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幕
1、十年
他有一个仇人,他必须杀了他。
杀人绝对可以称得上一门艺术,除了杀人的手法,最重要的是杀人之后可以让自己置身事外,不留任何痕迹。正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那才是一个杀手的最高境界。
他不是杀手,但为了这场谋杀,他精心准备了十年。
人的一生里能有几个十年,他甘于用十年时间来构思一场谋杀,可见他心里的仇恨有多深。那个曾经是他兄弟的人,不仅夺去了他所有的财富,而且,还跟他深爱的女人结了婚。
往事他已经不愿意再回想,现在,支撑他活下去的惟一动力就是有一天,他能亲手结束仇人的生命。
至于用哪种方式杀死那个家伙,他倒没有多想,他在这十年时间里做的惟一事情,就是替自己将来的谋杀制造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据。稍有些侦破常识的人都知道,警方破案,必须从现场留下的痕迹,以及被害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着手。如果你有不在现场的证据,那么警方肯定拿你没有办法。
后来他又想到,制造不在现场的证据并不是最高明的办法,如果斩断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所有联系,那么,警方破案便根本不会把你纳入调查的范围,这样,你报仇之后,便可以永远逍遥法外。
这世上最难侦破的谋杀案便是无动机谋杀。
但他与他的仇人曾经是兄弟,后来反目成仇是人所共知的事情,如果警方展开调查,轻易便会把目标锁定到他的身上。
他显然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替自己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首先,他必须完全告别过去的生活。这对于别人也许很难,但对于他却似乎挺容易。当年他曾经是海城最年轻有为的民营企业家,后来因为涉嫌经济犯罪被判刑三年,出狱后他没有回海城,而是在北方一座著名的大城市里游荡。在他服刑期间,他年迈的父母相继去世,其它的亲戚根本不会想着去看望一个牢里的囚犯,虽然在他风光时,他们像一群苍蝇一样围着他转。
就在他服刑期间,他的兄弟把他所有财产占为已有,并将结婚请柬送到了狱中。这样,他便明白了让自己身陷囹囫的人正是他最信任的兄弟,这一切,他其实蓄谋已久。
他悔恨自己交友不慎,但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所以,他开始用仇恨来填充自己每天的生活。日后的谋杀在那时便早已注定。
出狱后他没有回海城,便是打算完全割裂以前的生活。
在中国,要想完全隐姓埋名并不是没有可能,但他在狱中,就曾认识一个杀人潜逃七年之后被抓的人。他在西部边远地区隐埋身份,甚至与当地的一个女子结婚生子,可后来东窗还是事发,当地一个警察无意中看到了他在网上被通缉的照片,他在跟老婆睡觉的时候,被一群如神兵天降的警察扭倒在地。
所以,他觉得隐姓埋名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就算是深埋地底数亿年的煤炭都有被挖出来的时候。
真正的隐姓埋名应该是替自己制造另外一个身份。这是他在割裂与以前的生活之后必须要做的。
他曾看过这样一个报道,一名通缉犯潜逃后在另一个城市定居下来,成为一家酒店最出色的大厨。本来他可以平安地生活下去,但后来他偏偏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举办的一次全国厨艺大赛,结果在大赛中夺得冠军,吸引了各家媒体的注意,警方便是看了他在报纸上的照片后对他展开调查。
他由此得出的教训是,改变身份后一定要设法改变自己的容貌。这一点尤其重要,因为他知道,自己并不是那种可以甘于平淡生活的人,如果放弃仇恨,他完全可以在出狱之后东山再起,重新做回以前的自己。
但因为仇恨,他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十年时间,他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他在北方城市里,遇到了一个人,那人的身材与他相仿,容貌也有几分相似,而且,他知道他的老家在西部一座边远山村,双亲早已亡故。他十几年前背井离乡开始外出讨生活,这些年早就和老家没了联系。
这人完全符合他预想中的各种要求,所以,他很快就与这人达成了协议。
他们互相交换了身份。
身份证上的照片本来就模糊不清,再加上他们长得颇为相似,一般人还真不容易分辩得清。他从此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并用那个名字,重新开始创业。
十年之后,他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了,甚至他还经常在各类媒体上露面。
因为到这时,他相信就算他的仇人站在他的面前,也已经认不出他来了。
这十年间,他的身份证遗失了四次,每次换证前他都会做一次整容手术。因为每次手术改变的内容都很少,所以,换证对于一个功成名就的企业家来说,实在是件轻而易举的事。而四次整容,实际上已经让他容貌变化很大,只是时间跨度很长,身边的人几乎谁都没有察觉到。
那个与他交换身份的人,现在已经从这世上彻底消失了。两年前,他还在北方城市里也过着富足平静的生活,这是他用身份换来的代价。他开了一家服装店,娶了老婆,还生了个女儿。他虽然闭口不谈自己的过去,但后来还是有很多人知道了他曾经坐过牢,只是谁也不知道他坐牢的具体原因。
两年前,他遭逢一场车祸,遗体很快就被火化了。
那场车祸发生得很突然,但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场意外。事后,他的妻子发现了他留下的存折,上面的金额足以让她跟女儿过完下半辈子。
没有人知道他的死跟另外一个人有关。
现在,他可以完全放心去进行自己的谋杀了,这世上再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尽管这样,他又等了两年。
两年之后,他只身秘密回到海城。
他用假身份证住在一家小旅馆里,因为没人相信他这样身份的人会住这样的地方。然后,跟踪了那个行将死去的人,在确定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敲开了他家在十一楼的房门。
仇人面对一个陌生人时脸上露出了几许疑惑,他没有隐瞒,关上门后便道明了自己的身份。因为缺少起码的思想准备,仇人脸上露出慌张和戒备的神情。但他告诉自己的仇人,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人忘记很多东西,现在他已经不打算追究十年前的恩怨了。他现在只想能有一笔钱,可以让自己平静地生活下去。说话的时候,他还故意露出了几许窘态,让仇人猜到他这些年过得挺辛苦。
事情的发展果然如他预料,仇人的脸色缓和下来,他开支票时还有了些仗义的味道。
“以后你生活中有什么难处,尽管来找我,大家兄弟一场,我一定会帮你。”他说。
他抬头将写好的支票递出去时,忽然脑门上遭到重重一击,接着便不醒人事了。他在昏迷的瞬间已经感觉到了很浓的死亡气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蓦然睁开眼,看到被他夺去了财产和妻子的男人在冲他微笑,他刚想说什么,身子忽然重重向后倒去。
他从窗口跌了下去。
十年计划的谋杀到这里画上了终止符,把仇人推出窗口是件非常惬意的事。死亡已经不可避免地发生,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尽快离开海城,回到属于自己的城市里。
警察从死者头上的伤痕可以判定这是一场谋杀,但他与死者之间毫无关系,中国有十几亿人口,警察要从这十几亿人口中找出他来,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他在谋杀现场没有留下指纹等足以暴露身份的线索,他稍稍环顾四周后便离开了房间。楼下此刻必定围着一拔看热闹的人,他们的视线都停留在死者身上,不会注意一个匆匆离开的陌生人。他必须在警察到来之前离开这里,也许,有些聪明的警察会想到封锁现场。
人群已经把死者围在了中间,他在经过时甚至都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多么完美的一场谋杀啊,这样的谋杀应该被人拿来研究。他心里有些惋惜,因为这世上永远不会有人知道这起谋杀的真相。
他现在就要离开海城了,此生再不会回来。
离开海城实在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事实上,他也真的做到了。两天之后,他已经身在千里之外的北方城市。现在,他是一家著名民营企业的老总,这家企业和海城没有任何业务联系,甚至,他根本没有去过那座苏北的临海城市。
他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心里也没有任何的不安。仇人在他心里,十年间已被他谋杀了无数回,换句话说,他的仇人,早已被他杀死了无数回。谋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它不会影响到他现在的生活。
直到三个月后,警察来敲他的门。
警察的手里除了拘捕令,还有一张他的画像。
他百思不解,甚至忘记了恐惧。那样一场完美的谋杀啊,他计划了十年的谋杀,这些警察怎么会这么快就找到他?
后来他当然知道了答案。
没有人从十一楼摔下去还能活着,但偏偏他的仇人却没有死。他躺在医院里两个多月,终于醒了过来。他非常详尽地讲述了发生的事,警方根据他的描述做了一张模拟画像,那画像跟凶手简直就是酷似了。
他还知道了仇人摔下楼去未死的原因,是他砸在了一个男孩的身上。那男孩只有十三岁,那天,他刚好从楼下经过,摔下来的男人平平地落在他的头上。
被谋杀的男人两个月后已经醒来,那男孩至今却仍然躺在医院里。
医生说他醒过来的机会已经不大,但是,只要他还活着,便还有希望。谁会放弃希望呢,即使那希望非常渺茫。所以,后来那男孩便一直躺在医院里,一躺就是数年。
数年之后——
2、地洞
母亲说,不要到山上去。阿郎知道自己该听母亲的话,不仅是母亲,小镇上的每个大人都这样对孩子说。可这丝毫不影响孩子们偷偷结伴上山,而且,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还没听说哪个孩子在山上发生什么意外。阿郎喜欢到山上去,每回都是独自一个人,他才不愿意跟学校里那些讨厌的家伙混在一块儿。
当然,学校里也没人愿意理睬他。
很长时间,打阿郎记事起,小镇上还没有谁愿意主动走到他的身边,包括学校里和他同龄的那些孩子。他能感觉到大家对他的厌恶,却不明白这种厌恶究竟因为什么。从小到大,他都是一个普通的孩子,他自信站在那一群高矮胖瘦的孩子们中间,连他自己都会忽略了自己的存在。
他只有一次真的站在了那些孩子们中间,那一年他只有十三岁。起初大家并没有注意到他,后来,不知是谁突然大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于是,所有孩子的目光都落到了他的身上。
他有些心慌,更多的是不知所措。他试图说些什么,但涌到嘴边的话却变成了一些含混不清的呜咽。他知道自己那时哭了,当那群孩子们向他围过来时,他害怕极了。他感到自己像一只落入狼群的小兽,片刻过后就要被他们撕裂。
那些孩子们当然不会真的把他撕裂,只不过有人指着他的鼻子骂了一句什么,接着,便有无数的拳头朝他挥了过来。他虽然没有经验,但被打倒在地后,本能地双手紧紧抱住脑袋,把身子缩成小小的一团。
就从那一次之后,他对那些孩子们再也不抱有幻想。
他知道自己跟他们不同,他们永远不会接纳他。
他回去问母亲,为什么镇上的孩子会这么歧视他。母亲怔怔地望着他,半天没说话,眼泪却先落了下来。母亲伤心的样子让他很心疼,他上前擦干母亲的眼泪决定什么都不再问。
在他记忆里,一直是母亲与他相依度日。
就从那之后,他开始瞒着母亲偷偷上山。绵延的阿丝山脉像传说中大海的波涛,起伏不定且极有层次地向远方荡漾。阿郎动用少年人最丰富的想象,都无法想到山脉尽头会是怎样一个世界。山下的小镇座落在群山的边缘,好像因为有了群山的庇护才能够繁衍生息。阿郎喜欢踩着黄昏时的霞光爬上黑鹰崖,站在像鹰喙样凸出的黑鹰崖上可以俯视整个小镇。那时在阿郎的眼中,整个小镇变成了极小的一团,似乎他只要一脚踏去,便能将小镇踏得粉碎。这种毁灭的快感让他心情舒畅,同时,他也会变得躁动不安,好像生命里有些力量已经积聚待发,但他却不知道怎样才能让这些力量喧泄而出。这是件让人头疼的事,每一回,阿郎都会在临下山前对着空谷声嘶力竭地发出一些尖叫。尖叫声御风远去,最终消失在远方的山脉间。
许多年过去了,阿郎已经从少年变成了青年。
青年阿郎愈发沉默寡言,他几乎从不和镇上的人交往,只与年迈的母亲守着那几亩山地过日。长期的劳作让他的身体发育得异常强壮,夏天的时候,他在田里劳作,黝黑强健的肌肉常常让路过田边的姑娘窃窃私语。
但他的境况没有丝毫的改变,镇上的人谁都不愿主动接近他,只是他感觉到人们对他的厌恶已经渐渐转变为一种畏惧。当年那个单薄瘦弱的男孩已经长成了一个强壮的男人,没有谁可以再像以前那样欺负他。而且,他的强壮让镇上的人感到了种危机,因为,他们从他的沉默中察觉到了他的敌意。
阿郎仍然喜欢到黑鹰崖上去,沙盘一样的城镇就在他的脚下,每回他都有一脚踏去的冲动,一脚就将整个城镇踏得支离破碎。黑鹰崖在山的最高处,孩童时代母亲的叮嘱里,黑鹰崖是绝对的禁区,黑鹰崖上隐藏着某种可以勾魂夺魄的力量,如果那力量选择了你,那么你便在劫难逃。
母亲的叮嘱对于青年阿郎显得有些好笑了,他十几岁时便常独自到黑鹰崖上来,如今许多年过去了,他还活得好好的,黑鹰崖上如果真有传说中那种力量,它应该早就夺去了阿郎的魂魄,他怎么会还好端端地站在黑鹰崖上呢?
阿郎现在熟悉黑鹰崖,就像熟悉自己精心耕种的那几亩山地。他曾经试图寻找到镇里人对于它畏惧的根源,但除了崖底一些凌乱的碎石外,他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那些碎石显然有些年头了,有些已经被山土掩埋了大半,杂草在其间丛生,断裂的地方已被时间侵蚀得非常光滑。阿郎除了断定这些碎石是人为造成的,根本看不出任何端倪来。
那么,这些碎石也许隐藏着什么秘密,或者它跟镇里人对黑鹰崖的畏惧有关,但没有人可以告诉阿郎,阿郎也根本不会关心这些跟他没有丝毫关系的碎石。
年迈的母亲终于逝去了,阿郎在这世上已经再没有了亲人。他把母亲葬在了黑鹰崖上,那一座孤坟被松林环绕,高大飘扬的招魂幌拖着长长的尾巴直飘到崖头。阿郎有暇的时候便会独自坐在母亲的坟前,他断定母亲一定向他隐瞒了一些什么,她至死都不愿意将那秘密告诉他。
现在,那些秘密将伴随母亲长眠地下了。
那些秘密的内容对阿郎也许非常重要,也许那就是镇上人歧视阿郎的原因。阿郎经过长久的思考断定它必定跟自己的身世有关,但那一切对他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长大成人,他已经有了足够的力量来对抗镇上人的敌意。
他绝没有想到有一天,那些秘密会成为他生活的全部。
春日的阿丝山一片葱荣,沉寂的小镇也因为渐暖的阳光焕发出些生机。外面世界的变化毫无例外地影响到了小镇,先是有几个背着大包的外地人出现在小镇上,他们对小镇古朴的建筑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还四处向人打听关于小镇的过去。他们告诉镇上的人,小镇是迄今中国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古镇,有着极高的研究价值。他们向镇上的人收购了一些生活用品便急急离开,没用多久,更多的人来到了小镇,带来了很多小镇人从来没见过的稀罕玩意儿。小镇人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生活里一下多了许多新鲜的内容。还有些不安份的年轻人跟着外乡人离开了小镇,有些再没有回来,有些回来了,也再不安于以往平淡的生活。他们向小镇传递着外面世界的信息,将一些美好的希望根植到镇上人的心里。
小镇的变化都跟阿郎无关,他依旧住在小镇西南角的两间平房里,依旧耕种着自己的几亩山地。现在他从小镇青石板的街道上走过,会冷眼看街两边的变化。那些临街的商铺插上了鲜艳的旗帜,夜来后还会有闪亮的招牌在黑暗里绽放。一些从来没听过的歌声缓缓在镇上飘荡,外地女人衣衫鲜亮地招摇过市,她们的肤色在阳光下像玉一般光润。
阿郎的心里有些痒痒的,但他只能冷着脸继续保持沉默。
小镇的变化对他是种折磨,他不能看到让他憎恨的小镇变得繁华起来,看到镇上对他充满敌意的人们每天都笑呵呵地生活。他永远被排斥在小镇之外,那些变化对他没有任何意义。他知道自己的心里其实充满渴望,但他在这镇上的去处,只有自己的家和那几亩山地。还有黑鹰崖。
他更多地在黑鹰崖上发出一些尖叫,后来他还在尖叫声里落了泪。
他想到也许自己这一生都要这样孤独地度过了,他从来没有想到后来他的生活会发生那么大的改变。
镇上这天来了一辆亮铮铮的小汽车,车上下来的两男一女让人一见便能感觉到他们的不同凡响。他们的着装并不算很抢眼,但举手投足间,俱都透着种让小镇人迷惑的富贵气息。而那种富贵,正是现在的小镇人在梦里都无限渴望的。
车子径自开到了镇上年龄最大的鹰眼七爷家门前,两男一女下车后,司机拎着许多礼物跟在后面。鹰眼七爷连眉毛都已经白了,但身子骨依然硬朗。他常年穿一身宽松的白色长袍,配上皆白的须发,走到哪里都给人一副仙风道骨的感觉。鹰眼七爷在镇上人的心目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除了因为镇上人相传当年的七爷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更因为鹰眼七爷身手不凡有一身超绝的武艺。镇上一批又一批的孩子发誓要成为七爷的关门弟子,他们很多人争相宣称自己曾在月明星稀的夜晚,看到一身白衣的七爷昂立于屋顶之上随风而舞,他的动作犹如一只夜隼般矫键轻盈;还有些孩子深夜潜进七爷家的院落,在院子里曾踩上一堆滚热的砂石,大家便猜测那一定是七爷练完铁砂掌后留下的。民间早就流传练铁砂掌时要把双手不断地插进一锅炒得滚热的铁砂之中的秘决。鹰眼七爷正是凭借这么多关于他的传说在镇上倍受人们关注。
此番外乡来客带着重礼登门造访,又让镇上的人对他多了些敬畏。
七爷在屋里与那两男一女谈了大约半个时辰,出门时神色有些呆板。他面无表情地向着一堆守在门边的孩子们说:“你们替我去把阿郎找来。”
孩子们尖啸而去,能为七爷办事他们觉得异常荣耀。
那些暗中留意这边动静的人心里瞬间就有了些疑惑,他们实在想不明白,整天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的阿朗会和那两男一女有什么关系,这样想的时候,心里还多少有些妒忌,他们隐隐已经猜到阿郎必将因为这两男一女的到来而发生一些变化。
那些孩子们很快找遍了整个小镇,都没有发现阿郎。他们有几个还结伴去了阿郎常去的黑鹰崖,仍然找不到阿郎的踪影。他们回报七爷后,七爷仍然面无表情,那两男一女脸上却现出许多焦灼的神色。
——阿郎究竟去了哪里?
——阿郎在地洞里。
阿郎这天在黑鹰崖上坐了很久,灰暗的天空布满阴霾,预示着一场暴雨即将来到。每年的这个季节都会持续半个月左右的大雨,阿郎担心雨水会冲毁母亲的坟,便搬了几块大石将母亲的坟围起来,还在坟边挖了两道泄水的浅沟。
他就在搬动一块大石时发现那个洞口的,它在大石的底下,大石被搬起后,洞口便露了出来。洞口在地上,只有碗口大小,里面黑乎乎的不知道有多深。阿郎搬完石头又回来看了一趟,他比划了一下,这个洞口连他的一只脚都塞不下。他很快就对此失去了兴趣,他抬头看看满天的阴霾,想到自己应该尽快下山了。
就在这时,脚下的砂石忽然动了动,阿郎吃了一惊,他凝立不动,似乎想再感觉一下那是不是自己的幻觉。而后来当他真的确信脚下的砂石在动时,他的脚下忽然裂了开来,他的整个人都随着下落的砂石往下坠落。
阿郎掉进了一个突然出现的地洞里。
那一刻阿郎真觉得魂飞魄散,他挥动双臂试图抓住些什么,但四壁光滑,丝毫不能阻止他下坠的速度。那一刻他全身冰凉,一种死亡的气息飞快曼延他的全身。他想也许母亲的话是对的,这黑鹰崖上真有的种勾人魂魄的神秘力量,现在,那力量终于找上了他,他已经在劫难逃了。
幸而片刻之后他便落在了洞底,他的右脚一阵剧痛,他甚至听见了腿骨断裂的声音。他忍不住低低发出一声呻吟,骤来的痛感亦同时让他清醒过来。他睁大眼睛注视着眼前的黑暗,洞顶上透下来的微光只能让他看清身边很窄的一片地方,但是,他可以感觉到洞里的空旷,还有些阴森的气息从黑暗之中传过来。
阿郎忽然平静下来,他又察觉到了体内那种积蓄待发的力量。
以前很多时候,当他独自站在黑鹰崖上的时候,这种感觉常常让他不能自抑。他知道自己一定要去做些什么,偏偏又想不到要做的究竟是些什么事。现在,当他置身在黑暗的洞穴里,那种感觉愈发强烈起来。他想,难道这个洞穴里,隐藏了什么跟自己有关的东西?
他扶着洞壁慢慢站了起来,先抬头看一眼顶上微小的天空,终于踉跄着慢慢向前走去了。黑暗弥漫在他周围,他心底的恐惧在黑暗中神奇地消失贻尽,到后来,他挺直了胸膛,再没有了惧意。
这个洞穴真的很大,阿郎走了很久,才看到前面的黑暗里有星星点点的鳞光。他拖动受伤的腿快步走过去,那些鳞光很快就与他尽在咫尺了。
鳞光虽然很微弱,但阿郎还是看清了自己面前立着的一副骨架——死人的骨架。
阿郎当然不会惧怕一个死人的骨架,他与骨架面对着,仿佛感到了冥冥中的一种召唤。
这时候,黑鹰崖下的小镇里,很多孩子正在四处寻找他,他们奔回到鹰眼七爷的身边,异口同声地说阿郎失踪了。
鹰眼七爷眉峰皱紧,目光下意识地往黑鹰崖上瞟了一眼。
天空布满阴霾,鹰喙样凸出的黑鹰崖被笼罩在一层阴影之中。那一天,鹰眼七爷什么都没有说,他甚至不再搭理恭敬的外乡人,径自怅然回自己的家中。
当夜,阿丝山脉上空电闪雷鸣,像是一位沉睡的巨人忽然醒来,要用它的神力来证明它的存在。鹰眼七爷独坐在堂屋里,老僧入定般感受着天地的力量。
黑鹰崖上,有个人影缓缓从地底爬了出来。
电闪雷鸣之中,那人影向着崖底的小镇,发出声厮力竭的一声呐喊。那一夜,镇上的很多人都从风雨声之中听到了那声呐喊,一种不祥的预感出现在很多人的心头。那时,没有人会把那声呐喊跟阿郎联系起来。
鹰眼七爷忽然疾步奔到了院中,他向着黑鹰崖的方向跪了下来,口中念念有词。暴雨蓦然而至,七爷在雨中仍然一袭白衣,他紧盯着黑鹰崖的方向,似乎看到了他期盼许久的力量终于重现人间。
七爷在向黑鹰崖上的人影膜拜,那时,他还不知道,那个人影就是阿郎。
第一章 雨夜
漆黑的雨夜里,两道光柱软绵绵地向前延伸,在不多远的地方,渐渐消散。光柱从一辆豪华大客车的车前灯射出来,横穿过笔直落下的雨幕,好像是天地间惟一的光亮。大客车伫立地黑暗里,被雨水和雨声包裹。
黑暗笼罩在天地间,黑暗里却仍然有些青白的影子,那是道路两边山的轮廓。即使从雨中望去,还是能依稀可见两座山的陡峭和险峻。大客车此刻便伫立在两山的山谷中,那一条差不多两条车道的泥沙路,由前至后形成一个大约二十度的坡度。地上的水越聚越多,除了天上落下的雨水,还有前方高坡上流下来的积水。大客车的底盘此刻已尽数没在了水中。
客车上静悄悄的,闪电的光茫劈开黑暗,可以看到车座上居然坐满了人。
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好似睡着了一般。他们或仰或趴,每个人姿势不同,但面色都异常苍白,看上去森然可怖。
客车驾驶座上没有人,那么,是谁将这一车的人载到山谷中来?
雨声更大了些,雨幕已经连接起了天和地。那些青白的山的影子也在雨幕里渐渐隐去,更浓的黑暗笼罩在山谷中。
客车上忽然有人动了一下,那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的手先是痉挛了一下,接着眼睛倏然睁开。有那么一瞬间,他还保持凝立不动的姿势,眼睛眨了眨,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在何方。接着,他的头左右动了动,眼睛很快适应了眼前的黑暗。车前大灯射出的光柱有一些余光落在车厢里,虽然不是很清楚,但他还是看到了那么多昏睡的人。他的视线再投到车窗外,漫天的雨幕与旷野的味道让他脸上现出许多惊慌来。
他飞快地抱住身边一个女人,大声叫她的名字。
他身边的女人依然一动不动,任他怎么摇晃,一双眼睛始终紧闭着。男人的叫声里带上了更多的恐慌,他舍了身边的女人,站起来,依次去摇晃车上其它的人,并且,嘴里大声地嘶叫。
还是没有人醒来。
所有人都像死去了一般,蓦然而至的闪电将他们的脸色映衬得愈发苍白。男人惊恐得瞪大了眼睛,左右顾盼,只觉得体内有股力量已经直涌到了喉边,他拼命压制,但还是不能阻止自己的身体发出轻微的颤栗。
他踉跄着奔到车门边,车门开了一道缝,他没费多大劲便把车门打开,雨丝瞬间飘了进来,他又颤栗了一下,伸头向外面看了一眼,又急急奔回到适才那女人身边。这回他的叫声里已经带上了些颤音。
“冬儿!冬儿!”
他的双手紧紧抓住女人的肩膀,摇晃越来越剧烈,女人脸上终于现出了些痛苦的表情,她慢慢睁开眼,还“哎哟”轻叫了一声。
男人又惊又喜,将女人紧紧抱在怀里。
女人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了窗外浓浓的黑暗,还有落在车窗上的雨滴。
“我们在哪里?”女人疑惑地道,随即,她便看到了车里昏睡的人们,她的脸上立刻露出惊恐的表情,“他们,他们都怎么了,我们究竟在哪里?”
男人当然不能回答她的话,而且,在女人面前,他还必须隐藏起自己的恐惧。他抱着女人,想安慰她些什么,但他又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时,他们前座的一个女人胳膊动了一下,旋即睁开了眼。
尖叫在车厢里蓦然响起,它像一枚利箭,在车厢里激荡。更多的人睁开了眼,他们脸上无一例外都露出惊恐的表情。有些人发出尖叫,有些人跳起来,在车厢里四处察看。片刻过后,明白了处境的人们更加恐慌了,大家像一群困兽般在车厢里左冲右突,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嘶叫。
最先醒来的男人仍然紧紧抱着女人,他的手抚在女人脊背上,让女人不致于像其它人那样慌张。男人此刻虽然已经平静下来,但他心里依然弥漫着巨大的疑问。
——车子怎么会停在这里?
——车上的人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并不是记忆中熟悉的旅客。这些人,为什么会出现在同一辆车上?
当然没有人可以给他答案,他眼前尽是慌乱的人们移动的影子,这些人显然跟他一样,对发生的事手足无措。他的目光越过车窗,紧盯着外面无边的黑暗,他知道自己必须面对一种现实,而且,他还有责任带领这一车的旅客共同来应付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
因为他是警察,从穿上警察制服那天起,他就知道了这个职业将要肩负起的责任。
现在,他需要一些时间,来让那些慌张的人们平静下来,同时,自己也要好好思考一下,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秦歌对旅游根本没什么兴趣,现在那些景区全部商业化,有山的造庙造佛,有水的修桥建亭,虽然极力想做得古色古香,但历史无法仿造,雕梁画柱的现代建筑成了不伦不类的小丑,你怎么看都没法把它和自然的风景融合到一处。就算有些受保护的古城古镇,你不能随意破坏,但游人如织,身处其中简直就像赶集,哪还有一点享受的感觉。除了景区,旅游的过程也颇让人头疼,坐飞机太费钱,坐火车汽车太受罪,特别是一年两次黄金周,满中国的人好像都不愿老实在家呆着,争着抢着往一堆儿挤。出门旅游,在秦歌的印象里,跟花钱找罪受是一个概念。如果照他的意愿,有时间他宁愿在家上网,也不愿往外面跑。
但这回的事情好像不由他作主,当他把请柬送到同事朋友们手中时,亲热些的哥们拍着他的肩膀,差不多都要问一句:“打算到哪儿度蜜月去?”
谁规定结婚就得外出度蜜月,老老实实在家呆着比什么都好。秦歌心里这样想,但还不能说出来,因为他知道女朋友冬儿特别想出去,结回婚不容易,有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旅游机会,她肯定不想错过。
如果冬儿坚持,秦歌除了跟着她出去转悠一回,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
他的女朋友,那个即将成为他老婆的女孩,他现在甚至都回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和她开始恋爱的。第一次见到她,是跟朋友去办一件什么事,因为要等差不多两个小时,朋友便提议出去转转。他们转到一家商场时,朋友跟一个女孩打招呼,还给他们做了介绍。那回秦歌压根就没记住那女孩的名字,也没想过自己跟这女孩之间会有什么关系。
世上的事就是这么难以预料,记不清是哪个时候在哪个地点,秦歌又碰到了那个女孩。好像是等车,也许在餐厅,这样的情节就藏在我们的记忆里,但因为岁月久远,更多纷繁琐碎的记忆不断增加进来,倒让你无法让那样的情节具像化。那一次,秦歌和女孩打了招呼,还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女孩留给他的小纸片上有一串特别的号码,秦歌回去问了同事,才知道那是网上的QQ号。
秦歌上网就从和女孩聊天开始。
那女孩在网上的名字叫冬儿,后来直到她成了秦歌的女朋友,嫁给秦歌成了他的老婆,秦歌还一直这样称呼她。
现在,有些时候秦歌跟冬儿回忆往事,他们都在试图想起究竟是哪一天,俩人确定了恋爱的关系。太多的回忆堆积在一起,他们只记得曾有过一段疯狂聊天的日子,后来俩人开始在现实里频繁接触,都是些朋友们的饭局秦歌带上冬儿。那会儿就有朋友开秦歌和冬儿的玩笑,但每次秦歌都在背后一板正经地说:“你们别想歪了,我跟那小姑娘纯洁得像两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再往后,也不知过了多久,朋友再次拿他俩说事时,秦歌默不作声半天才冒一句:“我瞅这小姑娘挺不错的。”
恋受大概就是那会儿发生的事,但秦歌和冬儿还是不能想起究竟是谁最先表达了这种意愿。那已经是无关紧要的事了,他们在这年夏天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穿上婚纱的冬儿就要成为秦歌的新娘。原来并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像电影里那么轰轰烈烈,甚至浪漫在爱情里都是可有可无的因素,只要两个人彼此相爱,在内心深处,将对方当做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那么,这样的爱情一定可以天长地久。
结婚是件忙忙碌碌的事,买房子装潢添置家俱,每一样都马虎不得。整整一个春天,秦歌和冬儿都扑在新房子上,把自己折腾得疲惫不堪。但因为有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所以就算再疲惫脸上也挂着笑容。在不久的将来,他们在这城市里,就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他们将在这里幸福地生活,那将是件多么惬意的事,为了那一天,就算再累上十分,他们也心甘情愿。
转眼间就到了这年的夏天,婚礼之前,他们最后一次去商场里购物,准备买些衣服和家里的装饰品。这天俩人专门请了假,可以有一整天的时间在商场里转悠。冬儿性格随和,不仅没有一般城市女孩的刁蛮,而且,身上有种不随年龄消失的童稚。秦歌喜欢看她笑起来的样子,不带一点城府,像个未长大的孩子。她就算在商场里,也要紧紧抱住秦歌的胳膊,好像松开手,便会迷路一般。
秦歌在购物时不时转头盯着女孩看,冬儿立刻就能感觉到,她会嗔怪地转过头来,冲他瞪眼,但眉宇间满是笑意。她已经是个被幸福包裹的人了,秦歌那种带着欣赏的注视让她心里暖暖的,她能感觉到目光里的满足与惬意,这让她不由自主就要感动。也许,她不能替自己的爱情找到风花雪月的浪漫回忆,但平淡才是最真实的生活,只要在平淡中,他们的爱情会像酒,愈酿愈醇,愈久愈香。
这天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买了多少东西,四只手拎着大包小包,就好像拎着沉甸甸的生活。他们最后去的一家商场新开业不久,正在搞促销活动,购物还可以兑奖。秦歌跟冬儿在这家商场里买了几件饰物,东西不大却价格昂贵。
下到楼底大厅里,秦歌的手机忽然响,他便把手里的纸袋全放到冬儿的脚边,自己到一边去听电话。那边的冬儿手里捏着几张兑奖卷,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兑奖台前。兑奖台边上,还有一大块展板,上面花花绿绿贴了好多图片。因为隔着一段距离,冬儿看不太清楚,但瞅着不像是什么产品的宣传,那些图片倒像是有山有水的风景。
秦歌接完电话回来,俩人到兑奖台前,秦歌把兑奖券递给面带微笑的工作人员,冬儿下意识地走到展板跟前,看清了展板上的内容是推介一处旅游景区的,那景区在四川境内,具体位置冬儿瞄了一眼也没太注意。展板上的图片拍得美极了,冬儿盯着那些图片看,有些出神。
这时她还没有想到一家商场的前厅里怎么会有这样一块展板。
秦歌很快从兑奖处过来,冬儿根本就没问兑奖的情况,长这么大,她连安慰奖都没中过一个。秦歌也根本没把兑奖当回事,他跟冬儿出门的时候只略微表现出了一点疑惑。
“商场兑奖见得多了,都是现场开奖,还没见过这样兑个奖还要登记个人资料的。”他不在意地笑笑,“据说现在有些网站,都把在网站登记的个人用户资料拿出去卖,一卖多少家,能赚不少钱。”
“那你刚才也填资料了?”
“咱那资料不值什么钱,主要是因为咱兜里没钱。他要想跟咱们推销什么东西,成,试用没问题,就是不买,到时候保管让他们大跌眼镜。”
冬儿嘻嘻笑着,就把话题给岔了过去。
兑奖的事秦歌和冬儿出了商场的门就忘了,为了筹备马上到来的婚礼,他们还有好多事要忙。三天之后,秦歌和冬儿正在新房里忙活,忽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是一个女人甜得跟棉花糖似的声音。那声音在确定了秦歌的身份后,用异常夸张的语调恭喜他获得了大奖。
秦歌半天没反应过来,后来立刻便喜笑颜开。就这点工夫,他想到了家里电器还没有买,奖品最好是彩电冰箱空调,就算再不济,灶具抽油烟机消毒柜这也是用得着的东西。
电话里的女人让他在近期带着身份证到商场里领奖,秦歌乐呵呵地连说了三声“谢谢”,挂上电话立马就把好消息告诉了冬儿。冬儿也立刻兴奋起来。
“那咱们的奖品是什么?”她问。
秦歌愣一下,摇摇头:“没问。”他呵呵笑道,“你管它什么奖品,反正咱们中的是大奖,那么大一家商场,我记得好像开业没几天,就算他再抠门,也不能弄几根羊肉串糊弄咱们吧。咱就当下半夜出门捡的,知足吧。”
第二天,秦歌和冬儿一大早就去了那家商场,接待他们的是位个不高脸颊瘦长的男人。那人长得实在卡通,而且面无表情,冬儿在秦歌耳边低声说他摘了眼镜就是史努比。秦歌没忍住,扑哧一笑,那男人便奇怪地盯着他俩看。
书归正传,史努比男人告诉秦歌,他们中的大奖是双人全包南疆双飞七日游。
秦歌和冬儿半天没说话,大奖的内容有点出乎他们的意料,照秦歌的意思,他宁愿奖品是可以搬回家的东西,但冬儿接过史努比男人递过来的南疆游览日程安排表以及沿途景点的介绍,很快就变得兴奋起来。
他们要去的南疆显然就是那天在商场前厅展板上看到的地方。史努比男人解释说,这是他们商场跟一家旅行社合作搞的活动,昨天是活动的截止日期,经过公证部门的严格监督,大奖落在了秦歌头上。
秦歌歪着头还在那儿想着到底要不要去,因为按照规定,如果大奖得主放弃旅行,还可以折现得到部分现金。但这件事已经由不得他作主了,边上的冬儿已经在一迭声催促他上前签字了。
那就出去转转吧,不是很多朋友都说结婚一定得出去旅游一次吗?秦歌盯着眉开眼笑的冬儿,想如果这样就能让她开心,还是顺着她的心意去做吧。
按照商场与旅行社方安排的时间,秦歌与冬儿婚后的第四天,踏上了飞往南疆的飞机。那是冬儿第一次坐飞机,秦歌歪着头看她溢于颜表的兴奋与开心,心里也觉得暖暖的,有种想把妻子揽在怀里的冲动。
他爱上冬儿,其实就从爱上她的单纯开始。
这黑漆漆的山谷显然不在旅游计划之内。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车上的旅客依然没有安静下来的意思。他们很多人仍然在车内来回走动着,似乎这样就可以找到答案一般。车外的雨还在不停地下,车前大灯的光亮也像微弱了许多,射出的光柱在雨中行不多远便软绵绵地落下来,被雨水辗碎。秦歌数次趴在车窗上,外面高山的轮廊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但那种空旷深远的味道却越来越浓。你甚至不用刻意感觉,便知道此刻身处的山谷远离都市,它透露出种蛮荒的味道,不由自主就让你感到恐慌。
——这会是什么所在?
——我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秦歌记得自己原本确实在一辆客车里,但显然不是现在乘坐的这辆。那辆车上坐满了同行的旅客,大家在几天相处中已经颇为熟悉了。那些旅客绝不是眼前看到的这些陌生人。车子平稳快速地行进在高速公路上,几天的游玩让大家都有了些倦意,在回程的路上,车厢里比来时要安静了许多。漂亮的导游小姐跟几个年轻人在玩扑克,她的脸色红晕,还透着种健康的古铜色,显然是长期在外的缘故。这时她看起来没有丝毫倦意,还带着别人没有的轻松。客车的终点是一座省会城市,大家在那里住宿一晚后,便会搭乘第二天的飞机完全结束这趟旅行,到那时,她会有几天的假期,或者还能赚到一笔不薄的酬金。
冬儿那时就倚靠在秦歌身上,从没出过远门的她这几天一直处于兴奋激动状态,到这会儿,她静静地偎着秦歌,不说一句话,睁着眼睛也不知在想什么。
秦歌记得车子已经行驶了四个多小时,暮色渐渐涌进了车厢。
冬儿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因为劳累,她还微微发出了些鼾声。秦歌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轻轻捏了一下她的鼻子,冬儿头动了一下,嘴里还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秦歌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有时候他真怀疑,再过十年二十年,冬儿是否还会像现在这样,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跟冬儿在一起,他可以充份感觉到一个男人的责任,如果他能让冬儿快乐,那么他自己就是快乐的。冬儿是个要求非常简单的人,他只要稍微花费一点心思就能让她快乐起来,所以,他现在非常庆幸能找到这样一个女孩做自己的妻子。他想,也许我们将来的生活会永远这么平淡,也许冬儿会永远这样无忧无虑地生活,但无疑我们是快乐的,能永远这样简单而快乐的生活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那时候,他一定还想了很多,却已经全不记得了。最后的记忆是他感觉到了肩膀的酸麻,眼睛睁开了一下,车厢里黑乎乎的,所有的乘客都已经睡去。这时冬儿的脑袋离开了他的肩膀倚在了椅背上,他也没有多想,片刻间,又再次沉沉睡去。
醒来,便已经出现在这辆客车上,边上除了冬儿,全是陌生的面孔。更重要的是,车子停在一处山谷中,而且,天上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大雨。
惟一的解释就是现在的处境是在梦中,但梦中怎么会有这么真实的感觉?
秦歌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抬腕看了一下手表,夜光的指针显示此时正是半夜十一点多。他再仔细看上面的日期,忍不住低低呻吟了一声。
现在的日期距离他坐在另一辆回程客车上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
他现在丝毫回忆不起来在过去的这三天中都发生了什么。
记忆出现裂痕,或者是时间跟他开了一个玩笑,但无论怎么样,事情的发展都已经偏离了正常的轨道,有些不可预料的事情已经发生。
三天的时间已经可以做很多事,包括把一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聚到这样一辆客车上,包括把车开到这样一个没有人烟的山谷中。秦歌认为自己已经想到了问题的关键,这应当是目前最理性最符合现实的解释了,但是,有谁会这么做呢,他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而且,谁有能力做到这一切?
秦歌想得脑子都有点疼,他低头看看伏在他怀里的冬儿,冬儿一双眼睛无助而茫然地落在窗外,却并没有像其它人那样流露出过多的慌张。秦歌知道这因为她并不是个善于动脑子的人,而且,只要跟他在一起,她习惯把自己托付给他。因为她相信,只要有他在,他就决不会让她受到伤害。
秦歌心里痛了一下。他不知道车上的一群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遭遇,也不敢保证自己是否能让危险都远离妻子。想想那些可能会落在冬儿身上的伤害,仅仅是想一想,也能让秦歌觉得揪心地痛。
如果我们还想继续以前那种简单的生活,如果我们还想像所有关于爱情的童话故事的结尾那样,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们就得走出这片山谷,回到我们原来的生活当中去。这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挡的,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让我们放弃。秦歌长长吁了口气,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行动的目标。现在,他要这个目标告诉车上的所有人,大家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摆脱眼前的困境。
就在这时,车上的人忽然都挤到了一侧的车窗边,大家的眼睛死死盯着窗外,还有些人微微张开了嘴,面上现出些极其恐惧的表情。
冬儿此时低低尖叫一声,整个脑袋都伏在了秦歌的怀中,但片刻过后,她又忍不住转过头去,从秦歌的胳膊缝里向外张望。
秦歌的目光随众人一道落在车窗外。
漆黑的山谷中,雨幕连接起了天与地。雨幕在漆黑的夜里反倒有些白晃晃的,因而,大家依稀可以看见正有个混身煞白的人影正走在车子的一侧。
那人影没穿衣服,全身的肌肤在黑暗里煞白到了极处。他走路的动作很缓慢,四肢似乎不太灵活,步子迈得很僵硬,远远看去,他的动作就像被人用线串起来的木偶在活动。就算木偶也不会走得这样歪歪邪邪,他的平衡性显然不太好,所以僵硬地迈出一步,两只手就得伸出左右晃动,让身子保持平衡。
他就这样东倒西歪地迈着僵硬的步子在雨中行走。
车内鸦雀无声,大家似乎都被看到的情景惊呆了。那行走在车边的人分明就是传说中的鬼魅,他身上带着浓烈的邪恶气息,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屏气凝息,生怕惊忧了他,那样,不幸就要降临到人的身上了。
那煞白的鬼魅现在走到了车身的中部,他蓦然停下,转头盯着离他最近的车窗。车上的秦歌悚然一惊,只觉得全身的肌肤都在那一刻紧绷起来,一些涌动的力量直逼到喉边,他怀里的冬儿更是发出一声尖叫,全身瑟瑟抖个不停。但那煞白的鬼魅是有魔力的,他让所有人觉得惊惧,但又让人无法移开注视他的目光。
他的面孔比身上的肌肤更加煞白,就像在脸上敷了一层厚厚的石灰,五官就埋在这些石灰下面,空洞无神的眼睛里迸射出野兽一样的杀气。
他仅仅是停留了一下,接着又开始僵硬地向前行走了。
他走到车前,车灯射在他的身上,这回,车上的每个人都能看清他那种僵硬的走动姿势了。这时,他看起来像极了一个刚从坟墓中走出来的僵尸。
直到那煞白影子消失在黑暗里,车厢内才重新变得骚动起来。女人的尖叫与哭泣,男人的抱怨与咒骂,还有弥漫在所有人心头的恐惧,都在车厢里蔓延开来。雨夜的山谷,行走的僵尸,停伫不前的客车,还有莫名其妙出现在客车上的人,还有什么事比这些更怪诞更恐怖?
如果这是一场梦,那么,就让这噩梦快些醒来吧。
第二章 相人
车厢内的灯被打开了,光亮让车上的人稍微镇定了些。现在,这些人终于坐到了一起,大家既然被某种力量置身于相同的境地,那么,大家便有责任共同来面对发生的事。幸好这种事情不是发生在某一个人身上,几乎所有人在恐慌的同时心里都有这样的庆幸。
灯光弥漫在车厢内,柔和的光亮愈发映衬出了窗外的黑暗,那些雨声连成一片,让车内的灯光更像遗立于尘世之外。
发生了什么事,这是每个人都迫切想知道的。但因为没有人可以给出答案,所以,“我们该怎么做”,便成了现在大家讨论的话题。
现在大家身处陌生的山谷中,谁也不知道这山谷究竟在什么地方,而且外面还下着雨,甚至刚才还有个僵尸样的人从车边走过。现在镇定下来回想,这世上不会有真的僵尸,所以刚才的的“僵尸”必定是个人,只不过那是个非常古怪的人罢了。既然这山谷中有人,那么必定会有人家,而且不会离此太远。只要找到人,问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如果运气好,那些人再知道出山的路,大家便可以开着这辆客车离开这里。即使找不到人,等到天亮,大家只要沿着公路走下去,也一定能够离开这里。
刚才打开车厢内的灯时,秦歌检查了一下这辆客车,车子状况良好,开动显然不成问题。
这样的意见得到了大家的赞同,所以,大家一致决定呆在车上等天亮再说。谁也不愿意黑灯瞎火地到处乱走,而且外面下着雨,雨中还有僵尸样的人。
离天亮大约还有五个多小时,现在车上的人必须枯坐着打发这些时间。
秦歌刚才数过了,车上一共十四个人,包括他跟冬儿。现在这些人又重新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全都一声不吭。但秦歌相信这时大家谁都不会真的睡去,打发这漫漫长夜,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
冬儿低着头坐在边上,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她一定在后悔这一趟南疆之行吧。秦歌伸手揽住她,在她耳边低声道:“别担心,等天亮就没事了。”
冬儿往他的怀里靠了靠:“这可是我们的蜜月旅行啊。”
“这样不是更好,我们的蜜月旅行跟所有人都不一样,往后回想起来,多骄傲呀。”秦歌又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别沮丧,你就当自己成了回电影里的主人公,所有电影里的男女主人公最后都会安然无恙的。”
冬儿笑一下,笑容却一闪而逝。她转头往前后扫了一眼,说:“能做回电影里的主人公确实不错,可是你能确认咱们就是男女主角?”她摇摇头,不放心地再说,“如果做不成主角那就惨了,你看那些恐怖片里,半道上死的都是配角。”
秦歌呵呵一笑,可心里却多了些沉重的东西:“在咱们的故事里,咱们就是主角。再说了,所有电影里最后脱险的,都是一男一女。”他目光四处逡巡了一圈,“你瞅瞅,这车厢里的人就咱们是一对儿,咱们不想做男女主角都难。”
冬儿立刻重重地点头。
秦歌说:“咱们来做个游戏,在家的时候,你不是老缠着我给你讲破案的故事吗,今天,我就装扮一回福尔摩斯,我来猜一下车厢里的人都是干什么的。”
冬儿不相信地摇摇头:“你就别献丑了,福尔摩斯那一套在现实里行不通的,就算他老人家亲自来了也不管用,甭说你了。”
“瞧不起人了吧。”秦歌笑笑,“我不说了吗咱们就当做个游戏吗?就当现在咱们都在电影里,就算我猜错了也没警察罚我款不是。”
冬儿还是摇头,但秦歌看出她已经有了兴趣。冬儿对什么事有兴趣时就会两眼放光,脸上的表情也会生动起来。她站起来,再前后看了看,坐下来时,手往后面指了指:“你先说说后面那几个女的是干什么的吧。”
在车厢最后靠近尾窗的长椅上,坐着四个女孩,还有两个坐在前面紧挨着她们的座位上。这六个小姑娘刚才站起来时,个个身材高佻,最矮的也不会低于一米七。她们年纪都不大,但个个浓妆艳抹,头发染成了时下流行的红黄颜色,服饰新潮,露胳膊露膊还露肚脐眼。
后排的四个女孩倚坐在一起窃窃私语,前面两个不时回头加入进去说上两句。一眼看去,谁都知道这六个女孩是一伙的。
“别看了别看了。”冬儿把秦歌的脸扳过来,“看美女你眼珠子就直了。”
秦歌微微一笑:“那六位我就不用猜了吧,她们的穿着打扮,再加上她们的个头,就知道她们肯定是模特儿,而且,不是那种正规模特队的模特儿。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她们应该是在歌厅舞厅里表演的那种。”
冬儿哼一声:“这谁都能一眼看出来,你能猜点别人看不出来的吗?”
