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者

 
猎人者
2016-07-04 11:31:45 /故事大全

紫金之巅

这必定是与众不同的一天。杨迪站在凯撒王朝三十六层大厦底下,抬头仰望最顶层的旋宫,对于今晚的演出蓦然生出许多悲壮的感觉。

凯撒王朝是这个城市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也是奢侈的代名词。它伫立在海城市中心逐鹿广场的东侧,无论什么时候,不管你站在城市的哪个角落,都能看到它卓尔不凡的身影。如果在夜色中,它更像一位珠光宝气却并不媚俗的贵妇,让人浮想联翩的同时,又心生敬畏。

三十六层的旋宫,其实是一个圆型的音乐厅,它只占据了顶层三分之一的面积,里面除了绚丽的舞台,只设有三十六个观众座位。据传凯撒王朝的股东中,有一位是中国声名斐然的音乐家,凯撒王朝三十六楼的旋宫音乐厅也是他提议兴建的。所谓旋宫,是因为圆型音乐厅底下有一个巨大的转轴,开动后,它可以缓慢地旋转。这种技术当然早已不再稀奇,但旋宫音乐厅不仅在海城,甚至在整个中国都有相当高的知名度。除了因为那位音乐家股东的名声,还因为在这里举办个人音乐会已经成为一种事业的标志。

如果你对音乐怀有浓厚的兴趣,又恰好知道一些中国音乐界的内幕消息,那么,你便会数出一连串耳熟能详的名字,还有一些访华的国外音乐家与世界知名乐队,他们都曾在旋宫音乐厅里演出过。甚至,他们对待在这里的演出,比对待在公开场合的演出更为慎重,因为能够坐在旋宫音乐厅里的观众,必定不是寻常之辈,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在音乐界,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旋宫音乐厅还有一个更显大气的名字——紫金之巅。

在紫金之巅举办个人音乐会,诸多成名的音乐家当成一种事业成功的标志,更多在音乐殿堂里徘徊的新人也把它当成一种捷径,期望能够在这里一鸣惊人,得到前辈的赏识与提拔,从而开辟自己灿烂的艺术人生。

但要在紫金之巅里开个人专场音乐会,显然不是光靠才气与热情就能办到的。先不论首先你得具有怎样的资质,单是昂贵的场地租用费,普通人就是穷尽一生的积蓄,也难及项背。而真正有艺术天赋的新人,又大多不会生在富豪之家。所以,在紫金之巅开个人音乐会,对于大多数音乐新人来说,只能是一个梦想。

梦想正因为它的不可实现,才变得愈发诱人。

杨迪无疑是幸运的,今夜,他将在紫金之巅,开启他人生新的篇章。

夜幕已经降临,城市的华灯在天幕下徐徐盛开。杨迪专场音乐会开始前,有一个简单的自助酒会,身着崭新燕尾服的杨迪满面红光,兴奋之情溢于颜表。他周旋于众多衣衫鲜亮的来宾之间,踌躇满志又略带些羞涩。

像很多来宾不认识杨迪一样,杨迪也不认识在场的大多数人,但想到能够出现在紫金之巅,这已经足以说明来者都非等闲之辈,所以,杨迪对每一位来宾都表露出了谦虚与敬意。他与每一位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寒暄,恭谨地递上自己的名片。大家知道了面前这位面容清瘦的小伙子就是今晚的主角,也都不禁对他另眼相看。

在人群最外面,端坐着一对花甲之年的老人,他们是杨迪的父母。他们今天专程从二百里外的乡下老家赶来,见证儿子人生中这一重要的时刻。今天他们还有一个意外的惊喜,就是见到了儿子的女朋友。许多年前,儿子孤身一人来到海城,带着他的梦想和激情,年迈的父母虽然不能完全明白儿子的鸿鹄之志,但却还是默许了儿子的选择。他们的身体这几年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健朗了,这时候,他们惟一的愿望就是能看到儿子成家立业。

如果临死前能抱上孙子,那么,他们就算死也瞑目了。

现在,他们看到了儿子的女朋友,那是个模样颇为俊俏的姑娘,而且穿着打扮非常新潮,一看就是个大城市里的姑娘。她在杨迪年迈的父母面前略有些拘谨,但甜甜的笑脸却给老俩口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儿子这些年的辛苦终于有了回报,老俩口穿着儿子下午专门给他们买来的新衣,端坐在旋宫音乐厅里,虽然觉得浑身不自在,但心情却异常舒畅。看着儿子穿梭在人群里谈笑自如,他们心中油然生出无限的满足感。

眼前的景物渐渐变得模糊起来,那是泪水湿润了他们的双眼。

——那是他们的儿子啊!那是他们这一生最大的骄傲。

当自鸣钟清脆的声响在音乐厅里流淌,来宾们悄然落座。灯光昏暗下来,小提琴悠扬的旋律清风样拂面而来,每个人的身子忽然在那一刻都变得轻盈,好像正有一些力量缓缓地将他们托起来,他们也要随着那旋律的风自由地舞蹈了。

这是法国作曲家克洛德·阿希尔·德彪西在1899年创作的《夜曲》中的第三首《海妖》。《夜曲》需要由小提琴与管弦乐团合奏,特别是在这首《海妖》中,为了突出银色的月光和海妖的歌唱,德彪西还特意加上了女声独唱部份。今晚紫金之巅杨迪的小提琴独奏,虽然少了管弦与女声部分,但那种纯粹清澈的旋律还是充满了天籁的气息,人们仿佛看到古希腊传说中那长着翅膀的海妖,在银色月光下浮出海面,用美妙的歌声蛊惑水手。高潮部份虽然还没有来临,但很多来宾都熟知这一乐曲,知道它在最后要表现的是受到蛊惑的水手,使航船撞上礁石船毁人亡的凄凉之美。

这虽然是首名曲,但显然不适合作为个人音乐会的起始篇。

很多人这时心里都涌上来些疑问,他们盯着绚丽的舞台上,那光影之中的小提琴手,似乎都有了些不详的预感。

而杨迪在演奏过程中,却始终陶醉在自己的乐曲声里。他完全进入了一个由音符构建的虚空世界中,在那里,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任意驰骋,无拘无束。他比风更轻盈,比雾更缥缈,他把自己变成了虚空。转眼之间,他的躯体幻化成无数的音符,它们像夏夜里的萤火虫,盘旋片刻后,终于向着远方飞去,并最终消融在无边的夜色里。

旋宫音乐厅只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天台。

站在紫金之巅的门口,你会发现外面的天台略显狭长,它在你的视线里一直延伸向远方。特别是在夜色里,在彩色的霓虹光影映衬下,它好像是架设在城市上空的一道飞桥,无数的灯火与星光把它环绕。这时候你或者会有一种错觉——顺着它走下去,你便能走向神圣的天堂。

事实上再大的天台也会有尽头,今夜,便有人在天台的尽头凭风而立。

那是个削瘦长发的年轻人,从他的背影看,他有着窄窄的肩膀和匀称的身材,一身纯黑的西装略显肥大,风吹过来时,衣服猎猎颤动,好像里面的身子已经抵御不了风的力量,随时都要飞将起来。

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天台之上,凯撒王朝的保全系统非常严密,如果没有今夜音乐会的请柬,他根本不能出现在这里。如果是来参加音乐会,他为什么又离紫金之巅远远的,只站在另一侧的天台边上?

小提琴修扬的旋律被风吹了过来,削瘦的年轻人肩膀忽然动了动,他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极轻微的脚步声。

“星空确实美丽,但为它错过这样的音乐会,却未免有些可惜。”

身后的声音说。削瘦的年轻人怔了一下,他从这声音里听不出来者的年龄。这声音低沉浑厚,还带着浓浓的磁性,他猜测那一定是位有过许些经历的中年人,因为,他从声音里还听出了许多沧桑感。

“这世上没有纯粹的艺术。今晚的小提琴声再美妙,但已经沾上了功利的色彩,所以,我宁愿选择星空。”

“杨迪是个很有天分的年轻人,年轻人有些功利心谁都可以理解。”

“伟大的天才是人类这棵果树上所结下的最好、也是最危险的果子,它们总是悬挂在极易折断的最柔软的树枝上。”削瘦的年轻人沉声道,“何况杨迪根本算不上天才,甚至,也许他这一生都再难超越这个夜晚。”

身后的人沉默了一下,他知道面前的年轻人前面那句话引用的是荣格的句子。他心里已经非常赞同他的话了,而且,对这个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他还多了几分好奇。

“杨迪天生双臂略短,这样的手臂实在不适合拉小提琴。而且,他在演奏的准确性、理智性和完美性上还有很大的缺憾。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完全在用感性和热情来演奏。他可以让人感觉到琴声美妙动听,但却听不到琴声之外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现在还体会不到艺术博大精深的一面。他就像个匠人,可以制作出精美的产品,但却无法成为传世的精品。这样的琴声,不听也罢。”

“你的话让我想到了一位德国小提琴大师,他在演奏方面也存在瑕疵,但这却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国际著名的小提琴家。”

“你说的是耶胡迪·梅纽因。”削瘦的年轻人终于转过身来,他的面孔比他的身材更加削瘦,两边颧骨凸起,双颊深陷,两个眼窝凹进去,眼睛有点像外国人。一个黑色的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虽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模样,但后面的人第一眼看过去,还是有了些奇怪的感觉,不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瘦,也不是因为他额头上的皮肤白皙得有些森然,而是因为这年轻人身上有股阴森森的气息。

后面的男人觉出身上泛起了些凉意。紫金之巅的天台上,这样一位削瘦苍白戴着黑口罩的男人,还有他身上那种变得有了形状的阴冷气息,任谁见了都会悚然动容的。但这时候偏偏有了一个例外。

枯瘦如鬼魅的年轻人看到面前的面孔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从那双幽深的眼睛里,他连一丝涟漪都没有看到。

能够出现在紫金之巅里的人必不是寻常之辈,枯瘦的年轻人想。他的目光抬了抬,但随即又垂落下来。

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也不见得怎么魁梧,但却给人很强壮的感觉。他随随便便穿了件深咖啡色的休闲西服,里面深色衬衫的领口翻过来,显得随意且洒脱。这人的面貌也称不上英俊,但眉眼五官却让人觉得亲切。他的发短,只留着浅浅的一圈紧贴着头皮,给人干净利落的感觉。此刻,他好像浑然不觉面前的年轻人生就一张貌若鬼魅的面孔,脸上非但没有惊恐诧异的神情,相反,还带着些淡淡的笑意。

正是他的笑意让他整个人具有了种非常独特的亲和力。

枯瘦的年轻人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能感觉到这瞬间心里生出的妒意了。他昂起头,让清冷的月辉落入眼中,这样,他的神情看上去便多了几许桀骜不逊的味道。

“耶胡迪·梅纽因无疑是世界级的小提琴家,但他的一生,几乎都笼罩在另两位比他更伟大的小提琴家阴影之下,一位是克莱斯勒,另一位是海菲兹,他们都是少年梅纽因崇拜的偶像。克莱斯勒凭借他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灵性,那种在演奏中血液永不停息的激情,还有略带玩世不恭的抒情气息,创造了既属于先天气质又是后天努力的极具个性的小提琴演奏风格。而海菲兹是另一种样式的大师,他依靠的是心理上极其理智的控制、感情上近乎于冷漠的表述,音乐节奏和力度上严格精确的分配,小提琴各种技巧上绚丽完美的表现,成为了小提琴领域里的超人。”枯瘦的年轻人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短发男人显然早已知道这些情况,但他仍然听得非常认真。这时候,他接过来道:“梅纽因虽然在少年时便显露了他在小提琴演奏方面的天赋,被誉为天才少年,但是,他却还是无法与那两位伟大的小提琴家相比。他有热情,但却没有克莱斯勒的激情,更缺少克莱斯勒的诙谐与情趣。他的技术娴熟,但跟海菲兹相比又稍逊一筹。他也是天生双臂略短,因而在演奏的准确性与完美性上始终存在遗憾。更重要的是他少年成名,过早地消耗了他的天才,并且,缺乏系统有序的严格训练,这些都成为他在演奏方面不可逾越的障碍。”

短发男人盯着枯瘦的年轻人,顿一下,然后再道:“但所有这一切,都并不影响梅纽因成为世界级的小提琴大师。”

枯瘦的年轻人忽然淡淡一笑:“你既然知道这么多,必定不会不知道梅纽因1936年首次环球旅行演出后,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18个月,那段时间,他跟随家人隐居在加利福尼亚的别墅里。那期间,他不仅系统地研究了跟演奏有关的著作,还钻研心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甚至是营养学,正是那段时间,他对小提琴演奏的领会从感性走向了理性,由直觉上升到认知,从蒙昧的无意识达到了自觉的有意识。所以,当他以全新的姿态重新出现在世界音乐舞台上时,他不仅演奏技术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他在思想精神方面的升华。二战时,他一共为美国盟军举行了多达500多场演出,并将每年公演的十多万元全部捐献给慈善事业,帮助犹太人和在德国集中营里的受害者。”

短发男人频频点头,显然这一段典故也是他知晓的。

枯瘦的年轻人继续道:“梅纽因通过小提琴美妙的旋律,让人看到了一个有着高贵人格、精神和境界的艺术家,因而,他不仅是世界伟大的小提琴大师,还是具有崇高思想和渊博知识的学者,善良和伟大的人道主义战士。”

短发男人抚掌叹道:“所以梅纽因赢得盛名并不单靠他的演奏本身。今晚在紫金之巅听到的琴声,与这一番高论相比,便显得浅薄了。”

枯瘦男人不在意地摇头:“这些事不用我说你一定也明白。”

“但我却有一件事想不出答案,既然你觉得杨迪的琴声还不如星空来得有吸引力,那么今晚你又何必要到这天台上来。要知道,寻常人就算费尽心思也得不到紫金之巅的一张门票。”

枯瘦的年轻人怔了怔,似乎这才明白短发男人前面与自己一番讨论的目的。他摇了摇头,一头长发便在微风里轻轻颤动。他的唇张了张,要说的话语又被咽了回去。这时,他不再看面前的短发男人,而是转身重新面向着天台外面的璀璨星空和万家灯火。

“如果我告诉你我到这天台之上,是想燃放一支烟花,你会不会相信?”

“烟花?”

适才见到枯瘦的年轻人可怖的面孔,短发男人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惊诧,而现在,却因为这一句话露出了奇怪的神情。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追问道:“你到紫金之巅来,只是为了燃放一支烟花?”

枯瘦的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真的从脚下的阴影里取出一支烟花来。

烟花显得笨拙而丑陋,它像一个旅行杯般大小,表面裹了一层红红绿绿的花纸。它被枯瘦的年轻人立在了天台的边上,一点火花过后,静谧的星空立刻变得灿烂起来。

那些绽放在空中的花朵,像夜空中荡起的彩色涟漪,迅速灿烂,又迅速沉寂。它们极尽绚丽的姿态和最鲜艳的颜色,来绽放一生的美丽。旋即,便凋零在无边的夜空,只留一些硝烟的味道还在鼻间游荡。

烟花绽放的瞬间,短发男人注意到枯瘦的年轻人神情冷峻,目光死死盯着空中的美丽,好像有一些忧伤正从他如鬼魅样的面孔上铺陈开来。

因为忧伤,那可怖的面孔忽然也柔和了许多。


唐风小区

我趴在路中央,感到一些冰冷的液体正顺着触地的额头流出来。我的鼻子很敏锐,我闻到了血腥的味道。这样,我才明白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在流血。更要命的是,我还发现我根本就动弹不了,哪怕是换一个姿势都不行。

我的半边脸紧贴着沥青路面。昨夜可能下了雨,雨不大,这会儿已经停了,沥青路面上湿乎乎的泛着冷气。这时候天边挂着青白的曙光,我的身边却还一片昏暗。我努力睁大眼睛,望着路的前方。我盼望这条路上能有一两个行人,或者一两辆汽车,这样,他们就能发现趴在路边生命垂危的这个人。如果运气好,他们也许会把我送到医院,至少,他们会打电话报警或者替我叫辆救护车来。

空旷的路面上安静极了,没有人来,也没有车经过。

我徒劳地睁着眼睛向前张望了一会儿,很快就觉得累了。我闭上眼睛,这样可以让自己觉得舒服点。额头上不知出了多少血,这会儿我的半边脸颊都粘乎乎的。我没有畏血症,何况这是我自己的血,所以,我可以忽略这时候趴在一滩血上的异样感觉。我在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我的头很疼,我想不起来跟我的处境有关的任何事。我使劲地想,脑袋里便像插进了两根极细的钢针,很快我就感觉路面似乎要翻转过来,我被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涡里面。

这都是我的幻觉,思考让我开始晕眩。我再次勇敢地睁开眼,目光在马路边上左右逡巡。我已经决定放弃那些会带给我痛苦的思考,毕竟摆脱面前的困境才是迫在眉睫要做的事。

这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点声音,因为我的耳朵紧贴着路面,所以这时我能听到平时听不到的动静。很快,我便确定那声音其实是一些轻微的震动,只有汽车疾驰在路面上才会产生的震动。

我费力地想把头仰起来些,但很快就放弃了这样的努力。我只能用目光所能达到的最佳角度看着前面灰白的沥青路面。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仿佛听到了隐约传来的汽车马达声。

一辆深蓝色的轿车终于出现在那片曙光里,这时候,它是我的福音,它来拯救我危在旦夕的生命。我盯着它渐渐变大的影子,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医院单间里那柔软洁白的被褥和暖暖的空气。

轿车的影子越来越大,我已经能看到车头圆型的桑塔那标志。

车子风驰电掣,像一头被激怒的猎豹,它向着我直直地冲了过来。蓦然间,我有了种不祥的预感,车里的驾驶员也许一整夜都在赶夜车,这会儿已经疲惫不堪了,他根本就没有看清路中间躺着的那团黑影是一条等待他搭救的生命。也许他看到了那团黑影,他只是把它当成了一堆垃圾或者别的什么。他在经过时,压根就没想过要停车甚至减慢车速,他会像辗过一滩烂泥一样辗过我的身子。

恐惧的力量是巨大的,我居然能在那瞬间发出尖锐的一声惨叫。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只觉得这回我真的被一个旋窝给卷了进去,那旋窝里只有无边的黑暗。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

我知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我还得再嘱咐你一句,我们这一片户籍警可是出了名的火眼金晶,你住在这里千万得遵纪守法,否则出了事,把我老太婆也连累了。”

电梯门打开,打横立在我面前的老太婆头先勾出去张望一下,好像带着我是件多隐秘的事情。电梯间里静悄悄的,下午四点钟,大多数人都在上班,我选择这个时候来看房子,也是因为不想碰见什么人。

“我们这儿的电梯到晚上十一点就停了,所以你十一点以后回来,就得自个儿爬楼梯。十三层,不算高,你们年轻人多运动是件好事。所有人都该多运动,但我可不是鼓励你深更半夜回家,现在社会治安情况很复杂,像我老太婆一辈子也没碰上过什么事,但有些人运气可就没我这么好了。”老太婆掏钥匙的时候,神神秘秘地身子往我这边靠了靠,低声道,“我告诉你件事,楼下七层的一个小伙子,已经十多天没回家了,家里人满世界找,新娶的媳妇天天抹眼泪。你知道怎么着,昨天公安打电话来,让他们家人到局里认尸去。”

“尸体是那小伙子吗?”我随口问。

老太婆已经拉开了防盗门,一只脚迈进门去,另一只脚却不动,上半身又往我这边靠了靠,眼睛还四处逡巡,显得小心翼翼,就跟杀害那小伙子的凶手就躲在附近似的。

“要是就好了,大伙也不用跟着瞎操心了。但偏偏七楼那老爷子回来说尸体不是他们家儿子。那尸体块头身高什么的虽然挺像,但他们家儿子胳膊上有三个香烟烫出来的疤,那尸体却没有。”

“这不好事吗,人没死,那就还有希望。”

老太婆白我一眼,好像我多不懂事似的:“有什么希望,这都十多天了,人要还活着总得有个信儿吧。这倒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家里人多闹心呀。”

我嘿嘿一笑,知道想让这种多嘴老太太闭嘴的惟一办法就是不搭理她。

老太婆领着我进了屋,逐一打开房门带我参观。这是套两居室的套房,户型挺好,两室朝阳,厅也够宽敞。据老太婆说这本来是他儿子儿媳住的地方,但一年前他们出国定居了,就把房子留给了她。她一辈子住在城东拾荒街的老房子里,当时欢天喜地地搬了过来。谁知住进来的第一晚,就不停地出虚汗,觉得气短,呼吸不畅,半夜里头从床上坐起来,身子抖个不停。

老太婆后来跟每个房客都说过这个故事,那天晚上十二点钟,她一个人从楼梯上爬下来,花了将近两个小时回到拾荒街上的老房子里,一觉睡到大天亮。第二天,她醒过来后,逢人便说她那死鬼丈夫半夜托梦给她,不让她一个人去享福。那以后,她还一个人住在拾荒街上的老房子里,这边的两室一厅闲置半年后便开始出租。据老太婆讲,我是她的第六个房客。

“水电费煤气费还有电话费,你可得每月按时去交。不要带不三不四的人回来,每晚睡前你得检查一下门窗,出门的时候得看一下煤气关严实了没有。要是有街道上的人上来,你得配合他们工作,千万别跟他们弄拧了,要不往后麻烦事少不了。”老太婆转着圈子四处乱瞅,在找哪儿还有没交代清楚的,“在我这儿你得注意卫生,别在墙上乱涂乱画,也不能乱钉钉子。上厕所别忘了冲马桶,吃不完的剩菜剩饭别搁时间太久,馊了会有股怪味儿。还有忘了告诉你,电话不能打长途,我托人到电信把长途给关了,以前有个房客,一月打了三千块长途,不声不响溜了,害得我一把年纪还得替他去交电话费,我攒三千块钱容易吗?”

我有些头晕,这老太婆还不是一般的饶舌。这会儿甭管她说什么,我一律不住点头,脸上还做出副非常诚恳的表情。老太婆又折腾了一会儿,这才满意地离开。我关上门的时候吁了口气,忽然门铃响,开了门,那老太婆在门外一脸狐疑地瞪着我。

“你不会是搞传销的吧,街道可是下了文件,不许把房子租给搞传销的人。搞传销可是违法的事,小伙子你千万别误入歧途……”

我愣一下,极其认真地道:“什么是传销?”

打发走老太婆,我开始仔细地检查房间。前任房客显然是位爱干净的人,屋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他走的时候还留下了几盆花在阳台上,有君子兰和两盆滴水观音。房间的窗帘已经很陈旧了,但是质地是那种厚厚的天鹅绒,拉上就透不进一丝光亮来。我先把几个房间的灯全部打开,然后拉上窗帘,屋里的光这时就有了些暧昧的感觉。

房间里的家具据老太婆说都是她儿子儿媳留下的,虽然已经过了时,但一应俱全。我在东头的小房间里还发现了一把竹躺椅,我躺上去,身子往后仰了仰,躺椅便带着我前后晃起来。

我闭上眼睛,耳朵里听着吱吱呀呀的声音,感觉自己好像飘浮在水面上。

我肯定飘了很长时间,等到我起身拉开窗帘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站在窗口,视线里都是一排排亮着灯光的居民楼,对面那幢楼个头跟我呆的这幢一般高,靠得又近,外墙抹的都是那种玫瑰红的涂料,瞅着跟双胞胎似的。

我的眼睛在对面亮着灯的窗户上面来回逡巡。虽说现在的人自我保护意识都挺强,一般人家天擦黑就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但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没准哪一天那没拉严实的窗帘就能让你饱了眼福。

我想到了偷窥这个词,觉得偷窥其实是件挺刺激的事儿。但我对光身子的小姑娘没什么兴趣,真要想看,不如去国安电脑城楼下转一圈,我至少认识三个在那里卖盗版光碟的小子。甭管什么碟,那儿全四块钱一张,回去看不好还带换的。如果嫌看碟片没有现场感,你还可以到网上去。去年公安部搞飓风行动的时候取缔了一批,但飓风过后,网上那些视频聊天室又跟撒了尿的庄稼一样,忽悠又是一茬。你只要注册并付出很少的一点费用,就能成为VIP会员,每晚都会有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在显示器上冲你脱衣服,你要有兴趣,还能跟她聊上几句。

我搬到这里来,当然不是想偷窥光身子的小姑娘。

可是你不能把偷窥这个词狭义地理解为一种色情活动,偷窥的内容其实有很多,方式也不仅仅局限于在窗口架一架望远镜。从古至今,偷窥活动贯穿在整部人类历史中,甭管哪一朝哪一代,包括现如今的太平盛世,只要你有秘密存在,偷窥活动便永不会消失。进行偷窥的人除了大大小小的太监特务国家安全局公安局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一些平头百姓,他们为奸情为利益为欲望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偷窥,他们的眼睛遍布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比偷车贼更让人防不胜防。

偷窥跟你的秘密和欲望密不可分,也与你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生出偷窥的念头并且将它付诸实施,跟上面说的都没关系。我接受一位多嘴老太婆的重重盘查,费尽心思取得她的信任,用高出市价百分之五十的价格在唐风小区里租下这套房子,其实是因为我的恐惧。

我在某一时间面对某一个人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成了脖后插块亡命牌被押赴菜市场的囚徒,更要命的是,我能感觉到即将落到我颈项上的屠刀的锋利,却看不到屠刀究竟在哪儿。

我别无选择,我必须找出在我脑袋顶上晃来晃去的那把刀。

恐惧是生活里最真实的一种感受,除了阅读恐怖小说,没人愿意在其它情况下跟它有什么关系。但世事无常,与它狭路相逢也是没办法的事。有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只要人稍微坚强点就能扛过去,但有一些恐惧你却不能等闲视之,比如我这次遇上的。

我遇上了一个女人,我不认识她,她好像也不认识我,我们自茫茫人海里擦肩而过,目光相遇的瞬间不会超过一秒钟。但就在那一秒钟里,我感觉身子一下凉了下来,手心脚心里满是冷汗。还有我的心跳跟孕妇肚子里的婴儿似的,每分钟至少达到了一百四十下。

我失魂落魄地往前走了一会儿,等我回过头时,还能看到那个女人的背影。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们目光碰撞的时间不超过一秒,但跟她擦肩而过之前,我至少已经偷看了她十几眼。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脸蛋儿雪白,五官端正,头发染成了酒红色,落在肩上的部分烫出了些波浪。她的穿着时尚而不妖冶,紧身的深绿色皮背心里,长袖的红毛衣更紧地裹住匀称丰满的身体。这样的女人走在街上,那种成熟的味道比她的脸蛋儿更能招人眼球。

我想在我偷眼看她的时候,大街上一定还有很多人在偷看她。她显然也早已习惯这种处境,或者心里还有几分得意,所以,她昂首挺胸,迈着猫步步伐稳健地一步步向前,用她的冷漠与不屑来抵档众多不安份的目光。

在我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碰撞那一瞬间,我确定这个女人真的不认识我,她眼神里的那种平淡不是装能装得出来的。我也相信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漂亮女人谁见了都会印象深刻的。我后来盯着她背影看的时候,身上还直冒冷气,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看见天空中一把无形的屠刀,正直直地向我落将下来。

我害怕极了,觉得有些灾难正悄悄地向我逼近。

我在街道上低低地喘息,这一刻,我忽然对自己的判断生出了怀疑,我确信我真的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但同时又觉得对她并不陌生。

我头都想得疼了,还是没有从这个矛盾的念头里转出来。也许我糊涂了,还有些杞人忧天。我身上冰冷因为我病了,人在疾病状态下难免会有一些怪异的念头。我想也许我只要转过身去,让那个女人彻底从我视线里消失,我的病就会好了,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我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已经跟着那女人走了半条街。

那个女人身上有种吸引力,它诱惑我跟随她,去探寻隐藏在命运背后的一些故事。我想到我这时的恐惧也许是上天给我的一些征兆,如果我忽略了它,那么等待我的必定是冥冥中神秘力量的惩罚。

人类历史学家汤因比有一个著名的挑战与应战的观点,他把人类文明的起源归结于自然界恶劣的生存环境对人猿的挑战,持应战态度的人猿进化为人,躲避与退缩的猿人至今还生活在荒漠与森林里。

我相信那女人在我生活里出现,无疑是生活对我发起的挑战,我思前想后,还没决定拔脚走人还是迎头赶上,却发现前面的女人已经走进了一片居民小区。

我在居民小区故作威严的大门前停留了一会儿,第一次知道了在我们这城市里,还有一个叫做唐风的居民小区。

后来我就搬到了这个小区里,我跟那女人成了邻居。


阿拉丁神灯

小棉花被电话铃声吵醒,睁开眼时感觉屋里特别昏暗。她懒洋洋地抓过枕边的手机,看到显示屏上显示的是一个小姐妹的名字。小棉花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接这个电话。

那个小姐妹半年前还跟小棉花在同一家夜总会上班,后来消失了挺长一段时间。一个星期前,小棉花逛街时遇见了她,俩人手拉手挺亲热的样子,在街边聊了一会儿,还互相留了电话。三天前,这小姐妹打电话来,说她在一家马上要开业的夜总会里做领班,让小棉花跳槽到那家夜总会。小姐妹开出来的条件倒挺诱人,但新开的夜总会,生意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而且,小棉花现在呆的这家娱乐中心,离那家要开张的夜总会就隔着一条街,如果小棉花到那边去,这边的领班知道了,肯定不会放过她。

小棉花当时在电话里就支支唔唔没留准话。

昨天晚上临上班前,领班把手底下所有小姐召集起来开了个会。这位领班在小姐们中间具有绝对的权威,她虽然生得貌美如花,但却心狠手辣,小棉花曾亲眼见过一个小姐被她一脚踹倒在地,到医院后才知道断了两根肋骨。这位领班郑重地警告所有小姐,明晚一条街外的那家夜总会开业,要有小姐敢到那边去,她就让人花了她的脸。

小棉花那会儿心里一哆嗦,已经决定明晚还是老老实实来上班。

这天晚上小棉花出门有点晚,赶到娱乐中心时小姐们差不多已经全到齐了。领班显然挺满意,坐在大伙中间笑嘻嘻地跟人聊天。小棉花赶紧去更衣室换上吊带衫和黑短裙,又对着镜子补了会儿妆,这才不紧不慢地回去坐到小姐们中间。

八点钟过一会儿,娱乐中心开始上客,领班满面春风地领着小姐们去不同的包间让客人挑选。小棉花干这行时间不算短,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只有这个时候——跟其它小姐露胳膊露腿排成一排,像菜市场上的萝卜白菜让人挑选,还是让她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晚她的运气不错,刚转了两个包间便被一位客人留下了。那客人单身一人,却要了间最大的贵宾房。他留下小棉花似乎并没有经过精心挑选,当小姐们排成一排在他面前搔手弄姿时,他连头也不抬,只随手点了点,这样,其它小姐们出去,小棉花一个人留了下来。

这行做久了,什么样的人都能遇到,像这种单身的客人,他们的心思其实很简单,无非想从小姐身上多占点便宜,最后带小姐出门。只要愿意用身体赚钱,小姐们都希望碰上这样的客人。他们出手宽绰,带小姐们去的地方多是星级酒店宾馆,因为他们大多有点身份地位,所以也不会过分为难小姐。说开了反正就是男女那点事,既然是卖的谁不想卖个好人家好价钱。

小棉花主动坐到客人的身边,把客人的胳膊抱在怀里,用甜得腻人的声音道:“先生第一次来吧,我以前好像没见过您。”

那客人微微一笑,给人很亲切的感觉:“我下回再来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小棉花的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这位客人说话彬彬有礼,不像一般客人那么粗俗,而且,他看起来还很年轻,模样长得也不错,就是人特别瘦,好像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有他的皮肤特别白,像大病初愈,又像常年不见阳光。

“那咱们可说好了,您下回来别忘了找我。”

客人郑重地点头,侧过脸来,盯着小棉花仔细看了看:“现在我记住你的样子了,除非你明天就整容,否则下回我一眼就能把你找出来。”

小棉花咯咯笑起来:“您说话真有意思,为了让您下回来还能认得我,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去整容了。”

那客人也笑了,胳膊任小棉花抱着,身子却往后仰了仰,躺在沙发靠背上:“我们说会儿话吧,如果我对你说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你肯定不会相信。”

小棉花怔一下,很快身子便趴到了他的身上,笑眯眯地说:“我干嘛不信啊,不管您跟我说什么我都信。”

“我知道你嘴上说信了心里肯定不信,好在你信不信都没关系,只要今晚我们都能过得愉快。”那客人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但我希望你能说实话。”

小棉花看客人严肃的样子想笑,但又忍住了,她也郑重地点头。

“阿拉丁神灯的故事你一定听说过吧。有个青年叫阿拉丁,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他摩擦一下神灯,灯里便会出现一个魔鬼,那魔鬼可以满足他的三个愿望。如果现在这盏神灯就在你的面前,你会对灯里的魔鬼提出什么样的愿望?”那客人一本正经地说。

小棉花这回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她在客人身上轻轻拍打两下,嘻嘻笑道:“如果我有那盏灯,我的愿望就是下回还能见到您。”

客人摇摇头:“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想听你说实话。”

“我说实话有用吗,我们这包间里又没有神灯里的魔鬼。”

客人沉默了一下,眼睛盯着小棉花,那里面的凝重让小棉花的笑容渐渐凝固在脸上。小棉花从来没见过开玩笑开得这么认真的人,而且,这时候,客人身上忽然有了种让她畏惧的东西。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客人慢慢地说道,那声音里有些不容人抗拒的力量,“我希望你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好好考虑一下,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小棉花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她有点搞不清这位客人到底想干什么。

客人这时抽回了被她抱住的手,将几张纸币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他的目光再落在小棉花身上,忽然轻轻笑了笑:“也许我的话把你吓住了,但是你一定要记住,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愿望。”

“我的愿望就是……”小棉花话没说完,突然被客人摆手止住。

“我知道你想说你的愿望就是能有很多钱,每个人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第一反应都会想到它。但是,我请你回去好好琢磨一下,除了钱,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想要的。”客人站起来,苍白的脸上忽然有了些忧伤,“我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以后我会再来,那时,无论你提出什么样的愿望,我都会满足你。”

小棉花还想说什么,这位客人却已经径自出门走了。

小棉花将茶几上的纸币抓在手里,皱着眉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这个客人要么在演戏,要么就有神经病,什么阿拉丁神灯,什么满足她的愿望,她又不是三岁孩子,怎么会信这种骗人的鬼话。但想想要是每晚都碰上一位这样的客人也蛮不错的,小费不少拿,又不耽误时间。

小棉花出去把客人的事说给领班听了,领班不在意地鼻孔眼里哼一声:“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只要有钱赚,管他是神经病还是二百五。”

这晚时间还早,小棉花半小时后又走进了一个包间,这回她陪的是一帮喝高了酒的中年人。一个大胖子从头到尾都把她揽在怀里,比女人还要软的手一直在她身上摸个不停。那会儿,小棉花忽然想到了刚才面色苍白的那个客人,想到了他说的阿拉丁神灯。她脸上嘻嘻笑着,心里却在发着狠。

我现在的愿望就是让这胖子赶快去死,死得越远越好。她想。

拾荒街是海城的老城区,相传十几年前为流落到海城的逃荒者聚集地。几十年风雨沧桑,当年的逃荒者们如今已成功融入海城土著的行列,他们大多搬到了新城区,把自己在拾荒街上的房子租给海城新一代的飘泊者。

拾荒街上鳞次栉比的平房像儿童随意搭建的积木,狭窄的胡同错综复杂,不熟悉的人进去会感觉进入了迷宫。拾荒街最有名的估衣巷更是像堆缠绕在一起的线头,外地人进来,非得有足够的耐心和勤劳的嘴巴才能走出去。

杨迪租住的房子就在估衣巷里,他在这儿已经住了快半年,但每次回家还得依靠一些标志性的物体——电线杆老榆树和墙上红漆刷出来的大字,才能准确地回到那间小屋里。

半年前,杨迪还在两间酒吧里拉小提琴,那时他跟女朋友住在火车站附近一幢筒子楼里。那儿虽然嘈杂了些,但位置还算不错,重要的是地铁站近在咫尺,杨迪每晚去酒吧只要花上两块钱。他的女朋友那会儿在一家洋快餐店里打工,虽然辛苦些,但收入尚算稳定。俩人每月的收入聚一块儿,在海城也算是经济型的,勉强可以维持日常基本消费。

事情发生改变源于某天夜里,洋快餐店已经打烊,女朋友跟店里的其它同事正在拖地抹桌子,忽然拖把脱手落地,身子也旋即摇晃起来。同事们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她便摔倒在地。同事们把她送到医院,正在酒吧拉琴的杨迪也很快赶了过来。医生诊断杨迪的女朋友患有贫血症,而且这段时间过于疲劳。最后,医生满脸忧色地看着杨迪,告诉他,他的女朋友怀孕了,让他带她去妇产科做详细检查。

杨迪带着女朋友回筒子楼的小屋,俩人枯坐了半宿,谁都说不出话来。杨迪和女朋友没有结婚,每月那点收入仅够维持俩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孩子父母的心理准备。他们只能亲手将这条小生命扼杀在襁褓之中。

第二天,杨迪替女朋友请了半天假,带着她去了一家小医院,医生简短的检查过后,告诉他们,孩子已经快两个月了,而且还是宫外孕。杨迪和女朋友对宫外孕缺少起码的认识,那会儿只是从医生严肃的表情中隐隐感到些不安。

后来女朋友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由于她的输卵管已经严重破裂,无法修复,只能依靠腹腔镜切除患处输卵管。她还患有失血性休克症,再加上贫血,手术过后人已经憔悴得不成样子。

术后她不能工作,需要在家调养一段时间。好在杨迪去酒吧拉小提琴都在晚上,所以白天可以在家好好照顾她。女朋友的这次手术耗尽了他们俩那不多的一点积蓄,杨迪还跟几个穷哥们借了一些。日子没过多久,雪上加霜的事情又发生了,杨迪拉琴的一家酒吧因为疏于管理,一帮未成年的少年在那里卖白粉,遭查处后被勒令关门整顿。酒吧关了门,杨迪的琴自然也拉不成了,这样,他每月的收入一下子锐减了一半。

他们连筒子楼的房租都交不起了,只能搬到更廉价的拾荒街上来。

拾荒街拾荒街,懒汉恶棍加破鞋。

每次杨迪听到海城人说起这句流传多年的顺口溜,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疯了。连活着都是如此艰难的事情,更不要说心中的梦想了。无数个夜晚,杨迪从睡梦中醒来,借着窗外的月光端详身处的简陋的房子,还有身边在睡梦中都皱紧了眉头的女朋友,心里涌起无比的酸涩。有时候,他会披衣起床,站到窗前,轻轻吟念德国诗人歌德的一首诗:

谁没有和泪啃过面包,

没坐在床上哭泣呻吟、

度过充满哀愁的深宵,

天神啊,他们不会认识你们。

你们把我们送到人间,

让可怜虫犯下罪行,

然后让他们受痛苦煎熬:

因为要受现世的报应。

这首题为《琴师》的诗歌杨迪认为简直就是自己的写照,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下了什么罪行,需要面对这样的痛苦煎熬。走在城市繁华的街道上,他感觉自己永远像个外来者,这个城市与他毫无关系,他也永远敲不开那扇冰冷的门。也许只要轻轻往前一跃,便能永远结束这无止境的痛苦。站在过街天桥上,凝望着下面鱼样穿梭的车流,他真的许多次生出纵身一跃的念头。

但只有勇者才能坦然面对死亡,杨迪显然还不具备这样的勇气。

浑浑噩噩的生活已经没有了生气,但杨迪还必须这样活下去,像一具行尸走肉。他身体里惟一没有泯灭的火花是他的梦想,他用这点梦想和女朋友在这城市相依为命,接受命运的煎熬。

他在梦想里都不曾有过紫金之巅,更不要提在那里举办个人音乐会了。

世事无常,也许是幸运之神偶一回眸发现了他,他的命运从此就要被改变。从紫金之巅回来,虽然杨迪还住在拾荒街的平房里,但他的整个人都有了精神,仅仅两天时间,他便接到了三封邀请他参加演出的信函,还有三家酒吧老板主动打电话来,愿意让他晚上去拉琴。他还看到一家酒吧门前巨幅的宣传海报上,杨迪的名字和紫金之巅并排放在了一起。

也许这仅仅是开始,必定还有更多的幸运在后面等着我。杨迪想。

这天,他跟女朋友送走了父母,破例在外面一家小餐馆里吃了饭,回到拾荒街时天就已经晚了。他们在估衣巷里绕了半天,过了两根黑漆漆的木质电线杆,绕过一株生满虫子已将朽死的老榆树,只要再穿过一条幽深狭长的胡同,便能回到他们租住的小屋。

胡同两边是高耸的墙壁,因为潮湿墙壁上生满了绿色的青苔。胡同的尽头拐弯处有一垛墙,墙上被人用红漆刷出来几个大字。本来那些字是“此处禁止大小便”,因为字距宽松,后来有人在“禁止”前面加了个“不”字,这样一来,意思便彻底改变,更多路过这里的醉汉与少年肆意在这里方便,天长日久,这堵墙下臭气熏天。每回杨迪与女友经过这里,总要屏气凝息,加快步伐匆匆而过。

这晚当异味传来,杨迪与女友相视一笑,俩人都用手捂住了鼻子,正要一溜小跑,忽然女友拉了杨迪一把,杨迪立刻也发现了此刻臭哄哄的墙壁下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

那堵墙墙高愈丈,墙边刚好有一片阴影,那人的上半身便完全隐没在阴影里。这时候天虽然还不算晚,估衣巷里有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这人偏偏一动不动,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杨迪与女友心里发毛,俩人停下脚步畏缩地对视了一眼,杨迪战战兢兢地往前迈了一步,女友赶紧伸手拉住了他。

“我们,我们还是从别的地方绕过去吧。”

杨迪犹豫了,拾荒街的治安情况一直是海城的死角,前面阴影里的男人显然不太正常,要么有神经病,要么有所图谋。杨迪看看墙边的小道,似乎感觉到了那里还潜伏着更多持械的少年。他可不想让劫道的把自己给劫了,兜里没多少钱,就算全被劫去损失也不大,但他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这样想,他就决定听女友的话绕道过去,但就在他们转身的时候,前面阴影里那男人忽然说话了。

“等一等。”

杨迪和女友更紧张了,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那人的声音并不算大,语气也不见得多么恶劣,但声音在幽长的小巷里回荡,却透着种邪恶的气息。

