镶照片,却有拇指指甲那么大的一块玻璃,算是个小小的镜子,打开就可以照照脸化化妆什么的,很方便。

记得是听到一声“叮”才清醒过来的,那不就是鸡心坠子弹开的声音?

这坠子是苦哥送我的东西,难道会是一件可以驱邪镇妖的宝物,就像丹丹用来玩的那个“摸金符”?

可是,在鬼吹灯专区里好像没有看到有这么个东西啊。

刚刚想到《鬼吹灯》,电脑的音箱突然发出一阵阴风惨惨的怪笑,还伴随了“咔嚓咔嚓”的骨节摩擦声,那动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龇牙咧嘴的骷髅架子。

抬头一看,电脑的显示屏上赫然跳出个披头散发的鬼脸,血肉模糊不说,头顶还牵出根灯芯燃着碧绿的鬼火,两只眼睛都掉出了眼眶,就几根血丝吊着一抖一抖的,偏偏眼珠子还会动,上上下下的一转,直愣愣的就盯上了我。

“终……于……找……到……你……了……”

第四章 灯丝小狐

“小狐,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我恨恨的在电脑上打出我要说的话,然后重重的点了发送。

“鬼吓人,笑死人,人吓人,吓死人”,这话,是苦哥告诉我的。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我本来就已经绷紧的神经再度紧张,要不是以前见过这恶心疤瘌的鬼场景,只怕我一冲动就把电脑给砸掉了。

这电脑连同宽带一共用了四千二百三十八块钱,真要给砸了,还不得心疼死。

就在先前那如同梦魇的恍惚中,我莫名其妙的点开了QQ聊天并接受了场景邀请,那个吓人的惊魂鬼脸就是好友小狐设置的个性场景,恶心死了。

她是我在起点结识的书友,也在写小说,似乎混得还不错,我写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她给设计的封面。

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灯丝”,嗯,就是《鬼吹灯》的狂热粉丝,一张嘴就是“大粽子”“倒斗”什么的,“用胡大的名义发誓”“看在胡大的份上”更是成了她的口头禅,简直是彻底走火入魔没救了。

估计她是个大学生什么的,很骄傲,开始可没有打算交我这个朋友,不过在介绍《鬼吹灯》却被我不客气的拒绝以后,她就牛皮糖一般缠上了我,那个封面也是算是她拉拢我的手段之一。

也许,在她眼里《鬼吹灯》真的值得崇拜,就像佛教弟子对原版《金刚经》的态度一样,而我对该书的断然拒绝显然让她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衣衣,好像脾气不好哦,在干吗呢?”

衣衣是我的网名,没别的意思,我就觉得自己像是被一件被遗忘的衣裳。

“撞鬼了,都是被《鬼吹灯》害的。”

这次小狐的回应是一连串的“哇”,不用连接视频都能想象她吓掉下巴的样子。

“终于看《鬼吹灯》了?太棒了,真的很精彩是不是?没骗你吧?那里面的大粽子可好玩了,老吓人的……对了,你是不是给吓傻了?还撞鬼呢,是入魔了吧?嘻嘻,胡八一大大就是猛,厉害!”

一连串的话咋咋呼呼的蹦出来,不愧是大学生,打字比我快多了。

其实为了我的网恋苦哥专门给配置了摄像头,也配了音箱和耳麦,小狐完全可以接通视频后直接说话的,不过她知道我不能说话,所以一直都用打字的方式聊天,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

这也是我把她当朋友的原因之一。

她对《鬼吹灯》的推崇真的到了狂热得近乎痴迷的地步,本来我是有些反感的,不过为了征文比赛去鬼吹灯专区看过之后,算是大概明白了她的热情从何而来。

异军突起的盗墓兼灵异小说,写的是几个摸金校尉(自命正统的盗墓贼)通过风水秘术发掘古墓的诡异经历,探险、寻宝、猎奇、悬疑、考古、墓葬融为一体,惊心动魄,曲折离奇——

这样的小说在网上连载,可以说开创了一个新流派,想不红不火都不行。

起点中文网签约,点击超过一百六十万,三万多人收藏,各大网站相继转载,点击大多名列首榜,实体书出版后销量持续上升,上市不久就突破二十万册,甚至连网友见面的问候都成了“今天你吹灯了没有”,其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说实话,这种半真半假的瞎掰迎合了很多年轻人的猎奇心理,本来嘛,他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大都市,年轻的心不安分的蹦啊蹦,可是又没条件潇洒走天涯,只好在别人的冒险故事里体验一把,精神上刺激一下过过瘾也好。

由喜欢而崇拜,由崇拜而痴迷,再正常不过。

就这么着,《鬼吹灯》男主角胡八一不知道成了多少年轻人的偶像,小狐也不过是个大学生,迷上她的胡大不足为奇。

把自己看了《鬼吹灯》之后的梦魇简单的告诉小狐,她立马反应,说我屋里肯定有不干净的东西,被字灵诱发给我撞了个正着。

按她的说法,《鬼吹灯》一文是灵异奇谈,文字本身就带有超自然能量,就是所谓的字灵,相当于道教的符咒和佛门的印记。

加上有那么多人追捧,只要每个人相信那么一点点,意念的凝聚力百川归海聚沙成塔,完全可以造出一个灵异世界,《鬼吹灯》因此拥有了沟通阴阳的力量完全可以理解。

既然能够沟通阴阳,我屋子里那个未知的东西自然会被《鬼吹灯》的能量吸引,不知不觉中现形就毫不奇怪。

她的说法有些牵强,不过勉强可以接受,毕竟《鬼吹灯》的火爆摆在那儿的,据说现在点击超过六百万,还打算拍成电影,没准儿狂热的灯丝们真能赋予它神秘的能量。

“你不是不看《鬼吹灯》么,怎么这回转性了,不会是失恋了要去找大粽子自杀吧?”

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小狐又嚷嚷开了,懒得和她废话,我把同人征文的事情一说,结果她来了个晕倒的表情,让我好一阵郁闷。

“那需要实践哎傻大姐,你以为编故事哪?没有经验怎么能写出高潮怎么能勾引读者怎么能诱惑编辑?别做梦了,三万元现金不是那么好拿滴!”

“实践经验还不简单,找个坟墓进去逛一趟,自然就会有感觉了!”

“无语!倒斗不是请客吃饭,哪有那么轻松?你懂风水么?你会武功么?你有装备么?你知道墓室结构么?你有搭档么?你懂什么叫鬼吹灯么……”

“得了,真啰嗦,不就找个墓吗,我们这儿就有,现成的!”

“不是吧,现成的……这也能将就?衣衣啊,我给你说,要找感觉得去那些个古墓里找,最好是要没有动过的,深藏在地下的,陪葬多多的,最好还要有大粽子的……”

“那还用说,十全十美,惊险恐怖尽在公子墓!”

“吹吧你……哎,公子墓?你们那儿真的有个公子墓?说说看说说看!”

费了我好一番劲,手指都打酸了,总算把公子墓说了个大概,没想到小狐当即发过来一个骷髅和一个跳动的红心,然后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宣布:“等等我,我也要去!”

我吓了一跳,没好气的回复道:“开什么玩笑,我去找感觉你凑什么热闹?”

“废话,我也去找感觉,别忘了偶也在起点开了专栏!而且,你一个小姑娘跑古墓去多危险,听你形容里面可是有尸煞,就是那个红毛大公子,很危险的!看在胡大的份上,偶得来保护你!”

一听就知道这个灯丝处于亢奋状态,连“偶”都蹦出来了,听着都头疼。

“没搞错的话,你还在读书吧?没事添什么乱!”

“我偷跑就是,小意思!后天,不,明天晚上来金江火车站接我,对了,我还要带我哥来!悄悄儿告诉你,他可是如假包换的摸金校尉,绝对正宗!”

三不管的做出决定,小狐的头像一下子暗了下去,看来是怕我推托,干脆来个斩立决,溜了,早知道当初就不告诉她我家在什么地方。

这下好,无端端的多出来个要保护我的保镖,不,两个,还有个居然是书上瞎掰出来的摸金校尉!

难道《鬼吹灯》真的成了气候,让里面那些诡异神秘的东西都跑到了现实世界?

——也就是所谓的“沟通阴阳”?

苦笑一声我刚想叉掉聊天对话框和网页,眼角一斜目光已经下意识的瞟向了门口。

门悄悄的开了,一个人影轻轻的“飘”了进来,无声无息,宛若幽灵。

第五章 苦哥

一下子从电脑前弹了起来,我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狠狠一拳砸向那个人影的脑袋,如果让丹丹来形容,她肯定会说“被踩着尾巴的叮当跳起来咬人似的”。

叮当是家里的小狗,凶得要命。

可能真的受了《鬼吹灯》的影响,我下意识的认同了“屋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个论断,而所谓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有鬼。

半夜三更,无声无息,走路都是用飘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先下手为强,我可不想再来一次梦魇。

大概我的反应太过激烈,进门的那个人影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露出一脸的惊愕,那张脸却是无比的熟悉。

坏了,是苦哥,老是这样,走路都跟鬼一样飘啊飘的,用丹丹的说法就是“非常倩女幽魂”,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给我家操心留下的后遗症。

房门本来就是虚掩的,不论是我还是丹丹都没有闩门的习惯,而苦哥半夜三更进我们的房间是习以为常的事。

都怪《鬼吹灯》,给迷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眼看拳头就要把苦哥那张削瘦的脸砸成苦瓜,他身子一侧斜斜的往前踏了一步,我那自以为会打个正着的拳头不知怎么的从他耳畔擦了过去,根本就是砸了个空。

这一扑本来就去势汹汹,没料到落到空处,苦哥又恰到好处的往前踏了一步,我等于是一下子扑到了苦哥的怀里。

“简洁,你干吗呢,晕灯了吧,干吗打我?”

还别说,真的晕灯(我们这边的方言,相当于昏头啊迷糊之类的形容)了。

本来是绷紧了神经,发现是苦哥而且没有误伤突然就松懈下来,人又撞在了苦哥的怀里,胸前的坚挺紧压在他的胸膛上,酥麻的奇异感觉如电流通过,脑子里更是乱作一团,不晕才怪。

偏偏苦哥在这时候开口说话,两人之间本来根本没有距离,他一张嘴温热的气息就喷在我耳垂上,加上怕惊醒丹丹自然而然的压低了声音,本来就显得亲密的耳语更是多了几分暧昧。

全身一阵颤抖,我整个人都软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往下滑,刚才一拳打空从苦哥耳畔擦过的手本能反应圈回来搂住他的颈子,差不多就是挂在了他的身上。

苦哥“咦”了一声,可能发觉我软绵绵的往下滑,顺手就伸手一搂把我稳住,只是这一搂就搂到我的……臀部,两个人算是真的贴了个亲密无间。

呼吸一紧,只觉得自己的鼻息灼热如火,心腔子更是一炸,我忍不住就哼了一声,似呻吟又似渴望,自己听起来都分外的……妖媚。

苦哥怔了怔,似乎意识到这个姿势的暧昧和不妥,忙不迭的把我推开,却还是慢了半拍,紧贴的身体已经感觉到他男人迅速崛起的冲动,让我在又惊又羞的同时有点小小地得意。

原来,我还是有点魅力哦!

“在做什么呢,看小说……咝,妈的个P,老毛病又犯了,给掐掐!”

叼着根牙签的苦哥大概也有些尴尬,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就坐到电脑前,想动动鼠标却倒吸了一口冷气,一张嘴就连粗口都出来了。

牙疼,老毛病发作,他一来我就知道。

当初我还小,半夜经常踢被子什么的,他常常半夜进门来照看,后来慢慢长大,丹丹和我睡在一起,虽说是我照看,不过到底年轻有时候自己都睡死了哪还管得那么多,他又常常来看丹丹,所以房门一直都没有闩过,门闩不过是个摆设。

等到我年纪渐长,丹丹也慢慢长大,苦哥却还是经常半夜来串门,不过却已经不是照看我们俩,也不是有什么不良企图,而是找我给他解决痛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患上了很严重的牙病,疼起来连腮帮子都能疼肿,不过如果不是实在受不了,他也不会轻易到我们屋里来。

“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不是身临其境的患者,简直是难以想象牙疼的痛楚有多厉害。

十六岁那年我就患过虫牙,也就是所谓的龋牙,据说国际卫生组织将它列在冠心病、癌症之后的第三位,可见其普遍性,山里的孩子大多没有刷牙的习惯,加上爱吃甜食,很容易得这个毛病。

那病发起来可不得了,就像真的有虫子在牙齿里啃似的,疼得我咬紧牙关在床上翻来滚去,恨不得跟周星驰在《月光宝盒》里那样抓块石头把牙齿给敲下来。

还好,苦哥去找了个黑松节,也就是分叉的枝节部分大概有一二两,剁成小块后用搪瓷缸装水文火煮半小时,熬出来的松节水漱口二十多分钟,一次就断根,再没有复发过。

尝过牙疼的滋味,当然知道厉害,还好苦哥有那个被他称作秘传神方的土法子,不然还不知道要遭多久的罪,没准儿还真拿石头把牙齿给敲了。

后来才知道苦哥也有牙疼的毛病,不过他那不是虫牙,也不是风火牙(就是牙齿极度过敏的那种),他自己也治不了,如果没有“阴阳十八指”,说不定他就给活活疼死了。

轻轻的坐到他对面,我拉过了他的右手放在自己大腿上,左手固定他的手腕,右手卡住他手掌,大拇指掐住第三和第四掌指关节间,中指置于相应的掌心作依托,两个手指渐渐用力,拇指尖的侧重点放到了他的中指掌指关节处。

阴阳十八指第八指,封喉。

苦哥闭上了眼睛,手背上有蚯蚓般的青筋在跳动,鼻子里发出了一声轻哼,那是表示找对了穴位,劲力也差不多到了火候。

“掐穴八十一息,改为点穴,一松一紧为一次,计二十四次,稍停,再二十四次,如此轮转二十四遍计五百七十六次,再改掐穴八十一息,则调和阴阳镇痛化淤,牙疼、咽喉痛皆可迎刃而解。”

这话,是封喉指的口诀,应用起来却还要复杂得多,分阴阳,取轻重,定节奏,灵动存乎一心,据说稍有不慎就可以将人真正真的“封喉”,让他一辈子失声。

据说,是据苦哥所说,这阴阳十八指本来就是他教的,靠这套据说是祖上秘传的指法,从小到大我和丹丹就没有上过村上的卫生所,至于医院,更是连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一轮封喉指施完,我已经出了一身的细汗,看起来这不费劲,但是苦哥不知道是不是疼得实在厉害,我需要施加的劲道非常的大,真怀疑他的骨头是铁做的,要不早该给捏碎了。

长长的吐了口气,和往常一样苦哥没有道谢,只是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就出门而去,不过今晚,他的目光有些闪烁,也不知道是不是先前的尴尬闹的。

“半夜三更的,不要看那些神神道道的东西,招鬼,很麻烦的。”

临出门的时候,他莫名其妙的蹦了这么一句,让我的心脏突然漏跳了一拍。

——真的,有鬼么?

第六章 夜路走多必撞鬼

小狐居然玩真的,第二天一早她就打电话来,说是已经买好从昆明到攀西的车票,晚上九点就能到攀西的金江火车站,要我赶去接她。

得知有网友远道而来,苦哥比我还高兴,就连丹丹也很是期待。

从小到大,我们都没有什么朋友,年老的见了我们都绕着走,年轻的一代稍好些,好奇的眼神却像是看大熊猫,不舒服之余根本就懒得搭理,连泛泛之交都算不上。

我们这一家子,在三阳湾可以说是一直遭到排挤的对象,至少,我们家从来没有客人上门。

所以苦哥才会买电脑拉宽带,没有电脑的从前,他买了很多的书,还安了电视卫星接收器,无非就是怕我们寂寞。

现在好,有客人来了,还是大学生,而且有一个是男的,他不高兴才怪。

于是他打电话给石厂请了假,专门给包了一个跑出租的小长安,花了他整整五百块,为的是让我接到人之后可以连夜赶回来。

金江火车站在攀西市区,对我们三阳湾来说是“城里”,路很远,如果不包车,得转六次车,而且入夜之后决不会有司机跑三阳湾。

可能沾了当初盗墓热的光,三阳湾在攀西成了开发试验区,大兴土木,连公路都改建成了水泥路,各种石厂沙场多的是,流动人口也相应的增加,偏偏这里民风彪悍,各种冲突层出不穷,实在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

有人说这里风水不好,是典型的穷山恶水,一年下来至少会发生三四起凶杀案,城里的司机一提起三阳湾都有些谈虎色变的味道,基本上是不会出夜车的。

苦哥找的车本来就是三阳湾里的,如果别的人包一天,顶天也就是个三百,他多出两百,名义上是跑夜车的缘故,实际情况应该是和我们家的遗世独立有关。

中午出发,擦黑的时候到了金江,我让司机在外面等我,自己进车站去接人,没办法,在视频上彼此认识的就只有我和小狐,苦哥也没有大包大揽来接我的网友的打算。

小狐坐的车还没有到,只有等,不过等的时候,我遇上了麻烦,严格的说,是我惹上了麻烦。

我发现有人偷钱,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小青年鬼鬼祟祟的挨上个等车等得打瞌睡的人身边,用一把夹药棉消毒的夹子去他兜里夹东西。

不用说,这是最差劲的小偷。

手法拙劣不说,动作慢得要死,而且没有什么隐蔽性,看到他小动作的人不止一个,不过都很聪明的当做什么都没看见。

苦哥经常会带我和丹丹进城,也给我们讲过那些混混们讨生活的手段,不客气的说,我去做个反扒手都绰绰有余。

也是这个小子倒霉,他根本就不该在我眼皮子下面动手,我一向看不得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

那个打瞌睡的人一看就是出门打工的,兜里钱不会太多,不过路费生活费之类的,要是给扒掉,说不定就得走投无路连哭都找不着地方。

想都没有想的走上去伸手在黄毛肩上一拍,他整个人都矮了半截,手里的夹子也啪的掉到地上去了,一张脸变得煞白,跟见了鬼似的。

我真的想告诉他,上得山多终遇虎,久走夜路必撞鬼,别说他手艺太差,就是高手也总有栽跟斗的时候,这种昧良心的钱还是少挣点为好。

可惜我是哑巴,没法子说话,所以我只动手,不动嘴。

如果估计没错,这小子给我那么一拍,那只讨生活的手至少得休息半个月,就当是报应好了,活该。

黄毛不敢吭声,不过怨毒的眼神说明事情才刚刚开始。

能在火车站讨生活的混混不可能是单飞,拉帮结伙寻常事,如果估计没错,用不了半个小时黄毛就能带一伙人来报复,不过我毫不在意。

如果你能在不断摔打中长大并且独当一面,你也不会拿那些混混当回事。

别以为农村的活儿很轻松,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那是说的隐士,不是山民,更不是我们三阳湾的山民。

一百二十斤的铁铧,八十斤的铁耙,要一只手拎着在田里和老水牛较劲,三百多斤的柴驮子要一个人抓到骡子背上去,山洪爆发时牛羊不敢过河,得用双手举过头顶往齐腰的急流中淌过去……

三阳湾中别的山民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住得单家独户被同村彻底孤立连鬼都不上门的我在家里就有这么辛苦,别看苦哥是个男子汉,家里田里的力气活差不多就是我承包了的。

记得他第一次让我学犁田耙田的时候,村上那个自命德高望重的老村长唧唧歪歪,说什么婆娘犁田是冒犯山神会祸及全村,结果给他抓起来就从河这边扔到了河那边,吓得口吐白沫差点就发了羊角风。

“打铁要望本身硬,谁也靠不住”,苦哥如此这般的教训我,可以说我是给苦哥磨长大的。

正因为如此,我根本就没有把这些小混混放在眼里,老鼠就是老鼠,成群结队也是老鼠,没什么可怕的。

小小麻烦而已,不值一提。

不过,黄毛带着七八个一看就是不良青年的混混气势汹汹的逼近时,我还是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火车正好进站,乘客已经开始出来,小狐很快就要出现,偏偏这群老鼠来添乱,还真的是个麻烦。

四下里扫视一下,装作打瞌睡偷窥的明目张胆看热闹的都有,偏偏就没有人民警察和打抱不平的。

“就是她,这个婊子……”

黄毛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给我当面一拳砸了回去,本来只是手爪爪休息半个月就行,这下好,该好好躺一阵子,还得去医院镶几颗牙齿。

我是哑巴,却是后天性失声,并不是聋子,和一般意义的“聋哑”拉不上关系,他的话我是听得一清二楚,当然不会客气。

黄毛的同伙估计没有料到我比他们还嚣张,不由得怔了那么一怔,就这么一怔的工夫,我又放倒了两个人。

本来就性子火爆容易冲动,我当然明白速战速决的道理,何况这里是火车站,迟早会引来警察,还是快快了事然后接到小狐开溜才是。

回过神来的混混们叫嚣起来,齐刷刷的亮出了西瓜刀,可惜动作太慢,实在没有什么前途,而且他们的身体太差,根本就是一击即倒,才一交手就又倒了三个。

早看出来了,这几个家伙比家里那头叫做“黑旋风”的骡子都不如,还不够我舒展筋骨的,看热闹的那些人大呼小叫得实在没必要。

也就喝杯热茶的时间,一群混混全部放倒,我轻松的拍拍手,正觉得不过瘾,脊梁骨突然一凉,本能的感觉到有人鬼魅般到了身后,肩头微微一沉,却是搭上了一只手。

眼角余光扫处,那只手竟然白骨嶙峋,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第七章 三阳湾的传说

心头一凛,头皮一炸,我反手一抓一扯,弯腰耸肩,一下子就把肩上那只骷髅手连同它的主人一起抛了出去。

黑影在眼前一晃,耳畔传来一声惊呼,被我重重抛出的却是个女子,她在空中翻了个跟斗稳稳落地,动作利落得像武打片,倒是看不出有什么慌乱。

“衣衣!”

刚想再接再厉,黑衣女子的招呼让我回过味来,定睛一看,竟然是视频上见过的小狐。

来不及啰嗦,我拉了她就跑,苦哥说过,城里不比山里,要是打架得忙上加快打了就跑,不然有的是麻烦。

风风火火的冲进苦哥包的小长安,叫醒正在睡觉的司机,一溜烟离开火车站,我这才有时间打量小狐和另一个紧紧跟着她的胖子。

虽然已经在视频上见过,小狐还是给我以惊艳的感觉,暴露的穿着全是神秘的黑色,配上那惹火的身材,电影上女杀手那种酷得要命的性感让她分外引人注目,连司机都在反光镜里不断的偷窥,真让我担心他小子把车子开到人行道上去。

和她随行的胖子就没那么牛了,戴个黑色的蛤蟆镜装老板,虽然有一身肥肉,不过穿着随便还背个大大的帆布旅行袋,怎么看都是个苦力的样子,充其量也就是个保镖的材料。

“行啊衣衣,想不到你还是个高手?居然提小鸡似的把我抛着玩,还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瘪呢!”

和我坐在中排座位的小狐大惊小怪,很好奇的用手在我胳膊上又捏又摸,似乎对我这样的身材能爆发出那么大的能量感到不可思议。

虽然长年的农活一力承担,却没有对我的体格造成太大的影响,也许是四川人都个子偏矮偏瘦,我这样的在城里人眼里称不上骨感也能算苗条,这一身从磨练中得来的蛮力和速度按电视和小说上的标准看已经能算是高手级别,只是自己习以为常了不觉得而已,别人看了当然觉得稀奇。

“这叫九天仙女下凡尘,深山野岭出高人,是不是啊衣衣?”

胖子倒是个自来熟,一张嘴就叫起了衣衣还叫得亲热无比,好像跟他八百年前就很熟似的,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知道我不能说话,小狐也没有问到底在车站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作了一下自我介绍,她姓胡,胡小仙,在昆明读大学,胖子是他哥,胡小奇,开了一家古董店,是“掩饰身份用的”,其实是个摸金校尉。

我有点好笑,看胖子那色迷迷的眼神和养尊处优的身材,怎么也不像个盗墓贼,还摸金校尉,多半是他为了哄女孩子镀的金,小狐真是《鬼吹灯》中毒太深了,这样的话也能信?

留意了一下小狐的手,却是戴了一双很别致的手套,纯黑色的底子,上面印的却是白生生的骷髅,乍一看还真的就是只鬼手,难怪当时把我吓了一跳,直纳闷火车站那地方怎么会闹鬼。

她还带了一只红色的箱子,很乖巧的那种,看上去有些眼熟,正琢磨呢胖子装模作样的卖起了关子,说那是现代天师最流行的装备,没等他揭开谜底,边开车边关注小狐的司机一下子就接了过去,看来是要在美女面前表现一下。

“是马小玲的装备吧?驱魔龙族马家,还有僵尸况天佑,我熟得很哪!”

给他一提醒我恍然大悟,马小玲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女主角,性感漂亮,精明能干,和僵尸况天佑纠纠缠缠发生了一段回肠荡气的爱情故事,小狐这一身打扮不就是马小玲地翻版?

小妮子真的走火入魔了,难道她还希望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来个僵尸的约会?

说话间小长安已经出城,拐上了去三阳湾的路,搭上话的司机开始滔滔不绝,看来小狐的魅力的确不凡,足以让他拼命的表现了。

明摆着小狐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司机很聪明的摆起了三阳湾的龙门阵,说的就是三阳湾最古老的传说,叫做“烈火观音”。

三阳湾最初不叫做三阳湾,而是叫清水湾,山里有股清泉,那水是青花绿凉,光是看看都让人打心眼里的舒服。

有那么一天,南海观音云游路过,见到这泉水,不由得怦然心动,一时兴起,就决定在这儿洗澡,呃,往高雅了说,就是打算入浴。

不过,泉水汇集的水潭不大,观音觉得不够地方,毕竟人家是个菩萨,怎么能太小家子气?所以她决定扩建,要造个大大的浴缸出来。

清水湾是典型的盆地,四面环山,就只有下方一个出口,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盆子豁了个口子,观音就打算把这个口子给补上,同时扩张泉眼,让泉水注满整个清水湾,算是个半天然的浴池。

为了不那么惊世骇俗,观音变成个女子,把数不清的石头变成漫山遍野的山羊,向那个口子赶去,只要赶到地头,那些山羊就会变回石头,转眼间就能把口子添上,已经爆发的山洪没有出路将迅速回卷,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把清水湾变成汪洋大海。

也是该当出事,托那眼清泉的福,这湾里地灵人杰,出了不少的能人,随便拉个小孩出来都是所谓的高手,怎么可能让观音如此容易的就生灵涂炭?

当时就有个伙子正在山上砍柴,眼看着山洪暴发,眼看着一个女子赶着漫山遍野的山羊在风雨里悠闲的散步,眼看着哪些山羊一到了地头就变成石头堵住山洪,可惜他修为不够,根本就没想到是菩萨要洗澡,还以为是妖怪出来乱搞,立马就打主意降妖伏魔救万民于水火。

结果,大意的观音被匆匆忙忙似乎要找地方避雨的小伙子在后脑上敲了一斧子,当即就晕了,然后被伙子拖到山洞去堆起柴禾放了一把大火,当然不可能给烧死,不过把衣服什么的都烧了个精光。

被火那么一烧,观音醒了,发觉自己出了个大丑,连羞带气,腾云驾雾的就跑了,清水湾的那个口子最终还是没有被堵上,据说不多不少还差三块石头。

有人问了,说观音到底是菩萨,怎么会乱来,你也不想想菩萨也是人,何况是女人,高兴起来玩玩有什么稀奇,众生碌碌,在她眼里没准儿就更蚂蚁在我们眼里一个样。

又有人问了,说观音就是观音,法力无边,怎么会被一个砍柴的伙子打闷棍,你也不想想这清水湾是什么地方,风水好着呢,一不留神来了个转世的火神也不稀奇,其实这本是火神和观音在斗法,结果观音就输在那三块石头也就是三个山羊上,正是火神的终极绝招叫做“三阳开泰”。

还有人问了,说观音终归是菩萨,吃了这么个亏怎么会善罢甘休,哪有呵,她不是给烧光光了么,后来就去如来哪儿告状,说火神非礼她,结果火神就给抓去变成了大黑熊给她看门,每天都要被她扒层皮下来做衣服,惨啊……

反正后来清水湾就改成了三阳湾,还修了火神庙,靠近那个缺口处还有漫山遍野的石头,一个个全都朝着一个方向,那就是还没有派上用场的“山羊”,后面还有个看上去很像裸体女子的山峰,叫做火观音……

年轻司机的口才不错,讲得活灵活现,把小狐逗得咯咯直笑,笑得胸前波涛汹涌,司机的眼珠子都快要从眼角落出来了,我真担心他回去后会落下斜视的毛病。

胖子就不一样了,老是挑刺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卖弄给我看的。

这个传说我也听过,是苦哥讲的,不过末了他还叹息了一番,说是好好一个地方把风水全给破了,都是神仙打架害的……

第八章 夜行

一路神吹,小长安不知不觉的到来三阳湾深处的棉花地,水泥路没了,司机意犹未尽的停了车,那恋恋不舍的样子明显是对小狐有企图,小狐倒是大方,主动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把他高兴的晕乎乎的。

下了车,我带着小狐和胖子上了山路,这会儿已经是半夜三更,虽然有月亮,月光却不明亮,朦朦胧胧的,不等我提醒他们小心,胖子从旅行袋里弄出三个带射灯的安全帽,一人一个,亮晃晃的电力十足。

看过鬼吹灯的世界设定,估计这个就是野外必备用品的登山头盔,上面的射灯不像一般井下专用的矿灯,就只有一个小巧的灯头,很是方便,不过我没有要,本来就是山里人,走夜路家常便饭,戴个累赘反倒是不方便。

一路上小狐都在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不管是弯弯拐拐的路还是又高又陡的崖她或是怪模怪样的石头都觉得新奇无比,胖子显然就有见识多了,代替我成了导游,不停的给她解释什么山啊树啊的,更多的却是扯到了风水上面,听起来像个神棍。

我家没有和一般山民那样住在村子里,而是孤零零的住在鲤鱼背上,偌大一座山梁就我们一家人,交通什么的都不方便,当初修房子拉电线的时候可是费了好大的劲。

眼看路越走越陡山越爬越高树林越钻越密,小狐和胖子的话慢慢的少了起来,到后来干脆都闭了嘴,闷着个脑袋赶路,不用回头我也能想象小狐那渐渐紧张的表情。

也许,现在的我有些像个古墓里钻出来的百年尸魔,正把两个肥羊往荒坟乱葬岗带。

忽然间,小狐停住了脚步,侧着耳朵似乎在倾听什么,脸上的表情又是惊异又是好奇,似乎还有点隐隐的恐惧。

“衣衣,你听,是不是有人在笑?”

不用仔细去听,真的有笑声,虽然隐隐约约,还是能听出其中的凄厉,阴风惨惨的那种。

我也停了脚步,回头看了看小狐的惊疑不定又看了看胖子,看得出来小狐就是个大小姐难得上山下乡,可是胖子不同,他有丰富的野外经验,应该可以给小狐上这么一课。

可惜,胖子是存心添乱来着,他缩了缩脖子,怕兮兮的就像见了鬼或者听到了鬼哭。

“真的是有人在笑啊,半夜三更的,不会是鬼吧?要不就是大粽子跑出来散步?”

大粽子,亏他说得出来,也不想想那是僵尸耶,是都死了还笑,真以为是闹鬼?

说话间那个笑声又响了起来,近了许多,阴惨惨的好像在哭,更吓人的是它不是在一个方向,而是忽上忽下忽远忽近,倒是有点厉鬼飘荡的味道。

“真的是鬼耶,好可怕,怎么还不出来?哎呀他要真的出来了怎么办,黑驴蹄子对他有没有效啊?”

小狐瞪大了眼睛跃跃欲试,看起来倒不是怕鬼,巴不得鬼快点出来好见识一下似的,让我晕灯的是她居然快手快脚的从胖子旅行袋里摸出来个臭烘烘的东西,仔细一看还就是在鬼吹灯专区里见过照片的黑驴蹄子。

“这个恐怕不行吧,黑驴蹄子只能对付大粽子,这个会笑的好恐怖,只怕是笑面鬼吧?你看这月亮,跟长毛了似的,毛月亮啊,孤魂野鬼最爱在这个时候出来晃荡了,是不是啊衣衣?”

得,人家《鬼吹灯》上都说了,这朦朦胧胧的毛月亮其实是种气象现象,叫做月晕,是变天刮大风的先兆,根本就和孤魂野鬼扯不上关系,胖子该不会以为我是乡下妹子最相信这些会吓得往他怀里钻吧?

“对哦,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这是比大粽子都要厉害的黑星啊,以胡大地名义发誓,黑驴蹄子肯定不管用,得动我小狐的杀手锏才成!”

小狐是打主意要看那个厉鬼的模样了,她顺手把黑驴蹄子塞回胖子的旅行袋,然后就地蹲下把自己提的小红箱子打开,里面就跟《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马小玲用来装驱魔道具的那个箱子一样,一格一格的可以伸展开来,装满了符咒啊法铃什么的。

眼瞧着小狐摸出个鬼画符拉出把桃木剑如临大敌,我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胖子忙不迭的凑过来充当解说员,绘声绘色的给我将起了黑星的由来。

就跟大粽子是指僵尸一样,所谓黑星又称鬼星,是《鬼吹灯》里倒斗人的切口,指的是比僵尸还要恐怖的厉鬼,据说凡人一见之下三昧真火立马熄灭,犹如万丈深渊走独木桥,肯定就小命难保。

盗墓倒斗,遇上穿红衣的死尸和带笑容的死人,都是大凶之兆,可是与能够发出笑声的厉鬼黑星相比还是不够看,这就是“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的由来。

真正的《鬼吹灯》我才看三章,胖子讲的应该是后面的内容,听得我直翻白眼,不就是连篇鬼话么,谁知道是真是假,枉自小狐是大学生,居然把这些当作金科玉律,真的是走火入魔了。

在山路上捡起块三尖八角的石头在手上掂了掂,阴风惨惨的笑声再度响起的时候我甩手就是一家伙,鬼笑立马变成一声尖利的怪叫,然后就有一个黑影扑腾着往山路边上的悬崖落了下去。

农闲的时候我也有活儿,那就是放羊放牛,漫山遍野的跑,甩石头是一打一个准,连看都不用看瞄也不用瞄,在我看来电视上百发百中的飞蝗石也稀松平常,没什么了不起。

“哇,不是吧衣衣,你不但是高手还是高人?能降妖伏魔来着,你不会是胡大的徒弟吧?”

小狐一手抓桃木剑一手拿符咒,头盔上的射灯傻傻的照着我,跟发现稀世大粽子似的,还好胖子提醒过她走夜路的规矩,射灯没有直直的晃我的眼睛,不然我怕真的会跳上去踢她两脚。

晚上走路尤其是在陡峭的山路上,最忌的就是灯光直接照射双眼,夜色中的强光很容易对眼睛造成伤害,要是本能反应往后退的话,一不小心滚到崖下是很正常的事。

不理会惨遭《鬼吹灯》毒害的小狐,我朝胖子瞪了瞪眼睛,胖子讪讪的做个鬼脸,聪明的把解说服务对象换成了小狐。

“小狐啊,不要闹啦,那个,不是鬼星,是夜枭,夜猫子,也就是猫头鹰啦,它在晚上捕食,叫起来就跟笑似的……”

“什么?猫头鹰?你你你……我我……好啊,你看我出丑好开心是不是?看见美女就出卖妹妹,什么人啊你,有异性没人性,大尾巴狼,以胡大地名义发誓,我要代表大粽子惩罚你……”

小狐一蹦三尺,手中的桃木剑劈头盖脸的往胖子招呼,打得他鬼哭狼嚎,一马当先的就窜到前面去了,看不出他肥头肥脑的,动作还很利落。

也许,他真的是个在野外摸爬滚打惯了的摸金校尉?

小红箱子也不要了,小狐哇哇大叫着追打胖子去了,善后的活儿当然就只有给我干了。

正在不慌不忙的收拾箱子,前面突然传来了怪叫二重唱,先是胖子的,然后就是小狐的,叫得那个惨啊,比先前的夜猫子还要恐怖。

我愣了一愣,拎起箱子就跑,还好,转过两个弯就看见了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胖子和小狐都靠在山壁上直喘气,一副惊魂未定活见鬼的样子。

“那个,衣衣啊,看在胡大的面子上你实话实说,我们先前遇见的真是猫头鹰?”

第九章 铁索飞渡

“前面已经没有路了,万丈深渊哪,不会是鬼打墙或者鬼遮眼吧?”

前面的确是个山沟,万丈深渊却太夸张了,就算没有小狐他们的射灯我也能看到沟底,只是十来丈而已,乍一看倒也有些让人头晕。

很明显,小狐和胖子一追一逃,谁都没有算到前面拐弯处会是个山沟,他们都戴着明晃晃的射灯,我也没想到提醒他们注意,结果差点就闹出了人命。

这路是我带的,当然不可能是个绝路,可是前面就是黑沉沉的山沟,掉下去肯定没命,灯丝小狐和神棍胖子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鬼打墙”和“鬼遮眼”,小狐更是聪明的联想到了先前遇上的恐怖笑声,自己吓自己简直是没事找事。

“鬼打墙”和“鬼遮眼”这活儿谁都知道,无非就是遇上野鬼给迷了双眼,要么在原地打转,要么看见一些本来不存在的东西,民间那些书生在野外碰上千金小姐入聘大户人家第二天却躺在坟场荒郊的故事就是讲的这种情况。

小狐只是个灯丝,虽然有强烈的探险欲望却没有实际的探险经验,可是胖子不同,他应该进行过野外探险的实践,不然也不能像模像样的自称摸金校尉,怎么事到临头就没有一点冷静和镇定反而跟着瞎起哄?

“真的很恐怖嘛,差点就掉了下去,幸好小狐给拉了一把……”

似乎瞧出来我的不解,胖子不好意思地辩解,我释然一笑,上前两步,一脚踏出时已经落到了山崖之外。

小狐和胖子同时惊呼,我那么一走等于一脚踏进山沟,跟自杀差不多,可是我没有掉下去,却是稳稳的站在了夜色之中,就站在那个被他们形容为万丈深渊的山沟的上空。

根本就没有什么玄虚,山沟里扯了一根粗大的铁链,等于在山沟上架了一道铁索桥,只是黑色的铁链在夜色中不那么显眼,晃眼看去站在上面就跟凌空而立一样。

甩开大步向前走,三丈的铁索很快到了尽头,我站在山沟的对面,转过身来向小狐兄妹招手,他俩却傻傻的站在原地目瞪口呆,嘴巴张的可以一口吞个鸵鸟蛋。

磨蹭什么啊,我有点不耐烦,顺手把小红箱子放在地上,又稳稳的走了回去,学着电视上那些礼仪小姐做了个“请”的手势。

“不是吧,要我们走过去?我的傻大姐耶,这可是独木桥,不对,这分明就是世外高人练绝世轻功用的一线天铁索桥,一步之差生死路,我们那里敢过啊?”

小狐咋咋呼呼地叫嚷,还一个劲的往后缩,看来她这个灯丝也是叶公好龙,连个铁索桥都不敢过还想去古墓探险,简直是不自量力。

胖子更是夸张,整个儿贴在山崖上跟壁虎似的,一张脸变得煞白,想来是怕高,毕竟这山沟的深度和比三层楼的高度还要超出一点,掉下去肯定没好果子吃。

懒得和他们蘑菇,我伸手抓住了两个人腰间的皮带,提起来转身就走,这一次特地加快了脚步,两耳生风,三丈的距离转瞬即过,小狐兄妹俩异口同声的尖叫还没来得及叫完,我已经带着他们过了铁索桥。

脚踏实地,两个人同时软倒,胖子更是夸张,干脆眼青面黑的张嘴就吐,小狐倒是干脆,傻傻的看着我,连尖叫也噎回去了,两个眼睛直冒绿光,估计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时就是这个表情。

“卖糕的(MyGod)!你还是回古墓去吧,地面很危险滴!”

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我没好气的冲小狐额头上就是一个响头,没搞错哦,居然把我当成古墓里跑出来的超级大粽子,太过分了。

“不要敲我脑袋啦,你真的好恐怖耶,凌空飞渡还能带两个人!我这个苗条淑女倒也罢了,我哥可是个大胖子,整个二百五哎,你居然拎小鸡似的,力大无穷啊——这TMD还算是人么?”

小狐捂着额头嚷嚷,胖子吐啊吐的吐习惯了也不吐了,瞪着个眼睛猛点头,看我的目光就像看妖怪似的。

“对对对,衣衣你好猛哦,绝对如假包换的古墓仙女,小龙女第二,不不不,小龙女算什么,你就是独一无二空前绝后的仙子,给签个名好不好?”

别说我是哑巴,就算我不哑,现在也只能无语。

明明就是踩着铁索走过来的,什么凌空飞渡,提两个人而已,就力大无穷,这不瞪着眼睛说瞎话么,或者是这时候太晚,两个家伙迷迷糊糊的在说梦话?

这个铁索桥是鲤鱼背下山上山的唯一通道,我从十岁就开始走起,到现在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能在上面连蹦带跳,这也叫凌空飞渡?

苦哥把房子修在鲤鱼背,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哥哥嫂嫂姐姐还有苦哥的父母都葬在鲤鱼背,从修建到电力到通讯,没有任何人帮忙,都是我和苦哥经过铁索桥辛辛苦苦弄上来的。

修房建坟,用的水泥,瓦片;电力,抬电杆,拉电线;通讯,重新栽电杆,拉电话线,并网……

这些连男人都觉得累的劳力活儿,我照样有份,苦哥虽然能干,到底只是一个人,抬电杆那样的重活,一个人根本就干不下来。

到了后来,苦哥去了石厂,家里的农活全都归我,每季庄稼的肥料什么的全是我一个人的事,拎着百十斤的东西在铁索桥上飞奔,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提两个人过桥而已,这也算力大无穷?

看来城里人和我们山里人有代沟啊,起码看事情的角度不同,毕竟对方所处的环境是个完全陌生的天地。

摇摇头我正想前面带路,原本对我好奇之极的小狐却和胖子一起凑到了铁索边,又摸又敲的,真怀疑他们会不会把铁索给弄回去当古董卖掉。

这两个家伙的神经也够粗大的,刚刚还吓得要命怕得要死,一转眼就能把刺激放下转而研究新事物,真的有点探险家的精神。

说到底,这荒山野岭的出现一条横贯山崖的铁链成为一道铁索桥的确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换了谁都会注意一下,何况是两个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事物特别感兴趣的灯丝?

小狐这个走火入魔的就不说了,胖子动不动就是风水要不就是鬼星的,看来也是深受《鬼吹灯》毒害,当然不可能放过这么奇怪的东西。

可惜我不能说话,不然把这铁链的传说讲出来,没准儿能把这两灯丝吓得滚到山沟里去。

不耐烦的揪起两个进入状态的灯丝,我用眼睛告诉他们快点赶路,至于这铁链的秘密,自然会有人给他们做讲解。

还好,可能平时面对苦哥和丹丹多用眼神来说话,我的眼睛真的能表达出具体的意思,因为小狐看懂了我的语言。

“你是不是说你的那个苦哥?他会解答我们所有的疑问?太好了,哎,你神神秘秘像是古墓里出来的漂亮大粽子,你的苦哥是大粽子还是黑星?好恐怖啊,不过我喜欢,最好他也是个大粽子,还是又酷又帅又有型的那种,就像况天佑——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好期待哦!”

无语,无力,我只能干瞪眼,不过下一刹我就笑了,因为有个低沉的声音在蒙蒙月光中响起,突如其来,吓死人不偿命。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枉我望穿秋水以待有缘,却是等来了两个贼!”

第十章 白幽灵

一个小小的白影无中生有的出现,在地上一纵,整个儿悄无声息的破空而起径直向我扑来,就像是传说中的幽灵。

我往旁边一闪,白影扑了个空,却在诡异的扭动中凌空转向,再度向我扑来。

双脚不停的在狭窄的山路上跳动,我的身子也就在不断的移位,每一次都能能让白影扑空,可是每一次白影都能在无可借力的情况下凭空转向再接再厉,逼得我喘不过气来。

白影连连扑空,终于生气了,“呜”的一声长长的呜鸣,看上去似乎不受地心引力作用的身形蓦地一沉,在地下一顿,然后再度跃起扑出,却是比先前的速度快了很多。

我没有再闪避,反而张开了双臂,一把就将白影搂了个正着。

“呜呜呜……呼呼……”

白影在我怀里乱拱,发出短促的哼哼还有夹杂着急促的喘息,一条粉红色的舌头伸得老长,不管眼睛鼻子耳朵的一阵乱舔,痒痒的热乎乎的弄得我应接不暇好一阵忙乱。

“哇,这是什么东西?好……可爱!”

小狐和胖子终于回过味来,不约而同的围了过来,胖子手里抓了一块石头,小狐则是一手桃木剑一手黑驴蹄子,不过桃木剑居然拿倒了,可以想象这个凭空出现的诡异白影给他们的刺激有多大。

要不是它的速度太快,一来就和我缠了个如影随形,只怕这对灯丝兄妹已经在大呼小叫的降妖伏魔斗僵尸了。

闪亮出场的白影当然不是幽灵,更不是什么鬼星,只是一条不足一尺的小狗狗而已。

就是我家那个凶得要命的叮当。

不知道苦哥是从哪儿弄来的,喂了整整十一年都没见长大,刁钻古怪,迅捷如风,丹丹曾经怀疑它是天上某个神兽下凡,因为它实在太厉害了。

吃饭要上桌子,吃肉尽挑瘦的,会坐在沙发上充大爷,能聚精会神的看电视,敢捕食毒蛇,可以挑战野狼,弹跳力惊人,会爬树,能在纵跃中改变方向……

它厉害得不像一只狗狗,丹丹一度相信它某天会脱下狗皮摇身一变化成王子,或者某天能开口说话再唱个山歌摆个龙门阵什么的。

对于这一点,很不屑的是苦哥:“狗就是狗,会飞会爬树还是狗!”

叮当最喜欢做的游戏就是和我追逐,开始它真的下嘴,要不是我拼命的用双手保护脸盘子,只怕早给它破相了。

坦率的说,我这还算灵敏的反应和值得一提的速度就是它给逼出来的。

这儿隔家已经不远,叮当自然是来迎接我的,用的是它独特的方式,跳起来抱住你就啃,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惹不起我躲还不成么,躲到它忍不住发牢骚抗议为止,这时候再接受它的欢迎就好多了,只是亲亲舔舔,用不着考虑整容的问题。

就跟苦哥说的那样,狗就是狗,叮当虽然厉害,到底还是个小狗狗,没有一根杂毛的纯白,蓝宝石似的眼睛,娇小的体态,粉嘟嘟的舌头……

足以瓦解一个人的心理防线,让人忘记它的不平凡。

这不,非但小狐,就是胖子看它的眼睛也变成了可爱的心形。

“小猫猫,乖,来姐姐抱抱……”

小狐兴冲冲的伸出了手,不过她显然搞错了对象,硬是把狗狗当成了猫猫,还讨好的学了一声猫叫,不料把叮当给得罪了,小嘴巴一张就是“汪汪”两声,表明身份来着。

“哇”的一声怪叫,小狐连蹦带跳的逃出老远,那反应比见了大粽子还要激烈,胖子讪笑不已,连忙解释说小狐天不怕地不怕蟑螂不怕毛毛虫也不怕,偏偏就是怕狗,像刚才这种近距离接触没有当场晕倒已经算是个奇迹。

怕狗,加上自称小狐,不会是传说中的狐狸精吧?

荒唐的念头让我哑然失笑,看来《鬼吹灯》的确有超自然的力量哦,至少,它让我开始想入非非了……

抱着叮当走到山路的拐弯处,我朝山壁笑了笑,立即引起了小狐的又一次大惊小怪:“小狐你是不是被小狗狗迷了心窍,没事干嘛对着山壁笑……啊!”

又是一声尖叫,看来跟小狐做伴一定得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至少不能有心脏病,不然很容易给她的一惊一乍活生生吓死。

我当然不会对着山壁傻笑,只是有个人懒懒的靠在山壁上站着,我向他打招呼乍一看就像对山壁笑一样,也怪不得小狐误会。

这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当然就是苦哥。

虽然他人未来声已到,可是山路恰好有个拐弯,小狐兄妹还没有来得及看到他就被凭空冒出的叮当——其实也就是拐弯的缘故,连蹦带跳赶来的叮当就成了突如其来幽灵乍现——给吸引,等他登场根本就没有了震撼力,被下意识的忽略也不奇怪。

我甚至在怀疑,小狐兄妹开始肯定以为那个说等来两个贼的人就是白色幽灵,压根儿就没想到背后还有人。

难怪小狐看清楚之后大呼小叫,意外么,自然得有所表示。

“丹丹一直在等你的朋友,估摸着也该到了,又听到有人鬼叫,所以让我带了叮当跑来看看。”

苦哥轻描淡写的两句话,让我心里暖洋洋的。

什么丹丹一直在等,是他一直在等吧,估计是听到了小狐兄妹的尖叫,怕出什么事才急匆匆的赶来,这个……

可以理解为关心我么?

“你就是衣衣的那个苦哥?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还真够酷的……不对,先前的话是不是你说的?两个贼,我们那点像贼了?偷了你的心还是偷了你的肝?”

这个小狐,怎么一来就和苦哥对上了,人家好歹是个主人耶,难道她真把他当古墓里的大粽子把自己当成了伏魔女天师?

“张口大粽子闭口鬼星,灯丝是吧?还大包小包的,又是桃木剑又是黑驴蹄子,算天师还是摸金校尉?嘿嘿,地下旅游的倒斗人,不就是发丘娼坟的干活?还敢说自己不是盗墓贼?”

小狐张张嘴还没有来得及反驳,苦哥已经瞄上了目瞪口呆还有些畏缩的胖子,笑道:“胖子,嘿嘿,胡八一的最佳搭档,想不到看到了真人,而且,似曾相识……”

“你……”

从看到苦哥就开始傻眼的胖子总算回过神来,上上下下的不停打量着苦哥,似乎有些期待又有些畏缩,显然是有些拿不准自己的判断。

“是……是你?”

“不是我。”

苦哥就比他干脆多了,一口否决了他的询问,然后点点头算是打招呼,脸上的笑容明显有些勉强,笑意也明显有些做作。

“我是鲤鱼背的主人,何苦,欢迎二位远道而来的朋友。走吧,如果你们不想做这锁龙渊的祭品,就请跟随我的脚步,走进我的龙门小筑!”

第十一章 小小陆无双

“岗——岗——”

突如其来的叫声又猛又烈,把跟在我后面一路东张西望的小狐吓了一大跳,还好,胖子及时给她当起了解说员。

“这是驴叫,民间传说驴子会‘打更’,就是在晚上每隔一个时辰叫一次……”

“错了,这不是驴叫,也不是毛驴打更,而是黑子在欢迎简洁回家,表示亲热来着,拍马屁呢,对了,简洁和丹丹管黑子叫黑旋风,是个骡子。”

走在前面带路的苦哥纠正了胖子错误的解说,没错,在夜里怪叫的就是被我和丹丹叫作黑旋风的骡子,真服了它,这人还没有进院子呢,它居然已经知道我回来了。

进了大门,我先到马圈转了转,黑旋风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两个眼睛闪着红光,看上去就像两颗红宝石似的。

拍拍它的脑袋算是打招呼,它晃晃耳朵打了个响鼻,很是温顺的样子让小狐大为欣赏,伸手想跟我一样和它亲热亲热,不料它脑袋一偏张嘴就是一口,差点咬着了小狐的春葱玉指。

小狐又给吓了一大跳,还好原本身手不凡反应不俗,忙不迭的缩手,一张俏脸先白后红,看来先是吓得够呛,然后是气得够狠。

歉意的笑笑,我急匆匆的拉了小狐进屋,黑旋风本来就是野惯了的烈性子,小狐又是心高气傲的主,天晓得多呆一会儿会闹出什么乱子。

丹丹真的还没有睡,在玩游戏,听到我们进屋才从卧室出来,好奇的打量着客人,当然,没有忘记打招呼。

她患有小儿麻痹症,不过算不上很严重,只是腿脚不便而已,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配上她精灵般精致的脸和正在发育的玲珑身材,看上去有着一种很别致的韵味。

胖子还不怎么的,小狐却是看得倒吸一口凉气,脱口赞道:“陆无双!”

陆无双是《神雕侠侣》的重要配角,是个美丽刁蛮的姑娘,和主角神雕侠杨过有段很精彩的故事,不过后来被杨过和女主角小龙女的爱情感动而退出,与杨过结为兄妹,终生未嫁。

不管是在书上还是在电视里,杨过都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和他结为兄妹的陆无双自然是个堪称绝色的小美人,恰恰陆无双也有腿脚不便的毛病,小狐把丹丹比作她,应该说是个很有水平的赞美。

可惜,丹丹的笑容一僵,当即就沉下了脸:“不要拿我和那个笨蛋相比!”

“哦,丹丹不喜欢陆无双,为什么呢?姐姐觉得她很好啊,又聪明,又美丽,还有心计有勇气,连赤练仙子李莫愁都敢斗……”

“敢恨不敢爱,她算什么东西!”丹丹不屑的嗤之以鼻,“明明喜欢杨过,偏偏装什么糊涂认什么兄妹,差劲!如果我是她,不但不会退出,还会利用所谓的兄妹关系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哪里还有小龙女什么事!”