“这几个模特儿正打算回家,她们这段时间的演出不太顺利,在演出的城市呆不下去了,所以打算回家休整一段时间。”
“真的还是假,你别骗我。”
“你不知道现在全国公安系统正在进行‘飓风行动’吗,这是一次主要针对网络的扫黄活动,但对现实里的一些色情活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歌厅舞厅这些地方是治理的重点单位。这几个小姑娘都没带多少行李,如果是出门演出,一定会带上一些行头。所以,我断定她们是受‘飓风行动’行动的影响,回家休息,等到风声过了,再出去活动。”
“你们公安打击的是色情活动,不会连模特表演一棒子都打了吧。”
“你要知道这些在外面风月场中混的小姑娘,有几个能守身如玉?这也不能怪她们,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脚,她们受到的诱惑比一般人要多许多,所以,她们难保不会做出什么傻事来。当然这样的人不是全部,任何事情咱们都不能绝对化。也许是我猜错了,但至少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是吧。”
冬儿想了想,点头:“这个太简单了,你猜点复杂的吧。”
秦歌目光再巡视一圈后道:“那就把女人说完了咱们再说男人。你看坐在前面那个少妇,刚才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她不管走到哪儿,都把那个挎包抓得紧紧的,包里显然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咱们再看看她的打扮,刚才我特别留意了一下,因为她是车里这么多人中最特别的。她的头发是烫过的,而且是现在正流行的空气灵感烫,她脸上的妆不算浓,但却很得体,如果她的经历跟我们一样,也曾经有过三天时间的空白,那么,她用的化妆品一定是高档货,才能这么长时间不花。这说明这少妇就算不生在豪门,也是有钱人家的闺女。她这趟出门,一定经过精心准备。”
“谁出门不准备?”冬儿白他一眼,“稀罕你说。”
“你别指望我一眼就能把到人家骨头里。”秦歌想了想又说,“刚才我说她特别,是指她身上矛盾的地方。一个养尊处优的少妇,身上带着贵重物品独自出门,这跟她的身份不符。如果照我猜测,她一定在做一件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
“啊!”冬儿张嘴怔了半天,似信非信的样子。
秦歌笑笑:“你也别全当真,就算福尔摩斯也有猜错的时候,何况我。”
冬儿点点头,目光落到了过道另一侧,跟他们并排而坐的最后一个女孩身上。她压低声音道:“那你再说说她。”
秦歌看着冬儿那认真的样,知道已经完全勾起了她的兴趣,这种对别人隐私的偷窥其实是每个人心底都渴望的。
“那小姑娘年纪不大,大学毕业应该没几天,脸上还有大学生的稚气。按说现在单身年轻人出来旅游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可我瞅她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不会吧,哪儿怪呢?”冬儿说着话,脑袋往前探了探,仔细打量边上的女孩。那女孩一直闭目端坐着,可能感觉到了什么,眼睛睁开,刚好与冬儿的目光对视,冬儿尴尬地笑笑,缩回头来。
“这女孩看着挺清纯的,模样也算漂亮,但她那张脸,我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本来我想看仔细点的,但她好像一下子就感觉到了我的心意,老拿目光瞪着我,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再看她了。”
冬儿“嘿嘿”一笑:“你这叫心虚。”
秦歌叹息一声道:“这女孩有点高深莫测,我能感觉到一些什么,却说不出来。她让你第一眼看过去,与大街上那些漂亮女孩没什么不同,但你再仔细看她,就能感觉到她身上的与众不同了。”
“有那么夸张吗?”冬儿又想探过头去,被秦歌拦住,她便老实地伏在秦歌肩上:“那就等天亮了,我好好看看她到底哪儿与众不同。”
现在车上的女人都说完了,那六个模特小姑娘连同前面那少妇,边上大学生样的女青年,再加上冬儿,一共是九个人。剩下五个男人,除去秦歌,那四个男人外部特征非常明显。秦歌说起来涛涛不绝,边上的冬儿听得入神,不住点头,好像已经把眼下这种不寻常的境况都忘了。这也正是秦歌所希望的。
坐在他们前排的是个中年人,浓眉剑目,鼻直口方,相貌堂堂。他的穿着很简单,白衬衫,黑西裤。腕上戴着表,手机套别在腰间,坐那儿也是正襟端坐,腰板挺得笔直,好像当过兵的样子。
“前面这位我估计是当官的,看着他,我比看着咱们局长还紧张。一般人就算再有钱,身上也透不出他这种威严来。你再看他的打扮,只有机关干部和公司职员这些没什么个性的人才喜欢白衬衫黑西裤,但他不可能是公司职员,也不像是当老板的。你注意到他腕上的表没有,那是一种老式的国产表,还有他的衬衫也是国产一百多块钱一件的品牌。做老板的没必要对自己抠门,只有那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才这么内敛。他们不是没钱,但习惯了朴素些注意影响,咱们的官老爷们都这个风格。”
车上有位当官的,这让冬儿觉得有趣:“这回我倒希望你猜得没错,我到现在,还没跟当官的坐在同一辆车上呢。”
秦歌皱着眉头道:“当官的人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样,咱们失踪几天着急的除了家人就是同事,当官的失踪那可就是大事了。但刚才我看他的神色一点都不着急,好像他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浪费。如果他也是跟我们一样,是不知觉中来到这山谷里的,那么他必定也是在外出途中,有可能是休假,也可能是旅游。当官的一个人外出旅游的可能性不大,除非他的生活里发生了什么变故。”
“会有什么变故呢?”冬儿问。
“两个可能,要么就是贪污受贿犯了法,双规之前得到风声外出逃亡;要么就是工作出了问题,被停了职,或者罢了官,外出散心。”
“我瞧他一脸正气,还一点都不慌张,不像是逃亡的人。”
秦歌点头:“我只是从常规来猜测,当然事实到底怎么样,只有他自己知道。”
冬儿想了想,说:“也许当官的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没什么好人。”
秦歌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轻声说:“但愿吧。”
下面轮到坐在当官的中年人右侧、隔着过道的年轻人了。这回秦歌先不发表看法,而是让冬儿来用他的方法猜测一下。
“其实看人并不很难,你只要注意观察,从他外部特征着手,总能对他的身份猜出个大概来。再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来与他对照,找出他身上与众不同的地方加以分析,这样,你即使不与他接触,也能对他有所了解。”
冬儿兴趣盎然,她站起来脖子往前伸,又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长发,还留着长长的络腮胡子,猛一看就跟唱歌的腾格尔似的,只是仔细一看,明显要比腾尔尔年轻许多。
“这个人不用说,肯定是搞艺术的。”冬儿肯定地道,“现在留长发的只有三种人,地痞流氓、流浪汉和搞艺术的。”
秦歌点头赞同,算是给她点鼓励:“你再接着说。”
“我猜他是搞美术的,只有搞美术的人才会经常往深山野岭里跑。”
秦歌再点头:“咱们假设车上的人都跟咱们一样,在旅游途中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但是这位艺术家先生例外,他不像是外出旅游的。你看车上其它人,多少都带着些行李,惟独他只有一个挎包。这种皮制的挎包在城市里倒经常有人用,但它扁平的包身里面根本放不了多少东西,一个外出旅游的人不会只带着一个这样的包。”秦歌想一下,再接着道,“咱们先不管他是不是搞美术的,他带这么点东西就出门,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在仓促之间做出的外出决定。”
冬儿怔了怔,没说话,算是同意了秦歌的看法。
“还有刚才大家在讨论的时候,他一句话不吭,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还是坐在现在坐的位置上。我回头多看了他两眼,他的目光就直勾勾地落在我身上,一点都不掩饰他的敌意。我觉得这人身上有杀气,当警察这么多年,我的感觉不会错。”秦歌郑重地道,“对这个人,我们得多提防着点。”
冬儿眉峰皱起,目光再落到斜前方的艺术青年身上,里面已经多了许多戒备。
现在车上还有两个男人,他们一个坐在前面,一个坐在后面。冬儿用大拇指朝后面晃了晃,示意秦歌先说后面那中年人,她自己的眼睛却一个劲往前面瞄那个年轻人的后脑勺。
“后面的那人你来说,前面的年轻人交给我。”
秦歌哑然一笑,对冬儿的投入状态表示满意。后面的中年人大约四十岁左右,短发,肤色黝黑,唇上方与下巴密密生满了刚冒头的胡碴,猛一瞅跟拾荒的农民似的,但偏偏鼻梁上卡了副金丝边的眼镜。
“我猜这位的职业有三种可能性,一种是古董贩子,他们专门到一些乡下或者偏僻的地方,低价收购古董拿回城里高价出售;再一种是民俗工作者,经常下乡采风;最后一种是地质工作者,搞勘探的,也需要满世界转悠。你看他的肤色就是常年风吹日晒形成的,还有他边上的帆布背包,也只有常年在外面跑的人才会用这样的包。”
冬儿想一下,说:“那三种职业让我猜,他应该是搞民俗的。”
“为什么?”秦歌来了兴趣。
“他身上有种书卷气,我看不像是古董贩子。他也不会是搞勘探的,没听说搞勘探的人背个帆布包就上路的,他总得带点其它设备吧。”
秦歌夸张地咳嗽两声,还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夸道:“聪明。”
冬儿得意地笑:“才发现我聪明,这说明你也聪明不到哪里去。”她手指了指前面,“现在轮到我来说说前面那个人了。刚才大家聚一块儿说话的时候,最吸引我的就是这个青年人,所以,我就多看了他两眼。可惜,可能因为有你在我身边,他注意的人不是我,而是她。”她嘴巴往边上撅了撅,示意说的人是坐在走道一侧的大学生样的女青年。
秦歌回忆前面那个青年人的模样,他生得眉清目秀,身子略有些单薄,皮肤白皙。这些都是城市青年人常见的特征,如果硬要说出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他特别腼腆,对发生的事情并不很关心,似乎不管到了什么地方对他都是件无关紧要的事。
“这个青年人我猜可能是失恋了,出来旅游是为了解闷儿。从他眉宇间可以看出他用情很专,失恋对他的打击很大。但是看到其它漂亮女孩子,他还是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就在刚才我们说话的时候,他还回了两次头,我要没猜错的话,他回头看的都是同一个人。”她的嘴再往边上撇了撇。
秦歌不由心里赞叹冬儿的聪明,她虽然是个不爱动脑筋的人,但学什么东西却很快,而且,记忆力特别强。以前秦歌跟她在一块儿的时候,有谁要留电话号码,只要说一遍,过俩星期他问冬儿,冬儿都能立刻背出来,不错一个数字。
“那你说说前面那年轻人是做什么的?”他想刁难一下冬儿。
冬儿想了半天,摇摇头:“我看不出来,还是你告诉我好了。”
秦歌跟着摇头:“我也看不出来。”
冬儿不相信地道:“你也看不出来?也有你看不出来的事情?”
秦歌苦笑道:“你真把我当福尔摩斯了。相人你必须得有迹可寻,那年轻人身上实在找不出跟他职业有关的特征来,换了谁也没戏。既然你看出他刚失恋,咱们就叫他失恋青年好了。”
冬儿想了想,点点头:“只能暂时这样了。”
她回过头,目光往前逡巡,嘴里念叨着:“六个模特,民俗工作者,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官老爷,大胡子艺术家、养尊处优的少妇,再加上失恋青年,咱们这车上可真是什么人都有。你说这谁把这一拔人聚一块儿到底想干什么呢?”
这个问题也正是秦歌现在最想知道的。他摇摇头:“别想了,等天亮了我们找着路就回家去。”
“你确信天亮了我们就能找着回家的路了?”冬儿疑惑地问。
秦歌想了想,重重地点头:“放心好了,这车能开进来,我们就能开出去。没听过条条大路通罗马这句话吗?只要有路,就没有去不了的地方。别想了,离天亮还有三个多小时,你能睡就睡会儿吧。”
冬儿点点头,算是相信了秦歌的话。但这时候,秦歌心里忽然有了些恐慌。既然有人处心积虑将这些素不相识的人聚到了一起,那么他绝对不会只是跟大家开一个玩笑,事情也绝不会像想象中那样,天亮了找着路了就能回家那么简单。
诡异的山谷,僵尸样行走的人,谁知道明天还会发生什么呢?
冬儿在秦歌怀里好半天没作声,秦歌低头看时,见她的眼睛还睁着,呆呆地盯着窗外的黑暗,里面满是忧虑。这样,秦歌就知道她并没有完全相信他的话。她只是个不喜欢动脑筋的人,但并不笨,她怎么能不明白自己的处境呢?
秦歌的心又沉重了几分。
“当”。轻脆的声音忽然响在所有人耳边。与此同时,车子轻微晃动了一下,所有人都在那一刻倏然睁开眼。
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动弹,甚至连呼吸都已摒住,全身的神经更是高度紧张。大家都在用心感觉,似乎在期待,又似乎担心晃动再次发生。
外面落雨的“唰唰”声里好像掺杂进了些别的声音,仔细聆听,可以分辩出那是水流的“哗哗”声。这时候大家都明白了这声音源自道路前方流下来的积水,还有车子适才的晃动,显然是水流产生的冲击力作用在客车上的结果。山谷中间的这条路并不是水平的,它有一个大约二十度的坡度,而且,还是一条砂石路。现在,水流从上方流下来,水流挟带着大量的泥沙,是这些滑动的泥沙让客车晃动起来。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水流的冲击,泥沙的滑动,再加上道路的坡度,很可能让客车发生后滑。
晃动再次发生,这一回它的幅度明显要比前次大了许多。
还是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动弹。当一种潜在的危险悄悄逼近时,而你却想不出什么应付的方法,你也会表现出这样极度的无措。
“当当……”轻脆的响声亦再度响起。
大家这回都听出了声音来自车顶。车顶上本来也有声音,那是雨水落下来的“啪啪”声。雨水落在车顶的声音极有规律,因为雨水很急,所以那声音连成了一片。现在这些“当当”声显然是车顶受到了比雨水要重得多的东西的撞击。
在这雨夜的山谷中,车顶怎么会受到重物的撞击呢?
秦歌心中蓦然一惊,他已经想到了事情的原因。如果说车子滑动还是一种潜在的危险,那么这些敲击声对于车上的人来说却是致命的。要说上游下来的水流与泥沙将车子冲走,似乎还需要更大的力量,但车顶的撞击声,却将另一种危险更直接地摆在了众人面前。
撞击声肯定不是人为的,它只能是两边的山上有些石块儿跌落下来,因为势头强劲,所以在未到平地时便飞溅起来,落到了客车的顶上。山上落些石块下来似乎不算什么,但好端端的石块怎么会飞落下来?
这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这些落下的石块是依附在泥沙的表面。因为泥沙被雨水侵蚀得松动了,并发生下滑,这些石块因为重量原因,先于这些泥沙飞落下来。如果下滑的泥沙面积达到一定程度,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塌荒!
秦歌再也按捺不住,腾地站起来。他边上的冬儿吃了一惊,也跟着站起来,似有话要问,但秦歌已经抢先大声冲车里的人道:“我们该离开这客车了!”
周围鸦雀无声。
其实在刚才车子晃动的时候,所有人心里都已经想到了这个问题。但离开车子,在这荒僻的山谷里,他们该到哪里去?
更大的声音在车顶上响起,这回车里一半的人跳了起来。
秦歌大声道:“大家赶快离开,要塌荒了!”
这一下,几乎所有人都明白了迫在眉睫的危险。有些事一经点破,就算再笨的人也能立刻醒悟,何况这是关系到各人生命的头等大事。车厢里瞬间乱作一团,当官模样的中年人首先抓起自己的包奔到门边,紧跟在他身后的是那位养尊处优的少妇。那失恋青年却坐在座位上不动,似乎心里还有些犹豫。大胡子艺术家已经站了起来,但后排的六个模特小姑娘已经奔了过来。他顿了一下,还是站在原处不动,让那几个小姑娘过去。
当官模样的中年人打开车门,冰凉的雨丝立刻飘落进来,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立刻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他身后的少妇与那六个模特小姑娘也相继下车,失恋青年目光一直停留在大学生模样的女青年身上,待她下了车,这才站起来,排在民俗工作者后面,等待下车。
秦歌拥着冬儿的肩膀,在大学生样的女青年后面下了车。只那么一瞬间,倾盆而下的雨水便淋透了他们的衣服。秦歌感觉到身边的冬儿瑟缩了一下,下意识地将她揽得更紧了些。
一行十四人现在都站在了雨中,秦歌正想大声招呼大家往高处去,前面那当官模样的中年人已经抢先往积水流下来的方向奔去。
大家跟在他的后面,行不多远,便听到雨中传来万马奔腾般的响动,那些雨声似乎也已被那声音淹没。紧接着,身后轰然巨响,大家下意识地止步,回过头时,看到客车大灯的两道光柱渐渐熄灭,齐膝的积水传递过来巨大的震动。即使在雨夜的黑暗里,他们还是能看到一侧的山上飞泄而下的一道洪流,客车已经被涌到路上的洪流淹没。
从大家下车到客车被淹没,仅仅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时间。但就是这几分钟,大家已经到鬼门关前转悠了一圈。
天还没有亮,雨还在下个不停,逃过一劫的十四个人,现在的处境比适才更加糟糕。而且,谁都不知道这山谷中到底还隐藏了多少这样的危机,他们更不知道,下一次他们是否还能如此幸运。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一个模特儿小姑娘带着哭腔大声问。
“走,我们上山去!”秦歌大声道。
没有人对秦歌的话提出异议,刚才如果不是他及时提醒大家,现在所有人都已在劫难逃。而且,他们看到秦歌挽着身边的女人,已经大踏步涉着齐膝的流水走到了最前面,这样,他们心里就再没有了顾虑。
十四人顺着山道逆流而上。
第三章 鼓声
“你怎么会想到下车后带着大家往上游去?”秦歌问。
当官模样的中年人走在他的边上,此刻,白衬衫紧贴在身上,显露出身上结实的肌肉。秦歌不禁对当初的判断生出了些怀疑,那些当官的养尊处优,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在一般人印象里满肚子都是民脂民膏,就算保养得再好,但身上也不会有这么结实的肌肉。肌肉显示这个中年人曾经长期进行过体育锻炼,再加上他浓眉剑目俊朗的外形,秦歌觉得他适合去演那些反腐的电视剧,而且适合的角色是传说中的清官。
秦歌下意识对他就有了几分好感。
中年人面无表情,即使在黑暗里身上也透露出一种威严:“其实很简单,是塌荒的危险让我们放弃了客车,塌荒过后,坍塌下来的泥沙一定会顺着水流往下游去,我们只有往上走,才能避开那些泥沙。”
“能在那么紧急的状态下保持冷静,并且做出正确判断的人不多。”秦歌道:“我猜你肯定不是个寻常人。”
“我算得了什么,要不是你在车上提醒大家,我们这会儿肯定被埋在车里了。如果用你的逻辑,那你岂非更不简单。”
秦歌苦笑,伸手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向那中年男人伸过手来。
“认识一下吧,我叫秦歌,是个警察。”
中年男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伸了过来,自我介绍道:“我叫黄涛,在政府机关里混口饭吃。”
秦歌摇头道:“你的样子可不像混饭吃的人。”
黄涛愣一下,不置可否地保持沉默,并且加快步伐,走到了秦歌前面。
坡度还在继续,上面流下来的水已经漫过了众人的膝盖。雨更急地从天上落下来,打在人身上会让你有些痛感。所有人身上的衣服在一下车时便湿透了,这样反倒好,大家在雨里行走再没有了顾忌。只是上游下来的水越来越急,如果不尽快找个地方停下来,意外随时都能发生。
涉水上坡是件很辛苦的事,大家走得都有些跌跌撞撞。秦歌搀着冬儿,不时低头看她脸上的表情,间或在她耳边低语两句,给她些鼓励。冬儿表现得并不像他想的那么娇惯,秦歌鼓励她时,她倒反过来安慰秦歌,表示她没事。
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本来走在一块儿的十四个人中间拉开了距离。黄涛仍然走在最前面,紧跟在他后面的是秦歌后冬儿。中间隔着一段距离是那个少妇模样的女人,她踉踉跄跄地每一步都像要跌倒,但结果非但走得很稳,而且速度还不慢。她不时抬头看看前面的三个人,脚下会紧走几步,似乎想赶上去。秦歌有一次回头的时候,恰好与她的目光相遇,秦歌看到她的目光里充满了怨愤。
——她的怨愤因为什么?
与那少妇并肩的是大学生模样的女青年,她低着头只管赶路,也不知是因为走得急,还是体质弱,她已经是气喘嘘嘘,但却始终保持跟那少妇同步的速度。
在少妇与女大学生后面就是那位失恋青年,他们三个人走在一块儿,算是第二拔人。失恋青年目光始终落在前面的女大学生身上,好几次在女大学生要跌倒时伸出手去,但每次却又半途缩回来,似乎那女大学生身上,有种让他畏缩的东西。女大学生不知道是真不知道还是故作矜持,始终连头都不回一下,那少妇便在前进过程中,不断地拿眼瞄他们两个。
中间再隔着一段距离,就是那六位模特儿小姑娘和大胡子艺术家,还有那位民俗工作者。模特小姑娘们下车时没忘记拿上自己的行李,这番涉水赶路,让她们吃足了苦头。那大胡子艺术家与民俗工作者,除了帮她们背一些行李,在她们身子歪歪邪邪将要摔倒时,还得不断地伸手拉她们一把。
尽管如此,那民俗工作者面无表情,大胡子艺术家目光冷峻,他们帮助这些女孩儿没有丝毫的目的性。甚至他们还一语不发,似乎各自都是满腹心事。那拔模特儿小姑娘哪受过这种苦啊,走一路发一路的牢骚,那俩男人听着就跟没听见一样。
山谷中的路长得没有尽头,前方尽数隐在黑暗里,让行走的人们心底生出一些绝望。他们艰难地向前,不知道哪里才是终点。秦歌与黄涛走在前面,眼睛左右逡巡,却始终不能找到一个可避风雨的地方。两边的山势忽高忽低,但却始终异常陡峭,而且,他们知道,即使山上能找到一些洞穴或者山坳可避风雨,但在这暴雨中上山是件很危险的事,塌荒不会只发生在一个地方。
后面忽然响起一声尖叫,接着是几个小姑娘慌乱的大呼小叫。一个模特小姑娘跌倒后被积水冲走,幸而大胡子艺术家丢了手中的行李,上前将她拖住。但那小姑娘手忙脚乱地挣扎时,将大胡子艺术家也绊倒在地,于是一帮小姑娘与那位民俗工作者便齐齐动手,终于将俩人拽住。
后面的声响让前两拔人停住脚步,回头观望。
秦歌与黄涛很快便确定事情已经被控制,那位模特小姑娘与大胡子艺术家已经安全。黄涛回身大声让大家小心,秦歌注意到他说话时手从上往下挥了一下,好像一位领导干部做报告时的习惯动作,心里便更加坚定了对他身份的猜测。
“你听到了吗,这是什么声音?”秦歌边上的冬儿忽然抱紧了他的胳膊。
秦歌聆听,只有雨声。
“什么声音?我听不到。”他脑袋左右晃动,好像这样能听得更清楚些。
冬儿脸上现出些着急的神色,她说:“你再仔细听听。”她顿一下,接着模仿那声音,口中发出一些极有节奏的象声词。
“噗——噗——噗——”
那边的黄涛这时也竖起了耳朵,风雨中似乎真的有了些异样的声音,只是听得不很真切,更别说分辩那是什么声音了。
秦歌这时一脸茫然,他没听到声音,冬儿的话让他很着急。
“到底什么声音?恐龙来了?”
冬儿一巴掌拍到他脸上,然后想憋没憋住,“扑哧”一笑:“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里贫嘴,我真听到了什么声音,现在声音越来越大了。”
这回秦歌和黄涛终于都听清了,他们在瞬间有了相同的感觉,觉得那极其沉闷的声音像是鼓声。
噗——噗——噗——
那声音异常沉闷,而且隐约在山谷中回荡,有种异常诡异的气息。你听到了声音,它便一下下像敲击在你的心上,让你忍不住就要生出许多恐慌。
现在,大家都听到那声音了,大家都确信那真的是鼓声。
所有人都停止了前进,大家站在原地,带些惊恐四处探寻着鼓声的来源。黑暗的山谷里其实并不是漆黑一片,如果你适应了这种黑暗,便会看到很多隐藏在黑暗里的东西。山的黛青色可以让你看清它的轮廊,天边密集的云层显现出一种暗灰色,它作为山谷的背景,可以让你依稀看到你想要寻找的。只有那些密密落下的雨丝是视力最大的障碍,它们分割你看到的影象,并让它们更为模糊。
鼓声飘忽不定,但它终究会有一个源头。
秦歌的目光在两边的峭壁上滑过,那鼓声像个飘忽不定的幽灵,随着你的目光四处游移。而且,鼓声里渐渐有了力量,它敲击在你的心脏上,让你隐隐有了些痛感。
雨夜的山谷,诡异的鼓声。
冬儿已经双手捂住了耳朵,秦歌把她的头揽在怀里,似乎这样就能阻止鼓声对她的骚扰。这见鬼的鼓声真的好像有魔力,它让人变得躁动,觉得心腔内有一些力量正在积蓄待发,那感觉,就像有人往你的心脏里塞进了一颗炸弹。
你必须在炸弹爆炸之前把它扔出去。
目光更快地在高处逡巡,秦歌蓦然全身一凛,他在左侧的山崖上发现了一个凄白的影子。几乎在同时,黄涛也看到了。那影子在一处低凹的崖头上,背后暗灰的云层作了他的背景,让人可以依稀看见他的影子。
那影子秦歌和黄涛并不陌生。
它全身赤裸,即使在黑暗里也泛着种凄白的颜色。它站立在山崖之上,双手轮流将手中的两根短棍敲在身前的黑暗里,那鼓声便随着它的敲击一下下传来。它的动作异常僵硬,像一个提线木偶,每一下敲出后身体都要摇晃一下,好像每一下它都用了全力,那鼓声中才会有那么摄人心魂的力量。
它赫然便是适才从车前走过的那具“僵尸”。
——如果它是真的僵尸,僵尸怎么会敲鼓?
——如果它不是僵尸,敲出来的鼓声怎么会如此摄人心魄?
秦歌与黄涛对视一眼,他们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相同的疑问,他们也几乎在同时想到了问题的关键。这一车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这山谷里,必定是有人暗中安排。那么,这山谷中发生的所有事,是不是都将在他的计划之中?如果那样,车上的人要想摆脱现在的困境,便绝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线索。那鼓声虽然诡异,但目的显然不是为了要伤害这些弃车而逃的人,要想伤害的话,暗中安排这一切的人或者力量,在送车上的人来山谷前便完全轻易做到。所以,现在这山谷中传来的鼓声,只是为了要向他们传递一种信息。
秦歌轻拍冬儿的后脊,冬儿立刻便明白了他的心意。她轻轻抽出了抱住秦歌的手臂,头仍然埋在他的怀里,但全身已经绷紧。
几乎在同时,秦歌与黄涛蓦然拔足向着“僵尸”站立的悬崖奔去。
他们不能确定“僵尸”就是安排这一切的人,但它至少和安排这些事的人有着莫大的关系。抓住了它,至少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一些信息。他们不能奢望这些信息会对他们摆脱困境会有多大帮助,但至少,它可以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地方,哪里可以找到出山的路。
而且,他们坚信这世上根本就不会有僵尸。它的模样虽然让人惊惧,但惊惧只是人的本能反应,有些人可以轻易将这种本能抑制下来。
秦歌和黄涛显然就是这样的人。
在齐膝深的流水中奔跑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们全都尽了全力,所以速度居然很快。幸而山谷中的路面并不是很宽,他们很快就到了山脚下。一条小径浮出水面,直通向山上。秦歌与黄涛对视一眼,没有丝毫犹豫,直往山上而去。
山壁陡峭,小径迂回曲折,秦歌与黄涛很快便舍了小径,选择直线上山,到后来他们已经不是跑,而是手脚并用名副其实地爬山了。这一处既然有小路,说明它的山势在这一片群山中算是比较平缓的,但因为地理原因,它在一群都市中人眼中,却依然陡峭异常。幸好有些裸露在外的岩石,为秦歌与黄涛的攀爬提供了条件。
秦歌当年在警校曾受过专业训练,其中有一项就是攀岩。这些年做警察虽然锻炼得不像在警校时那么多了,但常规体能训练还是必不可少的。他对当官模样的黄涛能够和自己并肩感到些奇怪,很少有当官的人能这黄涛这样的体质,他攀爬起来,甚至显得比秦歌还要轻松,秦歌必须打起精神来,才能保持和他同速向上。
秦歌的疑问一扫而过,他无暇顾及黄涛的情况,现在要做的,是尽快抓住那敲鼓的“僵尸”。
山下的众人现在都已聚到了一处,他们显然都已猜到了秦歌与黄涛的用意,因而他们的仰望中都有了些焦灼的情绪,特别是冬儿,还比别人多一份担心。
鼓声仍然在继续,山崖上的“僵尸”仍然在不停地木偶样挥动手中的短棍。那些鼓声因为大家紧张的心情显得更加沉闷,大家这时有一种错觉,好像整个山谷都会因为鼓声而坍塌崩溃。
“僵尸”站立的山崖纵然比别处要低矮许多,但一口气奔到山顶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秦歌与黄涛此时俱已气喘嘘嘘,汗水渗出来和雨水混和在一起,倒并不觉得太热。只是俩人如此剧烈运动,再加上鼓声的作用,都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胸中更是憋闷得厉害。
幸好,山崖离他们已只有百米之遥,他们只要再加一把力,便能到达。
鼓声在这时倏然消失,但回音仍然在山谷中激荡,加上它在众人耳中留下的余波未平,所以众人几乎谁都没有察觉。而当秦歌与黄涛冲到了崖上,那些鼓声似乎仍然在他们耳边回荡,只是崖上已经没有了人。
那个僵尸样的影子,带着他的鼓神奇地消失了。
秦歌与黄涛面面相觑,心中俱是惊疑不定。他们适才在车上时,都看到那“僵尸”肢体僵硬,动作迟缓,但如今鼓声还未完全消失,他却像个鬼魅一样离奇地消失了。莫非,它真的便是传说中喜欢在黑夜中出没的鬼魅?
鼓声到这时才完全消散,秦歌与黄涛也沮丧地呆立在山崖上。
雨毫无遮挡地落下来,他们的心和身体一样冰凉。
找不到那个僵尸,他们只能返回到山谷中的路上继续前行。路不知道有多长,也许他们就要这样一直不停地走到天亮。天亮之后,只怕他们见到的仍然会是脚下这条没有穷尽的道路,既然有人安排好了这一切,那么,他便决不会让车上的这些人轻易脱困而出。更重要的是,现在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些什么,而未知,本来就是一切恐怖的根源。
秦歌与黄涛四目相视,俱从对方眼睛中看到了些失望和担忧。
他们站立的山崖,居然是一块颇为平坦的空地。此时暴雨在空地上形成了一片雨幕,视力所及只能看到白晃晃的一片。
我们下去吧。”黄涛面无表情地说,“下面的人还在等着我们呢。”
秦歌点头,与黄涛两人转身向着来时的方向走去。这时,他们听到崖下依稀传来女人的呼叫声,便猜到那是下面的人见他们上了崖头便不见了踪影,担心他们的安危。到了崖边,秦歌冲着崖下挥了挥手,黄涛已经抢步走到了他前面。
蓦然间,秦歌心思一动,心里有个疑惑闪现。
他停下脚步,身子不动,再想一想,忽然转身,大步向着崖上空地的另一边走去。黄涛回头,看着秦歌的背影,微一沉吟,大踏步跟在秦歌的后面。
原来崖头的空地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大,只走了大约一百米,便到了尽头。秦歌身子停在崖边不动,黄涛很快便与他并肩而立。他们的目光盯着崖下,居然有片刻工夫一动不动。
蓦然间,秦歌低低发出一声欢呼,面上俱是无法言喻的喜悦。
他们看到了灯光。
在前方山坳无边的黑暗里,一点萤火孤零零地悬立着。萤火并不能照亮它周围的环境,因而你无法看清萤火所在的究竟是什么地方,但仅仅是一点萤火便足以让在深夜之中,冒雨涉水的一群人感到喜悦了。
漫天飞雪的夜晚,疲倦的江湖浪子忽然见到前面一灯如豆,刹那间,心头涌上许些温暖——这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情节,但现在,它就真的发生在这一群人身上。他们已经不知道走了多久,雨水淋透了身上的衣服,双腿浸在齐膝的流水中,虽然仍然是夏天,但寒意早已让每个人不堪承受,再加上疲倦,加上对黑暗的恐惧和自身遭遇的担忧,这样,你便明白了一点萤火对于他们的意义。
相互搀扶的一群人踉踉跄跄又走了很长时间,现在,他们停下脚步,与一座两层小楼对恃着。小楼前有一个石砌的门廊,一盏防风马灯便悬挂在门廊一侧,它的光亮虽然微弱,但此时已足以让大家看清面前的这幢建筑。
那小楼式样简单,四方形显得敦实坚固,正门前屋檐低耸,漆黑的木门虚掩着,好像一个好客的主人,虚门以待,随时都准备客人的光临。屋檐上下的窗户里一片漆黑,如果房里有人,此刻想必已经歇息了。离小楼数米远的石砌门廊,造型颇为怪异。门廊两边方形石柱显得非常粗壮,上面缠绕着一些白色的布条,此时俱被雨水淋湿,没精打彩地耷拉下来,但众人都可以想象无雨的时候,它随风招展的模样。门廊的顶上,是弧形的拱门,仔细看,可以看到拱门上是雕有图案的。那些图案大家谁也看不明白,有火焰有莲花,还有些中国传统的神仙造像。
这一群十四个人站在门廊前,此刻都有些犹豫。初见到灯火的喜悦已经渐渐冷却,大家此刻心里都涌出些相同的疑问。
深山中的房屋,会是谁的住所?会不会是那个全身煞白的“僵尸”?一些印象中关于邪灵的传说让每个人心底都有了些畏缩。但现在他们已经站到了房子的前面,他们其实已经没有了选择。
秦歌回身看了看众人,勉强让自己脸上现出些笑容:“我看,还是让我先进去看看主人在不在家吧。”
没有人说话,但大家的目光全都投到了他的身上。冬儿更是抱住他的胳膊,显然不想他独自进去。秦歌再笑笑,拉开冬儿的手:“没什么好担心的,我不过是去敲敲门,希望我们这回碰上一个好客的主人。”
黄涛忽然上前一步,沉声道:“还是我们俩一块去吧。”
秦歌轻轻吁了口气,觉得心里轻松了不少,他心里对这位当官模样的中年人又增几分好感。俩人对视一眼,便一齐往门廊里迈进。这时,他们忽然听到后面有人说:“要去,我们大家一块儿去。”
他们回头,看到是那个大胡子艺术家。
大胡子艺术家大踏步走到他们身边,抹一把头发和络腮胡子上聚集的水珠:“大家一块儿进去,如果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秦歌与黄涛回头看看身后的人,有些迟疑。
“其实,我们谁都不用先进去。”这回说话的是那个大学生模样的女青年,“如果屋里有人,我们只要大声呼叫,主人自然会出来开门。如果屋里没人,那么,我们一块儿进去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的话立刻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大家本来对这屋子有些畏缩,但又觉得让秦歌与黄涛先进去有些过意不去,此番找到了解决的办法,自然没人反对。或者因为心里的一些歉意,也或者为了表现自己的无畏,大家便一齐对着房子大声呼叫起来,特别是那几个模特小姑娘,叫得最为卖力。
秦歌黄涛与那大胡子艺术家这时已经退回到了众人身边,大家这时都一齐盯着漆黑的大门,他们期待着门会突然打开,又隐隐有些恐惧里面将会出来的人。
——也许开门出来的不是人,而是那“僵尸”或者别的什么妖怪。
呼叫声持续了大约五分钟,如果屋里有人,就算睡得再死也该被吵醒了。漆黑的大门还是紧闭着,众人耳边依然只有哗哗的落雨之声,寂静这时非但没能让大家放下悬着的一颗心,相反,一种莫名的恐惧慢慢在众人的心头腾升。
屋里没有动静并不一定就说明屋里没有人,也许,那具“僵尸”与另外一些别的什么东西正躲藏在屋里的黑暗中偷窥着外面这群人。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一块儿进去了。”冬儿故作轻松地说。
秦歌与黄涛还没说话,一直沉默不语的少妇忽然用种比冬儿更加轻松的语气道:“谁想呆在外面就只管留下,我可是受够了在雨中赶路。”
话没说话,她居然抢先紧走几步,已经越过了门廊。走了几步,她忽然又停下,回身看了看众人,脸上露出些不安的神色:“你们都喜欢淋雨吗?”
秦歌与黄涛对视一眼,苦笑道:“谁想淋雨谁就是傻蛋。”
秦歌挽着冬儿跟了过去。
后面的人迟疑了一下,也随即向前走去。
秦歌与冬儿最先走到门边,众人在他们身后停下,秦歌回头看了看,把冬儿挡在身后,随即伸手推开了大门。
“吱呀呀”的声音从门里的黑暗中渗出来,那一刻,所有人身上的凉意都加重了许多。
第四章 尸店
门廊上马灯的光亮似乎在扩散到门边时嘎然而止,黑暗,加上迎面而来那种腐朽的味道,让所有人的神经都在瞬间绷紧,屋里那种死寂般的黑暗让众人满心都是恐惧。黑暗在这里有了形状,它像被一块密不透风的纬幕团团围住,你根本无法看清楚在它后面究竟都隐藏了些什么。
秦歌与黄涛已经迈进门内,但黑暗却让他们身后的人止步,就连他们那一刻也心里发毛,有些不知所措。
这时,那大胡子艺术家忽然转身飞奔而去。众人回头,看到他奔到门廊下,取过一侧的防风马灯,又急步奔回。
马灯的光亮驱散了屋里的黑暗,所有人这时紧绷的神经才略微放松了些。
屋里似乎并没有任何古怪,宽敞的厅堂里,摆放着几副笨拙的原木桌椅,靠近墙边,还有一张带些弧度的柜台。大家都觉得这样的场景有些熟悉,像是一部老电影里年代久远的小客栈。
这回,没有人再犹豫,大家很快就走了进来,而且,女人们不顾那些条凳上的灰尘,一屁股坐了下来。到这时,大家才觉得又冷又累,还有些饥饿的感觉。
秦歌与黄涛此时并没有放松警惕,他们看到柜台的一侧有一架楼梯,房间左右各有一条走廊。他们分别走到两边,看到走廊里各有几个房间。这小楼外面看并不算大,但没想到里面却挺宽敞。秦歌想到,如果今晚大家要想在这里安心休息,那么,首先得对这小楼做一番检查。
他刚想到这里时,看到黄涛已经走到了柜台里面,将另外两盏马灯取了出来。
现在屋里已经很亮堂了,光亮可以让大家看清屋里的每一个角落。秦歌手里拿着灯在厅堂里巡视一圈后,很快便发现窗框与门框上方,贴了一连串的黄纸,有点像农村逢年过节时贴的窗花门花。但窗花门花一般都用蜡纸作为材料,再中间缕空成各种图案。这客栈门窗上的黄纸显然与那些不同,秦歌站在窗下抬头凝视,看到每一张黄纸上几乎都有一个人形的图案。
“这些不是普通的装饰图案,他们都是神。”
秦歌回头,看到说话的是那位民俗工作者样的中年男人。
“在中国西南边远地区,万物有灵是被人普遍接受的一种观点。他们认为天地万物和人一样,都有精神魂魄,所以,天地万物和人一样,也有生有死。有了这样的观点,他们的神便越来越多,越来越光怪陆离,神在这些人的生活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秦歌沉吟了一下,指指窗上的黄纸道:“那这些都是什么神?”
中年男人摇摇头:“我也没办法全部都认识他们,这些神各类繁多,一般人家里就有门神、灶神、牲畜神、医药神、送子娘娘和财神等,出了门还有日月神、北斗七星神、山神、闪电女神、雷神,再加上中国佛教与道教中的诸神,谁也没法说清楚到底有多少神。”
秦歌苦笑:“这样下去只怕神要比人多了。”
“那些神有很多本来就是普通人,死后被人神化就成了神。像各种职业的行业神,我们最熟悉的木工神鲁班就是这样。前些年,我在峨眉山大峨寺门前还见到一尊塑像,据当地人说,那人至少活到了一九二五年,因为舍身佛教,为大峨寺捐了许多钱,因而被奉若神灵。”
秦歌露出惊讶的表情:“原来当神仙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中年男人凝望着窗上的黄纸:“这些黄纸上的神我从来没有见过,不知道我揭两张下来带回去,主人会不会责怪我。”
秦歌怔了怔,苦笑道:“这荒山野屋,你就想有人责怪你都找不到人。”
中年男人皱眉想一下,点头,回身取了张凳子过来,踩上去小心地将两张黄纸揭下。那黄纸一本书大小,纸页粗糙,不知是用什么工艺做出来的。上面红色的油墨勾勒出一个人形来,人形图案非常夸张,身子肌肉凸起异常强壮,犹如传说中的力神一般,但一张脸却温和清瘦,额下还飘着几缕长须,颇有几分仙风道骨。更为诡异的是此人左手执一柄月牙形的利刃,上面还有鲜血滴下,另一只手却拿着一株草样的植物,植物块状的根茎依稀可辩。
秦歌瞄了黄纸上的人像一眼,皱眉道:“这样的神太过诡异。”
中年男人点头,将黄纸折叠起来:“民间的智慧是无穷的,无论他们造出什么样的神来我都不觉得奇怪,有时候在他们心里,神和鬼怪根本就没有什么分别,这其实表达了他们一种美好的心愿,任何可以带给他们好运,让他们平安地生活的人或者力量,都能受到他们的敬奉。”
中年男人转向秦歌:“就像现在,如果有谁能告诉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并且能带我们脱离眼前的困境,我们把他当回神,又算得了什么呢?”
秦歌怔一下,苦笑:“别说当神了,咱们就把他当玉皇大帝吧。”
中年男人也笑,俩人的紧张的心情都舒缓了许多。后来秦歌知道了这中年男人叫张松,他并不是个民俗工作者,是个作家,只是这些年对民俗的东西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才常常只身到一些边陲地区采风。他这趟出门,是想去云南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塞,结果在即将到那村塞的前夜睡去后,醒来便出现在了这旅游车上。对发生的事,他也是百思不解,但他似乎并不太担心眼下的境况,用他的话说,如果暗中安排这一切的人想要伤害这一车的人,他根本不用这么麻烦布置这一切,将这一车上送到这山谷的途中,他要做什么都可以。
交谈中,秦歌还知道了张松原来也来自海城。他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从北方城市来海城定居的,十几年过去,“乡音未改鬓毛衰”,他说话还保留着很多家乡方言,因而秦歌跟他交谈半天,都不知道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城市。
秦歌有些兴奋,能在这里遇上老乡实在是件挺高兴的事,虽然,张松只能算是半个海城人。
离天亮的时间已经不多,大家此时俱都精神疲惫,但这间建在群山之中的小楼还是让大家觉得有些诡异,如果想在这里好好歇息,那么,有必要对小楼的每个房间进行检查。黄涛跟大胡子艺术家往楼上去,秦歌与张松分别检查两侧的房间。没多一会儿,黄涛跟大胡子艺术家从楼上下来,楼上没有任何异常,一共有六个房间,每间房里都有床铺,只是床上的被褥潮湿得都有了霉味。而秦歌与张松检查的楼下房间,却间间空空如野,甚至连门都没有。而且,小楼其它地方的墙壁已经年代久远早已斑斑点点满是污秽,而两边走道的四个房间,墙壁却涮得雪白,上面那层薄薄的石灰显然新涮上去不久。
“小楼没有什么古怪,如果谁不在乎潮湿的被褥,还可以上楼去睡一会儿。”黄涛故作轻松地说。
没有人愿意独自上楼,虽然此时又累又冷,但跟大家呆在一块儿,心里觉得踏实。印象里好像有很多电影里都有过这样的情节,一帮人鬼使神差地聚集在一所老房子里,然后不断有人失踪或者死亡,最后揭开谜底,要么就是老宅里闹鬼,要么凶手就潜藏在这一群人中。这样的故事如果发生在你身上,你是否会觉得惊慌恐惧?
这么多人围坐在一起,但大家俱都无语,个个神情凝重,好像满腹心事。秦歌看看黄涛,此刻黄涛竟也和大家一样,目光呆呆地望着一个地方,神情沮丧。这样,秦歌便想到了其实当官的也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有时候表面的坚强仅仅是做出来的一种姿势。其实他自己也是一样,身处这样的境地,他也不安恐慌,但他是个警察,他必须很好地隐藏起自己心里的畏惧。
只要你穿上了那身制服,那么,不管何时何地,你都永远无法摆脱一份责任。
“天就快亮了,大家说点什么吧,这样时间或许能过得快些。”秦歌故作轻松地说,“现在,咱们大伙都坐到了同一条船上,套句俗话,那是咱们大伙儿有缘,这辈子,这样的缘份估计不会再有第二回了。”
“谁能告诉我这是哪儿,我们怎么会到这里来。”带着哭音的一个模特儿小姑娘说。她看起来是那拔模特小姑娘中年龄最小的,雨水已经将她脸上的妆全部冲洗干净,此刻满脸沮丧之中还透着些稚气。
这样的问题谁都没法回答,虽然秦歌看着那张稚气的脸,很想给她些安慰。此时何止是那小姑娘,再看看身边的冬儿、无语的那少妇与大学生样的女青年,还有趴在桌上的另外几个模特儿小姑娘,她们脸上此刻都流露出相同的无助来。
张松这时从一侧走道里走出来,手中捏着一个碟子,里面有些白色粉末状的东西。他坐到秦歌的边上,将碟子放在桌上,秦歌伸手去摸,判断出那白色粉末状的东西是石灰。
“刚才我们都没有注意,楼下每个房间里,都有这样一个装着石灰的小碟子。”张松皱着眉,神色有些异常。
黄涛与那大胡子艺术家凑过来看,碟子是那种最普通的白色瓷碟,里面的石灰也与普通石灰没什么区别。但此刻,所有人都看出了张松紧张的神色,好像这个白色小碟里装的不是石灰,而是什么充满诡异的东西。
“这样在空屋子里放石灰,我只在湘西一个偏僻的山村里见过。”张松迟疑着说,他抬头看了看周围盯着他的目光,摇摇头,再叹息一声,好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他站起来,神色愈发凝重。
“在湘西,民间有一种古老的职业——赶尸。据当地一些老人相传,很多年前,如果你走夜路,碰巧便会遇见在山道上摇摇晃晃行走的一队尸体,尸体都披着宽大的黑色布衣,被一根草绳串在一起,个个面色煞白,好像石灰的颜色。有些尸体头上还戴着高筒毯帽,额上压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这些尸队都由前面一个手执铃铛的活人带领,那人一面摇铃,一面带领这些尸体前进。摇铃的人便是传说中的赶尸匠。”
几个女人面上都露出凄惨的表情,张松讲述的故事充满了诡异,而且,她们不由自主就要想到适才见到那个全身煞白,僵尸样行走的人。
“尸队只能在夜间赶路,赶尸匠手中的铃铛俗称摄魂铃,他在行走时摇动铃铛,除了引领尸队外,还有让行人听见铃声赶快避开的作用。天要亮时,赶尸匠便会领着尸队到专门的尸店投宿。尸店是专门为赶尸匠与尸队提供食宿的地方,一般人是不会在那里投宿的。它的店门夜里总是虚掩着,但到了白天,就会紧紧关闭。尸队投宿到尸店里,一般都不会见到主人,但赶尸匠在临走时,总会将住店的钱留在店中,而主人,也只在月初或者月底去店中收钱。”
冬儿不知觉中离秦歌近了几分,手在下面与秦歌的手紧紧相握,她环顾四周,带些颤音道:“你不会说这小楼就是尸店吧。”
大家心里都有这样相同的疑惑,此时俱都死死盯着张松,神色紧张。
张松沉默了一下,好像没听见冬儿的问话,而是径自往下说:“尸店跟其它客栈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得专门为尸体准备一些房间,房间里通常是什么都不放,只是一个空房子,串成一排的尸体在赶尸匠的安排下,会在房间内倚墙而立。遇上阴雨天,尸队往往会在尸店里呆上好几天,又因为阴雨天空气潮湿,为防止尸体腐烂变臭,尸店主人常常会在房间里洒些石灰用来吸潮。”
此时,众人的目光全都盯在了桌子中央那盘石灰上,冬儿离得近,身子下意识地就往后缩了缩,因为动作大,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幸亏秦歌手快及时将她揽住。再看边上的少妇与大学生样的女青年,亦是满脸惊惧。最外面的的那几个模特小姑娘,更是拥挤在一处,左右顾盼间,神色慌张,好像这屋里随时都能走出几具尸体一般。
张松的话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这幢小楼与传说中的尸店非常相像。
莫非,大家刚才见到的僵尸样的人,便是住在这里的尸体?
黄涛干咳两声:“湘西赶尸的事只是种传说,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就算真有这么回事,但我们刚才楼上楼下都检查过了,没有人,更没有别的东西,所以,我们尽管安心休息。”
“我从来不信那些鬼鬼怪怪的事。如果真有那样的事,我倒想亲眼见见。”大胡子艺术家站起来,冷漠地瞪了张松一眼,“走了这么远的路,现在我只想着上楼去好好睡一觉。”
他说完话不看众人,径自往楼梯口走去,很快就从众人视线里消失。
张松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大家看他的目光此时都有些怪异。他求助似地望向秦歌,喃喃地道:“我只是把我知道的说出来。”
秦歌看出张松其实有点迂,在这种时候说这样的事情,别说那些小姑娘了,就算他听了心里都有些发毛。
黄涛冷冷地看着大胡子艺术家的背影消失,转回头来,冲着秦歌道:“他叫雷鸣,是个搞计算机编程的,刚才在楼上,我跟他交谈了几句。我觉得他比较内向,好像不太合群,但性子刚烈,做事果断。”他停顿一下,目光再转向张松,“这样的人做事容易冲动,所以,你也别太在意。”
张松僵硬地点头,低头坐到凳子上,再不发一言。
黄涛看看坐在边上的几个垂头丧气的模特儿小姑娘,还有虽然正襟端坐,但蛮是一脸倦容的大学生样的女青年和那个少妇,低声对秦歌道:“得让她们到楼上去睡会儿,明天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秦歌现在要尽力挺起腰,因为冬儿倚靠在他身上的份量越来越重。
“嗯,让他们都去休息吧,我来守夜。”秦歌说。
黄涛沉默了一下,淡淡地道:“一个人守夜未免太孤单,我陪你。”
秦歌与他相视一笑,觉得这一瞬间,俩人的距离又拉近了几分。
黄涛站起来冲着那几个女人道:“你们还是都上楼抓紧时间睡会儿吧,明天说不定还得走很远的路,没有体力可不行。”
少妇和那几个小姑娘其实早就支撑不住了,一张床的诱惑在这时比什么都大。但是,她们还坚持坐在这里,因为心中的恐惧。
黄涛看出了大家的担心,接着道:“你们不用担心,刚才我上楼查看过了,这整幢小楼只有正门这一个出口,呆会儿我们会守在这里,保证没有什么人可以进来。”他顿一下,又说,“如果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也可以留下来跟我们一块儿守夜。”
秦歌看几个模特儿小姑娘叽叽碴碴耳语过后,还有些犹豫,便接着道:“你们尽管上去休息,我是个警察,有警察当你们的保镖,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这回几个小姑娘终于站了起来,在一个短发女孩的引领下往楼上去。那短发女孩经过秦歌与黄涛身边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在脸上挤出些笑容说:“要是没有你们,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叫徐娟,是我们这个模特队的领队。”
黄涛仍然端坐不动,秦歌却不在意地笑笑:“大家现在都在一条船上,我们这样做,也是在帮我们自己。”
冬儿坐正了身子,也道:“别跟当警察的客气,这就他们工作。”
徐娟还想说什么,想了想,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道了声晚安,便跟在她的队员们后面上楼去了。这个徐娟卸了妆后比浓妆时要端庄了许多,而且,眉宇间有种冷峻的威仪来。想必做一个模特队的领队也不过是件容易的事,秦歌虽然不知道模特队是如何运作的,但想必联系场地演出什么的,都得靠领队出马,这样时间长了,领队必然跟其它模特儿小姑娘有所不同,这也许就是她眉宇间那些冷峻的原因吧。
大学生模样的女青年和那少妇还端坐着不动,秦歌一眼望过去,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似乎那少妇望向他的眼神里有些让他警觉的东西。他不禁多看了那少妇两眼,少妇目光与他接触过后,很快就滑落到了黄涛的身上。
秦歌沉默了一下,听到黄涛说:“你们几个也去睡会儿吧。”
秦歌居然从黄涛的声音里听到了些温柔的东西,他奇怪地再看看黄涛,脑子转得飞快,但他对几个人都不了解,所以一时也不能猜出什么端倪。
秦歌对冬儿说:“你也跟他们一块儿去睡会儿吧。”
冬儿摇头:“我要跟你在一起。”
秦歌在她耳边低声道:“听话,今晚你不睡会儿,明天走路的劲都没有了。你总不会让我背着你走山路吧。”
冬儿撅起了嘴,一副不高兴的模样。冬儿表情丰富,任何一点心情都可以在脸上显露出来,秦歌以前在家时,便经常逗她玩。他们俩在一起已经三年多,但每当冬儿表露出孩童样的单纯来,秦歌的心里都会有些微痛。
爱情的滋味就是心痛的感觉——这是秦歌在一本书里看到的句子。
现在,心痛的感觉又生出来了,秦歌有些将妻子紧紧揽在怀里的冲动。但这会儿,他知道自己要做的,是让冬儿上楼去睡会儿。
大学生模样的女青年与那少妇已经站了起来,那位看起来像刚失恋的男青年这么长时间眼中好像只有那位女大学生,她站起来,他便也跟着站起来。所有人似乎都能猜出他的心思,现在,秦歌只担心到了楼上,他会不会还跟到女大学生的房间里。
女大学生走过他身边时,他忽然笑着拦住她:“如果方便的话,我想请你帮我照顾一下我的妻子。”
冬儿再不愿意,听了秦歌的话,也只能站起来跟那女大学生打招呼:“其实你不用照顾我,他只是想找个理由把我给打发了。”
女大学生莞尔一笑:“他这也是关心你。”
“我知道,所以我才会听他的话上楼睡觉。”冬儿走过去跟女大学生站到一块儿,“我猜你的年龄肯定没我大,看来还是让我来照顾你吧。”
女大学生这回笑得自然:“我叫苏河,今年二十三了。”
“苏河。”冬儿嘴里念叨两遍,“这名字好听,比我的名字好听。你知道吗,以前上学的时候,班里的同学给我起的绰号叫冬瓜,害得我现在上饭店,谁点冬瓜我跟谁急。”
苏河和那位失恋青年都笑了,就连黄涛嘴角都带上了些笑意。
“好了,我们该上去了,守夜的任务就交给这两位男同志。”冬儿说话间已经与苏河挽住了胳膊,俨然一对相熟多年的好友。她冲着那失恋青年与少妇道:“还有你们两位,我们一块儿上去吧。”
少妇一直面若寒霜,闻言立刻抢先走到前面,经过秦歌与黄涛身边时目不斜视,好像他们俩隐了形一般。秦歌眉峰皱起,想起适才无意中的警觉,这时更感到了少妇对他的敌意。
他与那少妇素不相识,她的敌意从何而来?莫非因为他是警察?