杨迪感觉到女友的身子有了些轻颤,他自己双腿也有些发软,他正犹豫着要不要撒腿逃跑,忽然发现前面阴影里的男人已经不见了。

他跟女友狐疑地对视一眼,站在那儿有些不知所措,就在这时,胡同尽头的路口忽然几声轻脆的响声传来,接着焰火在天空中绽放出璀璨的花朵。那些花朵美丽极了,它们极尽缤纷的色彩,在深蓝的天空迅速盛开,又迅速凋零。凋零居然也能如此美丽,那些散乱向四方的花瓣,一点点消失了颜色,融入到夜空之后,却还留下一些淡淡的痕迹在你的视线里氤氲。

杨迪与女友看得呆了,这一刻,他们忽然忘记了恐惧,忘记了鼻间异样的气息,心里盈荡着一些温暖的感动。他们的身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贴在了一起,那些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日子从他们心头掠过,而今,它们都成为一些温暖的回忆,刻骨铭心地深烙在彼此的心中。

焰火已经消失,夜幕重新恢复了平静。

女友忽然觉得杨迪的身子震颤了一下,接着,他揽住自己肩膀的手变得沉重。她慌忙抱住杨迪,只见他一些笑容僵硬在脸上,一缕鲜血却顺着嘴角缓缓流了出来。

女友蓦然发出一声尖叫,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感觉杨迪的身子软软的越来越重,她已经快抱不住他了。她大声叫杨迪的名字,把他的头垫到自己的肩上。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杨迪的身后立着一条黑影,他的上半身依然隐没在墙边的阴影里,只能看见一袭过膝的黑色风衣遮住的两条腿。

还有从阴影里伸出来的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和手上的一把匕首。

带血的匕首。

女友想到匕首上的血是杨迪的时,漫天的恐惧落将下来,一些更尖锐凄厉的叫声在她的喉咙里打转,却终不能脱困而出。一股激荡的力量已经从胸口直涌上来,它阻止了她的呼吸,让她的视线变得模糊。

阴影里的男人忽然往前走了一步,当她模糊地看到那张脸时,她胸中的力量忽然爆裂开来。她感觉有些东西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像空中的云。

阴影里男人戴着一副黑色的口罩,这是她昏迷前最后的记忆。


野渡无人

我再次被那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掩没,耳边还有些尖锐刺耳的声音,像湿水的泡沫划过玻璃。我在梦里的身子飘了起来,明明知道是在坠落,却感觉像是浮在空中。我知道有些事一定在那时被改变了,但我却没有办法从渐渐明亮的黑暗中,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要命的是梦境无数次重复这样的场景,它好像是种征兆,又好像是对我的戏谑和诱惑,我必须更深地潜入到黑暗中,触摸和感觉空气里血腥的味道,以及隐匿在时间背后,被我遗忘的记忆。

我的梦境因为那个女人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即使走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我仍然会有那种飘浮的感觉。看着周围熙攘的人群和高大的建筑,我总是在心里试图抓住些什么,而每次伸出手去,我又会倍觉茫然。城市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密集的人群居住在密集的高楼里,人群与高楼的密集程度等同于城市文明与繁华的程度。我熟悉这座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因而我可以透过那些人群与高楼的符号,看穿它身体内部流淌的肮脏血液和许多即将腐烂的器官。所有的城市都差不多,像浓妆艳抹的婊子,它们用厚厚的脂粉与暴露在外面的身体魅惑你,让你心甘情愿成为嫖客后,再用些糜烂和恶臭狠狠刺伤你的心。

你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把嫖客扮演下去。因为你必须依附于城市生活,你必须蜗居在高楼大厦里,和其中的一些人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关系。

当我的脑子里被这样一些怪异的念头塞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患上了幻想症,或者我仍然沉浸在夜晚没有完成的梦境里。这就是所谓的白日梦吧,管它呢,人活着,脑子里总得想点什么吧,尽管我真的见过一些自称大部分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的人,但我还是坚持是思想决定了每个人的不同生活。

我的生活与别人的必定有些不同,因为我遗忘了一些什么。在见到那个女人之前,我还没有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我差点就要亲手把它们埋葬在我的记忆深处。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不管我遗失的是怎样一段经历,我都愿意由我亲手来找回它,它就像你流落在外的孩子,无论它变成了流氓恶棍还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但你始终得为它找到一条回家的路。

所以我才会出现在唐风小区里,并且在那段时间,频频光顾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小咖啡吧。

野渡无人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里面真的没人,第一次进到这里来,我便按照习惯等待服务生带我去找个座位。但我在门边等了半天,都没人搭理我,最后,一个金黄头发的时尚女孩笑吟吟地走到我面前。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如果想喝咖啡,自己去厨房。”

我四处逡巡了一下,没有看到吧台,也没有看到任何穿制服的服务生。时尚女孩口中的厨房就在一侧的拐角处,推开一扇带欧式图案的玻璃门,宽敞的厨房让我不禁眼前一亮。

那一次,我知道了时尚女孩就是野渡无人的老板,到了她这里,你千万别把自己当外人,想喝什么只管自己去厨房里端,当然如果你想喝咖啡,也得自己磨自己煮。

“懒人一般都不会到我这里来,如果你是懒人,那我肯定赚不到你什么钱了。”时尚女孩歪着头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我知道面前的女孩也许并不是真的像她外表那么快乐,还有她表现出来的率真多少有些表演的成份,但我那一刻,还是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她的模样儿长得不错,而且很有个性,更重要的是我需要野渡无人这样一个地方来完成我的计划,因而,很快我就成了这里的常客。

像所有临街的酒吧茶吧一样,野渡无人临街的大玻璃窗被厚厚的窗帘遮上了,但如果你嫌这里光线暗,也可以将窗帘拉开一个角,透进光线的同时,还可以让自己的目光落在外面的街道上。

咖啡吧正对着的街道那一边,有一幢二十二层的大厦,我几乎花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数清它的层数。我对城市里的任何建筑都没有兴趣,相反,这些造型雷同缺乏变化的庞然大物,随时都让我感到压抑。因而,我研究咖啡吧对面的大厦并不说明它跟别的大楼有什么不同,只是因为我知道那个女人现在就在这幢大厦的某个房间里。

每天上午的时候,咖啡吧里基本上没什么客人。我独坐在一隅,会把窗帘整个儿拉开,让一窗阳光很温暖地包裹着我。那个时尚女孩偶尔会过来跟我聊会儿天,但更多的时候,是我独自捧着一杯咖啡,脑子里闪现各种各样怪异的念头。我用那些念头来打发时间,并等待那个女人的出现。

其实,我可以用另外一些更方便的方法来获得那个女人的信息,比如找些借口与她搭讪,或者想办法认识她周围的人。可是,我说过,当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时,我的心底便弥漫着一种恐惧。我坚信我与她之间一定曾经发生过一些什么,而且那段经历对我至关重要,让我恐惧的或者是那段经历本身而并不是那个女人。所以,我在研究那个女人时心底充满畏缩,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能走到她的身边。我只想远远地窥视她,希望通过她身上的一些蛛丝马迹来唤醒我曾经的记忆。

现在,我看到她从大厦的入口处走了出来,这时候,我也该跟那时尚女孩告别了。时尚女孩还是笑眯眯的样子,我经过她身边时,听到她低低的声音道:

“我知道你明天一定还会来的,你是个守时的人。”

那个女人骑一车台湾光洋踏板车,差不多隔上一两天就要到银行去一趟,有时一天还能去两趟。光顾银行的频率如此之高,而且是在上班时间,这样,我很容易判断出她是一家公司的会计,而且是现金出纳。那幢二十二层的大厦里,现在驻扎着数十家大大小小的公司,要找出她在哪一家公司并不是难事,但她的工作我不感兴趣。稍有些经验的人都知道,在那些公司里上班的职员,工作时大多戴着一副虚伪的面具,你根本不要指望在那里看到一点真实的东西。

我很庆幸她是个会计,否则,她上班的时间,我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呆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浪费时间。她去银行给了我观察她的机会,我骑着一辆刚买的电动车,跟她相距七八米的距离,有时候她被红灯拦下,我还能把电动车骑到她身边。那时候我们离得很近,我甚至可以闻见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我贪婪地大口呼吸,让香气在我的胸腔里尽量多地停留些时间。

这种香气我并不陌生,但我却回忆不起来我身边的哪个女人曾用过这种香水。这似乎印证了我的预感,这女人真的曾经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而且扮演过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相信我的坚持一定会为我寻找到答案。

她去的银行是玉带南路肯德基边上的交通银行,离公司大约二十分钟的车程。玉带南路肯德基的生意红火,似乎不管什么时候店堂里都坐满了食客。肯德基门前的停车场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车辆,所以,自行车摩托车一直停放到了边上交通银行门前。

那个女人习惯把摩托车停在肯德基另一侧,那是一家服装专卖店的停车场。停车落锁之后,她会掀开车座,将头盔放进去,然后挎着一只暗红色的包慢慢往银行那边去。

我在跟踪她的最初十多天里,几乎没有任何收获,只是有两次,我眼睁睁看着她从银行里出来,进去时软软的挎包变得鼓鼓囊囊。她的挎包个头挺大,完全可以装得下一个两月大的孩子,这多少和她的人有点不相配。

我一点都不怀疑鼓囊囊的包里那时装满了成捆的人民币,如果我是一个流窜的凶徒,我可以很轻松地在经过她身边时,夺下她的包扬长而去。就在我心里为她捏了一把汗的时候,她倒显得比平时还要悠闲,在回到停车的地方时,还转身进了那家服装专卖店。

我猜想她一定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适合让有钱的男人给养起来,做会计,而且是出纳会计,危险了点。

后来我再跟着她,看她从银行里出来,我的目光都会不自主地盯着她的挎包。我知道我不会打她包里钱的主意,但还是隐隐有种期待,诱惑本身比它的结果更让人陶醉。

有时候,她去完银行并不急着回公司,而是开着摩托车去附近的一些商场超市,有时候买些吃的,有时候给自己买件衣服。她买的衣服虽然都带牌子,但大多是些中档货,这也挺符合她的职业。如果她花钱大手大脚买的都是名牌,那她这个会计当得就危险了。

她站在镜子前左右端详,一副顾盼生姿的模样,这时,我会远远地注视着她。你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她看上的衣服不见得多么时尚,但显然挺适合她。现代城市里漂亮女人实在太多,你看得多了,眼睛与神经都会变得疲劳,因而丧失男人特有的敏锐。所以,漂亮女人如何表现自己的特质,便显得尤为重要。

我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所以我注意到了她高耸的胸和浑圆的臀部,还有她那一头酒红色微微弯曲的长发。我喜欢优雅的女人,所以我观察到她走起路来迈的都是半个猫步,屁股还一扭一扭的,但幅度不大,扭得恰到好处。女人身上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种匀称高佻的双腿,她偏偏在那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穿裙子,而且每天更换腿上的丝袜。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些都是巧合,但太多的巧合却不得不让人怀疑。

在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女人,你不能确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你会和其中一个相识,并且发生各种不同的故事。但你一定不会感受到我此刻心底那巨大的疑惑。我不能确定的,是我的过去。

还是回到街上,我跟踪那个符合我审美趋向的女人。

她利用工作时间逛商场的次数不是很多,而且一般局限于两条街以内,因而耽误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她在公司里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员工。从银行回到那幢大厦里,一般她都不会再出现,直到下班时间。这样,我当然也用不着继续呆在那家小咖啡吧里,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在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从唐风小区跟随那个女人来到野渡无人咖啡吧,在临街的座位上坐了三个多小时,不知道喝了几杯咖啡。那个时尚女孩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老用眼角的余光瞟我,当我的目光迎上她的时,她又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手中捧着的一本小说翻过一页。

这天大厦里的女人并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会计也不用天天去银行,但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失望。我最后呷一口杯中的咖啡,站起来去和时尚女孩告别。

“你是个勤劳的小蜜蜂,我很少见到不爱睡懒觉的小姑娘。”我说。

这些日子我差不多都是准时八点钟踏进这家咖啡吧,每次时尚女孩都已经坐在了这个角落里。在我们这城市里,全天营业的咖啡厅不多。

时尚女孩照例笑眯眯的样子,这时,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正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我看见她的皮肤紧绷而光滑,一些细小的光影,在鬓角下一缕纤细柔软的汗毛间滚动。

“也许是因为我每晚睡得早的缘故。”她合上手上的书,夸张地揉着太阳穴,好像这一上午她看书看得有多疲惫,“早点睡养皮肤,你这肯定知道。

“城市的夜晚才有真正的生活,你这么年轻,不会不喜欢夜晚吧。”

她耸耸肩,这姿势有些生硬,但很可爱:“我是个好孩子,只有坏孩子才喜欢黑夜。”她盯着我,“你不会是被我的外表迷惑了吧。”

她的样子确实不像个好孩子,金黄的头发乱糟糟得堆在头上,看起来却井然有序,黑色的T恤紧紧裹住饱满的身体,肥大的牛仔裤耷拉在脚面上,笨拙粗犷的褐黄色大头皮鞋,还有身上跟我等待的女人全不相同的香气。

我微笑,尽量让她感觉到我那种欣赏的眼神。

“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头才会歧视时尚与前卫,你是不是把我当老头了。”

“老头怎么会喜欢夜晚。”她呵呵地笑,“老头也不会到我这里来。”

“有句名言说得好,人这辈子的生活质量跟醒在夜里的时间成正比。”

“是你自己说的吧。”她歪头盯着我,“从你的话里我怎么听出了点诱惑的味道,你别忘了,我可是个好孩子。”

我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想拍拍这孩子的脑门。手伸出去了又觉得不妥,面前的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二十左右,我至少比她大十岁,但她已经认为我是在诱惑她了,这时候实在不宜做出任何亲昵的举止。

我离开野渡无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真觉得有些好笑。我并不认为时尚前卫的人都是坏孩子,但好孩子肯定不会穿成那样。还有她居然觉得我在诱惑她,我在诱惑一个比我足足小了十岁的女孩——现在的孩子都不单纯了,我感慨万千,可后来想想我似乎真的在诱惑她。

我情绪有些低落,赌气似的加快脚步。这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此时饿意全无。我想到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现在我必须赶到解放路旁边的海丰巷里。

海丰巷是海城有名的旧货市场,但那里卖的东西有很多都是全新的,而且,你在那里经常可以找到些非常新奇的玩意儿。

我去那里要找的玩意儿,当然也跟我窥探的女人有关。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我还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这样下去我根本触及不到事情的真相。而让我头疼的是偏偏我又不愿意走到她的身边去,这样,如何真正窥探到她的真实生活便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幸好我有很多独坐思考的时候,人的智慧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机会。

我说过,她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会拱手把机会送到我面前的。我现在要做的,便是去一趟海丰巷旧货市场,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便不至于错过。

那个上午,我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构思这个计划时,忽然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因为女人而冲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血钞票

傍晚时开车去田园山庄的这个人叫秦歌,他是名刑警,他去田园山庄找一个名叫马南的人。他跟马南差不多能算是朋友,这两三年里,俩人接触挺多,但交情却并不深。每次都是秦歌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才想到去找马南帮忙。秦歌有时候也觉得这种逢事烧香的做法不太好,但马南却似乎并不介意,在秦歌流露出些内疚的神色时,他还反过来安慰秦歌。

“大家都说我是个没趣的人,我也觉得自己挺没劲的,所以你没事想要找几个朋友出来聚聚,千万别想到我。”

本来秦歌还想找点机会感谢他,但打了两次电话想约他出来,他在电话里用那种冷冰冰的口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秦歌有时都怀疑电话里的人是不是现实里的马南。两次钉子一碰,秦歌就打消了找他出来的念头,反正下回遇上什么事再找上他,他还是一副不愠不火的样子,该帮的忙照帮,帮完就完,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所以秦歌尽管觉得马南这人挺没劲,但却还挺敬重他。

田园山庄是海城近郊的一片别墅区,因为是几年前建的,所以整个小区规划与别墅的布局户型现在看都不理想,当海城其它地方的房价像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它却像老太太爬楼,虽然也在往高处走,但却走势缓慢。直到两年前小区的业主差不多全部换了一批新人,房价才真正一路飑升。这时候,马南已经成为那里新一批业主中的一员,他差不多是在房价飑升前最后一刻,才毅然出手。

所以马南虽然不算有钱人,但却能住在已经寸土寸金的田园山庄里。

秦歌第一次见到马南的时候,还不知道他是个作家,那时候,他已经连续读了他三本悬疑小说。秦歌好多年不看书了,那次他值夜班,跟一个女同事借了本小说,打算用它来打发漫漫长夜。没想到这一看就算看进去了,还有些不可收拾,没过两天自己跑去书店买了两本马南的小说。

他那时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那位作家扯上什么关系。

后来,秦歌知道了马南就是那种所谓的自由撰稿人,他没有工作,靠稿费生活。一般人印象里的作家都挺清贫,但马南显然过得很滋润,购买田园山庄的别墅便是证明,至少秦歌便买不起。马南的书在市场上挺畅销,据说每本的印数差不多都能过十万,而他每年至少出版两部小说,这样的收入想不迈进小康都难。

马南除了写作,还在海城两所大学里兼了两份客座讲师的差事。因为当时对马南颇为好奇,秦歌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去那两所大学里听了他两节课,一节课上马南说的是中国近代服饰的特征与演变,另一堂课他又在讲美学的研究范畴应该以人的生命活动作为对象。秦歌在下面听得云山雾罩,他呆呆盯着台上侃侃而谈的马南,实在想不明白,他脑袋里怎么装得下那么多高深莫测的东西。

这天秦歌赶到田园山庄,差不多已经十点了。他也知道这么晚来找马南有些不合适,但事关重大,他受刑侦队所有同事的委托,专程去找马南,希望从他那里解开一个最关键的疑团。既然身负重托,秦歌便顾不上礼貌,何况,在秦歌印象里,作家都应该在夜晚工作,马南当然也不例外。

但这晚偏偏他吃了闭门羹。

田园山庄的主体建筑是几排连体别墅,每户都有一个开放型的庭院。马南的家在连体别墅的东南角,秦歌把车停下,探头往外看一眼时,黑漆漆的窗户让他不禁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他还是下车去按门铃。

马南虽然已近三十的岁数,却至今未婚,秦歌想只要他今晚没带个小姑娘回来过夜,便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而把马南跟任何一个小姑娘扯到一块儿,秦歌都觉得是件挺滑稽的事,他想,哪个小姑娘嫁给马南,不出三年,就算闷不死,也得憋出抑郁症来。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秦歌等得不耐烦,但这么晚上门,终究有些气短,便耐心等着。接着,他看到楼上的窗户里面灯亮了,他吁了口气,把脑袋往对讲门铃跟前凑了凑,很快,里面便传出马南的声音。

“什么人,有什么事。”马南的声音非常僵硬,明明是一句询问的话,却说得斩钉截铁,摆明了就是要告诉来人不受欢迎。

“秦歌,有事找你帮忙。”秦歌知道马南说话风格,所以也不介意。

那边沉默了一下,然后才道:“今晚我有身体有恙,你明天再来吧。”

秦歌心里嘁一声。“身体有恙”——瞧瞧这书呆子,但凡是个正常人就说不出这种话来。他有心讥讽他两句,但想想今晚来有求于他,便忍不住不说。

“我有急事,十万火急人命关天的大事,你让我进去跟你说。”

“我已经睡了,我不习惯一晚上脱两次衣服。”

秦歌又忍不住嘁一声,这回还嘁出声来,心说一晚上脱两次衣服就能把人累死呀,亏他能想出这样的理由来。

“跟你说,我这次可以受了咱们领导重托,我完不成任务,今年一年的奖金就全没了。你只当是帮兄弟一把,给我把门开开。”

“那是你的奖金,跟我没关系。”马南说。

秦歌心道这书呆子看来并不糊涂,他眼珠转了转,开始利诱他。

“你不是说想去看看海州双龙井挖出来的汉代女尸吗,我明天去局里开个证明,咱们一块去。”

“双龙井女尸昨天已经对外展出了,你别骗我。”

秦歌皱眉,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往后退一步,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我说马南你给我听着,你要是再不开门,我就往里闯了。你别忘了我是警察,我怀疑你屋里藏着未成年小姑娘……”

秦歌的话还没说话,门铃对讲器里传出“喀嚓”一声响,接着就再没了声息。秦歌呆了一会儿,有些恼火,利诱不成,威逼又行不通,这家伙真是软硬不吃。他再按门铃,里面没人应答,后来他重重一脚踹在大门上,头抬起来冲着窗户大声叫。

“马南你别以为脑袋缩被窝里我就没办法,你要是还能喘气就给我把门打开,要不我可就开骂了。当这么多年警察,碰到歹徒还能动回拳头,这骂人的机会可没多少。我给你两分钟时间穿衣服,我活动活动舌头,你要再没动静,就算成全我过把骂人的瘾了!”

秦歌语无伦次叫了半天,楼上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求你了马南给我开开门吧,要不是公事,你就雇八个人抬顶轿子去接我,我都不来你这鬼地方,我这不是身不由已吗……”

正说到这儿,身后传来一声大喝,小区的俩保安晃着电筒和橡胶棍往这边直冲过来。他们把秦歌一前一后夹在中间,还喝令秦歌举起手来。

秦歌觉得这词儿挺熟,他瞪着面前那个秃头的保安,没好气地道:“深更半夜你们瞎嚷嚷什么呀。”

“到底谁在瞎嚷嚷,你再不老实送你去派出所。”

“不麻烦了,我就是警察。”秦歌知道今晚不可能在马南这里得手了,也不能跟保安纠缠,传出去会有损我公安干警的形象。所以,他再冲着楼上窗口大喊一声,“马南,算你厉害,我明天再来。”

俩保安慑于秦歌的气势,又摸不清他的路数,站那儿有点发懵。秦歌转身正打算往车那边去,这时,门边的门铃对讲器里传出马南的声音。

“再见。”

秦歌觉得肺都要气炸了。

这晚的两个客人,酒又喝高了,而且特别抠门,两个人只找了小棉花一个小姐。小棉花心里尽管一百个不高兴,心里已经开始骂娘了,但被他们搂过来或者抱住跳舞时,脸上还得挤出笑容。

“不管做哪行,都得有点敬业精神,小姐们更应该有职业道德。”这是娱乐中心领班常跟她们说的一句话。

什么狗屁职业道德,小棉花想要是换个地方,她啤酒瓶子就能砸这俩男人脑门上。可在这里不行,不是因为想要那点小费,还因为领班的心狠手辣。领班据说年轻时跟了一个黑道人物,后来虽然没有嫁给那男人,但这城市里大大小小的混混们见了她都还叫她一声“二嫂”。这娘们平时对待小姐还算不错,但她认死理,要是哪个小姐跟客人发生争执,她翻脸比翻书快,当着客人的面,大耳光就能扇小姐脸上去。

小棉花几次动过离开这里的念头,但离开这里她还得做小姐,别的场子生意还未必如这里好。小棉花有空的时候就会乱想,想的最多的就是银行里的存款。她盘算着只要再过半年,就能攒够一幢小楼的钱,那时她就能带着钱回家,守着丈夫孩子老老实实过日子了。这样的念头是万能药,吃了就能百病不侵刀枪不入。很多小姐们都是靠着它去祸消灾,在这城市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

那俩醉鬼客人一直折腾到下两点,才扔下两百块钱晃晃悠悠地走了。小棉花攥着那张纸币,觉得身上好多地方都酸酸地疼。她去换衣服的时候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发现身上好几个地方都被捏青了。

今晚心情不好,小棉花离开娱乐城脸还拉得跟茄子似的。本来她每晚回去,都会等另一个顺道的小姐一块儿搭伙,这样可以省一半的车钱,但今晚那小姐先走了,这更让她感觉郁闷。娱乐城离她住的地方大约二十分钟,打车得三十多块钱。小棉花坐在车上觉得心里酸酸的,她得被人摸多少下才能赚来这每晚的车钱啊。现在这个社会,不管你做哪行都需要成本,就算做小姐也不例外。

车子在巷口停下,小棉花下了车忽然警觉地往身后看了看。这时候她有些不安,觉得好像自己正被人偷窥着。这条小街上已经没几个人了,小棉花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远处的几条人影这时离她至少有百米之遥,他们不可能对她构成任何威胁。

还是早点回家吧,回家躺下睡一觉,明天还得继续赚那幢小楼的钱。

穿过小巷用了不到十分钟,小棉花停在了租住的平房门前。她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的全身一紧,接着整个后脊都凉了下来。城市里风传一些没人性的歹徒专劫走夜路的小姐,劫完财还要劫色,劫得不开心,他们能把小姐的命也给劫了。

小棉花在脚步声抵达自己身后时,蓦然转身,手里的小拎包已经带着响儿砸过去。身后的黑影敏捷地躲开了,一伸手就掐住了她的脖子。

“几天没见,你这娘们长本事了。”一个沙哑的声音恶狠狠地道。

听这声音,小棉花差点没晕过去。她现在宁愿自己碰上劫道的歹徒,不管劫财劫色她都心甘情愿,因为那些都是一次性的活儿,歹徒劫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下回肯定不会再来骚扰你。但掐住她脖子的这男人,却是个真正的无赖,这两三年,他像一坨狗屎粘上了小棉花,她想甩都甩不掉。

小棉花被掐得喘不过气来,那男人另只手已经夺过了她手上的钥匙,开了门进去,一使劲,就把小棉花扔床上去了。没等小棉花坐起来,他就像座山一样压到了小棉花的身上。

这个男人在小棉花身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瘫软下来,满身满头都是汗。他抓起枕头胡乱在光光的脑袋上抹一把,顺手丢到一边,然后躺下来不住喘粗气。小棉花拽过毯子想盖住身子,那男人一把扯过去,随手丢到了地上。

“你今晚就给我光着,多长时间没找你了,兴许呆会儿我还有兴趣呢。”

“二贵你个狗杂种,阎王爷怎么还没把你收去。”

“阎王爷倒是想收我,但又怕你想我,所以给我留了条活路儿。”

小棉花住了嘴,知道这种无耻的男人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甭管你说什么,他都当是对他的鼓励。小棉花闭上眼睛,已经决定今晚再不跟这男人说任何话。

“前两天家里捎信来了,说我们家那死鬼快不行了,让我回去一趟。”男人翻了个身,面朝着小棉花,“我正琢磨要不要回去呢。”

小棉花赌气地闭上眼睛。

“你说村里人都知道咱俩在海城,我回去了,你们家那瘸子还不得问我你的情况啊。这会儿没事,你倒教教我该怎么说。”

“你爱怎么嚼那是你的事。”小棉花想忍没忍住。

“你真就不怕你们家那瘸子知道你现在干的事?”叫二贵的男人眯着眼嘿嘿一笑,“还有你那老娘,还有你那两个弟弟。”

小棉花沉默了。

二贵再嘿嘿地笑,一只胳膊就横过来,压在了小棉花的胸前,说话的语气就带了些施舍的味道:“你放心,咱俩小时候扮家家还装过夫妻,那会儿我就偷偷喜欢你了。现在咱们村就咱俩在海城,我们又都这样了,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我回去就跟你那瘸子老公说你在跟人做生意呢,而且做的都是大买卖。等你攒够了钱,就要接他到城里来享城里人的福了。”

小棉花又气又急,抓起二贵的胳膊就送嘴边去了。这一口下去,二遗疼得叽哇叫,整个人都要跳起来。他一巴掌重重地扇在小棉花脑门上,嘴里骂道:“你个死娘们,我说你在城里当鸡你就满意了。”

小棉花实在不想再跟他说什么了,二贵以前在村里就出了名的油腔滑调,所谓三斤鸭子二斤半嘴,指的就是这种人。再加上小棉花有把柄在他手上,这一年多他没少拿这事儿要挟小棉花。小棉花知道除非他死了,否则他不会放过自己,所以,跟这种人不仅没道理可讲,而且你还得顺着他,让他满意。但今晚小棉花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一肚子酸水等着猫在被窝里淌,现在这个无耻的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她一股热血冲上脑门,心里头就有了悲壮的念头。

这世上破罐子破摔的女人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我一个。她想。

二贵还在那儿骂骂咧咧,小棉花趁他不备,抽冷子一脚踹他小肚子上。二贵从床上倒摔下去,撞翻了墙边的衣裳架子,在地上蜷了半天才爬起来。小棉花顺手抄起一个枕头横在身前,向逼近她的男人大声地叫:“你要再过来,我跟你拼了。”

“你个臭婊子真是不想活了,有本事你大声叫,把街坊邻居都叫起来,看看你这婊子是怎么做生意的。”

小棉花双臂就僵硬了些,举在手里的枕头也往下垂了垂。

二贵捂着下身,还那儿龇牙咧嘴喘粗气。小棉花其实这时心底已经怯了,她在想用什么办法可以打发走这个瘟神,没留神二贵手一挥,把枕头打到一边,然后整个人再次扑了上来。

这男人别的本事没有,打女人倒是行家,几个照面,小棉花被他从床上踹到了地上,然后没头没脸就是一顿拳脚。小棉花已经被他打得神志不清了,脑子里只想着明天还得去娱乐中心上班,所以拼命护住脑袋,身子蜷成一团。

就这样,二贵还是过足了瘾这才住手。他冲着蜷在地上不动的小棉花啐一口,本来还想再在小棉花身上发泄一下的,现在可能也有些意兴阑珊。他贼眉鼠目地四处看了看,捡起小棉花的小拎包,打开,翻出钱包后把拎包掷在地上。钱包里没多少钱,他把几张纸币捏在手里搓了搓,嘴里骂道:“人家当小姐你也当小姐,一晚上就挣这么点钱,不用看也知道,你肯定是个坐冷板凳的货。”

小棉花从胳膊缝里看到二贵手里的钱,那是她今晚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赚来的。这时候,她忽然有了一种杀了面前这男人的冲动,哪怕明天自己就被公安抓去给毙了。

二贵把纸币揣进兜里,盯着小棉花看了会儿,最后再踢她一脚,嘴里嘟嘟囔囔又骂了句什么,悻悻地转身扬长而去。

小棉花挣扎着站起来,先去把门关好,然后趴床上就“唔唔”地哭开了。开始声音还压低了尽量在嗓子眼里晃悠,后来越哭越伤心,那些呜咽声便像蒲公英,一阵风来便四下里散开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她哭得累了,身子被醉鬼客人捏过又被二贵揍过,这会儿更是隐隐地痛。她想起身到镜子前看看脸上有没有挂彩,但身子软绵绵的使不出一点劲来。后来她抱着枕头有点迷糊,好像做了一个梦里,梦里的场景跟人都很模糊,她什么都没记住,只知道自己在梦里流了泪。

她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一定睡了很久,可外面的天还是黑的,怀里的枕头还是冷的。她有片刻的恍惑,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紧接着,她听到了敲门声。

“笃——笃——笃。”

声音很轻,节奏很缓慢,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却多了几分诡异。

小棉花悚然一惊,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所有现实的记忆此刻纷沓而至,她想到了不久前还在殴打自己的男人,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二贵去而复返。但二贵那种无耻的男人敲门怎么会这么轻柔,还有,他今天已经从她这里得到了他想要的,按照惯例,他应该隔上一段时间才会再次出现。

那么,除了他,谁会在这么晚来敲门呢?

“笃——笃——笃。”

敲门声再度响起,依然那么轻柔,这次还透着几分执着。

小棉花横下一条心,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来,再怕也得去面对。至少,她该隔着门问来人是谁,如果苗头不对,那扇门应该还可以抵挡一阵子,她可以利用这时间打电话报警。

小姐们虽然都挺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但关键时候,还得指望警察同志。

小棉花踱到门边,颤声问:“谁?”

“我。”来人很爽快地答应。

小棉花愣一下,听出来人不是她熟悉的任何一个人,但这声音又略有些耳熟。这一刻,她拼命地想,很快脑子里就现出一个削瘦的年轻人来。

——阿拉丁神灯。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

这是那个青年人那天晚上对她说的话。这时,小棉花忽然真的有了一种渴望,她想告诉那青年人,她的愿望就是让一个名叫二贵的人立刻死去。

这回,她如愿了,她打开门,不仅看到了那个青年人,还看到了他手上两张带血的钞票。她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接过它们,后来又被二贵从钱包里抢走,现在,它们赫然出现在那个年轻人的手中。

小棉花接过带血的钞票,知道有些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


ZIPPO牌打火机

我呆在唐风小区的一间房子里,这里跟我租住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我在用戴手套的手推开房门时,心里多少还有些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些什么,但我想没人愿意听我的解释,所以我必须小心翼翼,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

我的肩上背着一只包,包里面有我从海丰巷的旧货市场买来的一些零碎玩意儿。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整幢楼里静悄悄的。我今天起得晚,八点钟才睁眼。今天我没有跟随那个女人离开小区,也没有去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吧。我的心里对每天等待我的时尚女孩有些内疚,她说我是个守时的人,但我的守时只跟我的目的有关,今天,我必须打开那个女人真实生活的一道门,这样,我才能让自己这些天做的事具有意义。

我的兜里有一串钥匙,它们是我走进另一个人生活的通行证。

九点钟的时候,我站在了那道门前。我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这幢楼的防盗门全都是一个牌子,因而我可以很熟练地插进钥匙,顺利地将门打开。

现在,你们一定知道我进入了那个女人的家。

单身女人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每一件物品都老老实实呆在它们该呆的地方。客厅里粉色的窗帘透着股温馨气息,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味。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异常亢奋,我像个晚期恋物癖患者,对房间里的每一件物品都充满了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暖色调,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这时候我虽然满心好奇,但却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选择合适的目标。

卧室里还有很多布娃娃,它们在衣橱的陈列柜里整齐排列。我将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娃娃拿在手中,立刻便发现利用它是件很难的事。最后我的目光盯住了挂在床对面那堵墙上的挂壁式空调上。空调的风叶严密地盖住出风口,但在风叶的下面,却有一道宽宽的缝隙。

两分钟后,我回到客厅,这里我选中的是缀落圆形玻璃球的吊灯。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接下来我该迅速离开这里,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可是我却有些犹豫,站在门边四处逡巡,觉得这里一定隐藏了些我没有发现的东西,它跟我那段遗失的记忆密切相关。

这一刻,我变得很茫然,心里还有些身入宝山却空手而归的失落。

就在我的手握住门把手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有些灵光闪现。我怔了怔,忽然大步奔入卧室,在屋里仔细地寻觅。片刻之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一只ZIPPO牌打火机上面。

打火机大约有火柴盒大小,通体雪亮,光可鉴人。我把它取在手中点燃,依稀闻到了煤油的气味。

我知道我刚才在犹豫什么了——我进入卧室后,一定看见了这只打火机,只是那时它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后来我才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些什么。

我错过了一只打火机,一只男式的ZIPPO牌打火机。

单身女人的房里怎么会有男式打火机?这样肤浅的问题别说我,头脑再简单的人也不难回答,那就是,在那女人的生活里,一定还存在着一个男人。

我感觉到了我心里的妒意。

我想了想,还是将打火机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悻悻地转身出门。这回我没有犹豫,耳朵贴在防盗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背着我的包飞快地离开。

出了门我就安全了,这时出现在楼道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对我生出怀疑,因为我是十三楼新搬来的住户,而我站立的位置,在十二楼。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唐风小区租房的惟一原因。

林燕——这是那女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那幢二十二层大厦里有一家叫做振兴的贸易公司,林燕就是那里的出纳会计。还有她的出生日期是1976年3月的某一天,星座是白羊座,血型是B型,身高1.66米,体重51公斤。她的住址当然就是唐风小区里那幢楼的十二层,她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我也全都记在了心上。

林燕在记事本的第一页这么清楚地写上自己的资料,并不说明她是一个有心人,也并不是为了在今天配合我的计划。她在办公室里一定有百无聊耐的时候,这样,填写记事本第一页上的个人资料便可以替她打发掉那么一点时间。因而她后面的字迹挺潦草,第一页却写得异常工整。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记事本,前面记录熟人的电话号码,后面零星记载一些琐事与备忘录。我知道林燕的那么多情况,全是因为她的记事本现在在我手上。

这是我在进入林燕房间的前一天上午,大约十点多钟,她像往常一样,这时候出门往玉带路那边的交通银行去。我跟在她后面十米远的地方,目光死死盯着她的背影。我这时候已经不再像刚开始时那么专心,我盯着她,只是不想她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我知道这样在路上的跟踪不能触及任何本质的东西,我还在继续坚持,因为我想得到一个机会。

感谢幸运之神这个上午对我的青睐,也感谢我自己,当机会来临时,我紧紧抓住了它。

我说过那家交通银行在肯德基的边上,洋快餐店的生意永远红火,不是吃饭时间,里面仍然人头攒动。林燕照例把车子停在肯德基的另一侧,步行穿过肯德基面前的人行道,进到银行里头。上午十点半是银行最繁忙的时候,办一笔业务说不定要排上好半天的队。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我还说过,林燕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骑的那辆紫红色踏板摩托车是个大家伙,有时我都怀疑那么单薄的女人怎么推得动它。大家伙的座位下面是个储物箱,林燕骑车的时候把自己的挎包塞到里头,停车的时候,里面放的是她灰色的头盔。我说的机会其实便跟这摩托车下面的储物箱有关。

曾经有过那么几次,林燕在逛商场超市的时候,并没有将挎包从座位下面的储物箱里取出来,而是只把里面的钱包抓在手上。因为她的时间不多,进超市存包取包是件挺烦人的事。但是我不知道她在超市商场里具体会呆多长时间,所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我不能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

而经过这么些天的观察,她每次进入银行都得呆上一段时间,最快的一次也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时间不算很长,但这已经足够我走到她停放的摩托车前,用一把特制的钥匙打开她车座下的储物箱,取走她的挎包。

别担心我会失手,也别怀疑那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我在海丰巷里买的一堆东西中的一样,我在此之前反复练习,曾经打开过自己家里好几把普通弹簧锁。摩托车座底下储物箱上的锁,现在对于我简直形同虚设。

我停在林燕的摩托车前,到带着她的包离开,一共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我还考虑到了得手后的每一个细节。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式挎包,说不定会引起街上一些无聊人的注意,所以,我在电动车后备箱里,准备了一个折叠起来的旅行包,我将林燕的挎包塞进旅行箱后,便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了。

我侦察过玉带南路的地形,知道前面拐弯处有条小街,往里去五十米,在路南有一家替人开锁配钥匙的小铺子。我必须尽快将林燕的钥匙复制一套。

我就是在那个残疾老头替我配钥匙的时候翻看林燕记事本的。

挎包里除了钥匙和记事本,还有些别的东西,化妆包,面巾纸和护垫,我对这些女人的东西不感兴趣,还把它们依次放回包里。我捧着记事本看了半天,那些电话号码对我都没有意义,前面的名字我没一个认识的。号码页之后几乎是一片空白,看来这是林燕的专用号码簿。

配钥匙大约用了一个小时时间,林燕那一串钥匙挺多,我只是选择了其中的几把。这期间我到边上一家杂货店里转了一圈,看到一个圆型的蓝玻烟灰缸,因为边上的花纹是我喜欢的波浪型,所以我顺便买了一个。

我每晚都会抽很多的烟,这几天在租来的房子里,我都用一只易拉罐来盛放烟灰与烟头。

配完钥匙,我继续骑着电动车往前去,玉带路派出所就在前面不远处。

我本来想自己把包交到派出所的,但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值班的民警要逮住我问这问那,再让失主给我送封感谢信什么的,这事就麻烦了。

我把车停在派出所门前,四处张望了一下。我想找个小学生,送他一件好人好事。可这会儿不是上学时间,一条路上都没一个孩子。后来,我看到俩老头坐在路对面下象棋,远远的我就瞅着他们面善,便决定把这好事送给他们俩。

俩老头一个劲表扬我拾金不昧,还不留姓名,是个新时期的活雷锋。我羞涩而谦虚地傻笑两下,便骑车走了。

我相信俩老头至多一盘棋结束便会把包交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根据里面记事本第一页的资料,很快就会将包还到林燕手中。林燕肯定会告诉警察她的包被人偷了,警察很快便会用他们的职业逻辑推理出这样的结果——小偷偷了林燕的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没有现金,所以随手将包丢弃,一位好市民捡到包后,委托俩老头把包交到了派出所。

因为包里什么都没丢,所以警察跟林燕根本不会去追究谁偷了包。

把包通过派出所还给林燕,除了我不想林燕丢了包着急,还因为如果她丢了钥匙,很可能会在很短时间内把家里的锁给换了。

现在我很轻松,幸运之神既然青睐了我,它不会这么快弃我而去。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充满信心,我心里有些找人庆祝一下的冲动。

我还是回到了野渡无人咖啡吧,时尚女孩对我的去而复返一点都不奇怪。

我坐到了她的对面,她依旧笑吟吟地看着我。我皱着眉道:“我来你这有些日子了,你就不奇怪我是做什么的?每天坐这儿耗时间,难道我就不用工作?”

时尚女孩笑得更开心了:“我只知道你每天埋单时都很爽快。”

我瞪着她,故意拉长了脸:“简单主义,原来你衡量一个人好坏的标准就是这个呀。”

“当然不全是,我还不是那种职业拜金主义者,我说过我是个好孩子。”

“那你就真不想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没准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歹徒、杀人犯。”

时尚女孩嘻嘻一笑:“我想不想知道都没关系,反正你现在准备向我坦白了。”

看出来了吧,这小姑娘伶牙利齿,反应敏捷,我得打起精神来,否则一不留神,就能让她摆我一道。

“看过《真实的谎言》这部片子吗?里面有一个骗子,冒充特工,骗施瓦辛格的老婆,差点就得了手,后来被施瓦辛格带真正的特工给灭了。”我说。

“那是部老片子了,但挺精彩。”时尚女孩特别天真地看着我,“你是做什么的跟那部片子有关系吗?”