说话间丹丹已经端出了热气腾腾的宵夜,早上我出门时她就说了到家肯定是半夜三更,不管是我还是客人都得饿扁扁,得准备宵夜打打饥荒才成。

虽然迎接客人的是我,可丹丹终归腿脚不便,我还是自觉的帮忙张罗,听到丹丹信口开河,不由得瞪了她一眼,没想到她也瞪了我一眼,居然借题发挥撩拨起我来了。

“小姨你还别瞪眼睛,你自己不也是个敢恨不敢爱的陆无双?明明就喜欢苦叔叔,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的不敢说出来?”

正在拿碗的我吓了一跳,手上一滑,一摞碗全掉了下去,不过坐在一边的胖子手一伸就接了个稳稳当当,一个也没有砸着。

早就已经落座的苦哥倒是没有什么反应,有一下没一下的用牙签剔着牙缝,跟没有听到似的。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小狐转了转眼睛,笑道:“这么说我们的小丹丹是个敢恨敢爱的陆无双了,不知道你心里的杨过是谁啊?”

“哼……嘎嘣!”

丹丹不满的鼻子里出气,然后往嘴里丢了颗胡豆狠狠的咬出声脆响,同时挑衅似的挺起了初见峰峦的小胸脯。

“首先声明,不要叫我小丹丹,我今年已经十五岁,算是姑娘家可以嫁人了!”

丹丹的确十五岁,不过是虚得不能再虚的虚岁,在比较落后闭塞的三阳湾,也真的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

“早栽秧早打谷,早讨婆娘早享福”,山里人习惯早婚,十五六岁结婚的比比皆是,当初大哥和嫂嫂结婚,两个人都只有十六岁,苦哥娶嫂嫂的时候也才十八岁。

一般人家的姑娘十三四岁就已经订婚,像我这样二十老几还没主的早就算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了。

“然后,告诉你们也没关系,我心里的杨过就是……苦叔叔!”

这一次受的惊吓比先前还要猛烈,两个酒杯从我手上落下,砸了个粉粉碎碎,这一次,胖子没有伸手,因为他也傻眼了,根本来不及反应。

“放屁!”

苦哥终于开腔了,板着张脸苦大仇深似的,一张嘴就是粗话。

“不——”

苦哥话音刚落,丹丹就真的放了个屁,很响亮还带拐弯却没有臭味的那种,不用说是非常的不淑女,这下连小狐和苦哥都张口结舌傻了眼。

豌豆黄豆胡豆这些东西炒来吃很香,可是有个副作用那就是屁多,丹丹好像是最近一年才喜欢上吃炒豆的,也经常听到她翻着花样的放屁,起初苦哥还怀疑她吃坏了肚子,又评脉又熬药又揉又掐的折腾了好久。

现在把话挑明,这事儿似乎也变了味,丹丹吃炒豆放屁不是口味独特嗜好奇异,而是要引起苦哥的注意!

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伙伴,也就没有太多的复杂心思,她一直都很单纯,她的人就像她的名字,那就是——简单。

糟糕的是,她不仅简单,而且聪明。

苦哥知道我们的孤独,所以买了很多的书给我们消遣,后来有了电视,有了卫星接收器,有了电脑,所有的这些,都让丹丹和我不再寂寞,也不再懵懂。

书,电视,电脑,开启的都是一个个绚丽的世界,展示的都是一个个精彩的人生,浪漫,爱情,谁家女子不怀春?

豆蔻年华,心扉初开,作为接触最多的苦哥,无疑就是我们眼里的第一王子,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句话并不是白说的。

只不过,我把感情埋藏,而丹丹任青春飞扬。

所以,她才会用她的方式来表现,来暗示,来……引诱,甚至,在外人面前明明白白的来表示。

“苦叔叔,我喜欢你,就像你当年喜欢我妈一样,我知道小姨也喜欢你,但是,我不会放弃,我要和她一起嫁给你——”

苦哥蓦然起立,胡子拉渣的脸有些狰狞,他没有看任何人,顺手抓起桌子上的茶壶狠狠的向地上掼去,不过一掼之下又迅速伸手追上往地面掼去的茶壶一把抓住,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然后不声不响的出门而去,一句话一个字都没有说。

从头到尾,他就没有看任何人,就连骂丹丹“放屁”的时候也没有看丹丹一眼。

丹丹慢慢的偎进了我的怀里,肩头轻轻的抖动,隔着单薄的衣裳,我能感觉到她眼泪的温热。

“小姨,我做错了么……”

我无话可说,小狐却莫名其妙的插了进来:“你们没错,他也没错,错的好像是我们。”

“好快的手。”

胖子怔怔的看着桌子上的茶壶,仿佛看着一个沉淀了很多年的秘密,脸上的表情很怪异,摸金校尉见到大粽子似的。

“我们好像在一个错误的时间,来到了一个错误的世界。”

第十二章 有贼自远方来

“闷葫芦,榆木疙瘩,臭石头,猪脑壳……看我不咬死你!”

叽里咕噜念叨的同时,丹丹喀里嚓啦的啃着鸡翅膀,那旁若无人恶狠狠的样子显然是把无辜的鸡翅膀当作了某人的骨头。

虽然少了个男主人,准备好的接风宴还是要开的,丹丹在我怀里抽泣一阵后若无其事的上了席,化悲愤为食量的样子让小狐兄妹偷笑不已。

“说真的,你们家苦哥真的很酷耶,连我都有点动心……”

一副花痴状的小狐显然是在逗丹丹,丹丹停止了发泄式的抱怨,嘴里叼着个鸡翅膀斜着眼睛上上下下的把小狐打量了一番,然后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

“不得不承认你很漂亮,可惜长得太夸张太风骚,一看就是个狐狸精,苦叔叔才不会喜欢这个类型,你就慢慢的做你的清秋大梦吧!”

“这你就不懂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骚,男人不要’,至理名言,没听说过吧?难怪那个怪叔叔,不,难怪你的苦叔叔不喜欢你。”

这个小狐,还真是什么都敢说,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开放?

我有些不满,心里却有点隐隐的认同感,再看丹丹,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个眼睛都在发光,似乎对小狐所谓的至理名言有了兴趣在瞎琢磨来着。

看看起点的那些流行小说就知道,现在流氓混混痞子吃香得很,还美其名曰“淫荡有理流氓无罪”,一个个都是敢爱敢恨敢上床的那种,非但男人,女人也是一样。

或许小狐说的是实话,可是要我为了吸引苦哥去主动去扮风骚,我还真办不到。

“闭嘴吧你,好吃的那么多还塞不住你的废话?别教坏了小孩子,人家可是清水出芙蓉,很环保的纯天然山泉,给你污染了简直是罪过!”

一上桌子就大吃大喝的胖子狠狠的瞪了小狐一眼,一副仗义直言的样子,不过目光老是朝我这边溜,看上去倒有些讨好的味道,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感觉太好。

小狐的目光在我和胖子之间滴溜溜的打转,怪模怪样的做了个鬼脸,然后就识趣的岔开了话题。

“说真的,老哥你好像认识这位酷酷的苦哥?怎么见了他就像碰到债主似的看起来浑身不自在?”

这话没错,苦哥和胖子真的像是老相识,还在锁龙渊铁索桥那儿我就看出来了,这事儿蹊跷,没听苦哥说他认识这么一个胖子啊。

“你们苦哥的职业是什么?”

胖子没有直接回答小狐的问题,却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丹丹不假思索的就答了出来:“农民呗,还能有什么职业?”

“农民?”胖子一口吞下满满的一杯酒再咂咂嘴,看那意思这答案早在意料之中,“副业是什么?”

“副业?”有些拿不准的丹丹望了望我,“他在采石场上班,算不算副业?”

“采石场?是不是敲大石头卖苦力那种?这倒是个很好的障眼法,他是什么时候去的?”

“五年前……咦,关你什么事?又不是警察查案子!”

“随便问问,随便问问,对了,能不能讲讲他的故事?”

胖子干笑着打哈哈,不过丹丹一下子来了劲,也难怪,她是我和苦哥一起带大的,稀奇古怪的故事听了一大堆,可怜她没有伙伴更没有弟弟妹妹来带,压根儿找不着听众来炫耀,早憋坏了。

胖子要听故事,可以说是正好抓着了她的痒处,何况是讲苦哥的故事,她更加的有劲。

苦哥在三阳湾应该算是一个人物,知道他的人不少,因为他曾经发过很大的一笔横财,曾经轰动一时来着。

当初苦哥家里穷,丢个石头进屋连坛坛罐罐都打不到一个的那种穷,他爸他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任何门路可走,也没有什么关系可靠。

所以,苦哥初中毕业考上了中专(那时候的中专很吃香,三年就能毕业包分配的那种,可以说是铁饭碗的代名词)却没钱读书,连青梅竹马的恋人也跟了别人,没办法,山里人大都实际,嫌贫爱富是很正常的事。

苦哥为此受到刺激,大病一场后两手空空的出了三阳湾,说是要学做生意,还发誓不混出个名堂决不回来。

山里人有句俗话,叫做“生意买卖眼前花,锄头落地是庄稼”,显然生意不是想做就做一做就能成功的事情,可是苦哥运气不错,出门就碰上了天大的好事。

一个黄澄澄的母鸡带一大群黄灿灿的小鸡到处寻食,这样的场景在乡下是随处可见,可是苦哥遇见的母鸡和小鸡是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这就有点稀奇了。

更稀奇的是,准备打牙祭的苦哥紧赶慢赶就是逮不到那个母鸡,用石头扔也是打不着,就连退而求其次想弄只小鸡做烧烤都是妄想,那个母鸡带了小鸡三转两转,居然就在苦哥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本来苦哥是为了赶路错过宿头才遇上这个怪事的,也没放在心上,不过后来碰到个收古董的,闲谈时那么一说,古董商当场就双眼发光,财迷见到金娃娃一样。

当然了,苦哥不是什么金娃娃,可是他见到的母鸡和小鸡却是和金娃娃相差不远的古董,还是已经具备灵气的金器。

据古董商所说,大凡有些年头的古董都是活的,并不是死物一个,而是会四处溜达吸收灵气,大多幻化为各种动物的形态出现,要是够级别甚至能变成人形,金娃娃的存在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

苦哥看到的母鸡和小鸡显然就是已经通灵的古董,而且从颜色来看应该是金器,要是能够弄出来,无疑是很大的一笔财富。

古董商知道如何给金器定位,也知道如何发掘金器,可是他不知道金器出现的地点,苦哥知道地点,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弄到手,两人很快就达成共识,搭伙去取那笔意外之财。

看好黄道吉日,算好破土时辰,点燃三柱清香,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古董商和苦哥一起动手,掘开了当初母鸡和小鸡消失的地方,挖地三尺又三尺再三尺,捧出来一个大大的土罐。

很遗憾,土罐里没有金没有银更没有金娃娃,只有浅浅的一汪清水。

失望之余,苦哥和古董商一起进城,打算找行家里手来鉴定一下,说什么也要搞清楚水是什么水罐罐是什么罐罐。

进城的途中投宿,两个人睡一个房间一张床,古董商趁苦哥不备把那汪水给喝了,估计他认为那是有灵气的东西,吃了能成仙也不一定。

结果,半夜里古董商闹肚子,来势汹汹,他还来不及起身就拉了一被窝的稀粑粑,而苦哥被他在喝“灵水”前下了药,睡得跟死猪似的。

出了这么大一个丑加上做贼心虚,古董商连夜开溜,连土罐也带了去,不料苦哥只一醒来就目瞪口呆,因为他的被窝里到处都是金元宝,金灿灿的颜色跟他看到的那窝小鸡一个模样。

发财,就是这么简单。

“三两黄金四两福,要是你没这个福气,黄金到手都会化成水!”

丹丹绘声绘色的把苦哥大发横财的故事讲得天花乱坠,末了还用老气横秋的语气感慨一番,当然,这个感慨照搬了苦哥当初讲故事的原话。

“私吞明器,拉稀摆带,这算什么事儿啊,居然把我埋汰成这个样子!”

胖子脸红脖子粗的唧唧咕咕,声音不大,却让丹丹瞪圆了双眼:“原来是你?难怪!”

“难怪什么?”

问话的是小狐,先前丹丹讲的故事让她笑不可抑,忽然听到老哥冒出句傻话,然后丹丹做恍然大悟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口就接了过去。

“早上苦叔叔看水碗时就决定不去上班,还说了一句话,叫‘有贼自远方来’,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我才知道,原来今天来的客人里有个贼,那个贼就是你,你就是当年那个把稀粑粑拉到被窝里的古董商!”

“废话,我哪会那么恶心芭拉的?这是诽谤!再说了,我又没有偷什么土罐,怎么能是贼?”

胖子一脸激愤的拍案而起,可是丹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跌回原位不说,还整个儿软倒滑到了桌子下面去。

“你当然没有偷土罐,你偷的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第十三章 天书奇谈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正在喝汤的小狐差点给呛死,又咳又喘的折腾了好一阵,闹得跟胖子一样,脸红脖子粗的。

非但是她,连我也吃惊不小,《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鬼吹灯》里的一本奇书,可夺天地之秘造化之功可以算无上宝典的那种,怎么能和苦哥和胖子扯上关系?

“……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

《鬼吹灯》我只看到了第三章,这正是第三章对《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的介绍,很是简略,不过一看就能猜到正是这本书造就了主人公的传奇人生,就像《功夫》里那个小混混得到那些影响他一生的武功秘籍差不多。

“晚清年间,有名金盆洗手的摸金校尉,人称张三链子、张三爷。据说他自一古冢里掘得了十六字天卦全象,并结合摸金校尉的专利产品‘寻龙决’,撰写了一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但此书夺天地之秘,恐损阳寿,便毁去阴阳术的那半本,剩下的半本传给了他的徒弟阴阳眼孙国辅,连他的亲生儿子都没得到传授……我说的可对?”

丹丹说的是起点中文网鬼吹灯专区里的介绍,为了参赛我也看过,但是要我像她那样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我肯定办不到。

“哟,原来你也是灯丝啊,幸会幸会!”

小狐两眼放光,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意思,不过脸上的疑惑却是很明显,本来嘛,既然说那本阴阳术的下卷已经毁掉,怎么会扯到了自己的老哥?

因为《鬼吹灯》传神的描述,很多灯丝都相信它讲述的是个真实存在的故事,第一人称主角胡八一就是作者的化身,也就是说作者很可能真的是个摸金校尉,的确有着那么一本可以看风水寻墓穴的奇书有着那么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探险经历。

虽然专区里发布了《鬼吹灯》作者的采访报道,认真的说明作者并不是什么盗墓高手,可是有些中毒太深的灯丝根本就不信,在他们看来这只是烟幕弹而已——

真人不露相嘛,可以理解。

“怎么,不相信?没看到胖子已经吓得躲到桌子下面去了?心里有鬼哦……”

“有个毛的鬼,他是喝多了,加上人胖血压高,突然站起来结果就晕了过去,睡得跟死猪一样,你看不出来?”

小狐没好气的撇撇嘴,似乎胖子经常玩这种大醉然后大睡的把戏,她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着凉。

还以为胖子被丹丹吓得钻桌子呢,没想到会是这么个原因,难怪他钻了桌子就不爬出来。

“贪吃贪睡,贪杯贪色,难怪会是个胖子……哎,你没发觉他和《鬼吹灯》里的胖子很相似?”

瞪了胡说八道的丹丹一眼,我把醉醺醺鼾声渐起的胖子提到了客房的床上,毕竟是客人,怎么能让人家睡桌子底下?

回到座位刚刚坐下,小狐又好奇的伸手过来在我胳膊上又摸又捏,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

“没天理啊,虽然丰满是丰满,可跟粗壮根本不沾边,怎么就有这么大的力气,提个大胖子就跟拎小鸡子似的……你确定你不是大粽子?”

又来了,走火入魔的灯丝,简直就是给大粽子迷了心窍。

“提个人而已,大惊小怪……刚才说到哪儿了?呃,你哥就是《鬼吹灯》里的胖子……不对,说的是那本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

瞪着丹丹看了又看,小狐有些迟疑的问:“你不会是要告诉我胡大都没有得到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下卷在你的苦叔叔手里吧?”

“其实呢,《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不分上下卷,它是苦叔叔捡来的一本老书,线装的很古董的那种,苦叔叔一直用来垫脑袋睡觉,当枕头来着……”

“骗谁呀,那种堪称天书的无上宝典可以用捡的?还当枕头?暴敛天物也没这么个说法!”

“谁耐烦骗你呀,《功夫》里绝世秘籍还搞批发呢,少见多怪……”

丹丹说得很认真,我想了想觉得有可能,因为当初苦哥出去做的所谓生意就是收破烂,走村串乡东奔西走的,要是有那个机缘收到天书奇书什么的并不稀奇。

他本来就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就算是过期的黄历都能看得入迷,真要是收到《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那种深奥的书,翻翻看看很正常,用来当枕头无非就是随身携带的意思,哪里谈得上什么暴敛天物?

“后来呢,就遇上了那个母鸡和一窝小鸡,然后就是和古董商搭伙,再以后就是古董商看中了苦叔叔的书枕头,半夜里偷了就跑,不过还算有点良心,留下了一大笔钱,结果以讹传讹就成了苦叔叔发财记那个恶心的故事……”

“自相矛盾了吧,你不是说这书不分上下卷么,怎么又说我老哥偷……哦,拿了下卷?”

“当然有原因哪,投宿的时候出了点小麻烦,就是那张床有只床脚是跛的,所以床面倾斜睡着很不舒服,苦叔叔顺受就把书枕头撕成两半,一半还是做枕头,另一半垫了床脚,偏偏那当儿古董商去厨房捣鬼下药去了,根本就不知道,结果就忙天慌地的拿走了半本书,恰好就是下卷!”

“还真会吹啊,这么说上卷应该还在?拿出来给见识见识成不?”

“哪里还在哦,苦叔叔第二天搞忘了,拍屁股就走人,根本就没有拿走垫床脚的半卷书,后来有个算命先生又去投宿,发现后如获至宝,捧了回去说是祖师爷所传的天书残卷,就靠它混得风生水起,再后来有人为他著书立传,就有了流行网络火透起点的《鬼吹灯》!”

丹丹说得是活灵活现,小狐听得是目瞪口呆,好不容易小狐才缓过气来,翻着白眼问:“好故事,是你编的?”

“哪儿啊,是苦叔叔讲的。”丹丹看了看我,补充了一下,“今天苦叔叔没有去上班,呆在家里把《鬼吹灯》看完了,我陪着看了一阵,对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很感兴趣,结果苦叔叔不以为然,就给讲了这个故事,说是独家披露首次报道。”

“以胡大的名义发誓,这纯粹是诽谤,鬼话连篇!”

小狐气乎乎的提出抗议,看样子苦哥要在场,她没准儿会直接找他算账,我是没什么话说,丹丹却又笑眯眯的添了把火。

“鬼话连篇,说的好,苦叔叔就是这么评价《鬼吹灯》的,不过后面还有四个字——纯属放屁!”

第十四章 鬼话

小狐一下子变了脸色,当场就拍案而起,怒道:“这是什么屁话,太伤人了,岂止是诽谤,简直就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被糊弄了还这么维护人家,真是难得……现在的大学生就这水平,难怪当初能闹出天安门自焚的荒唐事件!”

丹丹啧啧有声的摇头晃脑,完全是居高临下看好戏的样子,神气活现得差点把小狐气成个疯子。

她说的天安门事件大家都知道,电视上也有正式的报道,就是练某某功的人为了追求什么圆满跑到天安门去自焚,其中就有个是大学生,那算是典型的中毒太深走火入魔,跟狂热的灯丝还真有共同点。

满以为小狐会当场暴走,可是没有,她板着脸横着眼把丹丹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然后摇摇头坐下,想了想噗嗤的一声笑了个花枝招展。

“嗨,我还真是糊涂,跟个小丫头急什么劲儿,摸金倒斗,这种技术活深奥无比,小孩子家家的外行懂个啥,你说是吧衣衣?”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完起点鬼吹灯,不会盗墓也能吹,有什么了不起——发丘印,摸金符,护身不护鬼吹灯,分金定穴走风水,灯灭鸡鸣不摸金——我可有说错?”

丹丹所说的发丘印摸金符我都在专区介绍里看过,说的分别是发丘将军和摸金校尉的护身之宝,至于鬼吹灯,那是摸金校尉在盗墓倒斗中的独门规矩,要在开棺前在墓室东南位放一支点燃的蜡烛,算是活人与死人之间的默认契约,如果蜡烛熄灭,墓室玄宫里的东西就拿不得,到手的东西也要原样放回……

很玄的说法,一套一套的,真格的,看了这书去讲故事,效果肯定出奇的好。

“说得是没错,没想到你还是看进去了嘛,怎么样,真的很精彩很神奇是吧?你还好意思说是纯属放屁,简直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陪着苦叔叔看小说,当然能看进去了,精彩是精彩,神奇是神奇,可是真的是放屁耶,鬼话连篇,尽是乱弹琴……别瞪眼睛,就像那个《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根本就是来路不正侵犯版权来着!”

“切,你苦叔叔说的你就相信?那是哄小孩子玩儿呢,夸夸其谈,胡说八道,真的是吹牛不上税哦!”

“警告你不要说我是小孩子,都说了人家是大姑娘了!”丹丹不悦的白了小狐一眼,“你不信拉倒,还有别的证据呢——捅马蜂窝那节你记得吧?”

丹丹和小狐叫较劲,目光却投向了我,我才看了区区三章,哪里又知道什么捅蜂窝的情节?

轻松的从我眼睛里读到我的意思,丹丹给我讲解了一番,说是《鬼吹灯》的主人公胡八一和搭档胖子在内蒙插队的时候去捅马蜂窝,要弄点蜂蜜冲水喝,多的拿去跟当地猎人换兔子肉吃。

这是个很小的细节,不过为了躲马蜂胡八一和胖子扎到小溪里去被残缺的古玩弄伤,才就此牵扯出了深山古墓的信息,为后来的盗墓倒斗埋下了伏笔,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引子。

“这节写得很好啊,生动又有趣,满好玩的,要是有机会我也去实践一下,弄点蜂蜜尝尝鲜也不错嘛!”

“你不是山里人,没有见过马蜂吧?”丹丹斜着个眼睛像看一个白痴,“难怪你看不出来这是个天大的破绽?”

正在吐个不停的小狐脸上再度变色,,毕竟惨叫的人是她老哥,可是反应最快的却是我,到底这是我的家而且我不像丹丹那样腿脚不便。

第一时间冲进客房,撞进眼帘的却是个白花花的裸体,我不假思索的一脚飞出,结果和我一样大惊失色的胖子突然成了空中飞人,怪叫着重重地碰了南墙。

脚跟脚追来的小狐和丹丹异口同声的尖叫,还好我反应快快的顺手抓起床单扔过去,跌得昏天黑地的胖子才有了个可以遮羞的东西,要不丹丹很可能会用那个好像是摸金符的东西把他直接钉到墙上去。

到底这里是山村,裸奔根本就吃不开。

“老哥你搞什么飞机好端端的干吗要脱光光还鬼叫连天难道是碰见大粽子了?”

气急败坏的小狐怒发冲冠,说话噼里啪啦像是打机关枪,根本就不带标点符号的一气呵成,也不怕一口气接不上来当场给憋死。

“我我我中毒了!好痒,全身上下从皮子痒到骨头,跟蚂蚁爬一样……你看,身上起那么多的红斑,完了完了,肯定得全身溃烂变成个白骨骷髅,连大粽子都做不成!”

胖子唾沫横飞的大叫大嚷,用一只手抓着遮羞的床单,另一只手献宝一样伸到我们眼皮子底下,当真那白花花的肥肉上满是密密麻麻的红点,就跟满天星斗似的数不胜数。

“中毒?亏你想得出来,还摸金校尉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呢,苕宝!”

丹丹不屑的嗤笑出口,也不怕得罪人,要知道她所说的“苕宝”是这一带嘲讽人的话,相当于“瓜娃子”“傻二”“二百五”“白痴”之类的形容。

“看起来真的好恐怖,连脸上都有……衣衣啊,这是什么玩意儿?”

小狐不知道是聪明还是马大哈,压根儿就当丹丹在打呵欠,却是兴趣盎然的凑近胖子看了又看,想要摸摸又不敢的样子很是有趣。

我当然不可能回答她的疑问,只好瞪了丹丹一眼,丹丹满不在乎的作个鬼脸,拈了颗炒豆扔嘴里咬得嘎嘣作响,没一点女孩子家的矜持。

“放心啦胖子,你喝了苦叔叔的药酒,这是药性发作给你追风湿来着,嗯,就是把你体内的湿气毒素全都赶出来,你当然觉得全身痒痒……不过胖子,你的风湿看来很严重哦,怎么搞的?”

丹丹说的是事实,苦哥泡的药酒最大的作用就是追风湿,估计胖子的风湿很严重,加上喝了太多的酒,结果一醉之后醒来觉得浑身发痒,再脱光了一看全身红点,自己吓自己才叫得跟杀猪似的。

“追风湿?有这么夸张么……这么严重,看来真的落下病根了……”

胖子嘀咕不已,我也懒得理他,看了看表又看了看丹丹,让她转达我的意思。

“时候不早,你们赶那么远的路,该休息了,去洗个澡睡觉吧……那个谁,狐狸精,走啦,带你去洗澡房……”

“我不是什么狐狸精,叫我小狐!”

“啰嗦,小狐变美女,不是狐狸精是什么?”

……

丹丹和小狐吵吵闹闹的走了,我看了看尴尬的胖子,点点头示意他自己休息,独个儿出来收拾了残席,犹豫片刻拿起件外衣静悄悄的走了出去。

出门左拐,七步,右拐,十步,直走,八步……

路是早就走熟的,闭着眼睛也不会错,那里是嫂嫂的坟,也是苦哥常常去一个人发呆的地方。

半夜三更的出门,苦哥除了这儿,根本就不会去其他地方,就像他平时苦闷或者生气时一样,这一点我和丹丹都知道,所以先前我们都没有追出来。

果然,还没有到嫂嫂的坟前,一阵低哑的敲击声已经清晰可闻,紧一阵慢一阵的敲击中混杂着丁丁当当的铃声,合成了一个很奇特很怪异的曲调。

不用看,那是苦哥在用他的小手锤敲他的小凿子,还有就是挂在嫂嫂坟前的风铃在响。

苦哥是石匠,从我知道他开始就是,我家的几台丧事本是他一手操办,坟墓所用的石头全是他一个人开出来的,用的工具就是那个从不离身的小手锤和小凿子。

月亮已经偏西,淡淡的月光照着斜依在墓碑上的苦哥,那份清冷和凄凉虽然早已见惯,我的鼻子还是有些发酸。

轻轻的把外衣给苦哥披上,我默默的在他身边坐下,怔怔的看着眼前的月光和夜色发呆。

“你想写鬼吹灯同人,想去参加大赛得到那三万元奖金?”

苦哥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着手里的锤子和凿子,慢条斯理的开了口,不过他没有抬头也没有看我,似乎根本就不需要答案。

“为了找感觉你要去公子墓,今天来的胖子和小狐是你的灯丝网友,也要去凑热闹是吧?”

还是没有抬头,还是没有看我,我,无话可说,因为我用来“说话”的眼睛根本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三万元,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可是家里并不缺这笔钱,再说你写的东西未必就能夺魁,何必那么认真?”

这是实话,虽然现在家里的收入很是寒碜,可是我知道家里不缺钱,苦哥有大小五个存折,从信用社到银行都有,开户姓名分别是丹丹和我,每个存折上的数字都不会比鬼吹灯同人大赛的奖金来的少。

“‘注意自我判断,请勿模仿主角’,这是网络小说的阅读忠告吧,盗墓,说好听点叫摸金倒斗地下探险,说难听了就是发丘娼坟吃死人饭,缺德冒烟的事情,女孩子家家的何苦去沾?”

也不知道丹丹是怎么给他说的,我是要去公子墓不假,可是我不去盗墓啊,走走看看也犯法?

“是,公子墓早就给人家起了,说起来是个空坟,去见识一下不拿任何东西似乎没什么不妥,可那毕竟是别人的家,就算进了贼你也不能去凑热闹,没看见《鬼吹灯》上面惊心动魄的描写么,好端端的干吗要找不自在?”

苦哥终于抬起了头,有些阴郁有些空洞的目光望向我,我却没有和他对视的勇气,很快就转移了视线。

我的眼睛会说话,我的眼睛不会说谎,我怕,怕他读懂我不愿意说也不敢说的东西。

“还是决定要去么,到底是长大了……”

苦哥叹息一声,三十来岁的男人正当壮年,可是他的叹息却是满是沧桑,如果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只怕会以为他是个老掉牙的寿星佬。

“公子墓,看来我也得走一趟,十多年了……回去休息吧,明儿带他们走走转转,好好看看三阳湾的风景,要不没准儿就没机会旅游了……”

还是不敢去看苦哥的眼睛,我起身踏上了回家的路,身后,敲击声合着风铃声,就像恐怖片里的配乐,隐隐然鬼气森森。

快进门的时候,我的脚步突然顿了一顿,抬头望月,朦朦胧胧的月亮就像长了毛,一看就是种诡异的美丽。

孤魂野鬼最爱出来晃悠的毛月亮之夜,其实就是将要变天刮大风的预兆,叫做月晕……

将要刮风而已,现在并没有风,一丝丝风都没有。

没有风,风铃怎么会响?

只一刹那,我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第十五章 谁在梦里唱歌

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院门外,我忽然觉得眼前的情景很怪异。

抬头望望,月亮朦朦胧胧的,低头看看,淡淡的月光下我没有自己的影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了雾,四面八方都很朦胧,朦胧得不像是真实的存在。

“丁丁当当”的敲击声还在继续,中间同样掺杂了风铃的碎响,断断续续的,曲调说不出的怪异。

没有风,风铃为什么会响?

刚刚想到这一点,就有了风,大风,呼啦啦的穿林过野,仓皇得像是见了鬼,风铃的响声突然就急促起来,敲击声随之紧凑,乍一听就像是网络上的电子摇滚。

荒山野岭,难道还会有人来开个人演唱会?

我有些好笑,但是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真的听到了歌声,就在我想到电子摇滚个人演唱的时候。

“在喧嚣中匆匆走过

青春的脚步零零落落

何须追问对对错错

哭笑爱恨都是歌

梦里千百次回眸

醒来一万个沉默

孤单的背影萧萧索索

镜中的人儿终究是我

不需要天长地久生生世世的承诺

只想求简简单单真真切切的快乐

风风雨雨携手走过

微笑面对每一个日落

柔情点燃温馨灯火

共同抗拒冷冷的寂寞

悲欢又如何

聚散不过南柯

踏浪迎风笑起起落落

寻寻觅觅留一个忧伤的传说

……”

真的是歌声,有些缥缈,有些沙哑,不过歌词清晰可闻,糅合在敲击和风铃还有风声之中,有着一种诡异的悲凉和凄苦,我才听了一遍就忍不住鼻子发酸,胸口似乎堵了块大石头般憋得难受。

唱歌的是个男人,翻来覆去就是这一首歌,来来回回没几遍,我已经记熟了歌词,也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

从歌声传来的方向判断,应该是嫂嫂坟前的苦哥在唱,这可是个稀罕事,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听苦哥唱过任何歌儿,就是哄小时候的丹丹睡觉也没有。

想了想我决定去看看,月亮长毛,大风呼啸,这个时候他真的不应该还呆在外面。

左拐,七步,右拐,十步……

早就走熟的路,虽然有雾,虽然月光朦胧,我还是走的很平稳,只是,本该直走的时候,我却突然停了脚步,浑身僵硬得如坠冰窖。

前面不远就是嫂嫂的坟,可是我看不见坟,那儿只有一间小小的房子,用石头砌成的房子。

房子没有门,但是有窗,从窗子看进去,是两个互相依偎的人,其中一个在用小手锤敲小凿子,另一个伸出一只雪白的手花样百出的摇晃,手腕上戴的一串手镯式风铃就在摇晃中发出清脆的铃声。

用锤子敲凿子的人当然就是苦哥,那个偎在他怀里的人看不到面容,但是长发披散绿衣绿裙,显然是个女子,瞧那身影分外熟悉,赫然是记忆中嫂嫂的模样。

嫂嫂……她不是死了么?

我有些恍惚,迷糊中歌声缥缈,不知不觉的变成了男女合唱,男声低哑,女声幽远,合起来就有种荡气回肠的韵味,让我莫名其妙的沉迷其中,完全忘了眼前情形的诡异。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歌声停了,苦哥还在有一大没一搭的敲着锤子和凿子,一直低垂着的头慢慢抬起,我浑身的血液刹那间凝固,就连心跳都几乎停止。

我看到的赫然是个皮包骨头的骷髅。

恐怖惊心动魄的卷来,我本能反应一拳挥出,重重砸到了苦哥的脸上,“咔嚓”一声脆响,苦哥的脑袋齐颈而折,呼的一声就飞了出去。

这个时候,我才惊觉自己已经在恍惚中进了这个连门都没有的石头房子,糊里糊涂的站在苦哥和嫂嫂的面前,他们就在窗下相依相偎,不过不是站着而是坐着,坐的也不是沙发不是凳子,而是一具黑漆漆的棺材。

一股寒意升起,全身汗毛直立,我下意识的后退,却觉得后背一凉抵到了冷冰冰的石墙。

“简洁你这是干吗,说过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这么毛躁,动不动就出手,打坏了怎么办?”

苦哥的骷髅头虽然和身体脱离,却还在那儿开口说话,一口森森白牙一张一合的,看起来非常吓人。

他怀里的嫂嫂轻盈的起身,脚不沾地的飘过去捡起苦哥的脑袋,温柔的拍拍上面的尘土,笑吟吟的道:“小洁又不是故意的,你生什么气啊……”

说话间嫂嫂转过了身,那满头青丝下竟然是一个白骨森森的骷髅。

比苦哥还要来得干脆,连那一层“皮包骨头”的“皮”都没有,再看那飘逸的绿色衣裙下面,压根儿就是个白生生的骨头架子。

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惊骇之下我咬紧了牙关,“咯”的一声脆响,一股腥热在嘴里漫延开来,下意识的张嘴,吐出的竟然是满口碎牙。

我居然咬碎了自己所有的牙齿。

骷髅嫂嫂也吓了一大跳,倏地飘到了我的面前,戴着风铃手镯的手伸出——难怪先前看着白生生的,那分明就是白骨嶙峋的骷髅手——接着就听到“叮”的一声响,胸前一团白光如莲花般蓦然绽开。

清光泻地,苦哥和嫂嫂同时惊叫,而我,头皮一炸之际蓦然挺身,却是坐了起来。

床铺,蚊帐,淡淡的月光穿窗而入……

哪里有什么苦哥,哪里有什么嫂嫂,我分明是睡在床上,刚才的诡异经历只是南柯一梦。

心有余悸的摸了摸下巴,还好,牙齿没有碎也没有掉,好端端的一颗不少,不用做个瘪着嘴巴的老太婆。

手心里满是冷汗,顺手在被子上擦了擦,随后心中一动,低头看时,胸前的鸡心坠子不知怎么的又弹了开来,里面那个精致的镜子在月光中幽幽发亮。

又是梦魇,鬼上身,然后灵物发动,驱邪镇魔?

从在院门口发觉嫂嫂坟前的风铃是无风自响之后就一直疑神疑鬼,只是相信苦哥才没有回头去看个究竟,没想到回来会做了这么一个怪梦,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真的撞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小姨,你怎么醒了?是不是吵着你了?”

说话的是丹丹,这是在我和她的卧室里,不知怎么的小狐和她成了吵吵闹闹的欢喜冤家,见不得的离不得,说什么也不去客房睡,非要跟丹丹挤一个床。

还好,卧室里本来就有两张床,要不我就得去睡客房了。

两个冤家睡在一起唧唧咕咕,似乎没有半点睡意,开始我还听了听,说的正是《鬼吹灯》,吹得天花乱坠吵得热火朝天,看情况丹丹也有成为灯丝的迹象,不过她是反派,专门挑刺的那种……

也许是挂着嫂嫂坟前风铃无风自响的怪事,也许是惦着苦哥说到公子墓的沧桑沉重,原本打主意参加同人大赛的我居然对她们争论的《鬼吹灯》没有什么兴趣,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然后就做了这么个怪梦,吓得是冷汗一身。

奇怪的是梦里的事情居然历历在目,不像以前做梦那样醒来就忘掉一半隔会儿就只剩个模糊的印象,就连梦里听到的歌也记得清清楚楚,歌词不用说,就是那怪异的曲调也印象深刻。

“都怪狐狸精啦,好端端的唱什么歌,乱七八糟的鬼叫连天,吓着你了吧?”

丹丹怕我被吵醒了生气,伶牙俐齿的推卸责任,却让我心头一动——

唱歌,唱什么歌?

难道我在梦里听到的歌,只是小狐在“乱七八糟的鬼叫连天”?

“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叫连天,我这可是绝对正宗的鬼吹灯版嘻唰唰,你想听还看我高不高兴呢!”

发出抗议的是小狐,这丫头,对影响我睡眠的事实没有半点内疚,却开始牛皮轰轰的卖弄,和丹丹一样像个小孩子,也不知道那性感的身材是不是长错了地方。

“天籁之声哦,可遇不可求,衣衣你根本就没有听清是吧,要不要本小姐看在胡大的份上再唱给你听听,嗯?”

小狐得意洋洋的自吹自擂,最后一声“嗯”就像跟情郎撒娇般千回百转,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用我这个哑巴表示,小狐不由分说的展开歌喉,开始唱她那自诩为天籁之声的鬼吹灯版嘻唰唰——

“冷啊冷疼啊疼哼啊哼

我的毛哦

等啊等梦啊梦疯啊疯

请你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闪闪烛光照亮了我棺材

此时已变空白

欠了我的给我补回来

偷了我的给我交出来

……”

小狐只开了个头我就把后面的“天籁之声”自动消音,这歌词我见过,在鬼吹灯专区里,是几首用《鬼吹灯》为主题改写的歌词之一,用的是花儿乐队《嘻唰唰》的曲调,用网络上的话说,那就是恶搞式翻唱。

这歌,根本就不是我在梦里那首回肠荡气的歌。

那么,谁在我梦里唱歌?

“怎么样,好听吧?还有更厉害的呢,鬼吹灯版双截棍,要不要听?”

小狐还在那儿啰里啰唆,我懒得再听,穿衣服起床,一个人出了门,留下小狐和丹丹在屋里莫明其妙。

这是三月下旬,月亮起得晚落得也晚,光是看月光透窗而入的位置我就知道天快亮了,根本就不用看时间。

丹丹和小狐这两个灯丝,居然聊了个通宵。

经过苦哥的卧室,我停住了脚步,犹豫一下伸手轻轻一推,房门无声无息的开了,和我们的卧室一样,苦哥的房门也是从来就没有上过门闩。

站在门口迟疑一阵,我抬腿准备进去,却在脚步移动的刹那蓦然回首,因为院子里突然传出来一声长长的惨叫。

又是胖子的声音。

抬起的脚落下时已经变了方向,我疾步出门,一下子就冲进了院子,一眼扫去就看到了连滚带爬满院子乱窜的胖子。

他的后面,紧追着一个黑影,就像是一团旋风,要不是胖子动作够利落,只怕早就被追上了。

不假思索的往前一冲,我挡住了黑影,立足未稳,黑影蓦然张嘴,两排森森白牙在月光下幽幽发光,如果给咬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

没有退让,我的右膝蓦然提起,重重地撞向黑影的大嘴,却是毫不意外的撞了个空,黑影原地旋转,森森白牙已经变魔术似的消失不见。

没有任何迟疑,提起的右膝下落,双脚立地生根,同时间我的双手重重下拍,“啪”的一声如击败革,手掌和一对从下而上踢来的蹄子撞个正着。

巨大的力道汹涌而来,我整个人滑出了将近一丈,重重地碰在院墙上,胸中不由得好一阵气闷。

“岗——岗——”

旋风一顿,黑影昂首大叫,得意洋洋的样子显露无遗。

是野惯了的黑旋风,这家伙,老是和我较劲,又咬又踢又撞,凶得要命,要不是经常和它玩闹,我打架的时候也不会那么游刃有余。

“哎呀我的大粽子,这他妈的是什么东西,比古墓里的守护兽还要恐怖,姑奶奶你就是它训练出来的?”

灰头土脸的胖子大呼小叫的心有余悸,黑旋风不屑的打了个响鼻,吓得他忙不迭的退到了一边。

“被黑旋风踢了吧?活该,它脾气大着呢,谁叫你去招惹它?”

说话的是丹丹,她和小狐都到了院子里,没办法,胖子先前的惨叫实在太恐怖了。

“谁说我招惹它,明明是它招惹我来着,我好端端的在这儿看风水,手痒摸了它一下,丫的上来就撞,差点把我弄个脑震荡,退避三舍可以了吧,它还不干,追着赶着非要杀人灭口……”

委屈的胖子悻悻不已,经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他手里还拿着个罗盘,先前被黑旋风追得狼狈不堪居然没有轻装扔掉,似乎那玩意儿很受他重视。

“你会看风水?还罗盘呢,有意思,说说看,我们家屋基的风水怎么样?”

“还别说,我就为这个起来的……”

因为药酒起效的缘故,胖子浑身发痒,自从醒来就再也没有睡着,痒得难受又闲得发慌,磨来磨去就打算看看研究一下这里的风水,没想到一时沉迷就是黎明,还不知不觉的出门逛了一圈然后回到了院子里。

光是走走逛逛倒也罢了,偏偏他走到了马圈看到了黑旋风,还不知死活的伸手摸了它一下,结果就给撵得跟兔子似的。

“这屋子的风水我看过了,实话实说是吓了我一跳,你们瞧这罗盘,此地阴气聚集,白虎居中,丧门当值,加上房屋格局……”

“别掰这些我们听不懂的,直接说吧,好还是不好?”

丹丹不耐烦的打断了胖子的卖弄,直截了当的问起了最后答案,不过脸色不大好看,本来嘛,又是白虎又是丧门的,光是听起来就不是好事,心情能好才是怪事。

“不好,大大的不好,如果把这里当作阴宅,呃,也就是作为墓地,那还算是个好地方,但是修房建屋,实在是不妙之极!”

胖子指手画脚的说得口水纷飞,还把我们带出院门指指点点,还好折腾了这么一阵天已经亮了,天光混杂的月光,倒不至于看出去尽是模糊的风景。

“你们瞧,这里,这里,那里……都是坟,我数了数,不多不少就是九座,还有这个,看清楚,枯树,枯死的槐树,不多不少整整七颗——想起什么没有?”

丹丹和小狐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嚷了出来:“《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镇!”

第十六章 绝户坟和凶宅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是哪十六个字?

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这就是风水术的十六字卷,也就是十六个分支,或者叫做十六种手段也无妨。

这“镇”就是其中一个字,讲的是如何用风水秘术镇压死者的亡魂,说白了就是害人,不过反过来说也就是陵墓的忌讳之——

千万不能让任何物事形成“镇”的格局,否则后患无穷。

用来布置“镇”之格局的物事最常见也是最厉害的就是槐树,从名字上看就能看出来,木字旁边有个鬼,阴气很重,如果槐树枯死,那更是阴上加阴。

要是陵墓周围有枯死的槐树,死者的亡魂就会受到阴气纠缠,被钉死在槐树一定范围内,别说超生,就是做个游魂都不行,哪儿也去不了。

古时候有些人犯下命案,就常常把被害者的尸首埋在枯死的槐树下面,让他们永不超生,做鬼也没办法找自己报仇。

《鬼吹灯》里就有这么一段,说的是胡八一第一次倒斗摸金,误打巧撞的碰上“镇”之格局,那是日本鬼子当初侵华是用来镇压万人坑冤魂的,用枯死的槐树按北斗扫尾之数排列,数目也正好是七棵。

那情形和眼前的情景何等相似,我是还没有看到这一段,可是看完了《鬼吹灯》的小狐和丹丹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当然就忍不住叫出了声。

听了丹丹和小狐的解释,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夜里做的那个噩梦,身上的汗毛慢慢的就立了起来。

“你们看,这九座坟错落有致,各占九宫奇门之位,可是被七棵树交叉封锁,形成古怪的镇之格局,从风水来看就是‘九幽引煞七星锁魂’之相,狠毒得没边啊,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

胖子摇头晃脑的叹息不已,那模样不再像神棍,却是成了洞察玄机的高人。

“这九座坟被锁死灵气定了亡魂,如果所料不错,他们的后辈无一幸免,尽是家破人亡不得善终的下场,换句话说,这九座坟已经成了绝户坟,肯定连香火都没有传下来!”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谁也没有开口,不过在彼此的眼里都看到了隐隐的恐惧。

这九座坟,葬了我们简家的七个横死之人,其余两座,埋的却是苦哥的父母双亲。

我们这里本来就是山区,并没有固定的坟场,只要觉得地方不错,哪儿都可以下葬,田边地角,屋前屋后,随处都可以见到坟堆堆,所以我家周围有九座坟一点也不稀奇,我也从来就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当初家里接二连三的出事,山民一个个避之唯恐不及,除了最开始的奶奶有人帮忙,后来别说送葬,就是抬棺材都找不到人,更别说请阴阳先生看什么墓地瞧什么风水。

全都是苦哥做主,爷爷父亲母亲哥哥姐姐还有最后的嫂嫂,全都葬在了鲤鱼背,连棺材都是他一个人背上来的。

等到苦哥父母双亡,也葬到了鲤鱼背,期间苦哥已经和我还有丹丹一样成为人见人怕的瘟神,村里已经无可留恋,他干脆就把房子也修到了鲤鱼背。

当时我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是生活的变故让我远离了幼稚,我清楚的记得家人下葬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了那七棵枯死的槐树,还知道关于鲤鱼背有着一个惨烈的传说。

这些事我从来就没有对丹丹隐瞒,所以丹丹对婴儿时代的变故并不陌生,只是我们都不知道这七颗树还有这些诡异的名堂。

九幽引煞,七星锁魂,这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丹丹看了看那七颗槐树,又看了看我,再看了看胖子,然后就撇撇嘴摸出颗炒豆扔在嘴里咬得嘎嘣作响。

“得了吧胖子,装神弄鬼的把戏在这儿没市场,你以为是在大学里泡妹妹啊,讲个鬼故事摆出个世外高人的样子就能让让人家哭着喊着往你怀里钻?知道你对小姨有意思,不过这招也太差劲了吧?”

胖子脸上的神色精彩得难以形容,还夸张的做了个晕倒的动作,郁闷的样子实在是惨不忍睹。

“枉我说得口干舌燥,不计后果的泄漏天机为你们指点迷津,不领情倒也罢了,居然怀疑我为了泡妹妹故弄玄虚?太打击人了!”

“实话实说喽,什么叫打击人?你也太危言耸听了,幸亏我是聪明美丽的简丹丹,要不还不给你吓得六神无主心乱如麻,接下来自然就得苦苦哀求你这位高人救苦救难,那时候你来个坐地起价趁火打劫,还不就是要财得财要人得人?”

丹丹不屑的哼了一声,得意洋洋的摆出“小样你敢蒙老娘”的架式,把郁闷的胖子气得差点撞墙自杀。

“什么九幽引煞,什么七星锁魂,什么幽冥绝地,什么阴煞凶宅,全是放屁!别以为看了《鬼吹灯》就能瞎吹,这可唬不了大活人!不过,要说高人布局呢,勉勉强强沾了那么一点点的边,老实告诉你,这鲤鱼背的风水不是什么布局,而是破局!”

破局,没错,这里的传说就是破局,所谓“鲤鱼背”,不过是“鲤鱼破背”的简称。

很久很久以前,三阳湾有个小财主,生平最迷信的就是风水,没办法,民间的风水故事是除了鬼故事之外最流行的传说,何况很多鬼故事都和风水挂了钩。

在山村的老百姓心中,所谓富贵无非就是先祖福荫,如果老祖宗下葬的地方风水好,后代儿孙自然飞黄腾达平步青云,反之就不管后辈有多聪明多能干,总是万事不顺穷困潦倒,挣扎一辈子也没个好结果。

某人做生意发了财或者当了官走了好运,别人就会又是妒嫉又是羡慕的说他“老祖坟冒青烟了”,也就是先祖得风水之助显灵保佑后人的意思。

在四川大部分地区,“操你先人板板”算是最为恶毒的漫骂,原因无他,“板板”就是俗称“板子”的棺材,操人家的先人板板,那就是挖人家的老祖坟坏人家祖宗的风水,只要风水被破,祸及子孙,自然后患无穷。

正因为迷信风水,那个小财主放出口信,要找一处风水宝地也就是所谓的“佳穴”,不论何方高人只要精于寻龙点穴保他大富大贵,他就可以答应对方的任何条件。

寻龙点穴在古时候算是个职业,以此为生的人一般叫做“地师”,或者叫做“风水术士”,也有称为“阴阳先生”的,这种人一般都是长年漂泊在外,爬山涉水寻常事,餐风露宿是生涯,可以说非常的辛苦。

毕竟风水秘术涉及天地玄机,并不是每个阴阳先生都可以得到真传,偏偏信这个的有钱人多的要命,就有那么些人应运而生滥竽充数,专门用风水玄学来骗人财物,以至于弄得阴阳先生这个行当良莠不齐龙蛇混杂,实在是难辨真假。

也是小财主有点运道,他就遇上个了有真才实学的先生。

那是一对师徒,徒弟倒还年轻,师父却已经是风烛残年,他们登门拜访,也就是想要寻一个安身之地,毕竟寻龙点穴是个体力技术一样都不能少的活儿,老了就跑不动了,找个地方安享晚年才是正事。

有本事的人就是不一样,这对师徒很快就在三阳湾找到一处风水佳穴,那就是现在的鲤鱼背,当然那时候不叫这个名字,而且地形走势也不是现在这个模样。

所谓佳穴,无非就是龙脉止息生气凝聚的地方,而这个“龙脉”,就是蜿蜒山脉的形象称呼,不同的龙脉走向不同的山水格局就能结成不同的风水佳穴,而风水佳穴以形命名,各有不同也各有高下。

这对师徒给小财主找的佳穴,就叫做“鲤鱼穴”,埋骨于此,后辈将一帆风顺事事顺遂,而且多子多孙家运兴旺,在风水诸穴中应该是中上之品。

穴是好穴,不过有一点为难之处,那就是在这里下葬的必须是刚死不久的人,从别处迁来的陈年白骨就不成,因为鲤鱼穴最重一个“活”字,陈年白骨犹如离水之鱼,如何能够汲取佳穴灵气?

这么一来,小财主迁移祖坟的打算只能搁浅,那对师徒暂时在他家住下,要等他家有人过世才有活儿干。

当然了,空口白话没人相信,为了证明风水宝地的妙处,师徒二人特地在鲤鱼穴种了七棵槐树当作“阴引”。

所谓“阴引”,就是引动阴地灵气的东西,相当于一个试验用的种子,找到风水宝地后一般都要种下“阴引”,一来引动灵气,二来证明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一般的“阴引”,用的是大米或者鸡蛋,在风水宝地埋下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装上平平的一碗大米或者三个鸡蛋,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挖开,倘若真是上等佳穴,盒子里的大米干燥依旧却会变成尖尖的一碗,三个鸡蛋不会变质变坏,却是直接孵成三只小鸡。

用槐树作“阴引”,是阴阳先生专用的手段,一般人不知道其中奥妙,现在结合《鬼吹灯》来看,那是用阴物引阴气,不但可以最大限度的催发阴地灵气,还能用来锁定风水佳穴,防止别人暗地里下葬争夺福荫。

七颗槐树,仅仅一年就成参天大树,郁郁葱葱得恍若梦幻。

一年的时光能发生很多事情,阴阳先生的徒弟和小财主的女儿相恋就是其中之一,期间小财主被疯长的槐树勾引得心痒难搔,恨不得家里立刻死人,好尽快的占了鲤鱼穴飞黄腾达。

纸里包不住火,徒弟和小姐的恋情终究被小财主得知,气得他七窍生烟,阴阳先生虽然身怀绝技,却是奔波忙碌的苦命,跟了他能有什么前途?

一顿声色俱厉的训斥加上徒弟被“勾引良家女子”的罪名捆了送官,小姐彻底没了希望,一根白绫梁上绕,小财主家里终于有了刚刚过世的死人。

在遭逢大变的师父主持下,小姐被葬到了鲤鱼穴,条件是让小财主给他养老,还要在发达后把徒弟从大牢里给弄回来。

“三年之内就能发达”,这是师父给小财主的保证,也是他用来和小财主谈条件的倚仗,不过他留了个心眼,并没有挖掉那七颗用来做“阴引”的槐树。

三年一晃而过,小财主家果然家运兴隆财源滚滚,可是他因财失义反口毁约,说一切都是自己努力所得,根本和鲤鱼穴风水无关,不但拒绝保释徒弟,还干干脆脆一把火将老迈不堪的师父送上了西天。

可惜,姜是老的辣,人是老的滑,师父早有预计,结果他前脚被烧死,徒弟后脚就在大牢里给小财主带了口信,说是师父当年留了后手,小姐下葬被动过手脚,他家的运道只能维持三年,如果不及时补救,后患无穷。

很快徒弟就被小财主给弄了出来奉为座上宾,接到一大堆空头支票后他上山做法,却在小姐墓前以头触碑,当场血流如注,奇怪的是血水蜿蜒如蛇,在鲤鱼穴上画出了一个怪异的图案。

徒弟当场身亡,临死前惨笑长啸,风云为之变色。

三年时光,师父在小财主家并不是白呆的,他已经打探清楚,当年小姐并不是自尽,而是被急于占穴的小财主活生生勒死的,至于徒弟的入狱,其中猫腻自然不用再说。

识破小财主歹毒心肠的师父自知难逃毒手,于是费尽心机传信给徒弟,说明前因后果,报应就毫不意外的落到了小财主家里。

徒弟身死的当天,雷雨交加山洪暴发,一夜之间鲤鱼穴山开水走,好好一座山峰裂出一条深渊,七颗槐树尽数干枯,原先的茂盛葱郁如同幻觉。

第三天正午,晴空霹雳,小财主房屋被雷火击中,火借风势,偌大家产尽成焦炭,所有家庭成员包括下人无一幸免,全部葬身火海。

——“以血为引,沟通阴阳,鲤鱼破背,风水无常”。

这,就是鲤鱼背的传说。

第十七章 萝莉和怪叔叔

“哇,冲冠一怒为红颜,彪悍哦!”