张松显然还在为刚才的事沮丧,他默不作声跟在少妇后面上楼。
那位失恋青年紧紧跟在苏河的后面,从秦歌黄涛身边走过时,显然想说些什么,但又不想落苏河太远,便急急打个招呼便匆匆而过。
走过去了他又回过头来,匆匆一笑道:“我叫童昊。”
童昊是这一群人里,惟一赶路过后不见疲倦的人。那一定是因为苏河的缘故。一见钟情的故事在生活随时都在发生,就算在偏僻山谷中的一辆旅游车上也不例外。秦歌是个懂得爱情的人,所以,他也能理解这个年轻小伙子此刻的心情。而且,他发现童昊笑起来脸上的线条特别柔和,有一种特别的亲和力。他心里就在想,这样的小伙子应该经常这样笑笑的。
“感情转移确实是医治心病的最好办法。”黄涛在他们走后低声道。
“你也看出来这小伙子像刚刚失过恋?”秦歌道。
“年轻人的心事都写在脸上,我最少比他要大上二十岁,我能这点事都看不出来吗?”黄涛苦笑,“别忘了,年轻是谁都曾经拥有过的,而且,爱情这玩意儿,也并不是年轻人的专利。”
秦歌叹道:“如果换一个地方,今晚我一定跟你好好谈谈爱情。只可惜我们现在的处境有点特殊,所以,我想我们今晚一定还有些别的话题要说。”
黄涛凝眉点头:“你的年纪不算大,但心思却挺缜密,如果有谁能带大伙走出眼前的困境,我想那人一定是你。”
“你别给我戴高帽子,我能吃几两饭我心里清楚。”秦歌叹息一声,“以前我也执行过一些危险的任务,还曾经有过几次异常凶险诡异的经历,但我从来没像现在这么担心过。你要知道,以前我都是一个人,而这次,还有我的妻子。”
黄涛怔一下,沉声道:“我理解。”
接下来,俩人有片刻的沉默。事情从发生到现在不过短短的两三小时,车上人的情况他们大致了解了一些。黄涛的话只说对了一半,这一群身陷荒僻山谷中的人如果想摆脱眼前的困境,那只能依靠秦歌与他两个人。
这样一副担子压在他们身上,他们此刻心头,俱都无比沉重。
第五章 窗台
苏河的梦里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美丽极了,那种美即使穷尽世上最华丽的词藻也难以形容。苏河第一次见到她便被她深深地吸引,从此,她便不间断地经常出现在苏河的梦里。
因为是在梦中,那女人变得鲜活起来。她还是在金黄色的相框里露出半截身子,但她已经可以微笑,已经可以用她的眼神来告诉苏河,她也可以成为像她一样美丽的女人。苏河喜欢这种感觉,每回与那女人相会在梦中,尽管她们之间从来不曾说些什么,但是,女人的美丽让她眩晕,只要能与那女人面对面站着,她已经能感受到自己身体里散发出来的喜悦,还有像春天的种子萌芽那一瞬间,激荡在体内的无比冲动与激情。
苏河后来一直坚信一点,是那女人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苏河经常在梦里身处险境。在那女人出现之前,她做过最多的梦是在一个窗台上。窗台在城市里随处可见,你站在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那些窗台都像一只只眼睛,在无声地窥视着你。出现在苏河梦中的是那种老式窗台,没有任何的修饰,只有窄窄的十几公分宽,它们的背景要么是洁净的玻璃,要么是花俏的窗帘。窗里窗外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而苏河显然身处窗外的世界之中,而且,要命的是每回她都是坐在窗台上。
更要命的是窗台在高耸入云的摩天大厦上,她几乎伸手就可以抓住在天空飘的云彩。
苏河看见自己的身子紧紧贴着玻璃,两只手死死地抓住窗台的边缘,或者徒劳地敲打着玻璃。苏河知道自己那时迫切想要窗户里面出现一个人,那样,或许那人会打开窗户放她进去。
可是,不多的两次她看到窗户内有人影走动,但任她如何拍打玻璃,嘶哑了喉咙发出凄厉的尖叫,窗内的人影仍然无动于衷,像根本没有察觉她的存在。她只好继续呆在窗台上“嘤嘤”地哭。
窗台实在太窄了,它根本没法让人坐在上面。风吹过来,苏河感觉自己的身体也跟着摇晃起来。每一次她都以为自己会从窗台上摔下去,摔下去,便会从此进入一个无声无息的世界。
可事实上,每一次苏河都坐得稳稳当当的,从没有摔下去过。
但同时,每一次,她又都知道这一回自己肯定是要摔落下去了,那种即将坠落的恐惧从梦中追随她到梦外,让她在现实的生活里也充满了行将坠落的味道。
那不是梦,那是她生命中的劫数,她在劫难逃。
苏河还记得那是个起风的初秋傍晚,她穿着一袭曳地的白色棉布长裙,走在风中的街道上。秋风骤起,风中飘荡着丝丝的凉意,西天的夕阳也在凉意里蜷缩起身子,让一天的霞光渐渐消散。城市的傍晚是倦怠的,经过一天的忙碌,人们都放慢了行进的节奏,人流车潮缓缓地移动,置身其中,你会觉得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忙碌过后那一刻的轻松。
苏河喜欢傍晚时在街上行走,等待华灯渐渐上满城市的街头,那一刻,街道的橱窗会神奇地变得炫丽起来,让你真切地感受到一个城市的精致生活。还有那么多悠闲的行人,他们在街头驻足,身体的温暖弥漫在你四周,那种真实的、触手可及的人群的气息,让苏河无比留恋。
这天傍晚,她在一家音像店里呆了半个多小时,买了一张她所喜欢的水木年华的新碟。水木年华的歌声每一首都烙上青春与校园的印记,她希望自己的校园生活中能有这样一些歌声来陪伴。然后,她在一家中式快餐店里吃了东西,出门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大约九点钟的时候,她打算回学校。然后,她在路边辩别着方向时,忽然觉得这一处的街道竟是如此陌生。
城市太大了,在城市里,你是不是偶然也会有迷路的时候?
苏河不喜欢迷路的感觉,刹那间,那些带着凉意的秋风吹进她的心里,她下意识地就抬起头,看街边那些高耸入云的大厦,还有大厦上遍布的窗台。这天是周末,大部分窗台后面都是黑暗的窗户,黑暗在这里似乎隐喻了一些什么,苏河冷漠且仇恨地盯着它们,胸中弥漫着行将坠落的恐惧。
这时,她停在一家商场的橱窗外头,橱窗内亮着柔和的灯光。苏河凝视着倒映在橱窗玻璃上的影子,从自己的面孔上看到了许多让她深恶痛绝的东西。
她忽然想赶快逃离这陌生的街头了。
那一天,街道上很多人都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女孩拔足飞奔的情景,她将裙摆拎在手中,一头长发纷乱如麻,还有她白皙的脸上露出的绝望神情,让很多人都在猜测发生在这女孩身上的不幸。
苏河喘息着弯腰却步,额头上已渗出细细的汗珠,一些碎发贴在煞白的脸上,让她看起来有了些病态的柔弱。有些路人诧异地盯着她看,她便低着头很快退到了路边,并且转过脸去对着橱窗,这样,她想也许就没人会再注意她了。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了那个改变她生活的女人。
女人的照片就在她面前的橱窗里,是那种金黄色的像框,足足有半人多高。对着它,苏河的神情渐渐显得呆滞起来,她竟有些不相信那女人身上的美丽是真的。女人的美丽你已经不能用词汇来表达,而且,隔着橱窗,苏河都能感觉到一些晕眩。她坚信是女人的美丽让她晕眩,面对着她,你就像面对着一群魅惑到了极致的女人,她们在万众瞩目的耀眼光影里走动,而到了最后,众星捧月般走在中间的必定是她。这样的女人当你面对时,你会不会也生出跟苏河同样的晕眩?
那是个成熟的女人,头发淡淡地染成了浅黄色,自然舒展地卷曲在肩上。微微上挑的眉梢,带着些出尘的味道;盈盈的水波在眼中荡漾,与她的目光凝视,你的周身会被一层氤氲的气息包裹,像中秋的月华温柔地萦绕在周身,冷冷的,带着些妖冶的媚惑;女人的整个脸庞也像倒映在水中的月华,泛着些不真实但却触手可及的光茫。
苏河不知道面对着橱窗站了多久,她记得自己笑过了,又哭过了,有过刹那间彻骨的寒冷,又最终沐浴在春日温暖的阳光中。
这样的美丽好像蕴藏在她心底最深处的角落,她坚信它不该出现在这尘世之中。她像一个来自远古的深宫美人,又像是缥缈在天际的天外飞仙,带着让人不敢冒昧仰视的气息迤俪而来,并最终走进苏河的生命之中。
苏河后来走进了那家店铺,穿着浅绿色制服的小姐微笑着引她入座。
这是一家影楼,苏河想,那么,橱窗里的女人一定曾经是这里的顾客吧。也许,她就是在面前这位小姐的引导下,坐在了现在她坐的座位上。这样的感觉深深地诱惑了她,但是,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勇气在这影楼里留下任何一张照片。
她痛恨自己的模样,她在梦中看见自己时,都恨不得将这张脸撕裂开来。
“您这样漂亮的小姐,如果不给自己留下点美丽的回忆,那将是件非常可惜的事。”绿制服的小姐浅笑着说。
苏河知道自己是美丽的,这样的恭维她从很多人的嘴里听说过。但那是让她痛恨的美丽,跟橱窗里的女人相比,她的美丽是卑贱的,而且,愈是美丽愈能映现出流淌在她骨髓里肮脏的血液。
她的脸若寒霜。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女人,她早就要拂袖而去了。
因为心里有一个非常强烈的目的,所以,她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除了美丽,她的聪明是她惟一的安慰。
“我想在下个周末来拍一套写真,我想像外面橱窗里那女人一样美丽。”这样说话的时候她觉得有些心虚,那样的美丽,岂是一个凡夫俗子所能拥有的。
绿制服的小姐笑得更开心了些,她非常娴熟地将各种套系都介绍了一遍,然后满怀期望地盯着苏河。苏河随手选了其中的一套,价格不菲。绿制服的小姐这会儿笑得都有些谄媚的感觉了,她更加热情地要为苏河办理预约手续。
苏河知道,预约是要交订金的。她端坐不动,保持那种冷峻的矜持。
“我还有最后一个条件,就是希望能拿到一张外面橱窗里那女人的照片。”苏河很好地掩饰了她心里的担忧。影楼里估计不曾有过这样要求的顾客,绿制服小姐会不会拒绝她的要求?那不过是一张照片,她为什么要在索取照片时心里这么紧张?
绿制服小姐怔了怔,显然对苏河的要求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但看着苏河坚决的目光,她几乎没有犹豫,便笑吟吟地答应了,甚至没有问苏河要照片的原因。
“那位小姐上个月刚在我们这里拍过照片,因为漂亮,所以我们留了一些当作样片。如果您现在跟我预约您的套系,我现在就去美工室替您去找一下。”
苏河用一百块钱订金换取了那张照片,她离开影楼的时候,又在橱窗前与那女人凝视了一会儿,然后,这才到路边打车回学校。
当天晚上,照片上的女人从枕边第一次走进了苏河的梦里。她打开窗户,轻柔地挽着苏河的肩膀,让她进到屋里。然后,那女人微笑着对苏河说:“你也会成为像我一样美丽的女人。”
苏河哭了,因为心里的快乐。
就从那时候起,她的心里就坚定了一个信念——她也要变得像照片上的女人一样美丽。
那一年,苏河在南方一座省会城市读大三。第二年,老家传来消息,她的父亲死于一场意外车祸。又过了一年,她大学毕业,留在了生活了四年的南方省会城市。那年夏天,她一个人回了趟老家,当她再次置身那所她所有梦魇中心的老房子里时,一些久远的记忆让她全身变得彻骨地凉。
她用最快的速度变卖了老宅,然后匆忙逃离了那座城市。
她决定这一生再不回来,甚至她要将整个关于这城市的记忆都从脑海里删除。她还发誓,从此以后,一定要快乐地生活。
快乐地生活,岂非是所有人心中的梦想?
马灯的光亮越来越微弱,但幸好,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雨还在不停地下。
黄涛打开门的时候,雨声如同猛兽般疾奔进来,带着些清凉与舒爽的感觉。一夜不眠已经让黄涛与秦歌异常疲倦了,孤灯枯坐甚至是比雨中跋涉更辛苦的事情,而且,你还得打起精神来,提防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还有这小楼中浓烈的腐朽味道,更是让人无法忍受。
黄涛打开了门,一眼便看到雨中有个人影正慢慢向这边走来。
在雨中还能如此悠闲地行走,黄涛立刻警觉起来。他招呼满脸倦意,正打算趴到桌上睡会儿的秦歌。秦歌精神一振,飞快地奔到门边,与黄涛并肩而立。
外面的雨幕连接起了天与地,这样大的雨在秦歌记忆里似乎从不曾见过。雨幕让人的视力变得有些呆滞,依稀可以见到远处的群山蜿蜒巍峨,稍近些的山峰刀削过般陡峭险峻。小楼伫立在一片平坦的山包上,如果是晴天,视野应该颇为开阔。前面慢慢走来的人影离小楼大约还有五六百米距离,隔得远,看不清楚,你只能感觉到他的行走十分缓慢。黄涛与秦歌此刻倦意全无,他们瞪大了眼睛,盯着雨中的人影。
在这时看到有人出现,应该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至少来人会告诉他们身在何处。但黄涛和秦歌都高兴不起来,那个在雨中慢慢走来的人,现在虽然只有小小的一个人影儿,但却透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气息。
——独自在荒山中行走,而且冒着这么大的雨,行走得还能如此悠闲。
人影渐行渐近,那是个男人,穿着白衫衫和米黄色的长裤,衣服此时全都紧贴在身上,让人可以看出他的削瘦。那实在是个很普通的男人,如果换一个场景,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但秦歌与黄涛此时,却同时发现了他身上不同寻常的地方。
他走路的姿势很特别,似乎肢体有些僵硬,因而每一次提膝抬腿对他都好像是件挺费力的事。他的身子在行走时有些摇晃,因而两只手得端起来掌握着平衡。还有他的脑袋耷拉着,好像根本就不看前面的路,但他行走的方向却正对着小楼。
秦歌与黄涛已经有些悚然了,因为那人行走的姿势他们并不陌生。他跟昨晚从客车一侧走过的“僵尸”竟然走得一模一样。
那“僵尸”全身煞白,面无表情,真的犹如传说中的鬼魅一般。还有后来他在崖上敲响的鼓声,是那鼓声引导车上的人来到了这幢小楼。现在,雨中那人的行走跟“僵尸”一模一样,但他的身形显然与昨晚的“僵尸”不同,他向着小楼直直地走来,带着那么浓的诡异气息。
秦歌与黄涛全神戒备,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那人已经走到了门廊的底下,他一点停留的意思没有,继续向前迈进。
这时候秦歌与黄涛已经看得很清楚了,那人面色惨白,神情呆滞,眼睛里泛着种死灰的颜色。他与昨晚见到的“僵尸”不同,那“僵尸”经过客车时曾有过片刻的停留,目光还与车窗里的秦歌对视。他的神情虽然也很呆板,但空洞的目光里却透着野兽般的杀气。
雨中的男人目光空洞得像是一个死人。
秦歌的双拳已经握紧,他决定只要那人再往前迈三步便要出声喝止他。如果他不听,那么,他只能冲出去阻止他了。边上的黄涛显然也是同样的心思,他的肩膀动了动,似乎正勉力抑制自己的冲动。
那人在离屋门还有五六米远的地方,忽然停住了。
他的头抬了抬,似乎在向门里的人证明他还活着,然后,他的嘴巴张开,一些嘶哑的呜咽声传了出来,但没有人能听清他说什么。接着,他似乎想再举步往前,但身子却晃动得更厉害了些。
在秦歌与黄涛惊诧的目光里,他忽然重重地向前直直倒了下去。
秦歌与黄涛再不犹豫,齐身奔出。他们小心地将地上男人翻转过来,只见他面如死灰,竟然连气息都已经消失不见。
俩人合力,将这男人架到屋里,再仔细检查一番,秦歌摇摇头,边上的黄涛便明白了他的意思——这男人已经死了。
这样的事情委实匪夷所思,大清早,一个男人走到小楼前倏然死去。这个男人从哪里来?他的服饰以及肤色容貌显示他必定是个城市人,他是如何从城市来到这荒僻的群山之中?他朝着小楼笔直地走来,好像这小楼便是他跋涉的终点,他可知道自己在小楼前的死亡?
秦歌和黄涛忽然间都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这个男人是走到小楼前才死去的,还是走来时便已经是个死人?
楼梯上有脚步声,秦歌回头,见冬儿和苏河从楼梯上露出脸来。他飞快地叫一声,冲她们摆摆手,示意她们止步。冬儿和苏河诧异地盯着地上的死人,目光中露出惊疑的神色。秦歌不管她们,和黄涛将死去的男人搬到了一侧的房间里去。房间的墙壁真的涮得很白,里面飘荡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异味。
到这时,秦歌相信那就是死亡的味道。
回到外面,冬儿和苏河已经走了下来,她们迫不及待想问些什么,但秦歌不待她们说话,便抢先道:“小楼后面有间厨房,刚才我去看过了,里面有锅有灶,还有半坛子米。”
冬儿不满地瞪着秦歌:“刚才那人是谁,干嘛不让我们见他?”
秦歌犹豫了一下,没说话。
苏河这时一拉冬儿的胳膊,低声道:“我们还是去厨房看看吧,这一夜过来,再不吃点东西,谁都熬不住了。”
“可是我想知道这里怎么会平白无故多了一个人。”
“这些事还是留给他们男人去处理吧,就算我们知道了也帮不上他们什么忙。”苏河柔声道,“大家都饿了,我们还是去做些我们能做的事吧。”
“要不要帮忙?”楼梯上忽然有个声音怯生生地道。
童昊和张松一块儿从楼梯上下来,昨天晚上,他们俩睡在一个房间。童昊此刻面孔胀得通红,目光迟疑不定地落在苏河身上,好像说出那句话是件多么费力的事情。
苏河犹豫了一下,没有说话,冬儿却笑嘻嘻地冲他招招手:“难得有男人主动要求下厨房,我们当然不会让你失望。”她再夸张地看看苏河,“行了,看来做饭没我什么事了,我在家时就最烦的一件事就是下厨房。”
苏河牢牢地抓住她的胳膊,眼睛眨了眨,显然在暗示冬儿什么。
冬儿嘻嘻一笑:“你要我去,那我就去,只要你们别嫌我碍事就成。”
苏河哭笑不得的表情里带着些怨嗔,那边的童昊更是浑身都不自在。冬儿似乎很快就把刚才见到那男人的事给忘了,她手背到后面,领头往厨房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向还停在原地的苏河和童昊道:“你们还等什么呢?”
苏河与童昊闪电般地对视一眼,目光立刻分开,俱都低头无语跟在冬儿的后面,向着厨房走去。
后面的张松过来坐下,想问什么,欲言又止。
“现在,你们可以说一下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吧。”楼梯上又有人说话,秦歌等三人一齐转头看去,只见大胡子艺术家雷鸣正慢慢走了下来。
张松显然还记着昨晚的事,他的目光有些闪烁,不敢与雷鸣对视。秦歌皱着眉想一下,然后道:“如果你想知道发生什么事,自己去看看就明白了。”
雷鸣怔一下,秦歌已经往摆放尸体的房间去了。雷鸣与黄涛跟在后面,张松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过去。房间里,死去的男人仰面躺在一滩水渍之上,面容已有些煞白。没有谁怀疑他已经百分之百是个死人,就连房间里都飘荡着种你说不出来的死亡气息。雷鸣与张松神情都很严肃,秦歌又向他们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事,他们的眉峰都皱得很紧。他们也猜度不透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深山之中,又为什么会走到小楼前便离奇死去。
“如果我们中间有个医生就好了,这样,就能查明他的死因了。”张松低声说。他小心地看一眼雷鸣,似乎对他有些惧怕。
雷鸣微微点头,竟似已经忘了昨晚的事。张松眼中立刻有了光彩,他上前一步,离尸体近了些,他盯着尸体,喃喃道:“他的身上会不会有什么能表明他身份的东西?”
秦歌在边上懊丧地一拍脑门,心里大骂自己居然如此粗心,做警察这么多年,连这最起码的事情都没想到。他当即上前一步,细细地检查尸体的口袋。
没有任何证件,只有一张报纸。
报纸折成巴掌大的一块儿在后屁股口袋里,早就被雨水浸透了。秦歌两根手指拈着它,小心地将它展开平铺在地上。报纸贵州某市对折四开的地方晚报,那个城市留给秦歌的惟一印象就是盛产香烟,都是大众品牌,秦歌有一段时间坚持只抽其中的一种。
黄涛雷鸣和张松都凑过来盯着报纸看,先是第一版和第四版,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秦歌把报纸翻过来,在第三版上,他们同时盯上了一条新闻。那新闻只有豆腐块大小,讲的是一名中年男子在妻子离家出走后,找遍了整个城市未果,最后爬上了一家大厦十一层的天台,从上面跳了下来。
这样的社会新闻几乎在每一家晚报上都能看到,但这则新闻的边上还配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正是跳楼死去的那男人略显狰狞的一张脸。
现在,秦歌等四人目光死死盯着那照片上的脸,谁都说不出话来。空气在这时好像也凝止了,那些死亡的气味更浓地飘荡在每个人的鼻间。张松的额头上有了汗,雷鸣的呼吸有些急促,秦歌与黄涛目光有些呆滞,仿佛那张照片比他们现在的遭遇更显诡异。
照片上的男人与此刻躺在地上已经死去的男人一模一样。
难道他真的是到达这幢小楼前便已经死去?死人怎么会翻山越岭,怎么会笔直地朝着小楼一路走来?
如果说死人还能走路的话,那么,他就已经不是死人而是些别的什么东西了。
第六章 死人
米饭的香味从厨房里传来,坐在外面的四个男人不知道谁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秦歌勉强露出点笑容:“看来我们的厨师手艺还不错。”
“就知道你的鼻子尖,快去楼上叫她们几个下来吃饭吧。”应声而出的是冬儿,她手里握着一把竹筷笑吟吟地从一侧通道走出来。“我真佩服他们俩,一锅米饭也能做得这么香,要换了我,你们就得准备啃锅巴了。”
童昊和苏河跟在冬儿的后面,一顿饭的工夫,俩人之间已经很自然了。听了冬儿的话,他们只是笑,却一句话都不说。苏河手里端着碗,童昊端着一盆刚出锅的米饭。米饭端到桌上,冬儿抢先迫不及待地装了一碗,刚要往嘴边送,忽然嘻嘻一笑,将碗送到了秦歌的面前。
边上的黄涛戏谑地摇头叹道:“有一个知道疼人的老婆真是福气。”
张松站起来:“你们先吃,我上楼叫那几个小姑娘。”
黄涛与雷鸣坐着没动,苏河与童昊开始装饭,苏河那一碗送到了黄涛面前,黄涛道声谢,不客气地接过来。童昊装完饭犹豫了一下,将碗送到雷鸣面前。雷鸣却好像没看见面前的碗,沉着脸站起来自己去装饭,这一刻,他的脸阴得像是只要一拧便能拧出水来。
童昊怔怔地有些不知所措,别人都知道雷鸣的古怪,所以秦歌与黄涛便拿眼色示意他别放在心上。童昊讪讪地坐下,低头不语。
张松和六个模特儿小姑娘很快就下来了,小姑娘们稍微休息了一下,精神就好了许多。闻到饭香看到米饭,她们叽叽喳喳快步奔过来,跟众人打了招呼,便不客气地抢碗装饭。徐娟无奈地冲着秦歌与黄涛摇头:“这些丫头,总也长不大。”
黄涛目光往楼梯上瞟了一眼:“我们这里好像还少了一个人。”
张松应道:“她让我们先吃,她收拾一下马上就下来。”
黄涛点头,埋头吃饭,吃了两口目光再瞟向楼梯,有些心神不宁。秦歌看在眼里,感慨道:“结过婚的女人跟那些小姑娘不一样,就算上街买袋瓜子也得打扮半天。她们在任何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形象问题,每天出门都像要去参加选美比赛。”
冬儿一巴掌拍在他肩上:“我也是结过婚的女人,我有你说得那么过份吗?”
秦歌盯着她看,严肃地道:“只有丑女人才懒得打扮自己。”
冬儿的巴掌立刻飞落下来,那边的几个小姑娘嘴里含着饭嘻嘻笑着,还有人含糊不清地怂恿冬儿拍得重点给秦歌点教训。
黄涛还是沉默不语,他看出秦歌是在故意制造一种轻松的氛围来让大家忘记些什么。这样也好,有些事情本来就不是这些女人能解决的,她们不知道,反而能轻松些。但是,他还担心楼上的那个少妇,这幢小楼太过诡异,而在人们从影视作品中得出的经验,危险总会降临在那些落单的人身上。
现在,楼上只剩下那个少妇,会不会有意外发生?
像是回应他的担忧,楼上适时地响起一声尖叫。所有人都停止了动作,他们毫不怀疑那叫声就是出自那少妇。空气似乎凝止了,一些鬼魅的气息开始在屋里飘荡。这幢小楼只有正门一个进出口,张松和模特小姑娘刚从楼上下来,也就是说,楼上除了那少妇不会再有别人。现在,少妇的尖叫凄厉而恐惧,显然发生了什么让她极度惊恐的事情,或者,她已经受到了伤害。有谁可以从这么多人眼皮底下穿过去伤害她呢?
也许,在这群山之中,在这幢小楼里,所有不可能的事情都能成为现实。
黄涛最先往楼上冲去,秦歌与雷鸣紧随其后,剩下的人迟疑不定,不知道要不要跟上去看个究竟,但张松拦住了大家。
“如果有什么事他们几个不能解决,我们上去也帮不上忙。”他说。
楼上的六个房间有五个房门大开,黄涛毫不犹豫奔到紧闭的那个房门前,重重地敲门。房内没有一点动静,那少妇一声尖叫过后,便再无了声息。紧随而至的秦歌与雷鸣面色沉凝,秦歌正想说些什么,雷鸣已经重重地一脚踹到门上。木门俱是实木做成,异常结实,但这一脚过去,铰链处却已经承受不住这重量,门歪歪邪邪闪了一道缝出来,雷鸣接着再踹上一脚,门向后倒去。
那少妇此刻便倒在地上,显然已经昏死过去。
黄涛等三人瞪大了眼睛,几乎不相信自己看到的。
在那少妇边上,还趴着一个男人。男人面朝地下,亦是一动不动。他身上的衣服沾满污渍,身下与边上还有些大小不等的白色块状物,大的有拳头大小,小的有如米粒一般。
秦歌黄涛雷鸣三人飞快进屋,黄涛抱起少妇,秦歌与雷鸣将那男人翻转过来。一股腐臭的味道扑鼻而来,秦歌与雷鸣下意识地站起来离那男人远一点,那边的黄涛转头望向这边,只见地上那男人竟然已是一具腐尸。
黄涛的脸上变了颜色,甚至他抱住少妇的双手都有些微颤。
少妇还有鼻息,显然是惊吓过度导致昏迷。黄涛将她平抱起来,眉峰紧锁冲着秦歌与雷鸣道:“这里交给你们,我抱她下去。”
黄涛说完话,不待秦歌雷鸣回答,便径自出门。秦歌与雷鸣略有些诧异,虽然接触时间很短,但黄涛给他们的印象是沉稳镇定,遇事冷静,但见到那具尸体后,他的表现委实有些异常。但此时此刻,秦歌与雷鸣顾不上细想,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面前那具已渐腐烂的尸体上。
秦歌凭借警察的职业经验,根据尸体腐烂程度,猜测尸体死亡时间至少在一个星期以上,而且,尸体曾经经过冷冻处理,因为无法得知冷冻的具体时间,所以一个星期只是最保守的时间。冷冻过的尸体再取出来,比正常状态下的尸体更容易腐烂。
还有尸体身下及周边的块状物,秦歌取一块儿在手上,很快就判断它是石膏。
石膏的用途广泛,医学上用作清热泄火药,农业上当作肥料用来改良土壤结构,建筑工业用作水泥掺料,豆腐坊用它来让豆浆凝结成豆腐。但是一般人接触最多的却是石膏像——石膏粉快速在模具里凝结做成各种造型的塑像。
尸体身下与周边为什么会有石膏,这个问题似乎并不复杂,因为秦歌与雷鸣几乎同时发现了房间的墙壁上,有一个将近两米的凹槽,凹槽极不规则,但里面却白汪汪一片。凹槽表面的材质不用细看,便知道也是石膏。
那位少妇房中怎么会出现一具尸体,显然已经有了答案。
这尸体必定是被藏在墙壁之中,至于为什么选用石膏来把墙壁封住,是因为石膏纷的最大特点——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凝结。这样看,尸体被封在墙壁内的时间肯定不会太久,也许只比这一群人到小楼早那么一点点时间。
找到了隐藏尸体的地方,接下来还有另外一些疑问。
尸体为什么要隐藏在墙壁里,而且一定要赶在这群人到达小楼之前。除非,隐藏尸体的人故意要让这群人见到尸体。如果这样,他通过这具尸体想向这些传递些什么信息呢?
所有的疑问在最后都指向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人策划了这一切,他把这一群人带到这群山之中的小楼,究竟有什么目的。
兜了一个圈子后,问题还是回到了起点。
秦歌与雷鸣相对无语,但眼中俱都现出浓浓的困惑与焦虑。
少妇已经醒来,此刻,半边身子趴在桌上,但仍然在瑟瑟抖个不停。适才那一幕显然还在困绕着她,以致于她目光散乱,身子绷得很紧,面上现出的恐惧似已深入到了她的骨髓深处。
昨晚到了楼上,她尽管心里也非常害怕,但还是选择了一个人睡在一间屋里。她刚躺到床上的时候,以为这一夜肯定不会睡着,但事实上没过一会儿,她便沉沉睡去。她实在太累了,从客车上下来还没开始赶路的时候,她就觉得累,身子软绵绵的,提不起劲来。在雨中走了那么长时间,两条腿简直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好容易身子躺到床上,两对眼皮就开始往一块儿凑了。
睡觉居然也那么累,她在梦中不停地奔跑,知道自己在躲避着什么,能感知让她躲避的东西就在身边,但却看不见它。她不停地跑,在群山中,在雨水里。她已经筋疲力尽,她闭上眼睛想再迈出一步就停下吧,哪怕就此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直到外面有人敲门,不很重,但她立刻便睁开了眼。她静静地不动,眼睛在黑暗里睁着,房间里还亮着昨晚点起的一盏油灯,虽然光线很弱,但还是让她看清了屋里的一切。记忆已经想起了自己身在何处,梦中的恐慌一下子又掳掠了她,她觉得双腿比昨日更加沉重,而且,头脑昏沉沉的。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病了,但即使病了她也得起床走到外面去,去面对不知道什么力量强加到她身上的遭遇。
她在床上答应了一声外面的男人,说自己稍微收拾一下便下楼去。外面的男人似乎又说了一句什么,她也没听清楚。这时她的脑袋裂开似的疼,好像有一根针从太阳穴里穿刺进去,她低低地呻吟了一声,摸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只觉得出奇地烫。这时候生病显然是件雪上加霜的事,她呆呆地在床沿上坐了一会儿,这才勉强支撑着站起来,想走到门边。
这时候,她突然听到了一些细微的响动。她停住,仔细凝听。那声音就响在房间里,声音很小,像是一些碎裂正在某处的黑暗里发生。她环顾了一下房间,身体变得冰凉,太阳穴里的那根针又往里刺进了许多。那种碎裂的声音消失了,房间里又恢复了寂静。
她吁了口气,想那一定是自己的幻觉。
就在她往门边再迈进一步的时候,声音忽地再次传来。这回她听得更真切,而且,确信那声音就是从这间屋里传来的。她环顾四周,黝黑的墙壁被阴影笼罩,一张床、一张桌子与一把椅子是房间里所有的家俱。那些声音到底是从哪里传来的呢?
她慢慢向靠窗的墙壁走去,将耳朵贴在墙上。
碎裂正在缓缓地发生。
墙壁突然炸裂开来,一团阴影从墙里向她直扑过来。
她被黑影扑倒在地,同时,一股扑鼻而来的腐臭味道让她干呕了两下。她试图推开身上的黑影,触手处软绵绵的,还有些粘稠的感觉。到这时,她才看清了扑在她身上的原来是一具男人的尸体。
那男人丑陋扭曲的面孔离她很近,死鱼般的眼睛里透着冷漠、怨恨、愤怒以及一切人世间所能包含的仇恨。他根本不像一具尸体,而像是来自幽冥地狱勾魂夺魄的使者,他要来带她去那个万劫不复的冰冷世界了。
尖叫就在那一刻响起,她觉得自己的魂魄一下子离开了身体,开始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飘……
“尸体一定不是笔直地站在墙里,他应该是身子微微向外倾斜,这样,对于用石膏封住的墙面就形成了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便会让石膏墙面碎裂,这样,尸体就会从墙里倒下来。”秦歌的声音有些故作镇定,“现在我最担心的,就是策划这一切的人到底想干什么。”
那少妇抬眼惊恐地盯着秦歌,这时候,她迫不及待想抓住些什么。她的目光闪烁着四处逡巡一番后,落在了坐在她边上的黄涛身上。现在她知道了刚才抱她下楼的人是黄涛,她醒来后睁眼第一个看到的人也是他,而且,现在他就坐在她的边上。只是,黄涛此刻看起来面容僵硬,目光不知道盯着屋里的哪个角落,竟连看都不看她一眼。
“尸体我们检查过了,跟楼下的那具尸体显然不同。楼下的尸体周身并无伤痕,我们很难确定他的死因。但楼上的尸体胸前却有多处刀伤,明显是被乱刀捅死的。他的创口刀刀都足以致命,但凶手却仍然连刺了那么多刀,这只能说明凶手跟死者要么有着极大的仇怨,要么凶手心理恋异,在精神方面有异于常人。”秦歌眉峰皱得很紧,这时候,他知道应该让大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样,才能让大家保持足够的警惕。而且,现在他忽然有了一种预感,策划这一切的人选择他们,必定有他的原因,换句话说,客车上的这十四个人之间,必然有一种共同的东西,或得说有一条线将大家串在了一起。找出这条线,对搞清事实的真相至关重要。
他看一眼撑着脑袋死死盯着他看的冬儿,再看看面露忧色的苏河和那六个模特小姑娘,还有冷漠的雷鸣、木讷的张松,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苏河的童昊,得从心底深处感到了些无助。现在,这些人就要倚靠他继续面对发生的诡异现实,他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带大家走出困境。他求助的目光落到黄涛身上,如果有谁能够在关键时候帮他一把,这个人一定就是黄涛,但他此刻失魂落魄的样子,跟昨夜简直判若俩人。
秦歌失望地在心底重重地叹息一声,在冬儿边上坐下。冬儿在下面飞快地握住了他的手,那么紧,还有些微颤。这一刻,秦歌心里蓦然有了极大的震动,还伴随着剧烈地痛。他不惧怕面对任何的险境,既然选择了警察的职业,其实他在心里对于可能发生的伤害早就做好了准备,但那一切怎么能让它发生在冬儿身上。冬儿永远像一个未长大的孩子,她应该像城市里其它心无城府的女孩一样,天天生活在快乐之中。冬儿脸上的忧虑,还有她眼中抑制不住的惊恐,这些,都是他发誓永远不要出现在冬儿身上的。现在,它们成为他心上极大的痛,他忍不住就想把冬儿抱在怀里,紧紧地抱住她,让即将发生的所有不幸都落在自己的身上。
秦歌蓦然又站了起来,还拉着冬儿的手。
“不管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还为我们准备了些什么,也不管他最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齐心协力走出困境。”秦歌重重地道,“按照我们本来的计划,今天应该去出山的路,但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既然苦心安排了这么多,必定不会轻易让我们离开。而且,他又不伤害我们,这其中的原因,也许就是问题的关键。所以,现在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惊慌,不能自己乱了阵角。再诡异的事情总有一种合理的解释,我们觉得不可能发生的事,原因或许非常简单。我有种感觉,发生的这些不寻常的事,都只是表象,真正的核心还没有显露出来。但是,如果我们不走进这些核心里去,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必定不会罢休,他会制造出更多的诡异事件来逼迫我们进入它。所以,我现在的决定是以不变应万变,也就是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只当它是我们的幻觉。我们按兵不动,最后着急的人一定不是我们。”
他转头看了看门外倾泄而下的暴雨,顿一下,接着道:“外面下着大雨,四面都是高山,策划这一切的人必定算准了我们不可能走出去。”
“那我们就留在这里等他出现?”冬儿问。
秦歌犹豫了一下,其实他也不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对还是错。这时候,他心底还有一个念头,就是带着大家走出去。群山巍峨,绵延起伏,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再有本事,也不可能监控山上的每一处。这样,或许大家就能摆脱他的操控。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立刻他便知道这是行不通的。那人既然费尽心思策划了这一切,又怎么会轻易让他们脱离自己的视线呢?就算真的避开了他的操控,谁又能保证大家就一定能走出大山?
“这里有楼可以避雨,有吃的可以充饥,留在这里总比满山遍野地乱跑要强。”这回说话的是黄涛。他还是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但他一开口,便透着一种不容人置疑的坚定。
秦歌立刻知道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而且,黄涛的话让他感受到了一种力量。
“我们正好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还能利用这段时间,介绍一下自己的情况,我觉得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必定不是随随便便挑中了我们。在我们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也许只有对他才存在,但至少,我们可以先寻找一下我们身上的共同点,这样,对我们揭开整个事件的真相会有很大的帮助。”秦歌目光逐一落在众人脸上,“我想到了这时,大家都应该坦诚一些。”
没有人说话,有些人的目光里还有些畏缩。
“既然你们都不说话,那还是我先来。”秦歌重新坐回冬儿的身边,伸手轻轻揽住了冬儿的肩膀,“这趟是我们的蜜月旅行,我们在十天前刚刚举行婚礼。我们旅行的目的地是南疆的一个旅游景区,在那里,我们玩得很开心。最后一天,我们坐大巴去邻近的一个省会城市,到了那里后再再乘飞机回家。我们的最后记忆就在那辆去省城的大巴上,我们睡着了,醒来后便到了这里。”
秦歌顿了一下,看还没有人吱声,便接着道:“我是个警察,还是个刑警,我在警校里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我最擅长的是射击和逻辑推理。”他摸摸腰间,有点无奈地苦笑,“可惜我现在身上没有枪,否则,我就能给大家表演一下我的射击。”他话锋一转,重重地道,“但我还有四年警校学来的侦破知识,以及十年刑警的经验,我还知道,警察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放弃肩负的责任。所以,我请大家相信我,也相信自己,只要我们齐心合力,一定能走出眼前的困境。”
仍然是一片沉静,没有人说话。秦歌微有些失望,目光落在黄涛身上,希望他能支持自己,给大家带个好头。但黄涛此时的目光落在门外的雨中,始终沉默不语,竟似没有听见秦歌的话一般。
秦歌忽然觉得这个黄涛有些高深莫测,也许他并不是像自己想的那样简单。
“那我来说说我吧。”说话的居然是苏河。她的声音很平淡,有种跟她年龄很不相符的稳重,“我叫苏河,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出门旅游。有时候,看着地图上的某个地方,我就对自己说,我要到那个地方去。然后,我真的会一个人背个包出门,网上有人把我这样的人称做背包一旅。这一次,我想去的地方四藏的玉龙雪山,我选择的路线是从成都经川藏公路入藏,我跟随旅行团经过了雅安、泸定、康定,到达一个叫新都桥的地方,接下来的经历就跟秦歌他们一样了。因为旅途疲惫,我睡觉睡得很死,醒来就发现自己已经在那客车上了。”
苏河也顿一下,目光逡巡四处一番,只避开童昊:“我老家在山东,大学毕业后留在了江苏的苏州。我的专业是园林建筑,但我不务正业,在一家建筑设计院只干了一年便辞职出来,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去遍所有我想去的地方,然后再安定下来。”
“那你外出旅游的费用都从哪里来?”秦歌问。
苏河沉默了一下,秦歌注意到她的眼中透出一丝冷漠。
“遗产。”苏河淡淡地道,“我的母亲去世早,父亲在几年前死于一场车祸,我卖了老家的房子,那些钱够我花上几年时间。你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秦歌盯着她,半天过后才摇摇头。
“那我也来说说我们几个吧。”这回说话的是模特队的领队徐娟,“我们几个都是成都人,今年春天去深圳表演。我们离家已经好几个月,这一趟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我们本该从深圳坐飞机直达成都,但想想大家赚钱都不容易,就改乘汽车,这样能省几百块钱。我们在车到深圳的前夜,忽然睡了过去,醒过来就到了这里。”
徐娟回头看了一下自己的队友,接着说:“昨天晚上我们几个检查过了我们随身带的东西,什么都没少,但大家回忆在车上刚醒时,都觉得又累又饿,身体软绵绵的,一点劲都提不起来。”
“我们的记忆里少了三天时间,没人知道这三天都发生了什么,但这三天里大家全都不吃不喝,而且从不同的地方汇聚到这山谷中,就算没有知觉,也必定非常辛苦。”秦歌苦笑道。
徐娟住了嘴,显然已经说完了她想说的话。秦歌环顾一圈,没有人接着往下说,场中一时非常寂静。苏河这时忽然转过头去,这样,她的目光就与盯着她看的童昊相遇了。童昊觉出了苏河目光里的鼓励,他胀红了脸,尴尬地先笑笑,然后站起来。
“我叫童昊,今年大学刚毕业,还没找工作。我出来旅游是想散散心,因为不久前,我碰上了一件让我非常伤心的事。”童昊犹豫了一下,目光畏缩地瞄了一眼苏河,“我想,四处走走也许能让我心里好受些,所以,我就一个人出来了,也没告诉家里人。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去,所以我最惦记的就是我的父母,他们一定会为我担心的。但我一点都不后悔自己这一趟远行,一点都不。”
小伙子非常腼腆,说话间面孔胀得通红,他似乎还想说什么,但那些话中喉咙里嗫嚅了片刻后,终于被他咽了回去。这边的冬儿附到秦歌的耳边,低声道:“看来你猜得没错,他肯定是失恋了,只有失恋才能让这个还没完全长大的青年伤心。现在,他看到了另一个让他中意的人,所以,他才不后悔这一趟远行。”
秦歌捏捏她的手,点点头,并示意她不要说话。
童昊坐下来,低下头,有些不安。他偷眼再看边上的苏河,正好再次与苏河的目光相遇,苏河婉尔一笑,他怔怔地有些看呆了,并在这瞬间,觉得心里又开始剧烈地痛。他的目光因而变得有些迷离,一些不散的光影在在幽暗的房间里开始闪烁,继而,那个曾经照亮他整个生命的女人便在光影里渐渐清晰起来。
他摇摇头,抹一把已变得湿润的双眼,光影消散,名叫苏河的女人正带些诧异盯着他看。他察觉了自己的失态,勉强笑笑,但不争气的眼眶里又有些泪花在打转。他低下了头,心里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更多的泪花出现在他眼帘里。
后来苏河看到有两滴泪,从那个低头沮丧的青年眼中缓缓落了下来。
苏河忽然觉得很同情那个年轻人。多么单纯的一个小伙子啊,她想。
第七章 魂瓶
张松萌生去四川的念头还在一年前。那一次,一个朋友拖上他去仿古一条街选购玉器,张松替他挑了两块新疆和田仔玉坠,在往回走的路上,忽然被一件形状怪异的陶罐吸引。
仿古一条街上有好多家经营古董字画的铺子,但里面大多是些赝品假货,就算偶尔有点真家伙,也是清末明初的玩意儿。张松因为以前曾在博物馆干过,现在虽然调到了文联工作,但因为在这个圈子里名气大,有很多古董店的老板都认识他。这些老板们最怕张松到他们店里去,赝品是用来糊弄那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与政府贪官们的,碰上张松这样眼皮带水的,立马就得现出原形。张松性格温顺随和,与人相处还稍显木讷,但他还是懂得这些老板们的心思的,每次陪着别人来仿古一条街,能不说话尽量不说,如果是朋友缠着他来买东西帮着估价,他也是尽量把话说得婉转一些。
这一次,他本想帮朋友买了玉器便离开,但那件形状怪异的陶罐却让他有片刻的恍惚。并且,在走过去挺远之后又折了回来。
在仿古一条街上,你经常会见到路边蹲坐着一些蓬头垢面的人,他们面前大多会铺着一张报纸,纸上摆放着一件看似年代久远的物件。城市里很多人都知道那是些制作拙劣的手工制品,因为使用了各种翻旧工艺,所以看起来古色古香。所以,大多数人走过那些蓬头蓬面的人,都会抱之以不屑的目光。
现在,吸引张松的,就是路边报纸上摆放的一个陶罐。
陶罐严格讲应该算是五个,一个椭圆深腹的陶罐的颈部,一圈连有四个盘口壶形的小罐。中间大罐自下而上由素面到堆塑,也有少量的捏塑,图案都是些扑拙的人物和禽兽。
这样的陶罐张松只在书本上见过,它的名字就叫五连罐。
五连罐后面的老头须发皆白,面上沟壑纵横,犹如旱季龟裂的田地。他的身上裹着一件遍布污渍的蓝布长衫,嘴里还叼着一只长杆的烟袋。他悠闲地倚坐在一块路边灯箱广告前,神态悠闲,嘴里不时喷出一口浓烟,眼睛眯缝着,好像根本不看路上的行人,对面前的东西能否售出也一点都不担心。
张松走到了老人的面前,蹲下身,将五连罐取在手中细细把玩。
张松立刻判断出这五连罐是现代制品,书中记载这种造型的五连罐应该是汉代的古物,而汉代与现代的制陶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尽管如此,张松还是想买下它,就算是现代的赝品,这样的陶罐也挺难得。
他本来以为讲价一定要花费很大的口舌,路边卖赝品的人大多非常愚昧,他们固执地坚信自己的物品足以以假乱真。但这位蓝袍抽长杆烟袋的老人却出奇地坦率,当张松问价时,他竖起了一个指头。
“一千块?”张松试探地问。
老头呵呵一笑,一口烟雾喷过来,让他显得有些高深莫测。他用难懂的方言回答道:“如果你愿意出这个价钱的话,我也不反对,但我要的只是一百块。”
张松怔一下,脸上堆上些笑再问:“那你知道这是什么罐子吗?”
“我自己做的东西我怎么会不知道。”老人呵呵笑着,带些讥诮看着张松,“这是我做的魂瓶,我做了一辈子。我们那儿的人都叫我苏尼,所以,他们也管我的罐子叫做苏尼五连罐。”
张松毫不犹豫地买下了那个罐子,他本来还想再和老人攀谈几句,但老人接了钱,立刻兴冲冲地走进路边一家小酒店。买玉器的朋友这时走到张松的身边,带些疑惑地问他怎么会买路边这些乡下人的劣质赝品。张松笑了笑,也不做解释。朋友也是个作家,但很年轻,写过几本恐怖小说,在市场上卖得还不错,但在张松眼里,他连故事和小说的起码分别都没搞明白。这样的人,你难道还能指望他知道魂瓶是种什么东西?
魂瓶是为亡魂准备食物的器皿,是灵魂栖息之所,是人与亡魂沟通的桥梁,又是亡魂返祖升天的通道。简单些说,它是中国农耕民族所特有的一种随葬明器,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名称和形状。到了元明以后,魂瓶器皿才日渐稀少,但以瓶罐等器皿存放食物或谷物,放置于墓中供亡魂食用的魂瓶遗俗,仍然保留在一些实行土葬的汉族和少数民族之中。
五连罐是汉代特有的魂瓶形状,卖罐老人说他做了一辈子这样的魂瓶,那么,也就是说,在中国某个地方,现在还延用着用魂瓶为亡者陪葬的习俗,那么,与五连罐一道保留下来的墓葬遗俗一定还有很多,如果能够到那个地方去实地考察,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自从家里多了件这样的陶制品,张松便开始有些魂不守舍。他常常深夜的时候把五连罐捧到书房里细细把玩,并且,长时间地凝视它,似乎罐子会告诉他它们的家乡在哪里。
张松研究了陶罐上那些堆塑与捏塑的内容,那些扑拙的画像没有留给他任何线索。他回忆那个卖罐老人,他身上的蓝袍与长杆烟袋,也不能给他什么提示。他只是从卖罐老人说话时生硬的汉语判断他一定是某个少数民族,但究竟是哪个民族,他却一直参详不透。
就这样,五连罐在张松家里摆了半年多。
突然有一天夜里,张松梦中又见到了那个卖罐老人,场景还是仿古一条街的人行道上。卖罐老人说:“我们那儿的人都叫我苏尼,所以,他们也管我的罐子叫做苏尼五连罐。”
张松蓦然睁开眼睛,他兴奋地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苏尼五连罐。苏尼是这个老人的名字。少数民族的取名都有各自的传统与习惯,根据这条线索,应该不难查出卖罐老人的民族。
当天晚上,张松就查到了苏尼这个词是彝族的词汇,但它不是人名,而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彝族人管族中的巫师叫苏尼。
那个卖罐老人其实就是彝族的巫师。
四川西昌大凉山,是彝族自治州的首府,自然也是最大的彝人聚居区,到了那里,一定可以追查出还在使用这种五连罐的地区。除了民俗,西昌的自然景观与彝家风情也让他开始向往,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向往越来越浓。彝族,一个龙鹰血魂滴落在百褶裙上诞生的英雄“支格阿鲁”的后裔,他们远在千山万水之外,对张松发出了遥远的召唤。
到了第二年夏天,张松再也按捺不住,终于请了假踏上了入川之旅。但是,他还没有到达自己的目的地,却先出现在了这陌生的山谷之中。
“我的情况大概就是这些了。”张松不安地四下里看看,大家还盯着他看,似有些意犹未尽。这个张松虽然木讷了些,但作家就是作家,说起事情来一套一套的,一件极普通的事到了他嘴里都有了一波三折。大家现在对那个五连罐的魂瓶充满了好奇,但他的话却到此打住了。
秦歌抑制不住失望地摇头:“带我们来这里的人实在可恶,如果非要找上你,也让你去把魂瓶的事情弄清楚再说呀。”
冬儿和那边的几个模特小姑娘齐声附和。张松尴尬地笑笑,满脸无奈一迭声地道:“这事怨不得我,怨不得我。”
秦歌又长吁了一口气,看看模特小姑娘们,再看看已经说过自己经历的苏河和童昊:“听了这半天,我发现我们几个根本就没一点相同的地方,也找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联系。”
“那么是不是剩下的人就不用再浪费大家时间了?”雷鸣冷着脸接道。
“当然得说,也许线索就藏在最不起眼的地方,说不定我们只要发现哪两个人之间的共同点,就能顺藤摸瓜,揪出我们还没有察觉的东西来。”
雷鸣沉默了,但这时,大家的目光都投到了他的身上。他犹豫了一下,目光冷峻地盯着秦歌:“现在是不是轮到我说了。”
秦歌勉强笑笑:“如果你愿意。”
这个雷鸣身上有种无形的杀气,秦歌已经不止一次感觉到了。现在,那股杀气又开始聚拢成型。秦歌心里有些不安,他分辩不出这些杀气的最终指向。
“我的情况很简单,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我是个程序员,供职于一家网络公司,春天的时候,和几个同事一块儿替海关编写一套程序,我们呆在一间屋子里整整做了三个月。工作结束了,我拿到一笔奖金,很高兴,就给老婆买了很多礼物,还到旅行社报了两个名。我想趁着工作结束后的一段假期,带老婆到她早就想去的丽江古城。”
雷鸣身上的杀气越来越重,秦歌立刻意识到,他的生活肯定出现了意外。
“老婆早就想去丽江了,她从网上搜集了很多关于丽江的文章和图片,还拖着我看一部叫《一米阳光》的电视剧。丽江真的很美,渐渐的,我也对那个地方发生了兴趣,神秘的纳西部落,古老的东巴文化,还有美丽的云杉坪和雄伟的玉龙雪山,那是一个传说中连空气里都弥漫着爱情味道的古城。我没有告诉老婆我在旅行社订了去丽江的旅行团,我想给她一个惊喜,然后,好好享受一下那个神奇的古城带给我们的浪漫。”
雷鸣说得动情,但温柔的讲述却让大家都感到了不安。
“那时,我只想着如何让她快乐,如何让她永远不后悔嫁给了我,但是,我却没有想到,没有想到我回到家时,她已经不在了,她跟着别的男人走了。”
大家先前都已经猜到雷鸣与老婆之间必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这样的结局还是让人觉得惋惜。这雷鸣虽然看起来有些阴森森的,但他适才说起要给老婆些惊喜,带她去向往的丽江古城时,谁都听出来他对老婆的深爱之情。
不管中间有什么原因,他的老婆这样做都是对他的伤害。这样,大家似乎有些理解雷鸣的怪异了,包括秦歌。秦歌想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或许不是杀气,而是一种怨愤。谁不会怨愤呢,如果那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一个人在家里躺了三天,我不吃不喝,希望在一个突然的时候能听到敲门声,看到她像往常一样春风满面地回家,并且告诉我,那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三天过后,她没有回来。我对自己说,她走了,跟着一个别的男人。她抛弃了我,抛弃了我们曾有过的幸福时光以及那么多关于未来的憧憬。现在,我要一个人独自生活了,无论是睡在白天还是醒在夜里,我的身边都不会再有她熟悉的影子了。”
雷鸣目光一凛,声音变得有些尖锐:“我恨那个带走她的人,如果我能走到他的面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撕裂。但是,现在,我找不到他,这世界太大了,我不知道到哪里才能找到我的老婆和我的仇人。我想了很久,一个人参加了那个旅行团,去我老婆向往已久的丽江古城。在那个传说中连空气里都飘荡爱情味道的地方,也许只要我蓦然回首,我就能再次看到她。但是我没有想到,我还没有到达那里,却先来到了这山谷中。”
雷鸣长长地吁了口气,起伏的胸口这时渐渐平息。
“我的事情说完了,你们该满意了吧。”
所有人都保持沉默,他们现在都已看出其实雷鸣是个处于极度悲伤中的人,他冷峻的外表和怪异的行为,只是在掩饰他伤痛的内心。这样的讲述一定勾起了他的心事,因而大家这时都有点同情这个貌似粗犷不羁的男人了。
秦歌跟别人不同,还有些歉疚,因为是他让雷鸣说出了藏在内心的秘密。但是,他这时候还必须硬下心肠,因为雷鸣的讲述中遗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
“你是怎么知道你老婆的事的?”他问。
“留书。”雷鸣道,“她在家里给我留了一封信,信上向我坦白了一切。她说对不起我,不敢能得到我的原谅,所以,她跟那个人走了,再不回来。”
“那么那封信能不能让我看看?”秦歌接着说。
这个要求似乎有些过份,秦歌感觉到一些怨嗔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就连边上的冬儿都在下面踢了他一脚。秦歌有些尴尬,但此刻只能佯作不见。
雷鸣身上的杀气又重了些,他冷眼瞪着秦歌,冷冷地摇头:“信我没带在身上,但就算带在身上,我也不会让你看。”
秦歌连忙点头:“没关系没关系,我只是顺嘴一说。”
雷鸣这时站起来,大踏步走到门边,背向众人,竟似心中已经恼了秦歌,连看都不想再看他一眼。秦歌自嘲地笑笑,不想再在雷鸣的事情上纠葛,便把目光投到了还没说话的黄涛与那少妇身上。
黄涛犹豫着,嘴巴张了张,正要说话,但就在这时,坐在她边上的那少妇忽然“咕咚”一声,重重地从凳子上滑到了地上。黄涛立刻俯下身扶起她,只见这女人面如金纸,双唇煞白,双眼紧闭,满脸都是极度痛苦的表情。
苏河冬儿和那些模特小姑娘们立刻围拢过去,那少妇被围在中心,显然已经昏死过去。黄涛大声让众人散开,并将少妇抱起,走到门边,让她呼吸新鲜空气。门边的雷鸣此刻仍然一动不动,好像外面的雨中有什么东西牢牢吸引了他一般。
秦歌眉头皱起,楼上那具腐烂的尸体再次让他忧心忡忡。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本来已经清醒过来的少妇居然再次昏倒,莫非那具尸体之上还隐藏了些别的什么邪恶的力量?
