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铁生:有限中无限的可能性(3)

 
史铁生:有限中无限的可能性(3)
2017-05-23 08:57:55 /故事大全

朱伟

1983年我从《中国青年》到《人民文学》,铁生给了我一篇《足球》,这是他的小说第一次在《人民文学》发表。这个短篇写两个残疾人摇着轮椅去看球赛,两个人只有一张票,赌的是体育场门前有没有台阶。如果有台阶,拄不了拐杖的那个就进不去,只能让给另一个。小说还是一直写两人边摇轮椅,边歇在路上的对话:要是有两张票就好了。聊的都是我们年轻时那一代的球星:济科、苏格拉底、罗西、普拉蒂尼、鲁梅尼格、马拉多纳。那是一个鲁梅尼格像跨栏般飞越阻挡、马拉多纳像闪电耀亮球场的年代。铁生是太爱足球了,他说足球之好看,就在速度中身体的对抗和即使踢到最后,也还有悬念的命运之力。那年代犯规吹得还不那么严,铲球凶狠而球星的腿更有力量;那时也没有那么多假球揭露,竞技还熠熠着神秘的光辉。其实,他是因自己的腿而羡慕那种风驰电掣的。那时他爱聊“测不准原理”,对金观涛、刘青峰他们编的“走向未来丛书”中的《现代物理学与东方神秘主义》《上帝怎样掷骰子》感兴趣。

其实,那几年他的小说,不断在探讨的,是活下去的理由。这些理由,无一篇不饱含辛酸。

刚开始,写得好的是他第一个中篇《关于詹牧师的报告文学》。读书多了,有了学识就好高骛远,偏偏唱诗班的经历影响了他,去学了神学。当上牧师,就遇到新社会;退出教会进了小学,又怕耽误了前程而辞职;最后成了一个精通英文却平庸的传呼电话员,一身书卷气无处消磨,空有志而终无成。这小说感叹政治运动误人,但我读到更深刻的是消磨的悲剧。小说分上、中、下三集,中集写他们讨论“黑色幽默”,篇篇都避不开经历的真实,那年代的荒谬造就了辛酸的幽默,铁生也有意表露了一把各种形式的玩法。80年代前半期,文坛上形形色色的写作形式表演,他从内心是不屑的。詹牧师最终是在小说集出版的欺骗安慰中死去的,他一生都在追求价值感,为这价值感消磨自己。

紧接着写《命若琴弦》。故事其实是概念的——黄土高原上老少两个说唱人。老瞎子年轻时曾心动于女子,因心动就哀苦自己的命运,期望有朝一日能看到光鲜的万物。他师父临终时就告诉他,三弦里装着他没用上的药方,弹断一千根琴弦,就可拿出药方去抓药,达成看见的愿望。弹断一千根琴弦当然是修行过程,师父告诉老瞎子,命就在那几根弦上。老瞎子以五十年翻山越岭卖唱,等到终于弹断了一千弦,取出那药方,其实是一页白纸,一无所有,连目标都没有了。小瞎子是老瞎子的徒弟,小瞎子也为一个女子动心,终为她嫁走而痛不欲生。老瞎子就又告诉他,药方装在了三弦里,你要弹断一千二百弦,就能拿着药方去治好眼睛。其中概念是,“人命就如琴弦,拉紧了就能弹好”——目的其实是空的,但有悬念,就还有心弦,虽然那仅是虚设。陈凯歌喜欢这概念,后来就把它拍成了《边走边唱》,顾长卫的摄影,黄磊演小瞎子,许晴演那女子。电影拍完已经是90年代初,陈凯歌把本来小说概念之虚全拍成了实——女子真对小瞎子动心,最后就只能自杀了;老瞎子是“圣”,本来镇着黄土地上烟尘滚滚的民众,却也有自己的欲。陈凯歌眼里的生命都是欲,虚变成了实,命弦那点苦涩的感悟就全都给破坏了。

上世纪80年代初,史铁生在北京雍和宫的家中

辛酸到入木三分的,是《原罪·宿命》。这两个短篇,第一篇写“我”眼里的“十叔”——从脖子到脚,全都动不了,躺在那里,“甚至觉得被子下没有身体”。或者说,灵魂在飞,肉体却死了。“十叔”的小屋里,高墙有一扇小玻璃窗,两面墙上挂着互相对着的七面镜子,“十叔”就通过镜子反射,看窗外远处景象,在给“我”等的讲述中丰满他的世界。比如,镜子里他能看到远处楼房某个阳台,他一天天看阳台上有个女孩在渐渐长大,从等待母亲,一直等到有个小伙子进了她家屋里。再比如,他看到那座楼的某个窗口,晚上从不亮灯,有一晚有月亮,才看到屋里有人,从此天天看这人在黑暗中不开灯。那楼是他眼中唯一的世界,“十叔”告诉孩子们,他说的都是神话。终于有一天,他家帮工做了一辆车,和“我”等一起,要推他去看那楼,却绕来绕去,总接近不了。路上遇到每天在窗外唱歌,他想象高大而走遍世界的那个人,其实却是个瞎子。从此,他就拆掉了所有的镜子。铁生通过这构思,要说的是,“人信以为真的东西,其实都是神话”。不知他为什么要称这样活在想象的世界里是“原罪”?

第二篇则写“我”在拿到了护照、签证、机票,准备出国留学的得意忘形中,在一个美好的夏夜,因“晚了一秒钟或没能再晚一秒钟”,骑车轧到了一个茄子摔出去,刚巧被一辆开来的车撞成了瘫痪。成了瘫痪他就执拗地想,为何造成这偶然?比如之前在一个小饭铺吃了一个包子,如果不是只剩这一个了,就错过了那时间点。再比如,如果那晚没去看歌剧《货郎与小姐》……那是阿塞拜疆的一部轻歌剧,“文革”前演出,是李光曦唱主角。后来又推翻了这种偶然追究,他告诉自己:“在我骑车出发去看歌剧的时候,上帝已经把莫非的前途安排好了。”

这两篇小说写成于1987年,我觉得好,却无法在《人民文学》发表了。那时我闲暇到无所事事,骑车满城跑书店,有时闷了,就到雍和宮大街找铁生聊聊。他要是不在家,我就去地坛找他。记忆中一直停格在夕照里,我们边聊边随他的轮椅回家的情景。我记忆里,他似乎就是融于此地的,每次在这里见他,他都是神清气爽,嘴上是标志性的那种憨厚的笑。我一直相信地坛与他是建立了某种关系的。他后来写《我与地坛》,说这里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他说,《原罪》中写到的那个歌者,其实是他在园中常遇见的一个小伙子。而那个“十叔”看着她长大的小姑娘呢?我能理解,他是如何在这里,于雨后满园草木的竞长声中,苦苦思索“生而本不平等”;如何在这里,在对游乐场上孩子们欢笑声的呆滞凝视中,找到抚慰自己的理由。在那些阅历无穷、伛偻着无需言语的古柏面前,才懂得了人生其实是如何不足道,是地坛的气场抚平了他心里的伤痕。90年代初,我曾经为了写他,专在一个冬日的早上独自到地坛来寻找此地与他的关系。我在那些千年老柏树边,看到了别处草木早已枯零,唯这里似有地暖,阳光下还是一片青绿。那青绿在阳光下那样宁静,宁静得真消弭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我因此而一直固执地认为,他的身体是离开了这个巨大的气场,告别了那些千年精华铸就的老柏树,才越来越差的。可雍和宫大街那间小屋,又实在太小了,他又确实是搬进新居之后,才有了一个像样的家。(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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