听了丹丹所讲的故事,小狐的两个眼睛直冒红光,看那样子要是当年的那个风水徒弟再生,只怕会给她整个儿吞掉。

“血引破局,逆天改命,这是茅山一派啊,什么阴阳先生,有眼不识活神仙……不过这么看来,七星锁魂格局当初就已经布成,后来的九幽引煞只是因地制宜顺势导行,比十层楼还高的高手啊……”

胖子也是两眼放光,跃跃欲试的样子就像好战的斗士,满是棋逢对手争高下的斗志。

“得了吧胖子,说了这把戏不管用怎么还玩?就你这小样还想冒充风水大师,差远了,不就是看了个《鬼吹灯》么,对了,还看了半卷《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偷来的东西耶——倒卖弄起来了,脸皮还真厚哪!”

丹丹撇着嘴用咬嚼炒豆的嘎嘣声给自己的嘲讽伴奏,末了还响亮的来了声“不——”,比指着胖子的鼻子说他放屁还要来得生动直接。

我有些尴尬,毕竟这个在外人面前放屁放得理直气壮的女孩子是我最亲近的人,可是胖子更尴尬,到底被一个早熟得不能算小女孩的小女孩当众放屁来嘲讽实在是个很无奈的羞辱,想发脾气都不好意思。

小狐倒是忍不住笑了个花枝招展,不过她显然大有疑惑,打量胖子的目光就像看一个用隐藏身份埋伏在自己身边的大粽子,跟《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僵尸警察况天佑差不多的那种。

“我说老哥,你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以前你老是神神道道的用风水啊命格的骗女孩子,说自己是茅山后裔驱魔龙族的传人,《鬼吹灯》火了之后就改口说自己是摸金校尉,现在又来冒充风水先生——呔,何方妖孽,竟敢霸占我老哥的身体?!”

小狐露出一脸的狐疑,围着胖子转上一圈然后摆出个漂亮的戒备姿势,似乎是电视上很拉风的跆拳道起手式,瞧那架势是准备动用武力逼供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是你哥耶,怎么可以这样在美女面前拆我的台?”

胖子咬牙切齿作痛心疾首状,只是一双小眼睛骨碌碌转个不停,看上去不伦不类很是滑稽。

“不是给你说了吗,想当年外出闯荡,结识风尘奇人,得传玄门奇书,潜心修炼有成……偏偏你就是不信,我只好乱吹喽,说自己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驱魔龙族,说自己是《僵尸道长》里的茅山后裔,最后把自己说成了摸金校尉,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小狐不以为然的嗤之以鼻,我倒是心头一动,看胖子这一脸的奸猾本来应该像小狐一样的怀疑他的诚实,但是这表现也太明显了一些,有过于做作的嫌疑……

“结识风尘奇人,得传玄门奇书,你还真能瞎掰啊,不就是遇到我的苦叔叔偷了他的垃圾书么,脸皮真的很厚,比城墙倒拐还要厚!”

丹丹用手指划着脸蛋嗤笑不已,胖子一听之下胖脸涨成了猪肝色,连说出的话结结巴巴,似乎给人捏住了喉咙。

“这……这个,不是,那回事,唉,那个……该怎么跟你说呢……”

“该怎么说就怎么说,有什么好为难的,不就是拿本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嘛,屁大的事蘑菇半天,还想不想吃早饭啊?”

给胖子解围的是苦哥,叼着个牙签的他慢悠悠的从院子里踱出来,脚边跟着尾巴乱摇的叮当,也不知道他昨晚上是什么时候进屋的。

“垃……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你你你,你太打击人了吧?”

胖子白眼乱翻的差点一头撞死在院墙上,看来那本“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在他眼里是很珍贵的东西,实在无法忍受别人的糟踏。

“苦叔叔!”

丹丹欢叫一声扑了过去,如果没有苦哥伸出来的手,她肯定会一下子就扑进苦哥的怀抱,那是她独有的专利,那种近乎亲昵的亲密一度让我偷偷的妒嫉不已。

可是现在,苦哥伸出了他的右手,小鸟归巢般的丹丹被他用一根指头点在额头,很轻松的抵在了一步之外。

“别闹了,你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而我虽然是个老当益壮的男子汉,却是你的叔叔,不能再这么没大没小没个规矩。”

老当益壮的男子汉,不是小孩子的大姑娘……

我恍惚了一下,是啊,时光流逝,当年的忧郁少年已经成了如今的胡子大叔,那削瘦的脸,那沉郁的笑,那单薄的身子,还有那白了将近一半的头发,怎是一个“苦”字了得?

“苦叔叔,你不要丹丹了?”

丹丹被拒之怀外,一张小脸变得惨白,眼里顿时水光朦胧,就连声音也带上了让人心里直发抖的颤音。

“咝——”

从牙齿缝里倒吸冷气的是小狐兄妹俩,该死的胖子更是不要脸的加了一句:“天哪,萝莉和怪叔叔——啊!”

胖子的惊叹最后变成了惨叫,因为勃然大怒的我一拳挥出狠狠地砸到了他的眼眶上。

萝莉和怪叔叔,那是指相当可爱尚未发育完全的类人生物和有着恋童癖的变态,我们家丹丹哪点像是类人生物苦哥又那点像是猥亵儿童的变态,真亏他想得出来还说得出来。

退一万步讲,就算苦哥和丹丹真的那个啥,也是我们家自己的事,哪里轮得到别人说三道四?

“别闹了丹丹,长大了就该有个姑娘家的样子。”苦哥皱皱眉头看了我一眼,“还有简洁你这是干吗,说过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这么毛躁,动不动就出手,打坏了怎么办?”

这话是那么的熟悉,昨晚的怪梦浮现,我又恍惚了一下,一时间竟然分不清这话究竟是平时苦哥就念叨得多以至于梦里都难以忘怀还是梦里早有预兆此时得以应验。

虽然心里乱七八糟的,不过这不妨碍我赶过去把委屈的丹丹搂在怀里安慰,小丫头两个眼睛水汪汪的,受到的打击实在不小,也怪她头脑简单,昨晚上贸然表白,反而提醒了苦哥让他刻意保持了距离。

“东西可以乱吃,因为吃错东西死的是自己,话却不能乱说,因为说错话伤的往往是别人。”跌倒在地的胖子顶着只熊猫眼爬起来,疼得是龇牙咧嘴,“可是现在,受伤的为什么偏偏是我?只是说错话而已嘛!”

“那么多年前的废话你还记得?真服了你。”苦哥冲胖子笑笑,然后就瞟见了我眼里的疑问,“当年,我们曾经是搭档。”

“什么搭档?”

到底是简单,丹丹很快就从苦哥拒绝她的伤感中跳出来,一下子搭上了话。

“发丘娼坟的搭档。”苦哥轻描淡写的说出了答案,“我们是两个联手作案的盗墓贼,我懂点风水,找墓娼坟是我的主要工作,胖子关系广,主要负责明器的出手……”

据他所说,当初他出去做生意那是幌子,真正的勾当就是发丘娼坟,为了给到手的明器(就是“冥器”,陪葬的古董)找销路搭上了胖子,一来二去就成了搭档,一起倒过几次斗,后来胖子拿了那本破书不辞而别,就此断了联系。

“要说那书呢还真算不了偷,的确是收破烂时在垃圾堆捡的,本来没什么稀罕,可是习惯了拿来做枕头就一直带着,他要是开口说要我肯定给,没想到他以为是什么不传之秘,结果偷偷下手却阴差阳错的只弄到半本,真他妈的好笑!”

苦哥倒是好笑,不过胖子却苦了脸:“哎呀我的老大你怎么就不早说,害兄弟担了十多年的心,老是怕你找我算账……不过那书真的是不传之秘绝世宝典,你能在垃圾堆里找到,实在太NB了!”

“真的是不传之秘绝世宝典,那你学了些什么神功玄术?”小狐老实不客气的打击胖子,看来对我扁她老哥没什么太大的意见,“看看你的熊猫眼,吹牛也不怕闪了舌头!”

“这不是没那个福缘么,半卷奇书到手,才学点皮毛就给一个烟屁股烧得干干净净,唉,有缘无份,超级郁闷哦!”

胖子哭丧着脸辩解,小狐和丹丹当然不信,很是鄙视了一番,显然她们是当自己听了个拙劣的传奇故事,不过我在胖子眼里看出了肉痛的意思,似乎真的有本玄门奇书绝世宝典毁在了他的手里。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得太假,就比真的还真,反过来说,真得太真,就比假的还假?

第十八章 接风宴上的猫腻

多了苦哥这个男主人,早饭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接风宴,苦哥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胖子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也不知道哪里有那么多废话来说。

丹丹做的菜是好菜,苦哥酿的酒也是好酒,不过小狐是给酒罐里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吓坏了,说什么也不敢再喝,胖子倒是爱上了这一口,咕噜咕噜的跟喝糖水一样。

苦哥也喝酒,喝得比胖子还厉害,只是他不像胖子那样边大碗喝酒边大口吃菜,桌子上丰盛的菜点样样都是浅尝辄止,真正的下酒菜还是以往就情有独钟的新鲜米海椒,一口一个就着酒吃得满香的。

“我说老大,你也落下了病根?要不你干吗喝酒跟拼命一样?”胖子斜着眼睛念叨不已,“不过说真的,这药酒还真泡得不赖,独门秘方吧?啧啧,昨晚撵风湿的那个劲道,够猛,爽!”

“什么叫‘也落下了病根’?”苦哥笑笑没说什么,小狐倒是忽闪着眼睛提出了疑问,“你们不会是一起逛过窑子一起中了大奖吧?”

“小丫头懂什么,这是倒斗摸金地底旅游留下的后遗症,很严重的风湿!土里来土里去,重重机关是小儿科,真正可怕的是地下的湿气潮气毒气瘴气,摸爬滚打折腾上几回,铁打的汉子也会带上一身的病,你以为倒斗盗墓是请客吃饭那么轻松?”

“吹吧,你就可劲的吹吧,人家胡大怎么没见一身的病?倒是你和那个胖子没什么两样,又贪杯又贪财还贪色,整个儿就是一贪婪的狼!”

小狐不知咋的老是跟胖子较劲,胖子却根本没当回事,爱理不理半真半假的嘻哈了事,跟敷衍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

说话间胖子也好奇的夹了个米海椒跟苦哥那样干脆的扔进嘴里,下一刻他就和吞了个红火炭一般跳了起来,舌头比三伏天的叮当还要伸得长。

“哇……该死的……水,水……”

张着大嘴呼呼吐气的胖子手忙脚乱的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一对小眼蓦然瞪圆,酒水“呼”的一声狂喷而出,要不是我在及时后退的同时单手抓住桌沿把整张桌子连同上面的酒菜一起带离原地,只怕这好好一桌酒菜就全给坏了。

在他对面的小狐也算幸运,那么大一口酒出其不意的近距离喷洒,凭她的反应根本就来不及避开,眼看就要来个满脸开花,一个酒碗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就那么一翻一转,蓬飞如雨的酒水已经尽数收到了碗里。

“天罗紫金钵,云雨手中握,好啊好啊!”

丹丹拍手欢呼,眼睛里满是红心,兴高采烈得比她自己露脸还要兴奋。

苦哥就是苦哥,妙手空空的把戏耍得是炉火纯青,毕竟我和丹丹都是他带大的,哄小孩子让我们乖乖听话的花样他从来就不曾少过。

刚才这一手,就是苦哥玩“紫金钵”的花样之一,他说当年法海用来收白蛇的紫金钵就是这么玩儿的,和叫花子耍要饭的破碗差不多。

还好有他出手,要不那沾了米海椒辣味的烈酒喷到小狐脸上倒也罢了,要是好死不死的溅到眼睛里,苦头可就大了。

也是胖子活该倒霉,那种米海椒是攀西特产,只有筷子尖那么大一个指节那么长,向来有“火椒”之称,就是晒干了碾碎成末做成油煎海椒也是寡辣寡辣的,一般人用来做调料都不敢多放,何况是刚摘下来放点盐巴就咔嚓咔嚓的生吃还用来下酒?

酒是烈酒,椒是火椒,辛辣配上寡辣,如同火上浇油,习惯了麻辣口味的山里人也不敢轻易尝试,胖子没有当场喷出火来已经算是大有本事。

“活该,你以为苦叔叔是可以随便模仿的?”

给苦哥捧了场,丹丹又笑嘻嘻的挤兑胖子,小狐则是对苦哥刚才的酒碗收水大为好奇,缠着他问个不休,也不管她老哥死活,还是我看不过才端了凉茶过去让胖子缓解一下火烧火燎的痛苦。

其实火椒烈酒的搭配并不是很恐怖,真正厉害的是米海椒蘸白糖,据说白糖的“甜”可以把米海椒的“辣”最大化扩展,那种强烈刺激简直让人连心尖尖都能冒烟。

曾经有人打赌吃海椒,就是用米海椒蘸白糖的方式决战,结果三个人有两个进了医院,另一个直接抱着肚子蜷成一团,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没法子留下,光顾着死鱼般张着嘴巴拉风箱了。

鼻涕长淌眼泪汪汪的胖子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额头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汗珠,他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苦哥,就像看着个百年不遇的怪物。

“我说老大,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自虐?这他妈还是人吃的东西么,BT,你不会是给哪个古墓里的黑星附体了吧?”

“我们山里人都喜欢吃辣子,有什么好奇怪的。”苦哥的脸上没有什么生动的表情,只是轻描淡写的把胖子的胡说八道推了开去,“哪里像你们城里人那么娇气。”

“娇气?也是,好汉不比当年,看看你现在的身手……打击人哦!”

胖子叹息一声,竟然有了几分和苦哥一样的沧桑。

“不过说真的,你的深浅我从来就摸不透,或许,当年你就隐藏了实力?”

苦哥淡淡一笑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表示否认还是笑话胖子多心,胖子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然后就冲小狐换上了一张很正经很严肃的脸。

“小仙,倒酒。”

第一次听到胖子一本正经的叫小狐的名字,我不由得怔了一怔,看看小狐也是满头雾水兼满脸的惊讶。

这时候我们已经重新入席,胖子和苦哥的酒碗都是空的,胖子的不用说,全被他拿来给米海椒火上加油了,苦哥的却是收了胖子喷出来的酒水不便再用,已经让我给重新换了一个。

“小仙,倒酒。”

胖子又重复了一遍,小狐这次没有迟疑也没有作对,乖乖的拿起酒瓶要给胖子倒酒,可是胖子抬抬手阻止了她,指指苦哥示意要先给他倒。

小狐更是疑惑,却没有说什么,低眉顺眼的给苦哥倒满了酒,然后又给胖子把酒碗满上。

胖子端起碗一饮而尽,然后冲着苦哥点点头,我敏感的发现他用来端酒的是左手,而在先前,他明明是用的右手端酒。

更有意思的是那只左手放下酒碗后并没有收回去而是落到了桌面上,有意无意中食指屈起轻敲桌面,如果记忆没错,那应该是苦哥说过的江湖手语之一。

叩首。

说白了就是磕头,看他的节奏和次数,不是赔礼,不是拜师,不是臣服,而是……求助。

苦哥的目光在胖子左手上一掠而过,然后落到了胖子脸上,不过眼神有些茫然,似乎看的不是胖子,而是一个不知名的虚空。

“为什么……是我?”

“我自己……不行。”

一问一答,神秘而又暧昧。

苦哥不再说什么,目光落到酒碗上,静静的凝视着小狐给他倒的酒,似乎在琢磨着什么。

“你们在搞什么飞机?”

小狐忍不住开了口,语气有些不善,瞄向胖子的目光也有点危险的意味,估计是得不到满意回答的话就要火山爆发了。

“看水碗啊,你不知道?”

搭话的是丹丹,她倒是兴致勃勃并且很是期待的看着苦哥,显然对苦哥能看出个什么很感兴趣。

看水碗,在川滇一带是很普遍的“迷信活动”,和看手相算八字差不多,只是看相测命的先生在赶场天的街上随时可见看水碗的手艺人却绝不会在大街小巷摆摊而已。

所谓手艺人,指的并不是正统的“先生”,而是拥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其中最普遍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木匠、石匠、铁匠、杀猪匠、骟匠、泥水匠、篾匠。

据说,这七大匠是原本是七个流派,真正入门之人都拜有自己的祖师爷,别的少为人知,木匠的祖师爷鲁班说起来就是大大的有名,在民间与奇门遁甲并提的《鲁班书》就是他的独门秘技。

这七个流派各有所长,能用自己的手艺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惩治人让人倒霉什么的,就跟风水先生一样,可以为善造福,也可以为恶引灾,说白了就是所谓的旁门左道,为正统道教不容的那种。

都说是万法同宗,看水碗就是这些手艺人共有的秘技,虽然其中各有手段,不过在一般人看来都是一样,和算命也差不多,只是更为简单直接罢了。

由当事人亲手倒一碗水或者酒(只要是比较纯净的液体就成,有些修为高的就是一碗菜汤也能将就),手艺人往水碗里那么一看,就能看出当事人的过去和近期的将要发生的事情,趋吉避凶自然不在话下。

听起来似乎很玄,算是十足的迷信活动,也算不正当的敛财手段,可是和算命一样,玩这一手的人良莠不齐,瞎猫碰着死耗子也好,巧舌如簧也好,玄机内藏也好,真的有那么些人可以铁口直断说得你心服口服末了还乖乖的掏钱表示谢意。

“切,有那么神?还不都是糊弄人的鬼把戏!”

丹丹一番解释换来的是小狐的不屑,她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在脸上摆出个“朽木不可雕也”的表情,把小狐气得够呛。

“糊弄人?也不看看苦叔叔是什么人,他可是如假包换的石匠,看水碗从来就没有走过眼,就在昨天还看出了你们的来历,哪里错得了?”

“她说的是真的,这一手我也研究了一阵,不过光靠一本残书实在不够,只是略懂皮毛而已,老大可是个大行家,你少在那儿乱讲!”

胖子难得认真的给苦哥正名,不过小狐并不领情,还是个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美丽的蛤蟆。

“不就是耍个把戏糊弄人嘛,有什么了不起,偏要搞得那么暧昧,吓了人家一跳,还以为你改行拉皮条把我给卖了呢……”

正在喝汤的我差点就喷了小狐一脸,还真的想象丰富思想龌龊啊,这种乱七八糟的事也想得出来。

“小仙,我再说一遍,老大看水碗不是耍把戏,当年和他搭档的时候我就见识过其中神奇,可不能拿来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胖子沉下脸又一次叫出了小狐的名字,结果小狐一下子就成了低眉顺眼的乖乖女,倒是丹丹被引起了好奇心。

“当年搭档的时候?这么说你们真的一起干过发丘娼坟的勾当?”

“是啊,这还能有假?不过出大力气的是他,我只是跑跑腿销销赃望望风什么的——没听我叫他老大么?”

胖子说得煞有其事,不过这么一来更容易让人怀疑其真实性,倒斗盗墓在《鬼吹灯》里面是风光无比,可是落在现实里却大不一样,官面上是违法,民间是缺德,真正从事这个行业的都藏着掖着,怎么可能大肆宣扬唯恐旁人不知道?

“吹牛。”

小狐忍不住嘀咕了一声,丹丹也有同感的使劲点头,然后我就看见胖子眼底闪过一抹得意之色,似乎小狐和丹丹的反应正在他预料之中。

从苦哥嘴里我也听过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还都是发生在乡里乡亲有鼻子有眼的“真人真事”,不过同一件事往往有几个天差地别的版本,让人不由自主的对真实性产生怀疑,苦哥对这疑问的回答倒是很简单,不过也很有道理。

“你要相信,它就是曾经发生的故事,你要是不信,它就是经过加工渲染的传奇,所谓真假,只看你相信与否。”

正在琢磨胖子和苦哥的过去,苦哥抬起了头,用有些奇怪的目光看了看小狐,然后迎上了胖子一脸的急切。

“怎么样?”

“命犯桃花,伏尸劫,大凶。”

苦哥的回答很是简洁,虽然不懂那些听来很专业的术语,不过关是凭“犯”“劫”“凶”这三个字就足以判断其中的意思,何况胖子的脸色转眼间变成铁青,难看得到了极点。

“切,什么东西,装神弄鬼,吓唬谁啊?”小狐不满的斜睨着苦哥,“我说酷哥,想泡我就明说,别弄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苦哥不动声色,慢悠悠的夹起个米海椒扔在嘴里,自得其乐的吃得有滋有味。

“嚷嚷什么呢,不懂就别说,还大学生,就这个素质?”丹丹理所应当的给苦哥护驾,先是想小狐瞪了瞪眼睛,然后向苦哥撒起了娇,“苦叔叔,说说她的过去让她见识见识,好不好?”

“还能看到我的过去?比胡大还要胡大,牛哦!”小狐鼻子朝天嗤笑不已,“说说看,我倒是想听听你怎么个瞎掰!”

苦哥看了看小狐又看了看胖子,然后看了看丹丹再看了看我,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即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

“你是大肥的妹妹,又是简洁的朋友,按道理说我不应该鬼扯,不过话说到这份上,不瞎掰一番好像过不去,就随便说说罢,都是些乱弹琴,就当龙门阵听好了。”

我忍不住好笑,原来胖子还有个“大肥”的外号,而“龙门阵”是四川方言,也就是吹牛侃大山的意思,苦哥这么一说,倒是像有些小说在正文前面写上“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一样,有些不伦不类欲盖弥彰的味道。

“你和大肥不是亲兄妹,你的父母很早就已经离异,你跟改嫁的母亲过……”

小狐本来想要针锋相对的嘲讽两句,可是苦哥一开始摆龙门阵她就傻了眼,红唇半张显得诱惑无比。

“在一次意外中,你的继父和母亲在一场大火中去世,只留下你和继父留下的儿子相依为命,嗯,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就是大肥。

“从小到大,你都很受异性欢迎,为此也惹下了很多麻烦。你生性好动,对各种新奇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行事比较冲动,也很容易惹祸上身。你学过防身的武功,不过不是传统武术,而是来自国外的跆拳道……”

“停,不用说了。”小狐横了苦哥一眼,“你和老哥是搭档,这些都不是什么秘密,还好意思拿来欺骗我纯洁的感情?”

“我和大肥搭档时你还小,很多事都只是有个雏形,至少你还没有学什么跆拳道,何况所谓搭档也只是生意合作,并不是生死与共的伙伴,彼此都有防范,哪里会推心置腹的露根露底?”

苦哥没把小狐的态度当回事,自顾自的摸出牙签开始剔牙,很是悠闲来着。

“或者,该再说具体点?你怕狗,非常的怕,因为你在小时候被狗咬过,到现在身上还有个很明显的伤疤……”

“你……”小狐的脸蛋一下子变得惨白,先是向苦哥怒目而视,然后就对着胖子泫然欲滴,“老哥,你竟然……出卖我!”

“没有,根本就没有,我甚至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被狗咬过!”胖子忙不迭的给自己辩解,“都怪我,忙着攒钱供你读书,都不知道你受了伤……咬在哪里?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小狐惨白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狠狠地白了胖子一眼,咬着红唇一句话也不说,一边的丹丹看看我眼里的恍然,眼珠子一转忍不住大笑起来。

“白痴,肯定是咬在见不得人的地方,比如屁股啊大腿什么的,你好意思去看?真好玩,怪不得狐狸精那么风骚却这么怕叮当,笑死我了!”

小狐瞪了丹丹一眼,没好气的道:“有什么好笑的,很多人都被狗咬过,你的苦叔叔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还就蒙对了!”

“你错了,这不是蒙,是真真正正的神通。”胖子叹息一声,看向苦哥的眼神满是敬佩,“‘清水见大千世界,冰心映过去未来’,没想到老大真的到了这个境界。”

“瞧你把他捧的,神气个什么劲!”小狐还是死鸭子嘴硬,非要挑个刺儿出来不可,“有本事你就说说,我现在的最大的麻烦是什么?”

“爱上你,为什么不可以?”

“讨厌你,为什么阴魂不散?”

“哭疯癫,为什么就是看不穿?”

三个问句一气呵成,苦哥似乎在卖弄玄虚,可是话音未落,小狐的双眼已经瞪圆,我清晰的看到她恐惧的瞳孔已经蓦然放大。

第十九章 薄命桃花

惊骇中小狐身躯一震,似乎要跳将起来,可是一跳之下非但没有跳起,反而整个人都软倒在桌子底下,要不是我再次抓起桌子退开,这一桌子酒菜非被她带个乱七八糟不可。

软倒的小狐两眼翻白,全身卷曲成一团,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的嘴角很快就吐出了白沫,喉咙里还发出类似山羊叫唤的“咩咩”声。

我抓起桌子撤退的时候,苦哥顺受一捞在鸡肉汤里抓了个肥实的鸡大腿,飞快的塞进了小狐的樱桃小口,完全不容她拒绝。

嘴巴被塞住,小狐喉咙深处传出的“咩咩”声变得异常含糊,听上去怪异得让人心悸,她的牙齿在很明显的用力,牙关紧咬的样子让她的俏脸可怕的扭曲,面目狰狞得有如厉鬼。

“这是……羊儿疯?”

想要靠近搀扶却被苦哥一把拉开的丹丹有些迟疑的叫出了自己的猜测,胖子那同样扭曲的脸上浮现出痛苦之色,仿佛在地上先是翻滚挣扎继而蜷缩抽搐的不是小狐而是他自己。

很明显,小狐这是癫痫发作,神志陷入一种半昏迷的癫狂状态,全身筋骨痉挛肌肉抽搐,完全无力自主典型的身不由己。

在我们这里,这叫做羊儿疯,因为患者发病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发出山羊叫唤一般的声音,另外还有一种是发出母猪寻食一般的咕噜声,那叫做“老母猪疯”。

说白了,这就是“抽风”,也许叫做“抽疯”更为恰当,因为当事人的情况如疯似癫更似狂,根本不能以常情常理来看待。

据说,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病因是母亲在怀胎的时候吃了带崽子的老母羊或者老母猪被其冤魂附体而生,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不管是羊儿疯还是老母猪疯都是很麻烦的病,病人平时好端端的没有什么不妥,可是在遭遇强烈刺激或者巨大惊吓再或者吃到发物的时候就会发病,要是病症严重,甚至会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发作,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也没有任何征兆可看。

只要疯病发作,病人就会对自己的身体失去所有的控制能力,口吐白沫涕泪横流大小便失禁都很正常,更可怕的是病人会不由自主的咬紧牙关,一个不幸就能用自己的牙齿把自己的舌头咬得稀烂。

——所以苦哥才会及时给小狐塞了个鸡大腿,防止的就是她“咬舌自尽”。

得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人大多短命,咬舌头的危险性不说,发病时的身不由己也是一大隐患,如果病人恰好处在沟沟坎坎水畔火边这种地方,一个不巧就能断送一条小命。

曾经有个得老母猪疯的小伙子发病时摔到水沟里被活活闷死,就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而那个水沟里的水连脚脖子都淹不过。

不论丹丹还是我,都难以相信小狐会得上这种魔鬼诅咒一般的病,毕竟性感妖艳的美女和在地上蜷曲抽搐的厉鬼很难重叠在一起。

红颜薄命,大概就是这个情况罢?

苦哥神色专注的看着痛苦的小狐,忽然用两个指头拈起嘴里的牙签在小狐头顶重重一戳,小狐剧震之下安静下来,只是时不时抽动的身躯证明她没有被苦哥弄死。

“老大……”胖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悬心吊胆的开了口,“你看这个……有没有办法?”

“什么时候开始发作的?”

“七年前,开始是半年一次,后来一个月一次,我怕……”

苦哥沉默一阵,淡淡的问:“你有什么打算?”

胖子犹豫一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在地上披头散发衣衫散乱的小狐,咬咬牙道:“我想……带她进公子墓!”

苦哥震了一震,然后沉郁的目光突然变成了森冷的刀锋,就连旁观的我也不由得心尖子一炸,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进公子墓?难道……你还嫌报应不够?”

妖媚入骨,天生尤物!

——自然而然的,心头就浮起了这么个评价,对于苦哥所说的“命犯桃花”,我算是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看外貌,如花似玉,看身材,凸凹有致,似乎小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性感漂亮的女子而已,可是她还有一种不经意间流露的气质,那就是妖媚。

一颦一笑风情万种,一举一动风骚暗藏,那并不是明目张胆的勾引,却能在最短时间内诱发出你隐藏得最深的情欲。

她,就是一个天生媚骨的狐狸精。

就像现在,本来只是女孩家的呵痒打闹,给她这么亲昵一下,空气都变得暧昧起来。

“你们搞什么东西,不会来个儿童不宜的同性恋罢?”

丹丹的促狭正是时候,我长吸一口气扭开了冷水关闭了热水,凉丝丝的水花在火热的肌肤上绽开,欲念渐渐消退,刚才的迷乱着实让我好一阵后怕。

高涨的情欲之火几乎让我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场春梦,而春梦的引子居然只是小狐地一抱一舔!

“对不起!”

小狐抱着肩膀往后面缩了缩,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丫鬟,楚楚可怜的样子迷死人不偿命。

看来,她对自己的妖媚也有所觉察,知道自己会在不经意间给别人造成困惑,那种近乎妖异的魅力对同性都是如此,对异性而言杀伤力更是恐怖,不用问,给她惹下的麻烦决不会少。

在浴室里坦诚相见,彼此都没有遮掩,何必还在意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我理解的冲小狐笑笑,关了水开始拧了浴巾擦拭身体,说起来我并没有在早上洗澡的习惯,苦哥和胖子应该谈得差不多了,老是在这里呆着可不是事。

气氛依然暧昧,光溜溜的三个人互相打量,都有些不好意思,也都有些恍然——

原来,彼此都不是普通人,都是属于自己的隐秘。

小狐的左边屁股上有个淡红的印记,就像是一朵艳丽的桃花,天晓得,那不是什么神秘的胎记,而是被狗咬的纪念。

小时候她家里也穷,父母双亡后更是捉襟见肘,无奈之下胖子辍学四处奔波,打主意供她把书念出来,而她也很要强,放学后自己去捡点破烂什么的算是补贴家用,结果一个不小心就被狗狗咬了一嘴狠的,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闹了个一朝被狗咬十年怕狗叫。

当时胖子奔波在外,小小年纪就走乡串户的收破烂,运气好的时候也能倒卖一两件古董,每个月能按时把生活费给她挣够已经不错了,实在顾不了那么多,她又不想胖子为自己担心,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受伤的事说出来。

胖子压根儿就不知道妹妹那羞人的地方被恶狗咬过,难怪苦哥说出来的时候两个人的反应都那么怪,小狐看苦哥的眼神就跟看流氓似的。

话说回来,小狐的那个印记到底是后天形成的,虽然看上去诡异却有来历可说,丹丹身上的印记却是天生的,算是彻彻底底的神秘。

小肚子上,一个怪异的青色图案盘踞在肚脐周围,乍一看像个长眼睛的扫帚,再一看就像个怪眉怪眼的鬼脸,让人打心底直冒凉气。

那是胎记,生下来就有的东西。

阴阳先生说,那是扫帚星的图腾,她,就是扫帚星转世。

说到扫帚星,只怕不知道的人不多,因为最初的扫帚星就是封神演义里姜子牙姜太公的原配夫人马氏,姜子牙本是人间富贵的命相,娶了她也事事不顺,“喂鸡鸡瘟贩牛牛死卖面粉遇到旋头风”的故事流传成各种版本,名声之坏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了。

更糟糕的是,阴阳先生所说的扫帚星还有个别名,那就是……丧门星。

第二十章 来龙去脉

“说实话,这个地方的风水如何我不敢妄断,不过这风景却是超一流的好!”

小狐站在山梁上伸出双手闭上眼睛做出拥抱太阳乐在其中的陶醉状,慵懒而又妩媚的风情让我好一阵羡慕,恨不得像灵异小说上那样来个“夺舍”霸占了她那个媚骨天生的躯体。

——有了那么一个近乎完美的身体,苦哥会不会对我另眼相看?

这时候已经是将近中午,我、丹丹、还有小狐一起在山上看风景,漫山遍野的桑树结满了红的黑的桑泡儿,乍一看就像是满山红云,小狐着实看了个心旷神怡。

在洗澡房里坦诚相见后的一番长谈,我们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秘密,推心置腹的感觉真的很好。

从洗澡房出来,苦哥和胖子居然已经不见了,苦哥留了个字条,说是有事要办所以和胖子出去了,要我们带小狐四下转转免得怠慢了贵客。

苦哥当然不用我们操心,胖子是见多识广的古董商还真的有可能是摸金校尉,自然也用不着担心,很快我们就出了门闲逛,丹丹也骑了黑旋风凑热闹,至于叮当,只能乖乖的留下看家了。

说是闲逛也只在鲤鱼背闲逛,我们根本就没有下山的打算,何况鲤鱼背上特有的桑泡儿肯定能让小狐迷恋不已。

果然,先是那风景,然后是桑泡儿那独特的风味,小狐真的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难怪当初爷爷他们会来这里插队,好地方啊,风水宝地,别有洞天……”

说起来我也很是意外,小狐真的和公子墓有关,她的爷爷是上山下乡闹革命的红卫兵小将,也就是当初要“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九个革命小将之一。

那九个革命小将一起去了被怀疑为土匪余孽盘踞点的公子墓,结果三人失踪四人死亡,剩下那疯掉的两个人里,有一个就是小狐的爷爷。

被接回城里疗养之后,小狐的爷爷渐渐康复,关于自己上山下乡闹革命的记忆却完全消失,而且留下了间歇性精神病的后遗症,只要一听到“公子”或者见到红衣服之类的东西就会发作,要么大喊大叫亡命飞奔要么缩成一团浑身发抖,就跟大白天见鬼似的。

虽然有病,终身大事还是要考虑的,本来家境不错还在上头有关系的他很快就结了婚,据说是要冲喜,没想到婚后才四十九天他就蹬了双脚,却是在大街上发疯,一头碰在了大卡车上。

他是死了,他的老婆却已经有了身孕,后来生下个儿子,从小到大都很正常,只是长大结婚后又出了事,竟然在吃饭的时候狂性大发,硬生生把自己的舌头给嚼来吃了。

他死的时间也是新婚后第四十九天。

新媳妇悲痛之余很快就另结新欢,毕竟岁月变迁已经是新时代了,没有理由去给死人守活寡,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小年轻多的是。

再婚不足两个月,新媳妇生下一个女孩,那就是小狐。

一直以来小狐都以为自己和别的小孩子没有两样,可是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她才知道一直叫“爸爸”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她自己也和别的小孩完全不一样。

她,和她的亲生父亲一样,只是个遗腹子。

后来,她的母亲再度改嫁,胖子就介入了她的生活,成了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她的继父是倒卖古董的,认识一些自诩为神算啊天师之类的所谓“奇人”,他们给小狐算命,说她是百年不遇的桃花星,说她背负了一个神秘的诅咒,天下男人,逢者遭殃,换句话说,她就是所有男人的命中克星。

更邪门的是,她不但会克别人,还会克自己,如果诅咒不能解除,她绝对活不过二十一岁,而且会和她的父亲和爷爷一样不得善终,会死得很惨。

她不信,胖子也不信,继父是半信半疑,可是她在母亲眼里看到了明明白白的恐惧。

再后来,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一场大火夺去了母亲和继父的性命,悲哀的是那火竟然是母亲放的,放火的她如厉鬼附体,扭曲的脸狰狞得如同噩梦。

在火海里蜷缩成一团,小狐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没有,胖子不要命的冲进去救了她,那一场大火烧死的仅仅是纵火的母亲和无辜的继父,另外还烧毁了所有的家产。

从那时候起,胖子就辍了学开始四处奔波跑单帮,据说是倒卖古董兼职盗墓,虽然有风险却有丰厚的回报,可是小狐不信,那种近乎传奇的故事离生活太远。

她宁愿相信他是在打小工捡破烂甚至偷蒙拐骗只是不要她担心才编出了盗墓卖明器的鬼话。

一直到了十六岁,小狐的羊儿疯第一次发作,胖子吓坏了,一个劲的嘟囔说是诅咒开始发作,得想办法制止才行,结果已经正式经营古董的他正大光明的迷上了那些风水玄学,而且振振有词的说是家传渊源……

小狐还是不相信,她甚至怀疑这个一会儿说是驱魔龙族一会儿说是茅山后裔一会儿说是摸金校尉的胖子哥哥是因为太担心自己而走火入魔闹成了神经错乱。

虽然不相信,可是胖子很固执,一直说她真的是中了可怕的神秘诅咒,很可能就和当初她爷爷进的那个公子墓有关,解铃还需系铃人,找到公子墓才是正事。

问题是那个见鬼的公子墓根本就没办法找。

小狐爷爷当年既是上山闹革命也是下乡插队,讲的是“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随意性和流动性非常的大,加上当时九个人只有两个幸存者还牵涉了灵异事件,档案根本没法写干脆一笔带过,连查都没地方查去。

时过境迁,能留下“公子墓”这三个字的线索都算不错的了,至于公子墓在何方何地,那简直就是个谜,

没想到,一部盗墓《鬼吹灯》,一次网络征文活动,加上一个萍水相逢交浅言深的网友,公子墓就像外星飞碟一样毫无征兆的浮出了水面。

正被《鬼吹灯》迷得神魂颠倒的小狐第一时间想起了胖子,也正因为《鬼吹灯》的熏陶,她对这些灵异事件也不再排斥反而充满了好奇,她很想知道自己到底背负了什么诅咒和《鬼吹灯》里胡八一他们遭遇的诅咒有没有相同之处。

就这么着,公子墓之行顺理成章,只是她没有想到,事情的诡异神秘远远超乎想象……

第二十一章 妩媚青山多白骨

“……我见青山多妩媚

料青山

见我应如是

情与貌

略相似

……”

倒是没想到小狐还会有触景生情诗兴大发的时候,听她那抑扬顿挫的吟哦看她那俯仰自得的样子,真有几分女才子的风采。

“得了吧狐狸精,酸里吧唧的烦不烦?我们可是正宗泥腿子土包子,玩不来这些高雅的东西,你这么掉书袋还不如我放开嗓子吼两声呢……我说,这可比桑泡儿酸多了,你就不怕牙齿掉光光?”

丹丹骑在黑旋风身上挤眉弄眼的做鬼脸,边说话还边吃东西,不过现在吃的不是炒豆,而是桑泡儿。

桑泡儿是我们这儿的叫法,学名叫桑椹,鲁迅老人家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有提过,就是桑树结的种子,大小不一,一般就筷子头那么大,肥实的跟拇指头差不多,由很多小籽籽凑成,味道好极了。

当然,这个“味道好极了”并不是一概而论,却是因人而异,看各人的口味和所选的实物为准。

比如小狐,枉自她自称也是农民,却没见过桑泡儿这东西,丹丹刚开始递给她的时候,她好奇得要命,两个指头拈个桑泡儿就跟倒卖明器的财迷拿着个仙丹(行话,就是正牌古董,如假包换的那种)似的。

说起来,她自称的“农民”,也不过就是当初家里变故时在农村亲戚家住过一段时间而已,当然不能和我们这些正牌土包子相比。

“这个……能吃?”

得到肯定答复后小狐小心翼翼的把一颗乌黑发亮的桑泡儿放进嘴里,根本就不用咬嚼,只那么轻轻一抿就化成了满口香甜,看她那架势差点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哇噻,好东东……啊呸,酸死我了!”

尝到甜头的小狐又吃了一颗通红可爱的大桑泡儿,结果当场就捧着腮帮子叫唤不已,天差地别的味道差点让她掉了下巴。

她也是太性急,根本就等不及丹丹为她解说一二,那种通红的桑泡儿虽然卖相绝佳,却是没有成熟的果实,酸得要命,乌黑的才是正品,甜得发腻,不过这“甜”和“酸”都不是绝对,而是甜里泛酸酸里带甜,只是各有侧重不同而已。

也就是吃了酸酸甜甜的桑泡儿看了满山遍野的春光,小狐才诗兴大发在那儿掉书袋,遗憾的是我和丹丹显然不是什么知音,只好唐突她的雅兴了。

其实她看到的风景根本算不上一回事,我本人觉得鲤鱼背上风景最好的应该是七月中旬,那时节虽然桑泡儿没了,可是漫山遍野的闹羊花开的正艳,一眼看去就是耀眼的无瑕的白,如梦如幻跟仙境没多大区别。

现在当然还不行,闹羊花才开始发芽抽苔,还在桑树脚下探头探脑,开枝散叶的时候早着呢。

丹丹知道我的喜好,添油加醋的给小狐那么一讲,小狐两个眼睛就宝石般闪啊闪的发光,一个劲儿的感慨这地方好,看起来恨不得常驻不走似的。

“到底是洞天福地啊,被破了风水还如此这般,要是没有当初的鲤鱼破背,只怕这儿能出个真龙天子也说不定哦……哎呀我的胡大,见鬼了!”

一边在桑树下钻来晃去摘桑泡儿一边信口雌黄的小狐忽然惊叫起来,却是脚下一绊摔了个大马趴,本以为是给盘根错节的桑树给绊的,没想到顺手一捞觉得不对,竟然是根白花花的骨头。

“叫什么啊叫,不就是人骨头么,嗯,是截腿骨,看来你掉书袋引得这里的亡灵不得安生,人家从泥巴里伸出腿来绊你一下出出气呢!”

丹丹笑得前俯后仰的乐不可支,小狐脸都吓白了偏偏还要逞强,拿着那根骨头翻来覆去的研究,似乎上面会长出朵花儿来似的。

“好端端的青山绿水这么会冒出个煞风景的白骨?不会是死得冤屈冤魂不散所以故意伸出来绊我一下让我给他们讨个公道罢,就像胡大他们在关东军万人坑那样?”

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真服了她,到底是个灯丝,搁哪儿都能和《鬼吹灯》扯在一起,她说的万人坑也就是《鬼吹灯》里胡八一他们碰上“镇”之格局那一段,早听她和丹丹说过,穿凿附会的巧合而已。

在那里面,胡八一的盗墓搭档胖子也是被一根从土里伸出来的白骨绊了一下,这才发现了被七颗槐树镇压了冤魂的万人坑骸骨,现在小狐把自身遭遇和书中奇遇联系起来,不会是要在这里挖个万人坑出来见识一下吧?

“万人坑?笑死我了……不过你要是真的扛个锄头来挖的话,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真的能挖出很多骸骨……”

这是实话,并没有添油加醋的成分。

鲤鱼背另有一个名字,就是叫做白骨山,据说就是在解放军剿匪时留下来的。

三阳湾剿匪,在当地可是个惊险曲折的传奇,数十股土匪冥顽不灵,在数次交锋后汇集到了一处,就呆在鲤鱼背。

他们要占的是鲤鱼背的地利,这鬼地方就只有锁龙渊铁索桥那一条险道,易守难攻,的确是负隅顽抗的好地方。

更重要的是他们当中有个修为不凡的阴阳先生,试图借鲤鱼背的风水来个逆转阴阳开山引龙,好把剿匪部队一网打尽,要不同归于尽鱼死网破也成,反正是打主意顽抗到底,根本就没有弃暗投明的打算。

结果,那个先生的法术失败并且遭到反噬,百十名土匪一夜之间成了遍地伏尸,没有一个人逃脱。

当然这只是鲤鱼背剿匪的其中一个版本,另外还有两个流传较广的版本,一个是剿匪部队进行强攻拿下了鲤鱼背,土匪全军覆没,部队也损失惨重,“血流成河尸骨满山”,白骨山因此而得名。

还有一个说法是剿匪部队无奈之下只好采取围困的办法,土匪连饿带渴还有伤,加上一场突然爆发的瘟疫,百十名土匪被活活困死,同样无一幸免。

不论土匪还是阵亡的战士,都就地掩埋,鲤鱼背上很多不起眼的小丘下面都葬着骸骨,后来农业学大寨的时候大量开荒,往往一锄头下去就能挖出截骨头,最终没干出个名堂草草收场,闹了个虎头蛇尾。

“你也真是没见识,这山上的树木这么葱郁花草这么茂盛还有桑泡儿这么甜,你以为是白来的?地下有那么多的死人做肥料啊,自古青山多白骨,化作沃土更添春……哎,你吐什么吐,太娇气了罢?”

讲完白骨山的故事丹丹老气横秋的作了感慨性总结,可惜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白着一张脸在那儿吐啊吐的,把她弄了个哭笑不得。

小狐到底不是山里人,实在受不了这样直观形象的描述,一听说那么甜那么酸那么好味道的桑泡儿是用死人做的肥料她就变了脸色,没把苦胆吐出来都算是好的。

“啧啧,真差劲,怎么就这么点抵抗力?到底不是山里人啊,我们亲手用大粪浇出来的青菜白菜还不是吃得津津有味,个个都像你这样,这小日子也不用过了……”

小狐吐了半天到底是吐不出东西了,好不容易才直起身子,没好气地道:“你以为我愿意啊,还不是你说得太恶毒了,用死人做肥料,那是什么该死的恶趣味,拜托,我是个正常人……呃?”

自我辩护想要找回些面子的小狐忽然直了双眼,傻傻的看着我的身后,仿佛那儿突然钻出了一个白骨森森的干粽子。

“那个……是……是什么?”

小狐傻傻的表情和语调让我好奇的回过头去,却没有看到什么预料中的干粽子(也是倒斗行话,就是指墓里烂得只剩一架白骨的尸体),映入眼帘的不过是个圆滚滚胖嘟嘟的家伙。

“它你都不认识?晕!”丹丹撇着小嘴很是鄙视了一番,“难道你从来就不听流行歌曲——传说你的祖先有八钉耙,算命先生说他命中犯桃花,见到漂亮姑娘就嘻嘻哈哈,不会脸红,不会害怕……”

丹丹哼唱的是曾经红火过一阵子的网络歌曲,名字叫做《猪之歌》,而那个让小狐傻眼的东西圆滚滚胖嘟嘟,也就是一头猪。

“那是猪?真的是猪……我倒,它不是应该老老实实的呆在猪圈里‘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后’才对吗,怎么会跑到这山上来溜达?莫非……它不是家畜,而是一头野猪?”

小狐还在那儿大惊小怪的咋咋呼呼,丹丹更是笑得要死要活的,真让人担心她从黑旋风身上摔下来。

“一头猪而已,用得着那么惊讶?没吃过猪肉,总该见过猪跑路吧?哦,不对,对你们这些天之娇女来说,应该叫没见过猪跑路也该吃过猪肉,放心好啦,它就是如假包换的家畜,充其量是个放养的山猪,绝对不是凶猛可怕的野猪!”

丹丹说得没错,现在的城里人养尊处优,哪里有机会见识到真正的猪,“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路”的俗话早就不实用了,掉过来还差不多,毕竟猪肉是大众化的肉食,没吃过的人还真不多。

当然,小狐的惊疑也可以理解,养殖场或者一般农家的猪都是圈养的,我们这地方算是个特例,各方各俗,初来乍到小吃一惊在所难免。

在三阳湾这个山窝子,猪、鸡、鸭乃至于牛羊牲口差不多都采取的放养,就是不关在圈里,直接往大山里一扔让它们自己找生活去,根本就懒得操心。

“这样子也行?就不怕它们跑掉?”

小狐惊讶万分,只是她的担心对我们而言这根本就不算个问题,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多林密草肥水美,放养的牲口决不会饿肚子,何况它们终归是家畜,野性已失,平时漫山遍野的晃悠打野食,隔三岔五的就会回自个儿的家吃些苞谷小麦之类的粮食算是改善生活打牙祭,绝不会出现跑掉的事情。

各家有各家的牲口也有各家的地头,基本上自己心中有数,一般不会出现混淆,至于偷鸡摸狗的小贼,敢在三阳湾山窝子里冒头的还真少见,这地方汉族和彝族杂居,民风向来彪悍,搞手脚不干净的小动作可能得把金钟罩铁布衫什么的练个炉火纯青才行。

此外比较邪门的还有些彝族和手艺人,他们有一种专门用来放养的手艺,家畜从小就扔山上不管,到需要使用或者宰杀的时候在家里做法,受到召唤的家畜就会乖乖的回家,没有任何差错。

说起来这已经是旁门左道的邪术了,要是曝光到电视台没准儿还能捞点新闻线索的奖金,可是在西南一带根本不算什么秘密,并不是只有三阳湾这一块才有的东西。

民间传闻,真假参半,谁也不会去较真,就当山野轶事龙门阵听好了。

丹丹兴致勃勃的给小狐充当解说员的当儿,那个放养的山猪大摇大摆的从我们身边走过,哼哼唧唧的径直去了,看方向,居然是走的回家的路。

在这鲤鱼背本来就只有我们一家子,这山猪自然也是我家的,巧得很,苦哥就是那种会用邪术放养的手艺人,不过是最近三四年才开始玩这一手的,当初为了放牛放羊可没少折腾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看来苦叔叔他们回来了,这是苦叔叔在招山猪回去小宰呢,今天多半是要办山猪宴招待贵客,看来他真的很重视你们兄妹俩……唉呀,不会是在打你的主意罢?”

丹丹半真半假的和小狐开玩笑,而小狐早被“邪术放养”给逗得心里痒痒的,哪里还有心思回嘴,一个劲儿的赶着我们回去,看来是要亲自考证其真实性。

也难怪,这事儿即使在一般的山民眼里也透着神秘,如果不是早就见识过,我也一样的好奇。

苦哥作法的过程从来没有隐瞒我和丹丹,在日出时分烧三柱香一叠纸钱,嘴里念念有词,用点着的香和纸钱给准备全天候放养的家畜绕身三匝,顺手把香插在大门口把纸钱往门外一撒,一脚把家畜踢出门就成。

招放养的家畜回家也差不多,三柱清香一叠纸钱,点燃后念念有词的一番折腾,往往是纸钱燃尽清香还有一半家畜就会乖乖回家,邪门的是回家的家畜会自己跳上准备好的杀案上躺好,只等苦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就行。

“这不是迷信,不是邪术,只是一些难以为外人道的自然秘密,不足为奇。”

苦哥如此这般的解说,看起来听起来都很简单,可是苦哥没有教过我和丹丹,因为我们不是手艺人,而据他所说,这些东西是隔行如隔山,就像普通人不可能像街头玩蛇人那样把毒蛇当作面条那样绕来绕去一样。

很可惜,小狐到底没能看到山猪自己跳上杀案的场景,因为我们逛得太远而且她很不习惯走山路,等到我们回到家里,那头圆滚滚胖嘟嘟的山猪已经褪毛剖开洗干净的架在篝火上了。

不知道是不是一窍开百窍通的缘故,本来是石匠的苦哥干起木活篾活泥水活都是熟极而流,客串杀猪匠不过小事一桩,手脚麻利得让人想起庖丁解牛的传奇故事,在这么短短一会儿功夫搞定山猪也是意料中事。

果然是山猪宴,一堆火,一口锅,油盐酱醋麻辣香,烫火锅,弄烧烤,就上火辣辣的烈酒,看你的口味自己动手随便折腾,就图一个高兴图一个痛快。

也不知道苦哥和胖子去了什么地方,看起来应该大有收获,至少胖子是笑眯了双眼,比捡了金元宝都要高兴,看到小狐就挤眉弄眼的开起了玩笑。

“哎呀我说小狐,你这是干吗去了,弄出张血盆大口,没事玩吸血鬼啊?这可不行,当心真的引个僵尸出来!”

小狐有些莫名其妙,胖子笑眯眯的递给她一个打算用来盛烤肉的碟子,结果她拿来当镜子那么一照,整个人都蹦了起来。

桑泡儿汁多味美,吃是好吃,可是那汁水颜色鲜艳,染在手上嘴上牙齿上就跟血一样,吃了桑泡儿不漱口洗手乍一看还就是个吸血鬼,吓一跳是很正常的事。

小狐大呼小叫的跑去漱口,苦哥从火堆里扒出个土罐,揭开盖子看了看闻了闻,然后放到了胖子面前,却是什么话也没有说。

盖子才一揭开我就闻到一股肉香,不过我敢肯定那不是猪肉也不是肌肉,很吸引口水是不假,可是怪怪的,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这是什么肉啊,好香!”丹丹凑在苦哥身边好奇的看着那个瓦罐,嘴里却又嘎嘣嘎嘣的咬起了炒豆,“好像是个小鸡哦,苦叔叔你早上出去就打这个?”

苦哥漫不经心的翻着烤在火上的半边山猪,懒懒的点了点头:“没错,就是它,不过没你的份,这个是特地为大肥他妹妹准备的好东西,你可没这个口福。”

苦哥打开盖子的时候我也瞟了一眼,里面的确像是小鸡,似乎是一对,而且也就是“像”而已,看起来并不是鸡,只是和鸡一样是长翅膀的东西而已,奇怪的是从气味判断是清炖,没有加任何佐料,却有一股淡淡的腥气,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鸟。

“气味有点大,她会不会吃?”