黄涛将少妇放下,让她倚坐在门上。黄涛站起来,看雷鸣仍然一动不动出神地盯着雨中看,便下意识地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立刻,他悚然一惊,心里居然莫名地腾生出一丝恐惧。
他回身向秦歌招了招手,秦歌不知何故,但还是很快奔到了门边。其它人有些莫名其妙,很快也相继走了过去。一群人簇拥在门边,大家的视线一起落到了前方的雨幕中。
雨幕里,有两个人影正缓步走来。
隔得远,人影只有模糊的一小团,连男女都看不清,但大家却能感觉那俩人走得非常悠闲。在山野中漫游本来是件很惬意的事,但如果恰好天上落着大雨,那么这人就有些奇怪了。
秦歌立刻紧张起来,在雨中还能走得如此悠闲的人,他刚才就见过一个。
只不过那人在走到小楼前便倒地毙命了。也许,他并不是走到小楼前才死去,他的口袋里有一张报纸,报纸上的死人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如果报纸上的消息是真的,那么,他是否来自黑暗冰冷的幽冥地府?
边上其它人哪里知道秦歌与黄涛担心的事,两个模特小姑娘甚至还高兴地欢呼起来。从昨夜开始,他们离奇地出现在这山谷中,经历种种诡异的事件,其实个个心里都充满了恐惧。这时候,如果能遇上两个当地的山民,那实在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如果那山民再告诉他们这是哪里,如何才能走出这山谷,回到外面世界中,那么,他们就该三呼万岁了。
雷鸣在众人拥到门边时才醒悟过来,他适才盯着雨中,竟然是最后才看到那两个人影的人。
“你们都回去!”秦歌厉声道。
没有人应声,大家都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你们都到楼上去,我不叫你们,谁都不能下来!”秦歌提高了声音,语气更加严厉,神色也愈发紧张。
“如果你们不想看到两个死人的话,就听秦歌的话回楼上去。”
这回说话的是黄涛,他的神色和秦歌一样紧张。
众人沉寂下来,都有些无措。张松左右看看,冲大家无声地挥挥手,众人这才有些不情愿地往里去。冬儿有些不乐意,她拉着秦歌的手企图赖着不走,但秦歌狠狠一瞪眼,她便乖乖地跟在众人后头走了。
现在门边只剩下三个人,秦歌黄涛和雷鸣。
雷鸣如果不愿意动,谁又能勉强他呢?
雨中的人影走得再慢,但却终究是要走到楼前的。他们的影子渐渐大了些,依稀可以分辩出是一男一女,他们行走时还牵着手,但身子却离得很远。
随着他们走近,秦歌与黄涛愈发紧张,待那俩人面孔都变得清晰起来时,他俩简直都有些屏气凝息了。
那俩人已经走到了门廊底下,仍然脚下不停,一步步向着小楼走来。俩人动作僵硬,每一步迈出似乎都很费力。他们的身子行走时微微摇晃,好像把握不住平衡一般。他们手牵在一处,但互相之间却绝不看一眼。他们面色惨白,神情呆滞,眼睛里泛着种死灰的颜色。
但让秦歌与黄涛此刻心胆俱裂的却是他们的模样。
他们的面上已经模糊一片,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疤痕,隆起的鼻子已经消失,只剩下粗大的鼻孔,嘴唇也被抹平,好像被人用极钝的刀割了下去,露出里面两排森然的牙齿。俩人的头发像沙漠中的杂草,东一蓬西一簇,露出的头皮泛着肉红的颜色,也是坑洼不平。
只有一种情况才能制造出这样的容貌——火。秦歌与黄涛僵立在门边,似乎鼻中真的闻到了一股焦糊的味道。
那俩人与小楼已经近在咫尺,他们的目光空洞地盯着前方,那里面无声无息,无知无觉,却又充满着异常诡异的气息。秦歌黄涛盯着他们看,似完全被这种诡异的气息笼罩,身上变得彻骨地凉,而且,全身乏力,好像空气中有层看不见的东西桎梏了他们,让他们不能动弹。
雨中的两个人在走到门前不到三米的地方,终于停下,然后凝立片刻,似在与门内的俩人对视。那一刻,巨大的恐惧让秦歌与黄涛想撒跑狂奔,逃离面前这对貌若鬼魅的男女,但他们的腿重逾千金,竟连一步都迈不出去。
这对男女蓦然间双双向前倒去,重重地摔倒在泥泞之中。
身体渐渐有了知觉,沉重的双腿终于回复正常。秦歌与黄涛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额上已满是汗水。他们还在低低地喘息,好像与那对男女对峙是件异常辛劳的事。现在一切已经结束,这对男女像先前到来那男人一样,在小楼前倒了下去,他们是否也像先前那人一样,已经死去?
秦歌与黄涛出门,很快就断定躺在地上的是两个死人。像有默契一般,他们分别开始检查两具尸体的口袋,又一张报纸出现在他们眼前。
报纸是江西一个小城市的晚报,里面有一条新闻,说的是一对同居的青年男女因为琐事与口角之争,男青年一怒之下,纵火点燃了租住的房子。大火连带着烧毁了十余间房,那对青年男女也于大火中毕命。新闻虽然没有配上照片,但秦歌与黄涛一点都不怀疑面前面目狰狞的这对男女,就是新闻里的主角。
报纸的日期是两个月前。
这又是两个已经死去多时的人。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无法理喻的现实还是让秦歌与黄涛如遭重击。他们呆立在雨中,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深入骨髓的恐惧。死人不会自己走路,不同地方的死人更不会走到同一个地方来,除非,冥冥中真的有种力量在安排这一切。那么,这幢深山中的小楼到底是个什么所在,它究竟有什么魔力,竟能让死去的人一路向着它跋涉而来?
现在,这一群人都身在小楼之中,秦歌慢慢转头看着小楼,忽然觉得小楼就是一个蹲伏在雨中的怪兽,它就要把这一群人给撕裂开来并吞食下去。
更恐惧的事情还在后面,它甚至不给秦歌与黄涛一点喘息的机会。黄涛忽然低低呻吟了一声,秦歌急忙转回头,看到他面上又现出极度惊愕的表情。
顺着黄涛的目光,秦歌看到前面雨幕中又有人影出现。
这一回,出现的不是两个人,而是四个。他们像前两拔人一样,行动缓慢,好像在雨中走得非常悠闲。隔得远,看不清容貌,但到了这时,看得清看不清又有什么关系呢?秦歌与黄涛毫不怀疑他们是四个死人,而且是死去多时的死人。
究竟还有多少死人正在向小楼走来?
秦歌忍不住像黄涛一样,也低低发出了一声呻吟。
第八章 复活
到了中午,小楼外面已经躺了十二具尸体。
秦歌和黄涛早就退回到了屋里,而且,大门紧闭,连看都不愿意再看外面发生的事。一群人围坐在一起,谁都不说话,沉默让空气紧张得像要炸裂开来,那些仍然连成一片的雨声像一柄柄千斤的铁锤,连续不断地落在每个人的心上。要爆裂的何止是空气,还有每个人的胸膛。
冬儿到这时再不怕顾忌什么,她紧紧地贴着秦歌,两只手抓住他的胳膊,指甲已经在他的胳膊上掐出了好些印痕。昏倒的那少妇再次醒来,她仍然趴在桌子上,似乎连坐起来的力量都没有了,而且,黄涛适才察看过了,她正在发烧,前额烫得有些吓人,此刻,面色——特别是嘴唇——白得有些让人害怕。那六个模特小姑娘挤坐在一张桌前,此刻身子靠得很紧,下面的手也交叉握在一起,她们惊恐的眼睛里还流露出绝望。张松与雷鸣相对镇定些,张松皱着眉一直在思考着什么,雷鸣则阴沉着脸独坐一隅。跟张松同桌而坐的苏河与童昊目光不时相遇,现在他们都变得坦然了许多,也许,在这种危险的境遇中,两颗心会很容易撞击在一处。谁都看出了童昊对苏河的迷恋,苏河又怎么会看不出来呢?虽然这份迷恋来得这么突然,但苏河心里仍然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感动。她想,如果在外面的现实世界里,她一定不会在意童昊这样的毛孩子的。
童昊的年龄看起来至少比她还要小上好几岁,他还只能算是个大孩子。
门紧闭,但现在谁都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十二具尸体躺在小楼前的空地上,他们有男有女形态各异,但却都已经是个死人,而且,都是死去已久的人。十二个人,一共分三拔,第一拔就是开始时那被烧死的一男一女,第二拔四个男人,秦歌与黄涛在他们倒地时,还上前察看过,其中有一个人是自杀死的,因为进城打工包工头拖欠了他的工资,他索要未果还遭到了毒打,一时想不开从脚手架上跳了下去;还有个老头生有三子两女,但老来却被儿女赶出家门,孤独无依,最后冻死在桥洞底下;剩下那两个是一对兄弟,因拖欠每年的农业税,被村长带人扒了房子,一气之下怀揣利刃冲进村长家里,错手杀了村长。兄弟二人逃亡途中因为拒捕被警方击毙。这四人的容貌依稀可以看出他们临死时的模样,摔死那民工面上血肉模糊,冻死那老头面色铁青,那对兄弟身上还在流着血。秦歌与黄涛纵是抑制力再强,面对这样四具尸体,也是喉头腥咸,有些想呕吐的冲动。黄涛真的蹲下干呕了半天,面上已露出痛苦的表情。
等到远方雨幕中又有人影出现时,他们似乎连站都站不稳了。
这一回,那些人影增加到了六个。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邪恶的山谷,这小楼又到底具有一种什么样的魔力,竟能吸引这么多死去的人向它靠近。更重要的是,究竟还有多少尸体在向这里赶来?
秦歌与黄涛想想就不寒而栗,他们再没有了坚持下去的勇气,相视一眼后,飞快地踉跄着退回小楼,也不多言,飞快地将门关上,坐到桌边时,仍然满脸惊悸。他们不想让自己的恐惧来感染大家,但恐惧是不由你控制的,当那种深层的恐惧降临到你身上,那么,你就成了恐惧。
秦歌与黄涛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其它人了。
沉默。等待。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外面的雨声好像小了许多。还是没有人说话,间或能听到那少妇趴在桌上低低的一两声呻吟。没有人愿意说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秦歌黄涛心里知道离开小楼是这些人必须要做的,但是,他们却始终没有勇气站起。离开了这小楼能去哪里?到处都是山,也许,那些死去的人正从群山各处正走过来,与他们半路相逢也是件很恐怖的事。但坐在小楼里等待也不是个事,他们除了等到外面的尸体,还能等到什么?
雨声终于变得淅沥起来,断断续续如同落泪的佳人。
高烧的少妇已经变得有些不太清醒,她嘴里发出一些分辩不清的呓语,身子不停地轻轻扭动,好像正在与梦魇作着殊死的抗争。黄涛离得她最近,犹豫了一下,还是俯过身去,抚试她的额头,面上露出担忧的神色。
“她烧得厉害,如果不想办法,只怕会出什么意外。”
少妇忽然抱住了他,那么紧,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黄涛露出尴尬的神色,两只手在少妇背后不知所措地张着,不知是该推开她,还是就此抱紧她。
“冷——冷——”少妇惨白的嘴唇动了动,这回大家都听清了她的话。
秦歌叹口气,想站起来,却被冬儿死死抓住。他在冬儿耳边低声说:“我还是到楼上去拿床被子下来吧。”
冬儿犹豫了一下,松开了手。
秦歌上楼取了被子,出门时向着少妇昨晚住过的房门看了一眼,身上不由自主有了些寒气。他慌忙下楼,心里知道今夜肯定再没有人会上楼睡觉了。
黄涛将被子裹在了那少妇的身上,为了防止滑落,他只能伸手将少妇揽住。他求助的目光看了看苏河与那几个模特小姑娘,苏河叹口气,还是过来接替了黄涛。她过来,身边的童昊旋即露出失望的表情。
黄涛坐到了秦歌的边上,他怔怔地看着秦歌,秦歌也怔怔地看着他,好一会儿,俩人不约而同地点头,但神色间满是无奈。
他们俩同时站了起来。
“你们要干什么?”冬儿紧张地问。
“这小楼就算再神秘,但我们至少还得在这里过一夜。我想大家谁都不想睡着时被外面那些尸体围着吧,所以,我们还是出去把尸体给处理一下。”秦歌说。
冬儿和其它那些小姑娘面上露出惨不忍睹的表情。
冬儿低叫道:“那你们干完活一定得把手洗干净了。”
秦歌摇头苦笑,竟不再说话,与黄涛默默起身往门边去。雷鸣犹豫了一下,也站起来跟了过去。苏河回头看了童昊一眼,童昊明白她那一眼的用意,有心站起来跟过去,但心里着实害怕,身子始终站不起来。那边的苏河幽幽一叹,收回了目光。
秦歌经过张松身边时,张松正要站起来,秦歌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守在这里,看住这些女人。”
张松如释重负,轻吁了口气。秦歌心里理解他这一刻的轻松,谁愿意面对一群尸体呢,而且是异常诡异的尸体。
打开门,暮色一下子涌了进来,原来不知觉中已经到了傍晚。落了一天一夜的雨终于停了,零星还有一些细细的雨丝飘过来,但已经软绵绵的没有了力度。群山掩映在灰白的暮蔼里,厚厚的云层在天空飞快地涌动游移,只有天边薄薄的一道亮光慵懒地给天地抹上一些光亮。大雨洗净了青山,那些陡峭的山崖都呈现出洁净的黛青色,它们层次鲜明地隐藏在暮色里,蜿蜒不尽,如刀枪林立,不知延伸到天边的哪个角落。空气里清新的雨气倒是让人精神舒爽,但雨气里似乎还混杂着其它一些味道。
秦歌黄涛与雷鸣目光落在散乱倒在地上的十二具尸体上,愁云便同时掠上了他们的眉梢。秦歌与黄涛稍作犹豫,便向着地上的尸体走去。地上又多了六具尸体,他们心里虽然害怕,但仍然忍不住想去查看一下六具尸体的身上有无报纸,这又会是六具如何死去的尸体呢?
秦歌已从那孩子的身上找到了报纸,黄涛也正在搜索一个男人的口袋,而雷鸣仍站在门前不动。就在这时,他们同时怔住了,目光四处逡巡,脸上俱露出骇然的神情。
鼓声。他们又听到——更确切地说是感觉到了鼓声。
鼓声从心脏里传出来,每一下都很沉闷,但却能让人震颤不已。当震颤消失,你根本无法寻觅鼓声的来源,甚至,你也听不到任何的声响。如果不是看另外两个人都有和自己同样的惊诧,你还会怀疑那鼓声只是自己的幻觉。
但鼓声真的存在,它一下下敲击在你的心上,让你无缘由觉得一丝恐慌,而且,敲击的次数多了,你的整个心都会变得虚空起来,好像随时都能轻飘飘地随风飞舞,无所依靠。
鼓点还在敲击心脏,暮色已浓,整个天地间笼上了层灰暗的颜色,远山却有一层薄薄的光亮作为背景,让你清晰地看见山的轮廊。持续的暴雨泄尽了天空的阴霾,刚才还浓密的乌云轻飘飘的被一阵风就不知吹到了哪里。天空那种澄澈的幽蓝映衬几点微弱的星光,仰面看着它,真有种出尘的宁静感觉。
但出尘在这里也会给人带来些恐惧。
鼓声像是有魔力的,秦歌黄涛与雷鸣三人站在小楼前长身而立,神色紧张,身体绷得像一根拉长的弹簧,似乎只要轻轻一弹便能让他们拔地而起。他们虽然分辩不清鼓声的方向,但目光却死死盯着正前方——那些尸体走来的方向。
鼓声由一个全身煞白,肢体僵硬的“僵尸”敲响。正是这鼓声在昨天深夜引这一群人来到这深山中的小楼。现在,它再度响起,又会给这群不知身在何处的人带来些什么?
鼓声虽然小,但整个山谷都似因为鼓声而震动。
小楼里的那些人当然也感觉到了鼓声,他们簇拥到门边,但谁也不敢踏出门去。现在形成的局面是秦歌等三人站在楼前,张松带着童昊和一帮女人拥立在门边。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好像在倾听那鼓声,因为听不真切,所以谁都想听得清楚些,因而,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严肃,也很专注。
另外一些声音在空旷的山崖上传来,它比鼓声真实,但却和着鼓声的节拍,与鼓声相融。这声音你不需太刻意聆听,便能分辩出那是一个男人浑莽雄壮的歌声。歌声曲调极其古朴苍凉,仿佛已经历经了亿万斯年的时空,此刻蜿迤在群山之中,就为了让你感受到它那种悠远的神秘。
歌声起初只有一个旋律,后来大家甚至已经能听见歌者雄浑且略显沙哑的嗓音了。但是,暮色中的天地仍然一片沉寂,连最后的一点雨毕都停止了飘动。风止住了,树影停止了摇曳,晚归的倦鸟也收起了羽翼,鼓声与歌声是寂静的,它纵然让整个山崖都在震动,但它仍然是寂静的。
小楼前与小楼内的人都隐隐期待着什么,但同时,对期待的又充满恐惧。
鼓声与歌声如此诡异,谁不想知道它们究竟从何处传来,由何人发出呢?但那敲鼓与唱歌的人,是敌是友?给这群人带来的是幸运还是灾难?
天空中忽然飘起了一片阴影,看不清楚,只能感觉到那阴影像一只大鸟,缓缓地在前面的天空中游移。大鸟样的阴影缓缓向小楼靠近,外面的秦歌等人凝视着它,觉出这一刻,体内奔涌着一股汹涌的力量,它们左冲右突,不得喧泄之门,因而,门外的三个男人面色渐渐变得红晕,呼吸急促,雷鸣的双腿都微微有了些颤栗。
秦歌勉力转头看了一眼雷鸣,只见他双目尽赤,脸颊的肌肉剧烈跳动着,胸口起伏不定,身上散发着浓烈的杀气。再看另一边的黄涛,他显然还在竭力抑制,但面上已露出极度痛苦的表情,从痛苦之中,秦歌还看到了些沮丧,那些沮丧似从他的五脏六腑里渗透出来,简直就已经是种绝望了。
秦歌大惊,立刻意识到那鼓声和歌声或者可以扰乱人的心志,他想大声吼,或者拉住黄涛与雷鸣退回到屋里,但他双腿却重逾千斤,体内奔涌的一些力量堵在了喉边,让他动不了,也叫不出声。
就在这时,他忽然又觉出了另一些异样。身上的汗毛倏然根根直竖起来,体内的那些力量瞬间凝固成了寒冰,让他的全身都被一股寒意笼罩。
他看到地上有具尸体动了一下。
那是具女尸,她紧贴着地面的脑袋忽然抬了一下,现在,她的头离地约有一寸,好像下面有个东西将她的脑袋撑了起来。
偏偏秦歌看到了她适才的动作,那仅仅是几分之一秒的时间,如果秦歌错过了,他根本不会想到尸体曾经动弹过。
秦歌瞪大了眼睛,不相信地盯着那具女尸。他现在只希望自己刚才看到的是幻觉。他忽然又想到,有些人心脏停止跳动后,但神经还未完全停止活动,有时它们也会让死人稍微动弹那么一两下。秦歌吁了口气,他现在只希望那具女尸能够保持现状,再不要动弹。
这回动弹的不是那具女尸,而是另一边的一个老头。
老头的手臂从头的正前方缩了回来,甚至它还支撑起了老头的半个身子。
黄涛与雷鸣具都看到了这个情景,他们大骇,张目结舌,惊愕得全身都在瑟瑟颤抖。民间不乏神怪灵异的传说,影视作品里的尸体复活已经是种毫无创意的拙劣手段了,但有谁会眼睁睁看着一具躺倒在地的尸体慢慢抬起头来,还用空洞邪恶的眼睛注视着你?
所有的尸体都有了动作,他们或者抬头,或者翻转身子,还有些已经双手撑地慢慢站了起来。十二具尸体,就在那么多双眼睛的注视下,神奇地复活了。门里门外那么多人,此刻俱像中了魔一般,全都瞪大了眼睛,但谁也发不声音,谁也无法移动脚步。
远方天空移动的阴影越来越近,近到现在已经可以看清它的形状了。它居然会是一只棱形的风筝,风筝的下面,忽然凭空多出一个人来。他真的是突然出现的,谁都没有看见他走来,但看见他时,他已经离小楼只有数十米之遥了。
那人身材高大,从头到脚俱被一件宽大的黑袍裹着。那黑袍造型极其简单,就像是两块布对边缝了两边,顶在头上将整个人都遮住。他必定是个男人,因为此时,那些浑莽苍凉的歌声就从他站立的地方传过来。歌声尾音悠长,旋律单调,好像只有几个简单的音节。这样的歌声每个人都似曾相识,但却知道自己绝没有听过,因为那些音节不像是汉语,旋律也像是某些少数民族所特有。
黑袍人张开双臂,像一只张开双翅的鹰隼。
黑袍人离小楼至少还有三十米,这么远的距离,又在黑暗里,任你的视力再好,也不能看到他。但他的周身竟然好像隐在一层淡淡的光圈里,你看得不很真切,但偏偏似乎连他身上那件黑袍的质地都能感觉得到。
诡异的黑袍人,带着他的歌声。
那些小楼前复活的尸体,是不是因为他的歌声而从幽冥世界重新归来?
现在那些尸体都站了起来,他们有些看到了小楼前站立的秦歌等三人,有些没看到。但他们却谁都没有停留,而是一起转身向着那黑袍人慢慢走去。
他们走路的姿势还很僵硬,但比来时已经要灵活许多。
他们已经围在了黑袍人的周围,黑袍人歌声未歇,但人已转身,引领着那群复活的尸体,向着远方的黑暗走去。
鼓声渐歇,歌声渐远,黑袍人与群尸的背影渐杳,天地间仿似瞬间恢复了平静。风又开始吹,树影又开始摇曳,夜鸟的蹄声悲切凄然,甚至这时还有一颗流星划过夜空。如果不是亲眼见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这将是个非常美好的夜晚。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因为你曾亲眼见到一群复活的尸体。
秦歌吁一口气的时候,觉得全身酸麻,有些虚脱的感觉。这时身后屋内有些响动,两个模特小姑娘勉力撑到现在,到了这时才一跤跌倒,竟似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冬儿和苏河相互搀扶,勉强支撑住身体,张松与童昊额上渗出汗珠,但他们仍然呆若木鸡,任冷汗慢慢划落脸颊。倒地的一个模特小姑娘开始呕吐,她是那群模特小姑娘中最年轻的,因而心理承受力也是最弱的一个。
黄涛与雷鸣也在勉力支撑,他们慢慢转身向门内走去,走了两步,停下,回头看仍停在原地的秦歌,惊魂未定的神色中还有些诧异。
“你们回去关上门,什么也不要想,什么也不要看。”秦歌沉声道。
“你要干什么?”雷鸣冷冷地问。
秦歌沉默了一下,缓缓道:“我要去找那些复活的尸体。”
“你发疯了!”大叫的是门里的冬儿,她此刻身上不知哪来的力量,竟然直奔到秦歌的面前,抓住他的胳膊,“你疯了?那些死人跟咱们有什么关系?”
“死人也许跟我们没关系,但还有一个黑袍人。”秦歌话音有些发颤,连他都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念头是对还是错,“我们现在被困在这小楼里,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把我们带到了这里,现在,黑袍人是我们惟一的线索,我有预感,他跟带我们来的人一定脱不了干系。”
“你疯了你疯了。”冬儿拼命摇着头,“我不要你去找那黑袍人,他跟那些死人呆在一块儿,你找到他,就不怕他把你也变成死人。”
秦歌叹息:“纵然是亲眼所见,但我还是不太相信刚才看到的。死人就是死人,死了就不会复活,所以,我现在怀疑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管他什么阴谋,我们不管。”冬儿把他拉得更紧,“咱们明天就回家,咱们不管那些死人的事。我们回家,明天就回去。”
冬儿“嘤嘤”地哭了起来,她抱着秦歌,那么用力,好像松开手便要永远失去他一般。那边的黄涛与雷鸣这时也赶过来,黄涛眉峰紧锁问:“你真的要去?”
“如果我不去,我们就只能继续困守在这小楼里。”秦歌道,“这山谷里所有诡异的事情我怀疑背后都有人操纵,那个黑袍人也许能告诉我们很多东西。他不可能一个人生活在这深山里,找到了他们,也许我们就能找到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那样,我们才能离开这里,回到各自的生活中去。”
黄涛怔怔地盯着秦歌,竟一时语塞不知道说什么了。他的心里已经赞同了秦歌的观点,但要让秦歌独自追踪那神秘的黑袍人,他隐约觉得不妥,但如果他提出来跟秦歌一同前去,心里又莫名地生出些恐慌。
“如果你一定要去,那么我陪你。”说话的人是雷鸣。
秦歌吁了一口气,神色似乎轻松了不少。也许在他潜意识里,正是希望有人能与他同行。黄涛心中暗叫惭愧,终于不再犹豫,低声道:“我们一块儿去。”
秦歌摇头:“你还是留在这里看着屋里的人,我跟雷鸣俩人去就行了。”
黄涛还想说什么,忽听身后传来一片尖叫,他急忙回过身去,只见本来拥挤在门边的一群人正惊慌地向四周散开,模特儿小姑娘惶急的尖叫此起彼服,张松和童昊也是面色煞白,身子一步步向后退去。
早上第一个走到小楼前倒地的那具尸体正摇摇晃晃地向门边走来。
黄涛与秦歌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刚才门边那十二具尸体,在黑袍人的歌声与不知何处传来的鼓声中复活,并随黑袍人而去。这样的情景委实太匪夷所思,所以他们都因为惊恐而忽略了小楼内的另一具尸体。
那是第一个到达小楼前的死人,发现他后,秦歌黄涛将他移到了楼下的一个房间内。其它人都已经复活离开,难道会丢下他一个人?
复活的尸体跟其它尸体一样,走得摇摇晃晃,动作僵硬,但秦歌一眼看去,还是觉得他走动的动作比早上要灵活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他泛着灰白的呆滞的眼神中,依稀有了些别的东西,你说不出来那是什么,但却可以感觉到那已经是一个人的眼神了。
复活的尸体径自穿过屋子,出了大门。秦歌黄涛和雷鸣下意识地向边上让了让,尸体便从他们中间穿越过去,毫不犹豫地向着外面的黑暗中走去。
最初的惊恐已经减弱了许多,除了复活的尸体和印象中的“僵尸”相差太多,而且谁都看出来他丝毫没有暴力迹象。他摇摇晃晃向黑暗深处走去时,背影看上去甚至更像一个受了重伤的人。
秦歌沉吟了一下,这回他不再犹豫,冲着雷鸣使一个眼神,雷鸣会意,立刻轻手轻脚地往前走去。此时那复活的尸体已经走出去二十多米,纵是他脚步的声音大些他也不一定听到,但雷鸣仍然小心翼翼。无论怎么说,复活的死人都是个让人忌惮的对手。
秦歌轻轻拍拍冬儿的脸颊,便用力抽回了自己的胳膊,冬儿还想说什么,但秦歌却抢先冲她“嘘”了一声。冬儿的眼泪含在眼里,看着秦歌快步跟上雷鸣,眼里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不消片刻,秦歌雷鸣连同前面复活的尸体俱已消失在前方的黑暗之中。
远山有夜鸟的悲啼,附近草丛中不知名的虫鸣此起彼伏。夜晚的山林其实并不平静,这样的夜晚,谁能知道还会发生些什么呢?
黄涛带着众人回到楼内,紧闭大门。他吩咐童昊跟苏河去厨房做饭,童昊和苏河神情有些畏缩,黄涛便示意那几个模特小姑娘过去几个帮忙。
冬儿与张松分别独坐在一隅,张松困惑,而冬儿忧虑。
黄涛还是坐在那少妇边上,适才众人拥挤到门边看那十二具尸体离开时,她仍然趴在桌子上,但当屋内那具复活的尸体走出来时,她便立刻跳了起来,加入到了惊慌的人群中去。现在,她又安静下来,垂首而坐,目光偶尔落在黄涛身上,有些感激,有些恐慌。
就在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笃——笃——笃——”
敲门声节奏缓慢,轻柔且悠闲,给人感觉像是来了位有礼貌的客人。厅堂里的人却悚然动容,因为谁都可以从敲门声中判断来人绝不会是秦歌与雷鸣。
他们的敲门声怎么会如此轻柔。
那么,除了他们,还有谁会来敲门呢?
诡异的鼓声,神秘的黑袍人,还有复活的尸体,现在轮到了夜晚的敲门声。屋内的所有人都好似凝固了一般,他们全力倾听着敲门声,寒意笼罩在每个人心头,血液都好像随着敲门声渐渐冷却。
“笃——笃——笃——”
敲门声还在继续,依然悠闲且轻松。门里的众人这时都想到了一个同样的问题,敲门的人,又会给人带来怎样的惊恐呢?
第九章 祭坛
身后的灯光越来越小,最后终于消失不见。天上洒落的星光却明亮了许多,只是一弯残月仍然躲在乌云的后面,羞涩地露出半个面颊。前面那具复活的尸体走得很慢,而且他在行走时绝不回头,所以秦歌与雷鸣的跟踪并不困难。
困难的是秦歌与雷鸣必须努力对抗心底那份惊恐。
山路变得狭窄,地势变得险峻,但前面复活的尸体轻车熟路地向前,摇摇晃晃的身体居然走得还很平稳。山上多是一种生满针叶的针松,偶或有受到惊吓的夜鸟煽动翅膀抖落一树的水滴,让树下的秦歌与雷鸣心增惊悸。
跟踪一具复活的尸体,这样的事说出来当真匪夷所思,但它现在真的就发生在秦歌与雷鸣身上。他们已经翻过了一大一小两座山头,前方还有一座更高的山需要他们攀登。星光下的山林笼在一片黑色的阴影里,那具复活的尸体现在正走入到阴影之中。秦歌与雷鸣都有些犹豫,他们没想到跟踪会持续这么长时间,他们不知道现在离亮着灯的小楼与楼里的同伴已经有多远,也不知道还要再往前走多久。看起来无知无觉的一具尸体,居然对此地的山林异常熟悉,他走得虽然步履蹒跚,但给人的感觉却异常悠闲,好像一个身体有恙的病号正在自家庭院里练习走路一般。
漆黑的山林,僵硬行走的尸体,还有身后不远处的跟踪者。
跟踪者已经气喘嘘嘘,两腿像缚上了重物,走得越来越沉重。前面的尸体仍然保持原来的步伐,虽慢,但却似永不知疲倦。秦歌与雷鸣已经顾不上放轻脚步了,他们走得越来越跌跌撞撞,踩上断枝或踢飞了石头,那声音在寂静的黑暗里格外刺耳,到这时,他们已经顾不上隐藏自己的行踪。
幸好那具尸体从头到尾,始终都没有回过头来。
一路向上,在漆黑的松林中穿行。星光透过松针的罅隙,星星亮亮地碎落在地上,前方那尸体的背影也显得斑斑驳驳,好像身体被分裂成了无数个碎片。林中几乎看不见路,秦歌与雷鸣只是凭着感觉在稍宽些的树缝里穿行,如果没有前面尸体引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去。这一处的地势相对平缓,但根据经验判断这已经在半山腰上了。山林内的松树越来越密,天上洒落的光影越来越稀松,到后来只剩下星星点点的光亮,连前面的路都难看清。
秦歌与雷鸣偶一失神,前面的尸体便消失不见了,宛若被黑暗一口吞噬一般。
秦歌与雷鸣满脸惊异,他们慌张地提起精神紧走几步,但前面已经失去了那具尸体的踪影。黑暗已经完全笼罩了山林,寂静像是一头噬骨的猛兽,一下子钻到人的心底深处。秦歌与雷鸣惊慌且茫然地转动身体,企图倾听到一点可以给他们指明方向的声响,但他们耳边听到的,只是自己鼻中粗重的喘息。
那具复活的尸体走得那么慢,他不可能摆脱俩人的追踪,除非他的目的地就是这片山林,而这山林中隐藏着一些别人看不见的神秘所在。
恐惧像一团浓密的雾环绕着秦歌与雷鸣,他们这时几乎感到彻底绝望了。失去了目标,自己又身陷这样黑暗的密林之中,他们怀疑自己是不是还能回到亮着灯的小楼。
鼓声就在这时蓦然再度响起,它们好像就从秦歌与雷鸣的身边传来,敲鼓的人好像就站在他们的身后,与他们近在咫尺。但当他们惊恐地回身,身后却又除了黑暗的松树,再没有别的东西。
“咚——咚——咚——”
鼓点敲在心上,又从心上开始迸裂开来,在你还没有完全在意的情况下,它已经开始震荡你的耳膜,让你觉得漫天都是劈落下来的鼓声,每一下都似要将你的身体震裂开来。
秦歌与雷鸣发出痛苦的呻吟,他们紧紧捂住耳朵,企图阻止那声音。但鼓声仍然源源不断地从四处传过来,针一样扎在他们的身上。
虚脱了一般,身体各处都已经渗出了冷汗,他们像溺在水中,最后一口气已经吐尽,他们只能尽力上浮,但水面仍在遥远的地方。他们已行将力竭,他们已经感觉到了窒息的晕眩。
他们背靠着树干,身子缓缓滑落下来。黑暗变得模糊,整个松林都开始摇晃。他们勉强用毅力保持着清醒,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再坚持多久。
山林里开始起雾了,雾在眼前弥漫。
黑暗里怎么能看得清雾气?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树林里有了光亮,它隐藏在雾气的背后,只是隐约的一大片模糊的光圈。颗粒极大的雾气在光亮前面盘旋,它们渐渐涌来,很快就把秦歌与雷鸣裹在中间。
秦歌与雷鸣睁大了眼睛,看到了雾气背后影影绰绰晃动的人影。
那些人影越来越近,抑或是光亮越来越强,秦歌与雷鸣已经可以分辩出那些人影正是适才突然消失的那具尸体。何止是他,在他周围,用僵硬的姿势缓步逼近的,正是傍晚时随着神秘的黑袍人远去的那十二具复活的尸体。
这些复活的尸体已经将秦歌与雷鸣围在了中间,他们没有力气奔跑,甚至没有力气呼叫。深入骨髓的恐惧已经把他们全身的力气都抽得干净,他们身体发冷,头皮毛麻,每一根汗毛几乎都倒竖起来。
尸体们煞白的脸孔在周围晃动,空洞的目光诡异且充满邪恶。
鼓声仍在继续,那些尸体便随着鼓声不停地走动。
喉头似有些腥咸的力量呼之欲出,而脑袋里却像被塞进了一颗拉响引线的手雷。当最后那身材高大的黑袍人出现在雾中的时候,无数双冰冷的手已经触到了秦歌与雷鸣身上。秦歌看到身边的雷鸣身子晃了晃,终于倒在地上。他清醒地意识到这时必须做点什么,但身子却不由自主地软绵绵地瘫软下来。
他的脸颊紧紧贴着潮湿的地面,枯枝与落叶腐朽的味道让他有了些想呕吐的欲望。在腐朽的味道中依稀还能闻到一些香味,他想分辩那是什么花香时,意识已经变得模糊。
身体变得很轻,鼓声似乎变小了,周围晃动的影子变得愈来愈模糊。还有那最后出现的黑袍人,他的黑袍被风吹起来,他的人看起来便像一只展翅欲飞的鹰隼。
秦歌的最后一点意识就是这只鹰隼要飞到自己身上了,他甚至觉出了鹰喙啄在身上的痛感。
他最后看到冬儿枯坐在小楼里无助忧伤的面孔,随着一阵骤然的心痛,他的知觉陷入了一片冰冷乌黑的深沼之中。
“笃——笃——笃——”
敲门声仍然从容不迫,悠闲的客人并不在乎时间,因为他知道,门内的人终会为他打开房门。
她恐惧之中有了些恍惚,觉得这敲门声似曾相识。
其实敲门声会有什么不同呢,不管手指敲在什么质地的门上,发出什么样的声音,但它的背后总归会有一个人,有时候还会有很多。谁也说不清楚人的一生里会听到多少次敲门声,你也根本无法预料敲门声背后那个人会是谁。
但总有那么一两次吧,敲门声会彻底改变你的生活。
那么改变她生活的那次敲门声呢?
她知道自己没有睡着,但却已经在床上躺了两个多小时。她在等待一次敲门声,因为她知道,丈夫今晚出门前忘了带钥匙。钥匙现在就搁在床头柜上,她目光死死地盯着它,似乎已经清晰地看见了即将响起的敲门声背后发生的故事。
丈夫在一家银行工作,她嫁给他时,他是银行营业部主任。
营业部主任管辖着银行总部营业大厅所有窗口内的职员,他跟那种储蓄网点的分理处主任不同。分理处主任每年都要重新推选,如果完不成当年的吸储任务,那么下一年,任何一个毛遂自荐的职员都可能取替他的位置。营业部主任像银行其它部门的领导一样,如果不出现什么重大问题,那么你便可以一直做下去。
所以丈夫那时还很有优越感。
他的优越感来自他那个当副市长的父亲。
那一年的秋天,落叶过早地飘在城市的街头,她每天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傍晚时,倚在临街的玻璃窗后面,盯着面前东西走向的那条街道。夜幕降临之前,当暮色还没有完全笼罩这个城市时,有一辆解放牌自卸车会准时停在路边,开车的男孩从车窗里露出脑袋,看到玻璃窗内的她,先是羞涩地露出些微笑,然后冲她挥手示意。
这是她一天等待的终点,每回她在玻璃后面,都能从男孩羞涩的微笑背后发现他内心潜藏的渴望。她不用跟店里的人打招呼,便出门跑到车边,车上的男孩已经为她打开了另一边的车门。男孩几乎每天都会为她带来些女孩们爱吃的零食,有时候是果冻牛肉干,有时候是开心果冰糖葫芦,反正每天的花样都不同。有一次他还带来一大捧野菊花,那些小小的花簇拥在一起,像一蓬在天空灿然绽放的烟花。
男孩说他开车经过旷野,看到遍地的野菊花后,便下车采了来送给她。他说话时的眼神有些闪烁:“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它们,也许我应该去花店买些更漂亮的。”
她将野菊花抱在怀里,让它们贴近脸庞。野菊花恬淡的香气氤氲到了她的心底,让她有了陶醉的感觉。她主动握住了男孩的手,片刻的无措过后,男孩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笑得灿烂极了。
如果碰上店里没什么生意,老板会宽容地给她一个小时的假,这样,她就能坐在他的车上,去城北的河边呆上一会儿。车子停在大堤上,他们俩牵着手下到河边去。有时候他们会并肩坐着说话,有时候,会在河边追逐嬉戏一会儿。其实,那会儿她心里最想做的还是能静静伏在他的肩上,让他的气息把脖子弄得很痒,一直痒到心里去。
她躺在床上盯着一串钥匙时,那样的画面还在她的脑际隐约闪现。
那是她的初恋,那个男孩现在早已不知身在何处,甚至因为年代久远,他的模样在她记忆里都有些模糊了,只剩下一个淡淡的影子。那影子让她惆怅,还会让她生出些只有少女时代才会有的心事。
现在,她在自己的家里,等自己的丈夫回来。她的丈夫曾经是银行营业部的主任,但是他现在却需要每天戴头盔、穿防弹背心,背着防暴枪坐在运钞车里,每到一家分理处门边,便会像一只狗一样跳下来四处逡巡。
营业部主任到保卫科押运员,这中间的距离到底有多大,也许只有她和丈夫俩人最清楚。感到失落的只有丈夫,而她似乎觉得现在的工作更适合他。他以前当营业部主任的时候,每天除了想着把自己打扮得衣衫光鲜油头粉面往漂亮的女职员跟前凑,根本不知道还应该做什么。他做不做事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副市长父亲就是他腰上的枪,随时都可以掏出来在人面前晃悠两下。但可惜后来这把枪虽然还在他腰间,但却已经是有枪无弹了。副市长因为经济问题受到双规不久,营业部主任也被人一脚踹到了保卫科。
他开始愤愤不平,开始抱怨世态炎凉,却从不曾想到做了那么多年营业部主任他已经赚大了。他现在根本没心思工作,和外面一帮狐朋友狗友除了喝酒就是做梦,醉酒之后他会在她面前大喊大叫,叫嚣着他终有一天会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瞧瞧他的本事。她的冷漠常常会激怒他,他即使在自己最风光的时候也不敢动弹她一下,但这时他已经不把自己当人了,居然动手打了她。虽然只打了一巴掌,也不是很重,但这一巴掌却让他永远地失去了她。
现在,她躺在床上,期待着敲门声响起。
丈夫今晚又跟人出去喝酒了,他近来几乎逢酒必醉,必定会在深夜时才踉踉跄跄地回来。他回来后会喝一大杯茶水。茶水有时他出门前便砌好了让它凉着,有时是她在临睡前替他砌上。
这天下午,她专门去前门的老字号生庆公茶庄买了二两雨前云雾茶,花了四百多块钱。这点钱算什么呢,即然他喜欢喝茶,就让他好好享受一回吧。
茶已经砌好,到这会儿应该凉透了,丈夫回来,看到它,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捧起杯子一饮而尽。说不定那时他心里还会很感激这个善解人意的老婆,也许心里还会生出一些温情来。但他哪里知道,清香的云雾茶是副穿心的毒药,他喝了便能要了他的性命。
他又怎么会想到,睡在枕边的漂亮老婆有一天会变成蛇?
她辗转反侧,根本就不想睡着。但渐渐的,她真的有了些困意。丈夫为什么还不回来呢,就算他喝得再多,这时候也应该到家了。她忽然有些不安,觉得有些事也许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简单,更重要的是,只要是不曾发生过的事,都存在多种可能性,这就是人常说的人算不如天算。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她对自己说,只要你决意要将一件事做成,那么,便没有任何因素可以阻拦你。一次做不成还有两次,两次做不成还有三次,何况,对付那样一个身体指挥大脑的男人,实在是件很容易的事。
我可不是因为你当不成主任才想要你死的。她对着墙上悬挂的合影轻声道,我也不是嫌弃你每天打扮得跟小丑似地站在运钞车旁边。你变成了什么样关我什么事呢,虽然我跟你每天睡在一张床上,但你对于我却永远是个不相关的人。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当然也没有恨过你,包括你打我那一巴掌,男人打女人我并不认为是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可是,今晚我要杀死你了,不是因为你的错,而是因为另一个男人。
她在夜里的喃喃低诉有些凄惋,像一个古代深闺中的怨妇,任谁都不会想到她其实是一个心似毒蝎的女人,她就要在今晚亲手杀死她的丈夫了。
“笃——笃——笃——”
敲门声在寂静的夜里响起,她悚然一惊,翻身从床上坐起。
“笃——笃——笃——”
敲门声还在有节奏地响着,她依稀记得那天自己开了门,后来还发生了很多事,但为什么敲门声还在继续呢?
她很快就弄清楚了这里原来并不是自己的家,自己周围还有好多人。大家都惊恐地朝着门的方向,名叫黄涛的男人犹豫着已经慢慢向门边走去。
雨夜的山谷、行走的僵尸、诡异的鼓声,蓦然而至的尸体。所有现实的记忆这时都回到了她的脑海里,她忍不住长长呻吟了一声,觉得眼前发生的一切简直就是一场梦。只是,谁知道这场梦有没有醒来的时候呢?
黄涛停在了门边,敲门声还在继续,甚至这时门外还响起敲门人说话的声音:
“有人在吗?”
那声音低沉稳重,彬彬有礼,丝毫没有想像中那种诡异气息。黄涛怔了怔,终于再上前一步,蓦地拉开大门。一股清凉的气息传来,黄涛下意识地就往后退了一步,门外的人却往前进了一步。
现在,敲门人终于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了。
秦歌从黑暗中醒来,起初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但随即便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椭圆形的巨大阴影里,阴影外面白花花的,那是星光。
断裂的记忆纷沓而至,秦歌想到自己晕倒在一处浓密的松林里。松林里有雾,那些复活的尸体从雾背后走来,围绕着他,他们冰冷的手已经触到了他的身上,让他感受到了浓烈的死亡气息。诡异的鼓声让人晕眩,他倒在地上时落叶枯枝的腐朽气息中夹杂着一种幽香。神秘的黑袍人在雾背后隐现,他张开的双臂让他像极了展翅欲飞的鹰隼。
醒来的地方显然已在松林之外,周围静悄悄的,那些复活的尸体与鹰隼样的黑袍人宛若都是梦中的人物,梦醒了,他们也就消失了。
秦歌睁扎着坐起来,头裂开似的痛,全身软软的没有力气。这种感觉与昨天夜里醒在客车时的感觉非常相像。他闭上眼睛平息了一下,然后再睁开眼时,看清了自己原来坐在一块峭壁上。这块峭壁足有半个足球场大,身下的岩石光滑得不像是天然形成,他用手摸了摸,果然触到了些斧凿过的痕迹。
现在秦歌便醒在峭壁的边缘,他离峭壁下的悬崖约有五六米的距离。
他再展目,最先看到的是呈半圆形排开的十余根石柱,这些石柱圆润光滑,根根都有一人环抱粗细,高约丈余,一看就知道是人工凿成。这样的工程即使放在外面城市里,动用一些现代化的设备,也不是轻易就能做成的,如今出现在深山的峭壁上,更有些让人费解。谁会在这里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竖起这些柱子呢?而且,很快他就发现这些石柱的顶端还包裹了些什么,那是些凸起的浮雕,仔细看去,浮雕部分居然是些抽象夸张的面孔。十余根石柱上端的面孔各不相同,喜怒哀乐,虽不写实,但还是让人一眼便能分辨出来。
在高耸的石柱后面,似乎还有更高大的一个物体,它离石柱数米之遥,秦歌所处的位置恰好被一根柱子档住,他强撑着站起来,往边上挪了两步。这回他看清了那更高大的物体是一尊石像。
石像有着颇为健壮的身体,肌肉凸起得有些夸张,让人一见便能感觉到他的强壮。石像左手执着一把月牙形的利刃,另一只手却拿着一株草样的植物,只是那株草有着块状的根茎。秦歌在石像的背后,看不清石像的脸,但他这一刻脑海里却立刻现出了一个温和清瘦的面孔,面孔的额下还飘着几缕长须。带着几分仙风道骨的脸却生在这样一个肌肉发达犹如传说中力士般的身体上,除了不和协,还给人带来很浓的诡异气息。
秦歌记起在那幢小楼内的窗棂门框上粘着许多黄纸,上面用红色油墨勾勒出一个人形来。前面伫立的石像赫然便是黄纸上的人。
也许那不是人,而是神。
秦歌慢慢穿过石柱,往石像那边去。这时他可以看清石像面前有一块很大的空地,俱是人工凿出,光滑平整。纵然秦歌对民俗知道得再少,但从影视作品中得到的经验还是让他判断这应该是个祭坛。
远古的时候,很多部落都会有自己固定的场所,用来膜拜信奉的神灵,以祈求风调雨顺,人畜兴旺。但是,这一处峭壁上的石柱与石像并不像是古物,表面的凿痕还很新鲜,一见之下便知凿成的时间不会太长。
秦歌心里有很多疑问,但转到石像前边时,他已经顾不上去思索问题了,他看见雷鸣正卧倒在石像背后的空地上,一动不动。他加快速度奔过去,扶起雷鸣,见他虽然双目紧闭,但鼻吸均匀,知道他性命无忧,这才放下心来。
片刻过后,雷鸣悠悠醒来,面前的石像石柱,还有光滑平整的地面虽让他诧异,但他却能保持沉默,并不开口询问秦歌。
秦歌叹道:“看来在背后操纵这一切的人真的不想伤害我们,否则,只怕我们早已经死了一百回。”
“现在我们必须回去。”雷鸣沉着脸道。
这也是秦歌心里想的,但他们现在连身在何处都不知道,茫茫群山,叫他们到哪里找回去的路?俩人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俱都神情沮丧,还有些莫名的恐慌。秦歌想到了小楼里的冬儿,只觉得与她分开得已太久,如果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不会再离开她。但现在,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咫尺天涯的感觉把他的心灼得很痛。边上的雷鸣亦是满面懊丧,似乎那小楼之中也有让他牵挂的人一般。
“不管怎么样,我们一定得回去。”雷鸣坚定地道,“我们昏迷的时间不长,这点时间不会让我们离开那松林太远,也许,我们运气好,可以回到松林去。”
回到松林里,凭着记忆,便能找到回小楼的路。秦歌和雷鸣都戴着表,上面显示的时间让他们确定昏迷的时间。
决定的事情不能犹豫,这片光滑平整的石壁前方有一片低矮的树林,下山的路显然就在那边。俩人正要往前去,秦歌忽然说声等等。
“等等,他们把我们带到这里一定有他们的目的。”
雷鸣凝眉沉思,心里虽然同意秦歌的判断,但这处像祭坛样的空以及那尊石像与十三根石柱,究竟在告诉他们什么呢?
“你还记不记得昨夜我们听到的鼓声?”秦歌说,“后来,我们在一处山崖上发现了那个僵尸样的人。”
雷鸣不解其意,但还是点头。
“我跟黄涛爬上了山崖,但那僵尸样的人已经不见了,鼓声也停了。当时,我就在想,僵尸样的人在山崖上让我们看到,一定有他的目的,所以,我在下山时奔到了山崖的另一边,在山崖下的黑暗里看到了一点灯火。”
“灯火就是小楼的所在。”雷鸣点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昏迷后被带到了这里,很可能是躲在暗中的人想告诉我们一些什么事。”
秦歌点头:“所以,我想我们现在应该到悬崖边去,也许我们从那里望去就能看到亮着灯火的小楼。”
雷鸣稍一沉吟,虽没再说话,但已经举足往石柱方向走去。
片刻之后,俩人走到了崖边。崖上有风,风吹乱了雷鸣的长发,也让秦歌觉出了些寒意。但这时,他们俱都睁大了眼睛,有那么一瞬间,几乎不相信自己看到的。
期待中小楼那一盏孤灯并没有出现,但他们却看到了稀稀疏疏的许多灯光。
山崖下面的山谷中,那些灯火像阳光在树林中的投影,又像许多萤火虫聚到了一处。如果说深山中的一盏灯光让人觉得诡异,那么,这一大片灯火便会让人感到振奋与喜悦了。
灯火所在,必定是一个村庄,村庄里也必定有人居住。那么,秦歌与雷鸣只要下到那个村庄里,相信一定会有人知道那幢小楼在什么地方。这样,他们不仅能够找到失散的同伴,而且,村庄里的人还会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地方,也许,依着村人的指点,他们便能回到外面的世界中去。
所以,秦歌与雷鸣立刻决定先到下面的村庄去,然后再想办法去找其它人。
骤来的喜悦让他们的想法变得简单,背后操纵这一切的人既然煞费苦心将他们掳到这里来,又岂会这么容易让他们离去?
下山的秦歌与雷鸣也许并不是真的想不到这一点,只是他们都不愿意去想。这时他们心里都需要保留一份希望,即使那希望是他们用来欺骗自己的谎言。
第十章 麻雀
村庄与想象中的极不一样。
像这类远离都市,蜗居在深山密林内的村庄一定原始而简陋。在很多人的印象里,还会把它和原始的群居部落联系起来。房屋必定是就地取材,石屋土屋或者木棚竹楼。村内脏乱不堪,人畜混居,走动的村人神情呆板,邋遢萎琐。这样的村落生活条件必然极差,不要说代表现代气息的各种电器,就算电灯说不定都是件奢侈的物品。村里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为满足生存需要而忙碌的简单生活。
这些印象在秦歌与雷鸣走进村庄时很快便一扫而空,他们甚至觉得用村庄来形容这里极不恰当,如果要换一个准确的词汇的话,他们会选择城镇。
城镇的概念和城市更接近些,它不一定要有大厦,但起码的建筑群落已经有了结构,质地也包含现代建筑业中必不可少的砖头水泥钢筋。秦歌和雷鸣走在街道上的时候,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两边的房屋显然都是砖瓦结构,间或还有一两幢传统的平板式两层小楼。他们踏上的街道沥青路面,显然铺就的时间还不很长,路面还保留了浅浅的黛青颜色。路两边的房舍除了各种商店外,还有饭馆酒店,虽然不是很多,但颜色鲜艳的霓虹灯在夜色里格外刺目。使用电力是城镇的又一重要标志,这个深山中的城镇不可能有外来的电力资源,那么,在它的某个地方,一定有一套可以提供电力的设备。
秦歌与雷鸣居然在街道上还看到了酒吧游戏厅这样的场所。酒吧临街的大玻璃窗被厚厚的窗帘遮住,隐约可见里面透出的微光。游戏厅里则嘈杂一片,枪炮厮杀声不绝于耳,间或还能听到一些带着稚音的尖叫声。
秦歌与雷鸣面面相觑,他们心底都开始涌动一些不安。
深山中出现这样的城镇委实有些不同寻常,不要说建造它要花费的资金,就说这里的人们,他们依靠什么生活?一个城镇的硬件设施可以投资建造,但是,这个城镇要想存在并发展,还必须依靠一整套完善的经济体系。在这套经济体系中,有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资源和人力。人通过对资源的生产获得报酬,报酬用来消费资源产品,促进再生产。有些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所以,社会需要一个大的流通环节来平衡资源的这种局域性匾乏。
没有人可以在一个绝对独立且地域狭小的环境内创建这种经济体系。除非这个城镇有专门的的途径和外界联系。
秦歌与雷鸣下山进入城镇时根本没有看到通往外面的公路。
城镇在凹陷的山谷中,四面环山,如果再没有路,那么,它的封闭将是它发展的最大障碍。现在秦歌与雷鸣只希望通往山外的路其实是存在的,只是他们没有发现罢了。
已经是深夜,街道上鲜有人迹,但路边的饭馆酒吧与游戏厅内显然还有人活动。特别是小饭馆,隔着门窗都能见到里面影影绰绰的人影。秦歌与雷鸣不知谁的肚子叫了一声,他们除了早上吃了点白米饭,到现在可是水米未尽。俩人相视了一下,都猜到了对方的心思。这一刻,俩人觉得彼此间的距离很近。
“我们得找个人来问问那幢小楼在什么地方。”秦歌叹道,“如果大家都在这里,那么,我们今天晚上可以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了。”
雷鸣左右张望了一下,街角有人影匆匆走过。
“我觉得这里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有什么不对来,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倍小心。”雷鸣低声道。
秦歌苦笑:“就算这里再不对劲,难道我们还有别的选择吗?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既然不想伤害我们,那我们至少可以放心地在这里养精蓄锐。”他顿了一下,接着又忧形于色,“不知道今晚能不能见到黄涛他们。”
雷鸣知道秦歌最想见的人是冬儿,他也不点破,而是指着前方不远处一间铺面道:“那边有一家旅店,我们去那里看看。”
“这一路走来,旅店倒是只看见这一家。”秦歌跟雷鸣并肩往旅店去,“我真想不明白,这里要旅店干什么,难道经常会有像我们一样的人到这里来?”