“我实话告诉你,我是国家安全局的,也就是你们说的特工,我正在跟踪一个台湾特务。我跟你先说那部电影,怕你把我当成里面那骗子。”

时尚女孩哈哈一笑,赶紧绷住了脸:“就算你是骗子我也不怕,我一个单身小姑娘,开这家小店也没挣几个钱,你能骗我什么呀。”

我严肃地道:“你这么想就对了。现在我以国家的名义,希望你能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帮我一个忙。”

时尚女孩怔了怔,半天才道:“你不会让我跟你假扮情侣去宾馆开房吧。”

我也怔了怔,干咳嗽一声:“我倒是想,但那样说了你肯定抽我大嘴巴。我刚得到可靠情报,今天中午那台湾特务去一家餐厅跟人接头,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去吃顿饭,算是给我打个掩护。”

“就这么简单?”时尚女孩歪着头问。

“就这点事,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肯定不想那俩特务发现我,把我给灭了口,那样,你这小店往后就少一个埋单爽快的客人了。”

“这么说,我帮你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时尚女孩绷住了小脸,眉峰微皱,做出权衡厉害关系,正在剧烈思考的表情,“我长这么大,还没为咱国家做过什么事呢。既然祖国需要我去吃这顿饭,我拒绝了好像也不太好吧。”

我郑重地点头:“现在我不仅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了,还相信你是个好公民。”

说着话,时间就差不多了,我帮着时尚女孩把小店的门给锁上。时尚女孩今天这身打扮透着夸张,大马靴、把大腿裹得紧巴巴的牛仔紧身裤,我盯着看半天也没数清上面有多少口袋。她的上衣则是件非常短小的花夹克,一抬手一弯腰就露出腰上白花花的肉来。

跟这样的女孩到哪里都是受人瞩目的焦点,这时我忽然有些后悔,后悔不该这么招摇地带着这样一位小姑娘招摇过市。

“你说,那俩特务不会把咱俩一块儿灭了口吧。”时尚女孩踱到我边上说。

我怔一下,一本正经地道:“那就让咱祖国追封咱们为烈士,我再把我那抚恤金拔三分之一给你们家人,让他们二老安享晚年。”

时尚女孩“嘁”一声,冲我翻个白眼,鲜红的嘴唇一翻吐出两个字来:“稀罕”。

我的面前是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屏上有一个小窗口,小窗口里有个女人,正斜躺在床上,百无聊耐地频频按动手中的遥控器。我把电脑音量调到最大,但也只能依稀听到一些嘈杂的背景声音,根本听不清电视里到底在说什么。我本来可以买那种音频信号传输效果好些的像头,但因为价格昂贵,海丰巷里的小老板们手上都没有存货,他们无一例外地要我留下电话号码,等货到了再联系我。我这时留下电话就像做完贼后在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没那么傻,所以,我只能从现货当中挑选我需要的设备。

针孔摄像头两年前曾经风靡一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台湾一个蠢女人被偷拍事件,据说偷拍的内容被人做成了碟片,发行量之大令人咋舌。这个消息在互联网上到处被传播,由于那张碟片没有在大陆发行过,所以大陆网民的目光纷纷投向互联网,在经过一段时间艰难且执着的的寻觅过后,终于发现了下载地址。传播速度以倍增的形式在进行,那段时间,你只要在任何一家搜索引擎输入那个女人的名字,都能下载到全版的偷拍视频文件。

被偷拍的台湾蠢女人并不见得多漂亮,应该属于丢人堆里捡不出来的货色,但因为她在视频中的出色表演,一度声名斐然。同时,偷拍视频那种现场感和真实性,又给人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觉冲击,相比之下,那种纯粹以器官为卖点的黄片变得极度虚假。

针孔摄像头就这样悄然进入大家的视野。

我在海丰巷里购买的这两款摄像头,据说都是美国货,像头还没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可以传送高达450 万像素的高清晰图像,无线传输范围 5000米 ,摄像速度为每秒30帧。也就是说,林燕在客厅与卧室里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偷窥脱光了衣服的美女,但当林燕身着一套浅黄色的内衣在卧室里走动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迸然心跳,只觉得有一些暖暖的力量迅速包裹了我。我尽量让自己坐得端正些,但这时,我架在桌子上的两只胳膊都有些轻微的颤动。

我的颤动不是因为紧张,也不仅仅因为兴奋,而是偷窥本身所带来的那种强烈刺激,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除了生理上的变化,我能感觉到心里更强烈的渴望。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忘记了我偷窥的真实目的,我只想着能够纯粹地以一个男人的目光来欣赏一个女人。

那真的是一个出色的女人。

她的身材窈窕而丰满,高耸的胸与微翘的臀,都能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思。特别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她那种全不设防的随意和慵懒,更像伊甸园里引诱了夏娃的禁果,任谁都想去采摘品尝。这样的女人,你必须潜入到某种深度,才能发现她身上真正的魅力,就像荔枝,必须剥去果壳,才能露出饱满鲜嫩的果肉。林燕显然就是这样的女人,我在街道上看见她,会把她当成这城市里普通的漂亮女人,但是,当夜晚来临,她在我的视线里变得真实之后,这个女人便不再普通。

林燕斜倚在床头,手中的遥控器摁了半天,然后目光盯着床的前方,显然找到了她想看的节目。那节目持续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然后,林燕的目光忽然变得散乱起来。

她的手伸向床头柜的位置,再出现时,手上便多了一个银白色的东西——ZIPPO牌打火机。

火机被一次次地打着,然后再熄灭,如此重复了无数次,林燕的表情也在火光的明灭中变得忧郁且茫然。她显然这时候在思考某件困惑着她的事情,而且直到那晚她关灯睡觉,她的眉头都没有丝毫的舒展。

我呆呆地盯着她看,盯着她的眉头,盯着她手中的火机与那明灭交替的火光。我觉得心上的某根弦似乎被触动了,一些极细的声音在我的心里开始流淌。它们流过尘封已经久的记忆,拂去了表面的灰尘,隐约唤醒一些画面,模糊但却真实地让我整个人都变得恍惚起来。

我重重地喘息,关上了电脑。

我关上了房里所有的灯,然后在床上盘起双腿,像入定的老僧。我知道记忆的闸门已经现出了一道缝隙,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自己变成一条鱼,找到那条缝隙并逆流而上。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了清脆的音乐在黑暗的房间里响起。它像一道闪亮,忽然照亮了我精神的世界,我仿佛看到好多年前的林燕,在那道闪电的罅隙里一闪而过。

我从床上跳下来,开了灯在房里寻找。片刻之后,我在卧室的一个角落拿起一部蓝色翻盖双屏手机。蓝色的荧光屏不停地闪动,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显示的来电号码,觉得有些眼熟。

我很快便想起了我在一个记事簿上见过这号码。

这号码的主人就是楼下的林燕。


游戏

秦歌一大早就开车去田园山庄,却扑了空。刑侦队队长知道这个事,就批评秦歌睡懒觉,要是动作快点,天不亮就把他堵家里去,肯定没现在这烦恼了。秦歌心里生马南的气,不由暗暗发着狠,就算马南躲到耗子洞里,他也得把他给掐出来。

这天下午秦歌又打电话给马南,照例是振铃不停地响,就是没人接听。秦歌心里这个气呀,出门就去公安局边上的超市里买了面包矿泉水,打算直接奔田园山庄蹲点,不把马南给揪出来誓不罢休。

秦歌的车开得飞快,半道上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把车停到路边,给海城一所大学教务处打电话,那边的人让他等等,好一会儿才回话说,马南下午有一节课。秦歌问马南今年代的是什么课,那头的人回答说是中国古典哲学。

秦歌挂上电话就乐了,心说这马南比赵本山能忽悠,这回又开始整中国古典哲学了,真不知道哪天让他跟赵本山掐一块儿,谁能把谁给忽悠瘸了。秦歌掉转车头,不去田园山庄了,改往那大学去。他知道马南这人虽然怪异,但替学生上课却是非常认真。到教室外头守着他,肯定一掐一个准。

秦歌赶到那大学时,马南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上课。秦歌悄悄猫在阶梯教室的后门口往里瞟,趁着马南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工夫,猫着腰就钻了进去,坐在了最后一排。

马南在前面讲台上转过身来,目光虽然没往秦歌这边瞟,但神情却怔了一下,下面的秦歌立刻就知道他发现自己了。果然,马南眼神慢慢悠悠就落到了秦歌身上。秦歌挺了挺腰板,心想自己是警察没什么好怕的。但当他的目光迎上马南时,马南却已经低下头在看讲桌上的一叠讲义。

“我们刚才说到孔子口述的《老子印象记》,它的意思就是说:走兽呢,人们可以用网来捕捉;游鱼呢,人们可以用丝绳来将它钓起;就算是天上的飞鸟,人们也可以弓箭将它们射杀;但是老子这样的人,却犹如乘风而上青天的龙,人们不仅无法驯服他,就算想感知他都非常困难。”

马南款款道来,目光始终不与秦歌的相遇。

“骑在青牛背上的老子在纸堆里已经呆得久了,眼见得王朝的衰落已成为必然,老子的心里对这俗世充满了失望,所以,他一路向西而去,欲择地归隐。这一天,他和他的青牛终于来到了函谷关,函谷关行政长官关令尹早就听过老子的大名,听说他到了自己的地头,当即亲自带人将老子拦了下来,盛宴款待一番,然后非得让这个最有学问的人留下些文字才肯放行。老子没办法,只得写下自己曾经无数次深思过的东西。又因为他当时急着离开函谷关,所以那段文字非常精练,只有五千多字。”

“为官者滥用职权在今天,是件非常让老百姓痛恨的事,但我们不得不感谢函谷官的关令尹,如果不是他滥用职权私自扣押了老子,那么,中国哲学的童年时期,就不会拥有它的第一首哲学诗。老子在函谷关留下的,就是在后来广为传播的《老子》,也是道家奉为经典的《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从母语中最终选择了‘道’这个字,把不可言说的东西命名为道,也许真的有些牵强,‘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然而,老子的哲学因此也蓦然间充满了玄之又玄的神秘。”

秦歌对老子不感兴趣,老子不能帮他破案,也不能在年底发奖金给他。他坐在后面听得挺无聊,便后悔不该坐到教室里来,起码在外面还可以四处转转。只要课没有结束,马南便不可能溜走。

于是秦歌便低头想近期发生的那个案子,想呆会儿掐住马南跟他从哪里说起。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周围响起一片骚动声,抬起头时,周围的学生已经站了起来,有些动作快的,已经走到了阶梯教室的门边。秦歌悚然一惊,忙站起来往前看,讲台上已经没有了马南的踪影。

“下课怎么听不到铃响。”秦歌嘟囔一句,拔脚冲出教室。这时候,下课的铃声才响起,走廊上一下涌出那么多学生,他四处张望,哪里还能再看到马南。他有些沮丧,心里怪自己太不小心,眼皮底下都能让马南给溜了。现在无计可施,只能再去田园山庄蹲点去。

他要走,想起包还在刚才那阶梯教室去,便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刚进教室的门,他一眼就看到马南赫然坐在自己刚才坐的位置上,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秦歌立刻想到马南在戏弄自己,他大踏步冲过去,有些狠话在喉咙里转悠,但出口的时候它们又都变得软绵绵的了。

秦歌来找马南当然是有事求他,这时候他就算有天大的委屈都得憋着。

“可算找到你了,你简直比茅房里那诸葛亮还要难请。”话虽软绵绵的,但秦歌还是忍不住不大不小地刺了马南一下。

“诸葛亮不在茅房里,你去茅房干嘛?”马南还是面无表情地道。

秦歌心里叹口气,知道自己还是有事说事,别跟马南动嘴皮子。这家伙不知道真傻还是假傻,不管你说什么,他都特别认真地回答你,而且那话让你分不清他到底什么意思。

马南,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并不很魁梧,但看着却很强壮。他的头发很短,紧贴着头皮,方形脸上戴着副黑边眼镜,脸上的肌肉好像很僵硬,因而表情木讷。秦歌跟他认识这两年,好像根本没有见过他笑过。不会笑的人活得必定挺无趣,如果让秦歌选择,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去玩网络游戏。

但现在,他却必须得面对这么一个无趣的人,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马南没有办公室,所以现在秦歌跟他坐在了操场边的看台上。操场上有学生在踢球,助威的人群围在操场边,看台上除了他们,只有稀疏的几个观众,还有两对小情侣粘在一块儿亲热。

“我很忙,所以你有什么事尽量说得简短些。”马南说。

秦歌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带些挑衅地道:“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要能赢了,那就说明我没找错人。”

马南愣一下,摇摇头:“那我告诉你,你找错人了,我不玩游戏。”

秦歌呵呵一笑:“你躲起来我找不着你,那是你本事。现在,你落在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了。这游戏你玩也得玩,不玩也得玩。”

“我要是不玩你会怎么办?”

“天天盯着你,你干嘛我就干嘛。就算你上厕所我也在外面替你把风。”

马南皱起了眉,狠狠拿眼瞪秦歌。秦歌笑眯眯地说:“跟着你虽然挺闷的,但总比成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好,至少安全。”

马南还是不做声,气鼓鼓地样子,好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道:“好,你说什么游戏,我跟你玩。”

秦歌笑得更开心了,让马南难受,他就觉得这几天的辛苦有了代价。

“游戏很简单,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当然,我现在会给你提供一些线索。”

马南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疑惑地盯着秦歌:“找人这是你们警察的事,你们要是找不到的人,我肯定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敢肯定你这是给我设下了一个圈套,我不相信你。”

秦歌叹口气:“如果我说找你就为跟你玩这游戏,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我告诉你,这游戏跟我们刑侦队现在办的一个案子有关,我们破案,全指着它了。”

“这么说,你是来找我帮忙的?”

秦歌点点头:“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我当然不能忘记你了。我知道你博学多才,人又聪明,这种猜谜的小事情,肯定难不倒你。”

“找我帮忙就不该威胁我。”这回马南的脸拉得更长了,“你至少该对我客气些。你们这些警察,就是不懂得礼貌。”

秦歌怔半天,知道不能在这些琐事上跟马南争辩,这是个认死理的人,现在当务之急是哄他玩这个游戏,否则完不成任务,又得挨队长的骂。

“我检讨,我向你道歉,我没礼貌,只要你能帮我们把这案子破了,我保证半年内不再打搅你,让你安安静静地写你的书。”

马南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说话可得算话。”

秦歌忙一迭声地道:“我是警察,警察能骗老百姓吗。”

秦歌交给马南的是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幅敦煌的飞天图。一个面貌俊俏神情端庄的女子,扭动腰肢,大袖飘飘,身子轻盈得好像立刻就要飞将起来。这种明信片每到过年过节时,到处都有得卖,没一点稀奇的地方。要说不同,那就是马南手中这张明信片中那女子的身上,被人用黑墨水写了两个字母——ET。

再看明信片的背面,是那种惯常的格式印刷,没有任何字迹,但它右上角贴的邮票却很特别。邮票上没有图案,红底上印着毛泽东手书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字。这张邮票显然有些年头了,如果放到邮票市场也必定能卖不少钱。但是,这张明信片上的邮票却是张假邮票,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它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出来后,再剪成邮票大小。喷墨打印机的打印效果明不太好,邮票图案看起来颗粒挺粗。

“邮票是用惠普C41UX型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那是款低价位的家用型打印机,在海城市,估计得有好几千台。打印的邮票我们也查过了,那是在1978年3月5日,为了纪念毛泽东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15周年,原邮电部门专门发行了一套纪念邮票,其中便有这张手写体的题词。”秦歌说。

马南把明信片拿在手中低头沉思不语,秦歌站在边上继续道:“这张明信片并不是原件,是我们鉴证科的同志按照原件复制的一份,但我保证,它跟原件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在原件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那种黑墨水是最常用的舵鸟牌墨水,粘邮票的胶水也在市面上有售。任何跟技术性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排除掉,现在剩下的就是明信片表面特征要向我们传达的一种信息。”

所谓明信片的表面特征归纳起来无非三点:飞天图案、黑墨水写下的字母ET,还有就是明信片背面惠普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毛泽东手写体邮票。

马南沉吟了好一会儿,抬头冲着秦歌摇头道:“我想现在答案是什么你们已经知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秦歌怔一下,道:“谁说我们知道答案了,要知道也得等你告诉我们。”

马南冷笑:“你刚才在跟我说做游戏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我这张明信片包含的信息是一个人。还有一开始你就说过,我们玩这个游戏,如果我赢了,你才相信你来找我没找错人。”他停了一下,目光里有了些不屑,“判断我们这场游戏输赢的惟一标准就是正确答案。”

秦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胀得通红,心里提醒自己说话千万得留神,面前的马南看起来木讷,但逻辑推理却是个天才,他能瞬间抓住你言语间的漏洞,而且最擅长察颜观色,通过你表露出来的外部特征敏锐地捕捉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

“既然瞒不住你,那我想不承认都不行。”秦歌叹口气道,“我们现在是知道答案,但却不知道那答案跟这明信片到底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才跟你隐瞒实情,看你推断出来的结果跟答案是否相同。”

秦歌最后无奈地道:“如果你坚持,我可以将案情透露给你。来之前我们队长给了我这个特权,反正你又不是外人,你协助我们查案也不是一次了。”

马南这回飞快地摇头:“你还是不要说了,案情我不想知道,我不是警察,抓坏人那是你们的事。”

“那你是否答应帮我们了?”秦歌急切地道。

马南沉默了一下,依旧面无表情地道:“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你已经盯上了我,我不帮你们,难道还能有别的选择?”

秦歌晚上打电话给队长,说了下午跟马南碰面的事。队长在那头的语气轻松下来,好像得到马南的帮助立刻就能破案一样。这两年间,马南为队里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线索,很多案件的侦破他都功不可没。刑侦队里有人把马南比喻成嗅觉最敏锐的猎犬,你只要给他一块面包,他能把种麦子的农民给找出来。它跟鉴证科的工作还不太一样,鉴证科着重的是技术方面的分析,而他,则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与渊博的知识来形成自己一套独特的推理链条。

现在,队长只希望马南能够成功地破析罪犯留下的信息。

半个多月前,海城市发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孤老头。孤老头是海城的方言,顾名思义,孤身一人的单身老头。这老头有点智障,平时没少遭人白眼,一辈子过得挺艰难。二十多年前,他就在海城以拾荒为生,捡来的破烂堆满了自己居住的小屋。孤老头打了一辈子单身,据说从来没有亲近过女人。但就在案发前不久,周围的邻居忽然发现他不去捡垃圾了,还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套新衣裳套在身上,乱糟糟的头发剪过了,脏兮兮的脸也洗得干干净净,有些好事的老太婆便拉住他,问他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

孤老头缺心眼,禁不住那些三八老太婆的追问,虽然支支唔唔不肯说,但还是一不留神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原来他现在有了女人,而且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了女人的男人当然会有些不同,所以孤老头这才讲究起卫生和换上新衣服。老太婆们当然不相信,又穷又丑还缺心眼的孤老头怎么会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她们回家把事情跟家里人一说,更多的人见到孤老头后会拉住他问长问短。后来孤老头被逼得急了,见有人跟他说女人他撒腿就跑。

然后有一天,孤老头死在了自己的小屋里,死因是被人用钝器刺中心脏,一刀毙命。孤老头痴呆了一辈子,平时只会让人欺负,根本不会跟人结怨,他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就算不吃不喝也攒不下钱来,所以,仇杀和抢劫杀人很快被排除。根据周围邻居反应的情况,孤老头突然有了女人,几天后便遭人杀害,他的死亡会不会跟那个女人有关?但那女人只是孤老头随口冒了一句,是否真的存在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找她出来了。

在案发现场,罪犯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塞在孤老头兜里的这张明信片。起初,没有人把这张明信片跟孤老头的死联系起来,孤老头是捡破烂的,他的屋里什么破烂家什都有,也就是说,在案发现场出现什么都不奇怪。这张明信片也许是他从废品堆里捡出来,自己塞口袋里的。

但后来不久,接着又发生了第二桩命案,这回,在死者身边的青石板上,凶手用死者的血画了一个符号。两个死者经法医鉴定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因而可以肯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第二名死者凶案现场的图案,警方确定孤老头兜里的明信片也是凶手留下的线索——明信片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杀人后留下线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要给查案的警察传达一些讯息,也许这信息里包含着罪犯自己的一些情况,但更多的可能是指向下一位受害者。

只有高智商极度自信的罪犯才会这样做,它实际上是对警方的公然挑衅。

两件案子很快并案处理,警方除了运用常规的侦破手段,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外,还必须搞清楚罪犯留下的物品究竟想要说些什么。

刑侦队为此连续开了几次会,大家在会上说什么的都有,但却始终找不到一个令人信服的推断,为此,队长脑袋都要糊了,脑子里成天晃悠着那张明信片与那本书。最后,他决定了,让秦歌去找马南。

马南也真是不辱使命,第二天便打电话给秦歌。秦歌听了答案后,有片刻工夫没说出话来。虽然他不知道马南有着怎样一个推断过程,但这答案与后来发生的案子却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在电话里让马南在家等他,他马上过去,马南好像答应了一声,又好像没答应。当秦歌风风火火地带着另一个物证赶到田园山庄时,马南家又是大门紧闭,任他怎么叫门里面都没人应答。

他打电话给马南,马南已经关机了。


林燕的杀机

我经常梦到一大片麦田,还有麦田中间竖立的稻草人。

麦田在丰收的季节大多是金黄色的,你站在田垄上,可以看到它们整齐划一地在你的视线里,有了默契般绽放着那种让人喜悦的金黄颜色。它的果实已经异常饱满,它们弯着腰最后疯狂地汲取着大地母亲的营养,并等待那引颈一刀,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农民一年辛勤的耕作。

在金黄的麦田中,你还会看到一些零星不和谐的颜色。它们相隔很远,始终在一个固定的点上,执着地保持着同样的姿势。

它们就是麦田中的稻草人。

制作它们的农人为了让它们尽到自己的职责,大多会用一些深色调来装扮它们,把它们与麦田区别开来。这些稻草人大多面目狰狞可怖,让人看了心里畏惧。既然连人都惧怕,那么,更不要提那些小小的麻雀了。

已经记不清那时我有多大,反正当我穿过沉甸甸的麦穗,来到麦田中央与稻草人面对时,我的个头刚好到它的腰部。我们长时间地面对着,谁也不说话。那时我稚弱的心里只有一个疑问,那就是稻草人是否也需要朋友。

——我是个孤独的小孩。

很多个夜晚,我还会滞留在麦田中央,天上一弯月亮淡淡地将银辉泼洒下来,在白天里还异常灿烂的麦田这会儿也变得温柔下来。它们随着夜风微微起伏,沉重的头颅似乎弯得更低了些。这时候,它们都是有生命的,它们安静地包围着我和稻草人。有时候,还会有一些夜晚活动的鸟儿飞过来,它们在我们头上盘旋,想必是在犹豫要不要落下来。我想,那是因为稻草人狰狞的脸吓着了它们,所以,我决定在下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为稻草人做一个好看些的面具。

后来我真的做了一个面具戴在稻草人的脸上。面具是用硬纸板做的,我找了一些废纸,偷了隔壁人家糊鞋底的糨糊,然后把纸粘在木板上,等它干透之后再粘上另一张。我不记得一共粘了多少层,当它们达到我需要的厚度时,我用刀子将它们铲了下来。剩下的工作就要简单多了,我用剪刀把硬纸板剪成椭圆型,再用碳黑在上面画上人的五官。

这是一副笑眯眯的面具,虽然没有我想象中的漂亮,但稻草人戴上它,那些夜晚活动的鸟儿便再也不惧怕它了。鸟儿落下来,停在它的肩头,有时候我的手还能抚摸它们的羽毛,那时候,我便很开心。

我知道稻草人那时也很高兴,它已经成为我的朋友。

我很快就见到了打火机的主人。

这晚我从电脑显示器里,看到了一个男人。说真的,我不喜欢那种油头粉面的男人,他们往往过度注重自己的仪表,而忽略了内在的东西。我相信出现在林燕房间里的男人一定是个草包,但这个草包却很有钱,他从头到脚都被名牌包裹着,像女人一样白皙的面孔不能说不漂亮。漂亮这个词如果用来形容男人,那么,这个男人在我眼中差不多就应该废掉了。

这个男人和林燕的关系肯定不一般,他从进门起,便像块牛屎一样紧紧地贴着林燕。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手没一刻老实的时候,而林燕居然也很配合他,脸上还不时做出很陶醉的神情。

我架在桌上的双臂又有些颤抖了,我毫不怀疑接下来即将上演的一幕,会更香艳而刺激。我感觉自己变得愤怒,好像自己一件心爱的玩具正在被别人玩弄。我合上电脑,继续让自己沉浸在黑暗里。我的心很痒,我不想错过林燕与那男人之间即将发生的事,但我又怕愤怒会让我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

黑暗弥漫在我身边,我告诉自己,林燕其实是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这城市里像她一样的女人还有很多,她们的身边,存在各式各样的男人。女人需要男人与男人需要女人一样,是天道运行的法则,我不能用我的意志来要求一个与我不相干的女人的私生活。

这时候,我忽然对身边的一切都产生了怀疑,我到底是谁,我身在何处?我为什么要偷窥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女人?人类对于自身的责问和反思,其实已经接近了某种哲学的境界,我试图用这样的问题来让自己平静下来。

我似乎真的做到了,我后来听到自己平静均匀的呼息声,终于再次打开电脑。

林燕与那男人已经不在客厅了。

我把窗口调到卧室,两个白晃晃的身子正在床上扭动。

这时候我蓦然有些晕眩,好像黑暗的房间里有一道光亮,刀一样劈过来。它一定砍伤了我的身体,我能感觉到身体的某个部位,血液正在汩汩地流淌出来。我踉踉跄跄地起身,一头栽倒在床上。

黑暗的记忆被掀开了一道缺口,我不知道是否笔记本电脑上的画面还留在我的脑海里,但我这时真的看到了一个女人在我的记忆里扭动。她的身子玉一样白皙,一缕月光不知从什么地方投射过来,让那每一寸肌肤都泛着月华的光泽。一个熟悉的男人背影此刻压将过去,然后,我感觉到了一股灼热的气息。女人的身体水一样凉,但肌肤底下正有一些温热的气息源源不断地涌上来。男人和女人厮缠在一起,男人在吻她,我感觉到她的唇温热而潮湿,她的身体也软绵绵的,盛载着那个男人,盛载着我。

我翻身坐起,头上已是大汗淋漓。我喘息着,似乎鼻间仍留有记忆中那女人的体香。我再回到桌前坐下,看到林燕与那男人已经分开,男人似乎累了,用床头柜上那只ZIPPOO牌打火机点燃了一根香烟,此刻正倚在床上闭目养神。他边上的林燕用一块毛毯遮住了自己的身子,她面上的神情已经变得异常冷静。

我盯着她的脸,竭力回忆适才幻觉中那女人的模样。

那必定是真实存在于我生命中的女人,只是我的生活发生了意外,我遗失了那段记忆。但记忆并不会从人的生命里消失,它只是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每个人几乎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自己的家中或者办公室里,你常常会想不起来某样东西被放到了何处,纵使你如何寻找,它都隐匿不出。可是,在另外一些偶然的时候,它又会不经意间出现在你的眼前。

我坚信林燕与我记忆中那个女人必定有着莫大的关系,也许她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人,这种念头更深地诱惑了我,我盯着面前显示屏里女人平静而冷漠的脸,忽然觉得在她的内心深处一定还隐藏了一些别的东西。

后来,林燕从床上下来,光着身子走出卧室。我调到客厅的窗口,看到她进了厨房。片刻之后,她一只手端着一杯茶走了出来。

她的模样有些怪异,行走时身体好像很僵硬,还有她只用一只手端着那杯热茶,另一只手始终藏在身后。

她的那只手上,莫非还拿了些别的东西?

窗口继续回到卧室,那杯茶现在就放在了那男人一侧的床头柜上。男人仍然闭着眼,好像已经睡着了,而林燕,则一动不动地站在床前。因为像头的位置在卧室里面的墙上的空调内,因而这时我可以看见林燕的表情,虽然不很清楚,但我却还是能感受到她这一刻的异样。

她有些慌张,赤裸的身子似乎还在轻微颤栗。

她的一只手始终背在后面,好像拿着件极为重要的东西。

站在床边,她用力盯着床上那男人的脸,因为紧张,她必须张开嘴呼吸,这样才能压抑住急促的喘息。

我的身子也变得僵硬,我盯着画面中的女人,因为期待而变得和女人一样紧张。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林燕与那男人之间的暧昧关系,决定了他们即使不是正常的情侣,也应该是秘密情人。林燕在与男人厮缠时,还刻意迎合,有些讨好那男人的味道。但现在,似乎一切都不同了,男人在小睡,林燕在他视线之外,好像变了一个人。她显然在犹豫不决,她要做的事情,必定关系重大。

我瞪大了眼睛,林燕背在身后的那只手缓缓举过了头顶。

在她那只手上,赫然握着一把尖刀。

晕眩再度发生,我的头裂开似的疼。几年前的一场事故,让我落下头疼病的毛病,每到紧张或者关键的时候,它总会跑来添乱。我捂着脑袋,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林燕手中的尖刀,这时比我的头疼更为重要。

两边的太阳穴像是插进了两根细长的尖针,我终于再也无法忍受,抱着脑袋踉跄地奔到床边倒下去。床在水中飘浮,房屋轻飘飘的像汽球般晃动,我用最原始的姿势蜷缩起身子,像个躲在母亲子宫中的婴儿。

闪电再次从我心头划过,闪电刹那间的光亮里,我又看到了林燕的面孔。她披头散发,满眼都是狰狞的仇恨。她手中一块硬物,夹着风声落到我的头上。接着,我感觉到了死亡般的疼痛,周围开始变得寂静起来,只有风拂过来时轻微的响动。

我趴在沥青路面上,感到一些冰冷的液体正缓缓从触地的额头流出来。我在流血,我不能动弹,我是一个行将死去的,我所有的希望就是能有路过的行人发现我,并将我救起送往医院。

前方一辆深蓝色的轿车出现在曙光里,这时候,它是我的福音,它来拯救我危在旦夕的生命。但是它根本无视我在路中间的期望与挣扎,直直地向我直冲过来。

巨大的恐惧让我发出一声尖锐的惨叫。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感觉自己被一个旋窝给卷了进去,那旋窝里只有无边的黑暗。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

我说过,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睁开眼,发现我还在黑暗的房间内。月色轻柔地落在窗台上,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散发着幽幽的微光。我坐起来,鼻间好像还残留着血腥的味道。我想我已经触及了某些事实的真相,但它却让我无比震惊。

记忆不会丢失,它只隐匿在你的心灵深处。适才那一刻,我发现了它,发现了闪电刹那间的光亮里,名叫林燕的女人狠狠地将一块硬物砸到我的头上。

我想我应该激动或者愤怒的,我终于找到了改变我生活的根源。但我这时却很冷静,尽管我的手心脚心里已经满是汗水。

我慢慢走到桌边,冷漠地盯着电脑显示屏。

还是在卧室里,那个男人已经醒来,他的一只胳膊正将林燕揽在怀里,俩人在说些什么,面上还不时露出些笑容。

我有些疑惑了,怀疑适才我见到的场景是否真的发生过。林燕举着尖刀站在男人的床前,我能感觉到她那一刻身上的杀机。但现在,她与那男人又是一副相亲相爱的模样,他们的笑容这时候看起来还很甜蜜。

我已经不再相信我看到的了,我坚信我在某个时候触及到了事物的真相。在林燕身上,隐藏着一种杀机。像多年前她用硬物砸到我的头上一样,她必将会有一个时候,把那柄尖刀刺进揽住她的男人身体里。

我说过我讨厌油头粉面的男人,但我现在,却对那男人满心同情。

我坐在桌边,看着显示屏里的男人穿衣起床,林燕很温柔地为他系上领带,男人无限柔情地再次拥抱她。

那男人要离开了。

这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钟,我立刻判断出这男人跟林燕的关系一定不是正常的情侣。那男人或者已经结婚有了老婆,他虽然可以在外面勾搭别的女人,但在深夜时却一定要回家,守在老婆的身边。

我站在窗口,等了好一会儿,才看到那个男人独自从楼洞里出来。

我倚着窗户出神,我在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我现在已经能肯定,我当年的事故与林燕有关,她狰狞的面孔想起来仍然让我隐隐有些惧意。我想她手中的硬物应该是砖头或者石块什么的,它落在我的头上,我的视线都被整片的血污占满。我想我那时一定挣扎了,还试图与她博斗,但她那一下的袭击让我失去了反抗能力。我只能任由她继续实施对我的伤害。

谋杀。我想到了谋杀这个词,她是一个凶残的女人,她将陷入昏迷的我丢到了马路中央,她想让我被疾驰的汽车给压死。我侥幸逃过了一劫,那个开夜车的司机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终于停下了车子,他将我送到医院,算是救了我一命。我在医院里醒来,却根本不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

医生说,我一定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在遭到重创后,那段可怕的经历是我不愿意再次面对的,所以,我的意识便选择性地遗忘了它。这是失忆症的一种,全称便叫选择性失忆。这种病症其实并不少见,它并不影响人的正常生活,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患过这种病症。在人的意识深处,都有一种保护自己的潜能,可怕或者伤痛的经历,常常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便会被我们有意识地排除在记忆之外。我的选择性失忆症惟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遭受到了外力的撞击,那些我不想见到的记忆,一下子便被我忘得干干净净了。

医生还告诉我,也许有一天,那些被我遗忘的记忆,会因为一些外因的诱导而突然出现,到了那时,他希望我能保持冷静,正确面对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往事。

医生的话没错,茫茫人海,两个人再次相遇的几率不比中彩票高多少,但是,上天却让我再次见到了林燕。这个曾经谋杀过我的女人表现得很镇定,她见到我时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神情。她差点骗过了我。

我有些伤感,眼前再次出现了林燕穿着内衣倚躺在床上的画面,还有她在我的记忆里扭动的画面。她的身子玉一样白,每一寸肌肤都泛着月华的光泽。她那温热潮湿的唇,软绵绵的身子,必定曾经完全地盛载了我。

我和她之间注定再不可能发生什么美妙的故事了。她是曾经谋杀过我的凶手,虽然事隔多年,我不能向警方提供任何证据,但是我想到了她握着尖刀站在另一个男人跟前的画面。

我预感到谋杀一定会再次发生,这次的受害者一定是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而如果我能够录下谋杀再次发生时的影像,那么,这个女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念头未免有些卑劣,因为它的最终实现,需要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代价。

我讨厌油头粉面的男人,想想他趴在林燕身上的画面,我心里有些下意识的快感。他跟林燕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那于我无关,我只是要让林燕为当年的谋杀付出代价。

她改变了我的生活,这回,轮到我来改变她的生活了。

回到桌边,我看到林燕独自倚坐在床上。她的右手在玩弄那只打火机,左手便握着我适才见到的尖刀。她的面孔这一刻石雕般坚硬冷漠,与她谋杀者的身份极为相符。我盯着她看,心里有些惋惜,“卿本佳人,奈何作贼”,我叹息一声,感觉到了一种失去的痛。

显示屏上的林燕忽然将手中的火机与尖刀丢在了一边,这回她拿起了一只红色的翻盖手机。她对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面上犹豫不决。过了一会儿,她还是按了一组号码,将手机放到了耳边。

这一刻,我忽然有些紧张,脑子里刚意识到些什么,我的房间内便响起了悦耳清脆的铃声。

那是一只被丢在拐角小书橱里的蓝色翻盖双屏松下手机,铃声响起时,表面的副屏上,七彩的背景灯不停地闪烁。我犹豫了一下,飞快地奔过去,看到来电显示的号码正是楼下林燕的号码。

我迅速挂断了电话,心里隐隐生出些不详的感觉。

我从来不用日本货,所以这不是我的手机。在我记忆里,好像我刚搬进来的时候,它便在这间房里。也许,它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但手机属于应该随身携带的物品,前任房客怎么会如此大意?而且,在我搬进来之前,那个精明的房东老太太一定检查过房间,她不可能错过这样一部手机。

更重要的是,林燕怎么会在深夜打他的电话,他跟林燕之间,难道还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时候,我宁愿林燕是那种耐不住寂寞的女人,这样的话,事情便会简单许多。但此刻,林燕刚刚送走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就算她精力再旺盛,也不至于如此迫不及待。

而且,如果她想找前任房客,为什么不直接上楼来敲门?

显示屏里的林燕对着手机剧烈地喘息,我能感觉到她此刻的焦灼不安,甚至,我还能从她的面上看到一种绝望的表情。后来,她重重地将手机摔到了床上,自己也面朝下扑倒在床上。

我说过我买的像头音频传输效果不是太好,但这一刻,我却清晰地听到了低低的哭泣声。我惊奇地瞪大了眼睛,看到林燕翻了个身,这一刻,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天外飞仙

秦歌连续两天都找不着马南,家里没人,电话又打不通。队长这回又下了死命令,让秦歌找不着马南就别回队里。秦歌又气又急,还无计可施。这天晚上,他在田园山庄马南家门前守到半夜,仍然不见马南回来,这时,他接到队里同志电话,说城南又发生一起凶杀案,队里的其它同志已经赶去了。

队长让他找不着马南别回刑侦队那是气话,凶杀案可不是件小事情,秦歌当即便要驾车往城南方向去。他坐到了车里忽然又折回来,写了张便条贴在马南的门上,让他回来立刻跟他联系。

这晚一直折腾到半夜,勘察现场与走访周边群众这些例行工作,着实是件挺累人的事。下半夜收队的时候,有些同志回家休息了,秦歌心里还挂念着马南的事,又给他打了遍电话,还是打不通,便自己开了车回刑侦队,打算眯一会儿,天不亮再去田园山庄掐马南去。

可能真的太累,秦歌一睁眼太阳都快晒到屁股了。他懊丧地发了会儿呆,想到今天说不定又找不到马南了。他到外面洗漱的工夫,办公室的一个小姑娘正好打门口过,伸着脖子说一早有人送了件东西给他。

秦歌去办公室拿了东西,是一个封了口的大信封,他捏了捏,确定里面装的应该是一本书。信封是邮局里卖的那种,底下没有任何落款,只在收信人栏里写着秦歌的名字。办公室的小姑娘说这是一早有人送到传达室的,不是邮差,而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

秦歌拆开信封,里面果然是一本书,书名叫《高老庄》,作者是中国挺出名的一个作家贾平凹。秦歌不禁有些纳了闷,虽然这些年他业余时间也能隔三差五地看点书,但看的大多是侦破推理类的小说,这贾平凹的名字虽然也听说过,但因为他是那种正儿八经说事的作家,所以秦歌对他的东西没一点兴趣。而且,秦歌歪脖子想了一下,没想出来周围有谁爱看这类书。

他打开扉页,看到扉页里夹着一张小纸条。他立刻便猜到了送书来的人是谁,因为那纸条正是他昨晚留在马南家门上的。

在小纸条的背面,马南给他留了一句话:下午三点,请你喝茶。

秦歌哭笑不得,但心里却踏实了点。马南主动露面,这说明他知道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警察想找一个人,没有找不到的。他约秦歌下午喝茶,这么简单的事却搞得挺神秘,还让一个孩子给秦歌送本书来。

秦歌苦笑着随手翻动手中的书,忽然想到马南并没有告诉他喝茶的地点。

他怔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最后,他脸上露出凄惨的表情。上回,他给马南出了道难题,让他通过一张贴了毛泽东手写题词邮票的明信片猜出一个地方来,马南做到了。现在,轮到马南出题了,题目显然就是秦歌手中的书。

贾平凹写的小说《高老庄》,里面包含着一个地点。

秦歌看看表,已经快十点了,离马南约定的时间还有五个小时,五个小时看一本书虽然并不是太难,但是,对于不喜欢看这类正统小说的人来说,那该是多大的折磨啊。秦歌回到办公室,强迫自己耐住性子翻开小说,没看两页,就扔了书,心里头大骂马南歹毒,就算他非得送本书来,也找本薄点的呀,这本《高老庄》足足有四百多页。

秦歌不打算看书了,就算他在五个小时之内能把书看完,也未必记得住里面都讲了什么,更不要说还得猜出它里面隐藏的谜底了。也许,谜底并不在这本书的内容里,而只跟这本书有关。

跟书有关的那就是作者和出版社了,秦歌打开电脑到网上搜索了一下,网上对贾平凹的介绍只限于他是陕西丹凤人,做过编辑后来专业搞创作,剩下的就是他写了多少书获了多少奖。秦歌没看出来这些跟马南要他猜的地点有什么关系,惟一让他感兴趣的就是陕西丹凤这个地名,他脑子里飞快地转动,想海城有哪家茶社的名字跟丹凤能扯上关系。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长江文艺出版社,在武汉。秦歌又动了半天“长江”的主意,还是没什么结果。他看看表,这会儿已经十一点了。时间过得真快,如果他不能在三点钟之前找到答案,不仅错过了跟马南见面的机会,而且,下回见面,马南不定得怎么笑话他。

秦歌真急了,想了想就往资料室跑。他跟资料室的小姑娘道:“你把全市所有登记注册的茶座酒吧都给我调出来。”

小姑娘跟秦歌挺熟,这会儿看他着急的样子,故意不搭理他,后来看他要翻脸,这才不紧不慢地告诉他,要调这些资料,得去工商局,但这会儿都快晌午了,就算秦歌立马赶去,到那儿人家也下班了,要去只能等到下午。

秦歌听了直翻白眼,小姑娘笑笑接着道:“但你现在可以打电话过去,让那边的人把你要的资料给传真过来。”

秦歌两眼又放光了,立刻抄起电话先打114,然后给工商局去了电话。那边人听说是公安局的,将信将疑,死活不愿意发传真,只让他下午带了证件直接过去查。秦歌摔下电话,嘴里大骂官僚主义害死人。

那小姑娘嘻嘻笑着问他什么事急成这样,秦歌便随口说了马南送来一本书的事:“这人脑袋瓜子里肯定进水了,约我喝茶又不告诉我地方,还送一本破书过来。当警察这么多年,还没有谁敢这么捉弄我。”

小姑娘笑得更开心了:“他给你送的什么书?好看吗?”