胖子显然有点担心,苦哥略一沉吟,顺手在火堆里扒拉出一个火炭扔进瓦罐,结果“哧啦”一声,白烟冒起,那股淡淡的腥味居然就随着白烟消失了。

我看了看苦哥,他却笑而不语没有回应我的询问,我又看了看胖子,他正一脸的兴奋,不过丹丹冒出来的一句话让他的兴奋一下子就变成了苦笑。

“你们鬼鬼祟祟的笑得好淫荡哦,不会是给狐狸精下什么合欢散罢?”

第二十二章 送你一只阴阳眼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热闹?”

差点噎死的胖子还没有顺过气来,去洗手漱口的小狐已经走了回来,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那香喷喷的瓦罐给转移了,根本就没在意自己的问题有没有答案。

“这是什么东东啊,好香……”

“专门给你准备的东西,快,趁热吃了它!”

胖子小心翼翼的把瓦罐里那对不知名的鸟连汤带水倒出来,装了满满的一大碗,连同筷子递给小狐,就像是电视里伺候小姐太太的忠心奴仆。

“这是什么东西?先说个清楚,我可不想再吃到什么稀奇古怪的野味,再说了,这么大一碗,你以为我是饭桶啊!”

小狐虽然对碗里的鸟肉非常的感兴趣,那香味也让她不顾淑女风范的直吞口水,可是比胖子还要小心翼翼,估计是给昨晚的药酒和今儿个的桑泡儿吓的,生怕一不小心又吞个老鼠啊蝙蝠什么的恶心东西。

“吃这么大一碗有什么稀奇的,难道你不知道桑泡儿是开胃的仙丹妙药么?你吃了那么多,这对小小鸟还不是小菜一碟?至于它是什么东西你管得着么,吃就吃呗还要查它的祖宗十八代,太夸张了罢?”

丹丹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显然对苦哥一大早就出去给小狐张罗这对小小鸟很是不满,小狐却不为所动,盯着胖子想要个确切的答案,看来是打主意不弄清楚是什么东西决不动嘴了。

“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一对夜枭而已,嗯,就是猫头鹰……”

有些为难的胖子求救的看向苦哥,苦哥无所谓的说出了答案,似乎根本就没有想到隐瞒,小狐怔了怔然后尖叫一声缩到了胖子怀里,就像那对炖熟了的猫头鹰会从碗里跳起来咬她似的。

想想昨晚上山遇到的“鬼笑”,小狐对猫头鹰的恐惧倒是不难理解,不过,她干嘛要往胖子怀里钻?

又是太阳又是火的,也不怕热。

如果没有和小狐在洗澡房里的坦诚相见,我可能会有些迷惑,不过现在我只觉得好笑,“爱上你,为什么不可以”,小狐喜欢的人就是胖子,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只是一直都是单相思而已。

丹丹“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思想到底是影响了她,趁机扮可怜找安慰拉关系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不要怕不要怕,猫头鹰是没错,可是都炖熟了还能怎么着……哎,坐好坐好,大姑娘家家的也不怕人家笑话……”

胖子浑身僵硬着想推开小狐又有些不忍,脸色非常的古怪,我的目光从他某个关键部位一晃而过,好笑的同时暗自心惊,想不到小狐的天生妖媚这么厉害,有意无意间流露的风情足以挑动任何人的情欲,就连一直视她为妹的胖子也难以幸免。

“猫头鹰而已,没什么可怕的,何况这不是食物,是给你治病的药,吃了她,你今后就不会再犯病,大肥也就可以不那么操心了。”

“什么,你说猫头鹰可以治羊儿疯?”

丹丹惊讶的叫了一声,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向小狐吐了吐舌头,却不料小狐同样的惊讶,甚至不由自主的从胖子怀里钻了出来顾不得留恋,毕竟发作越来越频繁的羊儿疯是她一大心病。

“哭疯癫,为什么就是看不穿”,要不是有羊儿疯这种难以根治的怪病,她对胖子的心意也不用丹丹来充当催化剂。

“你可以不信,却不可以不试。”

“那个,老大,可不可以给小狐添加点信心?”

胖子一脸急切的望向苦哥,生怕苦哥一个不高兴不作任何解释让小狐到底是不敢吃那个让他期望无限的可爱小小鸟。

苦哥淡淡的笑了笑:“知道万籁声么?”

“万籁声?”小狐愣了愣,“不知道,他是哪部小说的猪脚?”

“那他的师父你该知道吧,杜心武,自然门传人……”

“噢,知道,杜心武,中华第一保镖么……关他什么事?”

“万籁声是得到杜心武真传的自然门弟子,他写过一本书,叫做《武学汇宗》,嗯,当初宫白羽一介文人撰写红极一时的《十二金钱镖》就是靠《武学汇宗》撑起的武打场面——这本书光听名字就知道是包罗万象,里面不但有拳脚刀剑江湖秘闻,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药方……”

“有没有迷魂药定情水之类的东西?”丹丹突然插了进来,然后“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苦哥,“要能把你搞定的那种。”

“没有,能搞定我的东西还没有见过!”

苦哥没好气的横了丹丹一眼,结果惹来丹丹的一声赞叹:“苦叔叔就是苦叔叔,好酷哦!”

“《武学汇宗》里有个秘方,就是治疗癫痫的,‘猫头鹰一对,清炖,不放油盐佐料,一次可愈’,你所患的羊儿疯属于癫痫的一种,应该是药到病除没有任何后遗症。”

“就这么简单?”小狐满脸的难以置信,“没有施法画符念咒什么的?”

“杜心武和万籁声都是武林名人,是中国近代史上有名有姓的一派宗师,根本不屑用那些装神弄鬼的把戏,他们留下的东西决不是《鬼吹灯》这样的流行小说可以相比。”苦哥用看白痴的眼神瞟了小狐一眼,“信不信在你,试不试也在你。”

小狐犹疑的看了看苦哥又看了看胖子,胖子冲她使劲的点头,道:“老大说得没错,杜心武那是什么人啊,他教出来的徒弟写的东西能瞎掰?不是砸招牌嘛,没那么傻的……吃吧,乖,这可是老大带着我跑了好远才逮到的,还把我的腰给扭了,来之不易哦!”

小狐怔怔的看着胖子,然后定定的瞪着苦哥,恶狠狠道:“你费尽心思的带老哥去找猫头鹰给我治病,是不是有什么企图?”

苦哥连眼皮子都不抬,淡淡道:“企图倒说不上,不过要他答应我一件事而已……”

“什么事?不会是要把我卖给你罢?”

“不是。”苦哥对小狐的神经过敏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只是要他答应不去公子墓。”

小狐一怔,对她一个劲儿瞪眼睛表示对她怀疑苦哥感到不满的丹丹也是一愣,就连我都不由得有些疑惑:这不是故人相逢叙旧情治怪病么,怎么又和公子墓扯上了关系?

“阴谋,绝对是阴谋……”

“哪有那么多阴谋,你看小说看傻了写小说写疯了吧?”胖子鼓起小眼睛瞪了小狐一眼,显然对她的不识好歹胡搅蛮缠很是生气,“本来我去公子墓就是为了治你的病,现在病能在外面治好,为什么还要去冒险?”

小狐撅着小嘴不说话,苦哥不动声色的道:“如果你觉得交换条件不够,我还可以额外赠送你一样东西,保证你会感兴趣。”

“吹牛,你知道我对什么东西感兴趣?”

“你是灯丝,而且背负着神秘的诅咒,如果所料不差,应该对神秘未知的灵异很感兴趣。”苦哥轻描淡写的道,“我可以送你一只阴阳眼。”

阴阳眼,传说中可以洞察阴阳看破一切妖魔鬼怪可以和火眼金睛相媲美的异术?

这玩意儿《鬼吹灯》里也提过,是连主角胡八一都不会的特异功能,他的祖师爷孙国辅孙老先生倒是有,不过那是天生的,可没听说过可以“送”来着。

第二十三章 高人

“阴阳眼?!”

非但小狐,就连胖子和丹丹都惊呼出声,我也不由得瞪大了双眼,看苦哥的眼神就像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里的况天佑。

况天佑是个僵尸警察,拥有强横无比的力量和长生不老的躯体,可是就这么一个牛人也没有阴阳眼,他的对头兼搭档驱魔龙族马小铃可以看到阴魂恶鬼,却是从小修炼的结果还要借助符咒的力量,也没见她送个阴阳眼给况天佑啊。

“没错,就是阴阳眼,只要你同意不去公子墓,我就可以送你一只阴阳眼。”

小狐迟疑了好一阵,然后咬了咬牙,慢慢的把手里的大碗放下,很认真的道:“抱歉,我办不到,这个公子墓,我非去不可!”

胖子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安慰小孩子似的拍了拍小狐的脑袋,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自从看了《鬼吹灯》,我就对那个地下世界非常的好奇,难得公子墓又是这么一个神秘的地方,要是不去看个究竟亲身体验一下倒斗摸金的刺激,我肯定没办法再睡任何一个安稳觉……所以,浪费你的好意了!”

苦哥抬起头,怔怔的看着小狐,小狐迎向他的目光,没有任何退缩的意思,过了好一阵,苦哥和胖子一样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就为了好奇就为了莫名其妙的梦想,你宁愿放弃康复的希望和未知的力量?”

小狐没有回答,但是她的神情已经肯定了答案。

“生死有命,罢了。”苦哥朝装猫头鹰的大碗努了努嘴,声音平平板板的毫无起伏,“还不动筷子?凉了就不好吃了。”

小狐很是意外,提醒道:“我没有答应你的要求哦!”

“我知道,不过病还是要治的,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苦哥的回答有些淡漠,不过胖子已经高兴得找不着北了,他忙不迭的用筷子撕下一块鸟肉送到小狐嘴边:“张嘴,啊——”

小狐的脸一下子容光焕发,乖乖的张嘴开始“服药”,看那一脸甜蜜的样子我怀疑别说是没加佐料的猫头鹰肉,就是从大粽子身上割下来的腐肉她也能高高兴兴的吃下去还噎都不噎一下。

“啧啧,好恩爱哦,我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丹丹翻着白眼放了个响亮的屁,然后兴致勃勃地转向苦哥,“苦叔叔,你也这样喂我吃肉好不好?”

“不好。”苦哥专注的望着烤在火上的猪肉,连头都没有抬,“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得和你保持距离。”

“老封建……”丹丹不满的嘀咕一声,眼珠子一转又兴奋起来,“要不,你也送我一只阴阳眼?”

小狐一听到“阴阳眼”就两眼发光,不过才一张嘴胖子就赶紧塞了块肉给她,让她只能在那儿幸福翻着白眼,根本就没能发表任何意见。

苦哥没有理丹丹,却看了看我,问:“简洁,你要不要?”

“不要。”我用眼神明确的告诉他,“有些东西,还是不要看清楚的好。”

是的,不要,虽然我知道有一只洞察幽冥的阴阳眼会对我进入公子墓有很大帮助,可是我不要,这礼物太过贵重,而且它出现的初衷不是为了我。

虽然苦哥轻描淡写的神态似乎是开玩笑,阴阳眼在他嘴里好像成了可以随便送来送去的青菜白菜,可是我知道不是,他说可以送就一定能送出来,在我眼里,他几乎就是无所不能的神。

不论在他做出什么神秘莫测或者惊天动地的事,我都不会有半点惊讶。

“不要?”苦哥叹息了一声,目光投向院墙,似乎穿越了空间的距离望到了外面的那些环绕房屋的坟墓,“你就不想用它来看看你的家人?”

“可以看的迟早都能看到,不能看的看到了也可能是假象,我不想被眼睛蒙蔽了我的神智。”我清楚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有些答案,我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我会自己去寻找。”

“所以,你也要去公子墓?”苦哥又叹息了一声,“祝你好运。”

“小姨……”丹丹叫了一声欲言又止,她能看懂我“说”的话,可是她不明白我隐藏的心事,所以她明显的有些不满,也有些惊惶。

不可否认,她能看出我和苦哥之间隐约的火花,毕竟,她和苦哥是我现在的家人,我们彼此都太过于了解。

前往公子墓是很久以前就决定的事,起点的《鬼吹灯》同人征文只不过是一个正大光明的借口,只不过是一条触发梦想的引信。

“你们在打什么哑谜,说清楚好不好?”小狐嘴里嚼着猫头鹰还不忘开口,说得含含糊糊的咬字不清,“还有,丹丹啊,你干吗叫衣衣做小姨?她是你爸爸的妹妹,该叫姑姑才对!”

没错,爸爸的妹妹应该叫姑姑,可是那是“官话”,是很正规的叫法,各方各俗,我们这儿可没有这个称呼,都管爸爸的妹妹叫“娘娘”(两个字都是平声,并不是皇后娘娘的那个娘娘),而丹丹和我的情况又有所不同。

我是丹丹的娘娘,可是丹丹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嫂嫂改嫁给苦哥,而且是从我家嫁出去的,这样我就成了她的“娘家人”,相当于嫂嫂的妹妹,丹丹却是随了嫂嫂嫁过去的,应该叫苦哥为爸爸,只是一般得有个适应期作缓冲才叫“叔叔”,这样一来我就成了她妈妈的妹妹,应该叫“小姨娘”(这个“娘”同样读平声),简称就是“小姨”。

这些关系说起来比较复杂而且无聊,我是不能说话,苦哥是向来寡言,丹丹却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所以没有人给小狐解释,丹丹只是翻了个大白眼就自顾自的去纠缠苦哥。

“苦叔叔,小姨不要你给我好不好?我好想看看妈妈……”

这次苦哥没有和丹丹保持什么距离,只是揉了揉她的头发,叹息道:“你还是不要的好,简洁说得对,有些东西,终究是不要看得太清楚的好。”

丹丹偎在他怀里不再说话,也许要阴阳眼什么的都是借口,她真正想要的是苦哥的亲昵。

“虽然你没有答应我的条件,不过这阴阳眼还是可以给你——如果你想要的话。”

苦哥这话是对小狐说的,意外之极的小狐当场被猫头鹰肉噎了个半死,还是胖子够清醒,很快就反应过来。

“那就谢谢老大了……不过,有没有什么副作用啊?”

“这么多年了,还是一样的小心眼,真是无商不奸。”苦哥撇撇嘴似笑非笑,“就是你不问,我也会说清楚,这阴阳眼的确是有副作用,不过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任何超越常识的东西对凡人都是负担,你应该明白。”

“大叔……不,苦哥,苦哥哥……人家不要这个阴阳眼了好不好?好不好嘛?”

小狐拉着苦哥的手又摇又晃,胸口高耸的柔软也有意无意的在他胳膊上磨来蹭去,那种狐狸精般的媚态让旁观的我都不由得心中一荡,首当其冲的苦哥所受的刺激可想而知。

“我早就说过,任何超越常识的东西对凡人而言都是一种负担,阴阳眼也不例外,你自己选择了它,承受这么一点点精神压力算得了什么?”

苦哥对小狐嗲声嗲气的撒娇完全免疫,无动于衷的样子活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心如止水波澜不惊的得道高僧。

“哇哈哈哈,笑死我了,幸亏没有要这个阴阳眼,活见鬼的滋味看来真的不好过,小姨说得对,有些东西还是不要看清楚的好……”

丹丹在一边笑得前仰后合的,幸灾乐祸的样子让我都有点不好意思。

也难怪,小狐那阴阳眼带来的麻烦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太阳落山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因为那时候我们正在玩“请四方神”的游戏。

所谓“请四方神”,是很多阴阳先生都会玩的把戏,用四根筷子请四方神降临,给主人家占卜凶吉排忧解难什么的,说白了就是请神问卦,相当于“扶乩”之类的东西。

“一请东方太阳神,浩然正气下天庭,二请西方净土神,仙乐飘飘渡长生,三请南方离火神,熊熊烈焰焚妖氛,四请北方水月神,烟波渺渺显真灵……”

丹丹半闭着眼睛念念有词,手里先后拈起四根筷子,四口“圣水”先后喷在上面,末了四根筷子并拢,小的那头向下往一个光滑干净得可以当镜子照的碟子上一放,四根筷子居然稳稳的立在那儿,并没有分开倒下。

“四方神已经降临,各位善男信女,有事问事,无事退避……”

丹丹闭目垂帘作宝相庄严状,看起来倒是真有几分神秘莫测的样子,要是配上袅袅香烟什么的,多半就是个神仙附体的魔教圣女。

“这是怎么玩的,好稀奇哦,筷子都立得稳……”

小狐看得是啧啧称奇,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本来嘛,碟子光滑筷子挺直,还是四根,居然可以立得稳稳的如中流砥柱,看起来是满有吸引力的,就连胖子都看得有些傻眼。

“有什么稀奇,四方神降临嘛,要是不显些神迹出来,谁会顶礼膜拜啊?你们是不是想学?想学就说啊,虽然你们这么虔诚的看着我,可是不说出来我怎么知道你们想学?”

到底是小孩子,得意非凡的丹丹早忘了装什么圣女,喋喋不休的样子倒是像个夸夸其谈搞迷信推销的神婆,在一边懒洋洋的用牙签剔牙的苦哥不动声色,仿佛教丹丹装神弄鬼的人和他根本就没有关系。

这一手我也会玩,只是我不能说话,真要耍出来效果就差了不少,本来就是苦哥教来解闷的东西,看起来神奇,说穿了一文不值,随便拉个人出来都可以玩。

咒语什么的都是幌子,无非就是添加一些神秘来掩人耳目,真正的猫腻在那四口“圣水”,选用的筷子也得是又直又挺的老式竹筷,小摊子上那种一次性的就不行。

四口“圣水”足以把筷子喷湿,四根筷子并在一起,那些表面的水能起个临时性粘合剂的作用,本来筷子上半截就是方形,四个平面并在一起就能粘个合丝合缝,四根筷子相当于一个整体,下半截合起来的面积不小,往碟子上轻轻一放,只要掌握好重心,那是稳稳当当的毫不含糊。

根本没有什么四方神,就算是洗碗时把湿淋淋的四根筷子并拢往沾了点水的碟子上一放,照样是稳稳的恍若“神灵附体”。

“真的很神耶,四方神说到就到,一个,两个,三个……”

小狐一脸敬佩的念叨着看得两眼发直,不过目光凝注的地方有问题,她没有看我们任何一个人,而是看丹丹身后的空处。

“白胡子老头,应该是太阳神,帅哥猛男,应该是离火神,这个女的……妈呀,怎么舌头伸这么长?!”

小狐惊叫起来,这下目光倒是对准了丹丹:“你不会是请错神仙了吧?”

“神仙?哪里有神仙?笑死我了……”丹丹忍不住大笑起来,对能够把小狐给糊弄住的事实很有成就感,“神归神位,各安天命,散!”

兴高采烈的她用手在桌子上一拍,四根筷子齐刷刷的分开向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倒下,这一手倒是要点技巧,没有翻来覆去的磨练是玩不转的,力度劲道的拿捏可不是说说就能办到的事情。

“不是吧,请神容易送神难?”小狐眼睛里的惊讶依旧,还添了些跃跃欲试的神采,“四个神仙一个都没有走耶,是不是本人魅力无限让他们凡心大动所以留恋凡尘了?我说,可不可以直接和他们说话?”

四个神仙?

神仙在哪儿,小狐目光所向的空处么?

我和丹丹还有胖子面面相觑,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的除了怀疑就是震惊。

“哎,帅哥,你妈贵姓……怎么不理我,哎,别走,别走啊!”

小狐从凳子上跳起来,伸开双手好像在拦什么人,但是她的面前只有空气,而且,下一刹她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膛,然后蓦然回首望向门口,动作之快使得她的颈子都发出了“咯”的一声脆响。

“小仙,你搞什么名堂?”

胖子看情形不对,张嘴就是一声大吼,小狐应声回头,脸上的神色古怪得难以形容。

“真的是神仙,他居然从我身体里穿了过去……你们难道没有看见?”

“哪有什么狗屁的神仙,我是闹着玩的啦,你还真看见了?”丹丹眉飞色舞的很是好笑,“这么看来我的功力不错,真的可以沟通神灵?”

我没有笑,只是看了看苦哥,苦哥淡淡道:“太阳已经落山了。”

“废话,我知道太阳落山——”小狐的话突然噎在喉咙,似乎一口吞了个鸡蛋,“太阳落山……你是说,是说……”

“你看到的不是神仙,是鬼,听你的描述,好像有个舌头伸得长长的家伙,多半就是个吊死鬼……说了可以大开眼界的,没有骗你吧?”

小狐倒吸一口凉气,一张脸顿时变得煞白,丹丹好奇的问:“还真的看见了?有意思,说说看,到底是个什么样?”

“你请四方神的时候,咒语刚刚念完我就看见了四个人,一个是白胡子老头,一个帅哥,一个老婆婆,还有一个舌头伸得长长的女人……”

小狐指手划脚的解说一番,我们总算听明白了,她看见了四个突然出现的“神仙”,老头是从天花板掉下来的,帅哥是从墙壁里钻出来的,老婆婆是从地下冒出来的,那个长舌妇是从房梁上飘下来的。

她还真以为是丹丹请来“四方神”,好一阵激动,可是对方完全当屋里的几个人是空气,连话也搭不上,接着丹丹请神归位,四个家伙也恰是时候的四散而去,她一时情急就拦住了那个帅哥,可是人家看都没看她一样就直接撞过来,不等她反应就穿过了她的身体,等她骇然回首,那个帅哥已经穿墙而出不见踪影了。

“孤魂野鬼罢了,用不着大惊小怪……”

苦哥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小狐就再一次的目瞪口呆,傻傻的样子看起来滑稽得要命。

“你的背后,有个白骨骷髅,它它它……”

“哪儿哪儿?”丹丹一跛一跛的跳到苦哥身边,转来转去的打量个不停,“没有啊,狐狸精你是不是耍我?”

“蒙上你的右眼。”苦哥冲小狐点了点头,“再看。”

小狐用手把右眼一蒙,马上“咦”了一声,试探着放开蒙眼睛的手,马上又是一声惊叫,忙不迭的跳到了胖子背后。

“它过来了,龇牙咧嘴的,牙齿还在滴血,好可怕哦!”

好一阵纷乱之后,小狐终于不再大惊小怪,却是哭丧着脸跟丢了五百万似的。

阴阳眼,她的右眼能看见鬼,真的变成了阴阳眼。

短短一个小时之内,据她所说至少有七十三个鬼从我家屋子里经过,有的和常人没什么两样,更多的却是奇形怪状容貌可怖,血肉模糊的,脸青面黑的,没有眼珠的,四肢不全的,拖肠挂肚的,半边脑袋的……

总而言之一句话,看了连饭都吃不下去。

奇怪的是那些鬼和我们毫无交集,并不像电视上那样他们能看见我们我们却看不见他们,他们自顾自的飘来荡去,房屋器具还有人对他们而言毫无阻隔,似乎是生活在和现实生活重叠的另一个空间。

我们倒也罢了,眼不见心不烦,小狐就倒霉了,阴阳眼让她根本分不清楚现实和幽冥的区别,触目惊心倒是小事,错乱阴阳才是真正的麻烦。

她去喝水,迎面来个老人家,正常反应的往旁边一让,结果给凳子绊个狗吃屎,让过的却只是一团空气。

她去洗澡,镜子里突然走出来个全身赤裸的猛男,惊叫声中一个飞脚踢出去,结果镜子粉碎脚趾头差点折断,裸奔的猛男却是一无所觉,悠悠哉的穿墙而去。

……

如此这般的折腾,小狐差不多就要疯了,恨不得把自己的右眼给挖出来,缠着苦哥要他收回阴阳眼也就成了理所应当顺理成章的事情。

“真的没有办法么?”胖子也忍不住在一边敲边鼓,眼巴巴的样子倒是有几分可爱,“要不,把它转给我算了?”

“转给你?小说看多了吧,还斗转星移移花接木呢!”苦哥嘴里说笑脸上却没什么笑容,淡淡然的一脸沉郁,“其实不要这阴阳眼也有办法,不过现在不行,再说了,明天就要去锁龙渊,难道你不想亲眼看看龙的样子?”

第二十四章 锁龙渊的龙

站在锁龙渊的铁索前面,小狐的脸比白纸都还要苍白。

原本只有十来丈的深沟雾气翻腾,看上去真的是万丈深渊深不可测,如果说下面有个什么传说中的怪物,那是一点儿也不稀奇。

现在太阳刚刚冒头,第一缕阳光斜斜的照在横贯山崖的铁链上,铁链居然在轻微的颤抖,深沟里的浓雾也就是这时候出现的,无中生有得好像电影里超级怪物即将登场的恐怖场景。

更可怕的是一阵隐隐约约的声音在浓雾里传来,似压抑的喘息,似痛苦的呻吟,似野兽的嘶吼,反正听起来很是可怕,要把人心底的恐惧和着肠肠肚肚全部掏出来似的。

这,就是三阳湾里有名的“深渊龙吟”,当地人啧啧称奇的传说之一。

其实,这也就是“鲤鱼破背”的延续,同样是一个让几辈人津津乐道的故事。

当初鲤鱼破背的时候,那个以血为引破风水的徒弟彻底的毁掉了鲤鱼穴,却误打巧撞的造就了一条恶龙和一代奇人。

埋在鲤鱼穴里的是小财主家的小姐,可是没有人知道她被小财主勒死的时候已经怀了徒弟的骨肉,一尸两命,那种怨恨可不是一般的浓烈,只是被七棵槐树钉住了亡魂,这才没办法去找小财主算账。

更邪门的是因为小姐埋了个风水宝地而且是多子多孙福寿绵长的鲤鱼活穴,她的尸身长年不腐,肚子里的胎儿得山川生气凝聚和母亲执念相护,居然在慢慢的成长。

等到后来徒弟用风水奇术破掉鲤鱼穴格局,阴阳交感,已经入土三年的小姐生下一个小孩,尸身却在发生质变,化成了一条初具形态的龙。

死人墓里产子,自古以来就有传说,并不算稀奇,可是尸变一般都会成为僵尸,僵尸又会变成旱魃,像这种母子同穴的很可能就变成所谓的“子母凶”,为祸一方再正常不过。

问题是那种情况一般都是下葬的地方不对,多半就是凶地,这个小姐葬的偏偏就是个风水佳穴,结果小孩子生出来居然是活的,母亲的尸体也并没有变成僵尸,而是化成了恶龙。

换句话说,风水格局被破,阴阳分化,生气生机随胎儿出世,死气怨气附尸身转化,加上所处之地为“鲤鱼穴”,错乱阴阳天雷降,正成“鲤鱼跳龙门”之势,鱼跃龙门化作龙,不难理解。

就在尸身化龙雷电交加的那天,山洪暴发,鲤鱼穴就此成了鲤鱼破背,小姐尸身所化的龙自知气候不够而且被七棵用作“阴引”的槐树所困不能离开方圆百里之外,就近寻了个地方修炼,那就是现在的锁龙渊。

至于她生下的那个孩子,被爆发的山洪冲到山下给一个樵夫捡了起来,不但没死,还活得有滋有味的,聪明绝顶,俊俏潇洒,也不知道迷倒了多少人,只可惜他眼高于顶,根本就谁也看不上。

因为出身不凡,这个小孩天生灵异,可以沟通阴阳,长大后经常作秀士打扮四方游历,人称“落阴秀才”,就是能自由出入碧落阴间的意思。

好死不死的,落阴秀才在十五岁的时候遇上了他的母亲,也就是隐身修炼的那个小姐,只不过现在的小姐已经算是转世进化,根本就没有了前生的记忆,自然不会知道这个风度翩翩的小秀才是自己的儿子,而落阴秀才虽然天生灵异,却并不知道过去未来,也不会知道这个可以幻化人身的龙是自己的母亲。

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底细,但是到底血脉相连,自然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结果两个人一见倾心,竟然演绎了一段乱伦之恋。

双方频频约会的期间,恶龙不断的吞噬生灵,原因无他,本是怨念死气转化而已,说起来也是她的一种修炼方式,只有在面对落阴秀才的时候,她狂躁的暴戾之气才会转化为万般柔情,可怜秀才当局者迷,居然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龙女”是个罪孽深重的妖灵。

到底有面对的一天,受到村民委托要斩杀恶龙的落阴秀才最终在恶龙吃人的时候赶到现场,结局就和无数武侠传说的俗套一样,正邪不两立挥泪断情缘,好一番恶战之后,恶龙被落阴秀才以本身精血幻化锁链穿了琵琶骨镇在了深渊之中,两败俱伤之余倒也生死与共,谁也怨不了谁。

那以后,山崖上的铁链就成了一大奇迹,原本深不见底的深渊被双方大战时震塌,填起来就只有十余丈深,只有每天旭日初升第一缕太阳照进锁龙渊的时候才能见到当年光景,若是有缘,还能看见被锁在深渊地地终日辗转痛苦的恶龙。

正因为地下镇了恶龙那条铁链又是落阴秀才所化,“锁龙渊上生死桥”的名声就怎么传了开来。

据说,这条铁链就是三阳湾的命脉,要是有朝一日铁链断开,恶龙将脱困而出,三阳湾就会化成一片汪洋。

据说,这桥一般人过不得,因为过桥之人要是心有恶念就会跌落桥底成为恶龙的食物……

难怪小狐的脸会白得像纸,丹丹讲故事的天赋比我高得多,从苦哥那儿听来的传奇经她绘声绘色的一讲,简直就是情景回放历历在目,加上每天清晨的深渊龙吟浓雾升腾,初来乍到的人一般都会吓得不轻。

要命的是,小狐还有个什么洞察幽冥的阴阳眼,瞧她那两眼发直魂不守舍的样子,实在难以想象她就是听说可以看到龙那个时候兴奋得跳上窜下的疯子。

也许,她真的看到了龙,只是叶公好龙的故事早有流传,她,无非也就是个新时代的叶公。

在网上看多了这样的人,口口声声说无聊说郁闷说平淡,巴不得来个穿越啊附体啊碰上外星人这类的奇遇,可要是真的有了远离生活常轨的奇遇,只怕又会魂飞魄散悔不当初了。

“我说,你是不是真的看到了龙?她长什么模样?”

骑在黑旋风上的丹丹好奇的问,紧紧扶着小狐的胖子不由得立起了耳朵,我也有几分好奇,只有懒洋洋靠在山壁上的苦哥无动于衷,似乎对那个神秘的恶龙根本就没有任何兴趣。

大大的吞了口口水,小狐突然暴怒起来,龇牙咧嘴的望向苦哥,看样子是恨不得一口活吞了他,连盐巴酱油都不用蘸。

“大粽子,你他妈的到底对我的眼睛动了什么手脚?”

第二十五章 生死桥

“送你一只阴阳眼啊,还能动什么手脚?”

面对小狐的质问,苦哥根本没有一点心虚的样子,胖子欲言又止的看了看他,神色很是古怪。

小狐恶狠狠的瞪着苦哥,怒道:“别用什么阴阳眼来蒙我,这绝对不是什么洞察幽冥,是幻觉,该死的幻觉!你家周围不是布了‘九幽引煞七星锁魂’的法阵么,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鬼魂来来去去?这个锁龙渊不是锁了一条恶龙么,怎么会是一个血淋淋的女子?告诉你别想蒙我,这肯定是幻觉,就像胡大遇到尸香魔芋后产生的幻觉一样……”

还是叼着个牙签的苦哥看起来有点像个吊儿郎当的无赖,脸色沉郁一片跟电影里犹豫的杀手差不多,看着小狐的目光却是冷冷淡淡,就像一个活了千百年的人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孩。

“第一,我从来就没有说我家周围布了什么法阵,所谓‘九幽引煞七星锁魂’什么的全部是大肥自说自话;

“第二,就算真有什么法阵,你又对它知道多少怎么能肯定它不是针对某些亡魂进行锁定并不对其他游魂产生影响?

“第三,锁龙渊镇压的龙本来就是僵尸所化,你怎么肯定它一定得是龙的形态而不是原来的人形?

“第四,鬼神无常,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鬼神,你眼里所见是就是你心里所想,凭什么要求和别人眼里的世界相重叠?

“第五,最重要的一点,你的恐惧与我何干?阴阳眼是你自己要的,精神压力也得你自己承受,要是连这么点东西都看不开,你还有什么资格进公子墓?”

小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咬牙道:“强词夺理,你明明就是故意给我下套子给我眼睛动手脚,好让我在短时间内被那些可怕的幻觉给逼疯,这样就不能去公子墓了,是不是?没准儿你就是公子墓里钻出来的大粽子,正在策划什么阴谋,所以生怕我们去搅了你的好事!”

苦哥从鼻子里嗤了一声,懒得搭理小狐,踏着铁链径直去了,只临走的时候看了胖子一眼,扔下了一句硬邦邦的话。

“如果她连这一关都过不了,你最好赶紧把她弄走,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少在这里丢人现眼!”

小狐气得跳脚,就在山崖边花样翻新的冲苦哥背影好一阵抱怨,末了换上一脸委曲向胖子撒娇:“好你个胖子,干吗不帮我?”

从“老哥”成了“胖子”,胖子还真没办法抗议,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算不算是进了一步,不过胖子也跟苦哥一样沉下了脸,当然生气的样子怎么看都有些做作,显然是摆给我们看的。

“老大说得没错,你就别再闹了,要不就回去……别忘了你还在读书!”

“不嘛,老哥你也欺负我,人家真的害怕嘛,看到的东西好恐怖的……”

得,小狐眼泪花花的一撒娇胖子就没辙,好说歹说的哄了好半天小狐才破涕为笑,还正大光明的躲进了他的怀抱,当然没忘记朝我们得意的炫耀一把。

也许,她的无礼取闹就和丹丹吃炒豆放屁一样,目的就是为了引起心上人的注意。

“别那么肉麻好不好,我早饭都快吐出来了!”丹丹在一边早就不耐烦了,“我说狐狸精,你到底看见了什么?”

“真的是看见了一个女人耶,血淋淋的身上没有穿衣服,一半白骨骷髅一般如花似玉,还有一根粗大的铁链在琵琶骨穿了两匝,把她捆在一根火光熊熊的柱子上,这些雾气就是从她身上冒出来的青烟……”

小狐打了个寒颤往胖子怀里缩了缩,脸上的恐惧倒不象是装的。

“不骗你们,真的好恐怖哦,特别是她的眼睛,那眼神简直能吓死人,好像她也能看见我似的……还好,只出现一小会儿就看不到了,不然我非给疯掉不可!”

“有这么玄乎么?”丹丹伸着小脖子往山沟里使劲的瞅,“我可是什么都看不到……小姨,你能看见吗?”

我当然也看不见,从这生死桥上过的趟数多了去,哪里见过什么龙啊女人的,不过……

要是用脖子上挂的那个鸡心坠子里的小镜子去照,没准儿能照出个什么东西呢。

这个念头是莫名其妙冒出来的,自己想想也有些好笑,不就是半梦半醒里有过两次奇异反应么,还真把它当照妖镜了?

“算了算了,哪有什么龙啊骷髅的,多半真的是幻觉,不,是要阴阳眼才能看见的东西,嗯,苦叔叔可能也看得见……”丹丹嘟囔了一阵然后火烧火燎的叫起来,“你们亲热完没有,还不走?苦叔叔都没影了!”

今天和昨天前天一样,苦哥没有去采石场上班,说要带我们好好的逛一逛,要不进了公子墓就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再出来看风景了……

有点危言耸听的感觉,想想小狐说的屁话我有些好笑,“公子墓跑出来策划阴谋的大粽子”,亏她说得出来。

腿脚不便的丹丹平时难得出门,听说可以到处去逛那是高兴得两眼发光,本来是想以前出游那样让苦哥背的,可是挑明心思进行表白的她把苦哥吓着了,保持距离还来不及,哪里会自找麻烦的背她?

说起来我是可以背,可惜她并不领情,说什么背着气闷,就和昨天一样骑着黑旋风出来了。

黑旋风是骡子,比毛驴略大却比马小,是行走山路的好脚力,就是性子太烈太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它就喜欢驮丹丹一个人,乖得没半点脾气,我和苦哥就不成,从来也没有骑过它。

“走就走……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这个,怎么走啊,过不去吧?”

小狐很是不舍的离开胖子的怀抱,尖着嗓子吼了两声却很快就卡了壳,毕竟在她看来黑旋风一个四只脚的畜牲根本过不了这个铁索桥。

我当然不会解释,看了丹丹一眼让她坐稳,然后往黑旋风肚子下一钻双手一抬,连人带骡子一起给举了起来,几个飞步就过了铁索生死桥。

放下没有一点惊慌的黑旋风和它背上的丹丹,我回头看看,小狐和胖子还在原地发呆,两个人都大张着嘴一副喝西北风的样子,也不怕闪了舌头。

想想来的时候两个人就不敢过桥,现在知道这铁索桥是某人精血所化加上看见桥下有个锁着的僵尸龙,小狐和胖子现在肯定是连脚都软了,还得我去接一趟

没办法,谁叫我是主人家呢。

跑回去一手一个拎了胖子和小狐过来,胖子差点脱臼的下巴终于合了起来,两眼发光的道:“哇噻,古墓仙女天下无双,衣衣你真好变态哦,我喜欢——嗷!”

话还没说完就用一声惨叫作了结尾,却是被狠狠地踩了他一脚,小狐瞪了胖子一眼然后扑上来又摸又捏,跟验尸官检查大粽子似的。

“我说衣衣,你确定你不是千年大粽子?这也太恐怖了……”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好笑的同时很是无奈——

咳,不就是举个骡子加个人过桥么,有那么夸张?

进了三阳湾来了鲤鱼背龙门小筑,得学会不动声色才行,不然大惊小怪一惊一乍很累人滴!

从衣兜里摸出个早有准备只是不知道该不该拿出来的眼罩递给小狐,我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苦哥早上说的话。

“说实话今天不是出门的好日子,当心撞鬼哦!”

第二十六章 三柱清香一碗水

“嗨——

砍柴莫砍马桑柴

砍了马桑么发嫩苔

娶亲要娶嘛两姊妹

姐姐死了妹妹来

……”

山路弯弯,山歌悠扬,说实话丹丹的歌喉的确不错,只是歌词也太那个了点,至少胖子就听了个目瞪口呆,小狐那只漂亮的大眼睛也瞪得眼珠子都要掉了出来。

那只漂亮的大眼睛……没错,只有一只大眼睛。

小狐现在就是个独眼龙,她已经戴上了我给她的眼罩,把可以洞察幽冥看阴阳的右眼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就跟《我的左眼看到鬼》里面的女主角一样,小狐的这个阴阳眼只要蒙上或者闭上就看不见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现在虽然是白天,但是小狐实在给锁龙渊里的龙给吓坏了,宁愿当独眼龙也不要再瞪着双眼到处跑。

更重要的是她蒙上右眼后就能借口不习惯让胖子好好的照顾她,如果她双眼无恙活蹦乱跳的,只怕胖子不会那么好脾气也不会那么有耐性。

据苦哥所说,这种借外物灵气形成的阴阳眼并不是终身制的东西,至少挖掉眼珠子就会失效,当然这是废话,确实可行的解法是在端午节的时候点燃艾叶用烟子薰眼睛,不过现在隔端午还有好些日子,只能用掩耳盗铃这种最原始的办法了。

把眼睛一蒙,眼不见心不烦,也没有太多的不方便。

只是这样一来,一身性感黑衣的小狐配上黑色眼罩还有白骨手套,看起来酷酷的别具风情,丹丹都好一阵羡慕。

一路走来一路风景,并没有什么目的地,并没有那么多名胜古迹可看,游山玩水寻开心而已,也难怪丹丹会唱山歌助兴。

三阳湾处于川滇交界,受云南的影响不小,山歌无疑是特色之一,歌词即编即唱通俗易懂,押上粗浅的韵脚放开喉咙吼就是,谁都可以来上一两段。

“你这歌儿唱得真够大胆的,‘姐姐死了妹妹来’,啧啧,佩服佩服!”

小狐和胖子拖拖拉拉的走在后面,偏偏还有心思说三道四,看胖子也是一路高谈阔论滔滔不绝,两个人倒真是天生的一对。

“有什么好稀奇的,我们山里人实在,有什么说什么,不像你们城里人,心里一套,嘴上一套,做出来又是一套。”

丹丹不以为意的笑笑,笑容看起来真不像是个未成年人。

“这歌本来就是唱给苦叔叔听的,我就是喜欢他,管得着么?”

小狐撇了撇嘴,笑道:“喜欢不等于爱,你到底还是太小。”

“喜欢就是喜欢,爱什么爱,咱们土包子不懂那个酸里吧唧的东西!”丹丹大咧咧的挺了挺胸,“小是暂时的,因为本人还很青春没有云雨滋润,等着瞧吧,发展空间很大滴!”

小狐两眼翻白差点从山路滚到山坡下面去,胖子却忍不住哈哈大笑,就连我都有些不好意思,这还是我带出来的孩子嘛,都成什么样子了,知道的说她敢爱敢恨辣妹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对面来了个女流氓呢。

“本来呢,是想唱‘娶亲要娶过婚嫂妈妈走了女儿在’的,不过还有个前怕老虎后怕狼的小姨,看起来够辣却脸皮子薄得要命,没办法,只好先给撮合撮合,反正我还有大把的青春可以等待……”

脸皮烫得跟火烧似的,我恨不得提起丹丹就把她甩回家去,喜欢是一回事,说出来是另一回事,这算什么跟什么啊。

胖子笑得更是张扬,小狐也凑热闹的起哄,窘得要命的我只好装作看风景不理他们,眼睛却偷偷的向一马当先的苦哥瞟去,那个木头比我还干脆,根本就是装聋作哑,仿佛根本没有把小孩子的爱情宣言当一回事。

难道,我在他心里就这么没有分量么?

半羞半恼的心情突然就变得意兴阑珊,我走着懒洋洋的脚步,眼里的苦哥的背影渐渐模糊,不知不觉间前晚上在梦里听到的诡异歌声在耳畔慢慢响起。

“梦里千百次回眸,醒来一万个沉默”,说的是我,还是他自己?

“喂喂喂,这个是什么东西?”

大惊小怪的小狐让我回过神来,顺着声音望去,山路已经在神不守舍中走完,前面是棉花地的简易公路,十字路口有一颗大大的黄桷树,树上贴了张黄纸,小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到树下看热闹去了。

还能是什么东西,阴阳先生给小孩子驱邪贴的通关文书,有啥好稀奇的。

“天皇皇

地黄黄

我家有个夜哭郎

过路君子念三遍

一觉睡到大天亮”

不用看我也能背出上面写的东西,最多后面还有个乱七八糟的符咒,也就相当于阴阳先生的签名盖章,跟医院里开的处方一样,可能只有鬼才看得懂。

在三阳湾乃至于整个攀西,这样的东西多的是,尤其是在农村,差不多走错路都能看见,实在是再平常再普通不过。

乡下小孩子多,而且医疗条件比不了城里,很多带小孩的都会遇上“夜哭郎”,就是小孩子白天使劲的睡觉,到了晚上却是通宵不眠大哭大闹,连续几天折腾下来能把大人给累个半死。

毕竟大人白天有的是活儿干,如此这般的昼夜颠倒,估计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

这种毛病别说医院没办法,就是真有办法也没有几个人去照顾生意,一来医院门槛太高,二来乡下人相信先生多于相信医院。

头疼肚子疼,那时被过世的人找上了,得送神;家里牲口得病不吃饲料,那是得罪了圈神,得烧纸钱敬刀头;眼睛疼看不清楚东西,那是看了女人嘘嘘长针眼或者家里的东西摆放不对犯了香火,得赶紧拜祖先……

小孩子夜哭不止,那也是冲撞了不干净的东西,得驱邪。

请来阴阳先生做法,算八字,摆法坛,开路送神贴通关文书,据说只要过路人见了通关文书照上面的一念,在家里祸害小孩的东西就会悄然离去,小孩子也就会渐渐好转。

“听起来很神奇哦,真的还是假的?”

给小狐解释的是胖子,到底是下乡闯过的人,这些东西倒是不算陌生,不过小狐听得两眼发光,看起来早忘了孤魂野鬼的可怕,恨不得马上看个究竟去。

真的假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狐根本不可能登门拜访去看个明明白白,因为通关文书上并没有联系地址什么的,那只是个形式而已,相当于沟通阴阳和鬼神打交道的必要手续。

在黄桷树下乘了一阵凉,几个人又悠悠闲闲的上了路,不过在转过一个弯道的时候,苦哥突然停下了脚步。

前面是个小河沟,简易公路就从潺潺河水里过,坐车倒也罢了,走路的就有点麻烦,得脱了鞋子趟水,不过现在明显的是用不着了。

河面上用石头架了三四个墩子,墩子上并排绑了三根松树,就成了一座木桥,从桥上过显然是比从水里趟要方便得多。

问题是,这座木桥的桥头插了三柱烟正袅袅的清香,另外还在桥上放了一碗水,正好挡住了过桥的人。

要过桥,就得从这碗水上面过,这也没什么,不过碗后面还坐了人,四个人。

这四个人也不是什么拦路打劫的匪徒,只是四个普通人而已,看样子是一家子,一对三十岁上下的夫妇,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儿,还有个抱在怀里看来未满周岁的小孩。

就是这三柱清香一碗水,还有这么一家子,让苦哥不由自主的停住了脚步,还恼火的嘀咕了一声,怎么听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见鬼。”

第二十七章 保爷

“哪里有鬼哪里有鬼?”

果然没有料错,小狐对阴阳眼深恶痛绝饱受其害的样子都是做给胖子看的,这不,苦哥小小声的嘀咕话音未落,她就媚笑着凑了过来,蒙着右眼的眼罩也拉开一条小缝,跟特务接头似的四处乱瞄。

“大白天哪里能看到鬼,回来,别去搅乱!”

胖子一把就把小狐拉了回来,小眼睛却盯紧了前面桥上四个人,眉头紧皱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大白天的见到的当然不是什么大头鬼,不过有些麻烦而已。

遇上“找保爷”的了。

很多小孩子都不好带,多病多痛什么的,那叫八字太差命不好,要是不找个“保爷”,多半就会带不大,夭折是在所难免的事。

——山里人都相信这个,所以阴阳先生又多出一个找钱的好路子,那就是给小孩子排八字找保爷。

所谓保爷,就相当于义父干爹什么的,阴阳先生会根据小孩子的八字算出个可以给他添福增寿保平安的范围,只要找到那个范围里的人拜为保爷,那就可以逢凶化吉一生平安了。

比如说,某家小孩体弱多病,从八字上看是五行缺土,经演算后该找一个生肖属鼠的泥水匠“拜继”给他当干儿子,小孩的父母在亲朋好友里找符合条件的人保佑儿子一生平安,那就叫“保爷”。

这是比较正式的找保爷,还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小孩子突然生病而且久治不愈,这就需要赶紧找个保爷,没有那么多条件,逮着谁就是谁,叫做“随缘”。

“随缘”可以选择地点,要么在家里,要么去十字路口,要么找个沟沟坎坎的搭个桥,三柱清香一碗水,遇上的第一个人就是孩子的“保爷”,只要他把那碗水倒掉,孩子的病痛灾祸就跟着泼出去了。

这三个地点,显然是最后一个最为严肃,修桥补路是功德,搭个桥找保爷,多少显出了几分诚心,前面两个就差多了,跟开玩笑一样。

话是这么说,真正遇上找保爷的大多会在心里抱怨自己运气不好,本来嘛,保孩子一生平安,用什么保?还不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自己的福分去抵消孩子的灾星,换句话说,那就是自己要去分担孩子命中注定的苦难。

当然了,这些说起来都是宿命,很迷信的东西,但是山里人就好这一口,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没办法。

很明显,这下子遇到的就是随缘找保爷的。

正因为是随缘,遇上的第一个人是谁就是谁,苦哥首当其冲,当然就成了目标人物。

他没有走上前去,却停住了脚步,下一刻扭头就走是毫不奇怪,不过多了小狐这个好奇宝宝,要走可没那么干脆,何况人家也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老表,等一下……是你?”

攀西地区就这样,不认识的人见了面也可以叫得跟亲戚一样亲热,男的是“老表”,就是表哥表弟的意思,要是女的,那就该叫“表妹”了。

一家四口动作神速的迎了上来,反应还真不慢,到底拦路找保爷的不是一个两个,遇上后扭头就走的可不是没有先例,不赶紧抓个现场事情多半得黄。

那对夫妇显然都认识苦哥,只是开头没有看清楚而已,现在认出了真身,两口子都有些尴尬,不过那男人面露喜色,很快就打开了僵局。

“何苦,有些日子不见哦,我说你明明看到我们找保爷,干吗还不给面子?”

苦哥有些淡漠的笑笑,随口道:“孩子不好?”

“是啊,一晚哭到亮,要命哦……来来来,把这碗水倒了,给取个名字,他就跟你姓了!”

保爷要做的事很简单,一是倒水,二是给孩子用自己家的姓氏字辈取个名字,三是掏钱,就算身上没有带钱纽扣也得扯一个下来,算是给干儿子或者干姑娘的见面礼。

“一晚哭到亮……夜哭郎?”

小狐挣开胖子就跳了过去,想看看夜哭郎到底是什么样,可是她的装扮吓了孩子他妈一跳,忙不迭的后退,看小狐的眼神就像是保护小鸡崽的母鸡看见了黄鼠狼。

“让他跟我姓?你舍得?”苦哥似笑非笑的看着那对夫妇,“找个保爷好拜年……我给他当保爷你们放心?就不怕保不了他还给他带点麻烦?”

“放心,当然放心,遇上你孩子算是有救了!要不是你住在鲤鱼背不见外人,我们早就登门拜访了,毕竟你是从公子墓……”

这次抢着开口的是那个孩子他妈,只是话还没有说完就忙不迭的伸手掩口一脸的慌张,倒像是说破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似的。

不是找保爷么,怎么又扯上了公子墓?

心中疑惑的我望向苦哥,他却没有理会我,自顾自的走上去端起那碗水泼到河里,淡淡道:“往事逝如风,何须再回首,这孩子既然跟我姓,就叫何须回吧!”

何须回?

这名字也太有创意了,还好,保爷给干儿子取的名字只是走过场,基本上没有用的机会,要不顶着这么个怪名字上学读书还真要点勇气。

取好了名字,苦哥看了看胖子,理直气壮的道:“大肥,借钱,一百!”

苦哥和我还有丹丹一样,只要不是打主意下山上街赶场,都没有带钱的习惯,要打发干儿子当然只有借钱,不过听他那个口气不像是借,倒是有点要债的意思。

“拿什么钱,太见外了不是,我们两亲家谁跟谁啊,赏脸去我家喝二两就行了!”

拦着苦哥借钱的是刚认下的亲家,嗯,是干儿子的亲爹,也叫亲家,可不是儿女婚配结的那种亲家。

“去你家?算了吧,没看见我带了个扫帚星?别给你家带去什么血光之灾,要不把你老子气死了,那责任我可担不起!”

苦哥一口回绝,他的亲家当即变了脸色,双脚一软差点就跪了下去。

“求你了兄弟,你要是不去,我这个家可就完了,老头子当年的糊涂事你就大人大量别计较了成不?要是你真的咽不下这口气,我……我这个闺女就给你了!”

简直就是一鸣惊人石破天惊,几个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到亲家公脸上,然后又齐刷刷的移到手脚无措的小姑娘身上,那份惊讶简直是难以形容。

——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谁也不能否认,“重男轻女”在民族传统排行榜上一直名列前茅,边远山区尤其如此,很多老人眼里,儿子才是传承香火的种,女儿终归都是外姓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根本就不值一提。

正因为如此,当初丹丹的出世才会直接“克死”了奶奶,她才会成为恶名远扬的扫帚命丧门星。

这下好,又一出重男轻女的戏码上场,简直让人寒心。

架桥找保爷的四个人是棉花地的牛家,男人牛大龙,女人赵翠兰,女儿牛明珠,还有未满周岁的牛明江。

牛大龙和赵翠兰都是苦哥当年的同学,两口子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早婚,第三年就有了明珠,后来给她陆续生了六个妹妹,就没有一个带把的。

就因为重男轻女,想儿子想疯了的牛大龙把六个女儿全抱给了别人,就只留下一个明珠,一来是她最大可以使唤,二来她是七姊妹中最漂亮的,将来出嫁还可以理直气壮的收上一笔彩礼。

三阳湾虽然属于边远山区,所属的攀西却是开发大西北试点工程的一部分,计划生育搞得并不宽松,一对夫妻一般情况下只能带一个孩子,要是头胎是女儿或者身有残疾才能生二胎,还要隔上三年才成,要不罚款就能罚得你家徒四壁。

要不是这个计划生育,牛大龙也不会把自己的女儿送人,反正不是养不起,长大了可都是一笔笔的彩礼不是。

好不容易的,终于生了个儿子,那就是牛明江,一家子当宝贝似的捧着供着,可惜还是没满周岁就出了毛病,白天死沉死沉的睡,晚上就通宵通宵的哭,接连不断的折腾下来,孩子越来越瘦越来越轻,一家子也差不多都累得不成个人样。

要说驱邪送神贴通关文书,那是该办的都办了,小明江的爷爷牛永康就是阴阳先生,自家的事情当然不会偷工减料,连保爷都找了三个,法事也做了,不行还是不行。

实在没辙,就只有走最后一步,算好日子掐好时辰,架桥,拦路,随缘,找保爷,希望能够碰上个贵人保住小明江的一条小命,也保住牛家的香火。

结果,就碰上了领我们出来游山玩水看风景的苦哥。

因为我和丹丹这两个灾星,苦哥在三阳湾没有什么人缘,就是在采石场干活也没有搭档,可是谁都知道他是会手艺的石匠,谁都知道他不是好惹的等闲之辈。

人们对他,很大程度上是“敬而远之”,却不是“避而远之”。

牛大龙和赵翠兰都是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和苦哥并不陌生,却也谈不上有多大的交情,更何况牛永康和苦哥还闹过不愉快,想要苦哥当小明江的保爷都很勉强,要他用石匠这一脉的手艺来帮忙更是难上加难。

当年,给丹丹贴上“丧门星”标签的,就是牛永康,后来我家接连不断出事,不接受聘请拒绝给死者开路买山做法事的,也是牛永康。

“丧门煞星,生人勿近”,这就是他给我家下的断语。

都说了山里人迷信,身为阴阳先生的他说的话当然有份量,而且死人出殡下葬必须做法事是老规矩,要不然根本就没有人敢来帮忙——

怕被亡魂缠上,怕诈尸,怕鬼。

要不是他妄下断语,我家的丧事也不会办得那么狼狈,苦哥也不至于一个人扛着棺材上山。

我家和牛家,说是冤家也不为过。

牛大龙知道这些,当然也知道苦哥肯倒了那碗水给小明江当保爷就是天大的面子,要他跟着回家彻底解决麻烦只怕是白日做梦,只是他的麻烦显然不小,至少他家老头子牛永康就解决不了。

情急之下,他就打起了明珠的主意。

明珠今年十五岁,说起来比丹丹略长,还没有订婚,因为牛大龙想把她炒个好价钱,毕竟她的漂亮是摆在那儿的。

苦哥娶了嫂嫂,嫂嫂过世后他一直没有再婚,这事在三阳湾传得稀奇古怪,说什么的都有,牛大龙当然不会不清楚。

用明珠的终身作条件,他要的就是苦哥的手艺,算是赤裸裸的交易,山里人就这样,直来直往,话都摆在明处。

可惜,苦哥并不领情,根本就连回答都直接省下转身就走,要不是明珠突然抢出来拦住二话不说跪下连连磕头,加上小狐在一边不忍心的作滥好人再加上我和丹丹也表示一码归一码,只怕他根本不会踏进牛家大门,我也不会知道牛家的上述情况。

牛永康在家里,却是被小明江急出心火倒了床,见到我们浩浩荡荡一大帮人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笑逐颜开,居然一骨碌从床上跳了下来大呼小叫要老婆赶紧炒花生瓜子,还屁颠屁颠的亲自去端来了水果和茶,当然他的目标是苦哥,我们只是沾了苦哥的光而已。

“你说你的苦哥会怎么治这个夜哭郎?开坛做法,烧香拜佛,还是念念有词的跳大神驱邪送鬼?”