雷鸣身形顿了一下,面上的神情变得冷峻。秦歌立刻感觉到了,他想了想刚才自己说的话,心中立刻也有了些寒意。
也许这城镇真的是专门为他们这样的人建造的。
旅馆的木质招牌挺别致,褐底绿字给人非常古朴的感觉,绿字是用狂草书就,三个大字为“弹官堂”。这名字颇为怪异,如果不是门边还有一个落地式灯箱上面写着旅馆的字样,谁都不会想到它会是个旅馆。旅馆两扇玻璃门开着,一眼看去,进门处是间不算大的接待处,里面有常见那种带弧行的服务台,沿墙还摆放着一圈沙发。沙发前的茶几上有个烟灰缸,里面此刻还有些袅袅腾升的烟雾。房间一角有条通道,通道内灯光较弱,但依稀可见两边的房门。这是典型的旅馆布局,跟外面的旅馆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人。
秦歌嘴里念叨着“弹官堂”,隐约觉得有些眼熟,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出处。他跟雷鸣只稍稍犹豫了一下,便走了进去。
他们左右环顾,还是没有人出来,俩人走到过道边上,探头向里张望。过道并不长,两边的房间房门全部关闭着。
“有没有人?”秦歌大声地叫,“老板,老板!”
一扇门很快打开了,但却没有人走出来。秦歌与雷鸣正觉奇怪,忽然听到一个女声道:“老板没有,老板娘倒有一个。你们俩要想住店,得先看看自己兜里还有多少钱。”
雷鸣还在疑惑,秦歌却已经展眉露出了笑脸。
这时,从打开的那扇门里,走出一个满脸都是笑意的女人,笑意之中还隐有掩饰不住的得意和恶作剧得逞后的开心。
这人赫然就是秦歌此时最想见到的冬儿。
她本应该留在那幢诡异的小楼内,现在怎么会到了这里?跟她在一起的黄涛等人呢,是不是也都到了这家旅馆内?
像是回答秦歌与雷鸣的疑问,黄涛张松等人随即出现在走道里,他们后面是苏河与童昊,再往后,就是那六个模特儿小姑娘。这一群人走出来,很快就把秦歌与雷鸣围在了中间。
现在秦歌迫不及待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询问之前,他先紧紧地在下面握住了冬儿的手。握得那么紧,以致让冬儿都有了痛感。冬儿能体会到秦歌的心情,所以,她的身子紧紧地靠在秦歌身上。
敲门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肤色白皙,眉清目秀,高佻的身材略显单薄。他站在这么多人面前,没有丝毫的拘谨和不安,好像面对的是一群相识多年的好友。他的脊梁挺得笔直,眉宇间却隐着些淡淡的郁悒,似乎内心深处有些无法排遣的心事,那挺直的脊梁看上去便有了些悲凉的感觉。
无论怎么说,这都是一个正常的人,虽然他在这里出现绝非巧合,但至少他是大家到这山谷后见到的最正常的人。
“如果你们已经做好准备,现在就可以跟我走了。”他轻描淡写地说。
所有人都怔怔地盯着他看,说不出话来。
——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深夜来敲小楼的门?
——他要带众人去什么地方?
如果说最初听到敲门声的惊惧随着敲门人的现身而消散,那么,现在每个人都是满心狐疑。这个看起来文弱的男人,偏偏身上有种让人觉得畏惧的东西。
黄涛看了看身边的人,定定神,向前迈出一步,沉声道:“你是谁?”
文弱的男人盯着他看,脸上居然现出很奇怪的表情:“你们不知道我是谁?那么,你们也不知道我要带你们去什么地方了?”
黄涛有些哭笑不得,这文弱的男人露出的奇怪表情不像是装的,他好像还在有些不满这些人居然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要带大家去什么地方。
“如果你能告诉我们,我想事情会简单许多。”黄涛说。
文弱的男人沉吟了一会儿,显然是心中犹豫,一时拿不定主意。
“没有道理的事,凡是我来接的人,一定已经知道了所有的事情,而你们居然不知道。”他摇头不解地道,“那么,你们现在一定不会跟我去了?”
“如果换了你,在这样的地方,又是深夜,会跟着一个不认识的人走吗?”
“我不会。”
“所以你现在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回答。”
文弱的男人重重地点头,他居然立刻转身,再不多说一个字。屋里众人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走到了门外,而且,健步如飞,竟似一刻都不愿停留。
黄涛这一刻脑子飞快运转,仅仅是一瞬间,他紧张得手心脚心里都是汗水。他转头看了看身后那么多人,知道没办法从他们那里得到任何意见。他忽然一跺脚,也不和后面的人说话,径自奔出门去,冲着十余米外的那男人背影叫:“等等!”
“你们就这样跟着那人到了这里?”秦歌说。
黄涛点头:“你不知道,当那男人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心里真是矛盾极了。留在小楼内等你们回来,当然要保险一点,但是,我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能回来,也不知道你们回来了我们又能怎么做。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显然不想伤害我们,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来到这山谷中。敲门的男人接我们去的地方,这肯定也是整个计划中的一个环节,如果我们不去,便失去了一个机会。我想如果换了你,也会像我当时一样做的。”
“当然,如果你们不跟他来,起码我们不会在这里见面。”
“我叫住那男人,跟他说我们可以跟他去,但是我们还有两个同伴现在还没回来,所以,我们现在必须在这里等。”
“那男人告诉你们,只要你们跟他去了,用不了多久我跟雷鸣也会到这里来。”秦歌苦笑道,“躲在我们背后的人可真是算无遗策。”
黄涛脸色凝重起来,有些忧形于色:“现在你们果真到了这里,而且连你们会走进这家旅馆他都能算到,可见这人心思之严谨。如果他替我们安排好了什么事情,只怕我们想反抗,真的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这也正是秦歌现在心里想的。当警察这么多年,他也遇到过很多厉害的对手,包括沉睡谷中隐匿多年的亿万富豪之子华雄,他苦心经营沉睡山庄,更是从土家族巫师手中得到一种可以诱发人潜在欲望的葡萄酒秘方,最后让沉睡谷中群魔乱舞,所有人都陷入极度疯狂的状态;还有泰国大降头师乃猜的孙女姻脂,只身潜入京家老宅掀起,暗中勾结残肢杀手与传说中的大头娃娃,将京家搅得不得安宁(以上故事详见《沉睡谷》与《鬼童》)。但所有那些事加起来,也没有这次的遭遇这么诡异,碰到的对手也没有这次的这么强大。甚至,现在他连对手是谁、将要发生什么事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如何才能击败这个对手了。
他的情绪也一下低落下来。
黄涛摇摇头,勉强笑道:“不管怎么样,现在我们又在一起了,这应该是件高兴的事,所以,我们也别愁眉苦脸的。”他顿一下,又说,“你们还没吃东西吧,这里有可口的饭菜,你们吃了赶快休息,带我们来的男人明天一早会来告诉我们很多我们想知道的事情。”
秦歌的肚子适时地又响了一声,他尴尬地苦笑,但边上的冬儿已经拉着他的手往通道里面去了:“饭菜都在里面,如果你不想肚子再叫的话,就快去填满它。”
饭菜果然可口,除了香喷喷的米饭,几样精致的小菜,居然还有几瓶啤酒。啤酒的牌子是一种国内知名的品牌,很多城市都有销售,这样,秦歌便无法判断它究竟来自哪个城市。他只依稀记得这种牌子的啤酒是一家中日合资的企业生产出来的。
填饱了肚子,再喝上一瓶啤酒,困意便不可抑制地涌了上来。黄涛已经安排其它人去睡了,只有他和冬儿陪着秦歌与雷鸣。
“带我们来那男人说,这里的房间我们都可以用,但是,我们今晚睡觉一定要有个伴儿,不能哪个人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黄涛说,“那六个模特小姑娘睡在两间房里,苏河跟柳倩睡一个房间。”他又解释道,“柳倩就是今天早晨晕倒的那个人,现在她吃了药,已经好多了。”
秦歌点头:“还是你想得周到。”
那边的雷鸣也已经吃完,黄涛站起来,冲着秦歌与冬儿笑笑:“童昊跟我一间房,这会儿已经睡了,现在,我也该跟雷鸣各自回房了。至于你们俩,外面还剩下好几间空房,你们怎么安排就由你们自己决定了。”
秦歌怔一下,然后一板正经地道:“我想想我们的结婚证带了没有,要不晚上有人来查房,可是件非常麻烦的事。”
冬儿嘻嘻笑着拳头落到了秦歌的肩上,但落下来时却又软绵绵的毫无劲道。
这一夜,所有人都睡得异常香甜,那干净的床铺,柔软的被褥,简直可以让这群疲惫不堪的人忘了身在何处。
一夜无话,第二天日上三竿,秦歌与冬儿才醒来,透过窗棂的阳光像一把刀落在床上,还有些清脆的鸟鸣随同阳光一道泼洒进来。身体慵懒得不愿动弹,运动过量的双腿有些酸涩,但秦歌还是飞快地推醒身边的冬儿。
“快起床吧,别人晚了没关系,我们起得晚就要让人笑话了。”
冬儿哼哼叽叽不愿动弹,后来还是秦歌硬把她拖起来。洗漱过后,俩人出门,看到黄涛与雷鸣已经坐在外面一进门的房间里了。在他们边上,还坐着一个干净整洁的男子,三十多岁年纪,身材高佻,略显单薄,他显然就是昨夜带众人来这里的那个人了。
“我姓高,叫高桥,欢迎你们来到阿丝镇。”
秦歌刚要介绍自己,高桥抢着道:“我知道你的名字,也知道你是个警察,今年夏天刚跟这位冬儿小姐刚结过婚,现在还在蜜月期里。”
秦歌怔一下,向着黄涛问:“这些都是你告诉他的?”
黄涛苦笑:“你看我是那种多嘴的人吗?”他犹豫一下,又小心翼翼地道,“何止是你,这位高桥先生对我们所有人简直都了如指掌。”
秦歌这回真的怔住了,半天才瞪着高桥说:“现在,我们想知道原因。”
高桥淡淡一笑,笑容里有些无奈:“你们会知道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我想今天还是让我带你们去了解一下这个镇子吧。”
“我们对这镇子不感兴趣,我们只想知道是谁把我们带到了这里。”
“我说了你们迟早会知道的,而且会很快,就这几天吧。”高桥说。
“我们现在就想知道。”秦歌加重了语气。
“那我就只有走了。”高桥说完真的站了起来,“我只是这镇里负责新加入人员的接待工作,其余的事与我无关。现在你们已经安全地到了镇里,那么我的工作就算结束了。”
秦歌与黄涛面面相觑,居然一时说不出话来。
雷鸣抢先一步拦在了高桥的身边,沉声道:“你不能走!”
高桥转过身来,面向着秦歌与黄涛,再淡然一笑:“那么,就等你们的同伴都起床之后,我带你们去这镇里转转吧。”
小镇名叫阿丝镇,没有人知道这名字的由来,据高桥介绍,他到这里的时候,小镇便已经叫这个名字了。
小镇建在山谷中一块天然的平地上,方圆大约两公里。这么小的地方决定小镇的人口必然不会太多,高桥说现在小镇确切的人口是二百九十六人,他最后补充一句,这个数字不包括秦歌等十四个人。
“我们不会在这里呆得太久,所以你不用考虑我们。”雷鸣冷着脸说。
高桥沉吟一下,才缓缓道:“每个人刚到这里,都抱着和你们相同的心思,便结果是,既然来到了这里,那么就必须在这里生活下去。”
高桥的声音软绵绵的毫无力道,但这话却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跟在他后面的这群人立刻如遭重创。秦歌与黄涛四目对视,已经保持高度警觉,边上的雷鸣下意识地握紧了双拳,嘴唇动了动,似有话要说,但终究还是忍住不说。张松怔怔地说不出话来,童昊却下意识地瞄了一眼苏河,面上还露出欣喜的神情,似乎真要留在这里于他是件很值得高兴的事。
男人们的反应还很含蓄,女人们则外露得多。那几个模特小姑娘已经叽叽喳喳叫了起来,就连相对稳重的徐娟都按捺不住。苏河略显平静,只是眉峰皱得很紧,叫柳倩的少妇则面无表情,好像根本没有理解高桥这句话背后的含义。
冬儿在第一时间抱住了秦歌的胳膊,秦歌能感觉到她这一刻的惊惧。
“你不会吓唬我们玩吧?”秦歌试探着说。
“你看我像在跟你们开玩笑吗?”高桥同情地道,“我当初刚到这里的时候,也觉得如果一辈子都呆在这里,那简直是一种煎熬,但现在呆久了,我觉得这小镇其实还不错,外面世界有的,这里基本上都有。而且,这里的生活很平静,你不用成天忙忙碌碌地为生活奔波,也不用为与人交往而绞尽脑汁。在这里,如果你不想,便没有人能打搅你。所以,我觉得对于那些想过些平静生活的人,这里真可以算得上是个世外桃源了。”
“可是我们不想过平静的生活,我们必须回到外面的世界里。”冬儿声音有些发颤,如果一辈子呆在这里,那对于她,真的就是一场噩梦了,而且是一场永不会醒来的噩梦。
“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属于你们。”高桥意味深长地道,“我在这里接待过很多批你们这样的人,但是你们最特别,你们并不知道在你们身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说你们。”
他转过身来,面向着众人:“现在,我只是向你们介绍这个小镇,因为用不了多久,你们就会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那些模特儿小姑娘齐声抗议,这回就连苏河都忍不住加入进来:“你们怎么能强迫我们留在这里,我们有自己的人身自由,你们不能勉强我们。”
高桥用种很忧伤地眼神看着苏河,似乎在惋惜什么。他转过身,伸手指着前面的街道说:“这里就是小镇的中心了,这里的商店可以满足你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如果觉得闷了,还可以来这里找点事情打发时间。”
这条街道上除了商店,还有游戏厅酒吧浴室发廊,甚至还有一家电影院。电影院外面的海报上贴的是大幅的《十面埋伏》宣传画,这可是在外面大城市里刚刚公映的新片,这深山中的小镇居然能跟那些大城市同步,着实有些让人啧啧称奇。但现在秦歌等人无心去想电影的事,他们最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处境。
高桥显然不愿意再与众人就这个问题讨论下去,他慢慢向前走去,径自说道:“在这里生活,你们必须先找到一份工作。工作全部是服务性的,像商店里的售货员,酒吧里的服务生,饭店里的厨师,或者像我一样,做一些行政工作。”
他指了指不远处一幢白色的两层小楼道:“那里就是小镇的镇务中心,里面有不同的部门来管理这个小镇。像我就是户籍部的工作人员,此外,还有内务部,负责协调小镇内部的规划和发展;资源部负责生活物资的调拔,要知道小镇上没有专门生产的企业,也没有农业耕作,所有的生活物资全部靠资源部每月调拔;警务部不用我说,你们也该明白是负责小镇的治安情况。”
秦歌等人面面相觑,明明觉得高桥的话荒诞到了极处,但看他极其认真的表情,却又知道这必定是真的。这方圆两公里的小镇,居然像一个独立王国,自有一套自己生存发展的系统。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这只麻雀在众人看来,当真诡异到了极处。
高桥继续往下说:“你们必须先提出申请,待内务部批准之后,你们便能开始工作,每月领取报酬。报酬在这里只是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只起到激励每个人为小镇服务的热情。当然如果你不想工作,你也不必为生活担忧,镇里的福利待遇足以让你衣食无忧。”
“我们不会工作,也不稀罕这里的福利,我们只想回去。”秦歌坚定地道。
高桥犹豫了一下,显然是心中有话,但这些话至关重要,所以他在考虑要不要告诉面前这些人。最后,他叹息一声,似是下定了决心,“难道你们到现在还不明白,既然来到了这里,你们其实都已经是死人。死人只能呆在死人的地方,外面的花花世界,从此你们再无福消受了。”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让所有人都觉得耳边轰然巨响,接着,漫天的恐惧扑将下来,几乎要把每个人都掩没了。
——你们其实都已经是死人!
——外面的花花世界,从此你们再无福消受了!
为什么会是这样,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和体温,感到疲倦与疼痛,这些感觉必然与死亡无关。可高桥为什么说大家已经是死人。
“不要问我你们是怎么死的,因为我也不知道,我能告诉你们的,就是只有死人才能来到阿丝镇。你们没有像其它死人一样在这世界上消失,因为你们还有一个使命,这也是所有阿丝镇人的使命,那就是等待阿丝神的降临。”
“阿丝神?”秦歌低低地喘息道,“我怎么听你的话像听一个神话故事。”
高桥的眼神更忧郁了些,他说:“我知道现在无论我说什么,你们都不会相信,幸好阿丝大神苏醒的时间已经不远,三天之后,就是阿丝镇的祭神大典,传说的阿丝大神就会在那一天重回世间,也许,到了那时候,我们这些死去的人,就又有重新回到外面花花世界的机会了。”
第十一章 眩晕
这天中午的时候,大家终于见到了“弹官堂”的老板。
对于这样一家旅馆,为什么要叫“弹官堂”这样莫名其妙的名字,老板哈哈大笑,指着坐满一室的这些人摇头道:“这旅馆的名字,你们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再过几十年才能真正明白它的含义。”
秦歌年纪已经不小,黄涛与张松比他还要大些,但这老板说他们是年轻人,他们谁都没有脾气。这位旅馆的老板虽然不一定很老,但至少要比场中所有人都大得多。他的头发已经花白了一半,脸上的皮肤却还很光滑。他说话的声音很宏亮,一双眼睛盯着你看时,你能从里面发现与他年龄极不相衬的锐气来。这位老板如果能再瘦上那么几十斤的话,他一定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但偏偏他是个大胖子,特别是那肚子,好像随时都能掉下来砸到脚面上。这下你们知道他脸上的皮肤为什么光滑了吧,是他胖得脸上的肉把皮肤都绷得紧了。
这么老的胖子并不多见,但他老得不让人讨厌,胖得还挺可爱。
“既然你们住在我的地盘上,那就得听我的。这俩天你们肯定累坏了,在我这儿什么都别想,什么都别做,该吃吃,该喝喝,把你们个个养得生龙活虎的,我老头子瞅着也开心。”
这话说得亲切,好像家里大人跟子女们在唠家常。
这样,大家便认定了这不是个古怪的老头,相反,还很风趣,还很有亲和力。这位老板介绍自己姓董,名字跟现在的香港特首只差一个字,叫董志华,他让大家叫他董老头就行:“这样叫,我听着亲切。”
董老头不仅风趣,还很开朗,跟这群比他年轻许多的年轻人一起说话,于他好像是件挺开心的事。他说自己是一年前到这里的,他对生活已经无牵无挂,所以呆在哪里都觉得无所谓。到这里后,大家见他年事已高,便让他经营这家小旅馆。小旅馆里平时没什么客人,他便乐得四处游荡,与这镇上另一些老年人,钓鱼打牌取乐,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听说到了这里的人便再也出不去了。”秦歌试探着问。
董老头怔一下,脸上的笑容像水中的涟漪慢慢消散。他咳嗽了几声,然后摇头叹道:“我年纪这么大,又胖得像头猪,在哪儿还不都是一样。这里山清水秀空气又好,你就是想让我走,我也不会走了。”
秦歌还想再问什么,老头讪讪地笑笑,站起来拍拍脑门,说中午跟西街的几个老头喝了二两小酒,现在头晕要回去睡了。
董老头的房间就在旅馆的最后面,他晃着企鹅样的身子,晃晃悠悠地离开了。
秦歌皱着眉想说话,黄涛冲他使个眼色,他便带着大家去了黄涛昨晚睡的房间。这间房最大,有三个床位,十四个人进来分别坐下,也不显得拥挤。
“你们现在谁相信自己是个死人?”秦歌沉着脸问。
这是个很好回答的问题,但偏偏那么多人都面面相觑,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半天过后,黄涛才摇头苦笑道:“这简直太滑稽了,还没有尝过死亡的滋味,我们就成了死人。真不知道是我们出了问题还是那高桥在搞恶作剧。”
“如果这是个恶作剧的话,那么,这恶作剧的代价实在太大了些。”说话的是雷鸣。他照例一个人站在窗边,和谁都保持着足够远的距离。显然他脑子里一直在思谋这个问题,所以秦歌又能从他身上感觉到一股杀气。
也许找到这杀气所针对的人,就能揭开雷鸣心中的秘密。
“这是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我们都还活着,这里的每个人也都不是死人,但是,创造这个小镇的人却想给大家一种心理暗示,这是个只有死人才能来的小镇。他这样做到底因为什么呢?”秦歌说。
“也许他想让我们真的都成为死人。”坐在苏河边上的童昊忽然插一句。
“这好像也不成立,让人变成死人的方式有很多,何必劳师动众兴建这样一个小镇?我看,这小镇一定隐藏着些我们不知道的秘密,找出这些秘密,我们才有机会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秦歌说。
“小镇的秘密会是什么?”黄涛苦笑道,“以前看过一本小说,一些人进入一个山庄,看到桌上有一盘泥偶做成的庄院,庄院里还有些人在钓鱼读书。一觉醒来,他便真的置身在这玩偶山庄中了。”
“我们现在进入的不是玩偶山庄,而是死亡城镇。”雷鸣低声道。
“也许道理都是相同的,玩偶山庄与死亡城镇都不是真的,它只是一种强加到我们意识中的一种概念。”黄涛摇头不解地道,“现在我只是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其它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明白?难道他们真的幼稚到以为自己是个死人?”
“也许这里的人愿意做死人。”说话的人是童昊,他忧郁的眼神还落在苏河身上,“这世上一定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在生活里遇到了不幸,活着对于他们已经没有了意义,这样的话,活在外面的世界,还不如呆在这个死亡城镇。”
“也许你说的死人还包括那些罪不可赦的人!”窗边的雷鸣重重地道。
这一刻,秦歌忽然有了种感觉,似乎他已经辩别出雷鸣的杀气的方向了——童昊。大家原本素不相识,莫非素不相识的人之间,也会有什么仇恨?
“好了,我们在这里也讨论不出什么结果,所以索性真的像董老头说的那样,该吃吃,该喝喝,养足精神。就算这小镇再诡异,但我们可以确定一点,就是小镇主人起码目前不想伤害我们,所以,我们可以到小镇上四处看看,多跟镇上的人接触,了解的情况越多,对我们越有利。”
“难道那什么见鬼的祭神大典过后,我们真要在这里找份工作?”苏河说。
秦歌与黄涛对视一眼,心里真的有一些浓浓的隐忧,小镇主人既然煞费苦心经营这一切,要想离开这里必定非常艰难。如果大家真要呆在这里,为了安全起见,必定要遵守小镇既定的一些规则和秩序。苏河的话说不定到时真的会变成现实。好在高桥临走时说了,他们刚到阿丝镇,在祭神大典前,还算是小镇的客人,所以,不需要工作,他们在这里的日常开销,全部由政务中心承担。
高桥临走的时候还特别交代,小镇被两条十字交叉的街道分成了四个区域,其中三个区他们可以自由出入,但是东南角被高墙围起的那个院落,却是小镇的禁区。
“我也不知道擅闯那里会有的结果,但我却清楚地知道那结果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愿意看到的。”高桥说。
“那个院落里肯定隐藏着秘密,但我们现在却不能去冒这个险。”秦歌沉吟一下道,“既然我们的安全不成问题,下午大家可以自由活动,尽量多地去了解这个小镇,晚上回来我们碰头,交换一下这一天得到的信息。但是,我们决不能去东南角的那个院落,秘密有时跟危险是同一个意思。”
“祭神大典。”一直没有吭声的张松忽然嘴里念叨着这个词,继而面无表情地道,“这样的仪式现在大多只发生在一些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里,这个小镇完全是按照现代城市的格式来创建的,难道它也需要神灵的庇佑?”
张松是民俗文化的专家,连他都百思不解的问题,别人当然更不会有答案。好在据高桥说,祭神大典三天后就要举行,这对于阿丝镇是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所以,到那一天,不仅镇上的所有人都要参加,小镇的创造者很可能也会现身。秦歌等人当然不相信什么阿丝大神会在那一天重返人间,但把那当成赶庙会看大戏,也是件挺有趣的事。
这时的秦歌如果知道他们这十四人到时也会成为那场大戏里的一部分,一定不会再觉得好笑,甚至,他们连一天都不愿再呆在这里。
但还没有发生的事,谁能预料到呢?
下午,六个模特小姑娘最先离开“弹官堂”,她们说要在镇上四处走走看看。她们虽然有六个人,但终究都是群小姑娘,秦歌不放心,便让张松跟她们一块儿去。张松还从来没有过跟这么多小姑娘在一起的经历,有些犹豫,但那些模特小姑娘们上来围住他,他的一只手还被一个小姑娘拉着,他除了乖乖跟着她们,难道还有别的选择?
看着张松尴尬的神色,秦歌与冬儿暗暗偷笑。秦歌说:“呆会儿咱们也出去转转,蜜月旅行能到这样一个神秘的镇子上,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冬儿吐下舌头,哼一声:“我现在宁愿呆在海城哪也不去。”
话虽这么说,但秦歌出门时,她还是紧紧地挎住他的胳膊,一步都不愿意离开他。冬儿是个简单的女孩,虽然这小镇如此诡异,但至少眼前的一切还好,所以,她很容易就把一些不开心的事情抛开。而且,跟秦歌在一块儿,还有什么问题是他不能解决的呢?
黄涛见人走了大半,看看剩下的几个人,便想邀雷鸣一块儿出去,两个人至少可以彼此能有个照应。但他还没来得及说话,雷鸣已经一个人走了出去。雷鸣的怪异大家已经习以为常,好像独来独往是件比跟人相处更让他安心的事情。黄涛苦笑,目光再落到坐在一边的童昊和苏河身上,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厚着脸皮跟这一对凑到一起。正犹豫着,面色苍白身处病中的柳倩目光落过来。
“如果你们都走了,留下我我会害怕的。”她说。
柳倩就是那个病中的少妇,她到小镇之后,已经吃了药恢复了些精神,但是仍然全身乏力,刚才随着高桥出去转了一圈,已是虚汗不止,这个下午,她无论如何要留在旅馆中休息了。
黄涛沉默了一下,再看看那边的苏河和童昊,叹息一声道:“如果我不留在旅馆里,就只能跟你们一块儿出去。我知道你们肯定不会介意多我这个人,但是,我这么大年纪了,还是识趣点不妨碍你们吧。”
童昊红了脸,欲言又止,而苏河却落落大方地笑道:“如果换了我,我也会留下来陪这位姐姐。以前听人说,成熟的女人才最有味道,我开始不信,直到看见这位姐姐我才真的相信。”
黄涛无奈地摇头苦笑,他从这句话里已经看出苏河其实是个蛮开朗的女孩。
倚坐在床上的柳倩这时也笑道:“如果你们都愿意留下来陪我,那我真是求之不得。”
苏河站起来:“我也想出去看看这个小镇,所以,剩下来的时间还是留给你们吧,我现在只希望,晚上你们不要嫌我们回来得太早。”
柳倩红了脸,用些嗔怪的目光瞪着苏河,想说话,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黄涛手指点着苏河,再摇头道:“没看出来你是这么个精灵古怪的小姑娘。”
苏河嘻嘻笑着,也不招呼童昊,径自出门。她出去,童昊自然老老实实地跟在她后面。他临出门时冲着黄涛和柳倩点点头,目光里有些暖昧的笑意。
黄涛无奈地冲着床上的柳倩道:“本来以为童昊是个单纯的小伙子,原来他也并不是像我们想的那样单纯。”
“现在的年轻人,就算单纯,但有些事又怎么会不明白呢?”
黄涛听柳倩的声音有些异常,警觉地向门外看了看。这时,床上的柳倩从床上下来,迎着黄涛慢慢走过来:“你留下来陪我是不是有些勉强?”
“怎么会,你们女人就会胡思乱想。”黄涛机械地说。
柳倩已经走到了门边,她慢慢地把房门关上,然后低头长长吁出一口气,再转过身来时,面上已经泛出一片红潮。
“现在这屋里就剩下我们俩了,你知道吗,前天晚上醒在那辆该死的客车上,我惟一的庆幸就是我还能在你身边。你看上天还是眷顾我们的,他就算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把我们分开。我们这辈子终究是要在一起的,这是天意。”
黄涛皱了皱眉,但眉峰随即便舒展开来:“我知道。”
“你为什么皱眉呢,难道跟我在一块儿会让你不开心么?”柳倩往前迈了两步,现在已经站到了黄涛的身前。她的两只手环住黄涛的脖子,身子紧紧地贴着黄涛的,“现在这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难道你还不知道该怎么做吗?”
“也许他们很快就会回来。”黄涛身子还有些僵硬。
“就算他们回来看到又能怎么样,我们现在是在一个死亡城镇上,外面的一切都与我们没有关系。如果我们真能一辈子生活在这里,那倒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一辈子都生活在这里,我就可以做你的老婆了。你知道吗,能做你的老婆,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
黄涛的身子柔软下来,他用力把女人拥在怀里,在她耳边低语道:“清清,我们这辈子再不分开,你现在就是我的老婆了。”
柳倩两眼中忽然落下泪来,她哽咽着,身子在黄涛的怀中轻轻扭动,好像要在这一刻把自己完全融入到男人的身体里去。
“震宇,我等你这句话已经等了好久,我等得好辛苦,现在,你终于让我做你的老婆了。震宇……”
——震宇!难道这才是黄涛真正的名字?
黄涛与柳倩厮缠一起,女人的身子像蛇一样扭动。她低低地喘息着,好像与身边的男人已分开了一千年,她迫不及待要把自己彻底地燃烧,即使燃烧成灰烬也在所不惜。当然,她要拉上面前的男人与她一道,她的生活里,如果没有了面前的男人,那么便没有了任何意义。
黄涛显然还有些担忧眼下的处境,所以并不能像柳倩那样完全投入进去。可是柳倩的热情还是感染了他,他还有些感动。男人的生命中需要一些热烈的女子来填充,她们可以带给男人无限的动力与自信。
黄涛把女人压在身下的时候,已经感觉到了体内激荡而充盈的力量。
“你的身体要不要紧?”他这时候还没有忘记柳倩身在病中。
柳倩没有回答,而是挺了挺身,便把他完全淹没。
黄涛立刻觉得自己被一层热浪包裹着,它们温湿而灼热,像邪恶却充满诱惑的果实,吃下去便会耽于肉欲的沼泽中不能自拔。而谁不愿意深陷其中呢,又有谁不愿意就此沉沦,哪怕再不醒来。黄涛低低地喘息一声,体力游走的力量已经充盈全身,他必须向更深处的沼泽前进,必须在沉沦过后,再飘往神圣的天堂。
忽然间,蓦然而至的一阵晕眩让他停止了动作。
晕眩来得那么突然,仿佛有块黑暗劈头盖脸地落下,砸在他的身上。黑暗里,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正将手中的菜刀高高举起,接连不断地落在一个倒地不醒的男人身上。血花飞溅,血色是黑暗里最鲜亮的颜色,它很快蔓延开来,让整个黑暗都变得鲜红起来。女人的眼睛变得赤红,散乱的长发有丝丝缕缕因为血液凝结而粘在脸颊上。她的面目狰狞,那些曾经的美丽已经扭曲变形。
血液飞溅到了他的身上,那女子手中的刀闪着锋茫,直直向他的面上直落下来。刀风让他的全身骤起一片痉挛,死亡的气息瞬间把他完全笼罩。
这一瞬间,他似乎又看到了小楼内那具倒在柳倩房中的腐尸。那不是他,但那腐烂变形的面孔却依稀有些他的影子。还有他胸口的刀伤,难道这些都是巧合,还是阿丝镇上有人知晓了他和柳倩的秘密?
黄涛的身体变得僵硬,身下的女人已经不能唤起他任何的欲望。
欲望的力量纵算再强大,又怎能与死亡的阴影对抗。
柳倩清晰地感觉到了黄涛瞬间的变化,她带些怨嗔与不解凝望着他:“你怎么了,难道现在这一刻不是你所期待的吗?”
黄涛觉出背脊一片冰凉,但手心脚心里却满是汗水。他闭上眼睛,晕眩中的幻影已经消失不见,剩下的,是一个女人赤裸的身子横陈在他的面前。毫无疑问,这是个美丽的女人,从她身上,你可以发现与美丽共存的优雅与性感。相信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受她诱惑,并且,甘心情愿为她就此沉沦。而当你一旦拥有了她,那段记忆便会成为折磨你的利刃,每时每刻都在你心上刻下痛彻心骨的伤痕。黄涛也曾经是这样的男人,他可以为她而放弃一切。
曾经的事必然已成为过去,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的东西会有很多。
那么现在黄涛想要什么呢?女人已经横陈在他的面前,她的肌肤像以前一样光滑白皙,那种柔软的质地可以让手的轻抚生出颤栗。这就是他曾经无限渴望过的身体,现在,它终于完全属于他了,再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他们长久地生活在一起。可为什么,他单独面对她时,始终会有种挥之不散的恐惧呢?
第一次拥有她,是在南方一座小城里,他与她在宾馆里足有三天闭门不出。积蓄许久的激情需要绽放,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蛮荒时代精力无限的巨人,他要在女人这片洁净的土地上,释放体内所有的力量。开始的温柔很快就一扫而空,他渐渐变得粗暴而疯狂。他像个残忍的屠夫,不把女人揉碎就难以平复心中腾升的火焰。那一晚,在十一楼的窗口,他让女人双臂撑在窗台上,他关掉屋里的灯,打开窗户,让外面的星光与万家灯火落入视野,然后,他从后面缓缓地进入她。冷风吹进来,让两具赤裸的身体都感觉到了丝丝凉意,那些璀璨的星光与灯火好像离窗口很远,远得仿佛相隔一整个世纪。就在那时,他忽然感到了一阵恐慌。
身体还在厮缠绞柔,远方驰来的风让他有了飞翔的快感。张开双臂,挟着女人,飞往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只有鸟儿才会飞翔,他不是鸟,因而他的飞翔根本就是无翼之翔,他感到了一种随时坠落的恐惧。
他的身体还在有节奏地缓缓动作,但却已能让女人感到它的僵硬。
女人回过头来,将唇抵在他的耳朵下面:“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永远停留在我身体里,你想带着我一块儿飞翔。”
他支支唔唔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什么。
女人说:“难道你不愿意吗?我现在已经是你的人了,我知道你早就开始喜欢我,从我们认识的那一天起。你的眼神始终在传递着你的愿望,只有真正的男人在看到自己喜欢的女人时,才会从眼神里透露出那种占有的欲望。其实你早就在我心里了,但我不能让你一下子得到我,那样,你会不珍惜的。而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们终于在一起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他也不知道自己不满足什么,他也无法向女人诉说这一刻心中的恐慌。他还停留在女人身体内,女人的身体曾在他梦里出现过无数回,梦里的一切如今都成为现实,还有什么比梦想成真更让人开心的呢?
他不是不满足,而是恐慌。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根本不知道恐慌的源头。
女人继续说:“你放心好了,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从今天这一刻起,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分开了。”
后来,回到床上,她从包里取出一个精致的白瓷小瓶来。小瓶只有小指甲般大,壁薄如蝉翼,瓶颈纤细。她将它举在手中,眼睛里透出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坚定与自信来。
“你知道这瓶里装的是什么吗?我不告诉你,你永远不会知道。”
他疑惑地盯着那瓷瓶,心中的恐慌又无端地开始蔓延。
“这里面装的是蓖麻毒素,它是一种极具毒性的天然蛋白质,一克就可杀死数万人,他的毒性是有机磷神经毒剂的385倍,是氰化物的6000倍,它在世界上被列为最危险的生物恐怖病原,一些国家用它来做化学武器,恐怖分子用它来威胁政府制造恐慌。世界上虽然还有比它更毒的物质,但它的提炼却是最简单的,一般人员稍加培训便能从蓖麻中提取出这种毒素。”
他瞪大了眼睛,几乎不能相信自己听到的。女人还没有穿上衣服,赤裸的身子在昏黄的光线下柔美到了极处,还有她手上的小瓷瓶,精致得像一件艺术品。谁能想到这样的女人手中拿着的却是致命的毒药?而且,她的语气平淡得就像在诉说一件什么无关紧要的事。
他知道蓖麻毒素。
1978年伦敦发生的著名“马可夫毒伞案”中,叛逃到英国的保加利亚作家马可夫,就是被保加利亚特工用前苏联特制装有蓖麻毒素的雨伞毒杀的。而且,至今美国、欧洲和大部分的发达国家仍然拥有使用一定数量蓖麻毒素的权利,如美国化学战争服务中心就把蓖麻毒素列为一种致命武器。自“9?11”事件之后,美英等西方国家对恐怖分子运用蓖麻毒素袭击越来越担心,因为它的毒性大,并且可以以气态,即气溶胶的方式出现。2001年,美国在本?拉登的阿尔凯达组织丢弃的一幢大楼里发现了许多安瓿、注射器和药丸等实验器材,断定这是该组织制造蓖麻毒素的实验室。同年,俄罗斯特种部队在车臣多次抓获和击毙携带有关蓖麻毒素制备和使用手册的恐怖分子,并确认他们已拥有研制蓖麻毒素的实验室。2003年1月,英国警方在一住宅中查获了蓖麻毒素及生产原料和设备,发现恐怖分子计划在伦敦使用蓖麻毒素进行袭击。
这样危险的东西,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得到,她是从哪里找到的呢?
“我说过,蓖麻毒素虽然剧毒,提炼工艺却非常简单。但再简单我也不可能自己去提炼它,我只是在网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网站,它可以为人提供至少三十种致命的毒药。我在详细查看了各种毒药的介绍后选择了蓖麻毒素。”女人继续用那种平淡娓婉的语气说,“现在,你知道我要做什么了吧。”
他怔怔地盯着女人,目光似乎要透过肌肤抵达她的内心深处。
一个月之后,他在办公室里接到了她打来的电话。她在电话里说:“我今天买了些好茶回家,是云雾雨前茶,要二百多块钱一两。虽然贵些,但那真的是好茶,你只要闻闻茶叶,那种清香就能沁入到你的五脏六腑。我本来还想再买贵些的,但像我们这种家境的人家,如果出现太贵的茶会引起麻烦的。”
她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用非常愉快的语气说:“用不了多久,我们就能在一起了,再没有人可以成为我们的障碍。”
他放下电话时感到了一阵晕眩,这种晕眩与后来在阿丝镇弹官堂里感觉到的一模一样。眩晕背后一定隐藏着死亡,上一回死去的是女人的丈夫,这一回,死去的人会是谁?
第十二章 面孔
阿丝镇的历史必定不会很长,因为街面上沥青路面的黑色还没有完全褪尽,两边不管是平房还是楼房的墙面还很鲜亮,路边与镇中心广场的花坛里那些黄土还很柔软。城镇的建筑风格并没有刻意模仿什么,它朴实无华,完全是一般小城镇那种没有个性千篇一律的风格,而且,它的建筑多是一些狭长的平房,两层小楼都只有不多的几幢,远远望去,小楼凸出的平顶在整齐划一的黑瓦斜坡的檐顶上特别抢眼,像一座座抗战时期日本鬼子的炮楼。
秦歌与冬儿一路走过去,倒真的有种错觉。如果不是早已知道这里诸多诡异之处,他们一定会把这里当成中国最普通的一个边远小镇。
除了建筑,小镇上的人也跟外面没有什么区别,他们穿着最寻常的衣服,在街上见了面微笑着打招呼。年老者悠闲地在阳光下面慢走,偶见三五成群的年轻人嘻嘻笑着一路远去。路边商店里的营业员彬彬有礼,酒吧的服务生穿着笔挺的制服,客人进门后便躬身问好,显见受过专门的培训。
午后的街道上人不是太多,秦歌与冬儿走了半天,似乎谁也没有对他们表露出好奇的神色,只有那些悠闲的老人会远远地看上他们一眼,随即便转过头去,好像秦歌与冬儿已经在这城镇里生活了好多年。
秦歌与冬儿走进了一家商店,商店面积不大,但货品却不少,而且是那种超市自选的模式。俩人在里面转了一圈,发现不仅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而且,连一些外面时髦流行的东西都有很多。货架上的雪碧已经是蓝瓶薄荷型的,脉动尖叫等新出的饮料也赫然有售。甚至,就连数码相机MP3这样的电子产品都有得卖,而且价格便宜。秦歌与冬儿不由得啧啧称奇,但面上却不显露出来。
买饮料时,冬儿递上一张十元的人民币,售货员小伙子微笑着摇头:“这是阳间的货币,在我们这里不能流通。”
冬儿怔住,身子又变得冰冷。秦歌抢着道:“我只听过不同国家的货币,但从没听说过货币还分阳间阴间。”
小伙子还是不愠不火地说:“你活着的时候,难道没见过人们每年清明上坟时烧的冥币吗?”
——你活着的时候!
秦歌头皮也有些发麻,他怔怔地端详着面前这个小伙子,实在分不清他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你活着的时候,那么言下之意岂非便是他现在已经是个死人?
秦歌还想说什么,但冬儿已经拉着他转身离开了。
说是离开还不如说是逃开。
再走在街上,还是先前看到的那些建筑和行人,但那种诡异的气息却已经紧紧把他们包裹,他们甚至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感觉。阳光暖暖地照在街道上,冬儿紧紧地挎着秦歌,好像就连阳光里都有了让她窒息的东西。
他们继续向前,其实并没有走出多远,但冬儿却低声说:“走累了,找个地方歇会儿吧。”
秦歌看了看边上的一家酒吧,还没说话,冬儿已经低叫道:“我不去那里,我绝不再到这里的任何一间房子里去。”
秦歌叹口气,知道冬儿心里的恐惧。他说:“如果那个高桥存心想骗我们的话,他大可跟这里的其它人串通来制造一种假象,让我们以为他说的话都是真的。”他把脸紧贴在冬儿的脸上,“你感觉一下,我们都有体温,在阳光下,我们也都有影子。”他使劲捏了一下冬儿的手,让她能觉得疼,“我们还保留所有活着时候的感觉,我们怎么会是死人?这一定都是暗中策划一切的人搞的鬼。我们都是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只要相信自己,不受这城镇里的人和发生的事的蛊惑,那么,他们就拿我们没办法。”
冬儿不住地点头,这么长时间过来,她早已经养成了万事依赖秦歌的个性,秦歌这样说,她便相信他的话。但这一次,她的心里还是有些挥之不散的恐惧,她抬眼看了看四周,那些恐惧好像又从周围的房子里飘出来,粘附到她的身上。她最后再看看秦歌望向她时深深的忧虑,忽然想到,这一次,也许秦歌并不是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坚定。
城镇的中心广场上有一个圆形的花坛,花坛边上是碎石砌成的小径,小径周围的空地上有些亭台长廊,此刻也是花草葱荣。秦歌与冬儿最后在石廊下的一张石椅上坐下。冬儿像是真的累了,一坐下便倚在了秦歌的身上。秦歌紧紧揽着她,发觉她的身子似在微微颤栗。
冬儿不说话,秦歌也想不起怎么安慰她,俩人就这样相拥而坐,也不知道坐了多少时候,只觉得拂到身上的风中渐渐有了凉意,再抬头时,日已西斜。
秦歌在冬儿耳边道:“我们回去吧。”
冬儿没说话,眼睛却落在不远处的一个小男孩身上。小男孩留着寸头,看起来七八岁的样子,他手上攥着一支雪糕,正慢慢向这边走过来。
秦歌全身一紧,他看出那小男孩正是冲着他们走过来的。自己居然会为这样一个小男孩紧张,秦歌觉得这是件挺丢人的事,但在这诡异的阿丝镇里,又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
小男孩停在了他们的面前,雪糕已经吃了一多半,他的唇上还粘有一些粘稠的白色液体。小男孩和外面世界同龄的孩子一样单纯,他嘻嘻笑着,将一张报纸递到秦歌的面前。
秦歌皱眉,身子绷得更紧了,他身边的冬儿这时连呼吸都开始急促。
在他们面前的只是一张普通的报纸,但这份报纸此刻却犹如传说中的鬼魅,让他们俩人心底都腾升起无边的恐惧。
山谷中的黑色小楼前,那些倒地毙命的人身上,都有一张报纸。
报纸上都有这个人在不久前死去的新闻。
现在,小男孩递过来的报纸上面,又会有谁的死讯?
隔着一段距离,但还是能清楚地看见前面秦歌与冬儿挽在一块儿的情形。后来他们进了一家商店,再出来时,秦歌几乎把冬儿整个身子都揽在怀里。苏河与童昊看了一会儿,彼此对视一下,眼里都有了些笑意。
“我们现在去哪里呢?”苏河垂下眼帘问。
她与童昊中间也隔着一段距离,但这距离只是象征性的,任何一个人只要伸出胳膊,就能让这段距离消失。苏河能感觉到身边这个小伙子身上传递过来的力量,那力量似乎随时都能将她包裹住。她并不担心,甚至还有些期待。但那些力量却始终在她身边徘徊,像一阵风或者一场雾,你能感觉到,却不能触碰到。
“你想到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童昊紧盯着她说。
苏河其实并不喜欢这样没什么主见的男人,也许童昊并不是没有主见,只是太年轻,而且面对的又是一个让他心动的女人。苏河相信他对自己是一见钟情,从醒在山谷中的客车上开始,她随时都能感觉到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起初她有些尴尬,还有些慌张,不知道如何面对目光背后的男人。这男人是如此年轻,还如此腼腆,你面对他,根本不会想到会受到什么伤害,相反,你还会下意识地就对他生出一些怜惜来。他的神情那么落寞,他的眉宇间隐藏着忧伤,所有人都能看出他的生活里肯定发生了什么变故,那变故还必定跟一个女人有关。在那间黑色小楼里,苏河在他偷看自己时,目光会随意地迎上他,他那一刻流露出来的慌乱,让苏河忽然好奇起来——在这样一个年轻人身上,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苏河的年龄也许并不比童昊大上多少,但她看着童昊,却觉得在看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被人喜欢其实是件很开心的事,而且,那还是一个比自己更年轻的男人,这样,苏河就觉得这件事情愈发有趣了。
大家都在旅途中,虽然这样的旅途委实太过匪夷所思。但如果在这旅途中加上一场爱情,那么在许多年后回忆起来,是不是更值得回味?
苏河停下脚步,童昊没留神,走出去两步了才停住,回过身的时候,脸上就带上了些疑惑。阳光落在苏河的脸上,她的人都似在这一刻灼射出耀眼的光亮。童昊看得呆了,但心里却阴暗了一下,那些失去的痛瞬间又俘获了他。他的忧伤开始在脸上弥漫,因为被阳光照耀,因而更有了种慑人的力度。
忧伤的男孩,你为什么忧伤?
苏河的心底莫名地痛了一下,她想,莫非真的是面前的这个男人打动了自己?他是那么年轻,好像还很脆弱,这样一个男人的爱情会是什么样的?
“你喜欢我?”苏河盯着他,缓缓地说。
——你喜欢我?
童昊恍惑了一下,随即心里轰然巨响,那些忧伤的记忆恍如洪水般涌上来,在他的体内左冲右突。那个曾经照亮他生命的女人,再一次在他心里鲜活起来。他记得那该是个春天,春天的街头飘满栀子花的香味。一身黑色长裙的女人披散一头长发,在初升的阳光中,怔怔地盯着他看。
“你喜欢我?”她问。
许多年前的童昊比现在更腼腆,他那一刻呼吸急促,甚至还感觉到自己的双腿都有了些微颤。他想告诉那女人,他喜欢她。他想大声地说,还想让她相信,他真的喜欢她。但他说不出话来,喉头像是被堵住了,一些气流在经过它时变作了一些呜咽。他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哭了,以后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他都会觉得羞涩,会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男人。
他真的哭了,当一个女人问他是不是喜欢她的时候,他哭了。
比哭更丢脸的事情,是他后来竟然撒腿跑了。在奔跑时,他可以不受抑制地让两眼充满泪花,那不是忧伤,而是种幸福。她终于知道他喜欢她了,虽然他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她必定明白了。那年春天的阳光落在他泪光链涟涟的眼中,整个世界都变得晶莹,像一大颗璀璨的钻石。
“你怎么了?”
他听到有人在说话,钻石那璀璨的光茫便渐渐消散了。他看清面前站着名叫苏河的女人,她的脸庞落满阳光,像极了多年前照亮他生命春天的女人。他感到自己的双眼又湿润了,他已抑制不住悲伤的力量,它们就要汹涌而出了。
苏河诧异地盯着童昊,不明白自己那一句话怎么会让他有这么大的反应。他像个入定的老僧,目光那一刻迷离得恍若已神游太虚。接着,年轻的男人眼中涌现一些泪花,它们闪烁着,却不滴落,它们越聚越大,摇摇欲坠的时候,男人伸手将它们抹去。泪花中的阳光消失了,那双眼睛随即便黯淡下来。
“我——喜——欢——你——”
她听到男人声嘶力竭地慢慢喊道,每一个字都仿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他的脸孔胀得通红,因为用力,脖子微微前倾,腰有些弯。这一刻,男人身上显露出的力量让苏河有了另外一种感觉,面前的人已经是个十足的男人而不是男孩了。
“我——喜——欢——你——”童昊又重复了一遍,这次说完,他身上的力气好像都已离他而去,他半弯着腰,用充满乞盼的目光盯着苏河,仿似一个身犯死罪的囚犯在聆听法官最后的宣判。
苏河的心底温热起来,有一些情愫正悄悄地开始滋生。她不相信自己会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的男人,但这一刻,她却真有了些想上前把他拥住的念头。就像拥住一个容易受到伤害的弟弟。
童昊向前迈进了一步,他眼中的泪花终于落了下来,落在脚前的地面上,又被他一脚踏过。
“我喜欢你,我一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像我喜欢另一个女人一样。”他喃喃地说着,甚至身子都有些摇摇欲坠。苏河下意识地就伸手扶住他双肩,他的头便软绵绵地靠在了她的肩上。
“她死了,我再也见不到她了。”他虚弱地说。
苏河双手轻抚着他的后脊,心里真的有了心痛的感觉。她想到如果发生在童昊身上的爱情已经成为悲剧,那么,他的悲伤将一直在他的生命中延续下去。这是种不好的预感,她低头看着肩上的童昊,闻着他身上男人特有的气息,忽然莫名地就有了些羞涩。
也许我真的会爱上这个脆弱的小男人。她想。
后来,他们去了秦歌与冬儿看到的那家酒吧。酒吧里装修得不很豪华,却很精致。小小的吧台里站着一个挺帅气的长发青年,他领着苏河和童昊到窗边的一个位置坐下。苏河要了两杯纯净水,他送来后便回到吧台,耳朵套上一副耳机听音乐,很投入的样子。
苏河把杯子攥在手心,盯着面前的童昊,忽然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童昊好像还很乏力的样子,趴在桌子上,脑袋紧贴着桌面,双目圆睁着,那目光却空洞得没有一点神采。苏河知道,必定是那个女人让他如此忧伤。
那会是怎样一个女人呢?苏河神思有些恍惑,她想到了那个不断出现在她梦中的女人,即使穷尽世上最美丽的词藻也难以形容她的美丽。也许美丽在她身上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能带给人的冲动与激情。苏河想,自己是一个女人,已经不能抗拒她身上迸发出的魅力了,如果换作一个男人呢?