“好看个屁,我翻了两页就丢一边去了。”秦歌气呼呼地说,“那书叫《高老庄》,是中国一个特别有名的作家写的。”

小姑娘也没看过《高老庄》,更不知道作者贾平凹,她歪着头挺纳闷的样子:“高老庄不是猪八戒娶媳妇的地方吗?兴许那个叫马南的人,就是想约你去高老庄喝茶呢。”

秦歌眼一瞪:“我们海城有高老庄这地方吗?你别跟着瞎起哄。”

小姑娘不言语了,秦歌怏怏地出门,回去再把那本书捧在手里,盯着封面上高老庄三个字出神。蓦然间,他长长吁了口气,心里已经想到一个地方。而且,他确信那个地方,就是马道给他出的这道题的答案。

——天篷茶楼。

马南这道题出得非常简单,一般人提到高老庄,最先想到的肯定是猪八戒,而猪八戒投了猪胎之前是玉皇大帝手下的天蓬元帅。现在秦歌纳闷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就把自己给憋出一身汗来。也许,这是马南在暗示他些什么,有些问题本来就很简单,只是很多人把它复杂化了。

秦歌想着想着就有些出神,他想到了最近的这几起案子,案犯在凶杀现场都留下了结索,破解了那些线索,也许案子就能破了,但无论秦歌怎么想,仍然是一头雾水,甚至是已经知道答案的那张明信片,他都不能把明信片跟答案联系起来。所以,他必须找到马南,他甚至心里还暗暗发狠,如果这回马南再不干脆,那么,他就把他铐回队里,直到他想出问题的所有答案为止。

天蓬茶楼在海昌路步行街口,茶楼里面的墙壁和天花板,都用染成绿色的竹片覆盖,顶棚还做成了椭圆型,大概天蓬这名字就由此而来吧。

马南三点钟进到茶楼的时候,秦歌已经在等他了,面上还带着几分得意。马南依然面无表情,好像已经不记得他上午为秦歌出的那道题了。秦歌本想着等他称赞几句,但看马南没动静,忍不住自己先提了出来。

他把那本《高老庄》推到了马南面前说:“你的书还给你,我不爱看这类一本正经说事的书。下回你要再送书来,麻烦你捡些高深点的,给我出的题也别太小儿科,那样太没挑战性。”

马南怔了怔,不客气地收下书,慢条斯理地道:“那我下回给你送明信片好了。”

这一句话就让秦歌焉了。

马南也不寒暄,直奔主题:“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想问我,请你不要耽误时间。我现在坐在这里,并不说明我很乐意帮你们警察做事,而是实在被你逼得没有办法。”

秦歌嘿嘿一笑:“但我想先知道你是怎样从那张明信片里找出答案的。”

“有些事情其实并不复杂,里面也不一定包含什么高深的知识,只是,你一定要善于联想。”马南沉默了一下,然后把那张明信片从随身一个小包里取出来摆到桌面上,“当我拿到这张明信片的时候,我首先要找到它包含的内容,然后,再从内容里,推测出留下它的人想传达的信息。”

秦歌身子往前倾了倾,认真地听马南讲。

“首先是这张明信片正面的图案,它是一个舞蹈的女人,应该是敦煌壁画中的飞天图案。再有就是这舞蹈的女人身上两个黑墨水写的字母ET。起初我也不知道ET是什么意思,我想它可能是某个英文单词的缩写。”

秦歌点头:“我们当时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有些头疼,因为我的英文实在是不怎么样,简单些的句子连估带猜或许能搞懂它的意思,但要让我弄清两个缩写字母的含义,那真是难坏了我,甚至我连从哪儿下手都不知道。”

“但你还是最终弄明白了它的含义。”

马南摇头:“我说过,有些事情其实很简单,只是有时候让我们自己给复杂化了。就在我冥思苦想这两个字母含义的时候,我忽然看到电视里有一个月亮的画面。你知道,照片或者电影电视里的月亮大多是人做出来的,否则你在地球上拍摄,最多只能拍到碗口大小。我那晚看到的月亮便很大,简直占据了大半个电视屏幕。那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画面:一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个模样丑陋的怪物,那自行车居然能够飞起来,他们一直向着月亮飞去。”

秦歌怔一下,觉得那样的画面似曾相识。

“我想啊想,后来又到网上查了一下,终于找到了我想知道的。那个画面出自一部美国科幻片,二十多年前,它曾经风靡一时,二十年后,这部片子被再度搬上银幕。重拍后它的名字叫《ET外星人》,而ET,则是里面那个被同伴们不小心留在了地球的小外星人,也就是那个自行车上的小怪物。”

秦歌恍悟:“原来ET指的是外星人。”接着他又迷惑了,“这外星人跟我们海城可没什么关系。”

马南不理他,径自往下说:“现在,明信片正面的图案和字母我们都知道了它的含义,一个是敦煌飞天,一个是外星人,它们之间应该是互补的关系,否则,留下明信片的人完全可以把那两个字母写到明信片的背面去。”

秦歌点头。

“我们都知道,外星人在地球上还有一个称谓,就是天外来客,而敦煌的飞天图案在一般人眼中,就是会飞的仙女。这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词,一个可以把这两个内容联系在一块儿的词——天外飞仙。”

“天外飞仙。”秦歌重复了一句,觉得这词特别耳熟,而且,他隐隐有种感觉,这个词的出处和答案有密切的关系。

“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看武侠小说,反正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曾经是个武侠迷。读武侠的人不会不知道金庸和古龙,而天外飞仙,便是古龙一部小说里某个人物的绝技。”

“白云城主叶孤城!”秦歌脱口而出。他对武侠兴趣虽然不是太大,但那部小说被拍成电影电视已不知道有多少个版本,还被周星驰拿来调侃一番,几乎可以算是家喻户晓了。

古龙原著的故事是这样的:白云城主叶孤城痴心练剑,因天赋极高,故悟得剑道真谛,练就了“天外飞仙”的绝技,这时,他在江湖中已经罕逢对手,故而不免生出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来。当世与叶孤城齐名的另一位剑道高手,他的名字甚至比叶孤城更为响亮,他就是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这当世两大绝顶高手,终于即将开始他们轰动江湖的一战,那一天,是八月十五,他们决战的地点,就在皇宫大内的紫禁之巅。

——紫金之巅,海城最高的一幢大厦。

秦歌虽然早就知道答案便是紫金之巅,但始到这时,才明白杀死孤老头的凶手为什么会留下这张明信片。谜底解开,也不见得太复杂,但是,如果不听马南说出推测的过程,就算任他想破了脑袋他也想不出答案。

秦歌就算再不愿意,但此刻也不得不对马南生出几分钦佩之情。但是,明信片的谜底还没有完全解开,因为还有背面那张毛泽东手写题词的邮票。

“那枚邮票是打印出来的,邮票本身显然没有什么意义,留下明信片的人,只是想通过邮票上的内容来告诉我们一些什么。而题词的内容很自然地就让我想到了雷锋逝世的时间,那是1962年的8月15日。”

马南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到这里明信片的谜底我想我已经猜到了,它指的就是8月15号那天的紫金之巅。你是警察,你应该很容易就能查到那天在紫金之巅之上发生了什么事。

秦歌刹那间出了一身冷汗,半天说不出话来。

8月15日那天晚上,一个名叫杨迪的年轻人曾经在紫金之巅举办了一场个人音乐会,之后的第三天,他便死在拾荒街的估衣巷里。这样说来,凶手早在半个月前杀死孤老头的时候,便已经暗示了他下一个目标,如果能够早一点破解他留下的信息,那么,杨迪的死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现在秦歌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他阴沉着脸从包里取出两张照片递到马南的面前。马南不看照片,眉峰微微皱起:“这是你的第二道题?”

“不是我的题,是凶手留下的,也许里面包含着另一位受害者的信息。”

马南摇头:“不要跟我说你们案子的事,我不感兴趣。”

秦歌闭了嘴,他现在连一分钟都不愿意耽搁,只想马南能立刻破解那两张照片上包含的信息。

马南把照片摊开,发现两张照片是在不同的环境下拍的,但照片里的图案却是一模一样。图案显然都是用鲜血画出来的,在照片上呈一种酱紫色。那是一个圆,因为是手工画成,所以不很规则。圆的正中有一条连接圆环两端的曲线,像一个横过来的“S”,这样,圆环便被这条曲线分成了上下两半,在曲线的上下,又各有一条稍短些的曲线。它们给人的第一感觉,很像是中国传统的太极图。

秦歌第一次见到这血画出来的太极,是在杨迪的尸体旁,这显然是凶手在杀人之后留下的。杨迪的女朋友当时吓得晕了过去,她醒过来后,也说不清凶手到底在杨迪身边逗留了多长时间,她只记得凶手特别瘦,脸上戴着一只黑色的口罩,因而她也说不清楚凶手的模样。关于在紫金之巅开音乐会的事,她根本不知道杨迪是如何做到的,显然杨迪向女朋友隐瞒了些什么。

第二次见到这血太极图案,是在昨天的案发现场,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被人杀害了,他倒在血泊里,边上也被人画上了这幅图案。死者身上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足以说明他身份的物件,所以,现在刑侦队只能将他的照片发往各辖区派出所,希望能查明他的身份。这种活工作量挺大,而且还未必能找到答案。如果死者户籍所在地不是海城,那么,所有的工作都将是徒劳的。

这两名死者案发地相隔很远,且中间又隔了三天时间,但案发现场都出现了血太极图案,这显然证明凶手是同一个人。他接连两次留下这幅图案,其中必定包含着某种信息。

如果警方不能及时破解这血太极中隐藏的信息,那么,是不是还会有另外一名受害者出现?

马南有半晌沉默不语,然后秦歌听到他叹息了一声。

“如果拿到这幅图案,你们直接去找一位历史学家或者民俗学家,那么现在你们一定已经知道了答案。”

秦歌眼前一亮,他知道马南这么说,那么他一定已经知道了这血太极里隐藏的信息。他现在只希望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可以抢在罪犯下手之前找到他的下一个目标。


短信

接连三天过去了,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再没有出现。林燕日常作息时间非常有规律,早晨去上班,中午在公司里不回来,晚上下班后,会在唐风小区不远的小菜市场买些菜回来,一个人在家吃晚饭。晚饭后她会看电视,常常看到十一二点才关灯睡觉。这样的生活挺枯燥,我对着电脑显示屏,可以感觉到林燕经常流露出的那种失落和无助。

有时候,她穿着睡衣倚坐在床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前面电视机的位置。她能保持这个姿势好长时间,以致我怀疑她是否真的在看电视。

人在独处时所流露出的神情,必定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情绪。我越来越同情这个被我窥视的小女人,我多么希望我在眩晕时看到的画面是不真实的,她不曾谋杀过我,我也不曾认识过她。所以我现在更加渴望能回忆起所有的往事,我想知道我与这个名叫林燕的女人之间,究竟发生过怎样的一个故事。

记忆的闸门一旦出现缝隙,那么,一些早已尘封的往事自会像涓涓细流一样缓缓流淌出来。我与她的故事此时于我如同宝藏,深深诱惑着我,并且让我心生向往。现在我需要的仅仅是时间,我知道我终将会把碎屑般的记忆片断连接起来,让我曾经遗失的生命重新回到我的身体里来。

这三天里,林燕每天买菜之前,都要去菜场边的康济大药房,我没办法知道她去那里买了什么药,但却能看到她回家后,会将一个小纸包里的白色药丸装到一个小药瓶里,这样,我就猜到了那一定是安眠药。药房规定一次只能向失眠患者提供两片,林燕将安眠药聚起来。我立刻将它跟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联系到了一起,也许她会将药片放在那男人要喝的茶里,这样,那男人便能任她摆布了。

其实我早该料到,女人如果想谋杀一个男人,一般不会采用这么温和的方式。她们谋杀的动力必然是因为恐惧与憎恨,她们不会在男人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动手,因为那样,她们就无法借谋杀来宣泄心中的愤恨。

第三天的夜里,林燕跟前两天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她仍然倚靠在床上看电视,我从笔记本里传来极小的声音判断她在看一场演唱会,我也把电视机调到了播演唱会的那个频道,是“同一首歌”的演唱会。这晚有很多过气的歌星轮番出场,倒也能博得台下阵阵掌声。同一首歌这回去的一看就是个小地方,台下的观众憨厚而朴实。

我想到同一首歌来海城的时候,我好像也去过演唱会现场。那是在海滨浴场的海水中搭起的舞台,沙滩上排起了花花绿绿的座位。演出当晚,真可谓盛况空前,至少好几万人一同随着台上的歌星呐喊,那种场面,足可以调动所有人的热情。而我的热情却是因为身边的女孩,我竭力回忆那女孩的模样,却只能记起她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色沙滩裤,上身配一件浅黄色的T恤衫,头发染成了浅浅的栗色。那台演唱会最引人瞩目的明星是台湾来的蔡琴,她出场时,几乎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还有人站到了椅子上。我身边的女孩热情高涨,她也站到了椅子上,一只手扶着我的肩膀,一只手举起来不停地挥舞。那时,她的双腿紧紧贴着我的后背,我可以从双腿与音乐和谐的晃动中感受到女孩心中的喜悦。

——那时的她是多么快乐开朗。

现在的林燕在我眼中成熟而忧郁,我不知道这些年过来,她又有了些怎样的经历。她变得落寞寡欢、心事重重,她虽然依旧漂亮,但已经沦落为这城市里最普通的漂亮女人了。

我盯着电视屏幕,看里面一个徐娘半老却花枝招展的女人骚首弄姿。

我竭力回忆那晚在海滩上的情景,我与栗色长发的女孩并肩走在礁石上。那时演唱会应该已经结束,人流都涌到了海滨浴场外面的大路上,喧闹过后的海边又恢复了它的宁静,只有些工作人员,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收拾残局。

我们顺着沙滩走了很久,然后便爬到了一块礁石上。夜晚的海边静极了,好像还有些薄雾轻烟般地笼上来,明月消失在雾的背后,涌动的潮水轻柔得像我们在彼此耳边的低诉。

我从后面抱着女孩,她的整个身子都偎在我的怀里。

我必定在那时吻了她,她的唇冰冷且湿润。

许多年之后,我仿佛还能感觉到她的双唇刚刚离我而去,一种淡淡的清香在我的身体里盈绕。

我想我一定很爱那个女孩,否则,不会在这么多年后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心里很痛。这时,我更加迫切地想看看那个栗色长发的女孩,但她忽然间在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我看不清她的脸。

我从冥想中回过神来,这回电视机里面正在播广告,我回过头,再次盯着面前的电脑显示屏。忽然间,我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了。

林燕仰面躺在床上,好长时间都一动不动。她的一只手凌空垂在床沿上,手腕处,依稀有一些深色的印痕。

我悚然一惊,立刻脑袋趴到显示屏前仔细分辩。很快,我就判断那些深色的印痕其实是些血迹,我甚至还看到有些血滴正不停地从她手腕处滴落下来。

——林燕割腕自杀了。

我霍然起身,奔到门边忽然又停了下来。这一刻,我的心里乱极了。我的身上有一串可以打开楼下房门的钥匙,这世上,只有我能够挽救林燕命脉在旦夕的生命。可是,如果我就这样直冲进去,必然会出一些我不愿面对的问题。

——我怎么会有林燕的房门钥匙?

——我又怎么知道林燕此刻的危险境地?

我的头裂开似的痛,却又觉得无计可施。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林燕死去,我必须寻找到一种既能救她性命,又不会牵连到我的救人方法。

我奔回到电脑前,看到床上的林燕仍然一动不动,她身边的床单上,有一个打开了瓶盖的小瓶,我认出那正是林燕用来放置安眠药的瓶子。这样,我便猜到了林燕不仅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在动手前,一定还吃下了安眠药。

安眠药可以让人变得平静,包括平静地面对死亡。

我重重地喘息,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各种各样的念头。我虽然不算愚笨,但要在这短短时间内想出一个两全的办法,也着实不易。

时间一分分一过去,死神离林燕必定越来越近。

我想已经顾不了那许多了,救人比我将会有的麻烦更重要。我咬牙顿足,终于奔到门边冲了出去。

我站到楼下的房门前,钥匙即将伸进锁眼的那一瞬间,脑子里忽然有些火花闪过。我很快冷静下来,只稍微停顿了一下,便转身上楼,回到我自己的房间。

我拿起了那个折叠式的松下手机,拔通了林燕的电话。

我紧张地盯着电脑显示器,听着手机里振铃的响声,只盼着床上的林燕能够醒来,能够抓起电话……

我虽然不能确定林燕自杀的原因,但却猜到那必定跟两个人有关。油头粉面的男人是她的秘密情人,她心里对他充满憎恨,但却又必须与他同床共枕,还要露出笑容和陶醉的表情。没有谁会对这种境况甘之如饴,在林燕的内心,一定对此痛苦不已。也许她跟那油头粉面的男人之间有某种交易,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她自己。而在这同时,她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我虽然不知道那是谁,但却能肯定,他必是这只松下手机的主人。林燕曾两次在深夜拔打这电话,而且,每次在我挂断后,她都会流露出失望和迷惘的神情。

也许她的内心里对这电话的主人充满期待。

如果突然间,她期待的电话打来了,手机那头的人不接她的电话,只是出于某种客观原因,那么,她会不会放弃死亡的念头?

我对我的判断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它却是这时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林燕的手机就在枕边,我已经连续三次重新拔打号码,每次都响到振铃自动结束。床上的林燕仍然一动不动。我感到我的手在轻微颤动,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判断林燕吃下安眠药的时间不会很长,但她为什么还不醒来?

垂在床沿上的手最先动了一下,接着,林燕的头费力地抬了起来。我吁了一口气,脑门上已经满是汗水。

我看到林燕挣扎着撑起了身子,她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却充满了疑惑。她的另一只手很快摸到了枕边的手机,她看了一眼显示屏,接着,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了莫大的变化。

她那疑惑慵懒的神情一闪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欣喜和兴奋。她飞快地把手机抓到耳边,一迭声发出“喂喂”的叫声。

我在这边犹豫了一下,还是果断地挂了电话。

我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如果林燕发现电话那头根本不是她所期待的人,那么,我不知道她是否能承受这样的重创。给一个人希望,接着再迅速让这希望破灭,那是对一个人最沉重的打击。

我看到显示屏里的林燕飞快地拔打电话,接着我手中的手机开始响个不停。每一次,我都毫不留情地挂断它,我看到那边的林燕终于重重地将手机掷到床上,接着捂面哭泣。

那腕上的血很快沾到了白色的床单上,殷红的颜色让我心情沉重。

我想了想,给林燕发去了一条短信。我不能在短信里表露太多的内容,我现在只需要给她一副镇静剂,让她能够平安地渡过今晚。

“三日后回来,等我。”

这是我发给她的短信内容。

收到短信的林燕半天没有动弹,但她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手机。好一会儿,她抬起头,好像突然间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她开始变得慌张起来,捂住手腕处的伤口,从床上下来往门边去。

我看到她立刻跌倒在地,安眠药与失血必定让她变得无比虚弱。

我想了想,飞快地出门,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十一楼,然后,停在楼梯拐弯处等候。那个租房给我的老太太说,电梯十一点关闭,林燕要想下楼,必定要走楼梯。我猜想她现在最先做的应该是打电话给120,或者自己下楼打车去医院。但无论如何,她都得先到楼下去。

我猜得没错,没过一会儿,林燕的房门开了,她极度虚弱地扶着墙边踱了出来。这回,我没有犹豫,飞快地奔上去,满脸都是惊诧,关切地问她怎么了,然后,背起她飞快地往楼下去。

我是一个夜归的男人,见到一个急需帮助的漂亮女人,当然不会袖手旁观。所以,我现在不会有一点麻烦,更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偷窥过这个女人。

这时,我差不多已经完全忘记了,林燕是个曾经伤害过我的女人。

林燕的伤口到医院时已无大碍,她从家里出门时找了条毛巾堵住了伤口,我架着她楼下,打车途中伤口的血便已凝结。但绕是如此,她仍然在医院耽搁了不短时间。医生先为她手腕的伤口消毒,接着做了缝合手术。因为天气还很炎热,怕出汗感染伤口,医生让她挂瓶抗菌素,又给她开了些消炎药。

要命的是这晚我跟林燕碰上了一位多嘴的值班大夫,她在为林燕处理伤口时,不住唠叨生命诚可贵的道理,还老用怨嗔的目光瞪着我,好像林燕割腕跟我有多大关系似的。

林燕惨白着脸,无心分辩,我自然不便多说,便也低眉顺眼,任那大夫唠叨。

其实这晚就算林燕呆在家里,也不会有生命危险。林燕吃下的安眠药只有六片,这样的剂量足以让她昏睡一整天,但却不足以对生命构成威胁,甚至连洗胃都不用,医生只让她回去好好休息,等待药性过去。割腕自杀的成功率很低,因为一般自杀者根本分辩不出手动脉与静脉的区别。手关节内侧可以摸到一根纵向的手动脉,而手动脉和皮肤之间还有两根斜向的静脉,它们恰好在手腕皱纹处与动脉交叉。大多数选择割腕自杀的人都会把静脉误以为是手动脉,割开静脉,大约只会流出约200至300CC的血。所以有些人为了不使流血停止,割后会将手腕浸在温水中,防止血液凝固堵住伤口。

林燕显然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就算没有我,充其量,她也只能算是一名自杀未遂者。

现在,我就坐在这名自杀未遂者的身边,她因为失血过多,面色苍白,特别是那嘴唇,没有一点血色。她的伤口已经包扎,另一只手脖子上插着针管。我注意到,她插着针管的那只手上,还紧紧握着她的手机。

也许,她以为她等待的人还会给她发来新的信息吧。

我心里叹了口气,觉得面前的小女人其实很可怜。

我还可以肯定,她真的不认识我了。我在楼梯里扶住她的时候,她对我这个人没有流露出任何惊诧与怀疑的神色,她只是很慌张,还很无助,我扶住她的时候,她整个身子的重量几乎都压到了我的身上。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吗?还是她也像我一样患上了那种选择性失忆症?

“活着很累,但为什么所有人还都想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怔一下,抬头看到林燕已经睁开眼,正失神地看着我。我苦笑一下,摇头道:“因为人要死了,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能够感觉,其实是件挺幸福的事。”

“感觉痛苦和失望也是件幸福的事?”

“至少它可以让你在将来知道什么叫幸福和快乐。”我停一下,接着道,“这世间的事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也许你只要撒开手,痛苦和失望便能从你的手中落下去,与你再没什么关系。”

我注意到林燕的脸颊跳动了一下,似乎我的话触到了她的什么痛处。

接下来挂吊水的那一个多小时里,林燕始终沉默不语,还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因为安眠药的原因,她的神智已有些模糊了吧。我坐在边上挺无聊的,想跟她说些什么,又怕引起她的怀疑。我只能用眼角的余光注视着她,她身上依稀有些我熟悉的影子,我竭力想要抓住它们,但它们却又轻飘飘的没有形状。

我闭上眼睛,忽然间身子悸动了一下,我又看到记忆里的林燕狰狞着面孔,狠狠地将手中硬物砸在我的头上。那些遥远的痛感又袭了过来,我趴倒在沥青路面上,感受着湿热的液体缓缓从浸满我的面颊。

我实在不能把那个狰狞的女人跟面前这个虚弱无助的女人联系起来。

难道是我错了吗,那些重新找回的记忆欺骗了我?

我的后脑上至今还留有一道疤痕,它在阴雨天里,仍然会隐隐作痛。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清晨冰冷的沥青路面,那个夜里下雨了,潮湿的路面延长了我的血液凝固的时间,所以,我还能感觉到粘稠的血液沾在我的面颊上。

不,那一切都是真实的,虽然过了这些年,但那一幕仍然清晰地映在我的脑海里,还有那飞驰而来的汽车,它几乎辗过我沉重的身体。漫天的黑暗那一刻包裹了我,我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感觉到死味的味道。

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名叫林燕的女人。

我开始变得躁动起来,对自己今晚的做法也生出了深深的不安。我租下唐风小区那套房子不是为了接近这个女人,我要寻找的,是我生命中遗失的记忆,而且是完整的记忆。

现在,我出现在了林燕身边,她或许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她假装不认识我,也许只是她设下的另一个圈套。既然她曾经谋杀过我一次,她就能谋杀我第二次。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绝不能被她的外表所蒙蔽。

我身子变得僵硬,眼角的余光也多了些警惕的味道。

医院的挂水室里只有我跟林燕两个人,那种来苏水的味道弥漫在这空旷的房间里。我承认我这时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恐惧,好像我的头上正悬着一把锋利的刀,而我,则主动把我的头伸到了刀子下面。

林燕挂完吊水,我们出门打车回唐风小区,一路无言。林燕爬楼梯只上到三楼,便开始喘息,她扶着栏杆,身子都开始有些打晃。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扶住了她。她的目光与我对视,里面只有淡淡的一点感谢。我慌忙避开她的目光,无言地搀扶她上楼。

直到她打开自己的房门,她才问我:“你是楼上的住户?以前没见过你。”

“我才搬来没几天,就在十三楼。”

于是林燕笑了笑,却笑得僵硬,她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天都快亮了,你进去好好休息吧。”我说。

林燕点点头,说声再见便关上了房门。我重重地吁一口气,也悻然地转身上楼。我刚到楼梯拐弯处,忽然听到下面又传来林燕的声音,回头时,看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门边。

“请你不要把今天的事告诉别人,好吗?”

我看着她白皙的脸上流露的期望,又怎么忍心拒绝她呢?我重重地点头。于是,林燕又笑了笑,这回自然了许多。她再道声再见,便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双龙太极图

秦歌向队长汇报了跟马南见面的情况,提出对双龙路上的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据马南分析,那个血太极图案里面包含的信息,可能跟双龙路娱乐场所的小姐有关。

秦歌的汇报非常详细,包括马南如何从那张明信片推断出8月15的紫金之巅,所以,队长一点都不怀疑马南对血太极的判断。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这事情得暗访,不能打草惊蛇。如果警方出动,罪犯一定知道他警方破解了他留下的谜题,那么,他很可能临时改变下手目标。现在的这些娱乐场所,每家都有很多小姐,而且这些小姐不是工作人员,机动性很大,就算警方出动,也没法调查清楚每个人的底细。如果凶手只是随意挑选其中的一位下手,那真是防不胜防。

队长提出由秦歌和队里的另外两名同志,装扮成普通的客人,去寻找符合条件的小姐,并对她们进行全天候跟踪。这样,当凶手再次作案时,便能将他一举擒获。最后队长拍拍秦歌的肩头,有些暧昧地道:“这美差,便宜你了。”

秦歌哭笑不得,还得字正腔圆地回答“是”。

到了外面,秦歌和大伙说了今晚的任务,大家哈哈一笑,年纪大点的同志主动退到了后面,年轻些的当着这么多人面,也不好意思主动请缨。秦歌便随便找了两位同志,一位是自己多年的搭档,一位是警校下来的实习生。三人晚上随便找了家小酒店,吃饭的工夫,秦歌就把下午跟马南见面的事又说了一遍。

马南昨天在天蓬茶楼也不能一下弄明白血太极的含义,所以回去查了资料,今天下午约秦歌见面,这回,他已经是胸有成竹了。

那个血太极是中国的传统图案,它的形成不会早于宋朝,应该是元明两代。马南知道秦歌不会关心有关太极图的渊源,所以略过了太极图形成的过程,直接说他感兴趣的事。

“这张太极图与我们经常看到的太极图有些不同。”他指着被曲线分开的两个半圆里的小曲线道,“现今的太极图这里都是两个实心圆,但这血太极却是两道小曲线,这说明留下这图案的人对中国传统符号学有一定的了解。这两道曲线不是他的创造,而是早就存在的。”

马南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递到秦歌面前:“这张拓片是海城东磊山摸忽石岩画的一部分,你看它跟你给我的那血太极图案其实是一致的。”

秦歌接过来很认真地看,他知道马南前面的这些话,对于推断出后面的答案一定至关重要。

“要想破解血太极里的信息,一定要知道这两道曲线表示什么意思。”

马南沉默了一下,又取出一张照片来。照片上两条首尾相交的曲线,看起来像一个卧倒的“8”字,只是这卧“8”的一端相交后又各自向外延伸,形成鱼尾样的分岔来。

“这就是那两道曲线最初的形状,它的名称叫做伏羲女娲交尾图。有些学者曾经做过研究,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虽然它并不能直接推衍出太极图,却可以算是太极图的思想渊源。这类图形都是双双交合而成,这是原始社会生殖崇拜的产物,两根曲线表示男女雌雄,曲线相交反映原始生民对男女、雌雄交合的直观认识。由两性生殖器、男女、雌雄、日月等现象,逐渐体悟出“阴阳”概念,以及跟阴阳有关的各种思想理念,这表明了中国传统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阴阳文化。”

“那么,罪犯留下这样的图案,他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如果留下那张明信片和这图案的是同一个人,我想他要告诉我们的仍然是一个地方。”马南想了一下,再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海城新区有条街道叫做双龙路,那地方应该就在双龙路上。”

“为什么?”秦歌还有些不明白。

“因为这幅太极图的名称便叫做双龙太极图,那两条曲线,也就是中国传统符号学中的S龙型线。”

S龙型线最早出现在春秋中晚期的铜器上,名称叫做蟠螭龙纹,到了战国前期又出现“S”形的两头龙纹和“S”形的无头蟠龙纹,后来汉代的漆木器上出现了曲线条的龙纹,最后在明清装饰艺术中最终形成了这种变体龙纹。

马南望着秦歌道:“我不知道双龙太极图跟双龙路之间是否有联系,但是凭我的感觉,留下这些东西的人想传达的信息应该是非常直观的。”

“可是双龙路那么长,那人想要告诉我们的地点究竟在哪呢?”

“我刚才说过太极图的思想渊源,它跟原始生民的生殖崇拜有关,S龙型线最初表达的意思是男女雌雄,其中还隐含了交媾的意思。所以,如果我是你,回去后只要查一查双龙路上有什么场所符合这层意思,那么,就能知道这幅双龙太极图所指向的地方了。”

秦歌大悟,已经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了。那时他只在奇怪,究竟马南的脑袋里还藏了多少东西,难道那种传说中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物真的存在,而且就在自己身边?

秦歌不想再耽搁了,他跟马南告别的时候,非常郑重地向他表示感谢。

马南眨巴眨巴眼睛,不在意地道:“现在我忽然对那个留下这些谜题的人有些兴趣了,如果你再找到他留下的其它东西,一定要记得通知我。”

秦歌对他的那点感激立刻全没了,只有发现下一个受害者的尸体,才可能找到凶手留下的另外一道难题,马南这样说,好像在暗示警察办事不力。也许这就是所谓知识分子的迂腐吧,秦歌离开的时候想。如果可以选择,秦歌宁愿选择肚里的墨水少一点,也不愿意做马南那种木讷得不懂人情世故的人。

离开茶楼,秦歌便开车去了双龙路。双龙路其实也不算太长,大约一公里左右,由于在新区,所以路两边的建筑多是崭新的高楼大厦。秦歌找了一个停车场,把车停下,自己步行慢慢悠悠地路上转。

双龙路两边大多是些商场超市,还有就是写字楼,这些地方跟雌雄交媾好像没什么关系。他在路过一些大厦夹缝中的小铺子时,见到了一家卖夫妻保健用品的,他在门边犹豫了一下,摇摇头又往前走了。

像这样的小铺子现在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杀人凶手不可能为这样的地点煞费苦心。大约半个小时之后,秦歌停在了银座娱乐城巨大的霓虹灯招牌下。此时已经有五点多钟,一些浓妆艳抹穿着暴露的女子零零星星地从大门里出来,她们经过秦歌身边时,会带来一种浓烈的香味,秦歌不得不承认,那种香味对男人着实是一种诱惑。

他恍然大悟,最后还是坚持走完了整段双龙路。双龙路上只有银座夜总会一家娱乐场所,那里秦歌虽然没来过,但是在办案时,曾从不少人嘴里听说过它的名字。这样,秦歌心里便再无疑虑,血太极指向的地方一定就是银座娱乐城。

根据马南解释的双龙太极图的寓意,秦歌判断这一回凶手选择的目标一定是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她们即使什么话也不说,只要往人跟前一站,谁都能感觉到一种暧昧与心底潜存的最原始的冲动。

但要从那些小姐们中找到凶手选择的目标,又谈何容易。

晚上,秦歌与队里的两个同志吃饭的时候,其实心里挺不踏实的。以前办案,他没少接触过那些做小姐的女人,知道这些人大多久经沙场,想从她们嘴里套出实话来,特别不容易。而且,血太极似乎只指向了银座娱乐城,没有丝毫关于人的暗示,它不像明信片上还隐藏着具体时间,你只要在那个时间去紫金之巅,立刻就能知道要找的人是杨迪。

秦歌心里忧心忡忡,但还不能在脸上流露出来。

大约八点钟的时候,秦歌与队里的两位同志来到了银座娱乐城。前台穿着晚礼服的迎宾小姐领着他们到了二楼,打开一间包厢,随即,有穿着制服的服务生端茶进来,并娴熟地问他们是否要找小姐。

三人面面相觑,一下子都说不出话来。他们来银座娱乐城的目的就是找小姐,但这小姐怎么个叫法,他们心里还一点谱都没有。他们总不成像其它客人一样,随便点俩小姐进来,万一那俩小姐跟这事没关系,最后他们既完不成任务,还得自己掏小费。小费的钱,估计就算队长签字也没地方报去。

秦歌犹豫了一下,大着嗓门说他们人还没到齐,呆会儿还有朋友过来。他让服务生先出去,等朋友来了再招呼他。

三人坐那儿浑身不自在,还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那位秦歌多年的搭档提议干脆亮明身份直接找到老板,把小姐们逐个叫进来问话,看她们最近身边有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人。秦歌想了想,不同意这种做法。那些小姐们即使没犯什么事,八里外嗅到警察的味儿,肯定立马撒腿就跑。就算那腿脚不利落的没跑成,一来她们不会跟你说实话,二来她们这些人每天身边都会有陌生人,只要有小费可拿,她们哪知道什么人可疑什么人不可疑。

实习那小警察心里没什么包袱,跟过来有点凑热闹的心思。这会儿他嘴里嘟囔着:“你们再好好想想,兴许那血太极图案里有什么意思你们还没搞明白。凶手既然敢留下线索,应该不会跟咱们整这种不明不白的事。你看上回杨迪,人家就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秦歌想想,觉得实习小警察这话说得还真在理。这些年凶杀案没少见,但胆敢像这位这样留下线索的却不多。这凶犯肯定极度自负,应该不会跟警方玩不明不白的把戏。但是,关于那幅血太极里蕴含的意思,马南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难道马南也有遗漏的地方?

在包厢里,秦歌又把那两张照片取出来,摆在茶几上跟那俩哥们脑袋凑一块儿端详。他们都在想,血太极里是否隐藏着某种关于人的暗示?

秦歌想到了凶案现场,死者都是被人用尖刀捅死的,血流了一地。凶犯杀人之后,并不是急着离去,而是用手蘸着鲜血在地上留下这幅图案。秦歌忽然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拼命想,脑袋都要想炸了。他感觉自己已经抓住了些什么,但却一时还不能让它聚拢成型。

实习那小警察说:“画这个图得耽误多少工夫,凶手可真够从容的。”

秦歌一拍脑门,终于想明白了。

用手指蘸上鲜血,最多只能画出一指长的线条来,画一幅完整的太极图,估计最少得蘸十几二十下,除非别无选择或者是另有深意,再从容的凶手也不会为此在凶案现场呆这么久。凶手前次在孤老头兜里留下明信片,显然是事前精心准备,杀人的时候明信片已经带在了身上。那么这两次,难道他就不能事先准备两张画了太极图的小纸片,杀了人之后,直接掏出来丢死者身上去?

他用血画这太极图,一定另有深意,而马南在解释双龙太极图的出处与寓意时,也似乎忽略了血在里面的作用。

双龙太极图里面的两条曲线,源自伏羲女娲交尾图,包含雌雄交媾的意思,这样一幅图如果跟血扯上关系,那还能表明什么意思呢?

“处女。”实习小警察脱口而出,“处女都得见红。”

秦歌一巴掌拍他脑门上:“你有没有脑子,找处女咱们到这娱乐城来!”

实习小警察还不服气,嘴里嘟囔:“兴许有个把卖艺不卖身的呢。”

秦歌不搭理他,继续说道:“马南下午还跟我说,太极图的思想渊源,跟原始生民的生殖崇拜有关,而交媾除了是一种生理行为,它还是繁衍后代必须的条件。所以,刚才我一下子想到了分娩。”

“分娩倒是有血,但这是娱乐城,不是医院的妇产科。”小警察低声道。

“我想,凶手下一个目标应该是个生过孩子的小姐。现在的女人保养得好,再加上这包厢里黑灯瞎火的,乍一瞅还真不容易瞅出年龄来,所以,很多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人天一黑,还照样涂脂抹粉出来挣钱。”

这回那实习小警察没话说了,那位哥们听半天愣是没听明白,但秦歌这样说,他立刻便不住点头:“嗯,这事儿听秦歌的,错不了。”

确定了方向,这事再操作起来就容易多了。秦歌叫来服务生,让他去找领班来。服务生以为是要小姐,立刻屁巅屁巅地跑出去,没多一会儿,一个三十岁出头,模样儿挺漂亮但脸上透着沧桑的女人款步进入包厢,还没说话脸上也先露出笑容,但那笑容随即就僵硬在脸上。

秦歌站起来嘿嘿一笑,心里一颗石头算是落了地。原来这位领班他认识,以前办案的时候跟她打过交道。秦歌知道别看她是个女人,但能耐挺大,据说是这城市一个黑道头子的地下情妇,海城的很多混混见到她都管她叫大嫂。

领班见到秦歌多少有些不自在,警察在这种场合出现,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但她还是笑眯眯地上来跟秦歌打招呼,并转身让那服务生给送瓶洋酒过来。秦歌赶忙摆手:“洋酒我看就免了吧,你肯定也能猜到,我们到这儿来,肯定不是唱歌解闷的。我这有件事正犯难呢,既然碰上熟人,那事情就好办了。”

领班嘻嘻一笑,坐到秦歌边上:“还有什么事能让秦警官为难,不会是我这地方什么人得罪几位贵客了吧。”

秦歌摇摇头,知道面前这位是个明白人,什么事不用跟她兜圈子。

“我们来你这里,想找一位生过孩子的小姐。”

“我这里生过孩子的小姐倒有几位,但不知道你找哪一个。”领班身子往秦歌这边靠了靠,压低嗓音跟多神秘似地道,“她是不是犯事了,你们要抓她?”

“坦白跟你说吧,我们找她是想保护她。海城这段时间不太安稳,一连死了好几个人,凶手到现在还没抓住。这事我也不瞒你,瞒也瞒不住,满城都在传这件事。如果你不想你这里的小姐出事,就请你积极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秦歌顿一下,接着道:“你这里小姐要出事,那我们就得对整个场子进行彻底清查,那样,耽误你做生意不说,我还真怕扯出别的事来。都是熟人了,我这才给你提个醒。”

领班眼珠转了转,显然在权衡其中的利害关系。她果然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做事干脆利落,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她亲昵地拍拍秦歌的肩膀,笑眯眯地道:“我当你为多大的事犯难呢,就这点小事呀,包在我身上。”

她站起来,继续说道:“你们警察要真把我这里彻底清查一遍,我倒放心了,咱们这种地方,什么人都有,你把那些有问题的人给挑出来,我睡觉也不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我不能耽误你们办案啊,一天抓不到凶手,咱海城的老百姓就一天心里不踏实,再说,我也不想咱们这儿的小姐出事,人命关天呵……”

片刻工夫,这领班领着六个小姐鱼贯而入。小姐们有些紧张,一字排开站那儿,身子都有点僵硬。她们目光闪烁,正眼都不敢看秦歌他们三个。单看这些小姐的脸还真看不出年龄来,雪白的脸上光溜溜的没什么皱纹,但看她们露在外面的胳膊大腿和衣服里的身段,明眼人还是能看出她们已经都是妇女了。

秦歌还是没法确定这六个小姐到底哪个才是那凶手下一个目标,而且,在这种地方跟小姐们说话,多少有点别扭。

他把领班叫到边上,低声问:“都到齐了?”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什么意思?”秦歌皱着眉道,“你不挺明白一个人吗,稍微出点差错那就人命关天的大事。”

“你知道,这些做小姐的都挺自由的,今天在这儿上班,明天就能转到其它场子去。再说了,平时我注意哪个小姐生过孩子干嘛呀。”

秦歌知道这是实话,便让那六个小姐逐个过来登记,并向她们询问近期身边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那些小姐可能事先被领班警告过,所以也都挺配合的。一圈话问下来,没有任何收获。

可能看秦歌脸上那失望的表情,领班对小姐们道:“我们这儿还有哪个小姐生过孩子?”

“如果算上怀过孕的那就多了。”一位小姐道。

“孩子生下来才算数。”秦歌接过来道。怀过孕跟生过孩子应该还是有区别的,再说了,小姐们怀孕都是私底下的事,那凶手也未必能知道。

小姐们嘀咕了一下,最后,还是刚才说话那小姐道:“小棉花。”

领班愣一下,问道:“你怎么知道小棉花生过孩子?”