小狐神秘兮兮的凑到我跟前如此这般的问,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都是些什么屁话啊,说得苦哥跟神棍似的。

“我知道怎么治,小意思,举手之劳而已!”

丹丹也凑上来搅和,不过眼睛却恶狠狠的瞪着可怜巴巴坐在一边的明珠,嘴里的炒豆咬得嘎嘣作响的特带劲,我真担心她一不小心咬掉自个儿的舌头。

“不就是小儿夜哭吗,很简单的,轻松搞定……哼哼,家里放着两朵鲜花不采,为了个小丫头这么起劲,男人,真不是好东西!”

她针对的当然是明珠,在她眼里那就是个情敌,也不想想自己也是个小丫头,而且让苦哥“起劲”的明明就是她自己。

明珠不但漂亮而且乖巧,先前她一言不发只管磕头的样子没有打动苦哥,却是让我们三个女的和一个胖子很是心疼,要不也不会帮着说好话。

丹丹说得是轻松,事实上当初她也当过“夜哭郎”,还是苦哥给治好的,的确跟她说的那样,不过举手之劳而已。

“拿个录音机,把小孩子的哭声录下来,然后放给他自己听,听着听着就不哭不闹,然后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这么简单?”小狐非常非常的怀疑,压根儿就不相信,“也太儿戏了吧?”

“你以为有多复杂?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懂不懂?别人我还不告诉他呢!”丹丹鼻孔朝天作世外高人状,只是吃炒豆的样子让人实在不敢恭维,“不信你生个小孩来试验一下啊,保证真实有效如假包换!”

当年的丹丹的确就是这样给苦哥治好的,根本就没有作什么法驱什么邪贴什么通关文书,不过现在,情况好像不一样……

牛大龙死心巴肝的把苦哥请上门来,好像不只是给小明江找保爷那么简单,这装饰得很暴发户的屋子里,怎么就冷飕飕的让人浑身不舒服?

妖邪缠身夜哭郎,难道牛家真的招惹了什么凶神厉鬼,连牛永康这个正牌阴阳先生都摆不平?

第二十八章 传说中的鬼星

“该死的苍蝇,嗡嗡的叫得心烦……”

其实不用丹丹的抱怨来提醒,才一进牛家的堂屋我就发现屋里苍蝇特别的多,现在只是三月,天气算不上很热,哪里来那么多的苍蝇?

要是在家里或者早有准备,让这些苍蝇短时间内从屋里消失并不是什么难事,和阴阳先生的“请四方神”差不多,“驱蝇术”就是那些手艺人渲染神秘抬高身价的手段之一。

在农村,夏天的苍蝇和蚊虫都特别的多,有些手艺人就会拿满屋子乱飞讨人厌的苍蝇作文章,装模作样的念咒画符瞎折腾一通,那些苍蝇很快就逃命似的飞出屋去,自然成了手艺精湛法力强大的一个证明。

说起来神奇,戳穿了同样一文不值,只要你悄悄的掐上一截新鲜番茄的茎叶带进屋子,那些到处乱飞的苍蝇就会退避三舍,原因无他,番茄的茎叶会散发出一种特殊的气味,而苍蝇正好对那种气味过敏。

这一手虽然是木匠石匠这种手艺人爱玩的把戏,可是阴阳先生怎么说也算半个同行,应该不会陌生才对,怎么牛永康就没有露上一手却听之任之?

事先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苍蝇,当然不可能准备什么新鲜的番茄茎叶,没办法,只有忍呗,何况和这些飞来飞去的苍蝇相比,还有一只大“苍蝇”更为讨厌。

牛永康这老家伙不知怎么的亢奋异常,陪着苦哥东拉西扯,从阴阳说道算命,从算命说到风水,从风水说到娼坟,从娼坟说到僵尸,那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架势连胖子都要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看情况,他比那些个绿头红眼睛的苍蝇更像个苍蝇,嗡嗡嗡的也不嫌累,丹丹的抱怨倒有好一部分是冲他去的。

苦哥倒是不在乎,不动声色的耷拉着眼皮听牛永康东拉西扯,有一下没一下的用牙签剔牙,连一个字都懒得回应,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在听进去。

绕了好大好大的无数个圈子都没有得到共鸣,牛永康终于忍不住说到了正题:“老弟,你看,你家小须须要不要紧?”

得,在他嘴里小明江成了苦哥的“小须须”,保爷的身份是座实了,剩下的就看他该怎么着来救自己的干儿子。

苦哥好歹是抬了抬眼皮子,目光挨个在牛家人身上一扫,目光有些淡漠有些茫然,似乎在看这几个人,似乎又什么都没有看。

“你们遮遮掩掩的说得不清不楚,让我怎么帮忙?我看,还是准备后事吧,嗯,最好是六盒大板……”

“大板”是“大板子”的简称,是这一带的俗称,也就是指的棺材。

六盒大板,就是六具棺材,难道说将要横死的不只是一个小明江,而是这整个一家子,就像当年我家那样?

这话也太恶毒了一点,当着和尚骂秃驴还犯忌呢,他这么在别人家里让主人家准备一家人的棺材,那还不就是当面对头的诅咒?

丹丹是吓了一跳,嘎嘣一声差点在咬炒豆的时候咬着了舌头,小狐更是干脆,直接惊叫出声,倒是牛永康一家子的反应有些奇怪,一个个脸色惨白却都没有出声,而是不由自主的四下打量,活像自家屋里会突然蹦出来两个大头鬼似的。

“那个……其实……唉,我就实话实说了吧,大龙这不争气的家伙,连个家都撑不起,家里被折腾得剩个空架子,没办法,我和他去了……公子墓!”

牛永康咬咬牙说出了真相,原来牛家虽然靠牛永康的阴阳先生找了不少钱,却为了生个儿子把家底折腾个精光,好不容易生了个小明江,乐坏了的牛大龙决定去公子墓冒险……

“公子墓不是已经被洗劫一空了么,还能有什么搞头?”

发出疑问的是小狐,她听我大略的描述公子墓,知道那里已经是个空坟,当然对牛大龙的冒险感到疑惑。

事实上我说的没错,不过那只是公子墓的传奇之一,就和苦哥当年的发财史一样有着不同版本,四个字足以形容,那就是“不足为凭”。

很正常的,公子墓还有着其他版本的故事,其中最为离奇的就是“迷魂阵”,据说当年红卫兵在那里出事后,国家派了专员来设下迷魂阵,把公子墓划成了特种保护区,闲人回避,有缘者入……

山野闲话,当然会越传越离谱。

据说,后来娼坟发丘之风横行的时候,那个倒霉的发丘高手就是带了两个兄弟陷入迷魂阵,所以他们没有找到宝藏,反而被法阵摄取了魂魄,事实上,他们根本就连公子墓的墓门都没有找到。

也就是说,他们见到公子墓被洗劫一空的情况只是幻象,那里的大宝藏还在,就等着有缘人去取呢。

就这么着,公子墓是越传越神秘,有很多人知道这么个名字却从来没有到过这么个地方,原因很简单,没有人能找到公子墓的确切地点。

牛家就不一样,牛永康本来就是阴阳先生,对近年的墓葬很是熟悉,虽然比不上《鬼吹灯》里胡八一的那种专门对付古墓的“分金定穴”,用来娼坟发丘却是足够了,要不是这猫腻,牛家光凭个阴阳先生也不会弄成个暴发户。

现在好,为了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先后六个送人的女孩,通关系保生育名额,寻医问药……暴发户也禁不住折腾,现在的牛家已经只剩个空壳子了,何况现在凑上西部大开发,封建迷信自然在打击范围之内,牛永康也没有那么吃香了。

为独苗苗小明江着想,牛大龙决定重操旧业,就在牛永康的指点下打起了公子墓的主意,可惜,牛永康到底不是宗师级人物,父子俩并没有进到公子墓,却是陷入了迷魂阵。

虽然带了罗盘还有驱邪的法器,牛永康和牛大龙还是在山里迷了路,正宗的鬼打墙和鬼遮眼——

他们居然看到了横死多年的那个发丘高手和他的婆娘,到底乡里乡亲的,糊里糊涂的就坐在一起准备吃饭联络感情,根本就忘了对方早就是死人。

幸亏牛永康有两道据说凝聚了祖师爷毕生心血的符咒,关键时候符咒神奇的无火自燃,鬼打墙和鬼遮眼转眼就消于无形,要不然真说不准会不会吃下一肚子的大肥蛆。

回过神来的牛永康父子魂飞魄散的逃回了家,还好,养了几天,两个人都好端端的并没有横死暴毙的迹象,只是,他们的心肝宝贝疙瘩小明江莫名其妙的成了夜哭郎。

“哇耶,是传说中的鬼星哦,你们把不干净的东西带回来,结果缠上了小明江!”

小狐兴高采烈的叫了起来,显然对自己遇上了《鬼吹灯》上连盗墓权威胡八一都为之胆寒的鬼星而兴奋,也不管场合对不对就嚷了出来。

牛永康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本来嘛,作为阴阳先生连自己家的事都搞不定算是够憋气的了,还要当着些有过纠葛的后生小辈求助于外人,诉说前因后果都不好意思,给人家直接说出了结症所在,面子上当然过不去。

这些事本来就有忌讳,根本不是摆在台面上说的,要不是苦哥根本没有私下交流的意思,他又怎么会硬着头皮丢这张老脸?

“问题是,这个苦瓜脸能行么?别以为摆副苦大仇深的臭脸扮酷就能驱邪降鬼,我说,求他还不如求我呢——本小姐可是开了阴阳眼的天师!”

小狐自我感觉良好的毛遂自荐,却忘了自己的阴阳眼是怎么得来的,牛永康上上下下的打量她一阵,从鼻子里嗤了一声,一脸的不屑,就像看着不知天高地厚敢在鲁班门前耍斧头的小孩子。

“就你?给老弟提鞋都不配!”

第二十九章 报应

“切,他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个小石匠么,充其量会点歪门邪道的手艺……”

小狐不以为然的嗤之以鼻,不过话还没有说完就讪讪的住了口,因为除了苦哥以外的人都怔怔的盯着她,大同小异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傻里吧唧的白痴。

“才不是呢,他可是三阳湾最有血性的汉子,最痴情的男人,最有本事的石匠,最具传奇性的发丘好手!”

有点出乎意料,第一个反应过来跳出来给苦哥正名扬威的居然是一直不声不响的明珠,噼里啪啦一大串高帽子给苦哥扣上去,初具规模发育还不错的胸脯急剧起伏,一张小脸胀得通红,也不知道是给气的还是给激动的。

这一下几道目光的焦点换成了明珠,就连苦哥也不由得好奇的瞄了他一眼,突然变成焦点人物的明珠一下子手脚无措的缩了回去,低着个脑袋窝在沙发上卷衣角,跟受惊的鸵鸟差不多。

“哟,原来是苦叔叔的超级粉丝呢,有意思!”

明显有些酸味的话说得咬牙切齿,丹丹笑眯眯的打量着明珠,还偷空瞪了苦哥一眼,却向我眨眨眼睛撇了撇嘴,那意思应该是“瞧吧瞧吧还满抢手的呢要是再不下手可就被别人乘虚而入捡便宜了”。

“说起来呢,我还真的是个名人,当然名声是不太好。”苦哥干巴巴的笑了一声,“有没有兴趣听故事?种花闻香种刺扎手的故事……”

故事从改革开放后兴起的盗墓热开始说起,那阵子穷怕了的山里人一个个发疯了似的漫山遍野去娼坟发丘,主力自然是那些初生之犊不怕虎的年轻人,也就是牛大龙苦哥他们那一辈的伙子。

对他们而言,鬼怪僵尸根本就抵挡不了陪葬明器的诱惑,何况他们动的大多是民国近代的坟而不是古代的墓,传说中步步杀机惊心动魄的机关出现的几率实在太小,其威胁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于是,胆大妄为的人就在“继承先人宝贵遗产”的情况下发了财,不过大家心知肚明,娼坟发丘私下是倒斗摸金发横财,官面上却叫做盗墓,绝对违法的勾当,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把发财的途径摆到桌面上来。

自然而然的,为了掩饰,各种稀奇古怪的传说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就用眼前的牛家来做例子,他们蒙的外衣就叫做“金鸭子”。

说是有那么一天,牛永康给人家做法事回来,在路上遇到一对鸭子,给他那阴阳先生的眼睛一看,当即就认出是一对百年难遇的金鸭子,具有灵性可以到处乱跑的那种。

这等好事当然不容错过,牛永康二话不说拔腿就追,由于身具法力道行不浅,金鸭子在他眼里根本就是无处藏身,给他追了个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精疲力尽下一头钻进了一个老婆婆装草的背筐,试图蒙混过关来着。

当然了,火眼金睛看阴阳的牛永康牛大先生怎么可能被这种障眼法蒙蔽,追上割草的老婆婆,先把一道符咒往装了草的背筐上一拍,然后一本正经的说背筐里躲了个需要超度的厉鬼,把肉眼凡胎不知道天上掉下对金鸭子的老婆婆唬得六神无主,末了还算大方,掏二十块钱把背筐买了去,然后就理所当然的发了财。

传说是如此这般,事实上的猫腻大家都清楚,只是没有人说破罢了,除了老实巴交的之外,三阳湾混得有点名堂的人那个没有沾过这方面的腥。

大哥不说二哥,王八乌龟差不多。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起简家,你们家的传奇都知道吧,就是‘一梦千金’……”

“一梦千金”,这故事我小时候就知道了,是爸爸讲的,吹得是神气活现红光满面,说的正是我家的发财史。

三间草房一个圈,小时候我家也很穷,只是有了时来运转的一天,帮别人放牛的大哥在山坡上睡觉,梦到一个白胡子老头,那老头激动万分的对他说:“小主人啊小主人,等了你一百五十七年,你终于是来了啊!”

天晓得,简家的老祖宗原来是个富豪,得高人指点知道自己的儿孙将会穷困潦倒,于是埋了一大笔金银在某个风水宝地,还用法阵制造了守护神,等的就是有朝一日把宝藏交给子孙让他们过上好日子,而大哥就是他预选的那个接收遗产的有缘人。

梦醒后的大哥不以为意,根本就没当回事,结果一连三天都在那个地方做了同样的梦,回去一说,全家出动,结果在那山坡上挖出大堆的金子银子,我家就成了三阳湾首屈一指的暴发户。

“一梦千金,好个一梦千金,娼了多少坟他们自己才晓得,惊扰了多少亡魂的好梦他们自己都不清楚,可笑的是我居然去插了一脚……”

本来苦哥是没有在盗墓热中凑热闹,他是石匠,他的手艺是家传,他的父亲也是石匠,却远比普通人更为老实和胆小,“不准娼坟不准打扰亡魂的好梦”是他给苦哥的告诫,而苦哥是个孝子,当然不会违背父亲的意思。

到底是年轻人,年少轻狂,会手艺的苦哥曾经为了打抱不平和闻名三阳湾的牛永康斗过法,结果胜得很轻松,隐隐然有成为三阳湾第一先生的势头,很多人都知道他道行高深洁身自好,其中就包括我们简家。

苦哥有个青梅竹马,叫做谢柔,本来两家关系很好,可是谢柔父亲患上急病,本来就家贫如洗的苦哥一筹莫展,结果我家出面承担了所有医疗费,谢柔也就成了我的嫂嫂。

都是钞票惹的祸,很俗套的故事,山里的女孩都是草籽命,身不由己。

接下来的故事就简单了,父亲暗地里找到苦哥,要他帮忙去公子墓,条件是把谢柔还他,而苦哥到底年轻,头脑一发热就答应了。

“公子墓,嘿嘿,公子墓,简富权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公子墓会是他的祖坟,‘公子姓简,画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

意外中的意外,我的父亲简富权发现自己费尽心思娼的古墓居然是自家七世祖埋骨之处,惊骇之下当场翻脸,要不是苦哥仗着手艺脱身,只怕就成了迟到的殉葬人,把预定的儿媳妇还给他的承诺当然不了了之。

“从那以后我就钻了牛角尖,他们的什么道德什么手艺都比不上钞票好使,简家不是有钱么,我他妈的要比他有钱,我就不信抢不回柔儿……”

于是苦哥就出了三阳湾,在外面干的也就是盗墓的勾当,“黄金化水稀粑粑”的传奇同样是他的幌子。

只可惜,等他衣锦还乡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我家奶奶出殡,大哥也在找先生的时候出了车祸在医院里奄奄一息,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我的父亲遭逢剧变,正好要借助苦哥的手艺,而可怜的嫂嫂又一次成了筹码。

“柔儿走后我算是看白了,天大地大死者最大,钱算他妈的什么东西,一夜暴富又算什么玩意,到头来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谁都逃不过!

“知道简家为什么败么,他娼了自己的老祖坟,坏了自家的风水断了自家的命脉还中了自家老祖宗的诅咒!

“知道我为什么父母双亡么,因为我也娼了不少的坟惊扰了不少亡魂的好梦,结果就报应到了父母的身上!

“报应,报应,没错,就是报应,简家,我家,大肥,你们牛家,还有当初娼坟起家的那些人,都会遭到亡魂的诅咒,报应,只在迟早!

“倒斗摸金,嘿嘿,说得轻松,真正可怕的不是机关,不是法阵,不是大粽子,不是黑星,而是亡魂的诅咒!

“地下冒险,刺激在所难免,却不一定就是你所能承受的程度!”

苦哥的脸色越来越沉郁,眼神却渐渐的茫然而空洞,可能牙疼的老毛病又犯了,说话的声音怪异得让人汗毛直立,恍若……魔鬼的低语。

第三十章 别有用心

苦哥的话说完了,屋里一片寂静,一种颇为诡异的阴森在悄悄弥漫,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压力。

不声不响的坐到苦哥旁边,我拉过他的手开始“封喉”,给他缓解牙疼的痛苦,好像已经成了我近乎本能的习惯。

事实上我心头并不像脸上那么平静,毕竟这是第一次听到我家和他家的恩怨,似乎都是我家的错,而他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受害者。

一面之词么,或者只是个单纯的故事,不排除瞎编乱造的可能?

“哦——呵呵呵……”

阴森森的鬼笑蓦然响起,满屋子的人都吃了一惊,小狐更是直接跳了起来,要不是没带马小玲的驱魔装备,只怕她又要一手桃木剑一手黑驴蹄子的显摆了。

受到惊吓的几个人面面相觑,最后一起把目光投到小狐身上,那怪声怪气的鬼笑竟然是从她身上发出来的,没错,就是身上,她根本就没有张嘴,笑声却接连不断。

“鬼上身?”

丹丹惊叫一声扑进苦哥怀里,牛家六口除了牛永康和牛大龙之外全都缩成了一团,牛永康还算镇定,牛大龙却已经骇然变色。

“你的电话!”胖子只在开始神色一紧,然后一转眼间明白过来,连忙碰了碰小狐,小狐怔了怔才反应过来,神色古怪的从身上摸出个小巧玲珑的手机。

鬼笑依旧,却是从手机里传出来的。

“这个……不好意思,铃声有点特别,自己都搞忘了,都怪这破地方阴风惨惨鬼气森森的……”

搞半天是来电铃声,到底是灯丝,连个铃声都这么有特色,鬼声鬼气的,突如其来还真个有先声夺人的效果。

大家都松了口气,丹丹却藏在苦哥怀里不出来,就那么正大光明的赖上了,还示威似的向明珠做了个鬼脸。

“这是新换的卡,都没有人知道的说……切,是那个司机!”

小狐只看了看来电显示就直接关了手机,白紧张半天,原来是载我去火车站接他们兄妹俩的那个小长安司机,看来小狐的魅力还真不小,才隔一天人家就忍不住联络感情来了。

“真讨厌,天生丽质就是麻烦多,这气氛够紧张的,再来骚扰两回不吓死都要吓疯……”小狐有些尴尬的笑笑,“干脆关机得了,你们继续!”

苦哥一脸倦意的靠在沙发上放松了身体,淡淡道:“听了我讲的故事,大家有何感想?”

“为什么要说出来?为什么要当着衣衣和丹丹的面说出来?好像提醒人家欠你债似的……”很是不解的小狐看了看惊魂未定的牛家六口,“再说了,有外人在场,你这不是让衣衣和丹丹难做么?”

“没有什么难做的,还是说清楚了好,省得疑神疑鬼。这些破事我是不知道,小姨可能知道一些,却不会清楚哪些摆不上桌面的东西,心里免不了有疙瘩,这下好,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说的就是我家欠了一笔很大很大难以偿还的债……”

丹丹倒是没有想得太复杂,下意识的用手指在苦哥胸口上划圈圈,一脸的认真决不是在开玩笑。

“父债子还,母债女偿,我和小姨全心全意的服侍苦叔叔一辈子,不就什么烂账都结了?”

苦哥的手明显的僵了一僵,我也只有苦笑的份儿,丹丹解决问题的方法倒是简而化之,也不顾忌别人的看法,牛家几个人看我们的目光就满是暧昧,真烦。

不过说老实话,我同样不怎么在意别人的看法,对苦哥当着外人说出当年隐秘的做法更是谈不上有多少反感,也没有什么难堪的意思。

爸爸是爸爸,哥哥是哥哥,我是我,当年他们的纠葛到底实情如何我不知道,谁算计了谁我也不在乎,到底是陈年旧账,上一辈的恩怨没有延续的必要。

恩仇不两立,水火不同炉,那是武侠小说上的故事,需要一个特定的环境,需要有人不断的培养仇恨,在我看来简直是个荒唐的游戏。

一码归一码,苦哥本身就不是那种纠缠不清的人,他从来没有给我们灌输过什么眦睚必报记仇记恨的思想。

至于有没有外人在场别人心里怎么想,那更不在考虑之中,不管什么样的隐私对别人而言都是闲话,添油加醋的传出去就成了谣传,无非是添上个稀奇古怪匪夷所思的故事罢了,无论是我是苦哥还是丹丹都不在乎。

我和丹丹还有一直单身的苦哥同一个屋檐下呆了那么多年,要说闲话故事,又何止一个版本,真的要逐一计较,只怕早就气死累死恶心死了。

“其实老大旧事重提,不是追究谁对谁错,也不是讨什么债要什么帐,他绝不是这种人。”胖子忍不住说了句公道话,一脸的若有所思,“你是不是现场说法,想打消衣衣她们去公子墓的计划?”

“不错,娼坟发丘倒斗摸金,并不是单纯的地下冒险,遭遇黑暗世界的未知事物不说,惊扰死者亡魂根本就是缺德,迟早要遭报应的。”苦哥看了看牛家的人,“就像他们,很不幸,鬼星附体,不出三个月就得完蛋!”

“不是吧,这么严重?”胖子也不由得吓了一跳,“你打算见死不救?到底当了人家保爷,而且还有个……”

“打住。”看着胖子的目光投向明珠,肯定后面不会是什么好话,苦哥一下子就给截断了,“保爷算什么,不过是个称呼,我这人要命没命要福福薄,哪里还能保得了别人?”

“你不会不管的,我也是有点道行的先生,占卜算命我也会。”尽管脸色蜡黄蜡黄的像个干尸,牛永康还是有几分镇定,“你是我家唯一的救星,绝不会错。”

“我知道就算不出门你也会放下架子去找我,都是明白人,废话就不说了。”估计牙疼缓解,苦哥不动声色的抽回了手,轻轻把丹丹从怀里推开,“我会留下来,不过不是为了你家的任何人,也不能有任何保证。”

“只要能留下,我的心就放回肚子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年较劲的时候你就是在玩,过了这么多年你还能保全简家两条血脉,公子墓的鬼星算得了什么!”牛永康如释重负的大笑起来,“老婆子,做饭,弄一桌子好菜!”

“得意个什么劲儿,还不是沾了孙女的光!”被迫离开苦哥怀抱的丹丹不满的嘀咕,“苦叔叔真是偏心,真的家花没有野花香么?”

“这种玩笑不要乱开,我没这么好的福分!”苦哥一下子沉下了脸,“我留下来没别的意思,就为了让你们看一场活生生的猛鬼艳情片,那时候你们才知道鬼星的利害才会彻底打消去公子墓的念头!”

“哎哎,看到了没有看到了没有?”

丹丹急不可耐的发问,拉下了眼罩的小狐做贼似的四下张望,然后一脸郁闷的摊开了双手。

“报告长官,一切正常,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发现!”

“怎么会这样?”一头倒在床上的丹丹比小狐还要郁闷,完全是一副心痒难搔的样子。

由苦哥做主,我们一行五人在牛家住了下来,当然不是长住,就一晚上而已,任务很简单,就是抓鬼,抓牛家父子从公子墓带回来的鬼星。

既然要抓鬼,鲤鱼背自然是不回去了,反正单家独户的有个生死桥在那儿悬着,一般小偷小摸的也难得光临,真要是摸了上去还有叮当坐镇,只怕三四个壮汉也讨不了好。

吃中午的时候苦哥给我们一个人倒了一杯茶,结果一喝下去就全倒了,睡得个稀里糊涂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该吃夜饭了。

不用说,是他动了手脚,至于解释,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足够。

“睡醒了?吃饭,吃饱睡足才好看戏。”

吃了夜饭,农村一般的消遣就只有看电视,有钱的人家多安装了卫星电视接收器,三四十个台顺便调,要不就看影碟,镇上有专门出租碟片的,枪战,武打,科幻,恐怖,神怪,还有三级和A片,只要舍得出钱就行。

知道晚上要和鬼星正面相逢,我们三个女的都有点兴奋,再精彩的电视影碟都变得索然无味,干脆就回房间去休息,准备养精蓄锐后好好的见识一下。

自从知道苦哥对《鬼吹灯》的评价后,我就再也没有上网去看后面的故事,不过这不妨碍丹丹和小狐的讨论,听他们说起来鬼星的确是很诡异的存在,比长白毛的大粽子还要恐怖。

天早就黑了,在丹丹的怂恿下,跃跃欲试的小狐拉开眼罩看了半天,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找到,就连勇闯公子墓怀疑被鬼星附体的牛家父子身上都看不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书上说的“死气环绕黑雾翻腾”那种情况。

“怪事,怎么就啥都看不见呢,难道阴阳眼过了保质期?要不这里是极乐净土根本就没有鬼魂的存在?”

“也许,这世上的鬼魂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多,你昨晚上看到的只是特例——胖子不是说我家周围有个‘九幽引煞七星锁魂’的法阵么,说不定那里阴气重所以才鬼来鬼往的,好歹是风水宝地遗址不是,这地方可比不了。”

听着小狐和丹丹在那儿鬼扯,我莫名其妙的有些烦躁,不知怎么的背心有些发寒,感觉非常的不好,就像在山坡上割草进入了眼镜蛇的地盘,老觉得有一双阴冷的眼睛在看不见的阴影里虎视眈眈似的。

我们住的是有两张床的客房,胖子和苦哥的客房在斜对面,中间隔了个院子,苦哥是早就回房了,只有胖子还在堂屋里和牛家的人唱卡拉OK,鬼哭狼嚎中夹杂着打情骂俏,那家伙居然和赵翠兰打得火热,胆子太大性子也太贪了点。

“他就这毛病,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由他去吧,管紧了会起反作用的!”

小狐倒是看得开,牛家的人居然也不吭声,想来是看他跟苦哥一路不好发作,只好装聋作哑来着。

夜渐渐的深了,堂屋里还是热火朝天,小狐和丹丹也还在叽叽咕咕,我闭着眼睛打瞌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乱七八糟的声浪闹哄哄的汹涌而来,吵得要命。

也许是一种补偿吧,自从我失声之后耳朵就特别的好使,“十丈之内飞花落叶蚊飞蚁走之声尽收耳底”不敢说,只要集中注意力,一个宅院里任何角落出没的老鼠都瞒不过我,墙壁的阻隔根本就算不上一回事。

这样的听力也算是一种负担,任何声响都像是放大了数倍似的聒噪,烦得要命。

正因为如此,家里一向都没有那些鬼哭狼嚎声竭力嘶的歌碟,就是放电视也很少有开功放音响的时候,现在的这种喧闹实在让我不习惯。

公子墓,迷魂阵,诅咒,鬼星,夜哭郎……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心头七上八下的当儿忽然想起了早上在锁龙渊那个莫名其妙的想法——如果用十多年来从未离身的鸡心坠子里那个小镜子来照,是不是可以看见一些原本看不见的东西?

本来只是那么一想,可一想之下心口一热,隐约的响起一声“叮”,鸡心坠子似乎弹了开来,闭着的双眼一花,有模糊的影像闪过,竟然就是这间客房的情况。

那是种很奇妙的感觉,心口一热叮然作响的时候,我自然而然的把注意力放到了心口的鸡心坠子上,就那么心神一凝,鸡心坠子里精致小镜子的形态出现,然后一晃就扩大了数倍,镜面开始有影像出现,就跟看电视一样。

惊讶得差点跳起来,模糊的影像一阵晃动,显得更为杂乱,和电视机接收效果不好差不多。

这么邪门,效果不好,调一下又怎么样?

好奇之下注意力高度集中,影像由模糊而清晰,真的跟调电视一样,而且“电视”里的影像随着我的心意转换,也就是说,这面“镜子”相当于一个神奇的摄影机,可以随心所欲的转换镜头。

仿佛小孩子得到了新奇玩具,我兴致勃勃的摆弄着这架神秘的摄影机,心念转动间镜头不断切换,牛家宅院大小十三间房屋尽在眼前,再配上灵敏超凡的听力,音像同步实况转播,简直就是超自然的“偷拍”。

不,不是“偷拍”,应该是“偷窥”,因为我还没有发觉它具有“保存”的功能,只能即时性转播而已。

奇迹突如其来,我算是明白了小狐得到阴阳眼地感受,只是对这戴了十多年的坠子直到现在才显灵的情况很是奇怪,想了想好像是初读《鬼吹灯》的时候它才开始显山露水来着,难道《鬼吹灯》真的像小狐说的那样具有沟通阴阳的超自然能量?

想不通就不想,我才懒得自寻烦恼。

有了这么个灵器,那是比阴阳眼还要好使,就跟小说上的“天视地听大法”一样,我试了又试,发现“偷窥”的范围并不大,耳力能及的地方“摄像头”就能随之而至,要是耳朵都听不清楚,那“转播”的影像就会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

操纵着镜头不断的切换,我看见了堂屋里喧哗的胖子和牛家父子俩夫妇,看见了对面耳房的明珠和小明江,然后就看见了斜对面客房里的苦哥。

看其他人的时候他们浑然未觉,根本不知道有双眼睛在暗地里打量他们,可是看到苦哥的时候,心跳突然不受控制的加快,虽然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像个死人,可是我觉得他已经发现了“摄像头”的存在。

做贼心虚么?

也许,这正是“偷拍”或者“偷窥”的刺激所在?

第三十一章 我是不是很贱

心里乱糟糟的,也不知道是害怕被发现还是希望被发现,要是苦哥知道暗地里窥视他的是我,不知道会如何反应?

正犹豫着要不要离开,苦哥客房那虚掩的门轻轻一响,换成其他人就算呆在屋里也可能没有听见,对我这敏锐的听觉而言却是清晰可闻,何况这时候我正在紧张,听起来简直就是晴天霹雳般惊人。

心神一乱,影像忽然间一片模糊,等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再看,苦哥那间客房的门已经再次关上,而且还下了小锁。

镜头慢慢移动,一个人影由模糊而清晰,不知道是不是灵器的缘故,虽然屋里没有开灯,我还是把那个影像看得清清楚楚,却是穿着一身白衣的明珠,怀里还抱着睡得死沉沉的小明江。

吃夜饭的时候,苦哥蘸着酒水在小明江额头上画了画,也不知道是不是作法,反正这个夜哭郎没有和往常一样太阳落山就开始哭,一直都在沉睡,连逗都逗不醒。

蹑手蹑脚的走到苦哥床前,明珠一手抱着小明江一手掀开了蚊帐,看到的是一双在黑暗里闪闪发光的眼睛。

苦哥根本就没有睡,他就那么和衣而卧,静静的看着不请自来的明珠。

明珠显然是给吓了一大跳,差点就转身逃走,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有些做作的拍了拍胸脯,嗔道:“小爸爸你好坏哦,差点吓死我!”

这边的我也差点给吓死,这丫头搞什么东西,嗲声嗲气的,明显有些生硬的媚态在黑暗中很有杀伤力,似乎比起小狐的天生媚骨差不了多少。

小明江已经拜继给苦哥,保爷丝正式称呼一般用不着,平时小明江就该叫他“小爸爸”,明珠是小明江的姐姐,跟着叫一声小爸爸不算失礼,可是这口气……

就算是女儿,撒娇也不是这个撒法!

“你来做什么?”

苦哥比我镇定多了,听了这么暧昧的话连眼皮子都不眨,声音也平平淡淡的不见一丝波动。

“我……我害怕。”明珠可怜兮兮的瑟缩一下,“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还有胖叔叔都在堂屋里唱歌,全都不管我,就这么把我赶出来带弟弟,屋子里阴森森的,呜呜呜……”

明珠小小声地啜泣起来,苦哥沉默一下,淡淡道:“那就坐吧,生死有命,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

“你准我留下了?”明珠大喜,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我先把弟弟放下来,你画的符水好管用的,他睡得好香,绝对不会影响我们……”

什么叫“影响我们”,这话也太暧昧了!

我气愤的“瞪”着现场转播的影像,愤愤地直磨牙,怎么白天就没看出这明珠还会发骚,明摆着是诱惑么,不要脸,现在的小姑娘怎么都这么大胆?

咬牙切齿间明珠把小明江放了下来,不过她的放法有问题,苦哥睡的是双人床的外面半边,明珠就把小明江放到了里面,放下后还在那儿磨磨蹭蹭的,她的上身就那么俯了下来,小胸脯压在苦哥那个地方挨挨擦擦的。

何止诱惑,简直就是挑逗是勾引么,可恶!

“还没有放好?”

苦哥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可是那儿已经明显的崛起,难为他还能保持一贯的平淡。

“就……就好,马上就好!”

不用说明珠明显的感觉到了那里的异样,就连她的声音都连带着起了颤音,好不容易才直起上身,然后“啪”的开了床头灯,咬着嘴唇飞了苦哥一个白眼开始宽衣解带。

“坏小爸爸,你急什么嘛急,热豆腐迟早都是你的!”

我差点从床上跳了起来,这这这,这也太荒唐了吧,明目张胆的勾引哦,明珠也不过就十五岁,正宗的小萝莉,难道苦哥还真要扮一回怪叔叔?

换了我家丹丹是不介意了,可是一个外人,心里难以接受!

山里人原本就是粗线条,没有那么多的礼仪规矩,加上现在影碟机几乎家家都有碟片更是五花八门,男女之事实在不算秘密,早婚早育都很正常,何况是早熟早恋,十四五岁,已经不算是未成年人了。

被牛大龙留了要卖个好价钱的明珠多半是管制过度起了叛逆之心,要不也不会这么大胆……

胡思乱想中明珠已经脱得只剩个内衣,让我惊讶的是她居然穿的是黑色蕾丝,而且身材远比表面看起来丰满,凸凹惹火偏又带了份青涩,还有那一声声冲击道德底线的“小爸爸”,对男人的刺激应该很大吧?

就连旁观的我都不由得浑身燥热。

“你干什么?”皱着眉头的苦哥没有刻意的移开目光,看明珠的眼神却像看一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太不懂事了吧?”

“哪有啊,人家早就懂事了,真的……不信你试试!”

明珠有些娇羞,语气却更是暧昧,哧溜的一下就上了床,多少还是有些手忙脚乱的意味。

“人家也没干什么,脱衣服吗,天气好热,不脱衣服怎么陪小爸爸睡觉?帮人家脱小裤裤好不好,好麻烦的,都湿了耶……”

诱惑,明目张胆的诱惑,不,是勾引,赤裸裸的勾引!

攀西的天气是很热,甚至有人说昆明是四季如春的话攀西就是一年皆夏,现在虽然才农历三月,可是热得火烧火燎的,要不苦哥也不会躺床上不盖被子明珠也不至于用“热”来作借口脱光光还一语双关的说什么湿不湿的情况。

眼看着明珠八爪鱼一样缠上了苦哥,我不禁又羞又恼又有些期待,心里的矛盾简直难以形容。

别看我平时风风火火大咧咧的,只要面对苦哥就放不开,喜欢是喜欢,不敢说,想是想那个,不敢上……

人家到底是女孩子嘛!

这下好,给一个风骚的小丫头打败了,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嫉妒,羞愧,耻辱,愤怒……还想学点经验,就跟提个摄影机录制爱人和第三者的A片一样,这算什么?!

闷骚……

突然冒出来的词儿淫荡的让我羞愧欲死,真想找个老鼠洞钻进去算了,可是心神还是不由自主的锁定那场即将展开的艳情片——

我真的想看看苦哥会有什么反应!

“不要看轻了我,也不要看轻了自己。”苦哥没有动作,甚至没有表情,只是声音里满是沧桑,眼睛里满是疲惫,“如果不能自重,自救也就没有了意义。”

扭动的娇躯突然一僵,已经伸到苦哥下身的小手也突然定格,好一阵沉寂后,低低的啜泣声在暧昧的灯光里慢慢响起。

“小爸爸,不,苦哥,我……我是不是很贱?”

“岗——岗——”

苦哥还没有答话,黑旋风突然在院子里吼叫起来,同时间响起的,还有一阵狂风和小明江的号啕大哭。

眼里的疲惫一扫而空,苦哥抬眼一望,眼睛明亮得让我不敢正视——

那一眼,仿佛穿越了虚空,直接望进了我用镜像进行偷窥的双眼。

第三十二章 色鬼

“阴阳借法,灵镜开光,疾!”

苦哥只望了一眼就突然开口,声音又急又快,我只觉得心头一震,“看”到的影像一阵晃动,“镜头”忽然间就转到了堂屋,一个特写出现,却是牛大龙的脸。

两个麦克风胖子和赵翠兰一人一个,牛永康夫妇和牛大龙就只能凉拌,都坐在一边的沙发上剥花生喝啤酒,牛永康夫妇明明都已经呵欠连天了就是硬撑着不去休息,牛大龙正和他们东拉西扯鸡毛蒜皮的闲话,忽然间打了个冷战,眼里竟然有幽幽的碧光闪了一闪,就像是坟场里的鬼火。

鬼上身,附体!

我大吃一惊,苦哥的声音再次响起,却不是耳朵听到的,我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地随着“镜头”转到了堂屋里,根本不能分神去听他屋子里的动静,这声音,竟然是直接在意识里出现的,就像是他跑到我脑子里说话一样,

“牛家父子的确是去公子墓招惹了鬼星,却不是一般意义的鬼上身,公子墓的鬼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并不能随心所欲的离开,所以牛大龙带回来的是‘印记’,一个可以让鬼星锁定他的印记,只要印记不灭,鬼星就可以在任何一个夜晚附体。”

镜头慢慢拉开,意识里被放大数倍的镜面上出现了堂屋的全景,和我先前偷窥的时候差不多,却让人凭空的多了阴森的感觉。

一句话,鬼气冲天。

牛大龙看了牛永康一眼,牛永康原本有些浑浊的眼神蓦然一厉,随即就是一黯,恐惧之色一闪而过,转眼间就成了茫然之色。

不再搭理牛永康,牛大龙笑嘻嘻的凑到另一边的沙发上,从赵翠兰后面搂了上去,赵翠兰一震回头,眼里满是恐惧和惊骇。

和牛永康一样,赵翠兰异样的眼神只是一闪就烟消云散。

牛大龙还是牛大龙,给人的感觉却是换了一个人,现在的他一脸淫笑两眼发绿,像极了三流电影里下九流的淫贼。

只回头看了一眼,赵翠兰就双眼迷离的转过去继续唱歌,只是声音不对,跑腔走调不说,还夹杂着渐渐浊重的呼吸和嗯嗯哼哼的娇喘,经过麦克风一放大,整个堂屋都添了靡靡之音。

对一边的胖子直接忽视,牛大龙紧贴赵翠兰,双手从她腋下穿过去开始肆虐,儿童不宜闲人回避的动作让我第一时间想到了逃,可是不行,我的注意力已经被锁定在堂屋,根本就没办法离开。

似乎苦哥用什么手艺控制了那个鸡心坠子里面的“灵镜”,顺便困住了我的意念,嗯,也就是说控制了我的灵神,所以形成了这种资源共享的“偷窥”和心有灵犀的交流……

羞死人了。

“不是要去公子墓么,你得先知道公子墓的厉害,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他们惹上的是一个连名号都排不上的小角色,知道伥鬼么?为虎作伥的伥,就是被厉鬼吃掉后帮着厉鬼害人的亡魂,好像聊斋里的聂小倩,《鬼吹灯》里面胡八一的祖父胡国华,还有眼前这位……”

后面的话我已经听不进去了,虽然闭着眼睛在脑子里看戏,我还是有目瞪口呆的感觉——

那个鬼附体的牛大龙,居然在堂屋里开始行那夫妻之事!

一只手还在前面肉馒头上连搓带揉,另一只手却已经拉开了自己裤子的拉链还掀开了赵翠兰的裙子,两个人竟然都是空心着装,里面根本就没有最后的防线。

慢慢的俯下身子翘起屁……臀部,牛大龙挺身而上,亲密接触开始,偏偏赵翠兰一手撑着沙发一手还死死的抓住麦克风凑在嘴边,劲爆音响传出的环绕立体声就成了一声叠一声的浪叫,中间又夹杂着音乐伴奏和胖子五音不全的嘶吼,诡异得像一场混乱的春梦。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名啊利啊什么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胖子还在唱他的歌,对近在咫尺的淫荡场景和靡靡之音恍若未觉,再看另一边的沙发上,牛永康夫妇竟然也搂在了一起,完全是一副精虫上脑干柴烈火的架势。

老两口和小两口在一间屋子里当着外人贴身如疯似狂的贴身肉搏,这算什么?

诡异的场景,淫荡的影像,放浪的声响,加上一个心有灵犀地意中人……和哥哥或者姐夫一起看A片?!

心头泛寒的同时浑身燥热,冰火两重天的感觉让下体有股热流在悄悄泛滥,我不得不夹紧了双腿,羞愧中夹杂着难言的快感,难受得要命。

“公子墓,嘿嘿,知道是什么公子么?花花公子!你的先祖原本生性风流,偏偏尸身被修炼成精的狐狸所附,风流就成了淫荡,他所调教出来的亡魂全都是色中饿鬼,最擅长与人交欢摄人精气,迷惑凡夫俗子简直就是举手之劳,别看这些人现在这么疯狂,等鬼星离体后就会失去这段时间的记忆……”

“这也太伤天害理了,我去杀了他!”

听得浑身发冷的我勃然大怒,杀气腾腾的话就在心里冒了出来,倒是暂时冲淡了冰火两重天的刺激。

“你去怎么杀?杀了鬼星附体的牛大龙么?那叫犯罪!毛躁的臭脾气又发作了不是,有很多事不是靠拳头就能解决的——你以为胖子在那儿厮混是鬼迷心窍还是鬼遮眼?看你的好戏吧,我说过,这是一部猛鬼艳情片!”

一声长长地尖叫传出,却是赵翠兰在凶猛的冲击下蓦然绷紧了身子,牛大龙也在同时间发出一声嘶吼,不用说,两个人都登上了欲望的巅峰。

旁若无人鬼哭狼嚎的胖子就在这当儿蓦然回首,一张黄纸“啪”的贴上了牛大龙的额头。

“阴阳借法,锁魂镇魄,疾!”

牛大龙怪叫一声倒飞而出,脊背重重的撞在了墙上,胯下高昂的凶器显然正在发威,蓦然脱离赵翠兰的身体后在空中留下了一串诡异的轨迹。

镜头推进,慢动作,特写,那飞溅的***,漆黑如墨。

撞墙的牛大龙贴着墙壁滑落,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击,胖子已经旋风般跟进,实在很难想象,那么肥胖臃肿的身躯居然可以这么灵活这么快。

第一时间,我想起的居然是武打明星洪金宝,那个赫赫有名的胖子高手。

“蓬蓬蓬”,一连串重拳在牛大龙胸腹要害炸响,狂风暴雨般的快拳重击之下,牛大龙忙乱的遮挡根本就形不成有效的防守,胖子几乎是拳拳着肉,就像在打一个人肉沙包。

“嗷——”

怪吼声起,牛大龙七窍溅血,骨骼啪啪作响,无中生有的黑雾弥满全身,他的身躯蓦然膨胀了将近一倍,衣服裤子被撑得直接炸开,碎成了满屋子乱飞的布片。

“砰”,变身后的牛大龙一脸狰狞,重重一拳就把胖子砸得口吐鲜血的飞了出去,不过同时间胖子手里变魔术般出现一张黄纸,啪的一下拍在牛大龙的心口,他吐出来的鲜血就正好喷在上面。

“阴阳借法,雷神破邪,疾!”

电光耀眼,平地惊雷,黄纸上有弯弯曲曲的符咒出现,亮了那么一亮,然后突然爆开,牛大龙惨嚎一声再次倒飞而出,硬生生撞飞堂屋的大门摔到了院子里,看那样子实在是跌得不轻,就连水泥地都出现了蜘蛛网一样的裂纹。

从胖子暴起发难到牛大龙摔进院子差不多就是转眼间的事情,巨大的声响终于惊动了挤在一张床上叽叽喳喳的小狐和丹丹,我也不由得双眼一睁挺身而起,脑子里那个放大数倍的镜子顿时烟消云散,顺手在心口摸了一把,鸡心坠子还好端端的挂着,根本就没有弹开。

“什么事什么事?是不是鬼来了……咦,门怎么打不开?”

小狐跳起来就去开门,可是打不开,不知道怎么的会锁死了,她连扭几下都扭不动,跟焊死了似的。

我也冲了上去,抓住门把一拉,如果不出意外,这一拉可以把整扇门都从门框上拉脱,就像牛大龙把堂屋门整个儿撞飞一样。

问题是偏偏就出了意外,一拉之下房门纹丝不动,门把却给我扯了下来,我不信邪的一脚飞起,却觉得踹上了棉花堆,足以踹飞房门的力道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里这里,快看,超级变身加裸奔耶!”

丹丹趴在窗子那儿大呼小叫,我和小狐对视一眼跳过去,隔着玻璃一看,正好看到从地下爬起来的牛大龙对着初升的残月长嚎,就和“偷窥”时看到的一样,他已经膨胀了将近一倍,还全身赤裸,跟发情的神农架野人有得一拼。

“哇噻,一脸狰狞,双眼发绿,全身横肉,黑雾环绕,下面还一柱擎天,好酷……哎,别折腾了,这整个屋子都有一层黄光护着,你弄不动啦!”

小狐也开始大呼小叫,丹丹却觉得隔着玻璃看不真切向我瞄了瞄,我了解的伸手推窗,推不开,举起拳头就砸上去,见鬼的是平时打个喷嚏都能吹炸的玻璃这会儿居然金刚不坏,砸都砸不烂。

双眼发绿,黑雾,黄光……

前面两样我倒是在灵镜里见过,现在却看不见了,至于后面的,该是玄幻小说里说的防护法阵或者结界吧?

瞄了小狐一眼,这才发现她已经扯开了眼罩,应该是阴阳眼的功能,不然她怎么能看到我和丹丹都看不见的情况?

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鸡心坠子里的灵镜,可惜了,到底不是一路货,功能也不大一样……

胡思乱想中停止了不起作用的破坏活动,院子里的牛大龙已经不再鬼叫,鼻孔朝天一阵急嗅,满是凶残和暴戾的狼眼望向看热闹的我们,不过只看了一眼就不再理会,却一脚踹开斜对面苦哥住的客房冲了进去。

因为角度的关系,我们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只是小明江的哭声突然尖利起来,然后就是砰砰嘣嘣的一阵乱响夹杂着苦哥的冷笑,显然是动上了手。

“想要处女元阴?也不看看我是谁!”

“轰”的一声巨响混合着一声惨嚎,客房的墙壁突然开了一个大洞,牛大龙鲜血狂喷的飞出来砰的一声摔个灰头土脸,接着双脚一伸身子一挺就没有了动静。

死了?

苦哥杀了他?

我大吃一惊,小狐却惊叫起来:“出来了出来了,鬼星……哇呀,扑过来了!”

大呼小叫中小狐拖着我和丹丹往后就跳,同时间我看见牛大龙庞大的身躯跟被戳破的气球一样迅速瘪下去,很快就还原成原先的牛大龙,而我们呆的客房突然大大的一震,居然摇晃起来,就像有头凶猛的大象狠狠地撞了上来。

噼里啪啦一阵急响,窗户上的玻璃纷纷碎裂,被一阵狂风裹着扑面而来,屋子里的电线火光流窜,床头灯、壁灯、日光灯逐一炸裂,一股寒意袭来,那种被毒蛇盯住的感觉强烈得无以复加。

“阴阳借法,诛邪钉魂,疾!”