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仿佛又走进了那个起风的初秋傍晚,她穿着一袭曳地的白色棉布长裙,走在风中的街道上。华灯初上,暮色渐涌,她凝视着商店里橱窗内自己的面孔,忽然不可抑制地恐惧起来。她在风里拔足飞奔,一头长发纷乱如麻,白皙的面孔充满绝望。
她停步时,便看到了那个改变她一生的女人。
“你现在很想念她吗?那么,你就把我当成她,把你想说的话都告诉我。”苏河凝视着面前这张年轻而秀气的面孔,柔声道。
泪水滑落到桌面上,童昊的哽咽让他的身子都开始轻微地颤栗。苏河下意识地就伸出手去,想给他些抚慰,童昊立刻就抓住了她的手,将它抚在自己的脸上。忧伤从掌心传递过来,苏河立刻就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个男人的忧伤了。
童昊在泪花涌动中开始回忆那个照亮他生命春天的女人。
几年前的童昊腼腆却并不忧伤,他的年轻让他像周围许多同龄人一样,生活在无忧无虑的世界里。那时他还在南方城市的一所大学里念书,大三那年,他第一次出门去见网友,从此,那个叫楚烟的网络女孩便成了他的女朋友。
楚烟在南方城市另一所大学念书,年轻美丽,一头短发染成了金黄的颜色,在校园里特别扎眼。她喜欢穿时尚前卫的服饰,到哪里身上挂满小饰品,MP3数码相机更是随身带的武器。她喜欢上童昊的单纯和羞涩,更喜欢童昊把她当成宝贝一样宠在掌心。即使在后来分手之后的日子里,童昊想起那个跟洋娃娃似的女孩,心底都会有些甜蜜的感觉。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但我们懂得快乐。爱情可以随风而逝,但快乐,却会永远络印在我们的生命中。
楚烟不是野蛮女友,但个性却颇为张扬,她跟童昊呆在一起,一静一动,对比鲜明。很多朋友都劝童昊,说楚烟太野了些,不适合他这个老实人。但偏偏童昊就喜欢跟她在一块儿,俩人出去逛街,深更半夜翻墙头回学校,一块儿去迪厅跳到筋疲力尽,在深夜的街头大声唱歌,这些都是跟楚烟在一块后童昊才有过的经历,虽然事后躺在宿舍的床上觉得挺没劲的,但至少,那些无聊的日子因为有了它们才变得充实起来。
大学生活里如果没有爱情,那么它便是不完整的,虽然那时童昊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不是爱情。
直到那个女人的出现。
大学里自拍DV剧已经流行了好一段时间,各校学生经常互相交流自拍的短片,还将短片放到了网上让人下载。楚烟一位女同学拍了一部校园惊魂的鬼片,一段时间被人赞不绝口。哪个高校里没有一些鬼故事,大学生们穷极无聊,编点故事来吓唬别人,结果在学生中一代一代就流传了下来。楚烟也知道一些鬼故事,她也想拍一部鬼片,便问家里要钱,买了部西欧产的DV机。开始有人向她推荐日本佳能的机器,但她坚决不用日货,身边有哪个同学买了跟日本沾边的东西,都要遭她攻击半天,何况是她自己。
有了机器,就得开始拍摄了。她自己写了剧本,找了同学当演员,还拉着童昊当剧务。本来想让童昊演男主角的,但腼腆的童昊根本进不了戏,所以只能当后勤人员。忙忙碌碌一个月就过去了,戏拍了一多半,人却累得快趴下了。这天是星期天,楚烟大清早到了约定地点,结果只有童昊一个人在,赶忙用手机联系别人,结果不是没人接电话,就是说还在床上没起来。没办法,只得休息一天。但别人休息童昊可不能休息,楚烟便拉着他上街拍些辅助镜头。
“人家拍鬼片专挑阴森森的地方,你到街上能拍什么,那么多人。”童昊说。
“这你就不知道了,鬼在没人去的地方还能吓唬谁啊,我要让咱们这只鬼在人群里活动,说不定现在它就在你的身边。”楚烟得意地说。
不管楚烟说什么,童昊都得乖乖听着,还得乖乖跟在她屁股后头。那就去街上拍吧,反正这天也没什么安排。到了街上,楚烟也不老实拍,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凑,后来实在没什么热闹了,就专门跟在一对对情侣的后面。你要偷拍就拍得隐蔽点,但她偷拍得大模大样,一点都不怕人发现。最后她惹恼了一位膀大腰圆剃光头的男人,那男人已经过中年,但身边的小姑娘二十出头,走路时像长蛇一样缠在他的身上。中年男人掳起袖子露出臂上花花绿绿的刺青时,把楚烟跟童昊都吓坏了,他们俩撒腿就跑,生怕落在那凶神恶煞的男人手里。
这一跑俩人就跑散了。童昊停下时,发现身边没了楚烟,便立刻回去找,但周末的街上人那么多,让他到哪里去找呢?那就打楚烟的手机吧,偏偏怎么打也打不通。童昊没办法,只能在街上慢慢地遛达,希望能看到楚烟。
很快到了中午,手机终于打通了,楚烟告诉童昊现在她的位置,童昊叫苦不迭,原来就这点时间,楚烟已经离开偷拍被发现的地方好远了。她说她一路拍下去,到现在也没闲着。童昊赶忙打车过去找她,俩人在一家餐厅门口见了面。楚烟嘻嘻笑着,抱着童昊的胳膊进餐厅吃饭。
吃饭的间隙,楚烟打开DV机,让童昊看她这半天的作品。
童昊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就是在楚烟的DV机里。
“这世上的女人有很多,即使是美女,也有许多种类型。如果要为自己喜欢的那类女人定义,我会选择三个词汇:美丽、优雅与性感。美丽的女人已经不多,优雅与性感的美女更少,所以,我必须将这些标准打散,从不同的女人身上去寻觅,这样,我才能发现目标,并使自己有所作为。摸爬滚打这么些年,心中的梦想渐渐破灭,我甚至在梦中都不敢奢望见到完全符合我标准的完美女人。”
这是童昊在最近看过的一本书里的句子,如果让童昊总结,他会在美丽、优雅与性感之外再加上一个时尚。他非常认同那本书作者成刚的观点,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有谁敢奢望能见到自己心目中完美的女人?
童昊见到了,在楚烟的DV机里。
那女人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裙,浅黄色的长发自然卷曲地舒展在肩上,让人能感觉到一个成熟女人那慑人的力量。她的双眉细长,眉梢略往上挑,看人时便有了些俯视的味道。盈盈的目光里水波荡漾,即使在阳光下的街头,还能让你如沐静寂的星空下,那些冷到极致美到极致的星光,像一层氤氲不定的魅惑气息,环绕在你的周身。
童昊看得呆了,连楚烟凑过脑袋嗔怪地冲他瞪眼他都没有察觉。
不知道中间隔了几天,那天晚上,童昊的一个同学过生日,大家去了岭西路上的含烟翠酒吧庆祝,闹到晚上十点钟的时候,楚烟给童昊发来短消息,说刚好路过童昊所在的学校,现在正在学校操场上,让他火速赶回去。这么长时间,童昊习惯把楚烟的话当成命令,这天也不例外。同学们善意地嘲笑他一番后,便放他离开了。
童昊从含烟翠酒吧里出来,到路对面的公交车站等车。他站那儿百无聊耐,无意识地四处张望了一下,他的目光很快就被人行道上一家影楼的橱窗吸引,在那橱窗里,悬挂着一张女人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成熟且美丽,让人一见之下便心生仰慕。童昊呆呆看了一会儿,觉得心上的某根神经被触动了,还有,那幅照片似曾相识,好像一直深藏在他的心底深处。他呆呆地看着,几乎忘了时间,身后的公交车来了又去,但他却仍然呆在原地。后来,他终于想到真的曾经见过这个女人,在楚烟的DV机里。
他开始向着影楼走去,进门的时候还跟一位白裙的女孩擦肩而过,女孩走得匆忙,他也心无旁鹜。
“我想替女朋友订一套写真图片的拍摄,但我现在需要一张样片。”他对穿绿制服的接待小姑娘说。
绿制服小姑娘目光往橱窗外瞟了一眼,满眼都是疑惑地道:“如果你能预付订金的话,你就可以把这张照片拿回去给你的女朋友看。”
说着话,她推过来一张五寸照片,正是橱窗里的那个女人。这回轮到童昊觉得奇怪了,绿制服小姑娘怎么知道他其实想要的就是这张照片?
“刚才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刚在这里预订了一个套系,她的要求和你一模一样,而且,她指名道姓就要橱窗里的那张,我想,你想要的也是这个吧。”
童昊歪头想了想刚才擦肩而过的白裙女孩,他现在连她的模样都想不起来了。但这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他得到了那个女人的照片。如果说在DV机里看到的只是一段虚无的影象,那么照片让那女人在童昊的心里变得真实起来。
照片现在出现在童昊的手中,童昊缓缓向着苏河举起来,苏河的面上早已现出极其怪异的表情,她盯着童昊,好像在看着一个传说中人物一般。待到这张照片出现在眼前,她低低地喘息了两声,面上竟现出极其无奈的表情。
她从口袋里也掏出一张照片,迎着童昊举了起来。
两张照片上的女人一模一样。
这回轮到童昊大惑不解了,他不知道苏河怎么也会有这张照片。时间仿佛静止,又仿佛回到多年前那个夜晚的街头,他站在路边的公交车站里,对着一照亮光中的照片怔怔出神。他进入影楼时,与一个正出门的女孩擦肩而过。
童昊忽然明白了,那与他擦肩而过的白裙女孩就是面前的苏河。
这时,苏河与童昊都感知了冥冥中存在的一种力量,它无声无息,无影无踪,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无不在它的左右之下。如果它让两个人擦肩而过,那么这俩人注定一生无法相识,反之亦然。有谁能逃脱宿命对我们的摆布?
童昊的目光在照片与苏河的面孔上来回游移,他不得不感慨造化弄人,他在永远地失去照亮他生命春天的那个女人之后,又在这诡异的山谷之中逢到了另一个女人。而且,如果不仔细分辩,这两个女人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两张照片中的女人与苏河生着同一张面孔。
现在苏河也终于知道童昊为什么会对自己一见钟情了。
第十三章 生死
还没有离开海城之前,也就是秦歌与冬儿举行婚礼的前夕,他们曾去一家商场购物,恰好那家商场在举行促销活动,凡是在商场购物达到一定金额,便能留下个人资料等待抽奖。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秦歌与冬儿中了奖,奖品便是南疆双飞七日游。秦歌本来没打算旅行结婚,但因为中了这个奖,这才决定带冬儿出来好好玩一次。
知道自己中奖后,秦歌与冬儿曾到那家商场里办理了手续,那天出门的时候,他们看到街中心围了好些人,两边滞留的车辆排起了长龙,交通警察在维持秩序,还有些穿制服的警察拿着皮尺与照相机在忙活。不用过去看,他们便知道出了车祸。那次秦歌本想过去看看的,但冬儿却把他拖走了。没有哪个女孩喜欢看血腥的场面,冬儿也不例外。
这件事虽然过去时间不久,但秦歌与冬儿几乎都已经把它给遗忘干净了。
在阿丝镇上,一份海城日报又让他们回忆起了这件事,但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那场车祸和他们的生命竟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本报讯:昨天下午,本市苍梧区秀水路金峰商厦前发生一起车祸,造成俩人死亡,一人轻伤。
昨日下午3:40,一对青年男女在横穿马路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奥迪车相撞,青年男女当场死亡。据目击者称,那对青年男女刚从金峰商厦中购物出来,俩人手中都提着很多刚刚选购的商品。他们在横穿马路时,女青年手中的纸袋突然跌落,已到马路对面的男青年又回来帮着女青年捡散落在地上的东西,这时,由东往西的一辆奥迪车因车速过快,来不及避让,这才造成了这起惨祸。
民警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从死者携带的证件获悉,男性死者是本市刑警大队一名警察。又悉,女性死者是他即将新婚的妻子。
新闻只有豆腐块大小,没有配图,也没有点明死者究竟是谁,但秦歌与冬儿看罢却如五雷轰顶,全身都像凝固在刺骨的寒冰之中。耳朵里有些嗡嗡的声响,甚至面前的街道都有些模糊,在他们心里,有个声音在轰然巨响:
——你们已经是死人。
俩人呆呆地坐着不动,全身都变得僵硬,好像没有了呼吸,没有了体温,没有了任何作为人的感受。他们丝毫不怀疑那则新闻的真实性,因为那一天离开商厦时看到的情景真真切切地浮现在眼前。很多的人,很多的车辆,还有很多的警察。秦歌想上前观看,冬儿把他拉走了。那一刻,他们没有丝毫感觉,那被人群围在中间的死者,居然会是他们自己。
这样的事太过匪夷所思,如果他们真的死了,那么之后发生的一切事便都不是真的了?热闹的婚礼,洞房之夜的缠绵,还有随后的蜜月旅行,现在回想起来,都真实得几可触碰。然而这一切,都是他们死亡之后所发生的。
也许,有时候人真的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还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人间做很多事。秦歌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影片《灵异第六感》,布鲁斯?威利斯主演的心理医生因此持续不断地帮助无数儿童及其家人,而获得特等专业优良奖的当晚,遭到自己曾经治疗过的一位心理患者的枪击,随后,他怀着深深的内疚治愈了一个小孩心灵上的创伤。直到影片最后,他才发现,自己原来早就已经死了,在遭到枪击的当晚便已经是个死人。活着与死亡的界限在这里变得模糊,我们的主观意识根本不能给我们正确的判断。这种理论在另一部名为《小岛惊魂》的影片里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一位母亲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在一所老宅里,她一直心惊肉跳地生活在恐惧之中,老宅里发生的种种迹像都表明了鬼魂的存在,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危险一步步向他们逼近却无力改变。而到了故事结尾,她们终于与那些力量面对了,却发现原来鬼魂正是她和她的两个孩子。“生者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未免泾渭过于分明。天使往往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在活人还是死人中间走动。永恒的激流总是从两个区域冲走了一切时代,并比两者的声音响得更高”这是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在《杜伊诺哀歌》中的句子,天使尚且如此,那就更不要说人与鬼魂了
秦歌还想到了上午高桥说过的话。
“难道你们到现在还不明白,既然来到了这里,你们其实都已经是死人。死人只能呆在死人的地方,外面的花花世界,从此你们再无福消受了。”
难道这里真的是一个死亡城镇,只有死去的人才会到达这里?刚开始听到高桥的话时,没有人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因为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与体温,疲倦与恐惧,这些都是只有人才具有的感觉。但现在,这些感觉忽然就变得模糊起来,因为死亡的过程已经具体到了时间和地点。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么,有谁会知道他们那天走出商厦时见到的那场车祸呢?
“我们回去吧。”秦歌低低的声音道。这时暮色已涌来,街道已变得凄清,不多的几个行人也都像传说中的魂魄般影影绰绰。
冬儿这时竟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的整个身子都靠在秦歌的身上,目光呆滞地望着某个地方,凄白的脸色此刻在暮色中,已没有了一丝生气。
“冬儿!”秦歌忽然提高了声音,大声道,“我们的生命不会由一张报纸来决定,现实也不等于那些电影,活着与死了,只有我们自己最清楚。”
他把冬儿紧紧抱在怀里,在她耳边重重地道:“现在,我就在你的身边,你能听见我的声音,我也能抱紧你。我们跟以前并没有丝毫的不同,如果这样也算死去的话,那么,生与死还有什么分别。”
冬儿眼睛动了动,秦歌的话已经打动了她。
“我坚信我们都还活着,这些报纸与发生在这里的一切诡异事件,最终都会有水落石出的时候。当真相还没有搞清楚之前,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秦歌把冬儿抱得那么紧,以致于冬儿都有了被压迫的感觉。这样的感觉真好,至少可以让她清楚地感知秦歌的存在。
“你别忘了你的老公是个警察,如果一个警察连自己的老婆都不能保护,那么,他就是一个衰到家的男人。”秦歌托起冬儿的下巴,“你看我的样子像个衰到家的男人吗?”
冬儿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却被一些哽咽堵了回去,她只能剧烈地摇头,并让更多的哽咽喷薄而出。
秦歌盯着怀中的女孩,心情却变得愈发沉重。如果现在这一切都是个阴谋的话,那么设置这个阴谋的人未免心思太过缜密。无论谁有这样的敌人都会心情沉重的。秦歌虽然现在不相信自己真的已经是个死人,但是死亡的阴影却还是留在了他的心间。现在,他迫不及待要赶回弹官堂,赶快见到其它人。这样带着死亡气息的报纸不会只有一份,那么其它人呢,会不会现在每人都收到了一份这样的报纸?是不是每个人现在,都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死亡?
那些像雾一样飘散的日子,这一生都将萦绕在童昊的心头。
那个女人在那个秋日夜晚之后便不断走进他的梦里,她在梦里冲她微笑,还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每一次他都在惊喜交加中醒来,在漫漫长夜里,让自己的身子一点点变得冰凉。幸好他有了一张她的照片,醒来的时候,他便会开了灯,长时间凝视照片上的女人。女人在他心里,像极了一个来自天国的天使,她巧笑嫣然,带着成熟的纯真,带着让人无法拒绝的媚惑。童昊能够察觉到在深夜凝视照片时自己的激情与冲动,它与欲望无关,那些激情与冲动的力量让他觉得自己无比神圣。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名受显扬,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那时童昊心里真的萌生了对诸神的祈愿,祈愿会有那么一个时刻,神的力量会带那个女人走到自己身边。
他开始在这城市里寻找那个女人,利用一切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楚烟DV机里的画面早就被他刻成了碟,黑衣女人虽然只有短短的不到两分钟的影像,但他却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遍。他饥渴地捕捉她每一个动作与每一个姿式,企图从画面中去感知她的生活。漆黑的房间里,只有电脑中的画面在变换,黑衣女人从一座写字楼里出来,轻盈地穿过广场,消失在人流之中。她迎面而来时的神态,倨傲却并不冷漠,眉宇间溢荡的美丽,似乎你伸手便可采撷,但当你伸出手去,它又会高高飘荡在天上,让你顿生不敢冒昧仰望的恭谨。
那座写字楼成了童昊常去的地方,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呆呆地守在外面的广场上,盯着每一个出入写字楼的人。写字楼有两个出口,所以他总在疑心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与那女人相见的时机。
秋天的落叶很快就落尽了,冬天的雪花开始飘荡在这城市的上空。
楚烟开始觉察了童昊的改变,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听话了,还常常整天见不到人影,电话里他也支支唔唔,显然有事瞒着她。楚烟是个外向的女孩,心里有什么事都摆在脸上,她跟童昊之间开始争吵,虽然每次童昊都不言语,但这种沉默似乎更加深了楚烟的怒火。就在除夕那晚,她第一次跟童昊提出分手。童昊望着面前态度坚决的女孩,心里下意识地就生出了许多留恋。他想像以前一样拉住她的手,把她揽到怀里,但楚烟根本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转身大踏步走了。
寒冷的冬天里,广场上的人变得稀稀落落了,虽然依旧车来车往,但似乎谁都不愿在外面过多停留。童昊仰望着写字楼那永远也数不尽的窗口,知道那女人此刻必定就在其中一个窗口内,心里的渴望简直就变成了一种煎熬。有几次,远远地看着几个步态优雅的女人款款走来,童昊轰然心跳,几乎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那个女人。但当她们从他身边走过,他沸腾的身子渐渐冷却,心里的失望让他有了想落泪的欲望。
新芽乍绿的春天,童昊几乎已经绝望了,他第一次想到,这城市太大了,也许他这一生都不能找到那个女人了。
春天的时候,童昊整个人都变得异常沉默,他的心底一片灰暗,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来。他开始跷课,开始独自去校外的酒吧喝酒,并常常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宿舍,在第二天醒来头疼欲裂。就在这时,楚烟再次回到了他的身边。
楚烟深爱着童昊,俩人在一块时,她虽然习惯了对童昊发号施令,好像很霸道的样子,但正是因为爱,才让她下意识地想占有他的全部。分手的那几个月里,她希望生活里会有些别的内容来填补失去童昊的空虚,但她最后发现,她真的已经离不开童昊了。爱情这东西真的很难琢磨,也许只有历经磨难,你才能真正懂得它,才会知道最难以割舍的,其实就是曾经不经意间丢失的。
童昊与楚烟重归于好,生活再次变得美好起来。经过这一次的分手,楚烟的性格也发生了很大改变,她好像一夜间温柔了许多。和女孩相拥的那些夜晚,童昊心里偶尔还会想到那个女人,这时他都察觉了自己的幼稚。为了一个素未平生的女人就要放弃眼前的幸福,真的是件非常愚蠢的事。
春天的花朵开得愈发鲜艳了。春天里,童昊和楚烟经常相约去一家叫做“黑色火焰”的茶吧。“黑色火焰”茶吧介于两所学校中间,俩人经常在学校门口互通电话,说好了不许坐车,然后同时向茶吧跑去。开始总是童昊先一步抵达,后来他学得乖了,总会躲在那条小街转角的地方,看着楚烟气喘嘘嘘弯腰停在茶吧门口,他才一溜小跑奔过去。
楚烟很得意,并有了吹嘘的资本,到哪儿都要把这件事挂在嘴边。每回童昊都笑咪咪地看着她不说话,心里被一些暖暖的满足感动着。
最后一次和楚烟相约去“黑色火焰”,按照惯例,童昊躲在街角,看着楚烟站在茶吧门口喘息,并抬手看腕上的表,好像在计算自己用了多少时间。童昊微微一笑,正要小跑过去,忽然间,他的整个人都怔在了那里。
时间似乎凝止了,世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那些奔流的车辆与匆忙行走的人群,都像一部上个世纪初的黑白默片一样,无声地缓缓运动。而在这整个世界里,惟一剩下的鲜艳颜色,是一个女人红润的双唇与浅黄的头发。
女人还是一身黑色的装束,她出现时,一下子就走到了童昊的背后。童昊怔怔地盯着她的背影,看她走进了路边一家名叫“锦衣卫”的女装专卖店。
透过“绵衣卫”临街的大玻璃窗,可以见到女人正漫不经心地浏览着店里的服饰。她的脸庞有时候会对着玻璃窗,有时只能看到她一个背影,而不管她落在童昊眼里的是什么姿式,都已经成为童昊眼中的惟一。
这一刻,童昊忽然有了想落泪的欲望,他在这城市中遍寻不着的女人,现在终于出现在他生命里了。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但童昊却觉得自己熟悉她的全部生命。她是冥冥中的神安排到他身边的天使,他的整个人生因此而具有了意义。
童昊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痴迷且专注,连楚烟到了他的身后他都恍然不觉。
“我早就知道每回你都躲在这里,今天被我抓住了你还有什么话说。”楚烟大大咧咧地上来搂住他的脖子。
他还在看着玻璃窗内的女人,身子动也不动。
“看什么啦这么色迷迷的。”楚烟的目光也投到玻璃窗内,很快就发现了让童昊专注的目标。她的眉头皱起来,不满地嘀咕了一句什么,然后便拉着童昊的胳膊,想把他拉走。
童昊使劲甩了一下胳膊,楚烟尖叫一声,一个趔趄过后,跌坐在了地上。这一下摔得她很疼,更摔得她很恼火。她凶巴巴地瞪着童昊,等着他拉她起来。但童昊好像中了邪一般,还是怔怔地面向玻璃窗而站,目光死死盯着窗内那个黑衣长发的女人。
楚烟气得肺都要炸了,她狼狈地爬起来,大声地叫童昊的名字。童昊漠然地转头看了她一眼,又很快收回了目光。
“童昊,你——去——死——吧——”楚烟再大声地叫,转身飞奔而去,奔跑中,她早已是泪流满面。
除了那个女人,童昊已经感觉不到任何人的存在了,他傻傻地盯着那女人,看她买了件衣服,付了款,然后出现在面前的人行道上。她转头左右看了看,目光不经意地落在童昊身上,又不经意地移开。童昊心跳加快,只觉得有种立刻奔到她面前的冲动,但他双腿似被重物缚住,连一寸都移动不了。
女人好奇地又看了童昊一眼,开始向街道一侧慢慢走去了。
根本不由意识控制,童昊双腿开始迈动了。他跟在女人后面,跟着她,一直走进夜色之中。
那一次,童昊知道了女人的住处,这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就能很轻易地找到女人。但是,他始终鼓不起勇气走到女人的面前。女人是敏感的,她已经发现了像个不散的冤魂样跟在自己身后的年轻人,开始她也表露出些恐慌,但很快就习惯了被一个比她年轻得多的小毛孩跟踪。有时候,她还会借助商店的橱窗来观察身后的童昊。童昊严肃的表情让她觉得好笑。
春天很快就过去了,雨季里的城市,充满了阴柔氤氲的气息。撑伞的女人在雨中回头,看到跟踪自己的小伙子全身已经被雨淋透了,但他的眼中却透露着坚定与执着的目光。那一次,女人忽然想跟这个年轻人说些什么,但她的目光与童昊的对视片刻后,终于又转身怅然前行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身后的小伙子消失了,女人为自己生出的失落而恍惑。那只是一个年轻得全身都充满稚气的毛孩子,他畏缩得甚至没有勇气走到自己的面前,自己何必要挂念这样一个人呢?
雨季里少有的阳光照耀着城市,女人蓦然回首,熟悉的面孔又出现在自己身后。她那一刻,有一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她转过身来,面对着离自己数米开外的童昊,冲他微微一笑,然后,轻声问:“你喜欢我?”
童昊那一刻心里轰然巨响,只觉得身子轻得随时都能飘起来。只有梦中才能出现的笑脸就在眼前,它在阳光下,灿烂得像要把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
“你知道我那时都做了什么吗?”童昊抓住了苏河抚在自己脸上的手,因为激动,他的手剧烈地颤动着。
苏河怜惜地盯着他看,他的讲述让她对面前这个大男孩充满怜惜。
“我那时转身撒腿就跑,并且在奔跑时泪流满面。我还没有完全做好走到她身边的准备,如果我不跑开,我怕这骤来的快乐真的要把我燃烧了。”
苏河看到这一刻,童昊的脸上再次有泪轻盈地滑落。
回到弹官堂,秦歌立刻就感觉到了空气中紧张的气氛。张松与那六个模特小姑娘已经回来,他们都呆在黄涛的房间内默不作声。黄涛在屋内不安地来回走动,独坐在一隅的柳倩则有些失魂落魄。见到秦歌与冬儿回来,所有人的目光立刻都盯到了秦歌手中卷成筒状的报纸上。
“你也收到报纸了?”这回抢先说话的是张松。
秦歌一眼就看到床上放着两份报纸,他立刻就明白紧张的空气因为什么了。看来这个下午收到报纸的不仅只有他跟冬儿,也就是说,还有别人也得到了一些跟自己死亡有关的信息。
秦歌手中的报纸现在到了张松的手中,黄涛和那几个小姑娘都凑过头去四处翻找。秦歌和冬儿则坐在床上,拿起了床上那两份报纸。
报纸上的新闻是关于张松和那六个模特小姑娘的。
新闻的格式千篇一律,大家关心的是它的内容而不是它的文字本身。
秦歌先找到的是那六个模特小姑娘的消息,三天前,由深圳驰往成都的客车出了车祸,一车六十多名乘客有一半死亡。在已经确认身份的死亡名单里,就有那六个模特小姑娘的名字。
秦歌抬头看了一眼那边挤作一团的六个模特小姑娘,想象她们要是真的都在车祸中丧生,一定会是血肉模糊,哪还能保持现在这样的美丽。
边上的冬儿这时在另一张报纸上找到了张松死亡的消息。
这一张报纸纸张发黄,显然已经有些年头,秦歌先看日期,居然是一张六年前的海城晚报。
秦歌冬儿与张松都来自海城,对海城晚报当然并不陌生,甚至,秦歌还依稀记得这张报纸头条上刊登的海城连岛渡假村被评为国家4A风景区的那条新闻。
在报纸第二版的社会新闻版上,有一条跟踪报道的新闻。海城一年前曾经发生一起谋杀案,凶手将受害者从十一楼的窗口推落下去,结果受害人并没有当场毙命,而是落在了正从楼下经过的一位市民身上。受害者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便醒了过来,但那位不幸被砸中的市民却成了植物人。
报纸上的新闻简单陈述了先前发生的事,然后用非常客观不带丝毫感情色彩的文字宣布了那位市民昏迷一年之后,在医院死亡的讯息。
那位市民就是作家张松。
如果说秦歌冬儿与那六个小姑娘的死亡都是意外的话,那么张松死亡的过程便带有了些戏剧性。秦歌依稀还记得海城曾经发生的那起谋杀案,但因为破案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受害人在医院醒来后不仅说出了凶手的身份,还清醒地告诉警方,凶手的模样已经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如果不是他主动表露身份,他一定不会认出他来。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发现凶手早在数年前便因一起车祸死亡,但受害人辩认了死者妻子提供的生前照片,明确地指出,死者跟凶手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他跟凶手曾经共事多年,对他非常熟悉。照片上的人虽然跟凶手有几分相似,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警方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对凶手进行了模拟画像,没用多久,便找到了隐性埋名潜伏十年,只为了一场完美谋杀的凶手。当凶手得知受害人被推下楼去竟然没死的时候,悲愤得难以自抑,大叫“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当年办案的警察在破案之后心里都有些为凶手遗憾,如果受害人直接摔落到地面上,那么,这起谋杀便真的可以算得上完美了。
秦歌当年没有参加这起案件的侦破,所以只依稀有些印象,但他放下报纸,总觉得这里面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对,只是苦思冥想,也不能想到问题关键。
张松此刻面如死灰,如果报纸上新闻属实,那么他其实是一个六年前就已死去的人,这六年来发生的一切,都是他的魂魄在继续生活。这样的事情何止是匪夷所思,简直是骇人听闻了。
“我没有死,我在医院躺了一年后便醒了过来。”张松重重地道,“我醒来后,查阅了很多民间的记载。民间对于人的昏迷有着和医学界截然不同的说法,它认为人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灵魂可以离开肉体。灵肉分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暂时离体,我们就会出现梦境或者生出疾病,再一种就是灵魂永不回体,这样,人便会死亡。前一种情况还会有很多种表现形式,灵魂迷途而长时间不返回肉体,便是我们俗称的植物人。”
众人都怔怔地盯着张松,不知道他说这些想表明些什么。
“我开始研究中国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招魂习俗,两年前,我查到一些资料,在解放前,四川某些偏远地带的少数民族招魂的仪式特别灵验,他们信奉的族神曾经是族内的巫师,当一场灾难降临到整个部落的时候,所有族人的魂魄都被邪恶的力量带离了肉体,是那巫师为族人招魂,唤醒了整个部落的族人。于是,族人自那以后便尊他为神。”
张松顿一下,接着说:“当然这只是个传说,每个少数民族都会有这样跟本部落有关的传说,但只有这个部落,把招魂的巫师当成自己的神。我对这个部落非常感兴趣,去年得到的魂瓶,经过考证,便是这个部落的物品,所以,今年我才动身出发寻找这个部落。”
“你想说些什么呢?”秦歌皱着眉问。
“我想告诉你们我没有死,现在,我有一种感觉,我们身边发生的一切都跟那个神秘的部落有关。你们知道招魂吗,一般人只知道招魂可以将离体的灵魂招回到肉体之中,却不知道,更深层次的招魂还可以让人魂魄分离,它的另外一个名称叫驱魂。”
“魂魄分离就是死亡!”张松再重重地道,“那小楼前复活的尸体,还黑袍人神秘的歌声,还有我们几次听到的诡异的鼓声,我怀疑这一切都跟驱魂有关。”他再停一下,面上现出些犹豫的神情,“我知道这时跟你们说这个有些不合时宜,但这些确是我看到这新闻后想到的。我们根本不必在我们是活着还是死了这个问题上耽搁,无论活着与死了现在对我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揭开这里的秘密,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机会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
秦歌点头赞同,但心里对张松说的招魂还是很不以为然。
他把目光落到一直没说话的黄涛与柳倩身上:“你们俩没有收到这样的报纸?”
黄涛缓缓摇头,面色阴晴不定,好像既在期盼属于自己的那样一份报纸,又对它深恶痛绝。那边的柳倩目光依然呆望着墙角某个地方,仿苦魂魄分离一般。
秦歌正想再说什么,忽然有些声音隐隐地传来,房间内所有人都神情一凛,就连柳倩这时都警觉地竖起了耳朵。
那声音与其说是听到的,还不如说是心脏感觉到的。那声音每一下都敲击在人的心上。
——鼓声。那诡异的鼓声在阿丝镇再次响起。
鼓声每次出现都会带来一些诡异的事情,这一次它又会带来些什么?
第十四章 爱情
暮色已铺满山谷,阿丝镇的灯火是天地间惟一的光亮。风从很远的地方盘旋而至,风里飘荡着丝丝阴冷的气息。阿丝镇的街道上已经没有了人迹,就算本来还有些人耽搁在街道上,当鼓声传来时,他们都纷纷躲进了街边的房子里。门窗紧闭,有些商店的主人甚至关了外面的霓虹,关了室内的灯光。他们安静地坐在黑暗里,聆听着鼓声由远及近,聆听伴着鼓声那幽远苍凉的歌声。
黑袍的歌者,好像正从大山的深处御风而来。
这夜月圆如镜,月华如水般泼洒在阿丝镇上。凄白的月光像把整个镇子都裹上了一层银装,那种冷冷的寒意便渗透到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不知是月华还是那鼓声让小镇变得寂静,冷清的街头,仿似已经荒芜了一千年,只有些早落的枯叶在风里飘过,更带来一些萧瑟的气息。
鼓声渐近,歌声变得清晰,黑袍的歌者已经踏上了小镇的街头。
黑袍罩顶,你无法看见他的模样,甚至无法猜度到他的身形,但他昂首阔步的姿势,却能让人感受到他身上那种无坚不摧的气势。歌声便是从他的口中发出,但那些极不连贯的音节却让人难以辩认,还有那高亢的音符,传入到人耳朵里时,会带着你的心一道在空中飞舞,盘旋不下。
与歌声唱合的鼓声,仿似从四面八方传来,鼓点敲击心脏,阴影从头顶掠过,整个天地都似要为之震颤。
黑袍人走得很慢,因为他要等待后面八个动作僵硬的男人。
那八个男人走得摇摇晃晃,好像连起码的平衡都不能掌握,所以行走时需要平端起双手来保持平衡。他们的肢体关节处像生了锈的机器零件,走动时甚至都能听到骨骼摩擦的声音。月华落在他们冷峻的面孔上,他们的目光空洞得没有一丝的生气。无论谁一眼看到他们,都会觉出他们的异常,都会不由自主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
黑袍的歌者带领这八个人,正缓步走在阿丝镇的街道上。
弹官堂内,秦歌霍然起身,拉开房门便奔了出去。黄涛与张松一言不发,俱都冷着脸跟在后面。冬儿柳倩还有那六个模特儿小姑娘虽然心中畏惧,但男人们既然已经出去,她们便只能跟在他们后面。
这时他们都还没有见到街上的情景,但这鼓声和歌声,却是他们所熟悉的。
弹官堂的大门是两扇玻璃门,此刻不知被谁关上,门厅内的灯光也已经熄灭。大家奔到厅里的时候,恰好看见黑袍人带着八个行动僵硬的男人从门外的街道上走过,那情景,正和前天傍晚时在山谷中的小楼前见到的一模一样。
秦歌与雷鸣正是因为追踪他们而陷入松林之中,醒来后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祭台样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看到了阿丝镇的灯火,然后才来到这里。
原来神秘的黑袍人真的和阿丝镇有关,他带着那些复活的尸体进入阿丝镇,那么,也就是说,在阿丝镇的某个地方,隐藏了这些复活尸体的秘密。
门边的秦歌看了一眼黄涛,黄涛面露惧色,身子往后缩了缩。秦歌心中奇怪,看前几次黄涛的表现,他不应该是这种遇事退缩的人。秦歌再看一眼张松,张松的目光呆呆地盯着外面,眉峰紧锁,好像正在陷入沉思。秦歌叹口气,心里忽然想到一个人来,如果雷鸣这时候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生出跟自己相同的想法。雷鸣身上虽然有杀气,而且行为怪异,但他却不是那种工与心计的人,否则,他一定会很好地隐藏身上的杀气的。
事情到了这时,秦歌知道自己再不能犹豫,他必须出门,跟在黑袍人的后面,找到他们的落脚之处,这样,也许就能发现阿丝镇的秘密了。他回首看了一眼冬儿,想跟她说句什么,但想了想,还是毅然拉开了玻璃门。
“站住!”一声大喝响起,所有人都怔住了,秦歌也停止了动作,回过身来,看到一个肥胖的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众人身后。
这老头赫然正是弹官堂主人董志华。
“你想干什么?”董志华低喝道,随即身子飞快地晃过来,不容秦歌说话,一把将门关上,“如果你们想平平安安地呆在这镇上,最好给我回房睡觉去。”
秦歌还想分辩些什么,但一只胳膊被老头飞快地攥在手中。看不出来董志华年纪虽大,但手劲却出奇地大,秦歌挣了一下居然没有挣脱。董志华的脸上这时显出些怒意来,他再低喝道:“你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但你有没有替你这么些同伴想过?”
秦歌转头看了一眼满脸都是忧虑的冬儿,心里已经软了,心一软勇气便也随之消散。他垂头丧气地回过身来,同时叹息一声,那胳膊便由老头攥着,不再挣扎。董志华剩下那只手冲着众人摆了摆,示意众人回房,几个模特儿小姑娘最先向里走去,大家便都跟在她们后面。
回到黄涛那个最大的房间,大家纷纷找地方坐下,董志华还拉着秦歌的手不放,秦歌苦笑:“到了这时,你还不想放开我的手吗?”
老头怔一下,这才松手,但神色仍然十分严厉。
“你们这些年轻人,根本不知道这里头的厉害关系,刚才我要不把你攥住,你知道冲出去的后果吗?”老头面对着大家,但话显然是冲着秦歌说的。
“会有什么后果?”抢先说话的是冬儿,她关心秦歌更甚于关心自己。
董老头目光一凛,冬儿心上立刻有了些寒意。董老头道:“你只要看看跟在黑袍人后面的那些人,就会知道后果了。”
场中鸦雀无声,只有那几个小姑娘呼吸的声音变得急促。
想想那些肢体僵硬,步履蹒跚的僵尸样的“人”,想想自己有可能变得跟他们一样,谁的心里不会生出彻骨的寒意呢?
过了好一会儿,秦歌咽了口唾沫,这才吃力地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
“如果你问黑袍人后面那些人,那我可以告诉你们,他们都是跟你们一样的人,死后来到阿丝镇,但又不安心呆在阿丝镇上,脑袋里老有些别的想法,最后还擅自离开阿丝镇。”他叹息一声,“既然来到了阿丝镇,又怎么能轻易离开呢,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自信,但世事无常,这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他们不知道,也不曾经历过的。”
董志华显然话中有话,他是不是在警告面前这一拔人?
“可我们总得弄清楚我们怎么到了这里,这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还有,你们谁都说只有死人才能到这里来,但我们明明感觉自己都还是活生生的人,怎么一不留神就成死人了。”秦歌大声道。
董老头脸上现出些无奈来,还有些同情:“天下人都知道惧怕死亡,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你们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些人,却是宁愿去死,也不想在这世上多活一天。阿丝镇就是这样一个所以,它收留天下那些欲求一死的人的魂魄,在这里,你可以过得无欲无求,无忧无虑,在这里,你能忘掉一切活在这个世上的烦忧。所以,到了这时候,活着与死了还有什么意义呢?”
“可是我们不是那种想死的人,我们怎么会也到了这里?”秦歌道。
董老头缓缓摇头:“这不是我老头子能回答的问题,你们既然到了这里,其中一定会有原因的,这原因日后你们自然会知道。”
“那么,现在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相信自己真的已经死了?”
这回董老头沉默了,半晌,他才缓缓摇头:“既然来到了阿丝镇,活着和死了还有什么区别呢?现在我宁愿相信我已经是个死人。”
“你是不是在惧怕什么?那个黑袍人究竟又是什么人?”秦歌再问。
董老头摇头:“阿丝镇是个神秘的地方,生活在这里的人只要安于现状,便不会有任何危险,这样,你便什么都不用惧怕。但是,阿丝镇里确实有许多东西是你不能触碰的,像东南角那片院落,像这黑袍的巫师。”
“巫师。”秦歌眉峰皱得很紧,“这巫师跟高桥说的阿丝大神有什么关系?”
“巫师传递并执行阿丝神的意愿,他在阿丝镇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你胆敢冒犯这种权力的话,那么,你便会变成像他身后那样的行尸走肉。”
“既然大家都已经是死人,又怎么会变成行尸走肉?”秦歌自觉问到了问题的关键,他神情一震,接着道,“如果我们真的都已经是死人,死人不会再死一次,那我们有什么好惧怕的呢?”
董志华同情地盯着秦歌,摇头道:“你忘了这世上还有地狱吗?”
秦歌一时哽咽,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鼓声渐杳,黑袍巫师苍凉的歌声仍隐隐在耳边回荡。虽然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但每个人还是能真切地感觉到歌声里的诡异。
董志华目光扫视了屋里众人一眼,再叹息一声,一言不发转身离去。众人听到他在外面走廊里低声哼唱,那曲调和黑袍巫师唱的一模一样,只是那歌词,众人听得真真切切:
你身死魂不死
气消音不消
肉体不来魂能来
气息不到音传到
歌声消失,董老头已经消失在走廊内。屋里众人面面相觑,竟然谁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好半天,张松煞白着脸,声音微颤地道:“阿细默里。”
大家不解地一齐盯着他看,他便露出更加畏缩的模样:“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在刚才那一刻,我忽然想到了阿细默里这个词。阿细默里是生活在云南高黎贡山和独龙河谷那一带的独龙族传说中的祖地。独龙族人相信灵魂也会死亡,他们还相信,人有两种灵魂,生命之魂叫做卜拉,死亡之魂叫做阿细。卜拉会随着人死而魂消,这时,人的死亡之魂便会出现,它返归祖地阿细默地,在那里重新生活。阿细默地的一切和阳间无异,一个人在世间活多少年,他的亡魂阿细在阿细默地便生活多少年,年限一到,阿细便会化作蝴蝶,飞往人间。”
徐娟接过来道:“我们难道也都会变成蝴蝶?”
“别胡说。”秦歌低斥道,“我们就变什么也不会变蝴蝶。”他沉默了一下,没好气地道,“只有梁山伯跟祝英台才变蝴蝶。”
冬儿“扑哧”一笑,随即用手捂住嘴巴,面上又现出一些忧色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秦歌转向张松道,“我现在真有点糊涂了,你到底希望我们活着还是死了。”
张松的面孔胀得通红,他目光不安地四处望了一圈,似乎是想得到别人的同情:“我只是突然想到了,就随口说了出来。我——我没有别的意思。”他再停顿一下,然后小心地说,“刚才我听店主唱的那几句词好像有些耳熟,现在我想起来了,那其实是独龙族族人在丧葬仪式上唱的葬歌。”
秦歌半天不吱声,知道自己错怪了张松。
鼓声与歌声都已消失,就好像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六个模特小姑娘挤坐在床上,像是课堂上噤若寒蝉的小学生,大气都不敢喘。张松一脸的局促,好像自己犯了天大的错误,他的木讷与迂腐常让人觉得无奈,但这样的人与雷鸣一样,和他相处,让人觉得放心。今晚不对劲的要属黄涛了,他自始至终,一声不吭,好像心里隐藏了多大的心事。从山谷中的客车上一路来到这阿丝镇,黄涛表现出的果决与镇定一直让秦歌心生钦佩,但这晚他的沉默,与他以前的表现简直判若俩人。还有那个少妇柳倩,她的气色明显要比开始时好了许多,她人虽然坐在那里,但心思不定跑到哪里去了,好像根本没在听屋里人讲话。而且,从头到尾,她的目光绝不看秦歌。秦歌能感觉到她对他的敌意,他与她素不相识,她的敌意从何而来?
秦歌又一次想到,也许,跟自己同行的这些人未必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到了晚饭时间,董志华在餐厅里备好了饭菜等着大家。“饭菜还是我老头子做的,不管合不合口胃,反正你们没得选择。”老头笑呵呵地说,好像已经忘了刚才发生的事,“年轻人胃口好,到哪儿能吃尽量多吃点,俗话说,吃饱不想家,你们到了阿丝镇,就把我这弹官堂当成你们的家吧。”
老头慈眉善目,乍一看跟弥勒佛似的,你就是想拿他当外人都不行。
年少不知愁滋味,徐娟还稍微稳重点,但那几个模特小姑娘和冬儿,饭碗端在手上,面上的忧虑就去了大半。而秦歌这时却蓦然想起一年事来,他想到天这么晚了,雷鸣童昊和苏河都还没有回来。
这是他们来到阿丝镇的第一天,下午又是他们第一次出门,按理说不应该在外面呆这么久。还有,刚才那神秘的黑袍巫师带着八个僵尸样的男人进入阿丝镇,如果晚归的雷鸣等人遇上他们,那么岂非是件非常让人担忧的事。
秦歌看看默不作声的黄涛与神情呆滞的张松,心里觉出了深深的无奈。
“童昊他们怎么会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秦歌精神一振,看到说话的人居然会是张松。他显然还记着刚才的事,所以望向秦歌的目光中还有些畏缩。
“这么晚了,他们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他犹豫着说。
“你想怎么样?”秦歌试探着问。
“我想——我想我们是不是出去找找他们。”张松吞吞吐吐地说,“他们在这阿丝镇上人生地不熟的,什么地方能让他们呆这么长时间。”
秦歌松了一口气,再望向张松的目光里便带上了些笑意。他回过头看看黄涛,黄涛连头也不抬一下,好像没听见他们的谈话。
秦歌皱眉,心里已经决定今晚再不理会这个黄涛。
秦歌和张松出门已经快半小时了,他们去找未归的雷鸣童昊与苏河。弹官堂的董老头当时曾劝过他们不要担心:“只要他们人还在这镇上,我就保证他们绝对不会出现意外,除非他们想离开这里。”
雷鸣等人不会与众人不辞而别,下午离开的时候,谁也没有表露出要离开的心思。但是秦歌与张松还是不放心,这诡异的小镇让人想想心里都发毛。而且,秦歌还想夜晚出去巡神一下阿丝镇,也许在夜色的掩盖下,阿丝镇能显露出一些它真正的样子。
秦歌与张松离开了,黄涛与叫柳倩的少妇早早地便回了房,并且房门紧闭,似乎不想别人打搅。冬儿担心秦歌,便一个人坐在外面的大厅里,徐娟跟其它几个模特小姑娘便主动过来陪着她,大家说些闲话,用来打发时间。
大约八点半钟的时候,最先回来的人居然是苏河。
苏河满脸惶急,几乎是一溜小跑从外面奔了进来。大家看到她散乱着头发,脸上还有些汗水混杂着污渍的痕迹。冬儿心里一沉,有些不祥的预感。
“童昊回来了没有,你们告诉我他回来了没有?”苏河弯腰喘息着,面色煞白。她的目光在屋里逡巡一番后,自己找到了答案,她绝望地抓住冬儿的手,“他没有回来是不是?快去告诉秦歌,童昊失踪了!”
冬儿和徐娟过去扶她先坐下,然后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下午的时候,我跟童昊在一家酒吧里聊天,我们聊些以前的事,聊得有些晚。后来,天黑了,我对童昊说,我们回去吧。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了鼓声……”
鼓声隐隐敲击心脏时,酒吧内那个长发酒保已经不见了,整个酒吧里就只剩下苏河和童昊两个人。俩人正在迟疑不定时,忽然透过临街的玻璃窗,看到了那神秘的黑袍巫师和他后面那八个僵尸样行走的男人。
恐惧不可避免地降临在苏河和童昊身上,那一瞬间,俩人身子血液都似凝止了,竟然一动都不能动弹。这真是异常诡异的情景,昏暗的酒吧,会让你有身处都市的感觉,但外面的街道上,却有些仿似不属于人间的幽灵缓缓走过。
后来,当黑袍巫师走过酒吧,他身后僵尸样的男人有一个忽然朝酒吧临街的玻璃窗瞪了一眼——也许他并不是真的瞪眼,只是看了一下——那空洞的目光像把利剑,直穿透到苏河的心中。苏河低低地尖叫一声,身子忽然被一些力量带到了一边。原来童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座到了她这边,并且拥着她的肩膀,把她带离了玻璃窗。
俩人紧贴着窗边的墙壁站着,苏河被童昊并不算很强壮的臂膀揽在怀里,忽然觉得心里很感动。也许当那些僵尸样的男人冲进酒吧,童昊并不能真的保护她什么,但仅仅是一个动作,便已经表明了童昊内心的愿望。结果在这里成了无关紧要的事情,苏河只知道,在这个大男孩的臂膀里,她曾有过一刻的感动。
黑袍巫师带着他的歌声远去,僵尸样行走的男人连背影都已消失在夜色里,夜重新安静下来。初秋的夜里已经有了些凉意,但酒吧内却暖暖的,让苏河的手心里都生出了些汗渍。也许温暖的仅仅是两个人身体的相拥。被人拥抱住的感觉真的挺好,苏河恍惚中突然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有过这种感觉。最后一次,在别人温暖的怀抱里,那时的阳光异常灿烂,阳光让她看不清抱紧她的那个女人究竟长得什么样子,却觉得她的体温把她的整个身子都烘得暖暖的。那个女人后来消失在她的生命里了,留在她心里惟一的记忆,便是梳着羊角辫的小女孩每天都会坐在巷口一株老老的槐树底下,望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她在期盼什么呢?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寂静仍然流淌在酒吧内,童昊还是紧紧地拥着苏河,在墙角的阴影里。他的目光充满忧伤,拥住面前的女人,他仿似便拥住了逝去的那些欢乐时光。在春日阳光下冲他微笑的黑裙女人呢,她的嘴角微往上翘,让童昊回忆起来觉得她似乎有些戏谑的成份。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关键是她那一刻明白了童昊的心思。“你喜欢我吗?”她说。
童昊的心里又在流泪了,如果上苍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不会流泪,一定不会撒腿跑开,他会像现在一样,上前拥住那个女人,告诉她,他喜欢她。
怀中女人的气息把他的脖子弄得痒痒的,他低下头,即使在阴影里也能看清那张熟悉的面孔。那天夜里醒在山谷中的客车上,他便发现了车上有个女人居然生着一副让他魂牵梦绕的面孔,他清醒地知道那不是她,她已经死了,永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但是,他仍然忍不住要欣喜,并且心生企盼——难道真的是上苍可怜他,要派另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女人到他的身边来?
今夜月光如水,后来童昊和苏河走在月光下的时候,他们的两只手便紧紧地绞柔在一起。苏河注意到童昊这时的神色平静了许多,但眼中仍然流露出那么浓的迷惘和忧伤。他的忧伤感染了苏河,她也忍不住要为逝去的那女人伤感了。那女人也曾出现在她的梦里,用微笑和眼神来告诉她——你也可以成为像我一样美丽的女人。苏河喜欢这种感觉,而且,梦中女人的美丽让她眩晕,每次面对着她,她都能感受到自己体内散发出来的喜悦,还有像春天的种子萌芽那一瞬间,激荡在体内的无比冲动与激情。
现在,那个女人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她还会不会再次到她的梦里来?
忧伤着忧伤,迷惘着迷惘,苏河忽然间也觉得眼底有了些湿润。和一个忧伤的大男孩,忧伤在陌生的城镇里,城镇远离红尘的喧嚣,还有尘世间所有的爱情与恨仇。也许,永远生活在这里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还有身边这个让人怜惜的男孩,现在,他是把苏河当成了那个已逝去的女人,而苏河,也心甘情愿地让自己变成那个女人,毕竟,成为那个女人,是苏河这么多年来最大的梦想。
温柔的夜色下,汩汩流淌的情感让那些恐惧与诡异远离。两个人的世界里,除了过往时光的忧伤,是否还在滋生着新的憧憬与希望?
徜徉在静寂的星空下是件非常惬意的事,苏河心里忽然响起一首歌,并且,歌声真的从她的口中流淌到了星空下,与漫天的月华融在了一处:
你的爱已模糊,你的忧伤还清楚
我们于是流浪这座夜底城市
彷徨着彷徨,迷惘着迷惘
选择在月光下被遗忘
(词:陈佳明 原唱:许美静)
歌声缓缓飘进了童昊的心里,他转头凝望着身边的女人,她的面孔在星光下竟然能散发出璀璨的亮光。童昊看得呆了,竟然忘了走路。苏河走到他前面,再回过头来,湿润的眼中忽然涌上一些笑意来。
“你喜欢我?”她说。
泪水不可抑制地涌上来,童昊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大声地叫:“我喜欢你!”
俩人再次相拥了,月华温柔地摩挲着他们,他们的身子开始轻盈得在夜色里飞舞,像要永远沉沦在夜晚那无底的深渊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刹那已千年,苏河从童昊怀中抬起头,在他耳边轻声地道:“我是苏河。”
童昊怔一下,苏河可以明显地感觉到身体瞬间僵硬了一些,但随即,她便被他抱得更紧了。她听到他低低的声音道:“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是她,她已经死了,如果她能看到我们现在的样子,她一定会为我们高兴的。”他顿了一下,接着道,“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苏河知道这一刻童昊已从虚幻回到了现实,他清楚地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苏河为此莫名就有了些欣喜,她觉得那女人的影子正从自己的身上渐渐飘散。
“可是,我永远不会忘了她,她是我这一生最难忘记的女人。”童昊说。
谁又能忘记她呢,那样一个完美的女人。苏河从口袋中取出那张照片,让星月的光华落在她的面孔上。她美极了,她又在冲着苏河微笑,告诉她,她也可以成为像她一样美丽的女人。
童昊忽然松开了臂膀,接着在身上胡乱摸索起来。苏河怔怔地盯着他看,不知他丢失了什么东西。
“我把照片丢在那个酒吧了,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
童昊转身奔向夜色时还冲着苏河微笑了一下,虽然苏河还能从那微笑里看出忧伤,但是,她的心里却是暖暖的,还充满了温情。他们走出酒吧并不算很远,童昊很快就会再次回到她的身边。童昊的眼里虽然还有忧伤,但忧伤的男孩更让她觉得心动。也许有一天,他也会为我这样忧伤。这种感觉诱惑着苏河,这时,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真的已经爱上了这个男人。
虽然,他比自己还要小上三岁,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没有人可以替爱情制订规则。
第十五章 失踪
童昊去那个酒吧取照片,竟然再也没有回来。
“我在街道上等了他好长时间,我总对自己说,只要再等上那么一小会儿,他就会回到我身边。最后,我实在等不及了,我向酒吧的方向跑过去,希望能在半道上遇见他。拐过一个弯路,已经可以看见酒吧的霓虹灯了,可是空旷的路面上,一个人都没有。我安慰自己,也许童昊还在酒吧里找照片,酒吧里光线太暗,而他又不知道把照片丢哪去了。我很快跑到了酒吧门前,推门进去,我又看见那个长发的酒保一个人呆在吧台内,但屋里根本没有童昊。我问那酒保,跟我一起来的那个男人呢?酒保说:“你问下午跟你一块来的那个青年吗,他回来取了张照片早就离开了。”
苏河变得哽咽起来,她抓住冬儿的手:“我不知道童昊去哪里了,他不会丢下我一个人离开的,他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意外。”她犹豫了一下,眼中立刻现出些恐惧来,“那个穿黑袍的人,还有他后面那几个僵尸。一定是他们把童昊给抓走了,一定是他们。”
“那你就错了,我向你们保证,这件事绝对跟巫师无关。”
大家闻声看去,又是董老头出现在过道边上。他好像随时都在关注着弹官堂内的这些人,他自己可能也意识到了这点,咳嗽一声,脸上挤出些笑容来:“你们别怪我老头子多嘴,我只是不想你们这些年轻人在镇上出什么事。”
“你怎么能断定这事跟那黑袍巫师无关?”冬儿抢着问。
“巫师怎么会在自己的镇上做这种掳掠人口的事呢?”董老头反问道,“你在自己的家里会不会做坏事?”