其中一位小姐道:“今年年初的时候,我跟小棉花一块儿租过房子,那会儿,常有一个男人来找小棉花,问她要钱。小棉花挺怕他的,每次都不敢不给。后来那男人来的次数多了,小棉花就跟他吵了起来。我从他们的话里听出来那男人是小棉花的老乡,他威胁小棉花如果不给他钱,他就把小棉花在海城做小姐的事告诉她的家里人。他还说他的家里人可以不在乎,但她的孩子还小,村里人都知道他有一个做小姐的妈,看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这个消息让秦歌精神一振,他赶紧让那小姐回忆一下那男人的模样。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了,但那小姐还是脱口而出:“他是个秃子。”

秦歌与自己的搭档还有那实习小警察面面相觑,半天没说出话来。接着秦歌很快从包里取出一张照片递到那小姐面前,让她辨认来找小棉花的男人是不是照片上的死者。

那小姐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连声道:“就是他。”

事情发展到这里,不能说没有运气的成分,但是,秦歌还是挺感激马南的,没有他的帮助,根本不可能找到凶手的下一个目标。现在,在场的三名警察都肯定小棉花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了

“小棉花现在人在哪里?”秦歌急促地道。

“她今天没来上班,刚才有客人点名找她,我打她电话也没人接。”小姐道。

秦歌悚然一惊,心里立刻有了些不祥的预感。他立刻问谁知道小棉花租的房子在哪儿,刚才说话那小姐畏惧地点了点头,她似乎也从秦歌急切的表情中感到了些不安。

秦歌等人立刻带着那个小姐出门,开车往小棉花住处去。在车上,秦歌与队长取得联系,汇报了今晚的收获。那头的队长挺兴奋,让他们赶快找到小棉花,并随时和队里值班同志保持联系。

车子停在一个小巷口,那小姐下车领着秦歌三人往里走了不多一会儿,来到一间平房的门边,指着那门说:“这里就是小棉花住的地方了。”

秦歌让那小姐敲门,半天里面没有动静。到这时,秦歌那种不祥的预感又浓烈了几分,他使劲嗅嗅鼻子,似乎从空气里嗅到了一些血腥和腐烂的味道。

秦歌再让那小姐给小棉花打电话,很快,平房里便传出了手机铃声,但直到振铃自动停止,屋里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下,秦歌再不犹豫了,他让实习小警察给队里打电话,自己则跟搭档开始撬门。平房最外头是那种用铁条焊成的防盗门,这种土制防盗门只防君子不防小偷,它在警察眼里,简直形同虚设。

撬开防盗门,里面的木门更是像纸一样脆弱,秦歌两脚过去,门的铰链便松动了,再跟着两脚,那门就开了。

扑鼻而来的血腥味证实了秦歌的预感,为了保护现场,秦歌的搭档与实习小警察都守在外面,只有秦歌一个人轻轻地走进屋子。

拉亮屋里的灯,小棉花躺在血泊中的尸体,立刻便出现在秦歌的眼前了。


前任房客

林燕割腕自杀是周五发生的事,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猜想她整天都没有出门。我因为还有些别的事要做,所以不能用一整天的时间观察她,但是,我早上出门和晚上回来,都能看到林燕像个木偶样倚坐在床上,有时候她还会把手机举在眼前。就算我是瞎子,我也能看出来她在等待什么。

我那晚用前任房客的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三日后回来,等我。”

想到林燕在等待一个男人,我的心里有些怪怪的感觉。我告诉自己,即使林燕在多年前真的跟我发生过什么故事,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现在的林燕其实和我没有一点关系。

我摸着头上的伤疤,自己先怀疑起自己的话了,林燕真的跟我没有关系了吗?我难道能让一个曾经的谋杀犯,在我的眼皮底下周旋在不同的男人之间?这样想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些痛。

我觉得脑子里乱极了,我根本不知道我接下来究竟要做些什么。

我还想到,即使林燕真的在将来的某一天里,举刀刺死了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并且,我将谋杀的过程录了下来,但我真的能把它们送到公安局吗?即使我不露面,但是,那些警察还是能够通过那些画面,判断出像头的性能,这样,他们的视线很容易就会落到楼上住户的身上。我在唐风小区租房虽然小心,而且这么长时间也没碰到过熟人,但是,那租房的老太太,楼下的保安都曾见过我。还有林燕,如果她向警察说起她自杀那晚的事,警察们不会傻到以为她出门后遇到我,真的只是偶然。

我必须重新构想我的计划。

当然,在此之前,我得先找回我丢失的记忆。我知道那些记忆都在一扇门里,我只要打开门,我就会重新拥有它们。可是,我现在还找不到那扇门的钥匙,我还必须等待。

我相信那扇门的钥匙就在林燕身上。

这两天里,林燕发了好多短信到前任房客的手机上,那些短信内容无非是些“你在哪里?”“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你为什么不辞而别?”“我想你”之类的句子,它们不能给我的猜想提供任何新的线索,但却能证明我以前的判断。

林燕现在深爱着一个男人,他就是我的前任房客。但前任房客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告而别。而林燕还在想念他,等待他。

我在想前任房客也许是林燕真正的恋人,只是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林燕身边,还有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我对这前任房客也有了兴趣,我猜想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否则,他怎么会丢下林燕不管呢?要知道,林燕在任何男人眼中都有绝对的吸引力。

我在房间里四处寻找,企图能找到前任房客留下的一些线索。前任房客如果真的发生意外,那么他肯定不会有时间整理自己的房间。我忙了一个多小时一无所获,我想肯定是房东老太太在我租房之间,对这房间抢先进行了搜寻,她已经抹去了任何跟前任房客有关的痕迹。

那个精明的老太太给我的印象就是狡猾而吝啬。

可是,我好像见过我的前任房客。我坐在黑暗里使劲地想,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男人的面孔,却不太清晰。

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那年的事故留下的后遗症。我越来越多地在睡梦里感觉到头疼,疼痛让我在梦里看到的画面也变得异常琐碎而无序。我好像在不停地奔跑,身边是各种不同的场景,我还遇到了不同的人,他们有些我认识,而有些则面孔狰狞,好像根本就不是人类。不管我跑到哪里,醒来后都能感觉到那浓重的黑暗。我在梦里见到的所有人都对我怀有恶意,他们是些阴魂和魔鬼,他们是些长腿的野兽,他们游荡在黑暗里,伺机诱惑我、伤害我。有些时候,它们的面孔会全都变成了林燕的模样,我汗岑岑地醒过来,心底充满恐惧。

这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了我丢失的不仅是那一整段记忆,现在生活中的每时每刻,我都会像个粗心的孩子,只要一转身,就能丢掉最心爱的玩具。那些玩具就是我的经历,它们离开我的视线,便会立刻被我遗忘。

也许我应该到医院去,记得有位医生曾经告诉我,健忘症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你不能忽视任何一种精神疾病,它比你肉体上的病症来得更为重要。

周日的夜里,是林燕等待的第二天,我在睡梦里依稀又听到了清脆的音乐声。那是前任房客的手机在响,我想醒过来关掉音乐,它们在这夜里太吵了,我怕楼下的林燕听见动静。但是我却醒不过来,我在梦里左冲右突,就像深陷泥潭,又像置身于漩涡的中心。

音乐的铃声飘到我的梦中,它们拉扯着我,在梦中光怪陆离的景象里四处飘荡。后来,有些画面渐渐有了形状,那是在夏天的傍晚,一个男人在街边忽然停了下来,他听到了手机的铃声。然后,他就在一块巨幅的广告牌下,把手机举到了耳边。手机是天蓝色的,翻盖双屏,梦中的我觉得非常眼熟,我很快就想到那是前任房客留在房间里的。

我蓦然惊醒,音乐的余声似仍在耳边回荡,但房间里已经重新变得寂静。

真的有什么事情不对了,我确定我真的曾经见到过梦中那个拿手机的男人,他一定就是我的前任房客。可是我怎么会有些东西记不起来了呢?我在黑暗里,再次想到我身在何处的问题。我当然记得,这是在唐风小区一幢居民楼十三层的一个套间里,我的房东是一位啰嗦的老太太,我甚至记得我的租金几乎比市价高了一半,那天老太太第一次带我来看房的情景,此刻也仿在眼前。可是,偏偏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租下这房子的了。

我想我一定是在租房的过程中,跟我的前任房客打过交道。

医生说,我得了选择性失忆症,在我的意识深处,有些东西我不愿意去面对它,那么,我就会有选择地遗忘它。

我以前根本没听说过这种病,当时也根本没有意识到它的严重性。那时我躺在医院里,我惟一的愿望就是我能继续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地像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医生说,脑部遭到重创,成为植物人或者变成白痴的可能性都存在,所以,只患上失忆症,我应该感到庆幸。

现在,我想把那个医生拖过来,冲他的脸上来两拳。

适才的电话当然是林燕打来的,我下床打开笔记本电脑,运行监控程序,见到林燕的客厅和卧室全都黑漆漆一片。我有些奇怪,林燕难道在打完那个电话后不到两分钟便能重新睡去?

后来,我终于发现卧室的黑暗里有一个小红亮,它明明灭灭,还会移动。我辨别了半天,刚想到那或许是烟头时,卧室的灯亮了,林燕掐灭了烟头,忽然从床上站了起来。

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林燕想干什么。

林燕站在床上,身上只穿着布料很少的内衣,她把双臂举起来,身子轻微地扭动。我立刻就想到林燕是在跳舞,她闭着眼睛,脸上一副很陶醉的样子。她的腰肢很纤瘦,臀部很饱满,她的皮肤白皙得像乳液泼洒在画布上。我感觉到了体内渐渐涌动的力量,它们很快便凝聚到了一个点上,急欲喷薄而出。

我长长吁了口气,眼睛瞬息不眨地盯着画面中的女人。女人扭动得愈来愈快了,那动作后来简直就像是风中的柳絮。我耳边仿佛响起了激烈的音乐,鼓点声声敲击着我的心脏。我听到自己变得粗重的呼吸,仿佛又触到了女人温热潮湿的唇,柔软冰凉的身体。

我们厮缠着,绞柔着,清冷的月光落在我们的身上,我在摇摆如兰舟的悸动中,完全迷失在那一片空灵的世界里。我的手在白皙的肌肤上蠕动,我感觉自己抱住了一片轻柔而缥缈的云彩,我所有的力量那时都没有办法让我抵达彼岸……

林燕还在舞动,那一片音乐声此刻已经震耳欲聋了。

这时我忽然生出种冲动——立刻奔到女人身边抱住她,像我记忆中曾经发生过的一样,紧紧地抱住她,让她用那些温热氤氲的气息将我包裹,让我在最彻底的眩晕中,就此沉沦到那无边无际的欲海之中。

这时,我忽然知道,为什么当我想到林燕在等待一个男人时,我的心里会有些痛了。原来,我在自己不曾察觉的时候,已经再次爱上了这个女人。

这个念头让我渐渐冷静下来,我满头汗水,已经变得非常沮丧。

我不能再次爱上林燕,因为我曾经爱过她一回。那场爱情的结果,必定是以她的谋杀告终,我怎么能爱上一个曾经谋杀过我的女人呢?

电脑显示屏中的林燕,身子忽然僵硬得像一个泥偶。她还保持着舞蹈的姿势,但却已经一动不动。

我凝视着她,不知道她接下来要做些什么。

林燕终于又可以动了,她紧贴着墙壁站着,手在墙壁上不住画着什么。片刻之后,墙壁上赫然出现了几个面盆大的红字。

林燕的字写得着实不怎么好看,但她用来写字的东西应该是一管口红,所以,那些大字看起来血腥而带着些狰狞。

——三日后回来,等我。

林燕竟然把我发给她的短信内容写到了墙上。

于是,我在楼上想,林燕的精神是不是有点问题了。

第三天,星期一,林燕这天照常去上班,只是在镜子前化妆的时间比平时多了一倍,而且穿了件长袖的黄褐色真丝衬衫。我知道她要用化妆品来掩盖她苍白的面孔,长袖的衬衫可以遮住她纱布包着的手腕。

林燕这天上班没有骑摩托车,而是去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放弃跟踪。我到小区外面的小吃店里吃了早饭,回来的时候买了点水果,半路上见到路边趴着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乞丐,便掏了一把零钱丢在他的碗里,还把那点水果也给了他。

我空手走进电梯,电梯里还有几个下楼买早点的老太太。她们嘀嘀咕咕说话的时候,还老拿眼瞅我,这让我心里发毛。电梯到了十三楼,我慌忙下去,装着掏钥匙,往前走了几步,听见电梯门关上,这才吁了口气。

我停在走道里,侧耳听了听,快步走到楼梯口,小心地下到十二层。

我很幸运,在完成开门关门的过程中,都没被人撞上。我小心地站在门边的鞋毯上,环视已经非常熟悉的客厅,心里再次漾起种很复杂的滋味。

我换了鞋,是林燕每天都穿的那一双。穿过客厅到达卧室,林燕这天起床后根本没有收拾床铺,所以床上的毛毯还零乱地摊开着。我站在床边,目光死死盯着床后面的墙上那几个醒目的大字。

我可以感受到林燕的焦灼了,等待也许真的可以把一个人搞疯。

今天的林燕纵然画再浓的妆,也掩饰不住她一脸的憔悴。我不知道当今天晚上,林燕发现那个短信不过是句谎言,她是否还能承受这样的打击。

怪异举止的背后一定掩藏着某种变化,想想她昨天深夜的舞蹈,我真的替她担心起来。我可不希望我没有找回失去的记忆,她倒先有什么意外。

我今天为什么要到林燕的房里来呢?要知道,每多来一次,我便等于是多冒一次险。任何一点小小的错误,都可能导致不可弥补的结果。

我很茫然,使劲想我来这里一定有我的原因。那会是什么呢?

后来我躺到了林燕的床上,用她的毛毯蒙住脑袋。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真的没有什么目的,只是早晨醒来便有种莫名的冲动。

我贪婪地闻着毛毯上那淡淡的香气,几乎觉得自己成了职业的恋物癖患者。那清香好像就藏在我的内心深处,它们在这一刻释放出来,变成了暖暖的暧昧气息,包裹着我,几乎要让我不能自持。

后来,我很小心地在卧室里寻找,我希望能找到些与林燕的历史有关的东西。最好是像册吧,几年前林燕的模样也许可以更深地唤醒我的记忆。我没有找到像册,却先发现了林燕的内衣,它们整齐地摆放在一个抽屉里,像一只只充满肉欲又鲜嫩可口的兔子。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费力地合上抽屉。

我必须抵制某种即将远离我初衷的举止。

像册在梳妆台下面的小柜子里,因为插页已经塞满,有许多照片便只能凌乱地夹在里面,厚厚一摞。这样,我才能放心地从里面取出两张来塞进自己的口袋。

我很幸运,从服饰上我大概可以猜测出那些照片的年代,所以,我如愿地找到了几年前林燕的照片,并得到了它。还有一张照片上是林燕与一个男人的合影,俩人动作亲昵神情暧昧,我端详那男人,依稀觉得似曾相识。我猜他肯定就是我的前任房客了,也就是林燕现在还在等待的男人。怀着某种敌意,我也将这照片据为已有。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因为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我小心地清理了我留下来的痕迹,便离开了林燕的房子。

晚上我回来得晚,打开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林燕已经坐在客厅里了。

别忘了今天是我发短信过后的第三天,林燕还在等待许诺三日后归来的男人。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心里充满内疚。

这晚的林燕特别奇怪,她始终呆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过了很长时间才动弹一下,但随即又会保持这个姿势好长时间。我注视着她没有表情的面孔,已经能感觉到她平静的外表下,内心所受到的煎熬。我希望她能哭出来,或者像一些低素质的女人大喊大叫,甚至像昨晚那样跳舞,在墙上写字,这样,内心折磨她的那些力量便能宣泄出来。

而现在,那些力量在她心里燃起熊熊大火,如果她心中那根理智的弦一旦被烧断,那么,结局一定是我非常不愿意看到的。

可是,我现在除了远远地注视她,难道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

十二点,沙发上的林燕终于站了起来。我惊诧地发现她的神情竟然无比轻松,还有些解脱之后的舒畅。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女人异常憔悴的面孔,这一刻竟然都泛起了些红晕。

林燕洗漱过后,便进卧室躺下了。这一夜,居然过得异常平静。


枫叶和羽毛

前仓巷的老木在市民广场摆了一个馄饨摊,兼卖牛肉面,因为味口好,所以生意不错。小本买卖赚的是辛苦钱,老木每天都要在市民广场呆到一点多钟,然后一个人推着馄饨摊回前仓巷。她的老婆每天晚上都过去帮忙,但自从有了孩子,老婆晚上就不出门了,这样,老木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些。

老木其实并不老,过完年才满三十,但他常年在外头风吹日晒,一脸老相,所以,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木。

这天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老木就觉得头有点晕,但他没当回事。坚持到十二点半那会儿,脑袋越来越沉,他伸手摸摸脑门,觉得比平时烫。

因为发烧,所以老木这天收摊比平时早了半个小时。

他推着车大约要走四十分钟才能回到前仓巷。前仓巷也在海城的老城区,附近的平房建得乱七八糟,毫无章法。老木刚进巷口时觉得有些气喘,身上还冒冷汗,他便把车停下,打算抽根烟歇会儿,然后一股作气坚持到家。

就在他点烟那工夫,突然听到几声尖锐的响声,像是有人在鸣发鞭炮。接着,前仓巷上空绽放出十几朵焰火,花花绿绿的颜色染红了半边天。

老木仰头看了半天,直到天空重新变得寂静,他才不满地低声嘀咕一句。不知道这是什么人在发神经,深更半夜的放焰火。

但这终究是跟他没有关系的事,所以他抽完烟后很快便推车往前去了。

这天晚上,跟老木同住在前仓巷的庄老头又开始失眠了。

前仓巷的人都说,庄老头晚年过得比年轻时滋润,辛辛苦苦抚养大的三个儿子现在都挺有出息,老大当了官,老二赚到了钱,最不济的小儿子半年前买彩票还中了二十多万。更难得的是这三个儿子一个比一个孝顺,他们好多年前就自己买了房搬出去住,哥仨争着要把庄老头接自己家里去尽孝心。

庄老头这辈子不容易,老伴死得早,他是又当爹又当妈,这回总算是熬出头了。可偏偏这庄老头脾气倔,还认死理儿,他轮流到三个儿子家宽敞明亮的新房里各住一星期,自己把铺盖卷又扛回前仓巷的老房子里了。

庄老头说年纪大了,睡觉得沾点儿地气,儿子家的房子虽然好,但都在半空中悬着,他睡不踏实。三个儿子轮番做他思想工作,可他铁定了心要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谁劝也没有用。

老房子还是老房子,但它现在跟以前已经很不一样了。三个儿子共同出资翻修装潢,该有的电器全都给添上,还给老爷子雇了一个小保姆,每月的零花钱怎么花也花不完。前仓巷的人这回又说了,庄老头连梦里估计都在偷着乐。

庄老头这晚想到这些话,忍不住长长叹口气。日子过得好了,他的身体却是一天不如一天了,各种老年病一块儿往他身体里钻,到了半夜,想睡个安稳觉都难。还有他的前列腺也出了点问题,一晚要起好几次夜。

庄老头现在心里负担挺重,他怕自己哪天真的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

这天晚上他九点钟不到就上了床,翻来覆去瞎折腾,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迷迷糊糊刚有了点睡意,忽然听到“咣啷”一声响,好容易攒来的那点睡意,像受惊的鱼样,忽悠一下全没了。

庄老头心里那个气呀,真想爬起来冲着后窗吼上两嗓子。

后窗正对着另一户人家的窗子,这老房子就算翻修装潢过,隔音效果还是差。那一声“咣啷”声音也许并不大,但深更半夜的,它落到一个失眠老头的耳朵里,就跟一发炮弹差不多了。

庄老头这边生着闷气,睁着眼在黑暗里躺半天,渐渐有了些尿意,便起身披了件衣服到外头小解。前仓巷的住户要方便只能去外面的公共厕所,有时候天晚实在懒得往外跑,男人们便会就近找些僻静处解决,而女人便动用家里的专用容器。庄老头家出门二十米便有一个厕所,他出门,还想透透气。

从厕所里出来,他看到一个衬衫搭肩膀上的光头青年,正晃着膀子从不远处的一扇门里出来。庄老头对那男青年的光头挺有兴趣,他走过自己身边时还歪头看了一下。庄老头断定只有剃刀刮过的脑袋才能光得闪闪发亮。

后来他跟一个警察说起那晚的事后,警察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来。照片上的人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眼睛还睁着,身子底下有好大一摊血。

庄老头一眼就认出这人就是他那晚上厕所时碰见的光头青年。

“现在已经查明,那个光头的青年叫二贵,灌云县新坝乡人。经前仓巷的庄老头证实,他被杀当晚曾经去过小棉花租住的房子。小棉花就是那个在双龙路银座娱乐城做小姐的死者。通过尸检,小棉花与二贵在同一个晚上被害,只是死在不同的地方,并且,因为小棉花死在自己的房子里,而她平时又跟周围邻居没什么来往,所以直到两天后,我们撬开她的房门,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还是在天蓬茶楼里,秦歌低声跟马南说着案情。这时候正是下午三点多钟,茶楼里几乎没什么客人,所以说话也不怕被人偷听到。

本来公安局有纪律,未侦破的刑事案件,不得对外界透露消息。可是这个马南显然不同,队长就这起连环杀人案,专门向局里做过汇报,并提出请马南来做协查员,协助刑侦队破案。局领导研究后,认为这次连环杀人案的凶手绝不是那种只有匹夫之勇的亡命徒,他有相当高的智慧和反侦破能力,而且,每次现场留下的线索中,都包含着极为重要的信息。刑侦队的这些同志,虽然在破案方面个个都是能手,但对于破译凶手留下的线索,显然力有未逮,而马南的学识与缜密的推理逻辑,恰好可以弥补刑侦队员们这方面的不足。

局领导同意了队长的请求,并下达了早日破案的要求。

跟马南打交道的活儿,责无旁贷地落在秦歌肩上。秦歌心里头叫苦,局里同意请马南做协查员,好像给了马南多大面子似的,但那马南可是块难啃的骨头,他不高兴做的事,他连照面都不跟你打,真能活活把人给急死。

他已经两次跟秦歌表达了他不想知道这案子具体情况的意思。

可是这回事情却出奇地顺利,因为马南被秦歌给难倒了。看着马南紧锁眉头沉思不语的样子,秦歌心里还有些下意识的快感,但他很快意识到,这会儿幸灾乐祸不太应该,如果连马南都解不开凶手留下的谜题,那么,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另一位受害者出现。

小棉花的死让刑侦队的所有同志都意识到时间的紧迫性。

这回,把马南给难住的是一片枫叶和一根羽毛。

“海城的市中心东迁,为此,东城区专门兴建了一个规模宏大的苍梧绿园。苍梧绿园里有一片枫树林,这片枫叶就是从那里摘下来的。还有羽毛,我们请教了有关专家,他们说这是百灵的羽毛,百灵这种鸟并不少见,属于观赏鸟类,海城很多人家里都有,只要早上去公园绿地,肯定能见到一拔一拔提着鸟笼的老头,里面最多的就是画眉和百灵。”秦歌说。

枫叶的叶梗和羽毛的下端,用窄窄的胶带纸缠在了一块儿,乍一看就点像胸花,事实上它们真的是在死者小棉花的胸口被发现的。

由于证物不能随便带出来,所以这回秦歌给马南看的还是照片。

马南端详照片足有半个小时没有说话,他皱起的眉峰与一脸的凝重,让秦歌知道,这回凶手真的是出了道难题。

最后马南重重地吁了口气,面上带着些茫然看着秦歌:“也许这一回我真的要让你们失望了。”

秦歌焦急起来:“你别这么快打退堂鼓,再好好想想。”

“出题的人可以根据他所掌握的知识信手拈来,如果解题的人不知道这题目的出处,那么,除了干着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秦歌当然不会就这样放过马南:“你别着急,我也没逼着你马上给我答案。兴许你回去睡一觉,醒过来就把这题给解开了。再者说,那凶手的学问再大,但我还真不信能大过你。”

“也许这跟学问没关系,每个人都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那你更得把这题给解开了,你这么大学问的人,能输给一个没知识的杀人凶手吗?”秦歌添油加醋鼓惑马南,“说不定那凶手现在已经知道前两道题都是你给我们解开的,这回他存心整了道难题来难为你。咱们不能让一个罪犯笑话不是。再说了,你解开这道题,兴许就能救活一条命,这可是功德无量的事。”

马南半天没动静,脸上也没任何表情,他呆呆地看着秦歌,好像还在思索。

秦歌继续烧火:“这难题我们局领导可说了,海城你要解不开,就没人解得开了。这会儿我真不想给你施加什么压力,但事实上是,如果你解不开这难题,凶手再杀一个人,那你可就脱不了关系了。”

他顿一下,再重重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不希望看到自己成为杀人犯——的帮凶吧。”

马南变了脸色。

“虽然我知道那不关我的事,但我还是不想做帮凶。”马南重重地道,“我并不介意我输给一个杀人凶手,我介意的是他还要继续杀人。”

秦歌展眉一笑:“所以,你就该帮助我们尽快抓到他。”

又过了一会儿,马南点头:“好了,我现在需要了解一些这个案子的情况,或者,我可以从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于是,秦歌这才开始把刑侦队掌握到的情况细细说给马南听。

“死者二贵与小棉花是同乡,银座娱乐城的小姐提供了一条线索,二贵曾经以告诉小棉花家人她在城里做小姐为由,勒索过小棉花。案发当晚,根据庄老头提供的线索,我们可以判定二贵去找过小棉花,而且俩人还发生过争执。二贵从小棉花租住的房子里出去后,便死在了隔着三条街的另外一处租赁房外面。而小棉花也在当晚被人杀害。从杀人手法以及时间上,我们可以断定凶手是一个人,他在杀了二贵后,又潜回前仓巷杀死了小棉花。”

马南凝神听着,不发一言。

“据前仓巷里摆馄饨摊的老木说,他当晚收摊回家刚进入前仓巷时,曾看到有人燃放烟花。而在前几天遇害的杨迪,他死前跟女朋友回家途中,也曾亲眼见到凶手燃放烟花。看来,除了杀人后留下线索,凶手还把燃放烟花作为他杀人的标志。我们现在正在着手调查第一个被杀的孤老头遇害当晚,是否也有人看到焰火。”

“焰火。”马南嘀咕了一句,目光变得有些迷离。

“焰火的寓意是瞬间的美丽,美丽过后便是冰冷的死亡。”他自语道,“凶手在燃放烟花之前一定还做过别的一些事情。”

“凶手还做过什么我们不知道,但受害者死前的生活都曾发生过一些变化。”秦歌心里佩服马南的心思缜密,只从凶手燃放烟花便能察觉更多的情况,“那个五十多岁的孤老头一直靠拾荒生活,而且还有些智障,所以到老还独身一人。他死前一星期,邻居们反映,他忽然不用每天去捡垃圾了,而且把自己收拾得特别干净,还换上了新衣服。有些好事的邻居便拉住他套他的话,孤老头支支唔唔好长时间,才透露他有了女人,而且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

“没有年轻漂亮的女人会跟着捡破烂的老头,他得到女人的惟一办法就是付钱,而且,如果钱少,那种职业的女人也不会做他的生意。”马南道。

“还有杨迪,死前生活非常拮据,只能在拾荒街上最廉价的地方租房子。但他死前两天,却能在紫金之巅那样的地方开个人音乐会。队里的同志去紫金之巅调查过了,以前在那儿开音乐会,得经过他们一个音乐家董事的资格认证,然后交纳昂贵的场地租用费才行。但那音乐家董事去年刚刚病逝,所以在那儿开音乐会的条件宽松了许多,惟一的条件就是你能付得起钱。”

“开场音乐会得要多少钱?”马南问。

“十万。”秦歌摇头苦笑,“十万块钱还只是场地租用费。”

“杨迪当然付不起十万块钱的场地费,所以一定有人在背后资助他。”

“我们也这样认为,那资助他的人,很可能就是杀人凶手。”

马南点头:“杨迪死亡时凶手留下的线索告诉我们,他的下一个目标其实是小棉花,但这中间还出现了另一个叫二贵的死者,而这二贵又曾经勒索过小棉花,所以,也许是小棉花授意凶手杀死了二贵。”

秦歌愣一下,再回想一下自己刚才说过的话,不禁点头。

“这三名死者生前都经历过一些异常情况,孤老头有了女人,杨迪在紫金之巅举行个人音乐会,而勒索过的小棉花也被人杀了。”马南皱眉道,“这些异常显然都跟凶手脱不了关系,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秦歌盯着他看,脱口而出:“魔瓶的故事?”

马南颔首,算是对秦歌的赞许:“渔夫在海边捡到了魔瓶,里面出来的魔鬼要杀死渔夫,但之前,他却要满足渔夫的三个愿望。”

“凶手在杀死孤老头杨迪和小棉花之前,也达成了他们一个心愿。”

“凶手这样做,一定有他的目的,他是想通过这些死者,告诉我们一些事情。”马南沉吟了一下,再接着道,“或者凶手在完成某种仪式。”

“仪式?”秦歌这回是真有些不解了。

“你一定看过台湾的一部影片《双瞳》,里面讲述了一个成仙的故事。道教成仙必经五狱的考验,如果要成仙的人自己不能忍受五狱的痛苦,必须找五个有罪的人替他承受。那五个罪人必须分别死于寒冰狱、火坑狱、抽肠狱、剜心狱和拔舌狱。”

秦歌倒吸口冷气,《双瞳》的片子他看过,但他不相信现实生活里真的会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这都什么时代了,难道还有人会相信成仙的事?

马南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意,慢吞吞地道:“成仙的故事并不荒唐,你只要周末或者初一十五,去教堂或者山上的庙里,会见到很多虔诚的信徒,他们大多坚信人有前生和后世,他们拼命在活着的时候积功聚德,只为死后能上天堂或者再度轮回时,能够重新做人。”

马南见秦歌露出不以为然的神情,继续道:“现代人物质生活虽然丰富了,但精神世界却越来越空虚,没有了信仰的现代人,只会沉沦到物欲与情欲的沼泽中,所以,如果一个人少些理性,替自己找到一种信仰,未尝不是件好事情。只是,万事皆有度,超出这个度那就坠入魔道了,所以这才有《双瞳》那样的故事。”

“现在我有些相信我们的对手是个坠入魔道的人了。”秦歌叹息。

案情介绍完毕,最终摆在秦歌与马南面前的难题,仍然是那片枫叶与那根羽毛。马南沉默不语,秦歌知道并不是他没有想法,只是,当他还没有最后确定答案时,他肯定不会轻易把它说出来。

秦歌不想加重马南的负担,所以,他还隐藏了一些事情没告诉他。刑侦队现在除了日常工作外,还特别成立了一个行动小组。小姐分成两班,二十四小时留守在刑侦队里,只待马南这边解开难题,找出凶手下一个目标,那么,小组成员便会立刻发动。

这天秦歌与马南临分手的时候,只请求他不管什么时候想到答案,都要立刻通知他。马南当然知道时间就是生命的道理,这回他也一脸严肃,异常郑重地点头。

枫叶和羽毛本来是不相关的两件东西,现在它们联系在一起,而且指向某一个人。马南就在天蓬茶楼里闭上双眼,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里,而且头隐隐作痛。他知道自己必须解开这道难题,而且得赶在凶手下手之前,可是,半天过去了,外面的天都渐渐黑了下来,他还是觉得无从下手。

他决定明天一早,就去图书馆,也许那里能有他需要的资料。


哭泣的稻草人

梦境是精神对现实世界的暗示,我是个多梦的人,因而我现在最希望的就是哪一天能在梦里,看见那场困绕我多时的谋杀。那势必场段痛苦的经历,但我却执着地在意识的沼泽里向它挺进。既然冥冥中的力量安排林燕再次走进我的生活,那么,我就有义务弄清这是否是上天给我的某种征兆。

这天傍晚我匆忙迈进楼道,追赶一部门关上一半的电梯。电梯里伸出一只纤秀的手替我挡住电梯门,我跨进电梯说声谢谢,这才发现电梯里只站着一位我熟悉的女人——林燕。

林燕冲我嫣然一笑,那瞬间脸颊还有些绯红。我喉咙里嗫嚅着,不知道说什么好。林燕也有些拘促,目光四处游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落到我的身上。

“那晚的事,真得好好谢谢你。”她说。

“应该的,换了谁那晚都得那样做。”我认真地回答。

林燕再笑一笑,她跟夜里那个疯狂忧郁的女人已经判若俩人。我喜欢现在的林燕,她正常得像所有漂亮女人一样,身上盈荡着种魅惑的气息。更让我放心的是,我现在确定她真的不认识我了。

这天在电梯里,我们互相做了介绍,我在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但终于还是没有说谎。这时候我倒有一种期望,也许她能从我的名字里记起些什么,但她的神情那时没有露出任何异样。

电梯到了十二楼,她跟我说再见,出了门还再次回头冲我微笑。

我有些恍惚,觉得刚才发生的事情有些不太真实。究竟是她像我一样也患上了失忆症,还是从一开始,我的感觉就骗了我,她根本就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回到房间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凝视着里面的女人。

林燕今晚似乎挺快活,她换了身性感的睡衣便开始不停地忙活。她把客厅整理完毕之后,开始精心地收拾卧室。床头墙上那几个醒目的大字已经消失不见,我猜想她房间的墙上一定经过乳胶漆的处理,口红留上的印记可以很容易地擦去。

林燕在房间里喷了些香水,隔着屏幕,我似乎都能闻到那种幽香。

林燕在调试床头的壁灯,那种暗黄的颜色充满暧昧的气息。

我意识到了什么,坐那儿有些走神。

时间过去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我看到林燕出现在客厅里。她显然听到了什么动静,打开门的时候,我再次看到了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情人幽会的所有内容都和性爱有关,短暂的拥抱过后,俩人便拉着手走进了卧室。我在那男人和林燕躺到床上之前,抢先把电脑屏幕关上,然后觉得自己的手脚都有了些轻颤。

我血往上撞,呼吸急促,一些愤怒的力量在身体里四处游走。

我的头又开始疼。老毛病了,血管性头痛,没法根治,只能依靠一些药物来镇痛。这是医生对我说的话。我不想依赖药物,那跟吸毒其实是一码事,所以,我必须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的心态,这样头疼的次数可以少些。

但我今天没法平静。我想打开电脑,我想看看林燕与那男人此刻在做些什么。可是,我不敢,也许那些画面会让我的脑袋疼得裂开来。

那就想些别的事情分散一下精力吧。

我想起今天傍晚时我回了一趟家,我在空旷的房子里坐了半个小时,才想起来我回家的目的。我是要拿一样东西,它安静地躺在我书房的抽屉里。如果我不说,你们一定猜不到那是什么——稻草人。

是的,我在我书房抽屉里藏了一个稻草人,但不是你们在农村的田间见到的那种。我的稻草人只有巴掌大小,我只要用两根手指,便能捏住它的一条腿,让它跟我面对着。有时候我想对它说些什么,但是我的年龄已经不允许我再像个孩子那样袒露心声,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彼此保持沉默。

这时候,我会想到那些月明星稀的夜晚,我在麦田里跟另一个稻草人说话的情景。农人替稻草人做了一张凶恶的脸,我却用纸板为他做了一副和善的面具。那些夜里飞过麦田的鸟儿会把稻草人张开的双臂当成树枝,它们栖息在上面,再也不用畏惧什么。

我曾经是个孤独的小孩,稻草人是我惟一的朋友。

毫无疑问,成年的我依然保持了我童年时的那份孤独。这时我感到庆幸的是,多年以后,我的生活里依然还能有这样一个稻草人。我们彼此沉默的时候,其实我们也在互相倾诉,别以为语言就是交流的惟一手段。

我的稻草人有一丛黑色的头发,如果在阳光下仔细端详,你会发现那是一些烧焦的痕迹。没错,我当年就是从熊熊燃烧的大火中,救出了我的稻草人。也正是因为那场大火,让我坚定了远离我的家乡的决心,并立誓要将它遗忘。

我说过梦境是精神对现实世界的暗示,我众多的梦境里,那场大火出现的次数最多——那是农人在焚烧他们的麦秆。

丰收的喜悦在秋天里跳跃,那些沉甸甸的麦穗是喜悦的全部内容。一年的辛劳终于有了回报,各家的粮仓里堆满金黄的麦粒,它们虽然不一定真的能改变农人的生活,但起码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可以让人吃上香喷喷的馒头,还可以在过年前换些年货,让新年过得有点滋味。

地里成捆的麦秆像八路军交叉立起来的枪,它们在黄昏之后就要变成一堆大火。农人把化成灰烬的麦秆当作肥料,算是回报土地对于人类的恩赐。

各家的地里都开始燃烧,村庄的上空开始飘荡着烟气和焦糊的味道,夜晚变得温暖而明亮。那些大火吸引了无数的孩子伫足田头,那其中当然也包括我。

我看到稻草人也倒在田边,脸上还戴着我为他做的面具。

我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撒腿往着火的田里跑去。我不记得是谁拉住了我的胳膊,那一定是我的母亲,因为年代久远,我甚至已经记不清她的模样。

我必定挣扎过了,也势必像少不更事的农村孩子一样,哇哇大哭过。但我还是不能挣脱死死抓住我的那只手。我看到稻草人终于被丢弃到了火中——它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等到明年,农人会扎起新的稻草人来。

火焰张开大嘴,似乎一口就将它吞噬。

我仿佛听到了哭声,似乎还看到了大火中流出殷红的血液。那是我的稻草人在哭号,它的生命危在旦夕,它在呼唤它惟一的朋友。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挣脱开母亲的手,好像咬了它一口,也或许只是轻轻一挣便获得了自由。我拼命向着火场奔去,越过一路上好多企图阻挡我的人。可我还是晚了一步,稻草人已经被大火完全吞噬。

原来火是会咬人的,它咬得我好痛。但我还是从火中抓住了稻草人的一条胳膊,我用力将它往外拖的时候,我的手上轻飘飘的,我只攥住了短短一截稻草,我还没来得及将稻草上的火苗吹灭,我便被人整个儿抱了起来。

火场越来越远,稻草人已经没有了形状,化成了灰烬。

我只能紧紧地攥住那截稻草,紧紧的,好像攥住了我的稻草人。

我在后来便用那截稻草重新扎了一个稻草人,小小的,有着黑色的头发,仔细看,你会发现那是烧焦过后留下的痕迹。

现在已经是许多年之后,我还保留着它——小小的稻草人。

我发誓再不会让人将它夺去。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大概是在我来海城的第二年,一个秋天落雨的傍晚,我撑着一把黑伞走在落雨的街头,落叶从伞前飘落,清凉的雨线斜落在脸上。街边一家音像店里,忽然传出一阵被雨水打湿的歌声:

亚细亚的孤儿在风中哭泣

黄色的脸孔有红色的污泥

黑色的眼珠有白色的恐惧

西风在东方唱着悲伤的歌曲

亚细亚的孤儿在风中哭泣

没有人要和你玩平等的游戏

每个人都想要你心爱的玩具

亲爱的孩子你为何哭泣

就在那瞬间,一种无法言喻的悲伤忽然掠上心头,不知觉间,我已经是泪流满面。我哭了,为许多年前那个孤独的小孩,为在大火中化为灰烬的稻草人。

今晚,歌声似乎又重新在耳边回荡,我的脸上凉凉的,心上再次感觉到了那种失去的痛。回忆往事原来竟是这么辛苦的事,我在眼上胡乱抹一把,再次打开电脑屏幕。我已经决定要面对一切了,如果我真的再次喜欢上了一个女人,那么,我就决不允许别人把她抢走。

画面中的男人和女人都平静地躺在床上,让我分辨不清他们之前都做过些什么。俩人在低低地交淡,林燕的神色渐渐变得激动起来,好像有些什么变故正在他们之间发生。我出神地盯着她的面孔,虽然看得不是很真切,但是,我还是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

这晚油头粉面的男人没有在林燕家里呆多久,当林燕闭了嘴,俩人之间有了片刻的沉默,接着,他从床上下来,平静地开始穿衣服。而林燕依然保持倚坐在床头的姿势,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油头粉面的男人在离开卧室时好像说了句什么,也许他只是回头看了一下林燕,便毫不犹豫地走了出去。

我想到这对情人之间可能真的出现了问题,我的心里瞬间有了些下意识的快感。当那男人开门离去的时候,林燕光着身子飞快地从床上跳下来,奔到客厅里,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然后,整个人都无力地瘫倒在沙发上。

我几乎没有思考,立刻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奔出门去,正好赶上电梯下来。我跨进电梯前整理了一下衣物,尽量不让自己露出仓促出门的痕迹。

电梯下了一层又停下,油头粉面的男人低着头站到了我的前面。

我从他身上似乎可以闻到那种熟悉的香气,那是林燕身上的味道。我的呼吸很平静,我的神态也很自如,但我这时却心乱如麻。我清晰地知道我对这男人的敌意,却不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

孤独的孩子总是懦弱的,我救不了我的稻草人。

在电梯里,我想到那个秋天的傍晚,我攥着一束稻草在远离麦田的地方哭泣。我有种错觉,那晚的暮色像一道幕纬,被田地里四处可见的熊熊大火揭开一个口子,幕纬之外的世界其实永远都是熊熊燃烧的大火。

我们这个世界被火焰包围着——那些燃烧着悲伤与愤怒的火焰。

我决定走到林燕身边去,这样,也许能唤醒她的一些记忆。关于报复的念头现在几乎已经不存在了,我执着地认为,肯定有些事情脱离了它原有的秩序,也许是这世界,也许是我们自己。既然林燕曾经跟我共同经历了那些往事,那么,我有义务让她重新回忆起来。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在电梯里又遇到了林燕。我们微笑着打招呼,全都把自己隐藏得很好。因为电梯里还有些别的人,所以我们不方便说话。电梯停下,林燕去车库里推她的摩托车时,我先走到小区门口,在路边等她。

没一会儿,林燕骑着车慢慢地过来,我远远冲她招手,她面带些诧异把车停下,虽然没有说话,但那眼神却在问我是不是有什么事。

我有些腼腆,知道这样在路边拦下她确实有些突兀。

“我想你一定不记得我是谁了。”

林燕笑了:“怎么会,那晚你帮过我,我心里全记着呢。”

我摇摇头,眉峰微皱:“我说的不是那晚的事,难道你真不记得,在许多年以前,我们曾经是挺亲密的朋友。”

这回林艳半天没说出话来,她盯着我,眼神里还有些畏惧。

——她为什么畏惧?是否她已经记起了些什么?

“我当然不要求你一下子想起来,可是,如果我们真的曾经是朋友,而现在却不记得了,这岂非是件很遗憾的事?”我说。

林燕还是不出声,怔怔地盯着我看。

“我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这世上经常会出现一些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我跟你一样,曾经把那段记忆全部给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我再次遇见了你,我毫不怀疑我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段故事,但是,我却还是不能记起全部细节。所以,我希望你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你要我怎么做?”林燕面上的表情已经舒缓了许多。

“我希望你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们好好回忆一下往事。俩人在一块儿回想,肯定比一个人要强。”我犹豫了一下,接着道,“今晚六点,我会在香庭路上的音乐厨房等你。你五点下班,如果没被别的事耽搁,下班后去香庭路大约需要四十五分钟时间,但你通常都会晚一刻钟离开办公室,所以,六点钟的时候,你一定可以赶到音乐厨房去。”

林燕睁大了眼睛:“你怎么会知道我每天晚一刻钟出门?”

我摇了摇头:“也许这一切今晚都会有答案。”

林燕想了想,重重地点头,她离开时,目光里还带上了些笑意。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忽然觉得有些郁闷。林燕最后的笑意让我想到也许她并不是真的记起了什么,她是把我当成了一个对她抱有某种想法的男人,我跟她说的那些话,也许她仅仅把它当成了一个男人用来吸引女人的手段。

我不禁黯然神伤,还感到些无奈。

今天,我得去医院,头疼病还在折磨着我,我必须找到一种根治它的办法。见鬼的血管性头疼,我怀疑是那次伤愈后,某种血管压迫到了脑内的神经,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都不能治愈这种顽症。我那位主治医生建议我抽空去精神科看看,那儿有位医生创立了一种意识疗法,也许可以帮上我的忙。

晚上六点,我准时坐在音乐厨房的大厅里。音乐厨房是家格调高雅的餐厅,装修风格会让初次进来的人以为进了茶座。我特别选择了一个临窗的座位,这样,如果林燕来了,我立刻就能发现她。

天渐渐地黑了,华灯初上,夜的绚丽让街上的女人也变得美丽起来。这晚我注意到了这城市里居然有那么多美丽的女人,远远看过去,她们都是那么端庄秀丽、美丽动人,她们有很多都跟林燕有几分相像,好几次我都把单身行走的女人当成林燕。

我在音乐厨房里呆了三个小时。医生嘱咐我不能喝酒,但我想喝点啤酒应该没什么大碍,所以,我叫服务员拿了瓶啤酒来。“我有头疼病,不能喝酒,但我却想喝一点,就喝一瓶。”我跟服务员解释道。

九点钟的时候,我面前的餐桌上已经林立了十多个空酒瓶。

夜色因为霓虹的照耀而变得暖暖的,那些风情无限的女人只跟我隔着一层玻璃,只要打碎这层玻璃,也许我就能和其中的哪一位发生什么故事。我这样想的时候,心里就有些失望,还有些痛恨自己。因为我知道我永远没有打破玻璃的勇气,我只能远远地注视着外面的风景,把自己当成一个局外人。

林燕还是没有接受我的邀请,她那样漂亮的女人,身边一定围绕着很多我这样的男人。我只在某个特殊的时候帮了她一回,剩下的就是在电梯里的两次巧遇,我因此就对她生出奢望,这其实是件很卑劣的行迹。

我最后喝完一瓶啤酒,起身的时候,觉得墙壁有些摇晃。

我居然喝了这么多酒,结帐时我有点生服务员的气。我明明告诉她我不能喝酒,而她却纵容我喝了这么多。我出门前去了趟洗手间,冷水泼在脸上,骤然的凉意让我清醒了许多。

到外面拦了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儿,我想了想,说出了唐风小区的名字。

回到租住的房子里,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

我又看到了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色沉凝,目光盯着对面的一个什么地方,间或不动声色地说上一句话,边上的林燕听了便更加激动动。林燕今晚真的很激动,她说话时两只手还在身前不停地摆动,一直不停地说,好像在叙述什么事,又像在抱怨。

我明白了林燕今晚没有去音乐厨房的原因,是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让我失去了一次机会,因而我心里对他充满痛恨。

我的头又有些微痛了,我离开电脑,和衣躺在床上,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并且能够回忆起更多与林燕有关的往事。我的头痛是上帝在打盹,因而我可以在痛中看到一些他不愿意让我看到的事。这晚我看到了一个男人,我跟他正从一家小酒店里出来。小酒店在一条小街上,我们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外面街道上几乎已经没了人迹。我跟那男人似乎想打车,在路边站了一会儿,后来见没有车来,便向着小街的一头走过去。

夜色很浓,我看不清那个男人的模样,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的朋友。

我在这城市里朋友不多,因而我很快便断定他跟我只是初识不久,而且,我相信,那晚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们后来去了哪里,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这个男人是谁,他怎么会在我头痛时跑到我的脑子里来?我使劲想,脑袋更疼了些,那该死的血管性头痛,我想它迟早会要了我的命。你们不知道那种痛,它不会让你受不了,但却把你抛向一片汪洋,每一片浪头涌来,都像要把你吞没。

就在我与汪洋抗争时,我忽然听到了门铃在响。

我忍住头痛坐起来,身上有了些寒意。没有人知道我租下这套房子,因此,根本不可能会有人来按我的门铃。

屋子里很静,门铃的音乐声像是黑暗里游荡的精灵,簇拥着我,包裹着我。我小心翼翼地下床,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我像个受了惊吓的孩子,好像打开门,便能见到夜里长腿的野兽一般。

门铃声还在继续,除了开门我已经别无选择。

门外站着一个女人,这时候,你们当然会想到她就是林燕。

——我明明在电脑里看到她跟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在一起,此刻,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门边?