苦哥的声音显得那么遥远,近在咫尺的是满眼亮晶晶的玻璃渣子,只要给碰上一星半点,肯定就是破相的结局,至于卷起碎玻璃的那阵狂风是不是看不见的鬼星,暂时还不在考虑之内。

被叮当磨出来的应变能力在关键时候爆发,丹丹被我一把搂进怀里,小狐给我一脚踹倒,床上的蚊帐被我另一只手一把扯下来,呼啦啦一挥一卷,舞成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屏障。

“咻”,一声尖利的锐响,紧接着就是“嗷”的一声惨嚎。

挥卷如云的蚊帐裹着一大堆玻璃渣子在面前落下,眼皮子一动我就看见一张黑雾弥满的鬼脸,这才是真正的近在咫尺,如果这张痛苦扭曲的鬼脸具有实体,它的鼻子差不多就碰上了我的鼻子。

本能的抱着丹丹向后一跳同时一拳挥出,打了个空,虚影般的鬼脸烟消云散,却落下了一个小东西,我挥出的拳头松开顺手一抓逮个正着,触手一片冰凉,不用细看就知道是丹丹挂在脖子上经常用来当刻刀使疑似“摸金符”的东西。

向后跳的时候拉开了距离,我清楚地看到这枚摸金符就钉在鬼脸的眉心,等我一拳挥出鬼脸消散,它就这么落了下来,如果先前那一声惨嚎是鬼脸所发,那一声“咻”就应该是摸金符挣断丝线飞出的破空之声。

也就是说,苦哥用控制灵镜相似的手艺遥控摸金符,让它在危急关头钉死了解除附体状态暴起伤人的鬼星。

从空荡荡的窗子看出去,苦哥已经出现在斜对门的客房门口,一脸郁气,面沉如水,一只手正在往嘴里送东西,却不是送被丹丹讥为“扮酷”的牙签,而是一个红彤彤的米海椒。

怔怔的看着把米海椒放在嘴里细细嚼咬面无表情的苦哥,我突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看清楚这个沉郁的男人。

第三十三章 解说

“这这这,这就结束了?什么猛鬼艳情片,简直就是早泄男拍的AV短片,还没等过瘾就完蛋了……”

咋咋呼呼满嘴胡说八道的是小狐,要不是堂屋里胖子的一阵干咳让她花容失色的跑进去献爱心,还不知道她会冒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出来。

争斗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并且结束,根本就不像电影电视里那样一动手就没完没了,所制造的动静倒是不小,满村的狗发疯似的狂叫不已,鬼子进村也不过如此。

还好,现在农村向城市看齐,划地为牢,各家一个院子一条狗,老死不相往来的各扫门前雪,别说半夜三更拆房子似的折腾,就是火烧房子也是漠不关心——反正不是自家的事情——要不然起码半村子的人都来凑热闹,这残局还真不好收拾。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堂屋门飞掉墙壁破了个洞砸了个大彩电碎了一地的玻璃而已,那是主人家的事情,“驱邪捉鬼可以凑合,泥水匠可不是我干的活儿”,苦哥满不在乎的说。

小明江已经不哭了,睡得呼噜呼噜的跟猪一样,他姐姐明珠和他盖一床毛巾被,比赛似的往死里睡,要不是呼吸平稳心跳有力,我还真个怀疑是不是给苦哥就地正法了。

——那青春洋溢的胴体上包裹的黑色蕾丝实在太过诱惑,让人遐思不已,我甚至在考虑要不要去买上一套。

牛大龙被揍得不轻,肋骨断了三根,胸口上除了一片焦黑就是处处淤青,吐在地上的血漆黑如墨还散发着一股肉类腐烂的恶臭,更可怕的是下身那玩意儿早没有了一柱擎天的威风,缩得跟懒蚕似的,估计没个一年半载的休养是没戏唱了。

赵翠兰和牛永康夫妇都在堂屋里人事不省,不用说身上是一片狼藉,老两口甚至还不离不弃的连在一起,被我拎麻袋似的扔回了他们自己的卧室,至于苏醒后会不会难堪那就不是我要考虑的事情了。

胖子倒是用不着我操心,虽然他的胸口上有碗大的一块乌青而且和二十九寸大彩电发生过亲密接触,可是这家伙皮糙肉厚,加上有小狐侍候,精神得像凯旋归朝的大将军,这部被小狐讥为“早泄男拍的AV片”就是他担当的解说员。

早在桥头随缘找保爷地时候他就发觉了不对,牛大龙身上有股土腥味,那是盗墓贼的特征之一,用胖子的话说就是“同行的标记”,加上牛大龙脸色蜡黄脚步虚浮,胖子一看就知道这位同行是倒斗地时候碰上了不干净的东西。

等到了牛家,细察之下他更是吃惊不小,这一家六口不同程度的收到了阴气的侵蚀,苦哥说要准备六口棺材他一点儿也不意外,毕竟他有一部分手艺是在苦哥那儿拿去的半部古书上学的,眼力当然也差不到哪儿去。

中午苦哥给我们倒茶时动了手脚,结果我们一觉睡到吃夜饭,这期间苦哥和胖子就在牛家院子里布了法阵,太阳下山的时候又给小明江画了安神符,然后就等待鬼星上门自投罗网。

据苦哥推断,这鬼星是以牛大龙为宿主通过男女交欢来摄取活人精气,所在之处会形成“鬼道场”,场中之人都会鬼迷心窍纵情淫乐给它提供精气,牛大龙的身体不过是起个媒介的作用而已。

鬼星迷魂失本性,牛家老两口小两口受到阴气侵蚀意乱神迷,也不知道做了多少匪夷所思的荒唐事,等天亮鬼星离体,留下的就是不堪入目的狼藉和无尽迷茫,唯一能记起的只有小明江撕心裂肺的哭声。

鬼星的任务是摄取活人精气,处女元阴自然是梦寐以求的宝贝,明珠受到的威胁不言而喻,刚开始牛大龙还能本能的回避,但是后来阴气日盛本性渐消,染指明珠也就是迟早的事情。

很不巧,小明江一直都是明珠在带,稚龄童子元阳极盛而且天性敏锐,鬼星那等阴物在他眼里根本无从遁形而且难以近身,这才让牛大龙没有在乱伦的罪过上再添一笔。

不过小孩子就是小孩子,见了鬼号啕大哭很正常,“夜哭郎”由此而成,附体牛大龙地鬼星也就一直没有得手。

白天鬼星离体鬼道场消失,牛家众人没有什么不妥,只是觉得不对劲而已,牛永康到底是个阴阳先生,知道着了道儿,驱邪送神的好一番折腾,可惜身在局中难有作为,于是第一个想到了苦哥。

当初和苦哥有过梁子,苦哥和我家的纠葛他也大致清楚,知道苦哥是唯一进了公子墓却安然无恙的人,要对付鬼星自然是最佳人选,于是乎占卜算卦,掐好时辰架桥给小明江找保爷,结果祖师爷保佑,居然就真个迎来了救星。

说起来,要是占卜不灵没有在桥头碰上苦哥这个保爷,他完全可能放下架子亲自去鲤鱼背请苦哥出马。

至于抛出明珠作谢礼,那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起因却是我和丹丹,我们都是从公子墓死亡阴影里逃脱的幸存者,是受苦哥保护而得以保全的简家一脉——

英雄难过美人关,冲冠一怒为红颜,如此而已。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胖子赖在鬼道场里装聋作哑,趁鬼星欲仙欲死的关键时候暴起发难,用符咒把鬼星封在牛大龙体内,然后用用雷符重伤了它,加上法阵的围困让它不能逃脱,只好冒险去采摄明珠的处女元阴来疗伤,不料明珠按照牛大龙的授意去投怀送抱,结果身边就多出来个真正的高手,然后……

“就这么结束了,鬼星伏诛,皆大欢喜。”胖子得意洋洋的挺起了胸膛,“猛鬼片解说完毕,各位看官意下如何?”

“不过如此。”小狐嗤之以鼻的和他抬杠,“要不是最后那一幕有点看头,压根儿就一无是处!”

“我看你是没有当成主演心有不甘罢?”胖子脸色一沉,“还好提最后一幕,你真当这是拍戏?要不是衣衣出手,你就准备去韩国整容吧!”

那一刻的惊险当时不觉得,过了才让人后怕,如果没有及时反应过来,也许我们三个都得变成浑身亮晶晶的刺猬,更别提后面还有个濒死反扑抓垫背的鬼星了,胖子这么一提,就是小狐也无话可说。

“出了公子墓的鬼星相当于离开兰若寺的聂小倩,就这么一个小角色都让我们焦头烂额,何况是公子墓里面的大Boss?”胖子恨铁不成钢的瞪着小狐口水直喷,“得了这么大一个教训,看你还敢不敢去公子墓!”

“去,当然去,一个小喽罗都这么刺激,何况是打大Boss……”

兴高采烈的小狐手舞足蹈,然后给胖子要吃人似的眼神吓了一跳,随即就反应过来狠狠地白了苦哥一眼。

“切,原来你就是一托儿——糊弄我?我还就非去不可了!”

“你敢!”胖子勃然大怒拍案而起,“不准去!”

“偏不!”小狐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除非……”

“除非什么,你说!”

“你娶我——那样你就是我的亲亲老公,我什么都听你的!”

“……去死吧你!”

早上,牛家众人醒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对战场遗留的满目疮痍要费尽口舌的解释一番,可是没有,苦哥酷酷的一句“今后少去招惹那些你们惹不起的东西”就一切搞定,牛家老两口小两口唯唯诺诺的点头哈腰,连个屁都不敢放。

不过,到底还是惹了麻烦——

明珠被牛家扫地出门,死活要跟着我们,确切的说,是死活要跟着苦哥。

“早就说了只要你出手,这个闺女就归你,汉子人说话算话,头顶三尺有神灵,请神拜佛都要还愿的,你可不要让我们难做啊!”

牛家几个人还真个哭丧着脸,生怕苦哥不收明珠似的,我真怀疑明珠是不是他们捡来的,要不哪有把亲生骨肉哭着喊着往一个年龄悬殊的男人怀里送的?

“你说了就算啊,现在讲究人身自由,人权你懂不懂?只要她本人不愿意,你就是她亲爹也一样不管用!”

丹丹难得端起架子教训人,可惜当事人不领情,穿回一身白衣就像小白花一样柔弱的明珠细声细气的用三个字就把丹丹给顶晕了。

“我愿意。”

“搞搞清楚,我这是为你着想耶,你才多大,十五岁,十四岁,还是只有十三岁?看看这个老男人,胡子拉杂,脸像苦瓜,头发都白了整整一半,拜托,你得叫叔叔,不,该叫伯伯才对!再说了,他的脾气很臭的,动不动就吼人……”

显然丹丹不想有个第三者(或许在丹丹眼里该是第四者,因为还有一个我)插足,就在那儿起劲的贬低苦哥,越说越不着边际,这个和我们生活了十多年的老男人简直就成了变态坏男人的代名词,天上绝无地下仅有的那种。

别说我,就是小狐和胖子也一脸恶寒,张着个嘴巴像出水时间太长死眉烂眼的鱼,倒是苦哥在一边无动于衷漠无表情的用牙签剔牙缝,乍一看还真有点符合丹丹所描述吃人不吐骨头的形象。

“我愿意。”

明珠连考虑一下的意思都没有,似乎觉得表达得不够明确,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女人嘛,都是菜籽命,遇上谁就是谁,没得选的!”

“不是罢,你还小女孩一个冒充什么女人,装得这么沧桑干吗?”

废话半天没把明珠吓着反而差点被明珠吓倒了,丹丹翻了翻白眼装起了狠毒阴损的女巫,阴森森发出一阵冷笑。

“你愿意还得看我们愿不愿意呢,看看清楚,我,小美人一个,还有旁边这个大美女,我小姨,我们可是和这个老男人生活了十多年,明说罢,我们是这个老男人的大老婆小老婆,你要来那就是小妾了,不知道女人都爱吃醋么?你会受到什么款待该清楚罢?再看看清楚,我们都是残疾人,有心理阴影,行事……”

苦哥横了丹丹一眼,硬生生打断了她的大放厥词,吓得她吐了吐舌头,乖乖的再不说任何废话。

“我没得选择,家里已经把我放出来了,就像泼出去的水,根本就不可能收回去。”

明珠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小胸脯开始显山露水的示威,我不由得想起了昨晚偷窥时看到的风光,还别说,小丫头得确有诱惑男人的本钱,那时候的性感和这时候的清纯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我知道我就是一个工具,用来交换弟弟和一家人的平安,就像古时候的和亲一样,不论成功与否,我都不再属于牛家,现在的我,就是小爸爸的人,不管是打是骂是玩弄,我都只能认命。

我知道你们和小爸爸的关系,知道你们在鲤鱼背的地位,我不敢和你们争任何东西,我也不敢要任何名分,不管你们如何待我,我都会一一承受,你们同样是我的主人,我会尽心尽力的服侍你们,就跟服侍小爸爸一样。

如果,你们真的不接受我,只要指一条路,哪怕是死,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走下去,因为,我别无选择。

这些天家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虽然很多具体的事情我都做梦似的记不清楚,当时我记得当时的感觉,就像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赤裸裸的我,我好害怕,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双眼睛里会伸出一双手把我拖进去撕个粉碎……

现在,这种感觉没有了,弟弟也没事了,这个家虽然破坏得一塌糊涂,却又有了家的样子,不像前些日子那样跟坟墓一样阴森森的,我知道是你们的功劳,但是,你们能轻松的摆平纠缠我家的东西,也就能随时让我家变成一个真正的坟墓!

所以,先前答应了你们的条件,爸爸就决不能失悔,如果不把我送出来,就是你们不找麻烦,他们也会心惊肉跳惶惶不安——

我,真的是别无选择!”

明珠慢慢的跪了下去,跪在苦哥面前,楚楚可怜却又勉强振作的样子着实让人心疼。

“求求你,要了我好么?”

齐刷刷的,牛家众人抱着睡醒了东张西望的小明江全跪了下来,牛永康的声音甚至颤抖得像秋后的寒蝉:“何苦,何大仙,求求你,收下她吧!”

看着一脸平静却捏紧了衣角的明珠和惶恐无地的牛家众人,我们几个面面相觑,小狐叹道:“可怜的人,看电视看疯掉了么?”

明珠跪着不动,其余的牛家人却开始磕头,我留意到明珠瞟了小狐一样,眼神非常的古怪,好像是……

怜悯和同情?

“罢了。”

苦哥干巴巴的吐出两个字,然后拍屁股走人,于是我们离开牛家重新开始看风景,只是队伍里多了一个明珠。

逛到火神庙的时候,当然少不了进去热闹一番,不过苦哥没去,就在庙门口树下陪着黑旋风乘凉,明珠也没去,苦哥坐着她就站到苦哥身边,跟电视里的丫鬟似的,本来还要给苦哥捏肩捶背来着,不过被苦哥给拒绝了。

在庙子里逛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胖子就开始喊腰疼胸口痛,不用说是昨晚上捉鬼行动的后遗症发作了。

被变身后的牛大龙一拳砸成了空中飞人,胸口受到巨大冲击不说,在大彩电上撞那么一下伤得着实不轻,原本在逮猫头鹰时就扭到的腰更是雪上加霜,当时不觉得,睡一觉然后出来逛一圈就理所当然的成了需要特别照顾的伤号。

苦哥看了看我,我不声不响的拉起胖子的手,开始用阴阳十八指的指法给他止痛疗伤,“截腰”“锁胸”两轮指法施完,差不多就搞定了。

“咦,真的好了,好衣衣,你简直就是妙手回春的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

胖子伸伸腰扭扭屁股,一脸的惊喜,小狐在一边瞪着我就像看一个怪物,想来她没有料到我还是个郎中,而且是没有行医证书的那种野郎中。

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

我看了看火神庙的大门,想起庙子里面被火神打横扛在肩膀上的火观音,心里忽然一阵茫然。

如果我是观音,那火神又该是谁?

偷偷的瞄向苦哥,还没有来得及胡思乱想,原本在树下乖乖站着的黑旋风突然仰起脑袋立起了耳朵,然后重重的打了三个响鼻,脖子上的毛都立了起来。

“岗——岗——岗——”

抬头发出三声吼叫,黑旋风突然跳起来就跑,一转眼就没有了影子,那个速度真不愧丹丹给它取的旋风之名。

“哟,黑炭头思春了,是不是哪家母驴在摆擂台招亲?”

对小狐的玩笑充耳不闻,胖子的眉头慢慢皱紧,看向苦哥地目光也变得小心翼翼。

“出什么事了?”

第三十四章 火神庙

没什么,有人闯龙门小筑而已。”

苦哥的回答轻描淡写,似乎根本就没有把这事情放在心上,可我和丹丹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

龙门小筑就是我们在鲤鱼背的家,家里没有人,却有一个叮当坐镇,虽然它是那么的袖珍,但是不管是我还是丹丹,都决不会怀疑它的战斗力,不,应该说绝不怀疑它的杀伤力。

它真下口的时候,比电视上看到的藏獒都还要凶猛,加上它进退如风迅捷如电的超一流速度,和它较真,我都要掂量掂量。

还在十五岁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它独个儿放倒了三匹野狼,那三个可怜的家伙被毁林开荒的山里人追得无处容身想跑到鲤鱼背称王称霸,没想到落了个死无全尸,四分五裂的肚破场流的样子简直就是“惨不忍睹”这个成语的最佳注释。

鲤鱼背的龙门小筑遗世独立,一向和山下少有来往,别说没有人拜访,就是请客吃饭也怕找不到人,现在居然有人去“闯”,那也太奇怪了一点。

而且,听苦哥的意思,是叮当在对付那个不速之客的时候吃了亏,所以和它一样很牛气的黑旋风有了感应,这才赶去紧急增援……

的确太灵异了一点,莫不成动物之间也有心灵感应?

“闯你家?”小狐根本就反应不过来,“有人闯你家跟黑炭头发疯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苦哥一句话就封了门,我看他分明就是懒得解释,“我瞎猜的。”

“切,神经病!”小狐愤愤地鄙夷了一把,“现在呢,去哪儿?”

“等等罢,等它回来接我们。”苦哥还是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过嘴里的牙签收回了衣兜,又摸出个米海椒代替了牙签的位置,“你们不是看风景么,这么快就看完了?”

“个破庙子,有什么好看的?”小狐好奇看着苦哥嚼咬那个红彤彤的米海椒,下意识的咂了咂嘴,“我说,你把米海椒当零食吃?”

这一点我也很好奇,就跟丹丹喜欢吃炒豆一样,苦哥喜欢吃米海椒,有事没事就会塞一个在嘴里细嚼慢品,仿佛那是什么绝世仙丹,我可想不通那东西除了寡辣之外还会有什么好滋味。

丹丹喜欢吃炒豆是最近一年的事,苦哥喜欢吃米海椒却是老习惯,想起来好像是从嫂嫂过世开始的,那时候他经常彻夜不眠地发呆,时不时就塞个米海椒尝鲜,估计是用辣味的刺激来提神,瘾头大概也就是这么来的——

自个儿这么想而已,真正的答案却未必如此,记得我曾经用眼神问过一次,当时苦哥没有回答,神色却是非常的古怪,古怪得让我好一阵心悸。

“这可不是什么破庙子,这是火神庙,棉花地的火神庙,对了,后面那个莲花池你们没有去看吧,很好玩的……”

“好玩?不觉得,要是真的好玩,你干吗自己不进去偏偏要在这里凉快?”

“我?我是看惯了,审美疲劳……”

苦哥有些呆滞的目光投向庙门口,神色茫然,仿佛是想起了很多年以前的事情,恍惚而沉郁的样子像是在做一个不堪回首的梦。

审美疲劳,我倒是知道他为什么会有审美疲劳,这山神庙里的神像,原本就是他雕的,一块巨大的青石,用他的小手锤和小凿子一下一下敲出来的,熟悉的无以复加,当然是看惯了再没有新鲜感。

火神庙里的神像估计是天下仅此一家别无分号,一个粗壮结实半身赤裸的汉子打横抗着一个美丽动人轻纱遮体的女子,那就是当初在三阳湾斗法的火神和观音,要是换个地方没准儿还会被扣一个妨害风化的罪名,当初文化大革命这庙子可是给掀了个地朝天。

后来改革开放,盗墓成风的同时好多人都在找精神靠山,到底娼坟发丘是阴损缺德的事情,找个神仙供着心里就要安稳得多,火神庙也就是在那种情况下重新建成的。

承揽活儿的是苦哥,落成后给神像开光为庙子题匾的本来应该是牛永康,却被苦哥拦住了,说什么神灵天成何须凡人开光庙宇有灵何须俗人命名,结果两人的争执渐渐升级,就演化成了阴阳先生和石匠的斗法,两个人的梁子也就是这么架上的。

其实三阳湾的棉花地原本叫做莲花地,那也有个传说,就是三阳湾火神斗观音的另一个版本。

说是当年这地方是火神的地盘,他在这儿作威作福肆无忌惮,闹得连年大旱赤地百里寸草不生,老百姓过不下去,想要逃荒又被火神用法术驱赶石头拦截,走投无路生死两难间莲花仙子驾到,好一场恶斗,最后桀骜不驯的火神被舍身饲魔的莲花仙子渡化,双双白日飞升,火神归位,莲花仙子舍身入佛门,就成了观音。

两个大神离开尘世的时候,舍身的观音用本命真元作引更改龙脉走向,旱地里冒出来一朵白莲花摇曳生姿,人们在那儿挖下去就冒出来一股清泉,于是春回大地山清水秀,三阳湾就成了一方宝地。

挖出清泉的地方就是现在的莲花池,就地建造庙宇来纪念莲花仙子,那就是现在没有题名的庙子,原先倒是有名字来着,不过叫法不一,火神庙和观音庙,就跟轮流坐庄似的风水轮流转,终归是没定下来,这到底是纪念火神还是纪念观音谁也说不清楚。

莲花地也就因莲花池而闻名,有那么一天,知府大人下乡巡查到了这儿,问是什么地方,师爷当然说是莲花地,没想到知府耳朵背听成了棉花地,当即赞不绝口说是很有特色,一声令下赐碑一块立字为记,莲花地也就成棉花地。

这些闲话说起来应该是丹丹来讲的,不过她看着一脸沉郁的苦哥怔怔的像是痴了,于是讲古的任务就落到了同样是本地人的明珠身上,这口齿伶俐的小丫头还行,说起来并不比丹丹差,怪不得牛大龙说她曾经是三阳中学高材生。

“故事成了传说,传说成了神话,真有几分,假有几分,真真假假,谁来评分……”

故事慢悠悠的说完,已经过了好长时间,梦呓一般的苦哥笑得很淡也很苦,我没来得及品味其中滋味,急促的蹄声风一般卷来,却是黑旋风回来了。

我的目光一凝,苦哥的梦呓嘎然而止,胖子惊咦一声,小狐倒吸一口凉气,明珠惊呼出口,丹丹却是愤怒的尖叫起来。

“该死!”

黑旋风受伤了,右腿斜斜的开了一个半尺长的口子,深可见骨,后腰有五个血窟窿,就像被一只手给抓了一爪。

伤口皮肉翻转,鲜血滴滴答答的往下落,黑旋风趾高气扬的绕着我们走了一圈,跟早上炫耀自己的胖子倒是有几分相似。

“来的是什么东西,居然可以伤到黑旋风?真是的,还显摆什么劲儿,臭屁的家伙……”

丹丹心疼的抚摸着黑旋风,一边絮絮叨叨的碎碎念一边用求助的眼神看向了苦哥,也许在她眼里苦哥就是无所不能的神,治愈黑旋风的伤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苦哥拍拍黑旋风的脑袋,似笑非笑的道:“小子,安逸的生活过久了罢?伤成这个样子还好意思炫耀,没出息!”

黑旋风瞪大双眼,愤怒的打了个响鼻,退后一步偏着脑袋踏了踏前蹄,很是人性化的神情和动作让小狐和胖子看傻了眼。

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是每个人都能明白它的意思:“说些什么屁话,太伤自尊了!小子,我要和你单挑!”

苦哥不以为意的笑笑,一把拎起丹丹放到了黑旋风背上,压根儿对黑旋风的伤势视而不见,仿佛还在不断流血的畜牲根本与他无关。

“走吧,回去看看我们的客人!”

抛下面面相觑的几个人和一头骡子,不等任何人反应过来苦哥就慢悠悠的走到了前头。

我们大眼瞪小眼的怔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黑旋风不满的打个响鼻第一个跟了上去,丹丹扭动一下想跳下来却给它回头瞪了一眼,警告的眼神让她乖乖的继续虐待伤员。

我们跟在后面,看着黑旋风不客气地越过苦哥一马当先,也看着黑旋风身上的伤口慢慢止血并且渐渐愈合,每个人的眼神都像是在梦游,就连我也不例外。

居然,黑旋风可以治疗自己的伤口,还是以这种神奇得近乎诡异的方式!

这种奇迹我还是第一次得见,毕竟从来没有看到黑旋风受过这么明显的伤害,当然也不可能看到这么变态的自愈功能,不过很奇怪,我心里的惊骇居然没有表面显露的那么强烈。

也许,我早就在潜意识中认同了黑旋风的不同凡响,就像丹丹怀疑叮当是神兽下凡一样。

也正因为如此,我对那个逼得黑旋风紧急回援并且伤到它的不速之客很是好奇,叮当和黑旋风联合,估计我也走不过十个照面,那家伙居然能对黑旋风造成相当程度的伤害,实力可是相当的不容小觑。

更奇怪的是苦哥似乎知道他的到来,前天就说过要等一个重要的人才能去公子墓,难道等的就是他?

一路上小狐好奇的刨根问底,可惜苦哥一直摆个笑脸装聋作哑,搞得她没半点脾气,要不是胖子啰啰嗦嗦的在一边做和事老,估计她会一脚把苦哥踹下山崖去,当然前提是她有这个实力才行。

不知道黑旋风是不是在和苦哥赌气,驮着丹丹冲在前面遥遥领先,小狐和我还有胖子也因为好奇心的驱使紧赶慢赶,满不在乎的苦哥和跟着他亦步亦趋的明珠反倒远远的落在了后面。

很快又到了锁龙渊,这次黑旋风没有等我来一展神力,独个儿一溜烟的过了铁索桥,那份稳当和快捷简直让跟上来的小狐和胖子羞愧欲死。

“做梦,肯定是做梦,以胡大的名义发誓,我这是在做梦,骡子怎么可能过铁索桥,太夸张了……”

小狐显然是思维有些混乱,喃喃自语的样子像是个白痴,倒是胖子还算冷静,说的话也算有条有理。

“没什么好稀奇的,山羊不是也会走钢丝么,骡子过铁索桥不算稀奇,不过这可是高空演示,难度实在不小,不得不佩服一把,到底是老大喂的宠物,厉害厉害!”

两个家伙一边扯淡一边很自觉地一左一右站在我身边,还伸手舒腰露出了腰带,显然是为我拎他们过桥作准备,让我原本就有些郁闷的心情更是郁闷,差点把扔他们下去的冲动付诸行动。

混蛋黑旋风,我都一直不知道它还可以自个儿过铁索桥,以前它上山下山都是我在扮演摆渡苦力的角色,闹了这么多年是被它给耍了,不郁闷都不行。

要不是今天它小子遭到苦哥教训心怀不满忘了继续装蒜,我还一直给蒙在鼓里呢。

拎着小狐和胖子过了桥,转过几道弯上了几道坎就回到了龙门小筑,还没进门我就吓了一跳,好家伙,两扇院门整个儿从门框上脱了下来,可怜巴巴的扭曲着躺在地上,显然是遭到了很强烈的撞击,都面目全非了。

走进没有大门的院子,我一眼就看到了叮当,小家伙倒是没有黑旋风先前那种看上去视觉效果非常好的伤势,还是毛光水滑的,不过现在它并没有跟往常一样跳天舞地的前来迎接我,却是大咧咧的往那儿一坐,威风凛凛的样子让我还以为看见了一只威棱自现的猛虎。

“叮当,你二五八万的拽什么啊拽,是不是给打傻了?好可怜哦,我一定叫苦叔叔给你报仇……”

早到一步的丹丹还没有下骡子就开始大呼小叫,没等我好好打量一下正在扮酷的叮当,她已经从黑旋风背上跳下来一把抱住叮当又揉又捏又敲又打,想当然的检查工作做得跟虐待动物一样。

“汪汪,汪……呜呜呜,呜呜……”

装帅扮酷的叮当再也保持不住形象,可怜兮兮的在丹丹温柔而又野蛮的怀抱里乱拱,舌头长伸的样子显然是忍受不了丹丹热情关怀的表示,一边的黑旋风连打两个响鼻,大眼睛里分明就是一片幸灾乐祸。

“你说,是哪个乌龟王八蛋来捣乱把你打成白痴的?看我简丹丹怎么收拾他……”

叮当呜呜的叫着伸出前爪往地下猛指,我这才发现先前叮当扮演山大王的时候不是坐的什么宝座,而是坐在一个人的脑袋上,这个呈大字形趴在地上的人灰头土脸一身破破烂烂的乞丐装,现在正被丹丹给踩在脚下,一声不吭得像个死人。

丹丹先前忙着关心叮当,根本没注意自己踩了个肉垫子,这下给叮当一提醒,哇呀的一声惊叫蹦了起来跳了开去,却因为腿脚不便打了个绊子,要不是我抢上前扶着非得摔个跟斗不可。

叮当乘机跳出了丹丹地怀抱,黑旋风后蹄飞起一脚踢出,地上的人结结实实的挨了一下,姿势怪异的飞起来然后啪嗒落地,已经翻了个身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虽然脸上满是血痕,还是可以分辨出原有的英俊,一个很老套的网络用语足以形容,那就是“帅呆了”。

这个人我不认识,从来就不认识,他干吗要闯到我们家来还和叮当动上了手?

“怎么是他?!”

惊呼的是小狐,胖子也是一脸的惊讶,两个人的表情都很诡异,就像大白天见到了大头鬼。

第三十五章 同行

“怎么,你们认识?”

“认识……何止啊?简直是他妈的阴魂不散!”

小狐对这个帅小伙的出现显然是大为意外,情急之下居然冒了句粗口,不过我和丹丹立即明白了这家伙的身份,不由得面面相觑,惊奇之余不免有些好笑。

“切,搞半天是你的相好,幸亏你认了出来,不然被我给弄死了才真是麻烦……”

“讨厌你,为什么阴魂不散”,苦哥看水碗的时候对小狐说的话有些含糊,后来小狐倒是有老实交待,她离开学校出来猎奇,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躲避一个让她头疼的人。

林天峰,北京考古文博学院的客座教授,海外归来的游子,有多次野外探险的经验,年轻有为,英俊潇洒,见多识广,还非常的有钱,绝对是很多女孩子做梦都想钓的金龟婿。

这位林大少爷来昆明办事,和小狐来了个美丽的邂逅,一见钟情,当然,这只是他自己的感觉。

换个角度看,他是给小狐这个天生媚骨风情万种的尤物给迷住了,神魂颠倒,不能自拔。

可惜,小狐对胖子情有独钟,林天峰的如火热情也就遇到了坚不可摧的屏障,不过他小子有种,居然辞了文博院的工作在昆明落脚扎根,还拐弯抹角的和胖子搭上了伙,就这么把小狐给缠上了。

从小到大这样不经意的麻烦数不胜数,小狐开始还没在意,可是以前的追求者多是本乡本土的中国人,有着含蓄的传统美德,知道强扭的瓜不甜,真正不识好歹的不多,仗着有钱有权的优势死缠烂打的也有,不过凭小狐的交际手腕和一身跆拳道功夫,倒是不至于焦头烂额。

这下好,林天峰这个海归是在美国长大的香蕉人,虽然不至于霸王硬上弓,却也是热情如火霸气十足,摆明了车马的追求,简直是阴魂不散的情痴一个,让小狐切切实实的体会到了红颜祸水美丽就是罪过的滋味。

惹火了就打呗,用暴力手段给对方一个泼辣凶悍的假象让对方知难而退应该不是难事——这是小狐的想法。

没想到,林天峰身手不凡,别说小狐,就是胖子也相形见拙,而且他还说什么现在流行野蛮女友,根本就没有被吓跑。

要是林天峰真个是死缠烂打的花花公子倒好了,偏偏他是一年轻有为的优秀青年,和胖子又是合作伙伴,顾及着胖子的感受,小狐实在是没有撕破脸皮一拍两散的勇气,就那么痛不欲生不死不活的拖了下来。

后来我提到公子墓,小狐二话不说就跑了来,一是要想过过倒斗摸金的灯丝瘾,二是要看看是不是与自己的诅咒有关,三就是想借机避开林天峰,希望这个家伙能在自己消失的时间段里碰上称心如意的人好摆脱爱情的烦恼。

为了这次攀西之行,小狐特意换了手机卡,号码除了胖子谁也不知道,哦不,还有那个小长安司机……

小狐神色古怪的摸出手机,这才发现昨天在牛大龙家关机之后就没有拿出来过,本来她来这儿就是避难来着,唯一的联系人胖子就在身边,当然用不着了。

开了机一看,小狐的神色更是古怪,丹丹好奇的凑上去一看就叫了起来:“哇,好多短信息,看看看看,是哪个人在骚扰你!”

“就是那个司机……是小林子用那个司机的手机发的短信,昨天那个电话也是他打的。”

“真的耶,‘小仙儿,为什么不接电话’,‘怎么关机了?我可是千里寻情来了,你怎么如此狠心’,‘到哪儿去了,是不是在那个活死人墓里’……嘎,活死人墓,是说的我们家么?”

丹丹差点就跳了起来,我白了她一眼,对她的大惊小怪很是不以为然。

没错,活死人墓,我们鲤鱼背的龙门小筑在那些山民嘴里就是活死人墓,大概是因为我和丹丹原本就该是死人而且我们家周围都是坟墓的缘故罢,这一点,就从那些人看我们的眼光就能确定。

看来,林天峰不知道怎么的摸清了小狐兄妹俩来攀西三阳湾的消息,脚跟脚的就追了来,然后无巧不成书的碰上那个载过小狐兄妹的司机,当然就知道了小狐的去向和新的手机号码。

大概知道自己不受欢迎,他就用司机的手机给小狐打电话,不过当时很不巧正遇上我们在牛家听聊斋,小狐连接都没有接,然后就是短信轰炸,可惜小狐已经把手机给关了。

关心则乱,林天峰肯定以为小狐出了什么事情,加上司机把我们家的情况添油加醋的一说,多半小狐就成了误入魔窟身陷苦海的公主,林天峰这个护花使者当然就风风火火的上了鲤鱼背。

不用说,那个引发剧情的司机肯定不敢上来,只是给林天峰指明了方向,结果林天峰孤身一人直闯龙潭虎穴,没想到正主儿没见着就给两个畜牲给摆平了。

“看看看看,人家对你多么一往情深,你倒好,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可怜的孩子……”

丹丹促狭的笑个不停,小狐撇撇嘴蹲下去又掐人中又捏鼻子,折腾半天也没把林天峰弄醒,不满的冲胖子嚷嚷起来:“老哥,过来看看你的搭档,是不是死翘翘了?”

胖子从进院子开始就没有说话,四处溜达来着,听到小狐叫唤走过来,手里已经多了两样东西,说话的口气倒是满不在乎的。

“他小子命大得很,死不了的,再说了,跟着老大混的宠物能没个轻重给他惹麻烦?放心好了!”

“你这是什么东西?”

丹丹好奇看着胖子刚才在院子里捡的东西,很明显,这不是我家出产的玩意儿,想来是这个林天峰的兵器。

一个小小的铲子,还有一个尖锐的飞爪。

随手从胖子手上拿过铲子一挥,尖利的利刃破空声响起,铲子切豆腐似的没入院子里的水泥地,把丹丹吓了一大跳。

胖子挥了挥手,坠着长索的飞爪破空而出然后呼啸而回,前边的关节已经收紧,稳稳的抓了一把撑开的伞,那伞看上去闪闪发亮,居然不是布做的。

“工兵铲,飞虎爪,金刚伞——好家伙,这位朋友来头不小啊!”

有些淡漠的声音传来,却是苦哥也赶到了,后面紧跟着明珠,正一脸好奇的东张西望,估计是要看清楚有名的龙门小筑为什么会被人称作活死人墓。

“黑旋风就是这东西伤的?该死……不对,这是盗墓贼用来倒斗的工具啊,这……这家伙是摸金校尉?”

不用丹丹提醒我也看出来了,黑旋风右腿的伤口就是工兵铲砍的,后腰的五个血窟窿无疑就是飞虎爪的杰作,看来这东西还真的锋利得离谱,黑旋风没有给卸条腿或者抓块肉下来已经算是万幸了。

丹丹说得也没错,这三样东西都是倒斗盗墓的重要道具,至少,我在《鬼吹灯》专区里看见过介绍。

工兵铲,轻巧锋利,本是部队的东西,不但可以用来挖掘还能用来战斗,边缘锋利,短小轻巧,一只手就可以挥舞得密不透风,如果力量得当,石头也能轻易切开。

飞虎爪,精钢打造,连有长索,形同虎爪,关节可伸可屈,尖端锐利,不但可以用来摄取远处的东西,还能用于攻击,相当于一个远战的软兵器。

金刚伞,百炼精钢混合稀有金属打造,就算用电锯来切也只能留下一道白印,撑开就是一个刀枪不入的盾牌,用来抵挡古墓中的机关暗器实在管用,可以说是摸金校尉传下来的传统器械中最具有实用价值的家伙。

单独出现一样或许不怎么样,不过三样东西都在一个人手上冒出来,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这位考古学院的教授,压根儿就是个摸金校尉,说白了就是盗墓贼,如果苦哥和胖子说的故事是真的,他们就是真正的同行。

第三十六章 千杯不醉一杯倒

“小仙,跟我上床啦,时候不早了……”

“小仙?小仙儿!谁,谁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敢叫小仙儿上床?看我不拆了你的骨头……”

丹丹和小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都弄不醒的林天峰炸尸似的蹦了起来,一双熊猫眼眯缝着东张西望,连情势都没有看清楚就大叫大嚷起来。

除了林天峰,其余的人一个个都意味深长的看着胖子,刚才就是他在林天峰耳边说了那么一句含义暧昧的话,让已经只剩下小半条命的林天峰龙精虎猛的跳了起来。

“怎么样,还是我厉害吧?一句话轻松搞定……呃,你们那是什么眼神?”

胖子本来是得意洋洋的显摆来着,不过话才说一半就卡了壳,实在是因为我们大家伙的眼神太过诡异了一点,尤其是林天峰和小狐,一个是又惊又怒,一个是又羞又喜,看上去的确是精彩之极。

“你……你你你,好你个胖子,有没有搞错,她可是你妹妹,你敢叫她……叫她……简直是岂有此理,简直是禽兽不如!”

林天峰倒是没有被打傻,居然还认得出胖子和小狐,不过显然是一时没拐过弯来,气急败坏的开口就骂,连话都吐不完整了,看起来小狐在他心中的地位还真不是假的。

“老哥……不,大肥,跟你上床是吧?讨厌啦,太阳还没有下山,这里还有那么多人呢……”

小狐的表现像是个花痴,不过羞羞答答的扭捏中还有一份狡黠,不用说,这家伙是想顺水推舟将错就错把胖子给拿下来。

“停停停,乱搅和什么劲,我这是紧急救助,要不小峰子迟迟不醒,大家的心都悬着是吧……”

胖子当即就急了眼,跳着脚在那儿口水狂喷,不过已经没有人理他,因为林天峰晃了晃脑袋随即面色大变,显然是清醒了几分意识到自己是身在险地来着。

“小仙儿你没事吧?别怕,小林子哥哥会保护你,不管他们是何方妖魔鬼怪,要伤害你就得先从我尸体上踏过去……”

还真不是光说不练的主,林天峰一把从胖子手中抢过金刚伞往小狐面前一撑,脚尖一勾插在水泥地上的工兵铲飞起落到手中,一股彪悍的气势悄然而生,居然有些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味道。

“得了,耍猴戏呢?还不把这些破烂收起来,什么妖魔鬼怪,他们是我朋友!”

遭到胖子坚决抵制的小狐忍无可忍,嘣的在林天峰头上就敲了一记,林天峰还有些不服气,不过小狐沉下脸冷吼一声“小林子”他就没了脾气,凶神恶煞的孤胆英雄立马变身为低眉顺眼的新好男人,看得我们目瞪口呆的。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林天峰洗个澡换身衣服出来,又是个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要不是脸上淤青未散,倒是个正宗的小白脸。

明珠自告奋勇的下了厨,很快弄出一桌子好菜为千里寻情的林天峰接风洗尘兼压惊,大家也就算是正式认识了。

先前的估计果然没错,突然失去胖子和小狐的踪影,林天峰差点抓狂,要不是胖子在路上偷空给他发了短信,他还真不知道这兄妹俩会跑到三阳湾这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山沟里来。

本来胖子是来查公子墓诅咒的,并不希望外人插手,不过他知道林天峰算是半个同行,也有意撮合林天峰和小狐,这才偷偷泄漏了行踪并且提及了此行的危险性,结果林天峰火烧火燎的就赶了来,还带上了祖传的摸金道具,希望可以助上一臂之力并且夺得美人芳心。

下了火车林天峰就直奔三阳湾,果不其然坐上了当初接小狐兄妹的小长安,那个司机本来就年轻爱显摆,话匣子一打开,很快就扯上了头两天载过的小狐,末了还好一阵感慨,说这美女算跟了白骨精去活死人墓,多半是就这么报销了。

林天峰一听这还了得,赶紧打胖子的手机,没想到胖子头天和苦哥去抓猫头鹰不但扭了腰还把手机给掉到山崖下去了,根本就打不了,还好司机留有小狐的新卡号码,倒是一拨就通,可惜时间不对,小狐给关了,连接都没有接。

胖子的手机打不通,小狐的手机关机,林天峰的小心肝一下子就悬起来了,加上司机绘声绘色的把我们家的情况一说,他差不多就肯定小狐兄妹是落到鬼窟去了。

顺理成章的,打探好活死人墓的位置和方向,在司机家借宿一夜的林天峰急不可耐的上了鲤鱼背,那时候我们都在牛家,家里没人,结果想要登堂入室的林天峰成了叮当眼中的非法入侵者,不客气的展开了狙击。

林天峰家学渊源,本来极为自负,大有老子天下第一江山处处去得的豪情壮志,没想到一个小小的看家狗就让他知道了什么叫坐井观天,好不容易占了上风还重创了对手,却又有一头骡子横空出世,一对畜牲联合进攻,他就那么很是屈辱的战败沙场落了个不省人事。

好不容易见到安然无恙的意中人,林天峰当然不会具体的说这些灭威风扫面子的事情,略微提了提经过就算拉倒,却一个劲儿的追问小狐这两天的情况,结果给小狐在丹丹和胖子活灵活现的一阵神吹加上明珠的现身说法,惊讶得连下巴都要掉下去了。

真要说起来我们这一家子的确非同凡响,不过真正让林天峰受到打击的应该是叮当和黑旋风,尤其是看到原本在对战中负伤不轻的黑旋风和叮当完好无损安然无恙之后,他简直就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本来嘛,血肉之躯耶,就算畜牲的复原能力惊人,也不该惊到这个份上,那种恢复速度何止神奇,简直就是恐怖。

不知道是不是战场上没占多少便宜要在酒场上挣回面子,惊吓过度的林天峰不再打探我家地情况,却和大模大样趴在桌子上大吃大喝的叮当较上了劲,一人一狗在那儿拚酒,你一碗来我一碗,斗了个旗鼓相当。

“妈的,简直是见鬼,一个小狗狗居然这么厉害,喝,我就不信你有多牛,看你小肚子也不大,醉不死你撑死你……”

林天峰现在的样子可不是什么翩翩公子了,倒是像个赌脾气的地痞莽汉,不过他遇上的叮当压根儿就是个怪物,喝酒跟喝水不说,喝下去肚子根本不见动静,也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有个可以容纳五湖四海的空间袋。

“这小子死定了,和叮当拚酒,那可是真正的千杯不醉,苦叔叔也没那个本事……”

不知不觉间我们都停止了吃喝,拚酒的林天峰和叮当成了众人的焦点,丹丹毫不客气的充当了解说员。

“千杯不醉?就凭它?哼哼,那可是我在考古学院的名号,看我怎么收拾它!”

林天峰偏偏就听到了丹丹的废话,当场就瞪着双眼睛激动万分,估计他也满难过的,打架输给两动物也就罢了,这喝酒也让一个小姑娘看轻,还怎么往下混啊?

“收拾它,就你?还千杯不醉?吹什么大气,就是本姑娘我也能把你轻松摆平!”

“什么?你?”林天峰那个气啊,鼻子都似乎歪掉了,“好,我就和你斗,看你怎么把我摆平!”

“斗就斗,谁怕谁呀!”

难得热闹,丹丹当然不肯示弱,提起酒壶就给自己倒了一碗酒,端起来小小的抿了一口然后往桌子上一放:“看清楚,这酒是我刚刚倒出来的,我尝了一口,要是你敢把它喝下去,我就乖乖的认输!”

“你!”林天峰的鼻子气得更歪了,“别说一碗,就是十碗我也不怕!”

端起碗咕嘟咕嘟的一饮而尽,林天峰满不在乎地把酒碗往桌子上重重一放,意兴飞扬的道:“再来,满上!”

“好气概!”丹丹翘了翘大拇指,然后不客气地把拇指倒转朝下,“你的胆子不小呵,云南边界一带的女子倒酒都敢喝,这可是‘红唇女儿红’,绝对正宗的闻香一杯倒,没事吧你?”

“云南……蛊虫?!”林天峰骇然变色,“你……咕咚!”

“你”后面的指责被一声闷响代替,拍案而起的林天峰突然消失,却是到了桌子底下扮死猪,才一眨眼的功夫,他居然就睡着了。

第三十七章 魔咒

云南在古时候又叫做滇南,是有名的少数民族聚居之地,有着很多不可思议的神秘法门,其中虫术、蛊毒、降头并称为滇南三大邪法,别说民间传说,就是影响力颇大的正统武侠小说也常有提及。

远的不说,金庸金大侠的《笑傲江湖》《碧血剑》里面就屡次提到五毒教这个让江湖中人谈虎色变的门派,那就是驱虫下蛊的帮派化,也许就是三大邪法纵横天下繁荣昌盛的时代。

到了后来,邪法邪教遭到官方和正派名士的围剿打击,渐渐的销声匿迹,到了现在,虫术早就失传,降头外出发展到了南洋,蛊毒也渐渐式微,不过在云南苗族中还有人会用,虽然只剩下些小法小门,却也更为神秘诡异。

“苗女多情”这传说一般都是和蛊毒联系起来的,据说蛊毒由美丽妖娆的苗女施展出来无形无影,简直就是“防不胜防”这个词儿的现场演绎。

毫无疑问,现在的林天峰就成了传闻中的受害者。

“早说了,就你这臭级别,我一个人一碗酒就轻松摆平!哼,跟我斗,还差得远呢,差了十万八千里还要多!”

丹丹是得意洋洋,明珠看她的眼神满是敬畏,胖子却是有些疑惑的探了探林天峰的鼻息,小狐则是两眼放光的盯紧了丹丹,就像看一个世外高人那样满脸崇拜。

“哇噻,不是吧丹丹,你这么厉害,真的会下蛊?好像你不是苗女耶,教我两招好不好?对了,你还会些什么?能不能驱使毒虫?就像欧阳峰那样赶着毒蛇漫山遍野的跑或者像小龙女那样召唤玉蜂天上地下的飞?”

“你白痴啊这个也相信?这是把戏,糊弄人的把戏懂不懂?要是真的会下蛊,我早就把苦叔叔给拿下了!”

丹丹得意洋洋而又满是不屑的看着小狐,满不在乎的说出了大实话,苦哥不动声色的吃他的米海椒,我却是有些忍不住好笑。

还真是个敢爱敢恨的小小陆无双啊,说话都百无禁忌的,要是耍把戏的都她那个德行一点儿也不懂故作玄虚,只怕早就饿死了。

“糊弄人的把戏?别骗我了丹丹,咱们是好朋友还同病相怜不是么,给我说实话再教我两招好不好……呃,莫非你是古滇国信奉邪神的献王传人,专门捉活人来祭炼毒虫的那种?哎,就算是要拿我们去喂虫,也得让我们死个明白不是?”

“哇哈哈哈,早猜到你会想到《鬼吹灯》里面的献王墓去,果然不出山人所料!”丹丹得意的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小脸一沉没好气地斜睨着小狐,“问题是你看我这么天真美丽可爱三合一的青春少女可能是那种养虫下毒的女巫么?”

小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丹丹一阵,点头道:“像,非常的像,小说里那些玩毒的高手都是你这样,外貌看起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下起毒来却是心狠手辣六亲不认,《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就是最好的例子!”

“跟你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丹丹气得不轻,“要是再破坏我的形象,当心我真的拿你去喂虫!”

小狐当然是没什么害怕的样子,明珠却不由自主地往后面缩了一缩,看来我们一家子在老百姓心里还真没有什么好印象啊。

“好丹丹,别生气了,教人家两招嘛……大不了晚上姐姐传你几招万人迷的必杀技,保证让你心想事成迷得某人神魂颠倒!”

小狐真的是对丹丹所说的“红唇女儿红”有兴趣,媚眼如丝笑颜如花的就腻上了丹丹,这么一放嗲不要紧,几个人都看直了眼睛面红耳赤,就连苦哥都不由得瞄了两眼。

“别别别,你给我坐好,不要乱摸啦……我告诉你还不行……你搞错对象了,朝哪儿放电呢?”

丹丹手忙脚乱的把小狐玩胖子怀里一推,一张脸红得跟苹果一样,连呼吸都浊重了许多,看来小狐男女通杀的天生妖媚还真不是假的。

“说嘛,人家都等不及了!”小狐被胖子同样手忙脚乱的推回座位,嘟着诱惑之极的红唇很是不满,“你下的到底是虫是蛊还是降头?”

“不是虫也不是蛊更不是降头,我根本就没有动手脚。”丹丹很自然的摊了摊手,“那碗酒就是一碗酒,没有任何特别。”

“怎么可能?”小狐眨巴着眼睛一脸狐疑,“要糊弄人也要找个好听点的理由好不好,这样应付敷衍很伤人家自尊的!”

丹丹并没有糊弄人,她说的就是实话,酒里没有下药,让林天峰醉倒的只是他自己。

换句话说,他被催眠了,下意识的接受了丹丹的强烈暗示,认为被丹丹抿过一口的酒里下了“红唇女儿红”,能够让人“闻香一杯倒”,自然就醉倒了。

本来林天峰败给两只动物,心里已经留下了阴影,丹丹又算那两只动物的主人之一,潜意识中林天峰就觉得她应该比那两只怪兽更加神秘更加诡异,会下蛊应该不会离谱到哪儿去。

《鬼吹灯》里有一段云南之行,那就和小狐所说“古滇国信奉邪神的献王”有关,据上面的描述,虫术、蛊毒、降头这三大邪法不乏传人,而且着实匪夷所思让人防不胜防。

丹丹已经从林天峰的兵器知道他和摸金校尉有关,加上他喜欢的小狐是个灯丝,自然不难断定他也看过被奉为盗墓经典的《鬼吹灯》,起码,他对云南的蛊虫不会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在传闻中,苗女下蛊可以不动声色伤人于无形,丹丹和那碗酒有实质性接触,下蛊的可能性当然更高,再捏造出一个闻香一杯倒的“红唇女儿红”并点明这里是云南的地盘,由不得有了心理阴影的林天峰不相信自己着了道儿。

既然他相信,那就是接受了丹丹地暗示进入了催眠状态,所以自称千杯不醉的他一杯就倒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我的酒没有下药,可是我说的话就是魔力无限的魔咒,由不得他不倒。”

听完丹丹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鬼吹灯》里也有提到云南蛊毒的厉害,就算林天峰身为摸金校尉明白其中的水分也不可能不受潜移默化的影响,何况苦哥地药酒里泡有闹羊花,具有一定致幻止痛的药效,他先前就喝了那么多下去,积少成多加上暗示的引导,不进入催眠状态都难。

“就这么简单?”小狐一脸的难以置信,“就因为他相信了你的话所以他就醉倒了?也太荒唐了吧?”

“一点也不荒唐,亏你还是一身马小玲地装扮,《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第三部没看过吗?‘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可以’,那就是魔咒的根源所在,就是真正的魔咒!”

“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可以”,那得确是僵尸第三部《永恒国度》里魔咒一般的信念,说这句话的人是驱魔天师马小玲的父亲,就凭这么一个信念,他能二十多年不眠不休,能从冥界把亡魂唤回人间,所创造的奇迹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传说。

其实,他那同样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一种自我催眠的手段。

“只要相信,奇迹就能诞生,神话鬼话也就有了根源,很多事情不在于真假,只在于你相信与否。比如说,如果一个人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亡,那他就会滞留人间,成为一个飘来荡去的亡魂——鬼,就是这么出现的,可是对不相信的人来说,它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东西,完全可以忽视。”

突然插话的是苦哥,他不再吃米海椒,只是闲闲的用牙签在剔牙缝,目光却是怔怔的落在桌子上,似乎透过桌子看着下面酣睡的林天峰。

“这小子很是合作,看来他老子得到的教训全传给了他……”

第三十八章 大八卦

“什么,你叫我跟你们去盗墓?”

林天峰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小狐已经在苦哥那儿得到明确答复,她的小林子就是要等的“很重要的人”,只要他答应同行,随时都可以去公子墓。

很自然的,小狐找上了饱受打击的林天峰,直截了当的说明要他一起去公子墓,结果林天峰就很不给面子的大叫起来,就跟卫道士遇上妖魔鬼怪似的。

“叫什么叫,什么盗墓,不懂就不要乱说,那叫倒斗摸金!”小狐不客气地吼了回去,“再说了,那个墓早就空了,还是衣衣家的老祖坟来着,我们只是去见识见识,是地下旅游,是灵异探险,你的明白?”

“明白,还不就是披着探险的外衣去盗墓?”林天峰的声音低下来,却还是不依不饶的咕哝着,“我才不去,我是考古专家,最恨这种非法入侵的盗墓行为!”

“切,神气什么啊,看你那些家当,不就是个摸金校尉?还非法入侵,真把自己当正派人士了?”

丹丹在一边不屑一顾的嗤之以鼻,林天峰一下子涨红了脸,怒道:“摸金校尉又怎么着,家有家法,门有门规,摸金校尉行事一向留有后路,从来不往绝处做,精悍手艺只为衣食谋,哪里不是正派人士?”

“吹吧,你就使劲的吹吧,别以为《鬼吹灯》我没有看过,虽然是盗帖来着还是看了个完整,上面的确是那么美化的,可惜哪,鬼话连篇,纯属放屁!”

《鬼吹灯》在有很大一部分的vip章节,那是需要充值付钱才能看到的,我连前面的公众章节都没有看完,后面的自然更不用说,丹丹却是在我去接小狐那天就和苦哥在网上折腾了好久,别说公众章节,就是后面的付费章节也在一个专门制作盗帖的网站看了个干干净净,自然算是有了发言权。

据《鬼吹灯》上面所讲,倒斗盗墓的门派就是四大分支,分别是摸金门的摸金校尉,搬山门的搬山道人,卸岭门的卸岭力士,发丘门的发丘将军,其中最为正派规矩最多名气最响技术最好的就是摸金门的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的名号来自三国,那时候的曹操设立摸金校尉一职,专门发丘娼坟盗取墓中明器来解决军饷问题,后来传承渐多并流落民间,就成了盗墓一行的正统。

照小说上面所说,摸金校尉最擅长找墓,“寻龙决”和“分金定穴”之术相结合,不但能以最快速度找到陵墓具体地点,还能判断出陵墓入口和墓室结构以及棺木所在的位置,不过对传统行规很是重视,极少有人违反。

找到墓室棺木后,摸金校尉会在东南位放一根点燃的蜡烛,然后开始摸金,不但不能损坏死者骸骨,还要给死者至少留下一件宝物,如果摸金过程中蜡烛熄灭,就得把拿到手的宝物原样放回,然后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原路返回……

摸金时蜡烛熄灭的现象就叫做“鬼吹灯”,是墓室的主人不同意别人拿走自己陪葬品的表示,那是摸金校尉独有的法门,其他三派根本就没这个规矩。

也正因为如此,丹丹才会说摸金校尉是“正派人士”,其实她是在嘲讽来着,因为苦哥对此根本就是嗤之以鼻,认为根本不切实际。

试想,摸金校尉原本出自曹操手下,那就是一个寻宝的专业机构,当然以得宝请功为首要目的,哪里会有那么多规矩那么多顾虑,洗劫一空都是很正常的事,那还会有到手的东西放回去的道理?