冬儿一时语塞,说不出话来。
“可是那些像僵尸样的人,难道他们天生就是那个样子?”徐娟说。
董老头沉吟了一下:“那些人擅自离开阿丝镇,他们不知道,他们的魂根已经系在了阿丝镇内,他们又怎么能走远呢?巫师只是用自己的力量将他们重新拘回,如果他们像你们这样,老老实实呆在镇里,没有人会去伤害他们。”
“黑袍巫师将他们拘回,会怎么处置他们?”冬儿问。
“巫师不会让他们魂飞魄散的,但是,他们却必须将功赎罪。”董老头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不管哪个世界都有一套自己的秩序,阿丝镇也一样,虽然我来这里一年,还没听说过发生什么作奸犯科的事,但是,阿丝镇还是需要一股力量来维护它正常的生活秩序,所以,这些被重新拘回的魂魄便会被编入阿丝镇的自卫队,这也算是他们为这个镇做点贡献吧。”
“自卫队。”冬儿念叨一遍,“这词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日本二战结束后,作为战败国,日本被迫接受了美国帮他们治定的宪法,其中规定,日本不能拥有军队,只可有自卫队。”苏河脱口而出,“我现在不关心自卫队,我只想知道童昊到哪里去了。”
董老头颓然摇头,想说什么,终究叹息一声,悄然退去。
“我们还是等秦歌张松他们回来再决定怎么办吧,童昊肯定还呆在这镇上,刚才董老头也说了,只要他不打算离开,就不会出什么意外。”冬儿安慰苏河。
看着苏河惶急的神情,不要说冬儿,就连那几个大大咧咧的模特小姑娘们都看出了这半日之间,她跟童昊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大家对这样的事早已习以为常,再说了,这样的结局,岂非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
苏河并不是遇事慌乱的人,只是当局者迷,现在听了董老头和冬儿的话,知道着急也没有办法,只能耐心坐那儿等秦歌回来。
“秦歌和张松出去找你们,时间已经不短了,相信很快就会回来。”冬儿说。
大约十几分钟之后,秦歌与雷鸣相继回来,中间只间隔了几分钟。秦歌与张松出门后便分头寻找,他转了一大圈,在街道上一个人都没看见,便猜测是因为黑袍巫师出现过的缘故。那黑袍巫师身上有种邪恶的力量,即使他什么都不做,但他出现本身就让人心生惧意。他回来后听了苏河的讲述,心中也是大惑不解,而后回来的雷鸣则面无表情,似乎雷昊的生死跟他是全不相干的事情。这时大家都想着童昊的事,所以谁也没有在意他的态度。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童昊不可能无端消失,这里头一定出了什么问题。”连秦歌都无计可施,苏河再次露出六神无主的模样,她急切地道,“天越来越晚了,如果再找不到童昊,我真怕会出什么事。”
“还有张松没有回来,我们至少该等等他。”秦歌这话说得没有一点底气。
半个小时之后,张松一个人回来了。到这时,连秦歌都几乎能断定,童昊一定出了什么意外。张松低声问边上一个模特儿小姑娘发生了什么事,片刻之后,他眉峰紧皱,发生这样的事,显然也让他觉得不知所措。
“我们对这阿丝镇全不了解,在这里发生什么事,单凭我们的力量,恐怕很难解决。”秦歌沉默片刻后站起来,“但是有一点我们可以放心,即使童昊遇上什么不测,我们也不用担心他的安全。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费了这么多心思,把我们带到阿丝镇来,我想,他不会轻易就让我们这些人遭逢什么不测的。”
苏河心下稍定,但想想下午童昊伏在酒吧桌子上时的忧伤,想想他声厮力竭地在夜晚的街道上冲她大叫“我喜欢你”,她的心中立刻便有了被灼痛的感觉。而且,她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这些预感让她的整个人都像被掏空了一般。也许我再也见不到那个脆弱忧伤的大男孩了,她想。
“也许明天我们可以去找一个人帮忙。”秦歌说。
“高桥。”冬儿脱口而出,“带我们来阿丝镇的人是他,我们的人少了一个,他一定不会不管的。”
秦歌赞许地冲冬儿点点头:“阿丝镇像一个遗世独立的国家,它有一整套自己的运营体系。高桥曾经对我们说过,镇上有一个镇务中心,里面专门有一个部门叫警务部,用来维护阿丝镇的治安情况。我想,这警务部跟外面的公安局没什么区别,镇上发生人员失踪的事,它有义务调查清楚。”
“可是,如果童昊是被那黑袍巫师掳走了又怎么办?”苏河仍然不放心。
“那个黑袍巫师在镇上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我们还不清楚,既然他也在这个镇上,那么他必定和建造阿丝镇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建造这阿丝镇的人或许就是带我们到这里的人。这样,黑袍巫师好像没有什么理由在这镇上掳走童昊,他要真想对我们不利,反正我们都在镇上,都在他掌握之中,他根本不用多此一举。”秦歌沉吟着说,“当然,现在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测,我们明天去镇务中心先找高桥,看一下他的态度再说。”
张松和几个模特小姑娘点头赞同,已经有小姑娘站了起来,显然知道今晚不会再有什么事,要回房休息了。但就在这时,苏河蓦然站了起来,甚至也不和边上的冬儿秦歌说什么,便往门外走去。
秦歌上前一步,但苏河已走到了门边。秦歌忙冲冬儿使个眼色,冬儿急步追过去,拉住苏河的胳膊:“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
“我等不及到明天,要去镇务中心,我现在就去。”苏河沉声道。
冬儿说不出话来。
苏河回身道:“时间过得越久,童昊出事的可能性越大。你们虽然推断他不会有生命危险,但在这诡异的小镇上,有什么事不会发生呢?”她顿一下,目光直视着秦歌,“如果现在失踪的是冬儿,我想,你一定不会坐等到明天。”
这回轮到秦歌说不出话来了。
苏河轻轻挣脱了冬儿,大步迈出门去。她忽然听到身后秦歌重重的喝声“站住”,她怔一下,再次回过头来,看到秦歌已经奔到她的身边。
“你回去休息,找童昊的事,交给我。”秦歌说。
苏河勉强在脸上现出一个笑容:“童昊是跟我在一起失踪的,你能陪我去,我已经很感激了。”
“要去我们一块儿去。”冬儿也凑过来挽住秦歌的胳膊,“童昊这小伙子瞅着那么单纯,他要真出什么事,我心里也会难过的。”
苏河感激地向冬儿微微点头。
后面的张松也跟过来,刚想说什么,秦歌冲他摆摆手:“你还是跟雷鸣留在这里照看那些小姑娘吧,我可不想她们再发生什么事。”
张松犹豫了一下,终于点头。
秦歌等三人离开弹官堂,依着上午高桥带他们走过的路线,直奔镇务中心的方向走去。冬儿行走时凑到苏河边上,拉着她的胳膊在她耳边低语道:“这才多大一会儿工夫啊,你就这么关心童昊,是不是下午你们俩有过什么亲密接触?”
苏河红了脸,想分辩些什么,终究闭口不语。
冬儿点点头,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再接着轻声道:“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现在流行姐弟恋,那个傻小子看上你,算她有眼光。”
苏河在心里幽幽叹了口气,冬儿年龄虽比她要大上一些,但是单纯的她哪里知道她和童昊背后的那些故事,甚至,那些故事说给她听她或许都不会理解吧。其实能简简单单地生活,真的是件挺幸运的事。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冬儿那么简单,有些事生来注定,根本不由你选择。
苏河的心里有些阴影掠过,她使劲摇了摇头,才把这些阴影抛开。
镇务中心白色的两层小楼在夜色里非常醒目,它的门前还有一盏高悬的探灯,将门前的一片空地照得亮如白昼。远远看去,小楼内应该没什么人了,楼上楼下好几个窗口都一片漆黑,只有门内的大厅里,有些光亮。
秦歌领着冬儿苏河毫不犹豫地进到大厅内。镇务中心的小楼跟外面世界的一般机关格局出奇的相似,大厅一侧用玻璃隔开了一个房间,玻璃上露出一个窗口,窗口上方贴着“值班室”三个字。值班室里有床有桌子。此刻玻璃后面的窗帘拉上了,但却留了一道缝,透过缝隙可以看见一个年轻人正躺在床上看本杂志。秦歌敲窗前再环视了一下厅里的环境,值班室对面墙边一溜排开一圈沙发,正面墙边竖着一面衣镜,衣镜两侧还有几盆松竹的盆景,右侧是一个过道,连接着楼下的几个房间,楼梯在正前方,楼梯下还有一个小储物间。
秦歌心里啧啧称奇,他想起海城公安局的布局几乎和这里一模一样。
值班室里的人听见外面有动静,随即便听到了敲窗声。他拉开窗帘,打开小门,小心翼翼地问外面的一男两女有什么事。
“我们想找高桥。”秦歌说。
“你们明天办公时间再来吧,现在早就下班了。”
“可我们有重要的事,等不及明天。”秦歌的脸色异常沉重,这样可以让玻璃窗内的年轻人感到事态的严重,“我们的一个同伴晚上在镇上失踪了,我们找过很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他。”
“失踪?”值班的年轻人重复了一次,脸上露出恍惑的表情。他似乎犹豫了一下,但随即便开门走了出来,“你们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找高桥和焦阳。”
“焦阳是谁?”秦歌怔一下问。
“警务处负责人,像这样失踪人口事件,当然得把他找来。”
秦歌三人去墙边沙发上坐下,片刻后,外面响起马达声,值班室内的年轻人骑着一辆摩托车转眼消失在夜色里。秦歌冲着冬儿苏河苦笑:“这年轻人也算是阿丝镇的机关工作人员了吧,工作作风倒一点不官僚。”
这一切越是像模像样,秦歌心里越觉得怪怪的。
“他一个打杂的能有什么官僚主义。”冬儿颇不以为然。
“阎王好见,小鬼难求。你看外面那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官大的倒不一定跟你摆谱,越是下面那些臭鱼烂虾越把自己当个人物,你要有点事求到他们头上,他们不把嘴咧到脖子后面才怪,个个一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衰样。”
秦歌话说得有些刻薄,但苏河最先点头赞同。她年龄虽比冬儿小,但一个人在外生活多年,对生活的感慨当然要比冬儿多。
高桥和焦阳很快就赶来了。高桥大家都已见过,文弱书生样,皮肤白皙,身材高佻,眉宇间隐有些淡淡的郁悒。他身边的焦阳是个彪形大汉,发短,根根向上直竖,两腮上有些赘肉,两边眼角微往下坠,让人一眼看去,分不清他这模样是凶像还是憨像。
苏河简单说了童昊失踪的经过,焦阳抢先粗声粗气地道:“不可能。”
高桥摆摆手,焦阳便住了口。高桥眉宇间的郁悒似乎更深了些,他凝眉道:“我来到阿丝镇这一年多,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但它现在发生了,这是现实。”苏河急促地道。
高桥点头:“童昊失踪,当务之急是先找到他。”他想了一下,接着道,“你们也不要着急,阿丝镇一共就这么大点地方,要找出他来应该不难。”
秦歌与苏河心下稍安,边上的冬儿却道:“我倒要看看你怎么个找法。”
高桥沉默了一下,然后转向焦阳:“你现在就去集合自卫队,让他们在镇里镇外四处搜索童昊的下落,务必要在天亮前将人找出来。”
焦阳答应一声,也不和秦歌等人打招呼,径自转身离开。
“为什么要镇里镇外找,难道童昊有可能不在镇里?”秦歌问。
“阿丝镇四面环山,镇与山近在咫尺,所以镇里镇外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如果童昊躲在半山腰上,你说他是在镇里还是镇外?”
“童昊不会自己躲开我们的,他并不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秦歌说。
“而且,他回那个酒吧时我还在等他,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他不可能把我一个人丢下的。”苏河肯定地说。
高桥沉默不语,深邃的眼睛里也透出一些隐忧。
适才去找高桥焦阳的年轻人已经回到值班室重新睡下,高桥则陪着秦歌等三人坐在沙发上等待。冬儿困了,先是倚着秦歌的肩膀打盹,后来干脆趴在了秦歌腿上睡着了。秦歌虽也有睡意,但做警察的熬夜是家常便饭,他看高桥精神挺足,便也打起精神。苏河此刻心急如焚,从焦阳出去集合自卫队开始寻找童昊,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阿丝镇就这么大点地方,俩小时已经可以绕着镇子转两圈了。时间拖得愈久,童昊的境况便愈发堪忧,所以,她坐那儿心里也不踏实,隔几分钟便要起来到门口看上一眼。
外面小街沉寂似铁,这么长时间竟一点动静都没有。
秦歌瞅瞅高桥正襟端坐的样子,都有点替他累得慌。漫漫长夜,等待着实是件很躁人的事情,于是,秦歌便想着该跟高桥聊点什么。
“有件事我一直搞不明白,不知道能不能跟你请教一下。”秦歌说。
高桥有些警觉,但他还是淡淡地道:“我虽然到这阿丝镇上已经一年多,但并不是所有事情我全都明白。不过你放心,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会告诉你。”
秦歌点头:“在我们来到阿丝镇之前,曾经到过离这不远的另一个山谷中,那儿有一幢小楼,你也是从那里把我好几个同伴接到这里。我想知道那小楼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你会知道我们这些人到了那里。”
高桥苦笑:“我只是按照指示办事,每次小楼里来了新人,我都会接到通知,然后,我就会去那里把人带到阿丝镇上来。你要问我那小楼究竟是什么地方,我想,它应该是阿丝镇的一个中间站吧,外面的人要到镇上来,必会先到那里。”
“那么每次都是什么人通知你小楼里来了新人?”
“自卫队的人。”高桥显然并不想掩饰,“我们镇务中心这些工作人员,只是下面具体办事的,要说这阿丝镇真正的核心还在东南角的高墙内,很多命令都是从那里传达出来的。”
“那高墙院落里还有些什么人?”
“自卫队的人和巫师。”高桥停了一下,似有些犹豫,“我知道你来这里之前是个警察,你想知道的事,如果我不告诉你,你一定会想办法自己去弄明白。我现在跟你说这些事,只是不想让你孤身涉险。我一开始就跟你们说过,在这镇上你们可以做任何事,但却只有东南角的那个被高墙隔开的院子你们不能进入,那是阿丝镇的禁区。我到这里一年多,还没见过有人敢越雷池,所以我也不知道私闯那里会有什么结果。”
秦歌点点头,算是明白高桥的好意:“现在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我不知道原来在我们中国还有巫师,巫师算是种职业,还是种身份呢?”
高桥叹口气:“我不想说你孤陋寡闻,但我实在找不到别的词。巫师是种古老的职业,他不仅过去有,现在有,在将来的很长时间内,他都不会消失。我们没有必要排斥现代文明,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很多事情,是用科学无法解答的,在中国很多少数民族中,至今还保留着巫师这一古老的职业,巫师分两种,一种祈福消灾,一种行巫医。巫师具有的神奇力量,连很多学者都惊诧不已,他们有些人甚至用毕生来研究这些民间的神奇力量。可是,偏偏有些自以为是的所谓现代人,一听到巫师便把他跟封建迷信联系在一起。这些人永远不会明白什么叫真正的科学,科学的本质中包含了实事求事的态度,如果连既定的现实都不愿面对,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谈科学谈文明。”
秦歌被闹了个大红脸,颇有些尴尬。
“有些事情,不亲眼看到,真的不敢相信,毕竟我们这一代人受到的教育是非常理性的。”他摇摇头,不想再跟高桥谈论这些理论方面的东西,“我现在最琢磨不透的是黑袍巫师带领的那些像僵尸样的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到达阿丝镇之前,我曾亲眼见到这些人不约而同奔到小楼前便倒地毙命。”
高桥又叹息一声:“你的疑问曾经也是我的疑问,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得以和黑袍巫师有过几次接触,他告诉我那些奔到小楼前毙命的都是些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的人,他们不想留在阿丝镇,想回到原来生活的世界里去。但他们的魂根已经留在了阿丝镇,离开这里,他们便会迷失方向,而且,离阿丝镇越远,他们的力量便越弱,那小楼是连接阿丝镇与外面世界的通道,所以,他们才会不约而同到达那里。到了那里后,他们便再也支持不住,这就是你看到的倒地毙命。黑袍巫师随后便会赶去小楼,用他的力量重新将那些人消散的魂魄凝聚到一处,然后再带他们回来。黑袍巫师管这样一个过程叫做招魂。”
秦歌满脸无奈:“我也想相信这世界上存在一些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但这样的事情说出来,我真的没有办法让自己相信它是真的。”
“除了相信你难道还有别的选择?”高桥反问道,秦歌看到他这时眉宇间的郁悒又浓了几分。
也许他也并不相信自己说的这一切,但是却有某种原因,让他逼迫自己相信。这是秦歌这一瞬间的感觉。
“我以前只听过民间有替活人招魂的说法,没想到阿丝镇的巫师,还可以替死人招魂。”秦歌话里有些讥诮。
“活人和死人有什么分别呢?”高桥道,“我小时候生病,医院诊断说肚里长了一个瘤,必须在肋骨处开刀,将肋骨掀开,才能将那瘤给切除。我那时只有十一岁,家里人不忍心看我小小年纪就要受这种罪,便从民间给我请了一个巫医。那巫医大字不识一个,但据他自己说,替人诊病的并不是他,而是阴间的三个鬼医。他第一天为我诊病,只是烧了一柱香,然后,告诉我,鬼医今天出差了,要一个星期才回来。当时我就在想,阴间的鬼也会像人一样出差?那巫医告诉我,阴间的一切和阳间根本没有区别,有时候人死了,到了阴间,他还会以为自己还活着。”
高桥的话说得森然,连秦歌都觉得身上有些寒意。他下意识地用手掩住了冬儿的耳朵。冬儿头枕在他腿上睡得正香,这时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又沉沉睡去。
“已经半夜了,我看你们还是回弹官堂休息吧,我保证一有童昊的消息,会第一时间去通知你们。”高桥站起来说,“我也要出去联系一下焦阳,看自卫队现在搜索的具体情况。”
秦歌看出高桥是不想和他再谈下去了。
苏河虽然着急,但她知道呆在这里跟呆在弹官堂内并没有区别,而且,高桥适才那番话让她心里发毛。镇务中心的小楼显然要比弹官堂宽敞许多,但这里冷冰冰的,再加上通道与楼梯上黑漆漆的,让人莫名便要心生恐惧。所以,后来秦歌唤醒冬儿回弹官堂时,她也老老实实地跟在边上。
弹官堂里,张松一个人坐在外面的厅堂里打盹儿,听见动静,立刻睁开眼睛。秦歌简单向他说了情况,他便颓然地低头不语。
秦歌送冬儿回房睡觉,他回到厅堂,见苏河坐在张松对面,脸上全无睡意,眼睛紧张地圆睁着,好像身体的每根神经都处于紧绷状态。他走过去,手搭在她的肩上,想安慰她些什么,但话没出口,苏河眼中的泪水抢先夺眶而出。秦歌心中有些疑惑,他想短短的半天时间,苏河怎么会对童昊生出这么深的感情?
一夜枯坐,三人俱都无语。到后来困意越来越浓,秦歌不知道什么时候倚着靠背,神智已有些模糊。后来他被人推醒时,外面天已微明,凄白的曙色已驱散了黑暗。推醒他的人正是苏河,一夜不眠让她看起来憔悴了很多。她用力摇晃着秦歌,看秦歌醒来,说话的腔调里已经带上了哭音。
“刚才高桥派人来过了,他让你去祭台。”她说。
祭台。秦歌想起了那夜和雷鸣跟踪神秘的黑袍巫师和那群僵尸样的人,在一片松林里迷失方向,结果僵尸从四面八面涌过来,他跟雷鸣不知怎么竟会昏迷过去,醒来后,便看到了高大的神像和十三根圆型石柱。
那地方自然就是高桥说的祭台了。
那祭台跟童昊会有什么关系?
秦歌不敢怠慢,唤醒张松,也不跟其他人打招呼,三人出门直奔祭台方向而去。那晚秦歌与雷鸣从祭台之上摸黑来到阿丝镇,现在镇外有三条上山小径,秦歌正犹豫着不知该选哪一条,张松与苏河已经抢先迈上左边那道。
祭台所在位置,可以完全俯视整个阿丝镇。片刻过后,秦歌出了身微汗,他回头,看到阿丝镇已经像一座积木堆起的城市。
他们很快便置身祭台之上,苏河心急,紧走几步,将秦歌与张松落在后面。秦歌还未抬头,便听见她一声凄厉的尖叫。秦歌脸色大变,飞奔而去。此刻祭台上站了好些人,其中便包括高桥与焦阳,他们并肩站在了上祭台的路边,似正在等候秦歌。在他们身后,分散着将近十个面色凄白的人,这些人面色冷峻,目光空洞,神情呆滞,全身都透着阴森诡异的气息。
秦歌不及多与高桥焦阳说话,身子已经越过他们赶到了奔跑的苏河边上。现在,他的前面便是那尊石像与十三根石柱了,他看到童昊此刻正倚着其中一根石柱席地而座,他的脑袋耷拉着,胸前殷红一片。
秦歌先于苏河抵达童昊身边,他稍加检查,便确定童昊已经是个死人。
第十六章 授命
据高桥讲,这是发生在阿丝镇的第一起谋杀案。
死者童昊,被利器刺穿心脏,一刀毙命。根据现场调查,死者被发现倚坐在祭台上的石柱前,但那并不是第一现场。在祭台西侧的角落,地上发现一滩血渍,虽无法从血型上加以判断,但几乎所有人都毫不怀疑那是童昊遇害时留下的。也就是说,童昊是在祭台西侧那个角落中刀毙命,然后又被转移到了石柱前。另外,死者的手腕处有印痕,显然遇害时曾被捆绑过。
倚坐在石柱前的童昊衣衫不整,腰间的皮带不见了,后来在那滩血渍不远处被发现。他的左脸颊有被击打过的痕迹,由此可以推断出死者遇害前曾有过挣扎,还可能和凶手发生过博斗。死者脸上的神情非常怪异,眼睛圆睁,嘴巴微张,似乎临死前曾遭受过巨大的惊吓。还有他的一只手,死死攥着一张照片,那照片已经被揉成一团,展开后可以发现那是个女人的照片,女人非常美丽,身上还迸射出一种明星才有的光彩。
秦歌在掰开童昊的手取出那张照片时,忽然发现在童昊的屁股底下好像压着什么东西,手他伸手摸去,摸到对折的几张报纸。
秦歌独自在现场检查时,苏河被张松拉到了边上。苏河最初的震惊过后,现在已经平静下来,她呆呆地望着那边已经死去的童昊,眼里现出的是深深的忧伤和绝望。那个脆弱多情的大男孩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带着他所有关于爱情的憧憬和梦想。也许此刻他已经获得了生命最大的解脱,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与那个深爱着的女人再次相逢。可是,在他生命中最后一个夜晚,他曾声厮力竭对另一个女人说“我喜欢你”。也许他并不是真的喜欢苏河,只是因为苏河跟他深爱的女人有着一模一样的面孔,但是,必定有那么一个时候,他从苏河身上,感受到了希望,感受到了爱情对他的再次垂青。
可他在这个时候竟然独自离开了,抛下那个等待他的女人。
苏河的泪水无声地流,她忽然想到,或许自己这一辈子也做不成那个梦中的女人了,这次,是她从梦中来,带走了深爱着她的男人。
可是,梦中的女人是善良的,她怎么忍心伤害这样一个年轻的男人呢?
祭台上那些面色凄白,浑身泛着诡异气息的自卫队成员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只剩下高桥和焦阳还站在祭台边缘,冷冷地看着秦歌检查现场。
秦歌赤红着眼睛慢慢走到他们面前,他的目光与高桥的对视,虽然没有说什么,但高桥却忽然不敢与他的目光相对了。
“对不起,发生这种事,是我们没有预料到的。”他低低的声音说。
“凶手。”秦歌重重地道,“现在找出凶手比说对不起更重要。”
他没有责怪高桥,也没有表现得很愤怒,因为他能感觉到高桥此刻的歉疚。谋杀案与他无关,但他却在之前向秦歌保证过,在这镇上不会有意外发生。秦歌知道,他的保证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或者,他也并不是真的完全了解这个神秘的城镇。现在,秦歌知道自己要做的,是尽量得到他的帮助,这样,才能把杀害童昊的人找出来。
下山的时候秦歌与高桥走在最前面,后面是苏河和张松,再后面是抱着童昊尸体的焦阳。苏河这时已经彻底平静下来,只是一夜无眠加上心里的悲伤,让她看起来憔悴到了极点。她走得跌跌撞撞,以致于需要身边的张松不停地搀扶她。后来,走在前面的秦歌和高桥忽然听到低低的歌声,他们惊讶地回头,发现那些歌声正是从苏河的口中发出。
你的爱已模糊,你的忧伤还清楚
我们于是流浪这座夜底城市
彷徨着彷徨,迷惘着迷惘
选择在月光下被遗忘
歌声里,第一缕阳光从远山的背后直射过来,它落在苏河泪光盈盈的脸上,让她的忧伤在阳光缓缓地浮动,很快就把在场的所有人层层包裹。秦歌怔怔地盯着她看,似乎有些明白她跟童昊之间那像风与落叶般匆匆聚散的爱情了。
苏河的忧伤还让秦歌体内萌生出一股力量,他想到凶手杀死童昊绝不会是偶然,也许,他要针对的,是随童昊一块来阿丝镇的这一群人。冬儿熟睡中的面孔浮现在他脑海里,他感觉到了无法抑制的一种冲动。他不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受到伤害,不止是冬儿,他不能再让凶手伤害任何人。
回到镇上,高桥让张松带苏河回弹官堂休息,而他则要带秦歌去一个地方。
“难道那里有人能告诉我们谁是凶手?”秦歌不解地问。
“我不知道。”高桥眉峰紧锁,“但我却知道,如果我们想找出凶手来,一定要先去那个地方,否则,我们连一点机会都没有。”
“你说的是什么地方?”秦歌隐隐已经意识到什么,但他还是要问。
“阿丝镇禁地。”高桥重重抛出这几个字,便大踏步走到了前面。
——阿丝镇禁地,那一片被高墙围起来的院落,里面住着面色煞白神情呆滞的自卫队和神秘的黑袍巫师。童昊的死和那里会有什么关系?
“我忘了告诉你,那高墙大院里除了自卫队成员和巫师,还住着阿丝教主。”前面的高桥回过身来冷冷地道,“我来镇上一年,还从来没有见过阿丝教主的模样,但是,我听黑袍巫师说,两天后的祭神大典过后,阿丝教主就要变成传说中的阿丝大神了。”
阿丝山脉,绵延千里,传说世代生活在阿丝山脉中的山民,是魏晋时期周边地区的百姓为避战火,经过数十年的迁移而至。山民中除了汉族,还有彝族、独龙族、哈尼族、傈僳族、普米族、怒族等十数个少数民族的先人,他们或族居或混居于绵延的阿丝山脉中,战火不及,刀耕火种,过着原始却平静的生活。
不知道哪个朝代哪个年份,阿丝山脉里忽然开始流行一种瘟疫,瘟疫传播速度极快,先是有些孩子高烧不退,接着,他们的家人也觉得身体发热,呼吸困难。瘟疫很快从一个村塞传到另一个村塞,接着便开始不断传来有人死去的消息。各族的巫师们整夜燃烧着用以驱邪的篝火,他们使出了浑身的解数,还是不能控制瘟疫的传播。越来越多的人死去,田地因此变得荒芜,村塞变得冷落。
整整一年的瘟疫,夺去了大量山民的生命,剩下的人也大多染病在床,眼看着阿丝山脉就要成为一片死亡区域。那些少数未被感染的山民们已经在计划着逃往他乡,各族的巫师因为无能而被愤怒的山民用绳索吊起,悬在高崖上接受惩罚。就在这时,有人提议各村塞将染病的村民们集中焚化,这样,才能杀死瘟疫,保全余下族人的生命。这个提议被各村塞的人接纳,被瘟疫感染的人生不如死,生怕自己再感染家人,所以也甘愿一死,那些未被感染的人几乎家家都有患者,虽骨肉情深,但谁都知道,如果这时候不能硬下心肠,那么,用不了多久,所有的部落都会灭绝。一时间,阿丝山脉哀号遍野,所有人都沉浸在生离死别当中。
燃烧的木柴已经堆起,患病的山民已经被召集,就在这紧要关头,千里之遥的数百个村塞,忽然都接到了各部落用以联系的飞鸟传书,信上说,英雄已经诞生,鹰背上的普亚米尼带来了制服瘟疫的武器。刹那间,万众欢呼,所有部落的人都齐齐往阿丝山脉深处的普亚族聚居地出发。
普亚米尼在普亚族的方言里就是神的意思,普亚族原本是个人丁单薄的小部落,但因为普亚米尼,一下子声名麻鹊起。
普亚米尼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将各部落的瘟疫清除干净,在治病救人过程中,他还从各部落村塞中选出了一批跟随他的人,将治疗瘟疫及各类杂病的秘方传授给大家。普亚米尼还像传说中的神农氏一样,遍尝百草,寻找根治各类顽疾的药材。数年之后,普亚米尼大病不起,临死前,他告诉他的弟子们,这些年,他的体内已蓄满毒素,死后只宜火葬。他还告诉大家,肆虐阿丝山脉的瘟疫其实并没有被彻底铲除干净,这些年,他费尽心思企图找出瘟疫的源头,但终不能如愿。在他死后,他的所有追随者们,要永远守卫阿丝山脉,找出爆发瘟疫的原因,从根本上彻底将之铲除。
普亚米尼去世的当天夜里,天空突现彩霞,有人看见普亚米尼在一片祥光中,缓缓飞天而去。自那以后,所有的族人便尊普亚米尼为阿丝大神。
在此后的数百年间,阿丝山脉的各部落又经历了许多次劫难,传说中都是阿丝大神及时带着他超越天地的力量出现,阻止了灾难的发生。
阿丝山脉中的所有先民都是阿丝大神的信奉者,他们中的有些人,便用毕生的生命来侍奉阿丝大神,阿丝神教由此产生。每一代的教主都是普亚米尼的传人,他们行巫医,治病救人,做巫祀,祈福消灾,无论在阿丝山脉的哪一处,他们都得到所有族人的尊敬。
沧桑百年,世事无常,这样一个深入人心的阿丝神教终于在现代末落起来。
先是战火的硝烟在阿丝山脉中弥漫,八年抗战中一支日本人的军队悄悄进驻阿丝山脉,像一股幽灵样疯狂地在各部落中肆虐,他们屠杀生命,焚烧村落,更多的人无端失踪,从此再没有回来。传说中的阿丝大神一定目睹了这场灾难,但他并没有像以往传说中那样带着他神奇的力量拯救生灵。
时间又过去了很多年,当年的日本倭寇终于退出了阿丝山脉,各村塞又恢复了昔日宁静的生活,但这时,已经有人对阿丝大神的存在产生了怀疑。他们的怀疑还没有得到证实,一队队身穿绿军装的年轻人忽然又进驻到阿丝山脉的各村塞中,他们推倒了各塞的神教圣坛,将巫师五花大绑押送到搭起的高台上拳打脚踢。那一场灾难并没有祸及普通的山民,但阿丝神教的末落却不可避免地到来。此后的数十年间,几乎再没有年轻人愿意提及阿丝大神,那作为一个传说,已经在村民的心里渐渐消散。
而终于有一天,阿丝大神要重回阿丝山脉了。他在阿丝镇两天后的祭神大典过后,真的会降临这个亡魂之镇?
焦阳带着童昊的尸体先回镇务中心,高桥与秦歌直奔高墙大院而去。
墙是大块条石砌成,高逾两丈。块块条石整齐划一,看上去坚不可摧。两扇朱红色的大门巍然耸立,两枚黄铜色的兽环悬在正中,显得肃穆且森然。
到了这里,连秦歌都有些发怵,如此坚固结实的院墙在他意识中,好像只有监狱和看守所能与之媲美。那么,在这高墙之内,是否隐藏着什么不能示人的秘密?那黑袍高歌的巫师,像僵尸样行走的人,据高桥说,他们来到阿丝镇后,便都会进入这高墙之内。他们进去后,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兽环叩门的声音冰冷且沉重,秦歌看到高桥敲门的手似乎有些轻颤。
过了好一会儿,吱呀声音过后,门开了一道缝,里面露出一张充满戒备的面孔。高桥退后一步,沉声道:“我有事想见教主。”
里面的人略有些不耐烦:“教主不见任何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回去吧,有什么事教主自会派人通知你。”
“但现在镇上出了人命案,如果不尽快找出凶手,那很可能他还会危及别人的生命。这是性命攸关的大事,我必须当面向教主请教些事情。”高桥挺直了脊梁,声音掷地有声,竟然全无惧意。
秦歌对高桥暗生钦佩,他明明敲门时心里还有些发虚,但当事情发生了,他却全无惧意。秦歌现在只是不明白要找杀害童昊的凶手,为什么要先到这里来。
门里的人似乎还想说什么,但门后突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放他进来。”
门缝后的脑袋消失了,接着一阵低语,门便吱呀呀地开了。门开后,视野陡然开阔了许多,只见里面的庭院收拾得干净整齐,一排青砖黑瓦的平房在庭院的后面,两边还有些厢房。这院落虽然宽敞,但跟外面大块条石砌成的高墙好像不成比例,置身庭院里,你会把这里当成一个普通的院落,丝毫感觉不到它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
秦歌高桥对视了一眼,眼中俱有些疑惑。这时,开门的那人在前面引路,将他们带到左侧的一间厢房内等候:“你们稍坐一人儿,七爷已经去请教主了。”
他口中的七爷显然就是适才在门后说话的人,而高桥听到这个名字,却已经耸然动容。
“这七爷是什么人,好像在这里挺有权威的。”秦歌说。
“他是阿丝神教的白袍巫师,你几次见到的黑袍巫师,我听说还是他的弟子。”高桥压低了嗓音,好像说话生怕被别人听到。
秦歌皱眉,每次听到高桥说到什么阿丝神教的事,他都有非常不现实的感觉,这些只有在武侠小说里才能看到的事情,想不到居然真的存在于现实里。他摇头苦笑道:“白袍巫师黑袍巫师,我好像到了电影《魔戒》里面。”
高桥低头不语,眉宇间又有了那种难以自抑的郁悒。
不消片刻,刚才开门的人又走了进来:“教主在后院等你们了。”
后院其实就在那排青砖黑瓦的平房后面,到了这时,纵算秦歌心里再觉得这什么阿丝神教荒唐,但还是要摒气凝息,无端地感到些紧张。从逻辑推断,阿丝神教的教主应该就是这阿丝镇的主人了,或许他就是暗中策划一切事件的人。他建造这个阿丝镇,建立一整套运行体系,不可能只为了在这阿丝山脉中做一个土皇帝,他究竟有什么样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份对于一般人充满了神秘。秦歌等人一进入这山谷,便接连不断碰上些异常诡异的事,山崖上的鼓声,僵尸样行走的人,小楼墙壁内倒下的尸体,神秘的黑袍巫师,还有进入阿丝镇后得到的自己的死讯,这些显然都跟阿丝教有着密切的关系。而现在,他就在面对这一切幕后最权威的人了,这怎么能叫他不紧张。
后院比前院还要宽敞些,一小块空地上生着一株茂盛的古树,树下有两张竹椅和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壶,壶边有杯,杯中有水,纵是隔着数步之遥,秦歌与高桥还是能闻到杯中茶的清香。
此时竹椅上无人,树后的一片菜畦里却有一个男人的背影。他正手执长镰,在田间除草。菜畦周围被些树枝圈起,畦外还有些巴掌大的小鸡在草地中啄食。秦歌与高桥面面相觑,一时竟不知如何是好。
菜畦中那男人终于转过身来,抬眼望了树下的俩人,复又低头专心锄草。
秦歌上前一步,似要去问菜畦中的男人,但却被高桥抓住胳膊。高桥冲他摇头,示意不要妄动。秦歌犹豫了一下,又退回来和高桥并肩而立。
趁这工夫,秦歌仔细四处打量,发现菜畦后面的围墙只有一人多高,上面还有一道小门。它们显然只是象征性的,在围墙后面,肯定还另有洞天。站在这里一眼望去,只能望见围墙后面林木茂盛,郁郁葱葱。秦歌立刻断定这些高耸的树木一定是为了遮挡视线,菜畦围墙的后面,才是这高墙大院内真正的核心地带。
他凑近高桥,低声让他看围墙外面,高桥凝视片刻,也是皱眉不语,面上也现出疑惑的表情。
“你们俩有什么事吗?”一个声音忽然响在他们耳边,那个在菜畦中持镰锄草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到了他们面前。这男人二十五六岁的模样,皮肤微黑,眼眶很深,深陷的眼睛里透着种疲倦。他的手中还拎着那把长柄镰刀,卷起的袖口露出粗壮结实的小臂。他的右手大拇指上,套着一枚如羊脂般白皙的扳指,这扳指一看就年代久远,不知是什么时候的古物。男人正是我们在农村最常见的那种模样,第一眼看过去,你根本觉不出他身上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但是,如果你再盯着他多看一会儿,立刻就能觉出他身上有种超然的特质。超然是透过他眼神中的疲倦表现出来的,那种疲倦已经不是生理或心理上的情绪,而是一种巨大的悲悯,好像天下万事万物都能成为他悲悯的对象,而他,则因为心中巨大的悲悯而不得不疲倦。这样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是在田间耕种的普通人呢?
高桥的目光首先低垂下来,他低低地问:“教主?”
那男人眼中的疲倦更浓了些,他淡淡地道:“成为教主之前,人们都叫我阿郎。你不是神教中人,也可以这么叫我。”
高桥脸上现出恭敬的神色,低声道:“不敢。”
阿郎教主的目光现在落到了秦歌身上:“你就是那个刚到阿丝镇的警察秦歌吧,听说你新婚不久,如果有空,我还真想向你讨杯喜酒喝。”
秦歌下意识就像高桥一样垂首道:“我这点事,哪敢劳烦教主。”
阿郎教主颔首苦笑:“你们叫我教主,可你们知道就在几年前,我还是阿丝镇上一个最不起眼的人,那时,甚至没有人愿意走到我的跟前,跟我平心静气地说说话。”
他回身在一张竹椅上坐下,将手中的长镰倚靠在茶几上:“机缘巧合我做了这个教主,本以为可以过一些正常人的生活,可是,现在,我却必须把自己关在这高墙大院里,平时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成了件不容易的事。”
“你想到外面去,难道还有人能阻止你?”秦歌小心地问。
阿郎教主摇头:“如果让你做了教主,你就会明白,惟一能阻止你的人,就是你自己。”他抬起头,目光盯着青砖黑瓦的屋脊上方那一片湛蓝的天空,“如果我想有一天能像苍鹰那样翱翔在天际,或者像风一样在无垠的旷野里驰骋,那么,我现在一定要耐住眼前的寂寞。”
秦歌脑中飞快地活动,觉得这位教主好像话中有话。耐住眼前的寂寞,只为了将来翱翔天空和驰骋旷野,那么,他是否在等待阿丝大神的降临?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身边的高桥却用脚尖轻轻触碰了他一下,他把涌到喉边的话又咽了回去。这个阿郎教主虽然相貌平常,属于搁在人群里找不出来的那种人,但当你真的面对着他,会无形中感受到种巨大的压力。
“我们这次找教主,因为有件事想请教。”高桥恭声道。
“是不是因为祭台上有人被杀的事情?”
“原来教主已经知道了,那我就不用再耽误教主的时间了。”
“我只是知道今天早晨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但却不知道你来找我到底因为什么。”阿郎教主盯着高桥,“你不会以为杀人凶手是我吧。”
高桥心头一震,不由自主退后一步:“不敢。”
秦歌也转头看着高桥,阿郎教主现在的问题,也正是他心里不解的。高桥一退之后,随即便挺直了脊梁,秦歌似乎看到他的惧意在这片刻间已消失贻尽。
“镇上出现了凶杀事件,我们一定要尽快找出凶手,免得其它人再受到类似的伤害。但是,开始调查之前,我一定要来证实一件事。”
阿郎教主目光一凛:“你要证实凶杀跟我们神教无关才能开始调查,否则,你怕事情最终查到神教的头上不好收场。”
高桥不语,但那神态分明已经是默认了阿郎教主的话。
边上的秦歌暗叫惭愧,这么简单的事情他怎么就没想到?镇务中心明义上在管理着阿丝镇的日常事务,但实际上它只是阿丝神教的傀儡,如果凶杀真的和阿丝神教有什么关系的话,那么,这样的调查便没有了意义。秦歌暗叫惭愧的同时,对高桥的勇气再生钦佩。身在阿丝镇上,又作为镇务中心的管理人员,他居然能如此坦然地向阿势镇最高力势当面求证,这样的勇气,绝不是一般人所能具有的。
阿郎教主沉默了一下,深邃的目光一直盯着高桥,好像在心中权衡面前这个全无惧意的男人。半晌,他才微微一笑,朗声道:“你现在可以放心回去调查了,我向你保证,凶杀事件跟我们阿丝神教绝无任何关系。”
高桥神态仍然恭谨,他点头道:“多谢。”
“那么,你来见我的目的是否已经达到?”阿郎教主问。
“还有一件事,对调查凶案找出凶手至关重要。”
“还有什么事?”阿郎教主微微皱眉,“我发现你和别人真的很不一样,如果我不做这个教主,倒想跟你成为朋友。所以,你如果还有什么事,就尽管说好了,我能做到的我一定答应你。”
他再冲秦歌苦笑:“你看我这个教主是不是很随和?”
秦歌正在想高桥还有什么事,阿郎教主的这句话让他猝不及防,他只能勉强在脸上挤出些笑意,沉默不答。
“我来阿丝镇已经一年,阿丝镇从未发生过凶杀事件,甚至连一般的治安问题都没发生过,所以,我们镇务中心的这些工作人员平日里也轻闲得很,现在,突然冒出凶杀这样一件大事来,我们只怕自己力有未逮,不能在短时间内找出凶手。”他顿一下,再接着道,“我们谁都没有侦破这方面的经验。”
阿郎教主看看他,再看看边上的秦歌:“你的意思是让秦歌协助你找凶手?”
高桥摇头:“如果镇上有人能找出凶手来,这人一定就是秦歌。但是,我要求的并不是让秦歌来协助我,而是我来协助他。”
边上的秦歌慌忙摆手,想谦虚两句,但忽然想到如果真能这样,倒是一次机会,也许可以借查案之机弄清发生在阿丝镇上的种种诡异事件。这样,涌到嘴边的一些话又硬生生被他咽了回去。
阿郎教主沉吟不语,目光在高桥与秦歌面上来回巡视。这一刻,秦歌忽然有了很奇怪的感觉,虽然阿郎教主面无表情,但他的眼神里分明流露出了几许疑惑。作为阿丝镇的最高权力,他对做出这样的决定可以犹豫,可以在心里斟酌,但他为什么要疑惑呢?
“你们十四个人跟镇上其它人不同,我请你们到这里来,因为在两天后的祭神大典中,你们的身份不容别人取替。现在,你们少了一个人,不仅你们难过,我也感到惋惜,如果因为少了一个人而影响整个祭神大典,那么,凶手的罪孽就更深重了。所以,我也想在祭神大典前找出凶手。如果你能保证在两天内破了这件凶杀案,那么我就答应给你权力,让你可以调用所有镇务中心人员,还包括自卫队成员。”阿郎教主紧盯着秦歌,“我现在只想知道你有没有这个把握。”
到了这个时候,秦歌难道还能有别的选择?他挺直了腰板重重地道:“如果凶手现在还在阿丝镇上,我一定两天内把他给揪出来。”
“你敢在阿丝大神神像前再说一次这样的话吗?”阿郎教主厉声问。
秦歌犹豫了一下,此刻他已如出弦之箭,没有了回头的机会。他再重重地道:“我现在只想知道神像在什么地方。”
于是,阿郎教主前头领路,带着秦歌与高桥走回前院,进了青砖黑瓦平房中的一间。推开房门,烟味扑鼻,阴暗的房间内没有窗户,只亮着几点烛光。秦歌和高桥左右张望,看到屋里的布置仿若一座寺庙,门边的巨鼎内堆满香灰,后面地上有三块蒲团,后面摆着香案,再往后,便是一尊高大的神像。
神像让人一眼看去便能感觉它的强壮,肌肉凸起得有些夸张。它的面孔清瘦,额下几缕长须,看面相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神像的头颅和身体极不协调,仙人般的头颅却身在一个力士般的身体上。神像的左手捏着一株草样的植物,植物有一个块状的根茎,右手握着一柄月牙形的弯刀。
这神像秦歌并不陌生,在山谷小楼内窗棂上的黄纸和山崖的祭台上,他都曾见过和这相同模样的神像。现在,他当然知道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阿丝大神。
神像一侧这时还站着一个人,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须发皆白,但挺直的腰板显示他的身体还很硬朗。他此刻双眼微闭,似假寐,又似对所有的事情都漠不关心,包括走在前面的阿丝教主。秦歌一眼看去,昏暗的光线让他看不清老人的面孔,但他一身白衣却特别醒目。
阿郎教主走到老人的跟前,垂首恭敬地叫了声“七爷”。
原来这闭目不语的老人赫然就是阿丝神教的白袍巫师七爷。
——鹰眼七爷!
第十七章 窒息
阳光已经明媚地照耀着阿丝镇,站在弹官堂的门口,可以看见远山被一层氤氲的雾气笼罩,那些雾气并不是静止的,它们随风而动,丝丝缕缕,还有些白色的鸟群在雾中飞翔。这样的景象是身居都市的人们所无法看到的,但现在,它落入黄涛与雷鸣的眼中,俩人却没有觉得一点的轻松。
张松和苏河已经回来,他们已经知道了童昊在祭台上遇害的事,因而这个早晨,他们都隐隐感觉到了一些血腥气。童昊的遇害对于他们已经不仅仅是一条生命的消失,还预示着在这阿丝镇上隐匿的杀机。大家起初都认为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即然费尽心思把大家带到阿丝镇来,必不会轻易让大家受到损伤。现在童昊的死已经打破了这种观点,在这诡异的阿丝镇上,谁知道杀戮还会不会继续发生呢?
六个模特儿小姑娘显然还未醒来,柳倩的房门从昨天傍晚一直关到现在,而冬儿此刻却推门出来。秦歌不在她身边,她睡得不踏实,而且一夜尽是噩梦,现在眼一睁便出门来找秦歌。
“秦歌跟高桥不知去什么地方了,他让我跟苏河先回来。”张松说。
接下来,冬儿也知道了童昊遇害的事,她的脸上露出些凄惨的表情。随即她便上前坐到了苏河的边上,挽住她的胳膊,似乎想安慰她些什么。苏河没有说话,却将脑袋倚靠在了冬儿的肩上。她现在觉得很疲倦,但每一根神经却还紧绷着,她知道这不仅仅是因为悲伤童昊的死亡,她还必须不断跟内心深处那股邪恶的力量抗争。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她以为自己已经摆脱了它,但现在,她发现其实它还一直留在她的心底深处。或许,她穷尽一生也不能将它忘记了。
苏河这时的悲伤看起来,还带有了些悲壮的色彩。
董老头出来招呼大家去吃饭,但没有人有胃口,大家静坐在外面的厅堂里,等秦歌回来。后来当秦歌与高桥走进来的时候,所有人都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家潜意识里好像在等秦歌回来做出决定,但当秦歌真的出现,他们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有冬儿,上前抱住秦歌的肩膀,一迭声地道:“你回来了就好,看不到你,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秦歌面色冷峻,他轻拍冬儿的肩膀,让她到边上坐下,但冬儿却死活不愿意,还是把他的胳膊抱得死死的。
“我想你们都知道了童昊遇害的事情,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出凶手,以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秦歌冷冷地道。
张松犹豫了一下道:“我有一种感觉,不知道可不可以说。”
“都到这时候了,还有什么事是不能说的。”秦歌道。
“早晨在那祭台上,我看到童昊倚坐在圆柱上,心里就有一种感觉,不知道童昊的死会不会跟一些宗教仪式有关。”张松看秦歌没打断他,便继续往下说,“那祭台本身就是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据我所知,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以人为祭牲祭神的记载,像江苏省连云港市将军崖发现的岩画和祭坛,就表明远古时期那儿有血祭地母的仪式;还有远古时猎取异族成员的头颅作为祭牲祭祀本部族谷神的仪式,我们管它叫做猎头祭谷。到了现代,在一些偏远地区,这样的习俗仍然还在沿袭,我就曾亲眼见过云南一个少数民族部落,在每年春种前,都要将人血洒在田地里,他们认为这样就能保证秋收时会有一个好收成。所以我在想,在这阿丝镇上是不是也有这样以人为祭牲的祭祀仪式。”
张松的话让所有人的心头升起一股寒意。
“早晨在那祭台上,我细细数过了,一共有十三根圆柱,当时我就在想,十三根圆柱,会不会象征着十三个人。”张松再小心地看了一下四周,见大家都在凝神听他讲话,最后又重重地加了一句,“十三个像童昊一样的死人。”
周围鸦雀无声,张松的话委实太过匪夷所思,但是你细细想来,却又不是没有道理。张松这人身上迂腐气极重,经常会说些不合时宜的话,但这一次,他的话不仅让人心生恐惧,还让人感到莫大的震憾。
片刻过后,高桥低低咳嗽了一声,语气不很坚定地道:“在这阿丝镇上确实存在着一个阿丝神教,但我对教内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所以也不敢确定阿丝教有没有这种以人为祭牲的仪式。可是,我刚刚和秦歌去见了教主,他向我们保证童昊的死与阿丝教无关,他还授权给秦歌,让他负责调查童昊遇害这件事。我想,他堂堂一个教主,不致于说谎话骗我们吧,而且,他给秦歌的权限很大,可以出入阿丝镇所有的地方,调用镇务中心所有人员,包括自卫队。”
“等等。”秦歌摆手,打断高桥,“张松的话倒让我想起教主刚才提起的一件事,他说我们十四个人跟镇上其它人不同,他把我们带到这里,因为在两天后的祭神大典中,我们的身份不容别人取替。我当时心里有些紧张,几乎忽略了他说的这句话,现在回想,我还真有些担心了。我们这十四个人跟两天后的祭神大典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的身份不容取替,是不是我们十四个人也是大典中的一个工具?”
“祭台上有十三根圆柱,我们却有十四个人。”张松疑惑地道。
“也许我们只有一个人可以活着离开阿丝镇。”这回说话的是雷鸣。
秦歌抬头盯着他看,想到了以前从他身上觉察到的杀气,而且,有一次,他感觉到他的杀气指向的目标就是童昊。现在,童昊已经死了,秦歌从他身上,也再也感觉不到那种杀气了,甚至,他故作平静的外表下还有些掩饰的慌张。
难道童昊的死跟雷鸣有关?
昨天中午吃完饭,大家结伴出去到镇上转转,只有雷鸣是一个人出门。晚上童昊失踪,苏河回到弹官堂之后,雷鸣才跟张松前后脚回来,从时间上推断,他完全具备做案时间。
秦歌低下头,心情变得愈发沉重。他真不希望凶手出跟弹官堂里的这些人有关,大家一同出现在雨夜山谷中的客车上,一路行来也算是同舟共济。特别是雷鸣,他行事虽然怪异,但却是秦歌最看中的一个人。
“现在,我们当务之急是找出凶手,至于祭神大典的事情,我会找机会询问教中的两位巫师。如果情况真像大家猜测的这样,那么我……”高桥话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他想到他其实没法给任何人保证,阿丝神教要做的事情,又岂是他的能力所能阻止的。
在场的人自然都明白他的意思,一时间,大家俱都沉默不语,心情沉重。
“我们先找凶手,再查阿丝神教的事。”秦歌环视众人,“我们这么多人在,我就不信他们能逼我们做不愿意做的事。”
没有人说话,其实谁都清楚秦歌的话不过是自我安慰。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既然能将大家从不同的地方带到阿丝镇来,那么他的能力显然非同小可,如果他真想对付这些人,只怕大家连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秦歌对身边的冬儿道:“你去把柳倩和徐娟她们都叫起来,有些事情我想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会比较好。”
冬儿答应一声,便往过道那边去,正好这时最里面的门开了,徐娟和另外两个模特小姑娘走了出来。冬儿过去跟徐娟耳语几句,徐娟立刻紧张地去敲另外一扇门,片刻后,六个模特小姑娘已经全部站到了外面的厅堂里。
现在,冬儿在敲柳倩的房门。
从到达阿丝镇的当晚起,柳倩便一人独居一室。在几个女人中她算是比较怪僻的,不仅从不主动和别人搭讪,而且总是一副倨傲的模样,这样的女人到哪里都不会有人喜欢,更不会有人愿意跟她同居一室。
冬儿开始时轻轻地敲门,后来出手就重了些,后来还隔着门叫柳倩的名字,但房间内却全无动静。就算睡得再死的人也会被这声响惊醒,冬儿回到秦歌身边时,面上便现出了几许疑惑。
难道柳倩根本不在房内?抑或她也遭逢了什么不测?