——我在电脑里看到的林燕神情激动,她不停地叙述或者抱怨什么,但此刻,她面色平静,甚至在门开见到我的一刹那,脸上还带上了些笑容。

我忽然想到,这注定会是个不平静的夜晚,很多事情都会在这个夜里发生。


妇产科男医生

听到赵紫琼这名字的人,大多数人会把他当成一个女人,还有人会立刻联想到香港的女打星杨紫琼。也难怪别人这么想,“琼”的本意就是紫色玉,而玉却是常常被用来形容女人的。赵紫琼的名字让他在生活里多了许多不便和尴尬,他许多年前大学毕业时,就有了去公安局改名字的念头。但是,他听说改名字很麻烦,得跟很多人打交道,这样,又会有很多人在背后偷偷笑他了。

今年他已经三十五岁,赵紫琼的名字仍然印在他的身份证上。

因为这个名字,他在海城几乎没有什么朋友,除了上班,业余时间他几乎都把自己关在家里。他的老婆跟他一个单位,是从乡下来的临时工,模样儿丑陋,脾气暴躁,而且体格魁梧。虽然周围所有人都说她根本配不上赵紫琼,但是,她在家里还是很快就取得了绝对的权力。

除了名字,赵紫琼身上还有很多地方像女人,包括身段和性格。

每天对着那个魁梧的丑女人,他觉得这辈子真算完蛋了。年轻时他也有过梦想,甚至情感比一般女人都要细腻。他梦中情人的模样应该是琼瑶笔下那种纤瘦秀丽,柔情似水,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而现在,他简直娶了一个魔鬼。想想这一辈子都在生活在这魔鬼的掌心里,他连死的心都有。

他老婆的粗鲁与俗气是与生俱来的,刚嫁给赵紫琼时还能尽力隐藏克制,但随着时间推移,毛病渐渐显露出来。赵紫琼虽然看在眼里,但却不知是不好意思还是不敢,竟然什么都没有说。这种纵容显然是致命的,没要一年,老婆就恢复了悍妇的本性,甚至气急了还会跟他动手。赵紫琼仅有的那点男人自尊,被老婆一巴掌扇掉两颗门牙后便彻底不存在了。

赵紫琼觉得自己现在简直就是在苟且偷生。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一切,居然会在一夜之间彻底发生改变。

这天晚上,他十一点多才回到家里。老婆知道他上正常班,应该在六点钟下班。结婚这么多年,这可是头一回他在外面逗留这么长时间。赵紫琼进门的时候,老婆的脸色就有些不对。她虽然早就困了,但故意不睡,坐在外面沙发上看电视。赵紫琼进门的时候,她心里还在想今晚怎么收拾这个窝囊的男人,全没注意到赵紫琼的脸色阴沉似水。

“瞧不出来你现在长本事了,好的不学,学会下班不回来出去鬼混了。”老婆斜着眼睛阴阳怪气地说。

赵紫琼没理她,不声不响地去卫生间。

丑女人立刻火大了,平时没事她还要发点脾气,今晚赵紫琼这么晚回来,居然不主动赔罪认错。她站起来,喘着粗气就跟到卫生间去,见赵紫琼正往口杯里接水准备刷牙,上去一把夺过杯子,水漾了些出来,里面还留一些,她照着男人的脸上就泼了过去。

赵紫琼居然一动不动,好像水不是泼在他的脸上。

甚至他的面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丑女人不仅丑,而且蠢,否则,她应该能感觉到今天的赵紫琼已经跟每天不一样了。赵紫琼还是没动静,这让她的火更大了,她顺手把口杯往地上一摔,一个耳光就扇丈夫的脸上去。

接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丑女人巴掌触到丈夫的脸颊,还没有感觉到往日那种力量的快感,忽然觉得小肚子一阵剧痛,她弯下腰时,赵紫琼重重的一拳已经砸到了她的脸上。

赵紫琼可是出了全力,这一拳打得丑女人向后跌倒,嘴里发出唔唔的惨叫。

原来,丑女人一巴掌刚触到赵紫琼的脸上,他抢先抬膝,撞到她的小腹上,然后再一拳击倒她。

丑女人倒在地上呻吟时,疼痛还让她没有完全反应过来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然后,当她稍微明白一些时,看到身材瘦小的丈夫掐着腰,恶狠狠地站在她的面前。

“你这臭女人听好了,从今天起,你要是再敢对我大声说话,我立刻就休了你,让你滚回乡下老家去!”

丑女人懵了,还怀疑面前站着的是不是自己的丈夫。

赵紫琼的面孔已经有些狰狞:“这些年我已经受够了你,每晚你睡着后,我都恨不得把你掐死。我赵紫琼这辈子算是废在你手上了,找了你这个又丑又蠢的女人,还要让你欺负。现在我告诉你,在这家里,你别想再过安稳日子,我要像你以前折磨我一样,天天折磨你,折磨到你受不了为止。”

丑女人这回总算明白过来,丈夫敢情转了性子,要在这家里搞阵变。其实这会儿她已经很心虚了,知道没有丈夫,便没有自己的一切,但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她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想爬起来,还想用武力来挽回局面。瘦小的赵紫琼小胳膊小腿,她平时拎他跟拎小鸡似的,她有足够的信心制服他。

但这回她大错特错了,那小胳膊小腿里头居然潜藏着那么大的力量。当她还没站稳,刚表露出一点反抗的意思时,赵紫琼上前用胳膊肘夹住了她的脑袋,把她扭倒在地后,整个身子都坐在了她的肚子上。

她感觉脖子快要被勒断了,还喘不过气来。赵紫琼虽然瘦小,但也有一百来斤了,这些重量现在几乎全压在她肚子上,就算她肚子上的肉再多,也承受不住。这样持续了不知道几分钟,她的眼前冒出来许多小星星,一口气憋在嗓子眼就是出不来,再加上肚子快被压炸了,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但她不想这样死不瞑目,所以还在竭力挣扎。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赵紫琼松开手的时候,这个丑女人瘫软在地上像一堆烂泥。

后来赵紫琼躺在卧室床上,听到外面女人“嘤嘤”哭了一宿。那哭声在赵紫琼耳朵里不仅不烦人,而且让他觉得很惬意。他想老婆原来是纸老虎,自己白白让她欺负了这么多年。他在床上下意识地挥动胳膊,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但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赵紫琼回想起傍晚时的经历,忽然觉得有些不太真实。但千真万确,是那个陌生的男人改变了他。

这天傍晚时,赵紫琼像往常一样在单位外面的公交车站等车回家,因为在单位里处理了点紧急状况,所以这天他出门有些晚,他站在车站时心里还有些忐忑,担心回家晚将会受到的诘难。

车还没来,他忽然感到身侧有双眼睛在死死盯着他看。他转头时,那人的目光便移开了。后来,车子来了,他正想跟着人流往车上挤,忽然胳膊被人死死地拽住,他回头,便看到了那个彻底改变他生活的陌生人。

“如果你想做个真正的男人,便跟我走。”那男人说。

赵紫琼先是觉得莫名其妙,想这人是不是神经病。接着,他感到了些愤怒,自己明明是个男人,但那人话里却摆明了在讥诮他不是真正的男人。愤怒只是稍现即逝,他想到这里是公共场所,如果大声张扬,惹来的肯定是更多的讥诮。而且,我真的能算是个男人吗?他悲哀地想,我是个被丑女人虐待的男人,我这辈子都将活在她的阴影之下,也许,我真的不能算个真正的男人。

赵紫琼这时只想摆脱那个男人,但他的胳膊被抓牢,竟是怎么挣扎都挣不脱。

“跟我走,我能让你改变现在的生活。”那陌生男人低低的声音道,“这样的机会我只给你一次,如果你不想堂堂正正做回男人,那么,就像女人那样大声尖叫吧,我自然会放手让你走。”

本来真的有一些尖叫已经涌到了喉边,陌生男人的话及时地将它们堵了回去。赵紫琼神情有些僵硬,那男人的话像是有魔力一般,既让他恐惧,又让他心动。他的目光落在那男人的脸上,那男人目光与他对视,竟好似能看到他的五脏六腑一般。

赵紫琼就在那一刻,做出了他这一生最大的一个决定。

他终于跟在那陌生男人的后面,向着人行道一边慢慢走了下去。

下午,秦歌接到马南电话,约好在海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门口见面。秦歌知道马南没事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肯定是他已经知道了连环杀手下一个目标。所以,秦歌一方面安排队里的同志做好准备,自己则提前半小时赶到见面的地点。

海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刚建成一幢二十八层的医疗大厦,投入使用前不仅请了众多的市领导剪彩,还不知从哪调来了两架直升飞机,大搞紧急施救的摸拟演习。现在这幢雪白的大楼肃穆地伫立在秦歌眼中,秦歌虽然不能确切知道这大楼的造价,但知道它必将在将来的许多年里,把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落实到就诊的患者身上。现在,秦歌不仅在感慨,他还有预感,马南将他约到这地方见面,显然凶手留下的枫叶和羽毛和这医院有关。但他还是无论如何不能联想到这二者之间的关系。

马南匆匆赶来,面色沉凝。他这人虽然平时极其古板,穿的衣服都是那种最普通的夹克或者老式西装,但看起来却干干净净。今天不同,他的下巴上还留有冒头的胡茬,甚至眼角好像还有些未擦干净的秽物。秦歌盯着他充满血丝的眼睛,知道这两天他肯定没少花工夫在那枫叶跟羽毛上。

俩人见面,也不寒暄。秦歌直奔主题,问他是否已经知道了凶手的下一个目标。马南却沉吟不答,而是领着秦歌往医院里去。

“我也并不能确定自己的猜测是否完全正确,所以,我需要你陪我去证实一下我的猜测。”马南停了一下,再道,“你是警察,有你在,什么事都方便。”

秦歌心里沉重起来,还有些紧张。

他虽然非常迫切想知道答案,但还是慢慢跟在马南的后面。

医疗大楼的大厅里,马南与秦歌站在楼层分布图前端详了一会儿,马南很快指着三楼的字样道:“我们去三楼。”

三楼是妇产科,产前检查、专家门诊、产房与候产病房都在这一层。秦歌以前没来过这里,在走道里见到那么多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有些不自在。而马南却似丝毫不受环境影响,他在大厅里左右环顾,眯着眼睛把目光落在那些大腹便便的产妇和穿白大褂的小护士身上。

他显然还在思考什么,秦歌知道这时候不能打搅他。

片刻过后,马南径自向着走道的方向下去,秦歌跟在后面。俩人来到护士值班室,推门进去,隔着一块大玻璃做成的隔段,他们看到里面坐着两个年轻的小护士。

马南敲了敲玻璃,一个小护士打开扇小窗露出半边脸来。

“我想问一下你们妇产科的医生中有没有男同志。”马南说。

小护士露出狐疑的目光,秦歌立刻上前一步,掏出证件在小护士跟前晃了晃:“我们是警察,来了解点情况。”

窗口的小护士转头和另一位小护士嘀咕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我们这里只有一位男医生,但他今天没来上班。”

马南忽然重重一巴掌拍在玻璃隔段下面的架子上,把俩小护士吓一跳。秦歌怔怔地盯着马南,从他眼里似乎已经看到了答案。

——连环杀手下一个目标就是妇产科那位没来上班的男医生。

小护士并不知道那位男医生的家庭住址,甚至连他的电话都不知道。秦歌赶到办公室,从分管人事一位女同志那里得到了那医生家的地址。他当即打电话给队里,让人火速赶到那男医生家里,找到他,并且将他保护起来。

从那位分管人事的女同志口中,秦歌知道了那位男医生性格懦弱,还有些娘娘腔,但人却很随和,跟妇产科其它同志相处得很不错。妇产科本来还有两位男同志,但半年前都调到了其它医院,所以,他现在是妇产科惟一的男同志。也许是因为妇产科阴盛阳衰,这位男医生被环境潜移默化,性格中懦弱的成分越来越重。妇产科那些小护士都知道他在家里,被一个农村来的丑老婆欺负。那丑老婆不仅人泼辣刁蛮,而且十分愚蠢,以前有过两次因为一点琐事,从家里追到医院来,当着产妇与护士们的面,对那男医生指手划脚,嘴里不干不净,最后还动了手,那男医生被她撵得楼上楼下来回乱蹿。

说到这里,那位女同志忍不住笑出声来。

最后,她告诉秦歌,那男医生的名字叫赵紫琼。

“听这名字你肯定会以为他是个女人,这名字闹出过不少笑话。有些产妇知道为自己接生的是他,但都把他当成女人,到了生产那天,结果产房里进去位男同志,那些产妇叽哇大叫,弄得他别提有多狼狈。”

秦歌此时已经无心在这里多逗留,他跟这位女同志道了别,带着马南,开车直奔赵紫琼家而去。

秦歌的车开得飞快,他现在只想着能抢在凶手的前面找到赵紫琼。

但是,这时他有种不详的预感。马南用了两天时间才破解了凶手留下的疑团,这两天时间已经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妇产科的两位小护士证实,昨天赵紫琼上班时还没有任何异样。他上正常班,应该在今天早晨八点钟到医院来,但这一天他都没有露面,妇产科主任曾往他们家里打过电话,但是,他老婆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秦歌的心又揪了起来,他预感到这回可能又让凶手抢了先。

赵紫琼的老婆果然很丑,而且比秦歌想象中还要彪悍。她坐在卧室床上,满脸不安地跟队里一位同志在说话。秦歌的那位搭档过来跟他说了这里的情况,赵紫琼不在家里,据她老婆说,昨晚他很晚才回来,睡下不久后,接到一个电话,然后他就穿了衣服出门,再也没回来。

秦歌的心凉了下来,已经猜到昨晚那个电话就是问题的关键。

秦歌到卧室去,换出队里那位同事。他盯着面前丑陋的女人,虽然尽力克制自己的厌恶,但想到一辈子要和这样的女人一口锅里吃饭,一张床上睡觉,还是万分替赵紫琼感到难过。

丑女人显然脑袋里少根筋,秦歌没费多少事,便让她满肚子的委屈都吐了出来,到最后还不停地抹眼泪,做出副期期艾艾的模样,跟遭了多少罪的怨妇似的。但秦歌还是从她那毫无章法的叙述中明白了昨晚发生的事。

赵紫琼在这家里忍气吞声多少年,昨晚终于挺起腰板做了回男人。

秦歌看着丑女人肿起的半边脸颊,心里下意识有种快感。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赵紫琼洗心革面,不再屈服于丑老婆的淫威之下?

秦歌注意到了其中一个细节,那就是赵紫琼平时都是下班后直接回家,多少年没有在外面耽搁过,但昨天晚上,他直到十一点多才回来。

六点钟下班,到晚上十一点钟,这期间除了路上的时间,至少还有三个小时的空白。赵紫琼的改变,必定和那三个小时里发生的事有关。

秦歌又想到,赵紫琼回家扬眉吐气过后,至少过了十二点,那时他接到一个电话,毫不犹豫地出门,显然那电话里的人是他非常信任的。

半夜打电话来的人,很可能就是让赵紫琼改变的人。

赵紫琼一去不回,很可能便是遭逢了不测。

现在一些细节都在秦歌脑子里面串了起来。连环杀手在杀人前照例会满足被害者一个愿望,孤老头是女人,杨迪是在紫金之巅开个人音乐会,小棉花是杀了勒索她的二贵,而赵紫琼,必定就是能够挺起腰板,在丑老婆面前做回真正的男人。现在,凶手满足了赵紫琼的愿望,当赵紫琼不明就理,对他还心存感激之时,忽然接到他的电话,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出门。

出门,他便再不会回来。

秦歌最后询问了赵紫琼昨晚出门时的穿着,知道他脚上穿的是双拖鞋后,立刻便出了卧室,让人到这小区的四处去寻查。

穿拖鞋出门必定不会走远,凶手杀人的作案现场很可能就在这小区内。

半小时过后,协助搜寻的小区保安在花坛的冬青丛下找到了赵紫琼的尸体。尸体还穿着昨晚出门时的衣服,胸口殷红一片,显然是被人一刀刺中心脏,当即毙命。

警察封锁了现场,秦歌迫不及待地跳进花坛察看尸体。没过多会儿,他便冲着站在警戒线外一脸凝重的马南招手。

警察放马南进去,马南小心翼翼向前迈进,这时秦歌已经迫不及待地从花坛里出来,他戴了手套的手上,捏着一张白色的小纸片。

马南知道,这必定是凶手再度留下的线索。


密室死亡事件

我闻到了血腥的气味。

身上很冷,好像半边身子都伏在冰凉的海水里。海水粘稠得有了力量,它们死死地拖住我,不让我动弹。我睁开眼,身边照例是无边的黑暗,我能感觉到自己身处一片极空旷的所在,我甚至可以闻见空气里那种深邃无垠的气息。

当然还有血腥的味道。

我起初以为自己身处梦境,所以并不担心。这么些年,我是个时常被梦境困扰的人,我虽然不能做到无视梦境的存在,但起码,我知道梦境与现实的区别。

可是,梦里是不应该感到痛的,我却觉得脑袋这一刻裂开似的疼。

这一定不是医生说的那种血管性头痛,因为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有道伤口,正汩汩地往外流淌着血液。

我想到原来我并不是真的躺在海水里,那些粘稠的东西其实是血。

我的血?

我必须从血液里站起来,即使是梦境,我也要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闭上眼睛慢慢积蓄力量,脑子里却闪电般地掠过许多年前的一幅面画。

——我趴在冰冷的沥青路面上,脑袋同样是裂开似的疼。天边挂着青白的曙光,我的身边却还一片昏暗。我额头在流着血,我的身子动弹不得,更要命的是,前方一辆夜行的轿车正风驰电掣地向我驰来。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觉得自己被卷进了一个旋窝。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我知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也许这世上真的存在一些超自然的力量,它们让时光在我身上发生倒转,我回到了许多年前躺在沥青路上的那一时刻。我有些惊喜,又有些恐惧,因为我可以借此弄清那段遗失的记忆,但是,我又预感到真相必定彻底改变我现在的生活。

我试图从黑暗里站起来,软绵绵的胳膊支撑起我的半边身子,却终究还是不能完全承受我的全部体重。我再次趴倒在地,让那些粘稠的液体再次把我俘获。我的手往前伸去,试图抓住点什么可以倚仗的东西。

我触到了软绵绵的一条手臂。

我悚然一惊,身体里的凉意飞快蔓延开来。

我摸到的当然不是我的胳膊——这屋里还有别人。黑暗里有些思绪落进了我的脑海,我想到了最后能记起的是我听到了门铃的音乐声,我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名叫林燕的女人。

林燕穿了条白底绿色小碎花的吊带裙,弯曲的酒红色长发垂落在雪白的肩膀上,平静而带着些笑意。

我忍不住呻吟了一声,我已经毫不怀疑我房间里另外一个人就是这个女人。

但她的胳膊为什么会在地面上,难道她也像我一样躺在粘稠的血液里?

还有,为什么我醒来时,感觉不到一点有人存在的气息?

当我想到林燕或者已经是个死人时,漫天的恐惧如同有形的重物落将下来,压得我开始不住地痉挛,还有些想呕吐的欲望。

我终于知道这地上的血为什么这么浓这么粘稠了,因为它盛载了一条已经消逝的生命——林燕的生命。

那些黑暗渐渐凝固,我开始不能呼吸,像被人扼住了喉咙。

我就要窒息而死了。

“其实我傍晚时很想到香水厨房去,可是有些事让我实在脱不开身。”这是林燕进门后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嗫嚅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记得林燕落落大方地在客厅里坐下,很随意地端详着四周。

“我记得以前这里住的是另外一个男人,有回我卫生间的水龙头漏了水,还是他下去帮我修理好的。”

那个男人的模样很快出现在我眼前。现在,在我床头的一本书里,夹着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便是林燕与那男人的合影。

我立刻便想到了林燕上来找我的真正用意,他是想从我这里,得到关于那个男人的消息——那男人跟林燕的关系很亲密,但他没有跟林燕打招呼,便离奇失踪了。当然,如果他不失踪,我又怎么会租到这里的房子?

我摇头表示不知道她说的人是谁。

林燕好像笑了笑,也或者没有,她平静的模样跟适才我从电脑里看到的人判若俩人。她的目光飘过来,里面有些妩媚落到我的眼中。

“你早上说我们曾经是很亲密的朋友,可是我却一点都记不起来了。所以,我过来看看你能不能让我回忆起些什么。”

我凝望着她,觉得好像有些什么事情不对了。

“我现在忽然不能确定了,因为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你简直和我那个朋友就是酷似了。可是,现在,我却发现你跟她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我摇摇头,感觉到了些危险的气息。就在这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傻事,也许我本不该因为这个女人在唐风小区租房,那么,后来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但现在,我已经没有了退路,这个女人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

“那你说说我跟她到底有哪些不同?”林燕皱眉微笑道。

“有时候区分两个人并不需要看,甚至你闭上眼睛,也可以感受到他们身上不同的气息。因为时间过去了很久,我已经记不清我那朋友的容貌了,我只能凭借我的感觉来判断。但感觉有时往往又会欺骗我们。”

“你真是个挺幽默的人。”林燕又笑了,“早上还跟我说我就是你过去的朋友,现在又说我不是。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像你这样朝秦暮楚?”

朝秦暮楚这个词用在这里显然有些不太合适,但林燕笑眯眯的模样,让我猜不透她到底在开玩笑,还是暗指些别的什么。

“如果我不是你的朋友,那么,我现在再坐在这里显然有些不合适。”林燕站起来,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她往前走两步,身子离得我近了些,我能闻到她身上熟悉的香水味,“有些男人就是奇怪,他们可以苦苦追求他们得不到的东西,但对送上门来的却不屑一顾。看来,你就是这样的男人。”

林燕这句话里挑逗的味道已经很浓了。

我身子僵硬,有种立刻把她抱住的冲动。她在电脑里雪白的身子,还有记忆里我们曾经有过的欢娱,这一刻都在深深地诱惑我。但是这些诱惑的背后,危险的气息又让我犹豫不决。

现在我与林燕之间只隔着不到一步的距离,我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地看着她。可是,离得越近,我越感到疑惑,我怀疑我的感觉一开始就欺骗了我——林燕根本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我根本回忆不起来记忆中那个女人的模样。

“也许,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做一对好朋友。”林燕说。

我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头又开始疼,我这时必须无视这种痛楚,坦然地站在林燕面前。但是,如果林燕真的不是我记忆中那个女人,那么,她相对我,便是一个单纯的女人了,而且,这女人浑身都散发着媚惑的气息,她时刻让我心中的力量蠢蠢欲动。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送我去医院吗?你从头到尾没有问一句我腕上的伤口从何而来。那时,我就知道你是个懂得体贴人的男人,你知道那时问任何问题都会触及我心中的隐痛。所以,事后我对你除了感激,还多了一份好奇。也许,你今天不约我去音乐厨房,我也会找别的机会约你出去。毕竟,你这样的男人,对女人还是很有些吸引力的。”林燕直直地望着我。

我忽然有些羞怯,女人的话让我心安了不少。

林燕又往前迈了一步,已经跟我近在咫尺了,我只要伸手便能将她揽住。她忽然将她的手举了起来,露出腕上殷红的疤痕。

“我现在就要告诉你这些伤口是为谁而留了。”林燕的眼中涌现出一些悲伤,“你知道单身女人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有多不容易吗?你可以选择的机会其实并不多,而一旦你跟错了男人,那么,你这辈子就能毁在那男人手里。”

林燕的眼中落下泪来:“为了生活,我选择了一个有钱的男人,这样,我就能过上富足的生活;为了感情,我又找了一个我爱的男人。我以为我这辈子肯定要和其中的一个厮守终老。我为此还曾经感谢过上苍,我是如此幸运,这辈子能受到两个男人的关爱。可是,我忘了,这世上的男人都是善变的,他们往往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把你抛弃。”

我知道林燕说的都是真话,前任房客的突然失踪,油头粉面男人端坐在床上时冷漠的脸,都可以表明不幸已经发生在这女人身上。她在深夜的床上舞蹈,并且在墙壁上留下鲜红的字迹,我们可以从中窥视到她的心智已经接近崩溃的状态。而油头粉面男人与她的几次争吵,又将她推到绝望的边缘。

我由此想到,也许她到我的房间里来,真的仅仅是想寻些慰藉。

我的手轻轻抚上了她的肩头,她落泪的目光散乱而迷茫,好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又像风雨街头随风飘逝的落叶。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天,我决定要让自己得到解脱,我最初选择了死亡,但是,那一天我却遇到了你。你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但却深深留在了我心里。这几天中,当我面对另外一些人时,常常会不经意地想到你,我奇怪地发现,我的心里不再慌张,我甚至感觉我不再孤单,我有了依靠。几次与你在电梯里相遇,我会发觉自己心跳加快,有种莫名的紧张。今天早晨,你约我去音乐厨房,我没有告诉你,其实音乐厨房是这城市里我最喜欢去的餐厅。今天一整天我过得很快活,在公司里甚至无心去做任何事。我的目光不时落到墙上的挂钟上,我期望着时间能过得快一些,暮色早些笼上这城市。”

“我在音乐厨房里呆到九点。”我疑惑地道。

这时候头疼得似乎更厉害了些,还伴随着一阵阵的晕眩。可能是酒喝多了的缘故,音乐厨房里那个小服务生,我告诉她我只能喝一瓶,她为什么不来阻止我呢?现在这种关键时候,我一定要坚持。

林燕凝望着我,声音变得有些急促:“还没到下班时间,我就离开了单位,我本来想直接去音乐厨房,但想到我的生活会因为今晚而发生改变,所以心里特别紧张,我就去一家常去的美发厅做了头发。”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头发果然是新做过的。

“可是,我没有料到,从美发厅里出来,我接到了一个男人的电话。他已经在我的房间里,我必须赶回来跟他做个了断。他在几天前提出来跟我分手,那时我只觉得整个世界都要坍塌了。我知道他在外面又有了别的女人,我一直都知道,我不过是他很多女人中的一个。但他这么长时间做得一直挺好,不仅在物质上满足我,而且,还时时让我感受到他对我的关心和爱护。虽然在我心里,我并不是真的爱他,但这些年,他已经融入到我的生活里,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了。所以,当他提出分手时,我恨他,觉得他玩弄了我的感情,我甚至冲动地想杀死他。现在我明白了,我恨他其实缘于我的恐惧,另一个男人已经弃我而去,如果再没有了他,我实在不明白生活对我还有什么意义。但现在不同了,我的心里又有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就是你,我终于可以坦然地跟他说分手,并且,重新开始我的生活。现在,我只是不知道,我能否从此走进你的生活。”

林燕面上泪如泉涌,长长的一段表白,好像已经让她筋疲力尽了。她的身子晃了晃,我下意识地揽住她,她便伏在我的肩上,让一些清香盈荡在我的鼻间。

这世间的事就是如此奇妙,这晚发生在我身上的情节,好像只能发生在电影电视里。即使后来我抱住林燕,她结实却柔软的肩膀,以及软绵绵的身子那种真实质地,都没有办法让我完全相信这一切是真实发生的。

我说过梦境常常会困扰我们的现实生活,而我又是个多梦的人,由此,我常常怀疑现实的生活。我现在怀疑怀中的林燕是否真的曾经存在过。

在我的生命里,一定还有过其它一些女人,她们有的在我心里留下记忆,有些已经事如春梦了无痕了,但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如此主动地对我投怀送抱,而且,在此之前,我心里对她还曾有过许多旖旎的幻想。

这应该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发生的故事吧。

仿佛回到了记忆之中,那是一片温热的海洋,我在里面像鱼样四处逡巡。怀里的女人渐渐变得灼热,我分不清身处现实还是记忆,我们绞柔厮扯,如同两株藤类植物,紧紧地缠绕着对方。那让人晕眩的心悸之中,我依稀看到那年的月光再次铺满女人的全身,我在脂玉般光洁的肌肤上,不知疲倦地跋涉,并且寻找着宣泄的缺口,期待着如绝堤般的快感的来临。

我与女人在床上挣扎时,几乎完全忘记了我的头痛。但头痛并没有真的消失,它只是被另外一些力量所掩盖。我酣畅淋漓,无数的汗液从毛孔中不停向外渗透。我是个跋涉了千山万水的旅人,我要在无止境的欲海里永远地沉沦。

天空中有闪电划过,电光的缝隙里,我看到久远的女人蓦然出现,她披散着头发,满脸都是狰狞的仇恨。她手中一块硬物,夹着风声落到我的头上。我感觉到了死亡的疼痛,周围开始变得沉寂,只有些风拂过来时轻微的响动。

我蓦然惊醒,真的感觉到了脑袋裂开似的痛——该死的血管性头痛。

我还在我的房间里,一个人躺在床上。与我厮缠的女人并没有像另一株藤类植物与我缠绕在一起。我眼睛有些迷糊,但还是强撑着四下里查看。屋里当然还亮着灯,光影里似乎有个背影,正坐在我的桌边。

那人影似乎听见我的动静后站了起来,并且慢慢走到床边。

我看清她就是林燕,原来她并没有在我的睡梦或者眩晕中离我而去。我低低地唤了声她的名字,我相信我的语气一定温柔而亲密。

林燕的面孔变得清晰起来,她披散着头发,满脸都是狰狞的仇恨。这样的场景有些熟悉,我正在奇怪时,女人手臂向我挥了过来,还夹杂着一股凌厉的劲风。

这一回脑袋上的疼痛显得非常真实,我还感觉到有些血液正顺着额头缓缓地流了下来。我满眼惊愕地瞪着面前的女人,想责问她想什么,但眼前的世界在瞬间黑暗下来,所有的记忆到这里便完全终止了。

我最后想到的是,这已经是林燕第二次伤害我了。

我还是仰面躺在冰冷的地板上,一只手紧紧攥着一个女人的胳膊。黑暗弥漫在我身边,但我毫不怀疑我攥住的林燕已经是个死人。我察觉不到她的脉搏,我感受不到她身上还有一点活着的气息。

既然是林燕将我击倒在地,那么,她又怎么会死在我的房间里?

在她击倒我之后,一定还发生了些别的事,难道还有别人闯进来,杀死了她?抑或她像上回一样,选择了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明白,林燕主动对我投怀送抱,但为什么突然间袭击我,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她的预谋,但为什么,她在向我倾诉自己的故事时会那么投入,难道她演戏的本领如此高强,竟能骗过我的眼睛?

太多的疑问压迫得我喘不过气来,我静静地躺着,积蓄着力量。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我终于可以翻过身来,并努力强撑着站起来。我先踉跄地摸到墙边,打开屋里的灯。事实果然如我所料,适才还在我怀里风情万种的林燕仰面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她的头上裂开了一道口子,流出来的鲜血已经将她半个身子都环绕起来。

在地板上,我还看到一些玻璃烟灰缸的碎片,显然林燕就是用这只烟灰缸把我砸昏,林燕头上的伤口或许也是它的杰作。

这只烟灰缸是我那次偷配林燕房间钥匙时,顺便在玉带路上的杂货店买的,想不到它在今天还会派上别的用场。

这时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报警。但想想警察会相信我是无辜的吗?一个单身女人死在我的房中,我还在她的房里安装了针孔摄像头。死亡事件在警察那里,一定可以推理出一段有预谋的谋杀,而我必定会是其中的凶手。

我呆呆地靠墙站立着,全身筛糠样抖动。

我相信在我的生命中还从来没有陷入过如此的困境,我从没想过,也根本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种情况。

既然不能报警,那就逃吧。回到我原来的生活当中去,没人知道我曾在唐风小区里租过房,那个租房的老太婆根本不知道我的真实姓名与身份。

可是这样显然也不行,我在这里已经呆了半个多月,上下电梯时见过不少楼里的住户,还有小区的保安。警察一定会把失踪的房客作为调查的重点,他们会根据老太婆与楼里住户的描述画出我的图像来,这样,警察肯定很快就会找到我。

我必须另外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我慢慢倚着墙壁坐下来,只觉得身心异常疲惫,还有脑袋上的伤。林燕的手劲显然不小,那一下又用了全力,我的脑袋凸起了一个包,摸上去还有些粘粘的,可能是破了皮。此刻,火辣辣地痛。

与那见鬼的血管性头疼相比,这种火辣辣的痛感要轻微得多。

知道牙疼吗?好像有一根极细极细的钢丝插进你的脑袋里,还不时来回抽动。我被它折磨得面目全非,痛苦不堪。但也是这种极度的痛苦,可以让我的思维变得异常敏捷,并且,可以在不经意间触摸到许多已经被遗忘的记忆。

我忽然想到,找出杀害林燕的凶手,也许比掩盖林燕的死亡更为重要。

也许凶手此刻并未远去,他正躲在黑暗的某个地方窥探着我。我的身上发凉,再次感觉到了危险。

我挣扎着站起来,到外面去检查了门锁,门锁从里面锁上了。我再到几个窗边巡视,有些从里面拴上了,有些虽然开着,但外面是光滑的墙面,根本不可能让人进出。我想到了小说里的密室杀人案,本格派侦破小说家们费尽心思构思的故事竟然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我忽然又想到了故事的另外一种可能性,刹那间,我的冷汗冒了出来,脚底还有些软。我再次无力地倚靠着墙壁坐到了地板上。

我想到也许真的是我杀了林燕。

我是个选择性失忆症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识来决定遗忘一些记忆。如果杀死林燕是我不愿意面对的,那么,我完全可以选择遗忘这部分记忆。

可是,我怎么会是凶手呢?

我的脸上凉凉的,我抹了一把,知道自己流了泪。我的泪水究竟是因为悲伤林燕的死亡,还是对残酷现实的惧怕,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我从此要面对另一种我从不曾想象过的生活。

也许,那才是我最真实的一面。


蝴蝶妈妈

法医对赵紫琼的尸体进行了鉴定,结果为死亡时间是昨天夜里一点到两点之间,死亡原因与前几位死者相同,都是被人一刀捅进心脏。凶手跟警察之间好像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他总能抢在警察之前得手,把警察戏弄于股掌之上。这让刑侦队的所有同志都很恼火,特别是秦歌。

他斜着眼看坐在对面的马南,觉得瞅他哪儿都不太顺眼。

如果他能早一天解开凶手留下的枫叶羽毛之谜,岂非便能抢得先机,不仅赵紫琼不用死,还有可能让凶手中伏,从而结束这场旷日持久的连环杀人案。

队里的同志现在都已经让凶手搞得身心疲惫了。

所以,勘察完现场,秦歌一步不落地跟着马南,他发誓,如果马南不能尽快解开凶手留在赵紫琼死亡现场的另一个谜题,他便要死缠到底。

在赵紫琼死亡现场发现的那张纸片,现在已经由队里的同志带回去留作证物。但秦歌已经将那纸片上的内容抄在了小本上,并且复制了一份交给马南。现在,他跟马南还坐在天蓬茶楼里,马南凝视着面前的纸片,已经有半个小时没说话了。

时间每过去一分,秦歌便更显焦灼。也许他们坐在这里什么都不做的时候,凶手已经接近了下一个目标,并且,还在心里嘲笑警察的没用。

但现在着急显然是没有用的,他必须等待马南找出答案。

刚到天蓬茶楼的时候,秦歌与马南有过一段对话,说的是小棉花死亡现场的枫叶与羽毛的事。秦歌尽管已经知道了答案,但还是不能把妇产科男医生跟枫叶羽毛联系到一块儿。

“凶手留下的谜题不像数学题那么绝对,所以我对于答案也没有十足的把握。”马南说话仍然是慢条斯理,好像赵紫琼的死亡并没有带给他多少触动,“所以,今天我跟你去医院,只是想证实一下我的猜测是否正确。”

秦歌不耐烦地道:“我想知道你怎么会想到凶手的目标是那个男医生。”

这回马南沉默了一下,然后道:“枫叶和羽毛着实难倒了我,我冥思苦想,还是不能知道它们代表的含义。我后来去了图书馆,我希望能找到些跟枫叶羽毛有关的典故。但是,我很失望,枫叶和羽毛同时出现的频率几乎为零。所以,我后来便尝试着将它们分开进行查找。”

马南轻轻叹息一声,这声叹息让秦歌听出了一些自责的成份。

“图书馆的藏书实在太多,想在里面查找一两条信息真是大海捞针。晚上回到家里,我便试着到网上去搜寻一些信息。我在著名的google搜索引擎里先输入枫叶,结果搜索出57万多条有关的信息,我当然不能逐条去查看。所以,我不断变换着搜索条件,在枫叶后面加上不同的后辍,后来,当我选择了‘枫叶+民俗’这样一个关键词后,意外地看到这样一条信息:枫树是蚩尤的化身。”

秦歌当然知道蚩尤是谁,黄帝战蚩尤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只是他不明白这蚩尤对于解开凶手的谜题能有什么帮助。

“蚩尤是九黎之君,更是苗族的始祖,史籍中记载最多的,便是他与黄帝的征战。黄帝战胜炎帝后,许多诸侯都想立他为天子,但炎帝的子孙却不甘心向他臣服,数次挑起征战,而其中,尤以蚩尤为甚。”

“黄帝与蚩尤九战而不胜,但后来黄帝还是用结盟的方式打败了他。黄帝命人给被俘的蚩尤戴上枷锁,把他给杀了。后又怕他死后作怪,便把他的尸首分开埋葬。蚩尤死后,他身上的枷锁才被取下,传说枷锁被抛在荒山,立刻变成了一片枫树林,每一片枫叶都被蚩尤身上的鲜血染红。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蚩尤死后,他的身子化为枫树,鲜血化成枫叶。”

秦歌听得出神,枫叶是蚩尤的化身,这是他以前从没听说过的。

“我因为蚩尤的关系,在重新搜索时,将关键词设定为‘枫叶+苗族’,结果在搜索出的信息里,一则苗族关于人类起源的传说吸引了我。”

秦歌打起精神,知道马南已经说到了问题的关键。

“苗族的传说中,原来地上没有人,一位神仙将枫树砍倒后生出了‘妹榜妹留’,它的汉语意思就是‘蝴蝶妈妈’,蝴蝶妈妈与清水中的水泡相爱,生下了十二个彩蛋,后来,她又请来了名叫‘姬宇’的巨鸟孵蛋,历经十二年,才孵出了人类和万物。因为枫木能生人,于是在苗族形成了埋胞衣于枫木下的这个生育仪礼。”

“巨鸟姬宇。”秦歌念叨了一遍,似乎已经察觉到了些什么。

马南不理会他,继续说到:“于是我就想,枫木化出蝴蝶妈妈,蝴蝶妈妈生蛋,再加上巨鸟的孵化,这才有了人类。在这则传说里,枫叶与羽毛是同时存在的元素,也许,凶手就是想通过这则传说告诉我们些什么。”

“所以你就想到了医院妇产科?”秦歌感叹道,“妇产科是新生命诞生的地方,但你怎么会想凶手的目标会是妇产科里的男医生?”

“是因为那根羽毛,传说里的巨鸟姬宇是一只雄鸟,它那一类的鸟族中历来都是雌鸟生蛋,公鸟孵化。”马南道。

秦歌这才恍悟,原来凶手拐弯抹角是拿苗族的那则传说来说事,也亏了马南能够究根溯源,要是换了自己,脑袋想炸了想不出答案。

这样,他更坚定了不能放过马南的决心,而且,这次他要守在马南身边,待他一解出谜底,便即刻去寻找凶手下一个目标。

时间在这场警察与凶手的游戏中至关重要。

这回,凶手在赵紫琼凶杀现场留下了一张纸片,上面只留有三组数字。数字分三行排列,分别是:792、149、9198。

这一组数字给人的联想很多,如果其中隐含了一个人的信息,那么它可能是跟那个人有关的一组数字,可能是电话号码,也可能是身份证号码,关键是如何破解这三行数字。秦歌想到了前不久看过的美国作家丹·布朗著名的小说《达芬奇密码》,里面提到了很多关于破译密码的方法,最简单的就是数字与字母的替换,但凶手似乎不会留下这么简单的一道题。

秦歌也想过把这组数字送到有关部门进行破译,但那需要很繁琐的手序,估计等到那些专家们破译出答案,凶手早就将下一个目标给杀害了。所以现在他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到了马南身上。既然他能破解凶手留下的前几道题,那么,这一组密码也必定难不倒他,现在,他要争取的只是时间。

马南面前几张空白的纸上已经被他划满,但他的额头紧紧地皱起,显然一时之间还没有找到破解密码的途径。后来,马南干脆丢了笔,环抱双臂,只是盯着那三组数字出神。

秦歌知道破解密码最重要的是找到数字排列的规律,马南此刻正在进行最繁琐复杂的思考,任何打搅都可能影响到他的思维。所以,他几乎连呼吸都屏住了,马南每一次皱眉摇头叹息,都让他紧张不已。

茶楼里的客了换了一批又一批,外面的夜色早已笼罩这座城市。秦歌和马南仍然保持着很久以前的姿势,他们似乎已经忘了时间与周围的一切。

直到忽然间,谁的肚子叫了两声。

秦歌好像蓦然惊醒,他看到马南的身子矮了几分,脸上露出颓然的神情,心里便有些失望。他再仔细端详马南,发现这数个小时的工夫,他的面色憔悴了许多,连眼角的鱼尾纹都现了出来,还有他的嘴唇,虽然有茶水可以不停滋润,但还是干裂得起了皮。

秦歌这下终于有点相信古人所谓一夜白头的说法了。

他心里对马南充满同情,觉得先前看他不顺眼,实在是自己太过挑剔。凶手留下的这些谜题,知道答案后觉得不过如此,但探寻答案的过程,竟是如此艰难。

“好了,不想了,我们该去吃点东西了。”秦歌站起了伸着懒腰,故作轻松地道。

马南怔怔地看了看秦歌,干裂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忍住了。

“多少回了,我说晚上想找你出来坐坐,可你都推说没时间,或者是不愿意跟我们这些当警察的混在一块儿。今天,我总算逮着机会了。”

“你的意思是我不解开这些数字里包含的信息,你就会一直跟着我?”