——曹操是什么样的人?宁可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他的手下哪里会是吃素的和尚?

和摸金校尉一起设立的盗墓机构还有发丘中郎将,也就是所谓的发丘将军或发丘灵官再或发丘天官,只是比起摸金校尉来说级别低了一点技术逊色了一点而已,当然名声也就差了不少。

剩下的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都是野路子,搬山道人出自茅山,常以道士先生的身份活动,卸岭力士出自崂山,一般混迹于绿林,前者无视行规,后者以武犯禁,差不多就是反面角色的代表。

“事实上,真正的摸金门和发丘门才是无视传统百无禁忌的强盗,搬山门和发丘门本来出自民间,对鬼神有着本能的畏惧,做事才会留有后路不至于往绝处走——所以说鬼话连篇啦,有内幕的!”

这是苦哥的原话,经丹丹复述出来多了些刻薄和嘲讽,林天峰已经消肿散瘀的小白脸更红了,差不多就气得跳了起来。

“抗议,这纯粹是无聊之极捕风捉影不负责任的八卦,竟敢怀疑盗墓权威,简直就是乱来!再说了,就算我的先祖是摸金校尉,那有怎么样?我现在可是有名有姓的考古专家学者教授,考古和盗墓是两码事!”

“得了吧,考古也罢,盗墓也罢,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同样的惊扰死者安宁,有什么好炫耀的?”苦哥在一边懒懒的插了嘴,“我说,胡八一是不是走了?”

林天峰像被噎着了似的一下子张大了嘴,看着苦哥的眼神说不出的古怪。

“都是明白人,没什么好隐瞒的,说个清楚也好——记得我说过的那个捡了我半卷书的算命先生么?他就是这小子的祖父,也就是胡八一的老爹,不过那书,却是从我爷爷手里当废纸卖去的,等胖子从我枕头下面拿书的时候,根本就只剩了那么半本。”

简直就是耸人听闻,除了没看过《鬼吹灯》的明珠,其余的人都变了脸色。

胡八一是《鬼吹灯》里的主角,是当代的摸金校尉,是如今的盗墓权威,虽然《鬼吹灯》的体裁是小说,但是有很多灯丝认为那是一部自传体小说,里面都是真人真事,只是无从考证而已,现在苦哥这么一说,好像胡八一真有其人而且他的儿子就是眼前这个年轻的考古学家?

可是,书上不是这么说的耶……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语村言,怎么可能每个故事都符合事实?人嘛,添油加醋,想入非非,无中生有,故事就成了传奇,传奇就成了神话……再说了,这书只是以他老爹的故事作蓝本衍生而成,有必要进行考证么?”

苦哥淡淡的笑容似乎有些苦涩的味道,林天峰很快回过神来大笑不已:“这可是新世纪最大的八卦,我居然是盗墓权威胡八一的儿子?胡八一仗以成名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还是从你家弄去的?我说,你小子是想出名想疯了吧?”

这话可不好听,丹丹刚刚把眼睛一瞪,胖子已经抢先开了口:“小风子你他妈给我闭嘴!”

没有人想到看热闹的胖子会勃然大怒,苦哥也不由得失笑道:“得了大肥,不知者不怪,好歹你老爸和他老爹也有那么几分香火之情……”

胖子怔了怔,叹息道:“就知道瞒不过你,可是一码归一码,老头子和他爹是搭档可没我多大的关系,我拿那书也就是为了给老头子解精绝女王的诅咒……”

“不是吧,你老爸就是胡八一的搭档,那个贪财的胖子?”丹丹一脸的难以置信,“晕,还真的是个世纪大八卦!”

“精绝古城的神秘诅咒,没那么容易解开吧?由眼而生由眼而亡,逃出昆仑神宫后胡八一和那个美籍华裔美女去了外国,你老爸就娶了小狐的妈妈,结果被公子墓的诅咒牵连而死,倒是没有尝到精绝女王诅咒发作的滋味,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吧。”

“你……你……”林天峰简直就是傻了眼,一副天大的秘密被揭破手脚无措地样子,“你也知道那个可怕的诅咒?”

“书上不是写得很详细么?八卦而已,说说笑笑,信也罢,不信也罢,都只是故事,只是故事说多了,讲故事的人会不知不觉地成为故事里的人。”

苦哥长长地叹息一声,站起来拍屁股走人,懒洋洋意兴阑珊的话却留了下来。

“如果有兴致的话,你不妨把你老爸的情况讲给他们听听,也许,会让他们打消去公子墓的念头……”

第三十九章 荒诞的传奇

林天峰的老爸当然不叫胡八一,他叫林虎,林虎的父亲叫做林守源,是个走村串户的算命先生,手艺不怎么样,混饭吃而已。

有那么一天,林守源到了三阳湾,寄宿在一个石匠家,意外的发现了半本发黄的老古董书,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垫在饭桌底下,似乎根本就没有得到主人家的重视。

林守源也就是顺手拿起来一翻,结果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了,好家伙,风水阴阳,奇门异术,简直就是包罗万象足以夺天地之秘,说是绝世宝典也不为过。

本来就靠手艺吃饭的林守源当然为之心动,想到这样的东西用来当垫脚石也太浪费,就那么悄悄的“借”了出去,走得慌慌张张小心翼翼的,石匠第二天早上叫客人起来吃饭才发现人家已经走了,桌子上倒是放了块大洋,算是个小小的惊喜。

那个石匠本来是属于偏门的手艺人,所学的东西从来都是口传身授根本就不曾付诸文字,说白了他也就是个大老粗,大字不识两个,当然不知道自家那本一代代扔下来的破书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

据说,那本书是好多年以前一个借宿的秀才留下的,说是要进山寻访名胜古迹,今后有时间了就回来拿,不过那么一走音讯全无,那书就一代一代的放了下来,谁也没把它当什么宝贝。

等到了这一代,挖泥巴种庄稼的山民已经成了学过手艺的石匠,书是传了下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其中随便拈一样法门出来都比他石匠这一流派的手艺要高明百倍,所谓“明珠暗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那书的来历他是大略知道,也明白那么多年那么几辈人过去,进山看风景的秀才肯定是不会回来取东西的,正好地面不平饭桌有只脚跛了,就把那书顺手拿来当了垫脚石。

也是巧合,那书厚得可以,整个儿塞进去不行,撕下来一半却是刚好合适,恰好枕头也有些矮,另一半就垫了枕头。

林守源好死不死的就看到了垫饭桌那半本,因为其中的内容太过惊人而且看出主人家也是旁门子弟,他根本就不敢明说要买这本书,悄悄往怀里一塞放下银元跑路了事,结果让石匠好一阵的不安。

——这个先生留下银元多半是买了那个破书(山里人借宿可是不收房租饭钱的),可是才半本耶,还有半本放枕头下面都没拿给人家。

得到绝世宝典,林守源无疑就像网络小说里那些遭遇旷世奇缘的主角,一下子就由连蒙带骗混吃混喝的江湖骗子成了身怀绝技洞察天机的绝顶高手,给人家看风水驱邪魔什么的,混了个风生水气。

好景不长,很快就迎来了文革,迷信活动的传播者当然少不了吃苦头,林守源这种牛鬼蛇神当然跑不了,一来二去就给弄死了,那半本外行看不懂的残书也给当作罪证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还好,林守源有个儿子林虎,从小就被林守源逼着把书上的内容背了个滚瓜烂熟,却没有继承父业去干阴阳先生那个明显前途无亮的行当,而是在动乱之后干上了倒斗盗墓这个可以一夜暴富的职业。

之所以干这个,是林虎在下乡的时候结识了一个本是倒斗为生的家伙,那叫作胡凯,是个胖子,不用说,那就是现在这个胖子的老爹。

胡凯是搬山道人出身,身手不凡,对古墓机关的破解极为在行,加上有了个精通风水解阴阳的林虎,后来又搭上了销赃的金大同和有着考古学家身份并且精通枪械的美籍华人杨琼,简直就成了最佳组合,在倒斗界闹出的动静可不是一般的大。

毕竟盗墓是犯法的事情,出来混一般都不会用真名,就跟土匪用匪号一样,这四人组合,也有着自己的匪号。

林虎在族里排行第九,拆开就成了“八一”,反正“虎”和“胡”同音,就叫胡八一,和胡凯装成了两兄弟,胡凯也干脆,名字的不要,直接叫胖子就行。

剩下的不用说,一个用嘴上的大金牙作称呼,另一个直接弄个英文乱叫,反正也没那么多人去考证。

四人组合走南闯北,留下了无数的故事,结果久走夜路闯了鬼,前线作战的林虎胡凯杨琼在新疆的鬼洞遭遇魔眼诅咒,为了破解又带了一堆高手进入昆仑神宫,去的时候浩浩荡荡,回来就只剩下三个主力干将,凄凄惨惨得无以复加。

据说,神宫之行步步杀机惊心动魄之外还惨烈诡异得超乎想象,那一队人马其实是成了祭品,换取的就是三个摸金校尉身上魔眼诅咒发作期限的延长——

遭遇诅咒后,林虎曾经在路上遭遇当年那个石匠的儿子,他也是个石匠,不用说,他就是苦哥的父亲。

两个人东拉西扯的把龙门阵一摆,得,山不转水转,敢情还大有渊源,得知那本天书还有半卷的林虎喜出望外,毕竟那是包罗万象的东西,能破解身上的诅咒也大有可能。

没想到,跟着小石匠再进三阳湾的林虎并没有拿到那半本残书,小石匠当然不知道是被儿子何苦带到学校看去了,不过他倒是从自己流派的角度给林虎提了个建议。

很简单,让他去找祭品祭神送邪。

说白了,就是找替身。

找替身并不是厉鬼幽魂才会干的事情,七大流派中这样的法门不少,比如一个人病重的人经过施法,就能把病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自己就会不治而愈。

嗯,形象点说,就相当于移花宫的“移花接木”或者姑苏慕容的“斗转星移”。

一般的法门只能把病痛邪崇转移到其他人身上,称为“移尘”,高级点的就能转移到动物植物这些生灵身上,要是道行够深,甚至能转移到没有生命的石头上去,那样就不伤天和,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小石匠本身道行不够,不过林虎学过半本天书,其中诀窍一点就通,找替身而已,并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上古神物“移尘珠”即将在与鬼洞相通的昆仑神宫出土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快林虎就组织了一批高手前往神宫,过程不足为外人道,反正林虎曾经捎信来说诅咒解除,要陪杨琼去美国享福。

时光流转,很快到了网络小说盛行的时代,当初化名胡八一的林虎和他搭档留下的无数故事悄悄形成文字以强势劲头席卷天下,《鬼吹灯》妙笔生花再现传奇,红遍大江南北……

林天峰和胖子的讲述加上苦哥后来的补充,我算是把这个错综复杂的传奇理出了头绪,不过,也太荒唐了些,简直就让人难以置信。

事情的真相往往出乎意料,比小说还要荒诞不经。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真相来自于现实,现实产生了故事,故事流传成谣言,谣言加工成传奇,传奇经过时光的沉淀就成了神话和聊斋,比想象的精彩,比现实还要真实,而最初的真相,早就不知道湮没在什么地方去了。

只要你相信,说得再荒诞不经也是事实,只要你不相信,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是屁话。

——所谓真假,就看你愿不愿意相信。

第四十章 找替身

“作为旁门左道,‘移尘’并不能彻底消除诅咒,治标不治本,饮鸩止渴而已,我父母找的那些替身,只不过拖延了诅咒发作的期限罢了……”

神宫之行,数十名高手作为替身成了祭品,不过临死前的反扑触动机关,导致神宫崩塌祭坛炸毁,也就是说,那一次“移尘”是唯一的机会,今后还要继续找替身延长诅咒发作的期限根本就不可能了。

烧香都找不着庙门,还愿也拜不了菩萨,诅咒却没有随着神宫祭坛的崩溃而消失,而是如同传说中蛊虫一样潜伏下来,等待苏醒发作的那么一天。

林虎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和杨琼结婚去了美国,一来是打算抓紧时间享受生活,二来却是想逃离故土,希望能借着地域的阻隔避免诅咒的发作。

胡凯没有走,因为他不愿意背井离乡丧家犬似的在大洋彼岸惶惶不可终日,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他的妻子去世给他留下了一个胖小子,他实在不愿意带着儿子去飘洋过海。

金大同也没有去,他本来是管的销赃那一块,并没有进过鬼洞也没有遭遇诅咒,再说自己倒卖明器的活儿干得风生水起,当然不会到一个陌生环境里去看人脸色从头再来。

——曾经名噪一时的盗墓权威四人组就这么散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也就没有了联系,到底是天各一方,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后来就简单了,胖子再婚,一下子得了个便宜女儿,却是同样遭遇亡魂诅咒的桃花命,该当有那么一劫,后妻一把火烧掉所有家产,也断送了他们夫妻的性命。

还好,死得倒是干脆,至少没有受到鬼洞诅咒发作时的痛苦,远在大洋彼岸的林虎夫妇就不一样了,眼看儿子渐渐长大,还以为已经摆脱了诅咒的纠缠,没想到灾难来得无声无息毫无征兆,猝不及防间,诅咒发作了。

“你们永远想不到那有多么恐怖,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做噩梦,梦到自己也中了那种神秘诡异的可怕诅咒……”

说这话的时候,林天峰的脸色非常的难看,估计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有得一拚,很明显,那段记忆给他留下的阴影不是一般的大。

“难道不是《鬼吹灯》上面描写的那样?不就是铁元素缺乏症么,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

小狐很是好奇,丹丹也一样充满疑惑,她给我讲述过,《鬼吹灯》里面描述的鬼洞诅咒就是精绝古国的一种邪术,进入鬼洞直接遭到诅咒的人会在身上长一种眼球状的红斑,终生都无法消除。

光是长些红斑也就罢了,大不了当作一种另类的纹身,糟糕的是长了这种红斑的人在四十岁以后会患上铁元素缺乏症,就是身体里的铁元素逐渐减少,血液逐渐粘稠,供应给大脑的氧气逐渐降低,呼吸也就越来越困难……

那是一种凌迟般的死亡,临死的时候简直是苦不堪言,连血液都会变成黄色的凝固状,推想起来应该和拿长布条活生生的把一个人裹成干尸差不多。

更可怕的是,那种诅咒会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进入鬼洞遭到诅咒的人生下来的后代虽然不再长那种眼球状的红斑,却还是会得铁元素缺乏症,换句话说,那种如附骨之蛆的诅咒成了遗传病。

“身上会长眼球状的红斑是不错,可是痛苦的发病过程不是长时间的延续,而是突然性的爆发,如果不是亲眼得见,你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身上会睁开一只又一只皮开肉绽的‘眼睛’,整个儿血肉模糊的辗转嚎叫,直到把自己的双眼都挖出来塞进嘴里嚼烂后才咽下最后一口气……三天三夜的痛苦,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地狱!”

林天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英俊的脸扭曲成触目惊心的恐怖,听戏的几个人面面相觑,彼此的眼里尽是惊骇。

“父母相继去世,我也按照他们的嘱咐回国,开始在文博学院任教,也参加了不少的考古探险,后来遇上小仙儿,阴差阳错的就找到了胖子……”

故事说到这里差不多已经清楚了,林虎要儿子回国寻访故人,可是沧桑变迁根本就无从寻找,别的不说,光是三阳湾这个地名现在除了本地人根本就没人知道,地图上都叫攀西来着,加上搬迁啊什么的,几十年前的故交能访到还真是奇迹……

算是凑巧,继承了父亲冒险精神的林天峰成了考古学家,还邂逅了小狐既而找到当年胡凯的后人,同样的胖子,相似的职业,要不是现在的法制根本不能和以前的松散相比,没准儿两个人搭档的就不是古玩古董生意,而是无本万利的倒斗摸金了。

“真说起来我们还就是世交,大有渊源啊,可是我不想提这些的,到底都是过去的事情,谁也不知道真有几分假有几分,可是何苦说的对,也许我可以打消你们去公子墓的念头……”

林天峰的意思很明白,地下世界的灵异往往超乎想象,鬼洞如次,神宫如此,公子墓也该如此,光是对付机关没问题,要摆平大粽子也不是什么难事,无形无影的黑星附带着阴损诡异的诅咒那才让人头疼,实在没有必要去冒险。

“老大本来就是为我们考虑,真的没必要去走这一趟,你的诅咒似乎已经解开,更是没有必要去……”

胖子是苦口婆心,说的话倒是不难理解,从得到阴阳眼到现在,孤魂野鬼,恶龙黑星,附体斗法,小狐看到的灵异不少,经历的刺激和惊吓不小,情绪也算大起大落的折腾,可是并没有再次羊儿疯发作,这说明苦哥那据说来自万籁声《武学汇宗》的秘方奏效,小狐的诅咒也就化解了。

如此一来,前来三阳湾探秘公子墓的原定计划就没有了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怪力乱神的东西还是少参加的好。

小狐有些犹豫,林天峰又添了几句狠的:“你发觉没有,如果要去公子墓,就跟当年神宫之行有很多相似之处,何苦也是从公子墓出来的,却到现在还活得有滋有味,谁知道他有没有施用‘移尘’的法门,没准儿这一去就成了某人的替身呢!”

移尘,替身,石匠……

我和丹丹对视一眼,眼里疑云弥漫,还有隐约的恐惧在闪闪烁烁。

“公子姓简,划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这,就是公子墓的诅咒。

前前后后的扑火飞蛾不再少数,都是死的死来亡的亡,可是,简家还有我和丹丹,何家还有苦哥,我们都没有“亡”,难道真的是找了替身?

如此这般,我执意要去公子墓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终归还是出发了,去公子墓。

虽然有些不安,公子墓探险却是早就有的打算,我并没有想过要放弃。

“那不是我们家的老祖坟么,去看看有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串门子喽!”

丹丹说的话,其实就是我的意思。

“好不容易有个倒斗摸金的实践机会,人家真的不想错过嘛!再说了,你们不一个个都是高手么,跟着你们去看一个空墓,应该没什么危险吧?”

小狐到底不愧是灯丝,地下探险对她的确有着无比的诱惑力,都说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看来杀个把人或者狐狸同样没问题。

其实她也可以不去的,条件是要胖子娶她,胖子不知道是一直把她当妹妹所以有心理障碍还是担心自己会受到鬼洞诅咒的遗传不愿意连累她,一口回绝连个嗝都不大,结果不用说,小狐巴不得再受一次诅咒好给胖子创造怜香惜玉的机会。

小狐要去,胖子和林天峰当然担任了护花使者,有我同行,苦哥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导游。

我,小狐,苦哥,胖子,林天峰,这就是将要进行公子墓探险的五人小组。

丹丹本来吵着要去,不过腿脚不便是不可回避的缺陷,她并不适合去“步步杀机”的野外探险地下冒险。

为了这个她好一阵的委屈,可是苦哥让我把她叫进卧室,给了她一个很重要的任务。

“守好这盏灯,我计算过,里面的灯油足以支持三天三夜,这段时间足够让我们在公子墓走个来回,你可以和叮当换班把守,决不能让油灯熄灭。”

苦哥郑重其事的交待了一番,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在我们卧室的电脑桌上放了一盏油灯,灯已经点燃,幽幽的灯火在灯罩里静静的燃烧,乍一看就像只怪怪的眼睛。

“如果油灯熄了会怎么样?”丹丹很是好奇,“这是不是什么法术?”

“告诉你也无妨,这是有‘千里火’之称的幽冥灯,有它在,可以确保我们不在公子墓里迷路,如果灯熄了,你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们。”

这一次,苦哥的回答轻描淡写,让人分不清他是随口说笑还是真的在诉说一个诡异的事实。

丹丹没有再问,不过脸上再也没有了委屈,只是深深的看了苦哥一眼然后重重的握了握我的手。

那手,和我的手一样的冰冰凉。

明珠当然也没有去,苦哥给她安排了一个厢房,似乎真的把她当作了家庭的一员,她也算是知趣,这两天就已经包揽了所有家务,也似乎真的把自己融入了这个让一般人谈虎色变的家庭。

出发的时候天气很好,我们一行离开龙门小筑经过生死桥下山,绕过好一段山路后插进另一个山谷,进入了让当地人也不敢深入的深山老林。

我的心情跟天气很不配套,也许是因为丹丹第一次出门相送的缘故(以往我或者苦哥出门都只是在家里打声招呼就行,根本没有出门送别的习惯),我觉得跟以往出门有不小的区别,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些不安。

经过锁龙渊的时候,我心血来潮的用心神去接触心口的鸡心坠子,结果再一次在心口一热的时候看到了那个在意识中放大的镜子,而镜子里出现的景象让我心神大乱,非但出现在意识中的灵镜刹那间烟消云散,还差点从生死桥上掉了下去。

灵镜里映出了一个人,一个全身赤裸血淋淋的女人。

半边身子是白骨骷髅,半边身子是红粉佳人,不管是森森白骨还是娇嫩肌肤都不断有红彤彤的鲜血渗出,两边的琵琶骨都穿了铁链,铁链就捆在一根火光熊熊的柱子上……

锁龙渊的龙么,我算是明白了小狐当天的惊怵。

鬼片看得不少,鬼故事也听过不少,前些日子还在似梦非梦中近距离接触过超乎想象的鬼魅,老实说这个场景并不能给我太大的震撼,真正让我动容的是那个女人的脸和她的眼睛。

那张半枯半荣的脸看上去非常的熟悉,居然和嫂嫂谢柔极为相似,更可怕的是她那一只灵动一只空洞的眼睛居然直愣愣的望了过来,那似乎能穿越虚空的眼神……

足以让一个熟睡的人尖叫着从梦里惊醒然后一连三天三夜不敢合眼。

这景象随着灵镜在意识里的消散而消失,可是我受到的惊吓非同小可,心里的那种不安更是强烈,以至于整整一个上午都有些神不守舍的恍惚。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已经进了深山,还是三阳湾的地界,但是当地人一向少来,不只因为这山林太深,还因为这曾经是剿匪战场,据说常有凶魂厉鬼出没,加上公子墓也在这一带,恐怖的传说越传越玄,对相信鬼神的山里人来说实在有足够的威慑力。

传说归传说,事实上公子墓我也只知道大概的区域,具体地点根本就不晓得,要是没有苦哥带路,我自己来体验倒斗生涯的话恐怕找目标都得费上不少的时间和精力。

“衣衣啊你怎么一幅掉了魂的样子?有点精神好不好,我们这可是在探险呢,灵异行动哦,不可以掉以轻心的……或者,你是在讨厌咱们搅黄了你准备体验生活的二人世界?”

小狐靠过来挤眉弄眼的,我朝他翻了翻白眼,眼角的余光不由自主地瞟向苦哥,却正好撞上他淡漠的目光。

二人世界么,好像还早了点……

苦哥也许是发现了我在锁龙渊的小动作,也应该发觉了我的不安,只是他没有什么表示,就连不时扫过的目光也没多余的关注,不知道是不是疑心生暗鬼,我总觉得他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他似乎正在筹划一场超乎想象的好戏,注意力根本就没有太多的放在我身上。

胖子一反常态的沉默,林天峰倒是一副深入生活实地考察的样子,东张西望的对一切视线内的东西都兴趣盎然,看起来还真有些专家教授的味道。

烤了只兔子当午饭,饭后我们又开始行军,路早就没有了,尽是在树木草藤中穿梭,跟小孩子捉迷藏差不多,看起来地势渐渐向下倾斜,好像是进入了一个山谷。

“公子墓是不是不远了?阴森森的……衣衣,你说我们会不会碰上鬼星?”

小狐跃跃欲试的走在前面,兴致勃勃的样子不像探险,却像是进了游乐园的乡下孩子,精神好的很。

“不要乱讲话,跟紧一点……该死的雾,小心脚下,不要摔着了!”

胖子没好气的嚷嚷了一句,我突然发觉心头有些发寒,早上就开始探头探脑的不安似乎有了具体的对象——

雾,哪里来的雾,怎么会越来越浓?

刚吃过午饭不久,这会儿的太阳正烈,虽然林荫里无从观察,可是那种闷热却是货真价实,这种情况下居然会起了雾,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弥漫在身前身后越来越浓,连那种闷热的感觉都慢慢的成了阴寒,也太反常了吧?

真是的,雾气似乎突如其来,或者说,是我们一头扎进了原本布满迷雾的地域。

四面八方一片苍茫,视野受到限制不说,视力也大幅度下降,就是走在前面仅仅只有三步的人也只能看到一个隐隐约约的剪影。

“雾起苍茫,魂归梦乡……妈的,迷魂阵!”

胖子沙哑的声音听起来实在让人不舒服,跟号丧似的。

第四十一章 迷魂阵

迷魂阵本来就是公子墓衍生的传奇之一,据说迷魂阵是高人布就,为的是防止有人乱闯公子墓惹上难以预料的灾祸。

传说中迷魂阵有三座,一座比一座复杂,一座比一座诡异。

第一座只是单纯的鬼打墙,一般的人到了这里就会迷失方向,老是在同一个地方转圈圈,不管怎么走都会回到入阵的起点,也就是说,这里是闲人止步,根本就连公子墓的边都挨不着。

这也就是很多人都知道公子墓的大致区域却无法确定真实地点的缘故。

甚至还有人因此说公子墓是活的,就像大沙漠里的鬼城或者百慕大的幽灵船,可以神出鬼没的到处溜达。

第二座迷魂阵就要复杂些了,那是鬼遮眼,懂点门道的人破开第一座阵来到这里,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幻觉,据说是根据入阵之人的心性而变,怕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到最后会被折腾的死去活来,闹个疯疯癫癫再正常不过。

在传闻中这一关本来是高人设下的攻心之术,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遭到公子墓阴气侵蚀,已经成了公子墓的鬼道场,死在公子墓里的外人会不分昼夜的在这里晃荡,有人入侵就会得到非常“热情”的款待,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很明显,牛家父子就是在第二座迷魂阵里遭遇鬼遮眼,然后被伥鬼附体,差点就闹了个家破人亡。

第三座迷魂阵就没有外人什么事了,那是公子墓的主人所布,听说就在公子墓内部,阵主就是墓主,其中凶险没有人知道,或者说,知道的人都成了公子墓的伥鬼。

雾起苍茫,难辨东西,看起来,我们已经进了第一座迷魂阵。

“跟上,千万不要掉队,把射灯打开……咦!”

山林里没有路,我们是纵队前进,打头的是苦哥,后面跟着林天峰,中间是小狐,后面是我,最后压阵的是胖子,除了我和苦哥,其他的人都带上了他们的装备,射灯自然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探险工具。

让大伙儿开灯的是胖子,说话间我的身后有雪亮的灯光一闪,想来是他开了安全帽上的射灯,可是下一刻灯光诡异的消失,胖子发出一声惊咦,仿佛发现了什么怪事。

蓦然回首,我的心顿时不由自主地往下一沉。

身后没人,原本紧跟在后面和我只有三步之距的胖子不见了,不只他不见了,还有那些树木那些葛藤那些杂草,全部都不见了。

惊骇之下回过头来,三步之外小狐的背影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不只是她,就是身边近在咫尺的树木也无声无息的没有了踪影。

映入眼帘的,除了雾还是雾,白茫茫的一片,仿佛是这一片苍茫吞没了所有的生命,只留下孤零零的一个我。

我的脚步蓦然停顿,然后侧耳倾听,灵敏的听觉完全没有作用,别说没有踩断树枝践踏杂草的脚步声,就连风声虫声都完全没有,入耳的一片静寂简直如同一场噩梦。

万籁无声,静默,死寂,没有一丝一毫的活力……

哦,不,还有一个声音。

我的心跳。

在这一片死寂中,我的心跳清晰的如同战鼓。

慢慢闭上眼睛,心神融入心口悬挂的鸡心坠子,可是,没有任何反应,坠子里的灵境似乎失灵了。

睁开眼睛试探着伸出手来往左边摸去,记得停下来的时候这里是一根粗大的葛藤,我得确认自己是不是还在原地,得确认原有的那些障碍是不是真的消失,得确认自己是不是跟玄幻小说写的那样通过传送门进了另一个世界。

手伸出,先是摸了个空,再捞一下,触手冰凉,抓到了葛藤……不对,葛藤怎么会活物般扭动!

“呼——”

手臂一紧的同时有了声音,近在咫尺,那是毒蛇抬头吐信的示威声,我绝对不会听错。

伸出的手火速收回,手臂上赫然缠了一条粗大的蛇,蛇的上半身抬起,腥风扑面,一张大嘴在眼前出现,蓝牙尖利,蛇信吞吐,看那架势一口吞下我的半个脑袋估计不是什么问题。

另一只手迅速伸出,不客气的掐住了毒蛇的七寸,然后双手一绷,刺啦一下毒蛇就成了两半截。

没办法,谁叫我本身的力气就那么大,再用上瞬间爆发的崩劲,粗大的铁链也能崩得环环断裂,这家伙看起来也不是传说中刀枪不入韧性十足的铁线蛇,活该它倒霉。

不过,诡异的是绷断的毒蛇一阵扭曲,并没有预料中死而不僵的反扑,却是化成了一股云烟,转眼间消失在茫茫白雾之中,仿佛刚才的攻击只是幻觉,仿佛刚才的存在只是幻象。

再次伸出了手摸向左边,记忆中的葛藤并没有存在,是它被雾气吞噬还是就在刚才化成了那条诡异的毒蛇?

想不明白,我也懒得再想,又伸手往右边摸了一大圈,什么都没有,明明记得有颗野栗树来着……

这种情况还真是麻烦,白茫茫的一片,算是另类的伸手不见五指,加上诡异的场景变换,谁知道前面是会不会是油锅火海或者是悬崖深渊?

两眼一抹白,和两眼一抹黑一样的寸步难行。

这个当口自然而然的想起了胖子他们带的射灯,可是我没带那玩意儿也谈不上后悔,这雾气这么的怪异,估计带了也没用,胖子消失前的那一声惊咦完全可能是发现灯光在浓雾中没有用武之地的缘故。

苦哥来过公子墓,应该对这种情况有所防备,怎么可能就这样把我扔下?

心头才这么一转念头,一片苍茫中出现了一点幽幽的昏黄,就在雾气中无声无息的飘来,看上去似乎有一只独眼的妖兽在悄然逼近。

昏黄渐近,在雾气中轻轻的闪烁,好像是一朵小小的火焰。

第一时间想起的,是龙门小筑卧室里那盏苦哥留给丹丹把守的油灯,苦哥语焉不详的幽冥灯。

“……这是有‘千里火’之称的幽冥灯,有它在,可以确保我们不在公子墓迷路……”

这就是苦哥的防备么?

幽幽火焰飘近,白雾潮水般向两边散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出现,从我脚下向前延伸,虽然还是不大清晰,以我的目力倒是完全不成问题。

这就是去公子墓的路?

没有多想,我抬脚就走,可是才迈出一步,身后传来一阵喧哗,突如其来得毫无征兆。

蓦然回首,身后白雾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却也不是我们先前走过的山林,却是一个小小的村落几户零散的房屋,而七步开外的那个院落,在我眼里是无比的熟悉。

那是我的家,儿时的家。

心神一乱,天旋地转。

定睛看时,真的发现自己在村庄里,身前身后没有什么浓雾,也没有鬼眼一般的幽冥灯,更没有什么山林密谷公子墓。

慢慢的转过身来,怔怔的看着七步外的家门,脚步不由自主的挪动,我……

想回家。

院门无声无息的开启,刚刚走进院子我就看到堂屋门大开,堂屋里香烟缭绕,当中的桌子上热气腾腾,四方的长凳却是空无一人。

人都在前面跪着,跪在香案前面,中间的火盆里火光闪烁,纸钱烧得正欢。

原来是在祭祖,是在献饭。

“献饭”是山村的习俗之一,逢年过节,都会摆上一桌子好酒好菜,然后烧香烧纸拜神祭祖,给老祖宗请安是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希望各路神仙保佑算是个小小的私心,用不着往台面上摆。

山民家中的香案又叫做香火,一般就供在堂屋上方,献饭自然也是在堂屋,现在跪在那儿烧香烧纸的人,就是除了奶奶、我、嫂嫂、丹丹之外的一家子。

爷爷、爸爸、妈妈、大哥、二姐、三哥……

他们不是死了么?

怔怔的站在院子里,我似梦似醒的有些迷糊,也许,这是在做梦,也许,是刚刚从一个家破人亡的噩梦里醒来?

木头桩子一样杵着,我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进去,堂屋里的家人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烧完纸钱后全都上了席,开始举杯动筷,一个个吃得兴高采烈,其乐融融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的心头发酸。

犹犹豫豫的蹭到门口,坐在上席的爷爷第一个看到了我,皱纹纵横的老脸顿时笑开了花。

“小洁回来啦,快快快,进来吃饭,正热乎着呢,冷了就没有味道了……”

“对啊对啊,快点来,这可是咱们一家子的团圆饭,就差你一个!”妈妈手脚麻利的给我添了碗筷,“你奶奶走了就走了吧,伤心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吃饭吃饭!”

奶奶走了,是过世吧,就在嫂嫂生下丹丹那天……

对了,大哥不是在给奶奶找先生开路买山做法事的时候除了车祸住在医院里么,怎么好端端的在这儿大吃大喝,嫂嫂和丹丹又去了哪儿?

我傻傻的在二姐旁边坐下,随口道:“不只差我一个吧,嫂嫂和丹丹呢?”

“她们不是在这儿么……”

饭桌上的腾腾热气散开,我突然就看到了嫂嫂和丹丹,真的在这儿,却不是和大家坐在一起吃饭,而是赤身裸体的躺在一个大蒸笼里,那个蒸笼就摆在饭桌上,还散发着腾腾热气。

我这才看清楚桌子上根本就没有饭菜,就只有这么一个蒸笼,蒸笼里全身蜷曲紧紧搂着丹丹的嫂嫂,就是这顿饭唯一的菜肴。

嫂嫂是在蒸笼里侧卧着的,上面的半边身子已经血肉模糊的露出了森森白骨,一只眼睛已经被挖掉,黑洞洞的眼眶不断流出鲜红的血,另一只眼睛白惨惨的凸出,看上去竟然有一种诡异的妖冶。

她还活着,她的躯体还在抽搐蠕动,可是她起不了身,七根尖利的黄竹钉把她固定在蒸笼里,那腾腾热气,原来是她血液里的活力和生机迅速消逝的表现。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不由得失声惊呼,骇然抬头间更是魂飞魄散,险些就晕了过去。

席上的人都在吃喝,不过喝的是鲜红的血,吃的是通红的肉,身边的二姐就在贪婪的舔着嘴唇,嘴角上蜿蜒的分明就是鲜血,爷爷正在啃一根纤细的手指,大哥筷子上挑着血淋淋的眼珠子,爸爸正用菜刀在嫂嫂赤裸的大腿上割肉……

竟然,这是一场人肉宴。

他们,活生生的吃了嫂嫂。

估计,在嫂嫂怀里暂时安全的丹丹也难以幸免。

“叫什么叫,快吃,吃了这个丧门扫把星就啥问题都解决了,有她们做替身用她们做祭品,老祖宗一定会饶恕我们的冒犯,决不会再降罪给我们……”

妈妈恶狠狠的把嫂嫂的乳头放进嘴里,咬牙切齿的样子是那么的陌生那么的恐怖。

怎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

替身,祭品,那可是活生生的人,是我们家的成员,是疼爱我的嫂嫂和我喜欢的丹丹!

我先是浑身僵硬,然后纵声尖叫,尖叫中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伸手端起蒸笼就夺门而逃,跑得那个快呀,简直就连狗都追不上。

逃,我得带着嫂嫂和丹丹逃走,可是我没有目的地,天大地大,我完全不知道该往哪儿逃该往哪儿跑。

身后阴风怒号,我只觉得心头一寒,眼角余光已经瞥见一只干枯的鬼爪呼啸而来,随后喉咙一紧,顿时浑身发僵呼吸困难,很明显,那只鬼爪掐住了我的脖子。

我想叫,却发不出声音,我想哭,却流不出眼泪,我想反击,却浑身乏力,感觉就像是梦魇缠身身不由己,恐惧如山洪一样吞没了我,偏偏神智又清醒得可怕,就连晕过去不省人事都成了奢望。

“叮”,一声低哑的敲击声突如其来,入耳分外的熟悉,好像是苦哥用小手锤敲打小凿子发出的声音。

扼住我脖子的鬼爪轰然炸开,我虚脱般软倒,手里还紧紧的端着装了嫂嫂和丹丹的蒸笼。

腰间一紧,浑身发软的我没有跌倒,却是被一个人搂在了怀里,定睛一看,果然是苦哥……

不对,他怎么那么年轻?

整个儿是一精神抖擞的少年郎!

苦哥看了我一眼,然后目光落到嫂嫂身上,脸上的肌肉刹那间扭曲起来,仿佛被生吃了半边身子的人不是嫂嫂而是他本身。

“李代桃僵,移尘改命,怎么会这样……我要你们偿命,给我去死!”

怒喝声起,如焦雷震空,一手持锤一手持凿的苦哥以锤击凿,凿子前端爆出一条耀眼的闪电,闪电飞涨化为龙形,张牙舞爪的呼啸而出。

它的目标,赫然是我后面紧追而来恍若厉鬼的家人,其中有一个右臂齐肩而折,却是我的二姐。

不——

我想出声阻止,可是不知道是不是被先前的鬼爪伤了咽喉,居然发不出任何声音,惊骇惶急之下脑子里灵光一闪……

难道,这才是我失声成为哑巴的真相?!

第四十二章 幽冥灯

“心灯一盏,上穷碧落下黄泉,灵犀一点,千里引魂阴阳判,疾!”

低沉的声音传来,眼前一暗,先前那昏黄的火焰出现,火光静静闪烁,却让我有被灼伤的感觉。

心头一痛,然后,如梦初醒。

——我的家人早就已经死了,现在看到的,不过是迷魂阵中的幻象,那些面目狰狞的亲人,不过是迷魂阵中的伥鬼。

幸亏有这盏幽冥灯提醒,要不然我多半就会沉迷在幻象之中无力自拔,那时候就算不疯不癫不狂,只怕也得成为这个迷魂阵中的伥鬼之一。

现在,梦醒了,梦里的幻象自然烟消云散,村庄,父母亲人,苦哥,都在转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

这一切,真的只是一梦么?

为什么,我会觉得心慌意乱,为什么,我会觉得头疼欲裂,为什么,我在怀疑那是我尘封的记忆?

心神散乱间,天旋地转的感觉再次传来,下一刻,我就看见眼前突然多了一张惨白的脸。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不假思索的一拳撩起,狠狠的砸向这张脸的下巴,如果给砸个正着,那就是实打实的冲天炮,就算他是个大粽子,也得去满地找牙。

可是,手才那么一动,肩膀一沉,如同压了个千斤巨石,我的心也随之一沉,不过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硬生生让我停下了斜挑而起的肘尖。

“简洁你这是干吗,说过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这么毛躁,动不动就出手,打坏了怎么办?”

是苦哥,好像也只有他才能这么无声无息的逼近身边制止我的出手,不过要不是听到他的声音,我斜挑的那一肘没准儿就会顶断他一两根肋骨。

“哇”的一声怪叫,刚才凑在我眼前的那张脸一下子拉开了距离,却是林天峰,这小子一脸的惊恐,仿佛刚刚和他打照面的不是我这个女子,而是一个恐怖的大粽子。

“没事吧大家,这已经进了公子墓,大惊小怪的那是自讨苦吃,有点倒斗摸金的素质好不好?”

苦哥淡淡的说了那么一句,然后就有倒吸冷气的声音响起,就连我都不由得心头一寒脊梁发冷——

这个,就进了公子墓?

很快反应过来我开始打量周围环境,这才发现容身之地是一个大大的石室,除了我、苦哥、林天峰之外,小狐和胖子也在。

除了他们,石室里还有一具黑沉沉的棺材,四周还有七八具白生森森的骷髅。

更诡异的是,我们几个人的头上都飘了一盏幽暗的灯,晃晃悠悠的平添了几分邪气。

“这是千里火,也叫做幽冥灯,可以保证各位在迷魂阵中不迷失方向和本性,如果这灯灭了,那你们最好就求神拜菩萨让他们好好保佑,不然小命多半就会断送在这里……”

没有人搭话,这情形也太邪门了些。

明明是好端端的在山林里穿行,突然就被浓雾吞没,然后就直接到了墓室,面对脸色诡异的同伴和飘浮幽暗的灯火,还有墓室正中的那口黑沉沉的棺材和四周东倒西歪乱七八糟的骷髅,任谁也会有做梦的感觉。

想起先前在浓雾中遇见的梦魇,我真的有些觉得发冷,要不是苦哥制止了我的出手后就退到了一边,估计我还得怀疑一下他的身份。

——谁知道这是不是又一场噩梦,谁知道这是不是又一个幻境,谁知道现在看到的是不是假象?

“经过迷魂阵的时候,你们都有一段独处的时间吧?那是鬼遮眼,你们会看到生平最怕的人会经历生平最畏惧的事情,严格说来那就是阴阳的交界,一念之差就可以生死茫茫,算你们走运,我早就准备了幽冥灯护体,有惊无险。”

几个初到公子墓的人面面相觑,一个个脸色都不好看,跟活见鬼一样。

先前的梦魇不断在眼前回放,我不由得一阵心悸,那段时间虽然不长,所见所闻却是惊心动魄超乎想象,我的背心都不知什么时候给冷汗浸了个透,凉飕飕的非常不舒服。

小狐他们在迷魂阵中经历了什么我不知道,可是看他们的样子,所受到的惊吓决不会比我来得轻。

“怎么会这么快就进了墓室,太夸张了罢,这会不会是又一座迷魂阵?我们看到的会不会是又一场幻景?”

好不容易镇静下来,小狐好奇的四下打量,嘴里也没闲着,随口就把她的疑惑说了出来。

她的问题的确有些道理,不管是在《鬼吹灯》里还是在民间的盗墓传奇中,倒斗都不是旅游那么轻松的事情,勘察墓地,挖土掘石,还要防备步步杀机的机关,一句话,那就是高风险的技术活。

可是现在,就一片浓雾一罩,然后到幻境里逛一圈,然后一个顶一盏幽冥灯直接到了主墓室,中间的过程纯粹忽略,轻松得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

“迷魂阵是没错,第三座迷魂阵本来就是公子墓本身……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当年公子墓倒斗,所有的人都死于非命,打出来的通道根本就没有复原,而且第二座迷魂阵本身就有传送功能,走过来就能直接登堂入室,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苦哥的声音带了些嘲讽,说话间走到了一堵墓墙面前,他头上的幽幽灯火立刻照亮了墙上的四行大字——

公子姓简,划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

血红的大字张牙舞爪,一个个像要活过来似的让人望而生畏,我只看了一眼就忙不迭移开了目光,心里的感觉实在是难以形容。

——这个霸道诡异的墓主,真的就是我们简家的老祖宗么?

如果他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的子孙会来盗他的墓,他还会设下这个“家破人亡”的恶毒诅咒么?

“切,装神弄鬼,吓唬谁呀?”

小狐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声,和胖子、林天峰先后打开了头上的射灯,雪亮的灯光划破墓室的幽暗,那几行血字看起来也就没那么恐怖了。

记得进入迷魂阵的时候他们就在开灯来着,现在却重新开了一次,想来是在陷入幻境的时候就关掉了,大概是没用上,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实在太诡异了一些。

灯光闪亮的时候,我们头上的幽冥灯就无声无息的消失不见,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或许,它们根本就没有消失,只是隐没在了强烈的灯光之下。

“不管什么说,进了墓室就得按规矩来玩,嗯,蜡烛应该点在东南角,哪儿是东南啊……”

在墓室东南角摆放点燃的蜡烛是摸金校尉的规矩,一说那是活人和死人之间的一种沟通,一说是防止墓室内空气不好怕中毒来着,要是真的有毒气或者墓主不同意给人家拿走自己的东西蜡烛就会熄灭,“鬼吹灯”由此而来。

小狐这个铁杆灯丝总算有了实践的机会,兴奋的用打火机点了蜡烛却找不到方位,也难怪,墓室里本来就没有个参照物,要不是行家还真的分不清楚东西南北。

林天峰可找着献殷勤的机会了,屁颠屁颠的跑去教小狐放蜡烛,胖子却把射灯的灯光照向了那口黑沉沉的棺材,灯光清晰的照出棺材上横七竖八的应满了无数黑线,看上去好像是传说中专门防止僵尸作乱的墨斗线弹出来的痕迹。

“看出来了?大肥不错嘛,眼力还在的说?”苦哥淡淡的笑了笑,“怎么样,要不要见识见识?”

胖子干笑一声,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尖锐的惊呼传来,却是小狐的声音。

第四十三章 骷髅小妖

“这个蜡烛的火焰怎么会是绿色的……哎呀,灭了!”

我在第一时间回头,看的自然是东南位的蜡烛,绿莹莹的火焰正在静静燃烧,映得一旁的小狐和林天峰满脸皆碧。

绿色的火焰在眼里只是一晃而过,无声无息的,蜡烛熄了。

没有风,没有任何外力的作用,那只据小狐说能在野外燃烧十二个小时的防风蜡烛就那么静悄悄的灭了。

墓室里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了些,别人的感觉如何我不知道,反正我自己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激凛凛的打了个冷战。

“他妈的,你们是不是动了什么东西?”

胖子有些气急败坏,开口就爆了句粗话,小狐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林天峰忙不迭的开口道:“也没怎么的啊,就是在这个骷髅上摸金来着……”

胖子重重地哼了一声,恶狠狠的瞪着小狐,很明显林天峰不过是挺身而出的痴情替罪羊,真正惹出麻烦的应该是小狐这不安分的家伙。

“那个,人家是真的好奇想实践一下嘛,知道这是衣衣家的祖坟,那棺材是不能动的,可是这些骷髅应该是当初盗墓的家伙,在他们身上体验一下摸金的味道应该没什么不妥罢?”

明摆着的,小狐知道我们来这儿不过是地下世界的一趟旅游,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金银珠宝明器珍奇,且不说这里早就有人光临过,只凭这儿是简家老祖坟就不可能闹出什么太出格的事,一句话,进来只是玩玩,好奇而已。

看四周那些横七竖八的衣衫不整的骷髅,怎么说也不会是我们简家的祖宗,殉葬也罢,盗墓贼也罢,反正和墓主的关系不会太亲密,也就是说,在它们身上实践一下摸金手段过过手瘾没什么大不了——

所以,她就动了手。

的确没什么大不了,就是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而已。

“咯咯咯”,怪异的声音传来,却不是人在寒冷时牙齿打架的声音,而是……

骨节活动的声音。

墓室里那七八具骷髅一个个活动骨架,慢慢的爬了起来。

“这这这……这是哪一出?”小狐又是害怕又是好奇还有些兴奋,“不是大粽子耶,难道传说中的干粽子?”

也对,《鬼吹灯》上面说了,粽子是盗墓这个行当里的切口暗语,指保存完整没有腐烂的尸体,大粽子是僵尸恶鬼之类不干净的麻烦,肉粽子是指佩戴了很多值钱明器的尸体,干粽子就是只腐烂得只剩一架白骨的尸体了。

里面的主角胡八一走南闯北,什么稀奇古怪的都见过,好像还没遇上会找麻烦的骷髅,所以小狐才会说是“传说中的干粽子”。

“靠!”胖子没好气的骂了一声,“动手!”

说打就打,他顺手摸出来一把糯米洒了出去,据说那是能克制僵尸的东西,不过没听说对骷髅有效,估计这家伙是气糊涂了。

林天峰手下倒是毫不含糊,工兵铲舞动,转眼间就把身边的一个骷髅给拆成了一堆骨头,随即伸手一撑,金刚伞蓦然张开护住了小狐。

小狐这家伙,居然在这当儿发傻,伸手在背包里乱摸,连那个朝她摇摇晃晃走过来的骷髅都没理会,要不是林天峰那么一挡,没准儿就会和她撞个满怀来个亲密接触。

“找到了……看本天师怎么收拾你!”

小狐欢叫起来,却是从背包里摸出个黑驴梯子,不由分说拨开面前的金刚伞就把那臭烘烘的东西塞进了那个骷髅的嘴巴,这和糯米一样,避邪驱鬼的东西,至于真假……

还别说,真的有效,就跟有催化作用的兴奋剂似的。

一把糯米撒出,跟天女散花一般,在场的骷髅多多少少都沾了些,沾上的地方立即冒出一缕缕青烟,就像被火烧了一下。

可惜,青烟冒起,骷髅却没有应景倒下,一个个却急了眼似的突然疯狂起来,刚才还扭脖子转腰的活动身子骨,现在给这么一激,惹急了的疯狗一样化身为游戏里的骷髅小兵,张牙舞爪的就扑了上来。

给小狐塞了个黑驴蹄子的那个更是夸张,张嘴狠狠的一吐,非但把蹄子吐掉还喷出满口的牙齿,一个个跟小飞镖似的发出了尖利的破空之声,这么近的距离要是给钉上,非穿出几十个血窟窿不可。

小狐骇然缩身,整个儿躲到了金刚伞后面,丁丁当当一阵乱响,那些从嘴里飞出来的暗器全都给刀枪不入的伞面挡了下来。

“用什么糯米黑驴蹄子,真的看《鬼吹灯》看傻了?拜托,那是对付东北的老毛粽子,现在这是云南的骷髅,不管用的!”

林天峰急吼吼的嚷嚷着,顺手把金刚伞塞给小狐,另一只手抡起工兵铲挥舞如风,卡哩嚓啦一阵乱响,那骷髅也给他拆散了架。

“看见没有,就得这样子干……”

林天峰得意洋洋的炫耀,话还没有说完我就到了他面前,伸手一抓一带,把他整个儿扔小鸡似的抛了出去。

“你发什么疯……”

林天峰在空中翻了个空心跟斗正好落到胖子身后,惊怒之下张嘴就骂,不过才骂了一半就给噎住了,因为小狐同样给我一把抓住连人带伞扔了过去,护花心切的他实在顾不得在嘴里发狠。

我当然不是没事干把大活人当小鸡扔着玩,林天峰刚才用工兵铲拆下来的那堆白骨在地下卡哩嚓啦的一阵乱响,居然又拼成了一个骷髅,直挺挺的站起来连招呼都不打就伸出白骨森森的鬼爪往林天峰的后脑勺抓去。

林天峰刚刚帮小狐解决了那个用牙齿当飞镖使的骷髅,正在那儿显摆,哪里想到被拆掉的骷髅小兵是打不死的妖精还会爬起来在背后下手?

虽然那一爪比不了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可是后脑勺是要害部位,真要给抓上肯定没好果子吃。

这当儿石室里的骷髅都发了狂,发动了悍不畏死的攻击,而攻击的主要对象正是在棺材附近的苦哥和胖子,他们都没空来帮忙,只好由我出手相助了。

我没有兵器,不过并不妨碍我的攻击,扔出林天峰的同时另一只手也伸了出去,同样是平淡无奇的一抓,不过随后不是一带,而是向上一举然后向下一砸,腐朽的衣物纷飞如蝶,同时飞溅的还有乱七八糟的白骨——

以我的力气而言,把这些个骨头架子砸成一堆骨粉是难度大了些,不过砸成一堆碎骨头应该不是问题。

砸掉这个家伙,眼看小狐面前的那个骷髅又在自动还原,当然顺手把小狐也丢了出去,然后伸手在刚刚拼凑成形的骷髅头上重重一拍,硬生生把他给拍得散了一地。

救援成功,我也退回了苦哥身边,不过情形好像不妙,那些骷髅还原的速度越来越快,而且越来越难牢固越来越难打,似乎每被拆掉一次就会进化一次,更夸张的是他们渐渐的变得身手不凡,居然有招有式的用上了搏杀术。

——那是当年三阳湾土匪惯用的武功,就是现在山里也有流传,以实战为要,往往一动手就要致命致残的那种。

这些骷髅好像是个中好手,只是太长时间不用遗忘了似的,随着战斗的开始就那么慢慢的回忆起来,然后由生疏到熟练……

胖子从背包里抽出来的伞兵刀和林天峰的工兵铲已经不再无与争锋,小狐的金刚伞不再固若金汤,空手的苦哥和我也不再挥洒自如,我们被逼得慢慢后退,渐渐的靠近了那口黑沉沉的棺材。

要命的是,棺材居然在这节骨眼上发出了咯咯的怪响,就像有什么东西在用力的磨动棺材的盖子。

阴风四起,石室里的温度诡异的再次下降,啪啪连声,胖子他们三个人头上的射灯先后炸裂,黑暗刹那笼罩了每一个人。

第四十四章 雷神锤

笼罩众人的黑暗只是一刹那的情形,下一刻,石室里又有了光。

火光。

幽幽鬼火亮起,来源赫然是那些骷髅的双眼,原本黑洞洞的眼眶燃起了碧绿的鬼火,一闪一闪的像是黄泉路上引渡亡魂的灯笼。

“哇噻,好刺激,得留个纪念……来,笑一个——啊!”