秦歌苦笑,这木讷的马南,看问题却是这么敏锐。

“不是我想跟着你,为了这件案子,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回家见老婆了。你知道,这会儿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虽然刚过反应期,但我心里还是挺惦念她。如果有机会,我怎么也得回家看看她。可是,现在我还是觉得跟你在一块儿心里踏实,我不想再耽误一分一秒时间。”

马南眼睛直勾勾盯着秦歌,好像在琢磨秦歌这话里的份量,好一会儿,他才重重地点头:“好,我们一起吃饭,如果吃完饭我再想不出答案,你跟我回家。”

秦歌怔了怔,最后冲着马南宽慰地笑了笑。

这一瞬间,秦歌忽然觉得面前这个木讷的男人还是充满人情味的。

秦歌跟马南去了一家路边的小餐馆,点了四道菜,马南本来是不喝酒的,但这晚破例陪秦歌喝了一瓶啤酒。秦歌酒量本不大,但今晚确实心里郁闷,再加上知道今晚能否解开谜题全靠秦歌,没自己什么事,心里对马南有些内疚,所以,忍不住多喝了两瓶。

秦歌喝酒上脸,没多一会儿就满脸通红,他自嘲道:“我要喝点酒,往十字路口一蹲,对面的车就不敢过来。”

马南盯着他看一会儿,重重地点头。

后来秦歌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看到马南站在吧台前面结帐。他急忙跑过去,还没说话,马南已经抢先道:“我给了你再请我出来一次的机会。”

秦歌一句话被堵在嗓子眼里,马南的话让他没法反驳,而且,今晚马南有些让他感动,他想到友情也许就是这样产生的吧。

秦歌盘算着等这案子结束,一定要请马南吃回好的。

俩人走出小酒馆,秦歌去不远处的一个超市门口开车,回来时,看见马南正跟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在路边说话。他觉得有趣,便故意打开车窗玻璃,却不说话,带些笑意盯着马南看。

那女孩染了一头金黄的头发,白色的短裙下面先是露出一截比短裙更白的大腿,然后是一双及膝的长靴。马南认识这样年轻时尚的女孩,秦歌觉得是件挺稀奇的事,后来他又想到女孩或许是他大学里教过的学生,心里便觉得有些失望。

秦歌很快跟那女孩分手,到车里坐下,看到秦歌露出暧昧的目光,自己先红了脸,急切地想表白些什么,但最后还是叹息一声,什么都不说。

“那小姑娘挺不错,起码带出去挺养眼的。”秦歌边开车边逗他,“你都奔三十去的人了吧,个人问题再不解决,可就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了。”

“你别乱说,人家那么年轻,我都快成老头了。”

“这你就不懂了,现在年轻的小姑娘就喜欢你这类成熟稳重的男人,再加上事业有成,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嫁给你们,后半辈子就算上了保险。何况上年纪大点的男人知道疼人,以后过日子,肯定把她们当心肝宝贝揣在心口窝。要有这机会,她们肯定头削得跟针尖似的一头就扎进去,晚上睡觉都得偷着乐。”

“真的?”马南脱口而出。

秦歌哈哈大笑,觉得马南身上迂腐气还是很重。马南很快也意识到了秦歌在戏弄他,不禁摇头苦笑,更是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我跟那小姑娘真没什么。”

“现在没什么不代表将来不会有什么。”这回秦歌正色道,“碰到让自己动心的小姑娘就别错过,你要不下手,说不定就便宜了别人。男人嘛,在女人面前总得拿出点勇气来,否则,难道你指望人家小姑娘主动对你投怀送抱?”

马南这回不出声了,秦歌侧目看到他一脸沉思,显然秦歌的话对他有所触动。马南这些年一直单身,都这岁数的男人了,肯定不会没想过找个老婆过日子。秦歌想马南的条件其实挺不错的,就是人太木讷,不会讨女孩子欢心,有时间,真得替他上一课。

到了马南家里,秦歌忽然有种感觉,他跟马南其实已经是对很要好的朋友了。

坐在在书房的沙发上,马南端来了银色的咖啡壶和杯子。咖啡已经冲好,倒出来香气扑鼻。秦歌虽然平时从来想不起喝这玩意儿,但这会儿还是忍不住抢先端起来。秦歌先啜一口,满嘴都是苦香。

这样的感觉还挺不错,尽管秦歌是个从不讲究情调的人。

“我很少请人到家里来做客,因为我觉得家就是一个很私人化的场所。我用来打发时间的惟一方法就是写作和读书,所以,这些年,我也能感觉到自己生活非常单调。有时候,我也想有一些朋友,可是,当我真的走到别人面前,我又觉得不舒服,觉得只有家才是自己该呆的地方。”

马南把杯子握在掌心,目光在镜片后面闪烁。

“也许,我真的要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了。”

秦歌微笑着盯着马南,这一刻几乎忘记了来马南家的真正目的。在心里,秦歌一方面钦佩马南和学识和超强的推理能力,另一方面,又挺同情他。不懂得享受生活的人生活里一定缺少乐趣,马南或许连这样与朋友坐在一起聊天的机会都很少。这样想,秦歌便有些沾沾自喜,觉得有义务要帮助面前这个孤僻的人。

“其实谁都需要跟外界交流,人是群居动物,谁都不能例外。我以前办过许多变态杀手的案子,你别介意,很多人都患有抑郁症,他们孤僻成性,不能正常与人交往。当然你不同,你有你自己要做的事,可我还是挺担心你,长此下去,会不会产生什么心理阴影。”秦歌道。

“所以,有时候你来找我帮忙,我明明很愿意帮助你,但却会在中间耍些小手段,这对于我,其实是种乐趣。”

“就像你约我见面,却先送我本《高老庄》的书。”

马南点头微笑:“至少那证明你还是挺聪明的。”

“可我却对凶手留下的谜题一点办法都没有。”想到案子,秦歌心情又郁闷起来,他想到也许凶手此刻正在逼近下一个目标,面上不由自主又现出焦灼的神色来。

“好了,我们不耽误时间了,这组数字的谜题交给我,你去隔壁的房间好好休息,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便会找出答案,那么,接下来就要轮到你出马了。”马南神色也严肃起来。

秦歌有些内疚,自己去休息却让马南在这里冥思苦想,所以,他有些犹豫不决,不知道是该按马南说的先去休息,还是在这里陪着马南。

“你在这里并不能给我任何帮助,我找出答案来,还得靠你去捉拿凶手。我们只是分工不同,所以,你心里不用不安。”马南竟似能看穿秦歌的心思。

秦歌这才站起来,走到门边忽然又折回来,将杯中的咖啡一饮而尽。

“我平时喝咖啡的机会不多,今晚碰上了,我不能错过。”

马南淡淡一笑:“咖啡适合熬夜的人,你现在去休息,还是少喝为好。”

后来秦歌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翻来覆去好办天,脑子里尽在想着那组数字。后来他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法参透其中的秘密,便去想连环凶杀案的其它几位受害人与马南解开的其它谜题。这些谜题每一道都不相同,根本就让人无迹可循。他心里更加同情马南,这回凶手留下的数字最为枯燥,马南要整晚陷在那些数字当中,真的是非常辛苦。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困意渐渐涌来,秦歌最后看了一下腕上的表,看到已是深夜一点多钟。意识在这时开始模糊,他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很香,居然连个梦都没有。要不是手机铃声把他吵醒,他肯定还会继续睡下去。他懵懵懂懂地抓过手机,含含糊糊好半天才清醒过来。电话那头是队长,他在催问马南是否已经解开了那组数字之谜。

屋里头一片黑暗,秦歌埋怨队长深更半夜吵醒他,一点都不知道体谅下属。队长那头粗着嗓门让他看看现在几点了。秦歌看看表,夜光的指针显示已经是早上八点多钟。

秦歌两眼立刻睁圆了,说声有结果会立刻报告便挂断了电话。他下床拉开窗帘,外面已经是阳光灿烂了。他不及多想,出门就奔马南的书房去。

书房的门没关,他推门进去,立刻闻到了扑鼻的烟味,就算他这个老烟枪,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书房里安静极了,窗帘也拉得严严实实的,外面的光线不能透进来丝毫。书桌上的台灯还亮着,因而他一眼就能看到仰面躺在转椅上的马南。

马南双眼紧闭,竟已沉沉睡去。

秦歌走到桌边,只见马南脸上的皱纹又似增加了许多,桌上的烟灰缸里满是烟蒂,还有几张白纸上划满了数字和各种符号,显然是这一夜马南运算的结果。

秦歌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叫醒马南。

但这时马南已经听见动静,眼睛睁开,里面布满红色的血丝。

他疲惫地看着秦歌,竟然有一刻没有说话。秦歌猜测他必定白白辛苦了一夜,否则,他醒来后起码应该流露出些兴奋的表情。

马南将一张纸推到了秦歌面前,目光又低垂下来,似乎立刻又要再次睡去。秦歌把纸转过来,看到那张纸上只有几个字母和数字:

苏G48999

这显然是一个车牌号,秦歌一下就知道马南已经解开了凶手留下的数字之谜。马南毫无兴奋之情,只是他实在太疲惫的缘故。

有了车牌号,当然就能找到车子的主人,凶手下一个目标,也必定就是车的主人。秦歌神情大振,立刻打电话给队长,让他派人去查车牌号的主人,而他自己,则等待队长的电话,在核实车牌号主人的详细情况后,便要立刻出发。

“你在这里还可以呆几分钟的时间,如果你想知道我怎么得到这个答案,尽管开口问我。我不想你心里留着遗憾离开。”

马南这时已经坐正了身子,虽然脸上还有倦容,但已经完全清醒。

秦歌笑了笑,身子俯了过去。马南也不多言,拿起笔在面前的纸上画了起来。


水中的母亲

我不再怀疑我是个杀人凶手,虽然,我在成为凶手的时候,仍然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很小的时候我就听村里的老人讲,黑夜里游荡着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它们长着狰狞的面孔,通常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中。如果你不幸遇到了他们,他们便会钻到你的身体里去,让你做出无法预料的事情来。

我没有想到,那些夜里的东西会选择我。

在我久远的已经遗失的记忆里,有我水中的母亲。许多年后我忽然从一个梦中再次见到她,那些蒙尘的记忆同我一道苏醒过来,它们立刻鲜活地重新成为我生命的一个部分,再也挥之不去。

所有的记忆都不会遗失,只是它们选择了躲在你的意识之外。

我童年时生活的村子除了有一大片无垠的麦田,还有一个很大的水库。在我童年时代有限的视野里,水库大得便仿佛容纳了这世界上所有的水。

夏天里,村里的孩子喜欢结队到水库去游水,他们光着身子在岸边的水里嬉戏,稍大些的孩子则可以游到水库中央,骄傲地用他们并不优美的泳姿,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每到这时候,我都会远远地站在水库后面的山坡上,从不敢离水库太近。

我是个孤僻的小孩,我永远没有办法让自己像其它孩子一样,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童年时光里。

这一切都缘于我的母亲。

我那水中的母亲在我生命最后的那段时间里,总是以一种安静的姿势——仰面朝天浮在水面上,苍白面孔在阳光下有种奇异的光亮——在不停地召唤我。

我夜以继日地活在童年的记忆里,对着窗外那一大片真正的大海,思索着母亲将引导我向何方。

这时候已经是公元2004年的12月,亚热带冬季的海风里有种暖暖的气息。我终日无所事事,混迹于沙滩、岛屿与各地的美女中间,浑浑噩噩地打发着我生命里最后的时光。

很多个深夜我从梦里醒来,发现自己把身子蜷缩成小小的一团,那种姿势很容易让我联想到母亲子宫中的婴儿。我回忆梦中那暖暖的海洋包裹着我,我周身都充盈着温暖潮湿的慵懒感觉。

——妈妈,是你要我再次回到你的身体里去么?

我的母亲仰面躺在水面上,她那还算白皙的面孔上有种死亡逼近的苍白。我可以感觉到她的目光死死盯着站在岸边的我。

那一刻,我以为她会大声呼叫,像所有凭临死亡的人一样叫得嘶心裂肺。

事实上我的母亲非常平静,直到她完全沉没到水底。

我相信她在死亡的那一瞬间,一定完全明白她的儿子——那个身边常年带着稻草人的男孩,究竟想要做些什么。

主呀!拯救我们,

躲开阴魂和魔鬼,

以及长腿的野兽

还有那些夜间游荡的东西

噩梦从此便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在我不同的生命时期,它总会作为我生活里最重要的东西,时常来困扰我。我在夜里醒来,可以从镜子里看见自己面色煞白,双颊深陷,布满血丝的眼睛里迸射出种令自己恐惧的寒光。

我认定是那些夜里的东西钻到了我的身体里。

是它们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当然,我是在生命最后一刻,才意识到了我这一生居然会过得如此凄惨,我也许仅仅是作为那些夜里的东西寄生的物体而存在。

我虽然也有自己的意识,那只不过是夜里的东西对我的放纵。我就像它们的宠物,总有一些时候,我们会纵容宠物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

更多的时候,我会在它们的授意下去完成另外一些事情。

比如说杀死自己的母亲。

那个手中握着稻草人的小男孩最后一次站在水库边上,听到母亲的呼唤声在暮色里越来越近。他的神情那时开始变得僵硬,一种超出他实际年龄的冷酷浮现在他的嘴角。

他慢慢下到水库的水中。

已经是深秋了,冰凉的水浸湿了他的裤脚,让一些寒意顺着双腿涌遍他的全身。他还在不停地沿着坡道向水里去,等到母亲出现在水库边的大堤上时,那些水已经漫过了他的腰际。

母亲的尖叫响在他的耳边,他漠然地回过身来,看到母亲窈窕的身子在暮色里摇晃了两下,然后飞快地向着水边冲来。

水中的男孩闭上眼睛想象母亲的样子。她跟村里其它同龄的女人不同,纤瘦的腰肢,光滑的肌肤,特别是脸上永远不会凋谢的美丽,都成为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苦烙印在男孩的心上。

那一年男孩只有八岁,在乡村,那还是个晚上偎在母亲怀中睡觉的年龄。

男孩真的非常喜欢抱着母亲睡觉,他还会在睡梦中重复只有婴儿才会有的举止——吮吸母亲的乳房。有时候母亲被他弄得很痒,便会丢下他一个人到外面去用冷水擦洗身子。

那时候,男孩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母亲不愿意搂着男孩睡觉了,她为男孩准备了另外一张小床,放置在隔壁的房间内。男孩夜半醒来时,听到黑暗里隐隐传来些让他不安的声音。

他趴在门缝上,看到了母亲床上躺着另外一个男人。

站在水中的男孩回忆着往事,尽管不知道这一刻他要做些什么,心里却无比庄重肃穆。他在等母亲冲进水中,他在等母亲冲到他的身边来。

母亲终于从后面抱住了他,并且在哭泣声里大声叫着他的名字。

他不为所动,挣扎着摆脱母亲的双手,在母亲错愕的眼睛里,忽然重重地把母亲向着水中推去。

母亲仰面朝天躺在水面上,白皙的面孔泛着死亡的苍白。

她原本可以挣扎呼救的,但是她没有,她只用震惊且绝望的眼神望着已经站在岸边的儿子。水漫过了她的面孔,但她的眼神却还是越过水面,落在男孩的眼中。男孩面无表情,仿佛不知道即将沉没的女人就是他的母亲。

暮色已经完全笼罩了乡村,还有那无垠的麦田和平静的水面。

我在许多年后的深夜再次梦到那个水库时,全身都感觉到了水的冰冷,它们缓缓地漫过我的身体和我的头颅。妈妈,我看到了你,你是否知道我终有一天会重新回到你的怀抱,所以,这么多年,你仍然执着地在水底等待。

我蜷缩起身子,像母亲子宫中的婴儿。

——妈妈,我们终于又融合到了一起。

三个月前,我打电话给一个精明的老太婆,告诉她,我的签证办下来了,我很快就会离开海城,去往一个澳洲的小国。老太太当即在电话里苦口婆心地教育我,说些在家百日好出门一朝难的老话,还批评我不要老觉得外国的月亮才是圆的,咱们中国的月亮里还住着嫦娥和玉兔呢。

我不住地点头称是,最后告诉老太太,我预交的三个月房租就不用退还了,而且,因为时间紧迫,我在出国前还必须去另外一些城市见一些朋友,所以我明天就得离开海城。

我一共在唐风小区住了大半个月,老太太白落俩月的房租,这会儿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但她还是非常郑重地嘱咐我呆在房子里等她,她马上过来。

我知道老太婆的意思,她是怕我带走屋里的什么东西,要赶过来检查一番。

老太婆最后当然很满意,她仔细地在那套两居室里来来回回转悠了好几趟,这才放下心来,假惺惺问我出国的手续是不是都办好了,还提到自己在国外的儿子儿媳现在如何风光。我便夸她的儿子儿媳有本事,出了国还留下这么套房子给她养老。老太婆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道:“如果我每回都能遇上你这样懂事的房客那就好了。”

我心思一动,谦虚地笑笑:“我这人懒,有时好几天才收拾回屋子。前任房客肯定比我勤快,我刚来那会儿,这屋子被他收拾得多干净。”

“得了吧,房子干净可都是我老太婆的功劳,你租房之前,我都来打扫三回了。”老太婆没好气地道,“以前租房那小伙子可害苦了我,退租也不跟我打招呼。我老太婆可是厚道人,他交了房租,不管他人在不在,我都把房子给他留着。可我也不能一直等下去不是,到了交房租的时候,他还没个人影,我这才把房子给腾出来。”

我装着不明白的样子:“他要真不辞而别,你干嘛还把房子留到交租的日子?只要进来看看他的东西还在不在,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

“你当我老太婆傻呀,我就是进来看到他的东西都还在,所以才等到交租的日子。”老太婆叹息道,“他的东西我现在都搁下面车库里,除了几身衣服,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我现在还在犯愁呢,你说他这辈子要不回来了,那堆破烂东西我该怎么处理,扔了吧,怕有天他突然回来问我要东西,不扔吧,搁那儿又觉得堵得慌……”

那天老太婆跟我喋喋不休说了半天前任房客的事,但除了他的突然失踪,她也说不出来其它我感兴趣的东西。

傍晚时,我带着自己简单的一些行李离开了唐风小区。

我在海城有自己的家,我回到那里,便让在唐风小区的大半个月时间,从我生活里彻底消失。

我发誓不再想起那个被我杀死的女人,也不去探寻留在我生命里的那道创伤究竟从何而来。我只希望那一切都像一场噩梦,醒来后,它们便会彻底从我生命中消逝。

林燕不是我记忆中那个女人,是那些夜里的东西引诱我走到她的身边。

甚至,我开始怀疑让我头疼的旧伤是否真实存在,一个女人袭击我与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的回忆不过都是我的幻觉。

我宁愿它们是幻觉,否则,我在唐风小区的经历,不过是将历史重新演绎了一次。我曾两次被女人袭击,而袭击我的两个女人,又全都死在我的手中。

我不再试图回忆起残存记忆中那个女人,尽管我毫不怀疑她真的曾经存在于我的生活里。她不是林燕,那个在海滩上高举双臂,随着歌手挥舞手臂的女孩其实比林燕要年轻许多。我现在根本不用回忆关于那个女孩的一切,遗忘本身便足以说明那个故事的结局。不要忘了我患有选择性失忆症,所有被我遗失的记忆都是我不愿意面对的。

所有的故事都在沿用相同的套路向前发展。我猜测一定是那个女孩发现了钻进我身体里的东西,她这才袭击了我,但在最后,真正死去的人一定是她而不是我。

究竟是我杀死了她还是那些夜里的东西杀死了她,已经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她又将我带到了林燕的身边。

那一夜,我跟林燕激情过后,林燕在我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抓起桌上的烟灰缸砸到了我的头上。

她显然是个狠毒的女人,在发现自己遭受欺骗过后,所有的怨气都在那一击中得到了喧泄。然后,她看着倒地的我,像所有冲动的女人一样感到了后悔。她怕我再不醒来,她怕她成为杀人凶手。

至于她袭击我的理由,我想完全是因为我的疏忽。

激情让我紧张的神经得到了舒缓,我竟然有一刻沉沉睡去,这样,林燕才有机会看到那只翻盖彩屏手机,以及桌上的笔记本。

我后来怀疑林燕发现它们并不是无意,因为在她死后,我曾检查过她随身携带的手机,上面最后拔出的号码,正是那个翻盖彩屏手机的号码,而且,时间就在她袭击我之前的几分钟。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当我昏睡过去后,林燕拔打了那个电话。但铃声并没有响起,因为我早在数天前便已将那部手机关机了。林燕仍不死心,继续在我屋里寻找,终于在我的枕头底下发现了那部手机。

还有我醒来看到她的背影,她正是坐在电脑前,里面摄像头监控程序被打开,她一定清晰地看到了楼下她房间内的情景。

如果不是事先预谋,林燕怎么会想起来打开我的电脑?监控程序的启动按钮在程序的菜单里,如果不特意寻找,一般人根本不会在意,林燕又怎么会轻松地发现它?

我猜想林燕一定已经在自己的房间里发现了我留下的像头,她是个颇有心计的女人,她不动身色稳住我,通过对像头的性能调查,知道这种无线的监控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这样,她很容易联想到那次她割腕自杀时遇到我绝非偶然,于是,我就成为她怀疑的目标。

那晚她来敲我的房门,也许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想重新开始生活,也根本不是主动对我投怀送抱,她只想查明真相。

再往下想,也许我在暗中窥视她的时候,她也在暗中偷窥我。究竟她知道了我多少秘密,这已经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她一定可以很容易便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她来敲我的门其实早已胸有成竹。

更为可怕的是,我怀疑她与那油头粉面男人的争执只是做给我看的,如果她将她的发现告诉那个男人,那么,我势必将置身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那些潜伏在我心里的东西一定先我一步察觉到了这种危险,所以,它们在我懵然不觉的情况下抢先动手,杀死了林燕。

没有人会相信在我体内潜伏的东西,也没人相信是它们杀死了林燕。

——就像我水中的母亲,她一定以为杀死她的,是她八岁的儿子。

我必须从困境中找到一条突围的缺口,如果我已经是凶手了,那么,我便不在乎再多杀一个人。

我必须要杀死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如果他与林燕的争执真是假相,那么,林燕势必已经将我的秘密告诉了他。如果他知道了林燕的死亡,首先怀疑的目标就是我。

我的心里盈荡着种下意识的快感,似乎想到谋杀时,我的整个人都变得充实起来。并且,对即将发生的谋杀,我满心都是期待。

谋杀是智者的游戏,我已经决定要用我所有的智慧来完成这场游戏。

当然,在游戏开始前,我还得去医院里最后诊治一下我的脑疾。林燕的那一击又为我添了些新伤,我担心,我的脑疾会不会因此而恶化。

医生说我的外伤并无大碍,但对我的旧疾却仍然束手无策,他还是建议我去看神经科专家门诊,并且,在最后,还安慰我道:

“不要提到神经科就把它跟精神病联系起来,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患有些神经方面的疾病,像失眠症就是患病人群最多的一种神经疾病。”

我真的去神经科看了专家门诊,我幸运地碰到了一位据说是从国外回来的专家,他在仔细询问了我头痛的历史之后,问我平时还觉得身体有哪些不适。

我想到了那些夜里的东西,它们已经钻进我的身体好多年,不知道现代医学是否有办法将它们驱逐出去。但我又不能这样直接跟专家讲,便含糊其辞,说了老半天才让专家明白了我的意思。

专家沉默了好长时间,然后问我:“你是否有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做过些什么?事后经别人提醒才回想起来,但具体细节仍然很模糊?”

我心里的震惊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从国外归来的专家就是与众不同。

“也许这世界上并没有你说的那些夜里的东西,你在无知觉状态下做的事情,其实是你另一个人格在作祟。”

“你是说双重人格?”我对心理学的这些名词并不陌生,那瞬间已经想到了很多东西,心里犹在懊悔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过。

“也许不仅仅是双重人格,还有些人表现为多重人格。在医学上,我们称为多重人格症侯群。”

我已经不需要这位专家再说些什么了,关于多重人格症侯群的情况我完全可以自己去获得。多重人群症侯群的症状表现为,不同的意识与行为可以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而这多重人格之间是互相隔绝的,单重人格并不承受其它人格意识或行为的后果。也就是说,一重人格具像表现为一个人,它根本感觉不到另一重人格在想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有些人可以一辈子生活在这种症侯群症状之下,到死也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过些什么。但是,就像生活里意外随时都会发生一样,这些不同人格之间有时也会发生一些联系。这就像两个密闭的房间,忽然之间的墙壁出现了缝隙,便会有少量的空气开始在两个房间里移动。这在症侯群中的表现为,一重人格可以开始感觉到另一重人格的存在,并且,在意识与行为上,要承受另一重人格意识与行为产生的后果。

我想这在心理学领域都该属于比较高深的论题了吧,我并不需要太深入去了解它,因为在我身上,我找到了实证。

我不再相信医生和专家,我知道从理论上要彻底解决这种多重人格症侯群的状况,首先必须要打破所有人格之间的阻碍,那对于任何人,都是极度痛苦的过程。因为那就像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是意识中的自己。

谁知道你会变成什么呢?也许是个恶棍,也许是个懒汉,也许是个妓女或者别的什么你所不齿的人。

——也许,你还会是个杀人犯。

这样的事,你根本没法选择。


九宫图

江海晚上参加了一个宴会,大学一个同学家的孩子十岁生日,那同学最近刚提拔当了外贸的一个主任,手上有点实权,所以孩子生日宴会上聚了好多生意人。江海本来想早点走,但来宾很多都是熟人,大家酒喝得有点高,散席之后还不让他走,拉着他要去“库斯科”娱乐城唱歌。

江海抹不开面子,便打发老婆先回去。老婆虽然不太愿意,但这样的事情她已经经历得多了,便嘱咐江海唱歌时少喝酒,能脱身就尽快回家,她自己,则非常得体地跟丈夫的朋友们说再见,然后一个人打车回家。

深更半夜还能结伴去唱歌的其实都是铁哥们,这样的人聚一块儿玩起来肯定没个准点儿。从库斯科里出来已经是夜里两点钟了,这拔人有一多半自己带了车,出门后各自驾车扬长而去。

按说谁都知道喝高了酒不该再开车,但这些人都是酒场老手,全不把酒后驾车当回事。再说,新的交通法要到2005年才能实施,这会儿就算被警察抓住也最多罚俩钱。罚钱怕什么呢,他们和交警中队的好些领导都是哥们儿,说不定一个电话过去,连罚款钱都能省了。

江海今晚其实没喝多,他心里藏着点事,所以一整晚都没能把情绪给调动起来。他傍晚时打了好几个电话给一个女人,明明线路通了,最后却无人应答。他找那个女人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心里觉得不踏实,想知道她在做什么。她不接电话,可能是生了他的气,也可能是在什么喧闹的地方没听见。

但这总是件让人心里不痛快的事。

独自驾车行驶在深夜的街头,江海几次生出去那个女人家的念头,但几次都忍住了。他想到自己的妻子还在家里等他,他已经六岁的女儿这段时间经常半夜醒来,哭着要找爸爸。

还是回家去吧,再过几天就是自己三十岁的生日了。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关系,现在他越来越觉得家庭的可贵,在外面跟人应酬,常常让他觉得很累,那时他最想做的,便是回到家里,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妻子和女儿,和她们聊天,逗得她们嘻嘻笑作一团。

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伦之乐吧,江海心里漾起些幸福的滋味。

车子行到建国路,往北行上一条小街。小街不宽,两边却绿化得很好,芙蓉树茂密的叶间,隐藏着簇簇粉红的花朵。街两边的路灯此刻让所有的绿叶红花都变得有些凄冷,深夜的小街看起来也有了几许空旷感觉。

江海驾车正常行驶,驶上小街没多远,忽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接着,一朵耀眼的焰火从前方不远处腾空而起,在街道正中的天空中破裂成千万点晶莹的星辰。星辰在江海的眼中转瞬即逝。

江海吃了一惊,脚下本能地踩了刹车。

车子停下,江海索性头贴着一边的窗玻璃,看天空那炫目的焰火。

当天空重新恢复寂静,深蓝色的天幕上,又只剩下连绵起伏的黑色云团。江海收回目光时,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好像有什么事即将发生。

虽然他现在头脑还能保持清醒,但今晚终究喝了好些酒,他已不能正确处理自己此刻的预感。他抹了一把脸,正准备再次发动车子时,忽然车前方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人。

那是个削瘦的年轻人,他穿着件黑色的风衣,风吹过来时,风衣瑟瑟抖动,隐约映现里面麻杆样精瘦的身子。年轻人的面孔,比他的身材更加削瘦,两边颧骨凸起,双颊深陷,两个眼窝凹进去,眼睛却异常深邃。看着它,江海觉得就像看着一个传说中的鬼魅。

但江海并不感到害怕,因为这年轻人虽然模样可怖,但整个人已经瘦得没了人形,似乎任何人都能轻易一拳将他击倒。

这样的人是不会对江海构成威胁的。

此刻,那精瘦的年轻人冲着车里的江海招了招手,江海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这人要干什么。但这时,他看到了年轻人的另一只手上捏着一个小圆筒,那是一枚没有燃放的烟花。

江海冷冷地看着车外的人,心里在想,这人怎么会半夜在街上放焰火呢?

“数字密码除了可以和英文字母替换,还可以根据一定的规律,也就是密码学中所谓的密匙,重新排序,这样,就会得到正确的答案。”马南将那组数字根据在凶案现场发现的顺序,分三行写在纸上,“我昨天下午在茶楼里就几乎能断定,如何正确排列这组数字,是破解谜题的关键问题。”

秦歌不说话,马南破解谜题的过程比答案更能吸引他。

“这一夜时间,我试着按照不同的规律来排列它们,我几乎用尽了我所知道的所有手段,甚至我到网上破解密码的相关网站去寻找,但结果却让我失望。”

马南凝视着纸上的三行数字,继续道:“这些数字加起来一共有十位,我不知道现实生活里,有哪些号码由十位数字组成,因此,我断定,在这其中,一定存在着数字与字母的替换问题。”

“下半夜的时候,我还是找不到排列这些数字的规律,便索性将它们丢在一边,想前几次那凶手留下的谜题。明信片与枫叶和羽毛没有给我任何启发,但那个用血画成的双龙太极图却给了我一些触动。一般人不可能知道双龙太极图,除非他对中国传统符号学有一定的了解。而在中国传统的各种符号图案中,最有名的除了太极图,还有河图和洛书。但这组数字显然与河图洛书没有关系,河图洛书构成的元素非常复杂,而且,虽然有很多学者在持之以恒地研究它们,但至今,还没有一种解释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

秦歌虽然知道河图洛书的名字,但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最后,我盯着这三行数字,心里一下想到了另外一个非常著名的中国传统图案。之所以前面那么长时间我没有想到,完全是因为这第三行的四位数字蒙惑了我。如果第三行也只是三位数字,那么,这谜题便要简单得多了。”

秦歌趴过去看第三行数字,它一共由四个数字组成——9198。

“91和98在字母替换中是不成立的,所以,我就假设中间的19其实是一个数字,那么,这三行数字排列起来,就构成了一个九宫图。”

“九宫?”秦歌有些头晕,他只是从武侠小说里面看到过这些名词,不要说让他去了解了,这些东西听起来就觉得高深莫测。

马南知道秦歌很难从概念上理解九宫,便在纸上画出了九宫的图型:

九宫图里本来没有数字之间的连线,马南为了让秦歌看着明白故意把它加上:“凶手留下的数字,排列顺序与九宫图显然不同,但是,我们却可以把它填充到那九个方框里,再按照九宫图中,九位数字的排列顺序来读取它,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到一组新的数字。”

马南在纸上写下了重新排列的数字:1921748999。

秦歌盯着这串数字,立刻就明白了它的含义。将数字的前五位根据数字与字母的替换规律,可以得到几个结果,但其中显然只有一个最符合要求,那就是SUG,到这时,再愚笨的人也会想到,它与后面的数字结合起来,其实就是一个车牌号码:苏G48999。

“好了,你已经明白我解密的全过程,现在,你可以安心去找凶手的下一个目标了。我只希望,你再不要为这个案子来找我。”马南疲倦地道。

秦歌重重地点头,心里对马南的钦佩又加重了几分。

离开马南家的时候,秦歌看出马南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了。一夜不眠也许并不算什么,但这一夜里,马南耗费的心力却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秦歌让马南在家好好休息,这一次,他一定会将凶手缉拿归案。

有了车牌号码,很容易就找到了车的主人,他是海城市一家货代公司的老总,名叫江海。货代公司在海城有许多,主要以代理货物的进出口为主营业务,江海所在的公司是其中做得最好的。那辆悬挂苏G48999车牌的轿车便是江海的私人用车。

刑侦队的同志分成两拔,赶赴江海那家货代公司与他的家,但这两路人都扑了空,江海不在公司也不在家里。据江海妻子的提供线索,江海昨晚参加了一个朋友孩子的生日宴全,然后跟着几位朋友去库斯科唱歌。半夜三点钟的时候,江海妻子给他打过电话,但语音提示已经关机。江海的妻子此刻忧心忡忡,生怕江海发生什么意外。

知道这一消息,秦歌与队里的同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这显然又是个不好的征兆。但大家心里都还怀有一点希望,凶手在前天夜里杀死了赵紫琼,按照他下手的时间规律,他不应该会连续作案。

“江海以前是否有过夜不归宿的情况?”秦歌皱着眉头问江海的妻子。

“基本上没有。”江海妻子答道,“他除非出差,否则,在外面应酬就算再晚,也会回来。”

“那照你的估计,江海昨晚一夜未归,他能去哪里?”

“我想,这得先问一下昨晚跟江海一块儿去唱歌的那些人。”

根据江海妻子提供的电话,秦歌打电话给昨晚同江海一道去库斯科唱歌的那些人,大家对江海一夜未归都有些吃惊,但对于昨晚的事,他们的回答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在两点钟的时候,大家各自驾车回家。

如果江海发生什么意外,显然就是两点钟之后发生的事。

秦歌让人打电话给交警队,让他们协助在海城市区展开监控,如果发现江海的车上路,立刻连人带车给扣下。

“江海在海城,还有没有什么你不认识的朋友?”秦歌犹豫了一下,接着道,“比如说要好的女人。”

这回,江海的妻子沉默了。

“我不想过问你们家庭内部的事情,但是事关重大,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找到江海,那么他很可能有生命危险。所以,我请你尽量配合。”秦歌道。

江海的妻子神情黯淡下来,又过了一会儿,她才说出一个女人的名字。

“他跟这女人在一起已经两年多了,我知道他们在一块的所有事情,但是,这么长时间,我一直装作不知道。江海是那种顾家的男人,我知道无论他在外面跟什么人在一块儿,他都不会抛弃我跟孩子。我们刚结婚那年,有一次去海州请人算命,当着我的面,那位算命的老婆婆就说江海这一生命犯桃花,他的生活里会不断有女人出现。但是,那老婆婆最后告诫我,江海是个值得信赖的男人,我这一生如果想抓住他,便不要过问他的事情。”

这样的回答显然是秦歌没有想到的,他怔怔望着面前这位漂亮的女人,想到在她锦衣玉食的生活中原来也有自己的不幸。

但现在不是感慨的时候,秦歌要了地址,立刻跟自己的搭档,还有实习小警察往那女人的住处去。

那女人在一家小区的十二楼,秦歌按了会儿门铃,里面没有一点动静,女人显然此刻并不在家。就在大家要离开的时候,那位警校来的实习生忽然嗅了嗅鼻子:“你们闻到了没有,好像有股臭味。”

秦歌和搭档使劲嗅鼻子,真的隐隐有股臭味。

他们都是老江湖了,这种臭味虽然轻微,但他们还是立刻变了脸色。秦歌让实习小警察到楼下去叫保安,看他们那儿有没有业主的备用钥匙,同时,打电话给队长,让他带队前来,并且,带上鉴证科的同志。

保安队长很快就上来了,他没有业主的备用钥匙,但却说知道附近有一个和110联动开锁的师傅。秦歌让他立刻找那位师傅过来开锁,越快越好。

开锁师傅开锁的工夫,队长和鉴证科的同志相继赶到。大家在门边使劲闻着那股异味,毫不怀疑那就是腐尸的味道。

门终于打开了,鉴证科的同志先行入内,他们很快就在卧室的床上发现一具女尸。秦歌和队长小心地走到卧室的门边,扑鼻而来的臭味让他们捏紧了鼻子。

床上的女尸显然已经死去多日,所以,尸体已经严重腐烂,并且生了许多蛆虫。鉴证科的同志在屋里采集证据的时候,队长又接到交警队打来的电话,他们说在建国路往北的一条小街上,发现了江海的那辆车。当时车停在路边,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里面的情况看不太清楚,但隐约能看到有个男人躺在后车座上一动不动,估计已经是个死人。

为了保护现场,交警队的同志没有强行撬开车门,而是派人守着那辆车,等待刑侦队的同志赶到再做决定。

队长眉峰皱得愈发紧了,他谢过交警队的同志,立刻带着秦歌等人赶去建国路。交警队的同志在江海的车周围竖立了警戒线,有一些围观的群众站在警戒线外头等着看热闹。

车门很快被打开,江海的尸体赫然躺在车后座上,他的胸前殷红一片,显然又是被人一刀毙命。

在车前方不远处,街道上还有两枚燃放过的烟花,那当然也是凶手留下的。

秦歌在尸体的掌心里,发现了用签字笔写下的另外一组数字。

又是一组数字,秦歌的头立刻就大了——凶手居然又已经选择好了下一个目标。这凶手简直就是丧心病狂,难道他就要这样不停地杀下去,他究竟要杀死多少人才能满意。

下午,就在刑侦队的会议室,局长主持了案情分析会。

会上大家都有些沉默,沮丧的神情出现在很多人脸上。后来队长吹胡子瞪眼还拍了桌子,大家才象征性地把案情向局长做了汇报。

目前已经发现了七名受害者,除了勒索小棉花的男人与江海的情人情况有些特殊,其它五人都是被凶手有预谋地杀害。

连环杀人案首先要查的就是受害者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但到目前为止,五位受害人——孤老头、杨迪、小棉花、赵紫琼与江海之间,根本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凶手特别狡猾,在凶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可以判断凶手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凶手杀人有自己的特定模式,除了在杀人现场燃放焰火外,还会在杀人前满足受害人一个愿望。

孤老头的愿望是女人。

杨迪的愿望是在紫金之巅开个人音乐会。

小棉花的愿望是杀死勒索她的男人。

赵紫琼的愿望是做回有尊严的男人。

那么,江海的愿望是什么呢?他非常有钱,在海城又有很多朋友,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情人。

江海的一位密友提供了这样一个情况,江海最近有一个念头,就是跟他的情人分手。那情人跟他在一块儿已经两年多,他曾经非常喜欢她,还专门为她买了房子。但是,他现在已经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所以,他想分手,但是却又不忍心伤害那个女人。

江海一次酒后跟朋友提起了这件事,他说他为这件事伤透了脑筋。

凶手在杀死江海之前先杀死了那个女人,这样,江海就再也不用为如何跟那女人提出分手犯愁了。

这样的推理很合乎逻辑,何况,签证科的同志又提供了相关的证据。

在江海情人的房间里,还发现了几盘碟片,里面都是江海与那女人在床上的影像。根据对房间的实地勘察,再与碟片里的画面角度进行对照,可以判定摄像头是安放在卧室的空调里,这样,就排除了江海与那女人喜欢用自拍来增加情凋的可能性。碟片只能是那女人偷偷录制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来要挟江海。

江海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更不敢跟那女人提出分手,他更担心那些碟片落到妻女手中,从而失去现在这个幸福的家庭。

现在,问题的症结最终又落在了凶手留在江海手上的那组数字上。这回的数字比上一次的要简单许多,它一共只有六个数字:314613。

“现在时间就等于生命,凶手已经加快了他作案的频率,如果我们不能在天黑之间找出这组数字中包含的信息,那么,很可能明天早晨,我们又会发现另一具尸体。”秦歌说这番话时忧形于色。

“那你可以再去找那位专家,前几次不就是他帮我们破解了凶手留下的谜题吗?”队长道。

“可是,我们不能每次遇到问题都要求助别人。”秦歌沉默了一下,道,“昨天晚上我一直跟马南呆在一块儿,他为了破解赵紫琼凶案现场的数字密码,整整熬了一夜,直到我早上离开才休息。虽然我知道把这六个数字送到他面前是最省事的解决办法,但我实在不忍心这么快又去打搅他。”

会场里沉默了片刻,局长咳嗽一声道:“难道我们就没有别的办法?”

“当然有,那就是我们自己来解开凶手留下的谜题。”秦歌重重地道。

“你跟马南接触最多,马南破解那些谜题的思路你最清楚,你现在有没有什么灵感?”队长试探着问。

“这一组数字,很明显是数字与字母的替换。如果把它们转化成字母,应该是CNFM,但我英文底子薄,实在不明白这四个字母代表什么意思。”

队长立刻冲着队里几位年轻的同志道:“你们几个都读过大学,英文肯定没问题,赶快过来琢磨一下这些字母到底什么意思。”

那几位大学生警察面露难色,他们各自对在自己面前的笔记本上画了半天,俱都摇头不语。队长叹息一声,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我觉得也许这几个字母跟英文没什么关系,它们还包含着另外一种密码格式。”秦歌皱眉道,“我预感到它一定非常简单,但关键是我们首先得找到解题的密匙。”

所有人的脑子里此时都在想着这四个字母,一时间,会场里鸦雀无声。

就在秦歌等人苦苦思索凶手留下的谜题时,在家中熟睡的马南忽然被门铃声惊醒。门铃不知响了多长时间,马南醒来后并没有立刻起床,而是聆听了一会儿,等到他确定如果他不去开门,门铃便会持续不停地响下去时,这才无奈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马南真的很疲惫,他本来想今天什么事都不做,好好睡一整天的。

打开门,马南所有的倦意立刻烟消云散,甚至,他的眼神也立刻变得神采奕奕了。

门外站着的人当然不是秦歌。

他是一个削瘦的年轻人,穿一袭黑色的风衣。他仿佛在门边已经站立了很久,脸上充满倦意。而且,他的神情颇为萧瑟,马南开门的瞬间,他还重重地咳嗽了好几声,好像身体极度虚弱的样子。

“焰火即将熄灭,美丽也开始凋零,所以,我来了。”削瘦的年轻人道。

马南退后一步,让年轻人进门。这时,他全身的神经都已紧绷,似乎知道这个身体虚弱的年轻人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这个削瘦的年轻人显然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难道他知道是马南帮助警方破解了他留下的谜题,而特意找上门来?