一道雪亮的光芒闪过,却是小狐在手忙脚乱中摸出照相机按下了快门,不过就在闪光灯亮起的同时相机在她手中砰然炸裂,要不是放手得快缩手更快又有金刚伞护身,只怕她的纤纤玉手就保不住了。

“见鬼,怎么会这样……哎哟!”

小狐大呼小叫的嚷嚷,随后一声惊呼,却是一个骷髅拎着自己的一根肋骨刺进了金刚伞防护的空档,饶是她闪避及时,肩膀上的衣裳还是给挑了条大口子。

我没空去理会她的疑问,因为我面对的两个骷髅纯属变态,随着一次次倒下一次次站起来,实力也变得越来越强,应付得越来越吃力,力不从心的感觉是越来越强烈。

咯咯的怪响连续不断,毛骨悚然的声音无疑是添了不小的压力,更诡异的是棺材上慢慢浮起了纵横交错的金线,就跟一张网似的困住了棺材里的东西。

防止尸变的墨斗金线,是谁设下的法术?

墨斗金线困住的,究竟是我简家的老祖宗花花公子,还是成为大粽子的尸骸,或者就干脆是修炼成精附身白骨的狐狸?

如果他脱困而出,会不会认我这个子孙,会不会念那么点香火之情网开一面?

花花公子,狐狸附体,淫荡成性,色中饿鬼……

如果真的如苦哥所说,我这次前来是不是送货上门自投罗网自甘堕落?

心念急转间心神略分,一个骷髅拎着另一个刚刚被我打散的骷髅头当作流行锤砸了过来,我不假思索的一拳挥出,骷髅头却抢先一步爆开,碎骨飞溅间满嘴的牙齿化作尖啸的暗器,就在我面前爆了开来。

突然想起一部很老很老的武侠片里面叫做“散花天女”的恐怖暗器,见者必死,霸道绝伦,因为如此近距离的强力爆发,简直就相当于一个手雷的爆炸,避无可避,挡无可挡。

不止这一个诡异的散花天女,那个砸出骷髅头的骷髅也冲了上来,鬼爪暴长的同时抬腿飞踢,锁喉撩阴一气呵成,配合得天衣无缝。

电光石火间,我嗅到了死亡的味道。

尽管我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容易死掉,还是不由得心头一沉浑身一冷,毕竟和死神面对面的接触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事情。

眼前一花,熟悉的气息传来,一只手挡在了我的脸庞面前,五指那么轻轻一张,时光突然就凝固了下来。

没错,时光凝固,闪烁的鬼火,飞溅的碎骨,尖啸的鬼牙,小狐的惊叫,林天峰的叱咤,胖子的怒吼,还有呜咽的阴风,怪响的棺材,全都在刹那凝固。

“大肥,你不是看了那本书的半卷么,怎么不见拿点真本事出来?”

苦哥的声音响了起来,在一片被凝固的场景和声音中显得非常的突兀,随后响起的就是胖子的回答,同样的突兀非常。

“老大,你取笑我是吧?天生福薄没资格学那些东西啊,不是告诉你了么,拿到书的第三天就给一个烟屁股烧个一干二净,三天,我能领悟些什么啊,那么深奥的东西!”

“林天峰呢,你不是得了胡八一的真传么,他也有半卷书来着,应该领悟得差不多了吧,对付这些个白骨骷髅应该没问题吧?”

“讽刺人怎么着?那书还不是毁了,老头子可不是什么天纵奇才,半吊子一个,哪儿能领悟什么东西啊,传到我这儿早就面目全非了,要是能对付这些家伙,我还用满身臭汗的蹦跶个不停?”

苦哥沉默了一下,然后满是苦涩的笑了起来。

“有意思,不管得到上部还是下部的有心人都没有领悟其中奥妙,偏偏是糊里糊涂的我明白了全部,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天命所归?或者……我本来就是这本书的主人?”

悠悠一声长叹,时光的凝固现象突然消失,尖啸,惊叫,叱咤,怒吼,怪响,声声入耳,居然和先前衔接得丝丝入扣。

仿佛,刚才时光的凝固只是错觉,那几句对答也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生。

或许,这是一种另类的时间暂停,完全让人感觉不到前后的差异?

面前张开的五指蓦地一收,尖啸的鬼牙被无形的力量牵引,全部落到了手掌之中,收拢的五指紧握成拳,指缝中有白色的粉末簌簌而落,却是那些鬼牙在转眼间被捏得粉粉碎碎。

“既然迟早都要面对,我又何必遮遮掩掩?”

苦哥斜斜踏上一步,另一只手伸出,手中已经多了那个小手锤,轻描淡写的一挥,向我发出杀招的骷髅被敲个正着,电光暴闪间“轰”的一声巨响,整个儿被炸得烟消云散,连骨头渣滓都没有剩下。

脚步不停的游走一圈,一连几声巨响传出,那些打不死的骷髅小妖全都化作了飞灰,幽幽鬼火散成了满室飞舞的荧光点点,刚才的骷髅白骨仿佛只是一场噩梦,根本就不曾真正的存在。

变化实在太快,所有的人都有种猝不及防的感觉,胖子和林天峰甚至还空挥了几下兵器,对手突然消失的诡异实在是怪怪的。

咯咯怪响也给吓着了似的突然停下,不过那墨斗金线还是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看上去那金线结成的网似乎涨大了一些。

“没搞错吧大哥,你这么厉害怎么不早点出手?看我们耍猴一样的蹦来跳去很有趣是不是?”

黑暗中看不清林天峰的脸色,不过听起来他的口气很是不善,苦哥浑不在意的道:“你们不是要体验摸金生涯么,要是没点刺激岂不是白走了这么一趟?”

“对啊对啊,有道理,就是要这样才有意思,惊险刺激,置之死地而后生,生机和救星总是在紧要关头才会出现……对了,你用的是什么兵器?”

“‘雷电交加开阴阳,驱邪荡魔任痴狂’,这是雷神锤,上古神兵之一,遇神杀神,遇魔灭魔!”

小狐的提问刚刚出口就得到了回答,不过回答的人不是苦哥不是胖子不是林天峰更不会是我,那声音低沉阴柔,磁性中带有一种诡异的魅惑,只一听就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沉迷进去。

可怕的是,声音的来源分明来自那口黑沉沉的棺材。

第四十五章 疑似故人来

金光一闪,墨斗线形成的网蓦地一缩,然后一涨,无声无息的碎裂成点点星芒。

黑沉沉的棺材再没有任何束缚,就那么静静的潜伏在黑暗中,如同一只正待择人而噬的凶兽。

“谁?”小狐尖叫一声,整个人都已经绷紧,“什么东西?”

废话,棺材里说话的人,那会是什么好货?

“什么东西,我哪儿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小娘子,要不你来看看,看本公子我是个什么东西?”

低沉阴柔魅惑无限的声音继续在棺材里响起,石室里的荧光点点活了似的飞舞汇聚,尽数落到棺材盖子上,化成了一朵绿莹莹的莲花,黑暗中的妖艳着实让人毛骨悚然。

“大粽子还是鬼星?装神弄鬼,看我怎么收拾你!”

林天峰咬牙切齿的喝了一声,挥手间飞虎爪电射而出,径取在棺材上盛开的莲花,不过一边的胖子立即出手,伞兵刀一挥,一刀就削断了飞虎爪的长索。

“干什么你——”

林天峰怒吼,不过声音蓦然断绝,尾音赫然是浓重的惊骇,显然受到的惊吓非同小可。

飞虎爪飞出,一把扣住了棺材上的莲花,下一刻碧芒大盛,鬼火燃烧起来,精钢炼制的飞虎爪无声无息的就融化在莲花之中,连在后面的长索也在同时燃烧蔓延,火光只一闪就烧了个干干净净。

要不是胖子砍断了长索,谁也不知道长索后的林天峰会不会也在刹那变成一个火人然后烧成飞灰化作鬼火被莲花吸收成为棺材的一部分。

心中一寒,我突然感觉到极度的恐惧,莲花在眼前旋转开来,渐旋渐开,徐徐绽放的同时阴风怒号,夹杂着惊心动魄的呼号,就像有无数的冤魂在地底呼啸哭嚎。

一阵恍惚连同恐惧如山洪般把我吞没,眼前走马灯似的闪过一个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面目狰狞的父亲,咬牙切齿的妈妈,独臂沥血的二姐,挑着眼珠子的大哥,半身白骨半身裸体的嫂嫂……

天旋,地转,黑暗中似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巨大的吸力传来,让我身不由己的向黑暗深处沉沦。

“心灯一盏,上穷碧落下黄泉,灵犀一点,千里引魂阴阳判,疾!”

低沉嘶哑而又阴郁的声音响起,眼前火光一闪,鬼眼一般的幽冥灯出现,心中一凛的同时神智一清,如梦初醒的感觉在刹那间清晰无比。

定睛看时,我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棺材面前,手已经伸出,眼看就要触摸到那朵静静燃烧的莲花。

那可是鬼火凝化的莲花,而且是绽放在不动声色的震碎墨斗金线网的棺材之上,真要是摸了上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倒吸一口冷气,我连退三步,这才发现同时间倒吸冷气连退三步的不止我一个人,胖子,小狐,林天峰,他们同样是一副脸色煞白惊魂未定的样子。

他们的头上,和我一样出现了悬浮的幽冥灯。

苦哥就静静的站在我的身边,不过在我一眼斜瞟之后出现的感觉怪异得难以形容。

苦哥还是苦哥,普普通通的穿着,平平凡凡的长相,胡子拉渣的脸,可是我那一眼看去,却在恍惚中看到了一个与他重叠的虚影。

青衣,银发,一个秀才打扮的小白脸,俊俏得不像话。

同样有一盏幽冥灯伴随着他,不过那灯,分明是悬浮在他眉心,看上去就像那里长出来了第三只眼睛。

他是谁?

这个疑惑刚刚涌现,虚影已经消失,定睛细看,苦哥还是苦哥,一个看上去普通其实并不平凡的男人。

他的眉心当然没有第三只眼睛,头上却也没有和我们一样悬浮着幽冥灯,他就那么静静的站在那里,仿佛和黑暗融为了一体。

为什么,他在黑暗中不用幽冥灯来破除魔障指引方向?

是他本身就属于黑暗,还是幽冥灯本来就在他心中?

疑云大盛,我还没有来得及有所表示,棺材里就传出来一声惊咦,很难想象大粽子僵尸也会惊讶,那就跟石头也会说话一样的不可思议。

“‘灵犀一点走阴阳,上穷碧落下黄泉’,原来是落阴秀才的千里火,难怪能破本公子的迷魂阵和冥火幽莲!”

鬼话惊心,恍若晴空霹雳,我给震得晕晕乎乎的,差点就一头栽倒。

“本公子”,棺材里躺着的,真的是公子墓的主人,被传说得神乎其神的红衣公子,我的先祖花花公子。

迷魂阵,这公子墓里,真的有墓主布下的法阵,那可不该是一个花花公子能玩转的东西,更不会是一个失去理智只知道凭本能行事的僵尸所为,他,真的很可能是狐狸精附体的鬼星。

冥火幽莲,听名字就知道不是好东西,多半就是指绽放在棺材盖上的那朵鬼火凝聚的莲花,它才一出现就让我差点魂飞魄散,那魔力好像比小狐所说《鬼吹灯》上面描写的尸香魔芋还要来得生猛。

——这都不是我震惊的理由,真正吓我一跳的,是四个字。

落阴秀才。

传说中,爱上了生身母亲却又大义灭亲然后又和生母生死纠缠的落阴秀才!

锁龙渊的龙,我用灵镜看到的那个红粉骷髅,还有我在迷魂阵中见到的心魔,加上根本就没有完整的看过那本据说是一个秀才留下的奇书却自称领悟全书的苦哥……

原本荒诞的传奇突然就在眼前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错综复杂,扑朔迷离,我没有不震惊的理由。

“我说呢,怎么会感觉怪怪的,原来是老朋友,故人拜访,早说嘛,喊打喊杀的,你就不嫌累?秀才啊,怎么混到这个份上了,瞧你这些伙计,摸金倒斗来着?”

秀才,棺材里的那个公子居然叫苦哥秀才,还是故人!

天晓得,苦哥难道是传说中和生母演绎乱伦绝恋沉沦永远的落阴秀才?

“我不是秀才。”苦哥淡漠的哼了一声,“我是个石匠。”

“知道,知道,看到那把破锤子就知道了,不就是破开阴阳荡邪魔的雷神锤么,还有那把引龙破局逆天命的开山凿呢,也在怀里揣着是吧?瞧你那点出息,是想来拆房子还是……”

话还没有说完,无边无际的黑暗突然吞噬了一切,包括绽放的冥火幽莲和鬼眼似的幽冥灯。

又一声惊咦,仿佛是棺材里的公子发出的声音。

同时间响起的,还有一声惊呼,依稀仿佛,那是丹丹的声音。

第四十六章 幽灵冢

“偷龙转凤,移形换影,疾!”

苦哥沉喝出口,眼前一黑,天旋地转的感觉再次出现,那种世界颠倒的错乱感让我头晕目眩恶心欲吐。

幸好,这感觉只是一闪即逝,黑暗在下一刻消失,眼前一亮的时候我瞪大了双眼,惊骇的表情估计是显露无遗。

我敢肯定,就算是墓室棺材里那个红衣公子突然蹦出来,我也不会有如此这般的惊骇。

就在刚才眼前一黑一亮之后,我们一行已经不在黑沉沉阴森森的地底墓室,而是到了一个明亮的房间之中。

两张床,一个梳妆台,一台电脑,一个人……

熟悉的摆设,熟悉的人。

这里,赫然是龙门小筑,赫然是我和丹丹的家。

“……你可以和叮当换班把守,绝不能让油灯熄灭……如果灯熄了,你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们。”

苦哥当初对丹丹的嘱咐在耳边回响,我自然而然的望向电脑桌,那灯,已经打翻了,最后一点火苗挣扎着摇曳了一下,终归完全熄灭。

只看了油灯一眼,我的目光就转到了一边去,相对于据说能指引我们不在公子墓迷路的幽冥灯来说,我更关心守护它的人。

丹丹就在一边,整个人僵硬的坐在电脑桌前面,背对着那盏打翻的油灯,额头上赫然贴了一张画着符咒的黄纸。

现在的她,完全就像鬼片里那些受到控制的僵尸,就连她的眼珠子,也是直愣愣的一片茫然和无边空洞。

她的身侧还有一个人,一脸惊怯却又得意的表情,竟然是一直都显得乖巧的明珠。

第一个反应就是伸手去揭那个碍眼的鬼画符,可是才一伸手就被人拦住,斜眼一看,拦我的是苦哥。

除了他,小狐,林天峰,胖子都在屋子里。

和苦哥淡漠的表情不同,他们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

“怎么会这样?”惊讶的大呼小叫的当然是小狐,“怎么会回到这里?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老夫应该可以回答。”得意洋洋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你们,原本就在迷魂阵中,这个龙门小筑,就是传说中的公子墓!”

卧室的门开了,门外站着两个人,却是牛永康父子,不过现在的他们可不是鬼星附体的倒霉相,都穿了一身杏黄色道袍,牛大龙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牛永康倒是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

“你说什么疯话?这个龙门小筑会是公子墓……”

小狐的惊呼还没有说完,胖子已经一把拉开了她,几乎在同时,林天峰已经倒退三步,他们三个人一下子就和我们拉开了距离。

确切的说,是和苦哥保持了距离。

林天峰和胖子看苦哥的眼神,就像摸金校尉看一个千年不遇有着万年道行的大粽子老僵尸。

“幽灵冢?”

胖子的声音有些嘶哑,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气的。

幽灵冢,那就是说有那么一座古墓选的地点不错,加上年代久远,灵气充足之下就成精,可以四处溜达来着,就跟百慕大的幽灵船一样。

这龙门小筑会是幽灵冢,附体的就是公子墓的幽灵?

也太荒唐了!

“聪明,就是幽灵冢!”

牛永康大笑三声,很有电视上大反派的气势,做作得让人恶心。

“何苦,何大公子,何大秀才,你都死了那么多年,为什么还要执迷不悟的留连人间蛊惑人心?算你运气不好,老夫这个阴阳先生可不是白干的!”

脑子里嗡的一声,我只觉得头晕,那份惊骇比起先前在公子墓里听到老祖宗和落阴秀才打招呼还要来得猛烈。

听牛永康的意思,苦哥早就是个死人,他就是公子墓的主人,就是那个花花公子,还是大秀才……落阴秀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说清楚好不好?”

小狐看起来简直是要疯了,也难怪,这事儿也诡异复杂了一些,别说她,就是身在局中的我也摸不着头脑,不过答案似乎很快就要揭晓了。

“不明白?老夫来告诉你,免得你们这些先生小姐鬼迷心窍……”

公子墓神秘莫测,这是三阳湾里都知道的事情,不过龙门小筑就是公子墓附体幻化的幽灵冢,这也是三阳湾里众所周知的秘密。

这个众所周知,并不包括我和丹丹,苦哥是否知情那就不敢肯定了。

在传闻中,当年简家在苦哥的帮助下进入公子墓,虽然得到金银珠宝无数让简家一举成为三阳湾首屈一指的暴发户,却也引发了公子墓的神秘诅咒。

结果,简家生出了一个丧门星,就此成为灾祸的代名词,人人避而远之,就连牛永康也躲了个踪影全无。

无奈之下,简家找上了苦哥的父亲,一个据说道行不浅的石匠,用苦哥同样进入公子墓受到诅咒的事实作要挟,让关心儿子和家门安危的石匠决定出手相助,希望能消除那神秘阴毒的诅咒。

出手相助的手段,自然就是“移尘”,找替身。

用来当作替身的,就是丧门星丹丹和生下丧门星的嫂嫂,灾难由她们开始,似乎就应该由她们来结束。

她们成了简家用来祭祖求恕的祭品。

出乎意料的是外出的苦哥突然回乡,正好撞上了用作“移尘”的道场,冲冠一怒为红颜之下横加阻挠,简家本不是什么良民百姓,当然不会轻易屈服,自然就动上了手,砍刀斧头还有私藏的枪械,以众凌寡,打了个热火朝天。

结果——

简家遭到灭门之祸,受到法力反噬的石匠同样血溅五步,石匠的妻子气急攻心,同样魂归幽冥。

引发惨剧的丧门星和丧门星她妈虽然得到苦哥的救援,终归被“移尘”的法力侵蚀,回天乏力,而在三阳湾有“巧手公子”和“落魄秀才”之称的苦哥,同样在那一场争斗中命赴黄泉横死当场。

据说那一场争斗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争斗过后没有人敢去收拾残局,更不用说去报什么官,镇上的派出所也就乐得清闲,装聋作哑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山高皇帝远,民风彪悍的三阳湾出这些事本属寻常,只要苦主不出头,很多时候都是不了了之。

奇怪的是,三天之后,作为争斗现场的简家凶宅并没有散发出预料中尸体腐烂的恶臭,有胆大的村民硬着头皮进去察看,这才发现简家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具尸体留下。

七天之后,主管村内屋基审批和电力设施的村长家的大门被敲响,村长他老婆拉开院门只看了那么一眼,整个人就软软的倒了下去。

敲门的是苦哥,传闻中早就死掉的苦哥。

他来申报屋基地皮还有电力设施的搭配,据他所说,要在鲤鱼背上修房子,不但要批屋基,还要栽电杆拉电线开新的户头。

他一点也不像个鬼,不过没有人敢把他当人。

民间传说中鬼魂化作人形留连阳世的故事不少,那些鬼可以和人交谈交往交易甚至交欢,不过他们往往神出鬼没而且不愿意被人揭破身份,他们所用的钱币也经常会在交易之后变成烧给死人用的纸钱。

那以后,龙门小筑现世,简家也有个简丹丹和简洁随苦哥出现,种田,打柴,放牧,甚至还找活儿打工,和常人似乎没有什么两样。

很多人都会强迫自己忘记那是三个留连不去的鬼,因为那三个鬼一点儿也没有做鬼的自觉,不但能在阳光下活动,还和常人一样的生活,一样的交纳各种税务收费,用的居然也不是什么纸钱,而是真正的人民币。

只不过,在人们心中,都已经认定那是成了气候的三个鬼,龙门小筑也就自然而然的和公子墓的传说相重叠,成了人人都知道却个个都不敢轻易宣诸于口的活死人墓。

第四十七章 姑妄言之

原来,如此。

我算是明白了,既然人们认为龙门小筑是幽灵冢幻化而成的活死人墓,那理所当然的会认定公子墓的真身就是龙门小筑,龙门小筑也就有公子墓的那些传说中的金银珠宝。

传说中被迷魂阵包围的公子墓,只是一个障眼法而已。

换句话说,要想得到公子墓的金银珠宝,必须得进入龙门小筑,还要打倒镇守在那里的三只气候大成的厉鬼。

牛永康早就对公子墓虎视眈眈,要不是顾及着苦哥,只怕早就有所行动了。

这次行动应该就是蓄谋已久的事情,他先是闯了公子墓外围的迷魂阵,引动伥鬼上身,家里添了个夜哭郎,自然有了找苦哥帮忙的借口,我们出外看风景遇到他们找保爷,也不会是纯粹的巧合。

明珠无疑是牛永康派出来的一大卧底,我甚至怀疑她从生下来就被算计到了这么一个策划已久的阴谋之中,要不然凭她的相貌和出身,没理由到现在还名花无主。

接下来,明珠当然把我们去公子墓的动向传递给了牛永康,同时他也知道了那盏油灯的关键,乘虚而入是不用说的铤而走险,为了传说中的宝藏,也许真的值得这么干。

“为了这么一天,老夫可是费尽心思啊,不但四处寻访找到了不少法器,还邀来一群高手助阵,那群茅山笨蛋,一个个傻乎乎的当了急先锋,和你那两个守护兽拼了个两败俱亡,明珠却趁机控制了这个小鬼,不过还是功亏一篑,没有能让你们彻底迷失在幽灵冢之中,可惜,可惜!”

牛永康假惺惺的作悲天悯人状,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得意却是毫不掩饰,我厌恶的瞪着他,如果不是心里还有太多的疑惑,只怕早就一拳砸烂了他的老脸。

牛永康的讲述不可否认很有震撼性,可是和我的记忆却有太多的不合拍,那就是传说和故事之间的差距么?

“只要相信,奇迹就能诞生……”

苦哥言犹在耳,难道,我真的已经是个死鬼,只是相信自己没有死,所以才会像一个大活人一样的活着?

再想想在公子墓迷魂阵里见到的心魔,似乎和牛永康讲述的故事有些神似,难道真的曾经发生过“移尘”这样荒唐的找替身,只是我在下意识里回避,所以才会出现全家人活吃嫂嫂还有丹丹的影像?

那算不算一种改头换面的真实,是不是真的就是困扰我多年的噩梦,也就是让我执意要去公子墓的原因之一?

苦哥一直都是那么神通广大高深莫测,如果他要修改我的记忆,想来也不是不可完成的事情……

真相,永远都是那么残酷,问题是,时光流逝往事如梦,什么才是真正的真相还可不可能有真相出现?

“说真的,还着实佩服你这个石匠,居然可以给雕出来的石像赋予生命……不过,那该是妖法罢?护墓神兽,还叮当黑旋风呢,一样的死翘翘,这就叫邪不胜正!”

“你说叮当黑旋风是护墓神兽,还是苦哥雕出来的石像?”小狐不由得惊呼出口,“这不可能吧?”

“撒豆成兵,剪纸为侍,雕石化兽,都是旁门小术,有什么不可能的?真够变态的,那么两个石头畜牲,居然拦阻了我们整整两天两夜,还折了我整整十一名高手,不过也好,能把那些见钱眼开想分一杯羹的家伙打发掉,还省得分他们一杯羹!”

两天两夜?

难道我们就已经出了两天年夜的门?

迷魂阵,公子墓,难道那里的时间流逝和这里根本就不同步?

我有些疑惑,不过我更担心的是丹丹,如果我们一出门牛永康就带人杀上了龙门小筑,那叮当肯定就不能和丹丹换班的守灯,也就是说她一个人在这里守了两天两夜,现在又给明珠用符咒制住,不知道会不会有太大的损伤?

“那个……小,小爸爸,对不起,我……”

明珠嗫嚅着想说什么,却给牛大龙牛眼一瞪给吓回去了,她当初说得没错,女人都是菜籽命,山里乡下的女人尤其如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太多太多无力挣脱的束缚。

也许她有她不得已的苦衷,也许她有她的故事,但是我没有去挖掘的兴致,因为我自己的故事都还没有理清,也因为志得意满的牛永康向苦哥发起了正式的挑衅。

“怎么样,何大秀才,老夫说得不假罢,你还有什么好补充的?”

从回来就一直低着头的苦哥没有抬头,却满是苍凉和萧索的笑了起来,笑得……

让人揪心。

“有意思,有意思,太他妈的有意思了,秀才啊秀才,枉自你镇守绝地封印了我那么多年保了这一方平安,结果如何,自己却被当成了恶鬼邪魔!”

笑的人是苦哥,说话的却是……棺材里的“人”。

阴柔魅惑的声音响起,眼前一黑,屋子里突然多了一具黑沉沉的棺材还有一朵鬼火幻化的莲花,仿佛公子墓石室里的摆设突然划开空间来到了我们的卧室。

不,应该说是公子墓石室和我们的卧室突然重叠了起来,卧室就是石室,棺材摆在正中,两面是床,门口还摆了台电脑,不伦不类的感觉非常怪异,就连空间也突然开阔了许多。

“幽灵冢现出原形了?嘿嘿,红衣公子,何大秀才,这外面已经布下‘锁阴伏魔天罡大阵’,你是死到临头了,还敢装神弄鬼蛊惑人心?”

显然牛永康已经认定了苦哥就是红衣公子,理直气壮的嚷嚷几声,左手桃木剑右手掐诀,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不妨再告诉你一声,我家明珠命属天官,正好是你们这些阴物的克星,而且今年她本星大旺,汇聚了七杀破灭的天煞之威,有她在,你们都只有死路一条,就像这个被制住的小僵尸——还不给老夫束手就擒跪地求饶,要不老夫立马让她形神俱灭!”

“挟持人质,不要脸……”

小狐才嚷嚷两声,就被一脸紧张的林天峰捂住嘴拖到一边去了,我看看有如木雕石像的丹丹又看看还低着个脑袋扮深沉的苦哥,恨不得马上就开始动手,要打要杀干脆点啊,这么憋下去会死人的!

“老大,这到底是什么回事?”脸色凝重的胖子也开了口,“自家兄弟,你倒是吱一声啊!”

“我……每什么好说的。”

苦哥苦笑一声,笑得苦涩,笑得沧桑,也笑得淡漠。

“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是厌作人间语,爱听荒坟鬼唱诗。”

低吟出口,还是低着头的苦哥慢慢抬头,身上的衣裳无风自舞,头发奇迹般变长变白,一张普通的脸却在渐渐模糊,恍若水中幻影。

“这个人间,实在让我无话可说,这么撑着,实在太累,也许……真的该结束了。”

第四十八章 幻梦

血红的光芒蓦地从丹丹心口发出,如莲花般绽开,无声无息的,丹丹额头上的符咒粉碎成尘。

丹丹的背后一道黑影出现,升腾如龙,只那么轻轻一卷,

牛家三口就被尽数吞没,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

“既然有本事做,就得有本事承担后果……你真的以为我会扔下她一个人放心大胆的离开龙门小筑?阴阳先生,茅山派,哼哼,算个鸟!”

苦哥冷笑,笑声竟然有些狰狞,丹丹循声望来,眼神由迷茫空洞转化为柔情万千,看上去显得妩媚之极。

不由自主的心中一寒,我在丹丹身上看到了一个虚影,苍白的脸,荏弱的笑,清瘦的身躯……

嫂嫂!

鬼上身?!

虽然那个虚影和在石室里看到苦哥身上虚影那样一闪而逝,可是我已经明白了一件事,这个丹丹,不再是那个敢爱敢恨爱吃炒豆爱放屁的小小陆无双,而是被她妈妈附体的一个傀儡。

“傀儡?小洁,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丹丹是我生命的延续,我是丹丹灵魂的守护,她有了危险,我怎么可以置之不理?”

丹丹向我笑了笑,那笑容熟悉而又陌生,不过让我惊骇的是她竟然可以知道我心里想什么,这也太恐怖了吧?

“你身上的分光镜和我身上的龙牙都是我前生留下的东西,灵物相通感应天成,我当然知道你在想什么……苦哥,你……就告诉他真相罢,虽然我们自己也身在局中雾里看花……”

分光镜,是指我鸡心坠子上面镶的那面小镜子么?

龙牙,难道是丹丹那枚疑似摸金符却被小狐讥为“伪劣冒牌货”的小“刻刀”么?

前生留下的东西,灵物?

我疑惑的看向苦哥,他也正向我看来,目光只一接触,他的眉心就绽放出一点暗红,仿佛是睁开了一只鬼眼。

脑子里轰然一响,无数影像潮水般涌来,天旋,地转——

险峰,绝壁,两个人相对而立,一个是绝代风华的女子,一个是威猛彪悍的男子,女子怀里抱了只火红的小狐狸,男子身上却是赤焰环绕,恍若天神下凡。

“师门恩怨,个人情仇,正邪之分,道场归属……所有的一切,今天就做一个彻底的了断!”

万丈碧涛汹涌而起,如天河倒悬,水中白莲怒放,摇曳生姿,同时间熊熊烈焰冲霄而起,火焰幻化成龙,恍若火山喷发潜龙升天。

……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你为什么要撤回所有的法力,为什么你要化作飞灰,连尸骸都不留下陪我,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不是你的这个宠物而是你自己——”

嘶哑的声音如野兽呼号,风云为之变色,铺天盖地的烈焰中,一块小小的碎镜片悄然落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

一个火红的狐狸跟着一个萧索的背影消失在一座巍峨的陵墓之中,墓门徐徐关闭,陵墓缓缓沉入地下,愤世嫉俗而又暴戾凶残的声音响起,在天地间久久回荡。

“公子姓简,划地为王,入我墓来,家破人亡!”

……

花园,凉亭,一个少年和一个女子默然相对,女子的心口正散发出淡淡白光,恍若有一个小巧的镜子在幽幽发亮。

“似曾相识雁归来,前世今生本惘然……”

悠悠的吟唱响起,恍兮惚兮,如梦如幻。

……

如虎似狼的官差,明镜高悬的衙门,被打得血肉模糊的少年,还有气若游丝却又坚韧无比的低语。

“我喜欢她,她喜欢我,我们有什么罪,我们碍着了谁?”

……

青山,陵墓,七棵郁郁葱葱的槐树,少年披发布罡,右手拿一个小手锤,左手拿一个小凿子,丁丁当当的敲击有着古怪的韵律,恍若地域最深处的呜咽。

“雷电交加,破开阴阳,引龙破局,逆天改命,开,开,开!”

怒吼出口,少年一字一吐,吼的是字,吐的是血,最后三声“开”出口,一口长血喷出,手锤和凿子同时敲打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仿佛晴天霹雳。

一道厉电划破长空,地底发出连串的隆隆之声,一声尖啸隐隐传来,仿佛是狐狸的哭嚎。

……

山清,水秀,一个青衣秀才在水边呆若木鸡,水塘中一个赤身裸泳的女子同样张口结舌。

邂逅,惊艳,爱情的味道在弥漫。

奇遇,艳福,就是这么简单。

……

闪电,惊雷,大雨滂沱。

青衣秀才在岸边凝立,手中提了一盏油灯,灯火在大雨中静静燃烧,恍若一只洞察阴阳的鬼眼。

山渊,深潭,爆发的山洪在呼啸奔腾却无从宣泄,似乎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束缚,水面以惊人的速度上升,一个黑衣女子踏波而立,飘飘欲仙。

“那个狐狸附体的僵尸被我封印了,他告诉我,你……是我的母亲,也是这里为祸一方的恶龙。”

……

电闪,雷鸣,天地变色。

一声悲凉的龙吟响起,沧桑无限,爱恨交织。

“我陪你,永远。”

男人的低语,无尽缠绵。

“咯”的一响,一颗尖利的黑色牙齿落在山崖上,跳了两跳,跳得无影无踪。

……

山野,夜,繁星点点。

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躺在草地上看星星。

“苦哥,你说我们头发白了之后还能在一起看星星么?”

“能,当然能,你是我的柔儿,我会陪你一辈子,直到头发变白牙齿掉光!”

……

香烟袅袅,黑雾翻腾。

一个少年抱着一个半边身子都血肉模糊的女子仰天长号,声音嘶哑得恍若厉鬼。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血祭,移尘,找替身,她也是人,活生生的人,她有什么错,她的孩子又有什么错,维护她的这个小女孩又有什么错?”

“你们自己造的孽,凭什么要别人来承担?”

“为什么主持施法的人是你,为什么?怕我连累你们?怕你们的儿子被诅咒纠缠一生?不,你们这样做,我才会一生一世都不得安生!”

“你们,丧尽天良,我……要你们偿命!”

……

石室,骷髅,棺材,鬼火,一个少年屹立如山,一手持锤一手持凿,眉心一点火焰幽幽如灯。

地上,躺了两个人,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一个一岁来得婴儿。

女孩的心口,一块碎镜片光芒流转,婴儿的心口,一颗黑色的牙齿隐隐发光。

“原来,一切都是你惹的祸,我,要你永不超生!”

嘶哑沉郁的声音,如恶魔的诅咒。

……

一灯如豆,昏黄的灯火如一只鬼眼,近在咫尺,却又似乎远在天涯。

我眨了眨眼睛,如梦初醒,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这才发现自己的背心已经被冷汗浸透。

先前看到的影像,真的恍惚如梦,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你,明白了么?其实,不明白也没关系,毕竟是梦里南柯,毕竟是雾里看花,就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真有几分假有几分……”

第四十九章 前世今生

明白了么?

也许罢,基本上是明白了。

虽然和苦哥眉心的幽冥灯接触所接受的场景残缺不堪,可是凭我一个不算成功的网络写手那不算出格的想象力,我还是可以拼凑出大概的来龙去脉。

公子简(也就是我们简家祖上那个花花公子)是当初独霸一方的火神,是桀骜不驯肆无忌惮的邪道魔头,不知道怎么和正派的莲花仙子相恋,“见证人”就是莲花仙子的宠物,那只火红的小狐狸。

结果不用说,和很多武侠传奇一样,正邪不两立,冰坛不同炉,最后两个人大打出手,用武力来给自己的爱情燃放绚烂而致命的烟花。

他们斗法的场所,就是三阳湾。

他们的故事,就是火神斗观音的传奇。

也许是厌倦了争斗,也许是对命运的抗争,莲花仙子在最后关头收回所有法力,结果就死在爱人手上,真正的灰飞烟灭,连尸骸都没有留下。

就连她的法宝分光镜也被火神的烈焰炼化,不过还剩下一小块碎片,承载了她的一缕残魂,无声无息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的宠物小狐狸倒是完好无损,也不知道是怎么逃过了那一场劫难。

受到刺激的火神彻底入魔,大肆报复后带着小狐狸进入早已经修好的陵墓与世隔绝,并且发动了猖狂的诅咒,让公子墓成为一大禁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块分光镜碎片带着主人的残魂转世投生,成了三阳湾小财主的女儿。

也许对前世的际遇感到畏惧,她成了一个美丽却普通的小姐,不会武功,不会法术,甚至算不上什么才女。

但是,她并没有平淡无奇的过完这一生,因为她同样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魔星,从分光镜本体残片的反应来看,那个人,很可能就是公子简的转世。

莲花仙子不再是名门高手,火神公子简也不再是一方霸主,而是成了一个浪迹天涯的阴阳先生,还是没有出师的徒弟。

这是莲花仙子和公子简的第二世的故事,也就是后来鲤鱼破背这个传奇的开始。

结果不用多说,小姐被急于得到龙脉宝地的父亲掐死,小徒弟也用了师父留下的雷神锤和开山凿引龙破局,彻底的毁了小财主一家,自己也耗尽精元而死。

这等逆天之术引发的后果很严重,不但直接造就小姐的尸骸化为恶龙成为没有经过奈何桥的转世,还让死去的徒弟就近投生成为僵尸生下的妖星。

更重要的是,风水格局的改变让沉入地底的公子墓重现,道行已深的小狐狸乘机附身于公子简的尸骸(公子简的魂魄已经转世,尸骸属于无主之物),成了非同寻常的鬼星。

再次转世的徒弟就是落阴秀才,天赋异禀的他成了游走阴阳的驱魔人,也是在三阳湾,他和转世为龙的母亲再度邂逅,然后,前世记忆已经模糊的他们同坠爱河,就此沉沦难以自拔。

期间发生了很多事,小狐狸附体的公子简再现人间,本就有满腔怨恨的尸骸被生性风骚的狐媚驱使,化身淫魔也不知道掀起了多少风浪,到后来终归被落阴秀才封印,不过他不客气的爆出了秀才的乱伦隐私,就此推动了悲剧的高潮。

决定了断一切的落阴秀才进山和恶龙摊牌,临行前把自己毕生心血写就的阴阳秘籍交给一家普通山民保管,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一去,多半就回不来了,一身玄术终归要有个传承才是。

结果在意料之中,威凌天地的一战,一人一龙生死相依同归于尽,三阳湾又多了个锁龙渊和生死桥,鲤鱼破背的传奇也就有了续集。

锁龙渊所能“看”到的影像和听到的异声,不过是当初大战留下的残余信息。

又过了许多年,落阴秀才和恶龙再度转世,这一次,生死相依的他们成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结成连理应该不在话下。

可惜,在他们出生之前,三阳湾土匪大肆盗墓,刁娘子一伙破开公子墓,当初落阴秀才设下的封印松动,鬼星公子简复出,虽然封印没有完全解开不能离开公子墓,却已经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贪图公子墓明器的人不少,好奇心杀死猫的人也不少,受到鬼公子控制的伥鬼越来越多,经过伥鬼吸取生灵精元的鬼公子渐渐复原,总有那么一天他会彻底打破封印回到世间再起风浪。

很难说落阴秀才和恶龙不是因为鬼公子复出而转生的,毕竟,他们之间有纠缠不清的因果。

这一次的转世,就是苦哥和谢柔。

这个悲剧就更不用多说,贪欲和私心是比鬼公子还会蛊惑人心的东西,当年公子简家族旁支传下来的简家被欲望驱使,打起了公子墓的主意,开始算计被称为旁门天才的苦哥,作为最亲近的人,谢柔当然就被卷了进去。

一连串的事蓄谋已久的事情发生,原本就得到落阴秀才当初遗留秘籍残本再被诱入公子墓的苦哥领悟了无上玄术,同时也继承了前世怨念,最终在谢柔被他的父亲用“移尘”之术血祭时爆发,算是坠入了邪道。

也不知道是怎样的机缘巧合,苦哥得到了分光镜的碎片和恶龙当初留下的龙牙,用他们护住了我和丹丹的性命,苦哥自己也找到了前世的雷神锤开山凿还有幽冥灯,为了彻底消灭鬼公子清除诅咒,他再次进了公子墓。

这一去,公子墓就成了迷魂阵中的幽灵冢,被镇压在龙门小筑下,外面不但设了绝阵封印,还有了两个被赋予生命的护墓神兽,那就是苦哥用石头雕出来的黑旋风和叮当。

我和丹丹应该不是鬼,只是当初那场祸乱的幸存者,还是遭到公子墓诅咒的侵蚀,虽然被苦哥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了不同程度的残疾。

苦哥带着我们住在龙门小筑,不但是为了镇守公子墓防止鬼公子复出,还因为他已经厌倦了人世间,估计是当初嫂嫂谢柔在过世前把我和丹丹托付给他让他有所牵挂,不然他可能早就自杀了。

丹丹是嫂嫂的骨肉,嫂嫂当然放不下她,而我,估计真的是在移尘仪式上进行阻止的缘故,在迷魂阵中看到的心魔,很可能就是我尘封的记忆。

难怪他一直那么郁郁寡欢,难怪他一直那么落落寡合,难怪他一直都不近女色,难怪他不支持我去公子墓——

料是厌作人间语,爱听荒坟鬼唱诗!

第五十章 意外中的意外

“这些年,他已经够苦的了,公子墓诅咒的恐怖你们根本无从想象,被缠上的人会死得惨不忍睹,精神上受到的折磨更甚于对肉体的伤害。

“为了我当初的托付,为了阻止你们身上诅咒的发作,原本在镇压公子墓时就受到重创的他不惜用本命精元来催动‘白骨转生阵’,用自己的命来延续你和丹丹的命,换句话说,你们身上的诅咒其实全部转嫁到了他的身上,他所受的痛苦你们无从估计。

“这些年,他从来就没有睡过觉,因为他怕,怕一睡着就再也不会醒来,那时候你们的生命也就到了尽头。

“为了提神,为了让自己不会睡着,为了转移对痛苦的注意力,他经常吃米海椒,那种叮心的辣可以让他暂时忘记很多事……

“他,真的是太苦了!”

丹丹,不,嫂嫂的话说得并不轻松,而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泪流满面。

这就是苦哥爱吃米海椒的原因,这就是苦哥牙疼疼得难以忍受的原因,这就是苦哥经常彻夜不眠的原因,这就是苦哥像个鬼一样走路都用飘的原因,这就是……

苦哥不接受我更不接受丹丹的原因!

他用自己的命,来换我和丹丹生存的机会,他用自己的痛苦,来换我和丹丹的健康,他用自己的终身,来换我和丹丹的平静生活,他用自己的沉默,来掩盖一段匪夷所思的秘密。

而我,居然一门心思的要去公子墓,丹丹,也对我的想法大力支持。

因为记忆有所变动,自然对当年我家的悲剧心有疑惑,可是我不会去公子墓寻找答案,那是上辈人的恩怨,没有理由让我们来承担。

——下意识中,我甚至对已经过世的家人有所憎恨,他们的恩怨,我根本就不想理会。

我去,只是想把自己置身于死地,看苦哥还会不会对我无动于衷,都说患难见真情,也许危急关头我就能突破无形的隔阂,和苦哥真正的走到一起。

我知道,只要我去公子墓,苦哥绝对不会坐视不理,只要他一起去,那就有成功的可能。

在丹丹看来,只要我突破了苦哥的防线,她再接再厉就不是什么问题,所以对我的公子墓之行并没有持反对意见。

事实上,小狐执意要去公子墓,好奇应该在其次,借机拉近和胖子的距离才是真的,这一点倒是和我不谋而合。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

苦哥这么些年的守护,看起来都是为了我和丹丹,实际上却是为了当年的一个托付,为的,只是那个阴阳永隔的谢柔。

他用简家和自家的坟墓布阵,恐怕不只是为了镇压公子墓幻化的幽灵冢,更重要的是要留下嫂嫂的一缕幽魂,让她不至于像那些因公子墓诅咒而死的亡魂一样变成伥鬼或者去投胎转世。

他,一直都在陪着她。

不管是前世,今生,哪怕她是恶龙,是白骨,是亡魂,都是他心中的唯一。

我在流泪,嫂嫂(也许该是丹丹)也在流泪,一边的小狐也一头扎在胖子怀里抽泣,一直对我们心存戒心的林天峰也不由得悚然动容,至于胖子,早就感情丰富的哭了个稀里哗啦。

我不知道苦哥用幽冥灯传送影像给我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收到,不过光是听嫂嫂说的那些话就足以让他们感动一下惊骇一阵了。

痛苦,孤寂,十多年不眠不休,就只为了当年爱人的一个托付,就只为了守护两个原本与自己无关的人——

僵尸3里面马小玲父亲的“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行”大概也不过如此。

“哼哼,他苦,难道我就不苦?这么多年你们又有谁知道我的感受?”

棺材上鬼火大炽,莲花怒放,差点被大家遗忘的鬼公子尖啸如泣,听上去满是撕心裂肺的凄厉。

“当初我是一个可爱的赤影幻狐,和主人形影不离好不亲热,要不是你半路里冒出来横刀夺爱,主人怎么会对我不理不睬不冷不热?怪你,都怪你,不把你弄个死去活来,我就对不起我赤影幻狐的名号!

“通风报信,挑拨离间,终于,我让你们反目成仇,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主人要在关键时候收回法力让自己灰飞烟灭?公子简,你他妈的不是人,你竟然杀了疼我爱我又抛弃我的主人,我要毁了你!

“煽风点火,狐假虎威,我让你杀,让你杀个身败名裂,让你杀个心灰意冷,终于,你画地为牢进了公子墓,自杀是吧,这种好机会我怎么会放过?夺你的尸骸,占你的肉身,看我怎么折腾你的皮囊!

“没想到,你还能转世,更没想到,主人也去了,还是和你在一起,我怎么能放下?虽然出不了陵墓,神念所至控制一个凡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嫌贫爱富,翻脸无情,人都是这样禽兽不如,稍加引导就好,我让你转世,我让你在一起!

“傻了吧,疯了吧,逆天改命,引龙破局,算你狠,不过还得多谢你成全,龙脉转向让陵墓上升,我终于重见天日!

“不就是一个人么,敢勾引我的主人!让你不人不鬼,让你神憎鬼厌!淫荡无耻,霸王硬上弓,蛊惑人心,颠倒风月,阴阳交欢的味道不错吧?落阴秀才,哼哼,还敢去勾勾搭搭,她是你妈,是我主人!

“我叫你不要脸,打吧打吧,正人君子,降妖伏魔,看你那道貌岸然的德行,看你和前世的尸骸斗个你死我活,真他妈的痛快!可是,你干吗要和主人同生共死,我不服,我不甘心!

“再次转世,还和主人在一起,青梅竹马?算了,我不整你,赶走你得了,可是,主人眼看就要来陪我,你搅什么乱?该死,可是,我竟然杀不了你,气死我了!

“还好,主人没有去转世,因为你用绝阵留下了她,好吧好吧,我就顺你的意让你踩在脚下,没关系,只要能随时看到主人,我认了,顺便你怎么摆布!

“折腾那么多年,我也累了!

“可是,为什么还要剥夺我这唯一的生趣,为什么你们还要在我面前卿卿我我,为什么主人还是视我为无物?

“我不服气,我不甘心,我……不介意再杀你们一次!”

尖啸夺魂,真正的鬼哭狼嚎,我们几个人面面相觑,就连苦哥和嫂嫂也是一脸的惊骇一脸的难以置信。

真的,意外中的意外,搞了半天,狐狸附体的鬼公子是在吃醋,四世恩怨说到底只是一场错爱导致的醋海生波?!

“靠,什么东西,你不过你一个狐狸,怎么可以爱自己的主人还争风吃醋乱杀人?那叫人兽恋,纯粹变态……”

小狐张牙舞爪的就叫了起来,胖子一脸冷汗的拉了她一下,她啪的一下就拍掉了胖子的手,没好气道:“干吗?我难道说得不对?”

胖子尴尬的看看苦哥又看看嫂嫂附体的丹丹,干笑着不敢搭腔,林天峰苦着脸提醒了一声:“他们的前世……”

他们的前世,一个是魔星一个是恶龙,还是母子的名分,人兽恋比起来好像算不了什么……

回过味儿来的小狐差点被口水呛死,尴尬的打个哈哈然后又冲黑沉沉的棺材发威:“反正就是你的不对,人家那么辛苦还要在一起容易么,再唧唧歪歪,我们一起揍你丫的——你们怎么说?”

小狐转头看看林天峰和胖子,在她那狂热的目光逼视下两个跟班一起苦着脸大放厥词:“对,揍你丫的!”

“好,好,好!卑贱的凡人也敢向我挑战,正是胆大妄为不自量力,好吧,今天就给你们来个痛快!”

轰然爆响,黑沉沉的棺材灰飞烟灭,绿莹莹的冥火幽莲悬空旋转,阴风怒号,鬼啸乍起,偌大一个石室一下子恍若鬼蜮。

“阴阳借法,四世同修,疾!”

十指掐诀的苦哥双手交叉,长及腰间的白发呼啸着在身后散开,眉心红光隐约,头上虚影迭现,一个是赤焰环绕的大汉,一个是手持锤凿的少年,一个是手提灯笼的秀才……

三个虚影依次落下,和苦哥重叠融合,强大的威压发出,我顿时如狂风中的鹅毛一样被“吹”了出去。

“龙潜,龙腾,龙狂,起!”

嫂嫂附体的丹丹清喝出口,双手自身侧扬起在头上交叉,交叉处绽开一朵白莲的同时一条巨大的黑影在身后升起,虽然来不及看清它的形体,可是我脑子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一个字——

龙!

尾声 相思泪

“终于,结束了……”

苦哥说这话的时候,我是一脸的错愕。

没有石室,不在卧室,没有棺材,没有鬼火,没有飞腾的龙,更没有惊天动地的恶战。

我和苦哥还有丹丹就坐在一块草地上,四下无人,天上则是繁星点点。

怎么会这样!

明明在石室里苦哥和嫂嫂附身的丹丹同时发威准备和鬼公子来个彻底的了结,那种如同飓风般的威压把我逼成了轻飘飘的空中飞人,怎么下一刻我会来到这么一个平静安宁得成了诡异的场景?

难道说,那么如风中鹅毛的一“飘”,我就飘出了那个风云已变的空间?

甚至,我都没有看见那一战的精彩!

也许,是那种层次的争斗太过匪夷所思,我连一饱眼福的机会都没有?

“说到底,你也只是一个凡人,怎么可能安安稳稳的在那儿观战?”苦哥淡淡道,“争斗已经结束,从今以后,三阳湾不但没有了公子墓没有了鬼公子,也没有了鲤鱼破背和锁龙渊生死桥……这场绵延四世的恩怨,真的是结束了。”

“你们赢了?”

我在用眼神提问,不过明显是废话。

“应该算是赢了罢,毕竟是有了这么多年的准备……

“当初凭着一股血气镇压幽灵冢的时候,只是个惨胜的局面,根本就不能真正的毁掉鬼公子,也就不能消除公子墓的诅咒,现在不同,柔儿经过绝阵凝聚的阴气炼化,已经找回了前世的力量,我和她联手,所向无敌并不是神话。

“现在,鬼公子彻底消灭,公子墓的诅咒也就灰飞烟灭,你和丹丹也就不用我操心了……”

强烈的不安传来,我盯紧了苦哥的眼睛:“你……不要丢下我们!”

“傻丫头,只要你们不忘记我,我就会永远和你们在一起……哪怕只存在于记忆……这么些年我的生命早就已经透支,该知足了。

“应该有个了结的,柔儿炼神成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我早就该去陪她,只是放不下你们,你们一直跟着我离群索居,这个纷扰红尘又实在让人寒心……

“还好,鬼吹灯同人征文,你迎来了你的朋友,公子墓之行算是同过患难,他们人也还不错,好歹算是和这个社会有了正常的交流,今后有他们照应,我多少就能放心些。

“虽然鬼公子和我的冤仇有些出乎意料,可是一切都过去了,前世今生,一了百了,轮回转世还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五世第六世,如果可以,我倒是想过一种全新的生活,也许无忧无虑的走南闯北捡垃圾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次争斗,重叠的空间被彻底破坏,将会引发山洪和地震,这鲤鱼背恐怕就会真的成为传说,我直接把你们送到三阳湾去市区的大路,就此告别遗世独立的龙门小筑真正的踏入社会罢,离开这个地方,忘记那些诅咒,再不会有人说你们是什么不祥之身……”

盯紧苦哥的眼睛渐渐被泪花模糊,我慢慢偎入苦哥的怀抱,他很自然的轻搂着我,另一只手则搂着似乎在昏迷中的丹丹,很纯粹的拥抱罢,就是舍不得……

“一直都活得很累,现在好,轻松,终于可以好好的看星星了……”

苦哥的声音渐渐低沉渐渐模糊,朦胧泪眼中,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身体渐渐干枯,一个活生生的人眼看着就成了一架白骨,然后白骨也开始渐渐风化,最终化成无数飞灰迎风而逝,留下的就只有一套完整的衣裳。

他的生命早已透支,支撑他的只是一个承诺,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尘归尘,土归土,所有的一切都恍若一梦。

失去依靠的丹丹慢慢软倒,紧闭的双眼悄悄溢出了泪水,我扭动僵硬的脖子茫然四顾,真希望能看到那个萧索的背影,当然,一切搜寻只是徒劳。

这里真的是将要离开三阳湾的地界,去市区的水泥路就在山坡下,小狐、胖子、林天峰三个人静静的躺在五步开外,跟睡着了一样,摸摸身上的衣兜,硬硬的似乎有些东西,掏出来看看,身份证、银行卡、手机……

心里空落落的,我下意识的抬头,天上的星星好多,有两颗流星轰隆隆的划过……

不对,怎么流星还会有声音?

定睛细看,流星已经不见了,轰隆隆的声音还在继续,天在转眼间黑了下来,繁星消失,黑云翻滚……

是雷声。

山洪将要爆发,还会有地震出现,消失的不止是公子墓鲤鱼背龙门小筑,还有没见过面的茅山高手,还有财迷心窍的牛永康一家子和我们这几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

一切的一切,都在预料之中么?

脸上一凉,下雨了,雷电交加,大雨滂沱,我闭紧了双眼,脸上流淌的也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风声雨声雷声,似乎还有隐隐的风铃声、丁丁当当的敲击声和缥缈沙哑的歌声——

“我的心中有个你

那是爱过的痕迹

追逐你的影子

呼吸你的呼吸

幻觉如此真实

谁说情随风逝

诺言苍白无力

命运难以抗拒

怎忍你成为回忆

纵然死别生离

我绝不放弃

你的容颜如何忘记

你的温存无从代替

就算生命消逝

我也会留下胭脂泪一滴

血色裹相思

此心悠悠明月知

人生自古有情痴

魂兮且归去

来生还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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