——他找上马南,是否因为马南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城市窨井

我没有去往澳洲的那个小国,却在十二月初的时候选择了一家旅行团来到了泰国。泰国并没有任何东西吸引我,相反,泰国最著名的人妖表演让我想起来都会有种反胃的感觉。

我选择泰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十一月中旬的某一天,我在海城最大的龙河广场上转悠。因为这天是星期天,广场上有很多商家在搞促销活动,它们从大学里找来不少大学生帮着散传单,还在广场上搭起了两座舞台唱歌跳舞。

这天广场上聚积了不少市民,我在人群里悠闲地转来转去,觉得自己和正常人其实没什么分别。十一月的海城气候已经逐渐转凉,但还有不少小姑娘穿着短裙在人群里晃来晃去。因为我漫无目的,所以碰到特别漂亮能吸引我的女孩,总要跟在她们后面欣赏一会儿。

漂亮的女孩儿出现在哪里,都是最动人的风景。

我在一家旅行社搞的促销展板前发现了一个女孩的背影。展板倚靠在一张长条桌上,旅行社工作人员便坐在长条桌后面,直接跟有旅游意向的市民进行交流。那女孩儿弯腰趴在长条桌上写字,因为背对着我,我根本看不见她的模样,但她那天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裹得紧紧的屁股翘得恰到好处,而且不大不小,充满肉感。

我远远地注视了一会儿,便走到那展板前面,装着看展板上的内容,更近地欣赏那个美丽的小屁股。这时候,那女孩儿站直了身子,并且转过身来。我心里顿感失望,那不过是张姿色平庸的面孔,因而,那个美丽的小屁股对我也失去了吸引力。

就在我转身要走的时候,我忽然听到有人在冲我叫:“嗨,特工!”

我不用看也知道叫我的人是谁。

你们还记得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馆吗,里面有一个特别年轻的时尚女孩。我曾经有段时间频频光顾她的咖啡馆,无聊时便和她逗趣打发时间。有一次,为了请她吃饭,我把自己说成了是位跟踪台湾特务的特工。

果真是时尚女孩坐在长条桌后面,身上还穿着旅行社员工的制服。我走到她身边时,她笑眯眯地盯着我看,好像我是她阔别许久的老朋友。

“你的咖啡馆不开了?”我这是明知故问。

“你都不来光顾我的生意了,我那小店还能撑得下去吗?”时尚女孩嘻嘻笑着,将一张表格递到我面前,“今天既然碰上了,就不能放过你,报个名吧,我刚到这旅行社来,一单业务还没做呢。”

我拿起表格,看到旅游项目是港澳泰七日游。

我就在那一瞬间,忽然有了出去转转的念头。港澳泰也不错,起码三个地方我都没去过,而且价格也不算高,更重要的是,我给时尚女孩带来了她在旅行社的第一笔业务。

填写了表格,办理了手续,时尚女孩又在不住冲我乐。

“我没想到你来真的,你不会为了照顾我交了钱不去旅游吧?”

“怎么会,我的钱也不是偷来的,交了钱,我当然得去。”我喜欢和时尚女孩说话,轻松,没有任何思想负担,“再说了,你上回不是帮了我吗,陪我去吃饭,一块儿监视台湾特务,这会儿,我照顾你回生意也算是回报吧。”

“那台湾特务被你们拿下了吧,要不哪有时间来这儿转悠。”

“这你就不知道了,广场人这么多,你别看个个模样都跟老实巴交农民似的,其实,这里头坏人多了。别以为我们特工只能监视台湾特务,业余时间我们也会抓抓小偷流氓什么的。”

“那你今天收获如何?”时尚女孩笑道。

我耸耸肩:“碰到你,算那些小偷流氓运气,我就偷回懒了。怎么样,呆会儿下班有空没,我这回又发现一美国特务,今晚再陪我吃一回,顺道监视这美国特务,要是心情好了,顺手把他给拿下,你这就是为咱祖国立第二回功了。”

时尚女孩笑弯了腰:“我说这些特务怎么老往餐厅跑啊?”

我一本正经地道:“特务也是人,肚子饿了也知道吃东西。再说了,他这不是方便我约你吗。你说他要半夜往坟地里钻,我哪还好意思找你陪着啊。”

晚上,我带时尚女孩去吃饭。我们从车上下来,我站在餐馆外头恍惚了一下。餐馆的霓虹灯已经亮起,“音乐厨房”几个卡通字体在暮色里特别醒目。

我想起我曾经在这里等过一个叫做林燕的女人。

“好了,今晚咱们不说你那个美国特务,当然,哪个国家的特务都不许提,我们来说说你。”时尚女孩优雅地点起一根摩尔烟。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有些走神,心不在焉地回答。

“那段时间,你每天早上准时光顾我的咖啡馆。早上喝咖啡的人很少,每天都喝的人更少,像你那么准时的简直就是稀有动物了。”

“我那是垂涎你的美色,喝咖啡是假,跟你套近乎是真。”

“得了吧,别把我当那些不懂事的小姑娘哄。”时尚女孩摇头道,“我起初也以为你对我感兴趣,但我很快就发现其实吸引你的是另外一个女人。”

我全身一震,有些吃惊地瞪着时尚女孩,觉得她也许并不像她外表那么简单。

“你在咖啡店里,每次都会选择临街的座位,有时又会匆匆离开。我就算再笨,也能看出来你在等什么人。能让一个男人痴情到这种地步的女人必定不同寻常,所以,我那时就在想,那究竟会是什么样一个女人。”

我更吃惊了,心底还涌上来些伤感。那个女人现在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我还记得我最后一次到她的卧室去,她安静地躺在床上。我刚刚在浴室里为她洗净了身子,还从她的衣橱里为她挑选了一件洁白的连衣裙。

我希望她能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

“所以,有一次,当你匆匆离开后,我偷偷骑了车跟在你的后面。”时尚女孩脸上有些得意的神色,“我发现你在跟踪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果真非常漂亮,而且特别有女人味,你的眼光还算不错,没有让我失望。”

我的思绪立刻回到了现实中,时尚女孩的话让我更加震惊。我在跟踪林燕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成为别人跟踪的目标。

“你还看到了些什么?”我的声音里已经有了些颤音。

“瞧把你给紧张的,跟踪自己喜欢的女人这没什么可耻的。”时尚女孩依旧笑嘻嘻地道,“我只想看看那个女人,对别的事情不感兴趣,你放心好了。”

我觉得女孩的笑容里有些狡黠,便怀疑她一定还对我隐瞒了什么。

这一顿饭我吃得兴味索然,而时尚女孩却浑然不觉,从头到尾都在不停地说着话,让人觉得她好像真的非常单纯。到后来我都有些迷惑了,不知道面前的漂亮小姑娘到底是属于哪种类型的人。

我们从音乐厨房里出来,已经十点多钟了,我脑子里还在想着她跟踪我的事,我断定她一定还看到了些别的什么,最让我担心的就是那次我从林燕摩托车车座底下取走那个包。

“时间还早,我们找个地方消遗一下吧。”时尚女孩说。

我眉头一皱,心里忽然有了主意:“你平时都喜欢到哪儿去打发时间?”

“有人陪就去迪厅,一个人时就去上网。你知道我在网上叫什么名字吗,你一定猜不到,我叫‘嗨到最高潮’。”时尚女孩说着话,胯部剧烈地扭动了两下,此刻,她身上洋溢着让人冲动的青春气息。

我摇头苦笑,从她的网名中谁都能猜到她出现在迪厅里会是副什么模样。

那就去迪厅吧,有人说迪厅是城市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是个非常容易让人堕落的地方,同时也最能代表一个城市的激情。

时尚女孩在迪厅里只喝喜力牌啤酒,每回她大汗淋漓地从舞池里回来,都要逼着我陪她喝光一整瓶。她的酒量也许不是很大,但剧烈的动作与大量排出的汗液,可以带走她体内很多酒精,所以,到最后我都有点不胜酒力了,而她依然精神十足,清醒异常。

我很少到迪厅这种地方来,还不太习惯这里暧昧激情的氛围。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是老实地坐在座位上,除了有两次被时尚女孩硬拉着来到舞池中央。

我不知道原来随意扭动竟然可以给人这样酣畅淋漓的感觉,光影随着节奏颤动,轻烟不时从角落里喷出,周围所有人都在剧烈的运动中,因而你看不清任何一张脸孔。这时候,我可以忘了我是谁,忘了我有一个在水中消逝的母亲,忘了我是个选择性失忆症患者。

我疯狂地扭动肢体,像一个青春期激情的男孩。

直到我的头裂开似的痛,我才慢慢回到座位前坐下,见鬼的血管性头痛又要开始折磨我了。时尚女孩蹦跳着扭到我边上,又逼着我喝下一瓶啤酒,我忍不住抱着脑袋干呕了一下,时尚女孩非但没有对我表示一丝同情,反而带些讥诮地拍拍我的肩膀,重新扭回到舞池之中。

时尚女孩搀着我离开迪厅已经是三点多钟,掠过城市上空的冷风让我清醒了不少,相反,在迪厅里还精神十足的时尚女孩脚下却有些打晃。在车上,她的脑袋很快就抵到了我肩上,我轻轻推推她,她眼睛微闭,嘴里含糊地说了句什么,神智竟然已经有些模糊。

原来时尚女孩的酒量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大,车子开了大约半小时,她忽然睁大眼,大叫停车。车子很快在路边停下,她慌忙推开门奔了出去,跪倒在路边开始呕吐。

我付了车钱,打发走出租车。

我站在女孩身后两步远的地方,心跳加快,手心脚心里满是汗水。

我看清了时尚女孩跪倒呕吐的地方其实是路边的一个窨井,窨井盖应该是被拾荒的农民给偷走了,所以,窨井完全裸露在路面上。城市里丢失窨井盖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电视里隔三差五便有行人因为窨井盖丢失而摔伤的新闻。

但很少有人想到失去窨井盖的窨井还可以有其它一些用途。

比如说此刻,我只要轻轻一推,便能把时尚女孩推到井下去。或者当我杀死某个人后,可以将他的尸体丢弃到里面。窨井下面的下水道四通八达,里面还活跃着一种名叫老鼠的动物,它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吃光尸体上的肉,只剩下一堆骨头。水流还可以将变轻的骨头冲到其它地方去,幸运的话,这些骨头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被人发现。

我向着时尚女孩又走近了一步。

头痛忽然在这时又剧烈了几分。

我听到了尸体落到窨井里的扑通声,黑暗的井底漾起的水花还溅到了我的手上。我冷冷地站在井边,浑然没有因为一个生命的消逝而觉得丝毫不安。

那些夜里游荡的东西,它们在我的身体里发出嚎叫,我能感觉到它们此刻的兴奋与激动。也许死亡是它们存在于这世界上的惟一目的,因而它们需要不断制造死亡,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我站在井边忽然听到了音乐的声音,我很快就发现井边遗留着一只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音乐正从手机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我在弯腰捡起手机时,头痛让我眼前一黑,差点摔倒。

我还站在时尚女孩的背后,我的耳中没有音乐声,手里也没有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我想到那一定是头痛让我引起的幻觉,可幻觉怎么会那么清晰真实?而且,我想起我真的曾经有过一只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

林燕从我的枕头底下发现了它,那是她袭击我的又一个原因。

于是,我便相信了,在曾经的某个时候,我真的曾将一具尸体投到窨井里去,那应该是个男人,他并没有抛弃深爱他的女人,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跟那女人说上任何一句话。

——我杀死了他。

时尚女孩仍然在呕吐,她的整个脑袋几乎都悬空在窨井的上方。我的身体变得僵硬,神情变得冷漠,我往前再迈近一步的时候,双手已经搭在了时尚女孩的肩头。

时尚女孩忽然回过身来,嘴角还残留着秽物,眼里还留着泪珠,但她却轻轻冲我笑了笑。

“我是不是很没用,喝了点酒就醉成这样。”

我怔住了,那手抚在她的肩上,却软绵绵的施不出一点劲道。

后来,我屏气凝息,蓦然后退几步,满脸都是惊恐,像面对一个可以勾魂夺魄的鬼魅。我嘴里呢喃了些什么,并且泪流满面。时尚女孩吃惊地看着我,一些话语还没从她嘴里涌出,我已经转身撒腿狂奔。

我一定要远离时尚女孩,我一定要远离这座伤痕累累的城市。

那些夜里游荡的东西,它们盘距在我的身体内,占据着我的大脑。我要带着它们投进火焰,我要去水底寻找我的母亲。

我要把自己沉入十八层地狱,让我,和我身体里的东西从此万劫不复。

那天晚上,我在书房里坐了一夜。我不知道这中间我是否睡着过,但却清晰地记得窗外的黑夜怎样一点点被曙光驱散。在我面前的桌子上并排摆放着两张照片,林燕和一个男人在照片里笑得很甜蜜。所有跟他们有关的记忆这时纷至沓来,我记起我真的见过那个男人,我还记得他的身体很沉,我需要全力才能将他抱起来。窨井里传来沉闷的响声,溅起的水花还落到了我的脸上。

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人会知道他去了哪里,即使有一天,人们在窨井里发现他的尸体——那肯定已经不能称为尸体,而应该是一些残缺的骨骼——也不会想到,他会是我的前任房客。这城市里的死亡也许随时都在发生,因为它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所以我们才能生活得如此平静。

我用火机点燃了那两张照片,林燕与男人的面孔在火焰里先是变得狰狞,接着便很快消失不见了。

这样,我便与他们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现在身处泰国一个海岛的海滨酒店里,每天靠回忆来打发时间。也许是因为空气与海风的原因,我的头疼症在这里好了许多,很多遗失的记忆,此时已经不需要头疼时的幻觉来把它唤醒。

我像个长睡的人忽然醒来,发现自己的仓库里堆满了物品,每一件我都要仔细辨认,并且慢慢品味。

人的一生也许就像一间仓库,当有一天你发现仓库里已经被经历堆满,那么,你便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到那时,死亡这一不散的阴影,便会悄然占据你的整个身心。

其实有什么好恐惧的呢,人的生命,不过是朝着死亡不断迈进的过程。

我们都活在路上,路的终点是个叫做死亡的村落。

我庆幸在我生命最后的时刻,能有这样一些静谧的时间来细细梳理遗失的记忆。我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式来记录这些回忆。

我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下一个个疤点。

这种记录方式当然不是我的原创,我只不过模仿一个削瘦的年轻人生命最后一刻的行为。他出现在我的身边时还带着一张羊皮,他像个虔诚的教徒,不厌其烦地向我诉说着他这一生里所有的罪恶。

我不是神父或者牧师,我也不相信这世上有全能的上帝或者神仙。但我那一刻,却为那年轻人的叙述而感到了某种震撼。

那年轻人到后来气息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坚持每说完一桩罪恶,便要用烧着的炭火在羊皮上烫出一个小洞。

我已经记不清那张羊皮上究竟被烫出了多少个小洞,它是那年轻人奔赴天国的告解书,在他死后,便要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灰飞烟灭。

我不知道罪行原来也可以这样来救赎。

那个年轻人注定上不了天堂,但我还是按照他的意愿,在他死后,将那张记录他罪恶的羊皮与他的躯体一道火化。

我希望我的生命里也能有一场大火,我要用它们,来照亮我生命的最后历程。


普亚族凶手

会场里已经剩下没几个人了,案情分析会早就结束,局长大人总结发言的大概意思,就是鼓励大家别灰心继续努力。他身为一局之长公务繁忙,当然不会坐在这里耗费时间。

局长带头溜了,队长紧跟其后。他是一个快退休的老警察,这会儿脑袋不糊涂就算好事了,没有人指望他能帮着破解凶手留下的数字之谜。

队长临走前留下话来,今天不把那组数字给破解了,晚上谁都别吃饭。

话是这样说,但刑侦队这种地方,随时都有情况发生,全队的人都耗在这里,那全市的犯罪分子要知道,肯定得乐翻了天。

陆续有人借故离开,他们临走时无一例外冲着秦歌露出歉疚的神色:

“秦哥,你看,没办法,紧急情况,得赶去处理。”

秦歌宽容地挥挥手,算是对他们的理解。破解密码这种事靠的是智慧,跟人多人少没什么关系。这些人留下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去抓俩小偷逮俩流氓干点正事。

时间过得飞快,暮色渐渐涌进会议室,秦歌忽然从思绪中醒转,看到空空荡荡的会议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面前的纸上已经密密麻麻被一些零乱的笔画填满,秦歌盯着看了两眼,连自己都不明白上面画的是些什么。

314613——CNFM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把数字转换成字母的思路是错误的?秦歌站起来,长长地伸个懒腰,觉得腰酸背痛,比干一天体力活还要累。秦歌想到早晨马南脸上的疲惫,终于亲身体会到了马南的辛苦。

他走到外面,走廊里的灯已经亮了,刑侦队值班室里,只剩下那个实习小警察坐在电脑前面。

见到秦歌进来,实习小警察讨好地道:“秦哥,那密码搞定了吧。”

“搞定个屁。”秦歌没好气地回他一句,顺手从桌上抄起不知是谁的杯子,呷一口冷茶,嗓子眼里舒服了不少。他看实习小警察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脸上的表情极其丰富,便知道他又在单位电脑里上网聊天了。

实习小警察才二十二岁,没有女朋友,平时穿着警服,看到漂亮小姑娘又不好往前凑,怕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但到了这岁数,看别人下班搂着漂亮女朋友去逛街,心里头又馋得要死,所以,上网聊天就成了他的精神寄托。

按说值班时间不能干私事,但这会儿队里没人,又没什么事,秦歌也就懒得说他。秦歌闭目养神,半天没听见实习小警察说话,耳中只有键盘噼呖叭啦的声音。秦歌其实也算是老网虫了,他跟老婆先在现实里认识,然后在网上谈的恋爱,但他最不爱听有人说他跟老婆网恋,谁说他跟谁急。

秦歌闭着眼睛想跟老婆恋爱那会儿的事,键盘的噼啪声还响在耳边。

蓦然间,他“腾”地站了起来,面上现出极度紧张的神情。那边的实习小警察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立刻又回到了面前的显示器上。

小警察没留神,秦歌已经站到了他的边上,他刚想说什么,秦歌拎着他的后衣领,直接把他给提到了一边。小警察吃不准秦歌要干什么,嘴里一迭声地道:“秦哥,你要干嘛。”

秦歌根本不搭理他,飞快地打开一个记事本窗口,然后选择了五笔输入法。

小警察凑过脑袋时,刚好看到记事本上跳出“马南”两个字来。

——马南。凶手的下一个目标竟然就是马南。

秦歌以前上小学时拼音学得不好,卷舌翘舌不分,前鼻音后鼻音至今也没搞明白,所以跟老婆上网聊天的时候,特别学习了五笔输入法。刚才他听着小警察敲击键盘的声音,忽然脑子里跳过那四个字母来。他当时不敢确定,直到在电脑上敲击“CNFM”四个键,中间加入空格,跳出来的字居然会是马南。到这时,他心中再无疑虑——马南就是凶手这道谜题的答案。

小警察还没反应过来,秦歌的人已经到了门边。

“召齐弟兄们,最快速度赶到田园山庄。”

小警察还想问什么,秦歌已经没了人影。

吉普车一路风驰电掣,警灯闪烁,警笛长鸣。

田园山庄的保安还没把大门完全打开,警车已经飞快从他身边蹿了进去,冷风让他的身上起了层颤栗。

车子停在马南家门前,秦歌上前按完门铃,再重重地擂门。

狡猾而精明的凶手已经连续多次抢在警方前面下手,秦歌只希望这次是个例外。凶手找上马南,必定是因为马南帮着警方破解了他留下的谜题。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凶手怎么会得知这一情况,但如果马南因此而受到什么伤害,秦歌想自己会内疚一辈子的。

马南最初并不想帮助警方,是秦歌硬把他拖到这件事里来的。

想想早上离开这里时,马南那憔悴到了极点的模样,秦歌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马南马南你不能死!

秦歌大力擂门,并且大声叫着马南的名字。

门里好像有了动静,秦歌耳朵贴在门上,听到那是轻微的脚步声。脚步声从容而有规律,秦歌长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方才落下。

秦歌如果遭逢不测,他不会来开门,如果来开门的人是凶手,他又不可能这么从容。

秦歌惊魂稍定,才发现自己已是满头冷汗。

门打开,秦歌又怔住了,因为开门的人并不是马南,而一个身着奇装异服的精瘦男人。这男人也就二十七八岁年纪,双颊深陷,眼眶微凹,瘦得就剩下皮包着骨头了。此刻他站在门边,两眼迷离,身子不时轻微摇晃,好像单薄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住身上那古怪的衣服。

这男人身上的衣服,上身窄小,下身肥大,俱是黑色布料,但在领口袖口俱白蓝色的花纹。男人腰间,还扎着巴掌宽的硬板腰带,带底白花,还绣有一些极质朴的图案。男人上衣的袖子短,露出两截枯瘦的胳膊,但这胳膊上却都刺了青,隐约可见是只生着鳞甲的怪兽。他的裤腿上,还缝上了些蓝色的布条,指宽掌长,两腿加起来足有十多根。

秦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服饰,更让他疑惑的是面前这个精瘦的男人。

这瞬间,他想到了杨迪女朋友案发后描述的凶手模样。难道面前这年轻人就是凶手?但凶手怎么会表现的如此坦然?

“你是谁,怎么会在马南的家里?马南呢?”他厉声喝道。

精瘦的男人散乱的目光好一会儿才落到秦歌脸上,他的身子又摇晃了一下,他侧过身,倚在墙上,这才让自己稳住身形。

“如果想见马南,就跟我来。”他说完竟然不看秦歌,径自向里走去。

秦歌毫不犹豫地跟在他的后面,行不多远,前面人影一闪,马南已经从楼上下来。看见他,秦歌这回总算真正放下心来。但他仍然对开门的精瘦男人满腹狐疑。他抢上前一步,站在马南面前,手指着倚墙喘息的男人道:“他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

马南神色居然异常平静,目光竟然不与秦歌对视。他只是淡淡地道:“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就去我的书房等我。”

秦歌回身瞪了那男人一眼,这才往楼上去。而马南则过去扶住那男人,小心地搀扶着他跟在秦歌后面。

那精瘦的男人真的非常虚弱,看着他,你会怀疑这么单薄的身子里是否能藏得住一条生命。

进入书房,秦歌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书桌上一张雪白的羊皮,接着,他闻到屋里有种焦糊味儿,目光四下里逡巡一番,很快便看到地上有一个烧着炭火的铁盆,盆里插着一根指粗的铁条,铁棍的下端已经被炭火烧得通红。

秦歌很快又发现,书桌上的羊皮上,有许多黑乎乎的小洞,焦糊的味道便是从那里传过来。不用多想,秦歌便猜到这些小洞都是炭火中的铁条烫出来的。

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古怪的东西?还有那男人身上古怪的服饰,秦歌已经预感到了些什么,但却还是没法把它们具象化。

马南架着瘦弱的男人进来,扶他到沙发上坐好,然后转过身,对着秦歌道:“你一定觉得这里的东西很奇怪,还有他身上的衣服。我告诉你,衣服是普亚族的民族服饰,这羊皮和烧红的铁条,是用来记录罪孽的工具。”

“普亚族?”秦歌从来没听说过这个民族,“它是中国的少数民族吗?”

“当然,普亚族的族地在川滇交界的深山里,因为部族人丁不旺,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普亚族的族人们信奉自己的普亚米尼神,历来都有这样的传统,在临终前,向巫师忏悔自己这一生的罪孽。他这一生有多少罪,便要在这羊皮上烫出多少个洞,然后,这张羊皮会随着死者一道火葬,这样,他的罪孽便得到了超渡,他的灵魂会飞离他的躯体,飞往那神圣的先祖圣地,同先人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秦歌虽然听明白了,但仍然一头雾水:“这普亚族跟你有什么关系?”

马南叹道:“难道你到现在还看不出来,他其实就是普亚族人,而且,他在这世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他的灵魂就要飞往祖先圣地了。”

秦歌回过头去,皱眉注视着沙发上端坐的那精瘦男人。他的双眼紧闭,好像根本已经无视秦歌与马南的存在了。

“他是普亚族人,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既然这么晚来找我,一定是破解了凶手留下的最后一道谜题,那么,你又怎么会想不到,他就是你要找的凶手。”

秦歌本来已经坐下,闻听此言“腾”地站了起来,职业性地手伸向腋下。但随即他的手又垂落下来,因为他看到那年轻人仍然保持着闭目端坐的姿势,而马南,则用些戏谑而讥诮的目光看着他。

“你根本不用这么紧张,我保证这个凶手不会逃跑也不会反抗。”

秦歌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腰间摸出手铐,小心地走到那年轻人身边,将他的双手铐住。那年轻人这期间只微微睁开眼看了一下,随即眼睛再度闭上,两只手也软绵绵地垂在身前。

“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我们得赶快送他去医院。”秦歌皱眉道。这时他已完全放松下来,一来因为罪犯被铐住,二来他看出这凶手真的非常虚弱,这时不要说他再去行凶杀人,就算让他站起来,好像都成问题。

马南摇头,脸上有些萧瑟的神情。

“已经晚了,他下午来找我之前,便已经服下了普亚族的毒药,他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我现在只希望,你能给我们最后一点时间,让我能帮助他完成最后的仪式。”

“你们在进行仪式?”秦歌瞪大了眼睛,“你怎么会跟他混在一块儿,我傍晚时解开他留下的谜题,知道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不顾一切飞快赶来。我担心他会伤害你,可你们居然在搞什么仪式。”

秦歌满脸郁闷,还想再说什么,这时他的手机响。他把手机送到耳边,是队长带人赶到了。他们见到秦歌的车,知道他就在附近,便先跟他联系。秦歌说了自己的位置,并告诉队长,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已经抓到,让他们上来带人。

不多久,门铃响,秦歌看马南坐在书桌后面,根本没有起身的意思,犹豫了一下,还是自己去开门。

秦歌跟队长带着刑侦队的同志站到书房边的时候,看到马南正将那件烫了许多小洞的羊皮披到了那年轻人的身上。

马南在年轻人身边站了站,慢慢转身走到门边:“他走了。”

秦歌一愣,赶快奔到那年轻人身边,那年轻人已经没有了气息。秦歌赶忙冲着外面的人招手,示意大家来人将凶手送往医院。

三天后,凶手死亡鉴定结果出来了,死亡原因系服毒自杀,选用的毒品是种植物毒素,至于它是从哪种植物中提炼出来的,目前还不能确定。通过尸检,法医还发现死者生前患有绝症,晚期胃癌,曾进行过相当长时间的放射治疗,所以他的身子瘦得没了人形。这样,大家便猜测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又不堪忍受放射治疗的痛苦,故而选择了服毒这种方式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既是个要死的人,他在死前为什么又要杀死那么多人?

“普亚族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远古时,魔神哈尼在人间肆虐,英雄米苏与之争战多年,未分胜负。后魔神哈尼施巫术,让英雄米苏身染重病,普亚族人眼见米苏已不是哈尼对手,便纷纷弃他而去。这时,哈尼又化身巫医,诱骗米苏的妻子,说只要米苏能得到东西南北中五位族人的精气,大病便能不治而愈。米苏的妻子眼见米苏为保护族人与魔神争战多年,而今危难之际,族人竟不顾他的安危,弃他而去,心中对族人已经有了怨气。再加上受了巫医诱骗,便瞒着米苏,用他那把英雄之刀,杀死了东西南北中五位族人的性命。英雄米苏果然随即病愈,而且恢复了以前的神力。但正当他再次向魔神挑战之际,却发现所有的族人真正弃他而去,他在族人眼中,已与魔神无异了。”

马南讲述的普亚族传说似乎也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凶手一共杀死了五人,难道他真的以为像传说里的米苏一样,得到五个人的精气,便能让自己的绝症不治而愈?

这个谜底最后当然也要马南来为大家解答。

“凶手是普亚族这些年,第一个走出高山的人。他在县里读完高中,考上了大学,本来想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但城市的繁华让他迷失了方向。他最终背弃了乡亲们对他的期望,独自一个人留在了城市里。”

“像我们曾经知道的一些故事一样,他曾经是整个族人的希望,甚至他大学期间的费用,都是整个族人为他凑出来的。而且,他在家乡还有一个相爱多年的恋人,那恋人在他大学期间惟一一次回到家乡时,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他。”

“他知道自己留在城市,便是背弃了整个族人,但是,他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家乡的贫瘠是他无论如何都不愿面对的,何况,他在城市里,还遇上了另外一个女人。”

“那女人大他七岁,对他很好,无论他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来都尽量满足他。他跟那女人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直到后来,他被查出患了胃癌,那女人在抛弃他之前,可怜他的处境,给了他一笔钱。这些年他在那女人的庇护下,已经习惯了那种安逸奢华的生活,被抛弃的痛苦很快就变成了绝望。”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想到被自己遗忘的家乡和家乡的恋人了,这时候,他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转,自己能够重新选择一生的命运。他回想自己当初离开县城去远方的城市上大学,那时心里充满了豪情壮志,他希望家乡终有一天,会因为自己而彻底抛弃它的贫瘠与荒凉。如今,他的梦想破灭了,而且身患绝症,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冰冷的异乡没有人会在意他的生死,没有人会为他伤心,也没人会为他落泪。”

“他的心里渐渐被一种悲愤的情绪充满,他觉得是这繁华的城市欺骗了他,就像魔神幻化的巫医欺骗了英雄米苏的妻子。他决定要在自己死亡之前,为这个欺骗自己的城市留下一些印记,让人们知道他的存在。”

故事说到这里,大家已经能猜到后面的情节了。

背弃了族人的凶手选择了制造死亡,作为自己活在这世上最后的辉煌。这是他对城市的报复,也是他对自己当初选择背弃族人这一决定的忏悔。

他活在这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夜空中绽放的焰火,片刻的辉煌过后,便要复归沉寂,进入死亡那个冰冷的世界。所以,他在每次杀完人后,都会燃放焰火来为自己哀悼。

而当他最终的死亡真正来临,他忽然记起了普亚族族人临终前超脱罪孽的习俗——就是向族里的巫师忏悔这一生的罪过,并将它们都记录在一张羊皮上。

“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秦歌盯着马南道,“凶手为什么会找上你,难道他知道是你帮助我们破解了他留下的那几道谜题?”

马南沉默了一下,缓缓摇头:“他找上我跟我帮你们解题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在这个城市里,如果他还有一个人可以信任,那这人一定就是我。”

秦歌诧异地盯着他看,不明白他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我也是普亚族人,我在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家乡。如果不是这次遇到他,我都几乎忘了其实我并不是汉人。”

这样的回答是秦歌等人没有想到的,他们片刻的震惊过后,已经在心里接受了这样的现实。谁的心里不会隐藏一些秘密呢?特别是秦歌,他似乎在这瞬间明白了马南为什么选择那种孤僻的生活方式。

也许正因为他的异族血液,让他始终融入不到这个城市当中去。

“可是,还是有一个问题,既然你很小就离开了家乡,那么,凶手又是怎么知道这城市里有一个他的族人?你不要跟我说你们普亚族人有心灵感应之类的话,这种说法没人会相信。”秦歌道。

“你不能否认这世上真有心灵感应这样的事,但是,我跟他之间没有,我们族人之间也没人。他之所以在生命最后时刻能找上我,因为在此之前,我们曾经见过面,还有过交谈。”

马南的思绪回到了八月十五的紫金之巅,那天晚上,杨迪正在举行个人音乐会,马南在外面的天台上,见到一个削瘦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说他来紫金之巅,只为了能燃放一束焰火。

那一次,马南从这年轻人身上,闻到了久违的族人气息。


移花接木

有时候我在想,也许我可以将这一段故事写成一部小说。可惜的是,我永远没有办法完成这个心愿了。

我在阳光明媚的海滨酒店里,异国情调的生活并不能吸引我离开房间。像我在海城一样,我习惯闭门独居,用思考来充实每天的生活。

我想我在这个故事里还隐瞒了一些事情,虽然直到这个故事结束,也没有人怀疑我其实是一个杀人凶手,但是,我还是想让人知道事件的真相。这就像你完成一部杰出的作品,总希望拿到人面前展示一番。

我在唐风小区里曾经谋杀了一个名叫林燕的女人,我成功地嫁祸给了那个普亚族的凶手。没有人知道,是我将林燕从十三楼的房间里转移到了她十二楼的家里。我知道我不可能制造一个完美的凶案现场,所以,我干脆仔细地清洗了林燕身上的血迹,并为她换了衣服。我离开她的时候,我还在她的房间里喷洒了些香水,这样,床上的林燕看起来便像睡着了一般。

那时候,正好是秦歌第三次来找我帮忙,这回,他要我帮他解的谜题是枫叶和羽毛。其实在一见到枫叶和羽毛时,我便已经想到了苗族那个传说,但我故意装作不知道,拖延了两天时间。

两天时间,已经足够我做很多事了。

我患有血管性头疼,我去医院的时候,顺便去了妇产科。我知道了妇产科里有位男医生叫赵紫琼,他就是连环杀手这回选择的下手目标。

妇产科男医生的家庭情况几乎是人尽皆知的秘密,我只借故跟一个小护士搭上话,甚至没有多费口舌,那小护士便将他的情况竹筒倒豆子一样说了出来。妇产科的人好像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拿那位男医生说事是件挺开心的事。

我跟这位男医生不仅无冤无仇,而且素不相识,但我却要杀死他。

当然,在杀死他之前,我还必须满足他一个愿望。这样,事情看起来才更像是那个连环杀手做的。

我的时间不多,我必须抢在真正的凶手前面下手。

所以,我自作主张,替男医生选择了一个愿望——他这辈子窝囊地活在乡下来的丑老婆淫威之下,连我都替他不值。

我一定要让他挺起腰板,堂堂正正地做一回男人。

我做得很成功,我带着男医生来到一家酒吧,几乎用尽了我所知道的世间最恶毒的词汇来咒骂他。窝囊的男人起初对我非常畏惧,无论我说什么,都低着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熊样。

后来,我直接把唾沫吐到了他的脸上。

他的脸胀得通红,似乎有了些反应。这时,我不等他说话,一脚将他踹倒在地,开始用力殴打他。

酒吧里还有很多人,他们纷纷对我的恶行进行了指责。我非但没有收敛,而是当着大家的面,将男医生的糗事悉数说出来,让大家都来鄙视这个没用的男人。

我的苦心得到了大家的配合,更多的唾沫雨点样落在男医生的身上。

就在我最后实在无计可施的时候,男医生终于爆发出了一声大喝。他的双目尽赤,脑门上的青筋暴起,身子虽然还在颤抖个不停,但双拳已经握紧。

我没有给他发作的机会,拉着他的手离开了酒吧。

“回家去,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我对他说。

那天夜里,我打电话给他,如我所愿,我听到了他兴奋的声音。我们都成功了,我满足了他的愿望,他挺起腰板揍了虐待他的丑女人。

男医生在电话里对我充满感激,所以,当我告诉他,我现在就在他们家楼下时,他毫不犹豫便下楼来见我。

可怜的男医生再也不用受那丑女人虐待了。

就在我将男医生的尸体藏到花坛的冬青丛中时,我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一道凌厉的目光。我悚然一惊,整个身体都变得冰冷而僵硬。

我缓缓回过身来,看到在花坛前面不远处站着一个精瘦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我见过,八月十五的紫金之巅。

我在那瞬间便知道了那年轻人就是这几起凶杀案的凶手。他在紫金之巅曾经跟我说过,他去那里只是为了燃放焰烟花。而连环杀人每次杀人之后,都会在天空里绽放一些焰火。

焰火——我想我有了一个疏忽,我忘了来找赵紫琼时应该带上一枚烟花。任何小小的疏忽在这游戏中都是不可原谅的,我不禁有些懊丧。

就在这时,我看到那精瘦的年轻人弯下腰来,接着,一声尖锐的响声过后,美丽的焰火盛开在黝黑的苍穹之上。

我怔怔地盯着那年轻人,因为隔得远,我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模样,但是,我们在彼此注视中,似乎有了一种默。

那一次,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只是在离开花坛前,将手中写有一串数字的纸片冲着那年轻人扬了扬。

我按照真正连环杀手的习惯,也在现场留下了一道谜题。

我的谜题不是留给警察,而是留给连环杀手。

他既然知道双龙太极图,那么必定也知道九宫。

我替他解决了一个目标,那么,他一定也会为我杀掉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当然我知道那男人的名字叫做江海。

我必须给那精瘦的年轻人一些时间,所以,我故意拖了一整个晚上,在第二天的凌晨才把谜题的答案告诉警察秦歌。

我知道,油头粉面的男人在那个早晨一定已经是个死人。

我读过很多杂书,其中包括中国古典兵法中的三十六计。我不敢肯定我用的是否就是其中一招移花接木,但无疑我成功了,那些警察按照惯性思维,把林燕的死亡归结到了江海身上,她的死亡成为江海生前的一个愿望。

我没想到,那些我偷窥林燕时保存的影像,还成为了论证这种推理的佐证。

如果我还有时间,或者我会经常想起那个削瘦的年轻人。他是我的兄弟,也是我的伙伴,我们共同完成了这样一系列完美的谋杀。

那是聪明人的游戏,本身就能让你生出很多优越感来。

我想如果那削瘦的年轻人现在还活着,我最想做的就是和他一道回我们阔别的家乡。古老的普亚部族,神秘的普亚部族,那里的人流着和我们相同的血液,我们和每一个人都是兄弟姐妹。也许在那里,才有我们真正的生活。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太久了,或者我应该丢掉我的稻草人,还有我那水中的母亲,她是否也期望她的儿子能够重回故里?

十二月下旬的一天,我盘腿坐在海滨酒店二楼白色的长廊下,温暖的海风轻柔地拂弄着我的身体,我不知道我是睡着了还是在尽情享受这种静谧的生活。

蓦然间,我有了一种极其不详的预感。

我睁开眼,看到片刻前还美丽的海滩忽然变得躁动起来。沙滩上成群的游客争相往海岸上奔跑,原本轻柔地吻着沙滩的海浪也变得暴躁起来。

这一刻,我的脑袋里又像插进了一根针,剧烈疼痛起来。

很多面孔在我的脑海里浮动,他们轻飘飘的像风中的落叶,让我看清他们的模样后立刻随风远逝。我有种不详的预感,这些面孔似乎在向我告别,因而当水中的母亲出现后,我便竭力想抓住她。

——妈妈,难道你也要弃我而去么?

天空的乌云向我逼近,远方的海面竖起一道巨大的墙,翻滚着涌向沙滩。我还坐在海滨酒店二楼白色的长廊下,我根本没有察觉转眨之间,巨大的水墙已经涌到了我的眼前。

我与水墙对视着,用我的沉默来对抗它的咆哮。

我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了,那些漫过母亲头颅的水也漫过了我的头颅。这一刻的感觉非常奇妙,我觉得我似乎很久以前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的眼前开始变得黑暗,这回我真的被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窝,但那旋窝里却是无比的安静。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

我知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我的名字叫马南,我身处的海岛是泰国攀牙府的普吉岛。我已经不记得我出生时的任何情况,但我的死亡却极其壮观。

也许我并没有真的死去,我只是随着印度洋海啸去往了另外一个国度。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还会在城市夜晚的街头相遇,那时,你们不要感到奇怪。我已经变成了夜里的东西,我可以御风而行,轻易地钻进你的身体里。

那时,你们便成了我,我们在这世界上,便真的无处不在了。

也许,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种结局。

当我消失在泰国攀牙府普吉岛的海啸中时,远在中国海城的秦歌正在等待我的归来。两天之后,他在电视里看到了攀牙府的断壁残亘,看到了腐烂的味道正在异国的大地上飘荡。我不知道那时,他是否为我感到许些悲伤。

十二月初的某天夜里,秦歌所在刑侦队接到举报,海城市一家迪厅里有人销售摇头丸。他们赶到那家迪厅,带回来几个毒贩和吃药的青年人。

在审问中,秦歌忽然觉得其中一个金黄头发,穿着时尚的女孩有些面熟。他使劲回想,终于记起来有次跟我在路边一家小餐馆吃饭,出来后他先去取车,回来时,看到那女孩站在路边跟我说话。当时他心里还生出了一些暧昧的念头,但后来又把她当成了我的学生。

时尚女孩没有参与销售摇头丸,她只是吃了一颗后刚刚找到感觉,见到警察甚至依然不能自抑地晃动脑袋。

对这样的人除了教育批评,警察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把他们送到拘留所去。秦歌因为我的关系,对时尚女孩特别照顾,教育一番后便放她走了。

又过了两天,秦歌在街头再次碰见了时尚女孩,这回,他还和时尚女孩攀谈起来。我猜想秦歌一定请人家小姑娘吃了饭,时尚女孩肯定喝点酒,所以,她很快就把她跟我的关系全部告诉了秦歌。

我没有对那小姑娘动过歪念头,这点我到哪儿都可以挺起胸膛,但关键是秦歌知道我还做过跟踪女人这样的事,一定既不相信,又十分好奇。如果时尚女孩说顺了嘴,还告诉秦歌我曾从那女人的摩托车车座下面偷过一个包,那么,秦歌的职业敏感一定会让他把这件事追查下去。

这样,他就发现了我跟踪的女人其实就是林燕。

通过对唐风小区居民的走访,他很快就会查到我曾在那里租过房。

虽然我已经擦尽了房里的鲜血,但我知道警方只要使用发光氨或者反光源,后者追踪血中的蛋白分子,一点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去。

这样,连环杀人案的结论便开始出现问号。秦歌并不知道我的行程,也许他还会去田园山庄找我。如果他细心,可能会发现我的门铃有些不同,因为它是我用两部对讲机改装的。他第一次因为普亚族凶手的案子深夜去找我,其实我并不在家中,我在唐风小区租住的一套两居室里。如果不是这样,就算我再孤僻,又怎么会将一个警察拒之门外呢?

但所有的一切,秦歌都必须等我回去,才能弄清事实的真相。

但是,你们知道,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想,当他看到普吉岛的灾情,即使没有为我悲伤,至少也会有那么一点沮丧吧。但这些跟我都已经没有关系了。我曾经是个孤独的孩子,我孤独地来,如今,我又孤独地去了。

——没有人会想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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