秦歌与高桥对视一眼,俩人大踏步奔到门边,其它人心中好奇,也全都跟了过去。秦歌重重地擂门,连故意躲开的董老头都惊动了,但房内就是没一点声响。到了这时,秦歌再不犹豫,他退后一步,示意边上的人让开,他蓦然一脚踹去,房门便应声而开。
房内的窗帘拉上,光线很昏暗,依稀可见柳倩仍然平躺在床上,身上盖着一条毛毯。秦歌头往里伸了伸,不能判断柳倩是否真的熟睡未醒,便示意冬儿进门察看。冬儿畏缩地往前两步,又下意识地停下。这时徐娟越众而出,挽着冬儿的胳膊,俩人作伴,这才进到房里。
触摸到柳倩冰冷的身体,冬儿立刻发出一迭声的尖叫,她身边的徐娟不明情况,但也跟在冬儿的后面逃出房来。
门外响起一片骚动,秦歌连忙摆手示意大家安静。到了这时,他也再无顾忌,低声让高桥守在门边不要让别人进去,他自己,则惦起脚尖走入房中。手指伸到柳倩的鼻下,已经感觉不到鼻息,再抓起她的手腕,感觉不到丝毫脉动。
到这时他已经再无怀疑,床上的柳倩早已是个死人。
杀害童昊的凶手还未找到,现在,另一起谋杀又在众人的眼皮底下发生,杀害他们的凶手是否是同一个人?
柳倩房内没有任何博斗过的痕迹,受条件限制,现场也无法采集到脚印与指纹。通过对尸体的检查,很容易就在柳倩的颈部发现被掐过的淤痕,眼角膜有点状出血,由此,秦歌判断柳倩是由于外力作用于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说她是被人活活掐死的。后来在柳倩身下的床单上又发现有尿液的痕迹,这更佐证了柳倩的死因,因为窒息死亡的人往往膀胱失控导致遗尿。
据昨天最后见到柳倩的黄涛讲,柳倩傍晚时觉得身体不适,他也感到有些疲劳,俩人便各自先回房休息,晚饭也没有出来吃。因为她的怪僻,再加上后来发生了童昊失踪的事,大家谁都没有想起她来。
柳倩回房的时候曾与弹官堂主人董老头打过一个照面,俩人虽然没有说话,但董老头证实柳倩确实一个人进了房间,此后便再没见她出来过。
这样,柳倩的死亡时间便被确定在了昨天傍晚过后。
秦歌虽然不是法医,但通过对尸体的僵硬程度以及死者背部出现的尸斑,又将柳倩死亡时间推算到了昨晚九点到十二点之间。检查尸体的时候只有高桥在他身边,他见高桥露出不解的神色,便向他解释道:“通常情况下,人死后,全身肌肉会很快变得松软,此时各关节能被任意弯屈,此种情况称为肌肉松驰。在肌肉松驰过后,就会出现肌肉收缩、变硬,各关节固定,不用能被任意弯屈,此时称为尸僵。尸僵一般于死后1-3小时出现,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然后要再过6小时,尸僵才会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现在柳倩尸体关节处几乎全部有僵硬现象,由此可以推断她至少已经死亡十个小时。而尸斑在死亡4-10个小时内就会出现,持续的时间会很长。尸斑的出现是由于死亡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出现紫红色的斑痕。如果死者死亡时是仰卧姿势,那么尸斑必定会出现在背部。柳倩背部的尸斑痕迹非常明显,这与她的尸僵程度显然是吻合的,也就是说,她死亡时间至少在十个小时以上。”
高桥看看腕上的表,这时正是上午十点多钟。
秦歌的心情很沉重,柳倩的死亡似乎证实了他心中的怀疑,那也正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如果说杀害童昊的凶手一时还不能确定范围,那么,柳倩的死亡直接将凶手指向了弹官堂内的人。
弹官堂内除了老板董志华,便只剩下一同到阿丝镇的这十几个人。秦歌当然不会怀疑冬儿,苏河也可以排除嫌疑,昨晚她回到弹官堂后,便一直跟秦歌呆在一起,根本没有做案的时间。徐娟和另外五个模特小姑娘住在两个房间里,除非她们合谋,否则,根本不具备作案的条件,那么,现在嫌疑对象就只剩下三个人,他们分别是黄涛、张松和雷鸣。
秦歌不希望凶手是他们任何一个人,但他现在不得不面对现实。
在对房间进行最后一遍搜索时,柳倩随身携带的一个小挎包吸引了秦歌的目光。他依稀记得那晚在山谷中的客车上,他跟冬儿讨论过车上的这些人,说到柳倩时,他还重点提到了她不管走到哪儿,都把这个挎包紧紧抓在手中。后来山体塌方,大家弃车而逃,那样混乱的情况下,就连秦歌都顾不上自己的行李,而她却仍然把这个挎包紧紧抱在怀里。这些都说明这个挎包里的东西对柳倩至关重要。现在,秦歌终于可以打开这个挎包了。
包里除了化妆品之外,还有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银行卡内究竟有多少钱不得而知,但身份证上的女人,却让秦歌与高桥不禁要对柳倩另眼相看了。
身份证确实是柳倩的,上面的照片虽然有些变形,但还是可以从五官轮廓辩认出她正是现在躺在床上的死者,只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赵清而不是什么柳倩。
人在什么情况下连自己的姓名都要隐瞒,而且是在一群陌生人面前?
现在秦歌能想到的答案似乎只有两种,一种是万念俱灰只想着到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重新生活,这样的人心中必定有着极深的隐痛,一心要与以前的生活完全割裂开来,包括自己的姓名。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人心中有着极深的秘密,警觉性极高,不愿意显露自己一丝一毫的本来面目。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逃亡时都会有这种心态。
如果这两种结果要让秦歌选择一种,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这个柳倩——或者说赵清醒在客车上时,化着很得体的妆,头发显然刚烫过,还是时下正流行的空气灵感烫,一个万念俱灰的人根本不会这么在意自己的妆容。还有,秦歌曾经从她身上感觉到过一种敌意,那时他不能理解这敌意究竟因为什么,现在,他几乎可以断定,这些敌意是在秦歌表露自己警察的身份后,她才流露出来的。
这些综合在一块儿,秦歌很容易就把它跟“罪犯”这个词联系在一块儿,但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花瓶样的女人,究竟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呢?
答案很快就出现在秦歌的手中。
在挎包的夹层里,他摸出来折成巴掌大小的一叠报纸。
在阿丝镇,报纸就是死亡的讯息。昨天下午,秦歌冬儿,再加上高松与那六个模特小姑娘,便都得到了一张报纸,他们死亡的消息都刊登在报纸上。当时秦歌还问黄涛和柳倩是否也收到了报纸,黄涛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他当时的面色阴晴不定,好像在期盼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报纸,又像对它深恶痛绝。现在看来,至少昨天下午柳倩收到了这份报纸,但她却把它收在了挎包的夹层里,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整个下午,黄涛都和柳倩呆在一起,他必然也知道柳倩收到报纸的事,但他却帮着她保守秘密,要么他故意袒护柳倩,要么,就是他也收到了报纸,他也有意要隐瞒自己死亡的原因,因而,他跟柳倩互相约定,共同替对方保守秘密。
但是,当秦歌与高桥在这张报纸上找到那则新闻后,便知道自己适才的推断全部都错了,他与高桥面面相觑,一时竟谁都说不出话来。
下午的时候,秦歌一个人来到了祭台之上。阿郎教主只给了他两天的时间找出凶手,但现在,秦歌忽然对要做的事情失去了信心。中午吃完饭,他本来想召集大伙把自己所有的发现和疑问都展现给他们,但后来他还是决定再给自己一点思考的时间。他在临出门的时候,只是吩咐大家谁都不要出门,以避免再发生意外。所有的凶杀对象都发生在独处的人身上,只要大家聚在一起,那么凶手便无机可趁。
冬儿不放心秦歌一个人出去,但这回,秦歌坚决让她留在了弹官堂。
祭台上显得异常空旷,那高高耸立的阿丝大神带着他十三根石柱上的面孔,与秦歌长久地对峙着。如果阿丝大神真如传说中那般穷尽毕生精力扑灭瘟疫,拯救众生,那么他的神像怎么会生着一副力士的身体,手中又怎么会握着那样一柄充满杀气的月牙形弯刀?秦歌凝视着神像清瘦矍铄的面孔,渐渐地竟从上面看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表情,一种悲悯,正是那种悬壶济世,以天下苍生为已任的仁者之善;一种暴戾,好像随时都能冲冠而起,挥刀斩尽天下人头颅。
神像雕塑得栩栩如生,你仰望得久了,便会有种错觉,好像那石刻的人形立刻就能活动起来,俯下身,将你轻攥在手中。
一尊神像两副表情,秦歌想起高松曾经说过的话,中国的很多神本来就是普通人,死后才被人尊为神,人与神的界限其实非常模糊。在人的心底,常常盘距着善恶两种力量,便如同这阿丝大神的两副表情。这样的神是不是更人性化?
下午到祭台上来,秦歌是想再看一看那十三根石柱上的面孔。
和阿丝大神的神像不同,这十三根石柱上端的面孔不是写实的那种,它好像出自哪位先锋派雕塑家之手,只用一些极粗犷的线条勾勒出面孔的形状来,面孔变形弯曲成筒状贴在石柱上。十三根石柱的十三副面孔表情各异,你根本不用刻意去思考,便能一眼看出那些面孔向你传达的情绪。
秦歌后来干脆坐在了那十三根石柱前,目光在十三根石柱上逡巡,这时他觉得有些东西已经在脑海里呼之欲出了,但是,他就是不能替它们找到一条喧泄的通道。后来他仰面躺下,微眯双眼,让阳光在眼眶里打转,那十三副面孔这时便模糊得像一团影子。影子不需要用眼睛去看,你只要静静地用感觉去触碰它们,它们往往会显露出更实质的东西来。
那些模糊的影子像黑暗中的蝴蝶,开始在秦歌脑海里盘旋。到这时,他索性完全闭上了眼睛,反正那些影子已经留在了脑子里。蝴蝶飞呀飞,黑色的蝴蝶在阳光的背影里,呈现出种极度炫目的美丽。它们振翅飞翔,带着些冰冷的气息,渐渐地改变了形状。
秦歌从盘旋舞动的影子里看到了童昊的面孔。
他悚然一惊,接着,童昊的面孔过后,他还看到了柳倩,看到了黄涛,看到了徐娟和另外五个模特小姑娘,甚至,最后,他还看到了冬儿和他自己。
他蓦然翻身坐起,睁开眼的时候,那些蝴蝶与熟悉的面孔便倏然消失了,只有十三根冰冷的石柱伫立在身前,还有十三副变形扭曲的面孔正冲他做出不同的表情。
秦歌想到适才童昊的面孔并不是插入到盘旋的影子中去的,后面看到的柳倩黄涛等人也是一样,他们好像就是那些飞舞的蝴蝶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
是那些模糊的影子变成了那些真实的面孔。
秦歌心底的寒意让他手脚变得冰冷,他站起来,缓缓走到一根石柱前,童昊的尸体早上就是倚靠在这根石柱上。石柱上端的面孔眼角下垂,微睁的眼中显露出极大的哀怨。它不正跟童昊来到阿丝镇前的心境吻合吗?
他再走近其它几根石柱,凝视着上端面孔的表情,他的心里已经是轰然巨响了,只觉得周身都像浸入了冰冷的海水中,那海水涌过来,很快就要漫过他的头颅,他的呼吸这一刻都变得急促起来。
他自觉已经找到了问题的关键,虽然有些疑问仍然找不到答案。
他下山回镇里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遗漏了什么,他便使劲地想,最后终于想到了。他躺在祭台上闭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那些真实面孔之中,有三个人并没有出现,他们分别是雷鸣、张松和苏河。
阿郎教主说:“你们十四个人跟镇上其它人不同,因为在两天后的祭神大典中,你们的身份不容别人取替。现在你们少了一个人,不仅你们难过,我也很惋惜。如果因为少了一个人而影响整个祭神大典,那么凶手的罪孽就更深重了。”
秦歌想我们这十四个人应该是一体的,是缺一不可的,这里头怎么会少了雷鸣他们三个人呢?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自己还没有想透,他们三个身上,也必定还隐藏了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最后秦歌想到自己这一拔人一共有十四个,祭台上却只有十三根石柱,这又是因为什么呢?进入阿丝镇,秦歌终于想清楚了这个问题的原委,他立刻觉得身上的血液几乎都要沸腾了,但手心脚心里渗出的却是冷汗。
这时夕阳如血。血色已经染红了整个阿丝镇。
第十八章 嫌疑
当他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年时,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那一年,他的父母在城里开服装店已经有五个年头,手上积攒了点钱,终于决定把他从农村接到城里上学。城里的学校和农村的很不一样,班里的学生跟原来的同学也好像有很大的差别。他坐在教室里,总觉得周围有很多火辣辣的目光投射到他身上,不知为什么,他能感觉到那些目光里的敌意。
他黑头黑面,身上却穿着价格昂贵的服装。他说话带着浓郁的农村方言,但他每月的零花钱却是任何一个同学都没法比的。谁都能看出他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暴发户在那个年代里代表了没知识没文化,在同学们的口中个个跟被武松打死的蒋门神差不多。他们没有谁见过他精瘦的父亲,但私底下议论时却把他的父亲说成一个杀猪的。杀猪的怎么能赚到那么多钱呢,他心里委屈地想,父亲的服装店又新增了两家,而且,他还准备贷款建服装厂,他一天赚到的钱或许够那些同学的父母赚上一年。这样想,他的心里就充满优越感,但这种优越感在同学们面前,却始终没有展现的机会。
到新学校一个星期了,没有人愿意主动走到他跟前,甚至也没有人愿意跟他说话。他听背后的同学议论,大家替他取了一个黑蛋的绰号。
他真的很黑,小时候顶着日头光着屁股在田野里跑多了,一身皮肤晒得像弥猴桃的颜色。在农村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肤色黑是个缺点,现在,他感到自卑了,他也觉得其它同学白白嫩嫩的皮肤真挺好看,特别是那些女同学。
他在家里偷偷搽母亲的雪花膏,柔软冰凉的雪花膏抹到脸上,舒服是舒服了,可脸色还是那么黑。后来,他把整瓶雪花膏都抹到了脸上,厚厚的一层,镜子里的人脸倒是白了,可看起来却像个面目狰狞的小鬼。
他有些绝望,他想自己或许一辈子也走不到同学们中间去了。
有一天放学后,他独自在学校外面的租书摊上看了两本小画书,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的家在后街历史最悠久的老城区,那里错踪复杂的小巷很快就让他迷了路。天阴沉沉的,要下雨的样子,他在小巷里绕来绕去,就是找不着回家的路。后来,天黑透了,雨从天上泼了下来,他畏缩地躲在一个凸出的屋檐下,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他开始怀念以前在农村的那些日子,他可以在旷野里跑上半天也不会迷路。而且,农村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和房子,也没有这么多的人,他在村里因为有对会在城市里赚大钱的父母,还是学校所有同学羡慕的对象。大家争着和他交朋友,他走到哪儿,身边都会跟着一帮跟他一样黑不溜秋的小伙伴。
那些日子已经彻底从他生命中消失了。
天愈发地黑了,小巷里一盏微弱的路灯将天空中落雨的影子映衬得更加密集。他记得那好像是深秋的一个周末,其它同学都穿上了毛衣和外套,而他只穿了件红色的套头毛衣。风从小巷的深处吹过来,他觉出了身上的寒意。
他蜷缩着身子蹲在屋檐下,呜呜地哭。
后来,一个小女孩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他的身边。小女孩的年纪好像比他还要小上许多,大约七八岁的样子,但她看上去却比他懂事多了。小女孩说,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这里哭?你是不是迷路了?还是因为没带雨具?
他迷惘地抬头盯着小女孩看,那小女孩皮肤很白,在黑暗的小巷里脸色像剥了皮的荔枝,粉嫩得像用玉琢出来。小女孩扎着两根长长的小辫,辫梢还有两只粉红色的蝴蝶结。她的眼睛很大,看人时水汪汪的。
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怎么会主动走到他身边,还找他说话?
小女孩撑着一只小花伞,胳膊下面还夹着一只塑料袋。她说,她要给在前面商店里上班的妈妈送雨衣,如果他还不说话的话,她就要走了。
他十四岁时就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虽然,他根本不知道那小女孩是谁,叫什么名字。但在他以后的记忆里,那小女孩漂亮极了,随着他的渐渐长大,小女孩在她心里也在不断成长,但无论什么时候,她还是他在雨巷里看到的那副面孔,永远那么白皙,永远像玉琢出来的一副面孔。
那天晚上,他跟小女孩说了自己迷路的事。他看到小女孩忽然嘻嘻笑了,脸蛋上也随即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只要你告诉我地方,我一定能带你回家。”她说。
他有些不相信,而且,自己是一个男孩子,怎么能让一个小女孩带他回家呢。但是,他还是把自己家地址告诉了她,就算她不能真的帮助他,至少,他可以跟她在一起多呆一会儿。
送给妈妈的雨衣穿在了他的身上,小女孩带着他在小巷里左绕右转,很快前面就出现了熟悉的一棵大树。他记得这棵树,树左边转一个弯就是他的家了。
站在家门前的屋檐下,他把雨衣交还到小女孩手中,心里变得非常失落。他真希望这晚他永远找不到回家的路,这样,他就可以永远跟这小女孩呆在这雨巷里了。他想跟小女孩说声谢谢,还想问她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学校,但小女孩根本没给他说话的机会,便嘻嘻笑着说声再见跑开了。
她的妈妈还在前面的商店里等着她,她怎么还能再耽误时间呢?
他在自家门口呆呆地站了好一会儿,这才心事重重地敲门。那天夜里,他在梦里被一股激荡而出的力量惊醒,小腹间的冰凉让他惊慌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许多年之后,他才明白,那一夜,他完成了一个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仪式,从此,他将永远告别少年时代,走进人生里另一个更绚丽多彩的生命阶段——青春期。
二十多年之后,他成为这个城市最年轻有为的市府高官,他分管的城市基建让他成为众多商界巨贾争相献媚的目标。但是,没有人知道,在他心里,还深藏着那个雨夜的小巷,还有小巷里扎着蝴蝶结的小女孩。
这时他已经结婚,但却没有子女,婚后的第三年,他去医院检查过后,被告知他这一生都不会有儿女了。从此,他便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去,这才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便坐到了现在的位置。
她的老婆早已习惯了独自生活,她是个平凡本份的女人,她知道事业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流淌着一个女人的泪水,而她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成了那个流泪的女人。除了默默承受,她实在不知道是否还有别的选择。
而他在权力的深沼中乐此不疲,女人对于他几乎已经变得毫无意义。
可是,当那一天他走进市府大厅,在值班室门前见到那个一身粉红色套装的女人,一切都改变了,他的生活从此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那个女人烫着大波浪的头发,一身粉色套裙裹住纤长丰满的身子,腿上肉色的丝袜让小腿显得饱满圆润。她在填写来访登记表的间隙里回了一下头,目光与他相撞了。那一刻,他的心跳加快,觉得身体里有些力量飞快地奔涌汇聚,很快就凝结成了巨大的一团。他仿佛回到了十四岁那年的雨夜里,他在梦中无比畅快地完成了一个男人成长的仪式。
那女人的目光却在他身上一扫而逝,她已经认不出来当年那个迷路的小男孩了。而他却一眼就认出了她,她跟他梦里的形象虽然已经没有多少相同之处了,但他还是认出了她。
她就是那个雨夜里带他回家的小女孩。
柳倩的尸体已经被送到了镇务中心,她跟童昊并排躺在临时用桌子拼起来的尸床上,整个身子都被白色的被单盖住。
秦歌在房间里呆了好一会儿,然后,跟高桥一块儿出门回弹官堂。
所有人都在等他回去,还是在黄涛那间最大的房间里。十一个人,六个模特小姑娘,加上冬儿和苏河,还有三个男人。
“也许今晚我会占用大家很长的时间,但我想我们之间需要这样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一夜之间死了两个人,我不知道你们现在是什么心情,而我最想做的,就是找出凶手,以免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在我们身上。”秦歌站在门边,目光逡巡一番,“当然,我们也不必要搞得太紧张,因为毕竟我们这里大多数人,都和这两起谋杀无关。”
“你是说杀害童昊和柳倩的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冬儿吃惊地道。
秦歌沉吟了一下,小心地道:“这是谜底,必须留到最后才能解答。而且,其实我也不能肯定结果是否就是我现在所想的。你们知道在这阿丝镇上,没有任何可以借助的仪器与资料,我只能凭借现在掌握的一些情况来做出推理。”
“也就是说,即使现在找出凶手,也没有办法惩罚他?”雷鸣沉声道。
秦歌与边上的高桥对视一眼,无奈地摇头:“是这样。就算在外面世界,我们警察抓住犯罪嫌疑人,决定他们是否有罪,最后只能等待法庭的宣判。”
“那么,既然不能惩罚他,就算找出凶手又有什么意义呢?”说话的是黄涛。
“还事实以真相,让凶手再不能伤害别人。”秦歌重重地说。
黄涛面上勉强现出些笑容,那笑容僵硬得充满讥诮:“有些真相并不是像你看到的那么简单,现在我只希望你展示给我们的,是真的真相而不是别的什么。”
“我也希望自己不辱使命,所以,我还想请在座各位尽力配合,因为这毕竟是关系到每个人声誉与生命的大事。”
“那你现在还等什么呢。”雷鸣沉凝着脸,似已有些不耐烦,“这里每个人都希望你找出真正的凶手,如果他真的在我们这些人中间的话。”
秦歌走到冬儿身边,眉峰紧锁,似乎在想着从哪里开始。冬儿想说什么,却被他挥手止住。
“刚到这阿丝镇,住进这弹官堂,我当时总觉得这名字好像在哪儿见过,却一时怎么也想不起来。直到童昊与柳倩的尸体被发现,我才一下子想到这名字原来是出自王维的一首诗。”他转过身来,再走回门边,朗声念道,“白首相知犹按剑,朱门早达笑弹官。”
他接着解释道:“看过金庸《白马啸西风》的人一定记得这两句话,它的意思是与你相交白头的朋友走到你身边,你仍然得抓着剑柄提防他会加害你。如果你的朋友平步青云飞黄腾达了,你指望他能来提拔你,那你等来的只不过是一番耻笑。这两句话的意思在我看来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你不能轻信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连朋友都不能信,何况是凭水相逢的陌生人。”
“你说的陌生人想必说的就是我们了。”张松低声道。
“我现在说的只是这弹官堂名字的由来,它跟我的意愿无关。我只是因为联想到王维的那两句诗,再想到童昊与柳倩的死,心中有些感慨罢了。我们从几天前一同出现在山谷中的客车上起,虽不能说患难与共,但也总算同舟共济一回,我真不希望凶手会出现在我们中间。可是,现在,我们必须面对现实。”
“那你就快点开始吧,我们也都想知道凶手到底是谁。”那边的徐娟说。
“现在,让我们从容易些的地方着手。”秦歌停顿了一下,好像在调整思路“柳倩的死亡似乎比童昊要简单些,她就死在我们的眼皮底下。我检查过尸体,因为缺少必要的仪器,我只能根据我以往的办案积累的经验来做出判断。我认为柳倩的死亡时间应该在昨天晚上九点到十二点之间。那段时间里,柳倩已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休息,而且,那晚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外面的大厅里一直都有人在,所以,凶手根本不可能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溜进来,实施谋杀之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出去。所以,凶手只能是当时留在弹官堂里的人。”
没有人说话,显然大家都默认了秦歌的这番推断。
“那段时间,除了童昊,我们每个人都在弹官堂内。现在让我们用排除法,我想苏河和冬儿首先可以排除嫌疑,苏河从头到尾都跟我在一起,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冬儿嘛……”秦歌沉吟了一下,“她是我妻子,我了解她,这样的理由对我已经足够。”
苏河依旧面无表情,童昊的死对她的打击很大。虽然她跟童昊之间的感情只有那么短短的半天,但童昊的死亡实际上破灭了她心中一个梦想。所以,她的忧伤之中还夹杂着沮丧。
坐在她边上的冬儿此刻眼中却现出许多温情来。
没有人对秦歌的话持有异议。
秦歌往前走了几步,走到拥坐在一起的徐娟和那五个模特儿小姑娘面前:“你们六位住在两间房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分开过,除非你们同谋,否则,你们根本没有做案的机会。”他转过身来,向着黄涛与雷鸣的方向,“所以,我现在将她们六位排除嫌疑,你们大家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还是没有人说话,那六个小姑娘面露微笑,算是对秦歌信任的感谢。
“排除这八个人,那么,这里现在还剩下四个男人。我回到弹官堂的时候,柳倩已经回房休息,那之后,我出门去找未归的童昊苏河跟雷鸣,回来后再跟苏河冬儿去镇务中心,再回来后,一直与苏河张松呆在一起,直到今天早上离开。这样,我再把我自己的嫌疑给排除掉。”
“你不说我们也不会怀疑你。”黄涛说,“如果我们不相信你,根本不会坐在这里听你说话。”
“谢谢你的信任。”秦歌走回门边,转过身来,目光在黄涛、雷鸣与张松身上巡视一番。黄涛淡然,雷鸣冷漠,张松凝神,三人不同的表情此刻在秦歌眼中都有些不太真实。做警察这么多年,察颜观色是他下意识的反应。黄涛淡然的背后隐藏着无奈,雷鸣冷漠里夹杂着郁愤,而张松凝神的表情背后,似乎有些期待。秦歌不知道,自己的判断究竟是对还是错,但是,他却敢肯定,凶手一定就是这三人中的一个。
“现在还剩下三个人,我想先说说张松。”秦歌看了张松一眼,后者脸上立刻露出紧张的神情。秦歌微微一笑,“你不用紧张,我只是假设一下,求证的工作还得留在最后。”
张松木讷地苦笑,想说什么,但嘴巴张了张,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张松具备做案时间。我跟苏河冬儿从镇务中心回到弹官堂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守在外面的大厅里。而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厅里还有好多人,也就是说,当我们走后,其它人都回房休息了,只留下张松一个人在外面。”
当时在场的除了张松,还有六个模特小姑娘和雷鸣。
徐娟这时插嘴道:“你们走后大约十分钟,我们就回房休息了。”
雷鸣也道:“我回房比她们还要早些,你们刚走,我就回去了。”
秦歌接着道:“我们在镇务中心耽搁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十一点半的时候才回来。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张松至少有两个小时独处的时间,他完全可以在这段时间内潜入柳倩的房中,实施谋杀。”
张松胀红了脸,说话已经有些结巴:“我没有,我怎么会。”
秦歌冲他摆摆手:“我说了现在的一切只是假设。”
张松怔怔地盯着他看,一副欲辩又止的模样。
秦歌再面向雷鸣:“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你。你本来跟张松睡在一间房里,但那晚张松整晚都在外面,所以,房间里其实只有你一个人。”
他的目光再落到黄涛身上:“你的情况跟雷鸣一样,你本来跟童昊住一个房间,但童昊失踪,房间里当然只剩下你一个人。你们俩人都具备做案的条件,要知道厅里沙发的位置与通往房间的走道都在一侧,所以坐在沙发上,根本看不到走道内发生的事情。”
黄涛与雷鸣的目光不经意对视了一下,俩人俱都沉默不语,面上的神情却已经极不自然。
“既然你们三个人都有做案的时机,那么究竟谁才是杀害柳倩的凶手?”秦歌踱着步子皱眉沉吟。这时候,不单是黄涛雷鸣和张松了,所有人都露出了紧张的神色。谁知道自己身边居然坐着一个杀人凶手,都会这样紧张的。
秦歌还在沉默,屋内的气氛变得异常紧张。
“想知道谁是凶手其实并不难,我们只要再解决最后一个问题,便能确定凶手到底是你们三个人中的哪一位。”秦歌缓缓地道,“柳倩行事有些孤僻,自己单独睡一间房,这样,才给凶手做案提供了机会。但柳倩早早回房休息,凶手是怎么样打开关闭的房门的呢?”
众人面面相觑,都意识到这是一个问题,但谁都不道这个问题该怎么解答。
“今天早晨,房门被我踹开,我后来仔细检查过门上的锁,正是宾馆里常用的那种弹簧锁,只要从里面把门锁上,除非有钥匙,否则你根本没法从外面打开。我检查的结果表明,门锁也没有一点被撬凿过的痕迹。房门的钥匙我询问过这里的老板董老头,只有柳倩苏河和他各有一把,凶手得到钥匙的机会实在微乎其微。那么,凶手如何才能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悄无声息地进入到柳倩的房中?”
那六个模特小姑娘和冬儿都露出疑惑的神色,连面无表情的苏河这时都听得入神。黄涛雷鸣和张松三人都在竭力控制自己的表情,不让自己显得过份关心。
秦歌停顿了一下,再重重地道:“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柳倩自己打开房门,放凶手进去。”
“柳倩怎么会做这样引狼入室的事?”一个模特儿小姑娘问。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柳倩要知道那人对她动了杀机,根本不会放他进去,但如果那人跟她是旧识,而且关系密切,那情况自然就不同了。”
蓦然间,秦歌疾步奔到黄涛面前,伸手指着他厉声喝道:“只有你才能让柳倩自己打开房门,所以,凶手就是你!”
所有人的目光齐唰唰落到了黄涛身上,黄涛就算再镇定,但到了这时也再难抑制住内心的慌张。他脸颊的肌肉剧烈地跳动着,额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但他此刻的表情却很怪异,除了慌张之外,还有种深深的失望。
“我以为你真的能揭开事实的真相,没想到临了还是这种结局。”他冲着秦歌缓缓摇头,“一开始我就说过,我希望看到一个真的真相而不是别的什么,现在,我对你不抱什么希望了。虽然我知道你说我是凶手还有别的证据,我此时再说什么也没人会相信我,但我还是要说,你错了,我怎么会杀死赵清呢,即使我现在真的恨她,但我也决不会做出任何作害她的事情。”
赵清当然就是柳倩,这是秦歌从身份证上知道的。
除了雷鸣与张松,其它人的脸色都变得沉凝起来。这一路行来,黄涛给人的印象非常不错,没想到杀害柳倩的凶手竟然会是他。
“我说过,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经过法庭的判决,现在,我只是把你当作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且,我的推理也未必完全正确,你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你与此事无关,那么,我愿意收回我现在的推断。”
黄涛悻然摇头:“我没有证据,但你却一定有证据证明我跟赵清的关系,我想,那应该是一张报纸。”
秦歌沉默了一下,眉峰皱得比刚才还要紧:“你很聪明,遇事冷静稳重,而且心思缜密,。还记得那晚在小楼里我们俩人守夜,你说只有我才能带领大家走出困境,而我那时的真实感觉就是,如果没有你的帮助,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黄涛苦笑:“只怕我再没有机会帮你了。”
秦歌沉默,然后转身慢慢走回门边。高桥从头到尾都站在门边,此刻,他从随身带的包里取出一份报纸递给秦歌。秦歌更加缓慢地再踱回来,举起手中的报纸道:“这是我在赵清房里发现的报纸,上面有一则新闻。我本来以为那新闻跟赵清的死亡有关,却没想到,从那则新闻里,我还发现了你和赵清的秘密。”
黄涛低低地喘息,面上已现出激动的神色。他低低的声音道:“现在我真的后悔昨天没有把这张报纸销毁,这样,你就不会犯现在这样的错误了。”
“也许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哈哈。”黄涛怒极反笑,他大声道,“这样的报纸你居然也会相信,它上面说我们都已经死了,难道你便真的相信你现在是个死人?”
秦歌摇头:“我们活着还是死了,这是另外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我们在找凶手,至少报纸上除了死亡之外的其它事情,我都相信是真的。”
说这番话的时候,看过报纸上自己死讯的人都不由自主点头。秦歌与冬儿真的曾从那家商厦出来,在街道上看到过车祸;张松真的曾经被楼上坠下的人砸伤,在医院里躺了好长时间;六个模特小姑娘确实乘坐过那辆报纸上说出事的客车。那么,报纸上刊登的赵清与黄涛之间事情,也必然是真的。而且,黄涛的神情也已经证实了他跟赵清之间确实存在不同寻常的关系。
“看了这份报纸上的新闻,我立刻便知道了我们中间确实存在一个凶手。”秦歌面向大家,带些无奈地道,“这个凶手不是别人,就是已经死去的赵清。”
几个模特小姑娘立刻交头结耳在议论什么,冬儿几乎伸出手想取秦歌手中的报纸,苏河和雷鸣面上也现出惊疑的神色。
秦歌走近黄涛,将报纸递到他的面前:“现在,你有两个选择,第一是我将报纸上的内容给大家读出来,第二,就是由你亲自把你跟赵清之间的关系说给大家听。当然,我希望你选择后者,因为这样,你还有一个替自己辩解的机会,我也有一个弥补我可能犯下错误的机会。”
黄涛不接报纸,也不说话,只是目光死死地盯着秦歌,好像心里正在做着艰难的抉择。半晌,他才长叹一声道:“报纸上的内容昨天下午我就已经知道,我从房里出来,想在大厅的沙发上坐一会儿,却无意中在茶几上几份报纸中看到了这则新闻。我拿给赵清看,赵清也惊疑不定。我当时就想毁了这张报纸,但赵清却将它收了起来。如果赵清能听我的,你们就不可能发现我的秘密。现在赵清已经死了,我也快成了杀她的凶手。到了这时候,我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呢?”
他再停一下,然后,朗声道:“我的名字其实不叫黄涛,我真实的姓名是钟震宇。一个月前,我还是一个城市堂堂的建委主任,但我现在的身份是逃犯。”
语惊四座,大家心中的好奇又浓烈了几分,建委主任和逃犯之间存在着太大的差距,而且,这故事里面还有一个已经死去的凶手。
第十九章 恶欲
与赵清的重逢简直就像发生在梦里,那个雨巷中扎蝴蝶结的小姑娘,重新在钟震宇的梦里变得清晰起来,而且,几乎伸手便可触碰到她。钟震宇回忆十四岁少年那一夜在梦境中第一次体验到的酣畅淋漓的感觉,立刻便能觉察出自己身体的变化,还有体内那股激流的涌动。
赵清显然已经不认得二十年前雨巷中的男孩了,或许她根本就把多年前的往事给忘了,但她,却认得今天的建委主任。当钟震宇站在她身后怔怔发呆的时候,她回过头来,先是疑惑了一下,接着便带些羞涩地微笑一下,并垂下了目光。
“你很像我多年前的一位朋友。”后来钟震宇跟她一块儿上楼的时候说。
“能像钟主任的朋友,那真是我的荣幸。”赵清说。
“我真奇怪这世上居然有长得这么像的两个人。”钟震宇说。
“那钟主任就把我当你那位朋友好了。”赵清婉尔一笑, 在钟震宇眼中风情无限。钟震宇看得呆了,便有些走神。敏感的赵清立刻便感觉到了,立刻收敛了笑容,面上的神情也随即端庄起来。钟震宇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咳嗽两声,再上楼梯时,两眼目不斜视,再不看身边的女人。
那天分手的时候,钟震宇主动递给赵清一张自己的名片,赵清略有些诧异,随即像很多人一样,露出受宠若惊的恭谨,双手接过名片,一迭声“多谢”之中,又奉还了自己的名片。
回到办公室,钟震宇关上房门,把赵清的名片拿在手中,足足把玩了有半个小时。名片上显示赵清在一家四星级宾馆做客房经理,那家宾馆钟震宇很熟悉,也可以算是那里的常客了,但每次都是去餐厅用餐,从来没有在那里住过。
钟震宇想了一下,然后叫秘书进来,询问建委系统搞活动的协议宾馆是哪家,然后,用商量的口吻问秘书可不可以换一家宾馆。秘书微怔,似是觉得堂堂一个建委主任过问这样的小事有点反常,钟震宇便无奈地摇摇头,说自家的一个亲戚刚调到那家宾馆工作,非让他给拉点业务过去。
其实就算钟震宇不解释,这点小事秘书怎么能不照办呢?
两天之后,那家宾馆的老总打电话来提出晚上宴请钟震宇。他跟钟震宇是旧识,酒场上打过很多次交道,这次宴请算是感谢钟震宇对他工作的支持。钟震宇在电话里欣然应允,在随后的闲聊中,不经意提到了赵清的名字。宾馆老总也没多问,当晚的酒宴上,钟震宇如愿地看到了赵清,而且,宾馆老总还特意把赵清安排坐在了钟震宇的边上。
第二天晚上,钟震宇与赵清单独在一间咖啡馆里见面了。钟震宇说:“你真的不记得了吗,二十年前,在后街老城区的小巷里,你曾经帮助过一个迷路的少年找到自己的家,那个少年就是我,我就是那晚迷路的少年。”
赵清疑惑地瞪大了眼睛,她好像在拼命回想,但最后还是失望地摇头。
钟震宇想,那时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她想不起来也很正常。但这有什么关系呢,他现在终于见到了她,他终于有机会让她从梦里走到梦外了。
“二十年过去了,你的模样跟以前已经大不一样了,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你。这些年,你过得好吗?”钟震宇说。
赵清在那时适时地显露出了一个成熟少妇的婉转和羞涩,她虽然无法确证钟震宇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但想来一个堂堂建委主任,怎么会编这样幼稚的故事来讨一个普通女子的欢心呢?于是,她便调用自己所有的想象,在心里虚构出了一个雨天的夜晚,两个孩子在小巷里相逢随即又别离的故事。女人浪漫的天性让她在那场邂逅中添加了许多美好的元素,于是,没用多久,她就真的感觉自己成了那个头扎蝴蝶结的小女孩。
钟震宇与赵清的正常交往持续了大半年的时间,这期间,他们像对真正的朋友,隔上一段时间便要悄悄聚上一次,却从来没有过亲昵的举止。直到半年之后,有一次赵清面对钟震宇时忽然有些不自然,而且数次欲言又止的模样。
“有什么事你就尽管说,我们是老朋友了。”钟震宇说。
赵清又犹豫了一会儿,这才说出宾馆老总的儿子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现在看中了开发区一块土地,想让钟震宇给帮帮忙。那块地皮的事情钟震宇很清楚,现在有四家地产商都在打那块地的主意。一个星期之后,四家地产商便会以投标的形式决定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归属,赵清这会儿提出来这件事,用意不言自明。
“如果您觉得为难,这事就当我没说过。”赵清红了脸,低头轻声道,“其实我根本不想麻烦您,但我实在抹不开老总的面子。”
那天钟震宇对这件事不置可否,赵清也随即便岔开了话题。一个星期后,开发区那块地皮的投标结果出来了,宾馆老总儿子那家公司中标,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当天晚上,赵清主动约钟震宇出来,还是在那家咖啡馆里,她将一张银行卡递到了钟震宇面前。
钟震宇将卡拿在手中把玩片刻,沉着脸将卡递回到赵清面前:“我承认这次招标我给有关方面打了招呼,但我这只是冲你的面子,帮朋友的忙,如果这张银行卡我揣到了兜里,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赵清是个聪明人,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钟震宇的意思。她没再坚持,收回银行卡后,主动将自己的手抚在了他的手上。“我只能说两个字。”她凝视着他,眉目中有些让他难以抗拒的热情,“谢谢。”她说。
钟震宇这一刻轰然心跳,身体的变化让他有了难以自抑的冲动。这么些年来,女人早已成为他生活里可有可无的存在,他甚至记不起最后一次与妻子行房究竟是在什么时候。男人有的是喧泄欲望的途径,弗洛伊德著名的性升华理论,不就是将人类的文化艺术、科学技术,都归纳为欲望沉淀后另僻它径喧泄的结果吗?但是,为什么自己在遇到这个女人后,潜伏在体力的欲望像冬眠过后的蛇,它们蠢蠢欲动,时刻都撩拔着他的心。
但那一次在咖啡馆里,他还是很从容地掩饰了自己的冲动。他觉得自己如果在这时候对赵清做什么,那么就有点施恩图报的意思,所以,他必须尽量替自己有所保留。而且,他从赵清那一刻的热情中,已经预感到了那终会到来的时刻。
随后不久,赵清又接连找了他几次,都是替朋友来托他办事。那些事情在他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他只要动动嘴便能轻易解决,所以,他都没让赵清失望。
第二年的春天,他因公去一座南方城市出差,在宾馆房间内突然听到敲门声,打开门的时候,满脸笑意的赵清让他非常意外,同时也有些惊喜。就是那一次,他禁果初尝,完全拥有了这个女人。当身子疲软得像堆棉花般躺在床上,女人仍然不知疲倦地骑在他的身上。他听到女人说:“我喜欢你,我等待这一刻已经等了好久。今天,就让我死在你的身上吧。”
钟震宇觉得今天要死去的人应该是自己,但他心里却被巨大的喜悦充实着。
有人说女人需要男人的滋润,其实男人更需要女人的灌溉。出差归来的钟震宇身上焕发着只有青春期少年才有的朝气,连他自己都感觉到每天身体里涌动的激情。
又一次的约会中,赵清将撂在一处的几张银行卡递到他的面前:“这是前几次找你帮忙的朋友留下的,我知道你肯定不会要,所以一直替你存着。”
钟震宇全身一震,觉得有些事情似乎跟自己想的不一样了。
“我知道你做那些事都是为了讨我欢心,但是,这是一个按劳取酬的社会,你替别人出过力,你就有权力获得报酬。或许你会责骂我,还会以为我跟你在一起,是为了贪图你的权力,但是,你只要睁大眼睛看看四周,你便会发现这是整个社会形成的一种惯例,你身边的人,被你领导或者领导你的人,他们都在这种惯例之中存在着。你也食人间烟火,你也有七情六欲,当你拒绝这种惯例形成的秩序,那么,这种秩序最终也会抛弃你。”
那天赵清还跟他说了很多,他有些茫然,赵清的话其实早就存在于他的心里,只是他自己砌起了一道坚固的壁垒阻止它们在心里蔓延。现在,壁垒轰然倒塌,他像一个迷失方向的航船,在茫茫的大海之中徘徊不定。
像一场噩梦,抑或是着了魔道,很多事情都是在不知觉中改变的。那天过后,钟震宇还像以往一样工作和生活,但他自己知道,那些工作和生活的内容与以往已经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接下来又发生了什么呢?钟震宇在阿丝镇弹官堂内回忆往事的时候,蓦然感觉到脑中一阵晕眩,还伴随着心口剧烈的疼痛。佛家讲求因果,无因之果在这世上根本不存在,那么,他对于后来发生的事,根本没有资格抱怨。
先是某天夜晚,他突然接到一个匿名电话,电话里说,省里来的工作组两日后便将进驻他所在的城市,届时,将有一批处级干部接受双规。放下电话,他呆坐了半个小时,取出早已准备好的皮箱,开始踏上逃亡之路。
逃亡之前他必须再见一次赵清,告诉她,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他还有一个隐藏在心底很久的疑问想问她,这一切,是否都在她的预料之中,她跟他在一起,是否就是想利用他。
赵清在电话里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只要你等我一天,那样,不用我说,你自己就会知道答案了。”
钟震宇考虑了很久,才决定冒险等她一天。她的回答对他很重要,因为那决定了他所做的一切是否值得。第二天,他带着皮箱照常去办公室,漫长难耐的一天终于过去,傍晚临下班前,他接到赵清的电话,赵清让他再耐心点,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会知道她的答案了。
晚上,他焦灼地在常去的那家咖啡馆里等她的答案。每隔半小时,她都会打来电话宽慰他,让他再耐心等待一会儿。钟震宇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一天都等了下来,再等几个小时又算什么呢。
时间到了凌晨一点,她的电话再度响起。
“现在,你可以到我的家里来,我已经将我的答案准备好了。”赵清说。
赶到赵清家楼下,赵清已经在楼洞口等着他了。他跟着她上楼,走进房间,她为他准备的答案横陈在他面前。那一刻,他的身子剧烈地颤动,有种立刻撒腿狂奔的冲动。
在赵清的卧室里,仰面躺着一具男人的尸体。鲜血染红了整张床单,还有些飞溅到墙上,落下斑斑点点的红色印记。那男人的脸前皮开肉绽,有几根骨头都露在了外面,一看就知道他是死于乱刀之下。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抑制着胃中翻江倒海般的涌动,重重地道。
“这就是我为你准备的答案,难道你还不满足吗?”赵清平静地说,“我知道我无论说什么,你都不会相信我真的爱你,因为我为你制造了你一生中最大的灾难。我没有权力祈求你的原谅,我现在能做的,就是永远跟你在一起,患难与共,生死相随。这样,你才会明白我是真的爱你。”
“但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丈夫。”钟震宇厉声喝问。
“因为杀了他,我也就成了罪犯,我就成了和你一样的人。”
赵清凄然地道:“我们成了一样的人,你就不会怀疑我,不会抛下我了。我们一起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像一对真正夫妻那样生活,你说好不好?”
钟震宇怔怔地说不出话来。这就是赵清给他的答案,根本不给他任何怀疑或者拒绝的机会。他重重地把女人揽在怀里,真的觉得自己跟她的生命已经紧紧绞柔在了一起。
“我本来在茶里下了毒,他每天晚上回来都有喝茶的习惯。但偏偏今晚他的酒喝多了,进门便睡着了。我不想让他死得这么难看的,怎么说,我跟他都夫妻一场。但是,我不能让你等得太久,我必须让自己在今晚成为像你一样的人,所以,我只能选择这样一种粗暴的方式。好在死人是不懂得好看不好看的,既然已经注定了结果,谁又会在乎这中间的过程呢?”
赵清在他耳边再温柔地道:“现在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可不能做任何对不起我的事。否则,我会像杀死他一样,杀死我自己的。”
钟震宇相信赵清的话,他只能更紧地抱着她,让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决心。
说完故事的钟震宇大汗淋淋,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漫长的跋涉,整个人都有些虚脱的感觉。到了这时,他身上那种威严已经消失贻尽,他像一个遭到重创的伤者,连勉力昂起头颅的力量都不复存在。
“现在,你们知道我杀害赵清的原因了,我杀了一个为了我,不惜杀夫弃家,跟着我一道天涯逃亡的女人。”难得钟震宇的神情里还能现出些讥诮,“我杀了这天下惟一可以令我感到快乐的女人,这样的结果,想必你非常满意了吧。”
秦歌沉默不语,目光如炬般盯着面前的男人,眉间也现出深深的凝重。
“你是我见过最年轻的处级干部,你原本可以有着金鞍才骏的大好前程,但是,欲望不仅毁了你的仕途,也毁了你的一生。”秦歌将手中的报纸再次举起来,“这上面一则新闻里说,你跟赵清在逃亡不久便在另一个城市被警方发现踪迹,在遭到围捕时逃上了一幢大厦的天台,然后双双坠楼身亡。你为官不廉,耽于欲海不能自拔;赵清杀夫手段残忍,足见其心性险恶。对于你们这样的人,就算天下再大,也无你们容身之所,要是换了我,倒是宁愿一死,也不愿苛活在世上。”
钟震宇又是大汗淋漓,整个身体都开始不住地瑟瑟抖动。
“你这样的贪官已经罪孽深重,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对你公正的判决。”秦歌转过身来,语气有些怪异,“现在我只在考虑这样一件事,天下贪官在位时大多不可一世,把自己凌驾于百姓之上,以人民赋予他的权力中饱私囊为所欲为,而一旦东窗事发,他们又会像一条丧家之犬仓皇逃蹿,他们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既无胆识又无气力,跟一个废人已经没什么两样。这样的废人连自身都已难保,难道他还能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大活人?”
秦歌话里显然带有情绪,众人都能听出他对贪官的憎恶,因为心有同感,所以谁都没有在意,但秦歌话里还透露了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好像他现在已经相信了钟震宇并不是杀害赵清的凶手。
钟震宇的故事让人既憎恶不齿,又扼腕叹息。他与赵清之间的故事纵然有背离法律道德之处,但这其中一个情字,又让这故事多了些凄惋。屋里众人,除了那六个模特小姑娘和高桥,其余诸人俱都有过为情所困的时候,因此,这样的故事也特别容易触动他们。
要说钟震宇杀死了赵清,他们也觉好像不太可能。谁会杀死一个在自己危难之际不离不弃誓死相随的女人呢?
“钟震宇并不是杀害赵清的凶手,我只是想让他亲口说出自己的故事,这才故意误导了他,也误导了大家。这张报纸是在赵清的挎包里发现的,如果杀死她的人是钟震宇,他不可能还将报纸留在包内,正像他刚才说的,如果他毁了这份报纸,我们谁都不会发现他的秘密。他连杀人都可以做得如此悄无声息,又怎么会犯留下报纸这样的低级错误呢?而且,凭着他跟赵清之间的感情,他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杀死她。没有动机便构不成谋杀,这是常识。”
秦歌顿了一下,接着道:“知道了钟震宇与赵清的故事,我现在知道了那小楼内,钟震宇看到赵清房中的尸体后,一下子像变了一个人,原本他行事果断,非常有胆识,但那之后,他变得畏缩与迟钝了,原来这都是因为那具尸体的缘故。还有我们那天在那小楼内讲自己的事,刚要轮到钟震宇讲时,赵清忽然晕了过去。现在看来,赵清显然是故意转移我们的视线了。”
冬儿疑惑地道:“那么到底谁是杀害赵清的凶手?”
“凶手最后一定会出现的,只是大家还要再耐心等一会儿,现在让我们再来看一看童昊遇害的情况。”秦歌说。
提到童昊的名字,苏河的身子一颤,目光中已经现出些凌厉的寒光来。此刻她对杀死童昊的凶手已是恨之入骨,她与童昊之间的感情并不深厚,只是因为凶手毁灭了她的一个梦想,所以,她对童昊的情感与由此而生的悲伤,很容易就能转化为一种恨。
此刻钟震宇面如死灰,秦歌排除了他是杀死赵清的凶手,不知他心底是什么滋味。他相信这时候屋里的每个人听完他的故事,都不会再怀疑他是凶手,连秦歌都说他没有杀害赵清的动机,但是,只有他知道,曾有那么一些时候,他的心底涌动过一些杀机。在山谷中的黑色小楼内,赵清的房中突然从墙壁里倒下一个男人的尸体,赵清发出尖叫后便吓得晕了过去。他随秦歌上楼检查尸体,在见到尸体的那一刻,他心里便被巨大的恐惧所占满。尸体虽然已经微腐,但那容貌还能窥见一斑,他一见之下,几乎以为他就是赵清的丈夫。
那是具跟赵清的丈夫容貌极为相似的男尸。
这似乎是冥冥中一种征兆,那时他就感觉到有人似乎窥探到了他的秘密,这具尸体也是那人向他传递过来的一种讯息。赵清的丈夫是赵清杀死的,他事先根本不知道赵清会有这样过激的举动。如果是赵清丈夫的亡魂抑或别的什么要来复仇,那么,他们应该找赵清而不是他钟震宇。那一刻,这样的念头在他脑海中一闪而逝,但在到达阿丝镇,他单独跟赵清共处一室的时候,这念头又跳了出来,而且还夹杂了一些其它的恐惧。
赵清在他身上愈是风情万种,对他愈是情深意重,他就愈发觉得恐惧。谁能看出这样一个弱小的女人,竟然是手持利刃杀死丈夫的凶手,在她虚弱的外表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一种力量?而如果有一天,这些力量施予到了他的身上,他是否有力承担?蓦然而至的晕眩就在这时发生,他甚至在赵清的身上不能完成一个男人最后的冲刺。对于身下的女人,他忽然怀有了一种深深的恐惧。
杀机就在那一刻生出,而且,一生出来便一发而不可止了。如果再给我一些时间,我说不定会真的杀了清清。他想,也许我真的会杀了赵清,杀了赵清。
两边太阳穴像刺进了两根尖针,钟震宇头疼欲裂,连秦歌这时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模糊不清了。
“杀死童昊的凶手如果跟杀死赵清的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童昊死亡时间我们可以推定为昨晚七点到九点之间,因为苏河是在大约七点的时候跟童昊离开那个酒吧,童昊独自回去取东西,便再也没有回来。而当晚八点四十左右,我跟雷鸣从外面回来,接着二十分钟之后,张松也回来了。”
张松有些紧张,那边的雷鸣也凝神盯着秦歌。刚才秦歌既已排除了钟震宇是杀害赵清的凶手,那么嫌疑人便只剩下张松与雷鸣。现在,如果两起谋杀的凶手是一个人的话,那么他们俩人自然嫌疑最大。
“具备做案时间的人同样有四个人,我、张松、雷鸣还有苏河。”秦歌目光里带些歉意看了一眼苏河,“苏河整个下午都跟童昊在一起,她完全可以在离开酒吧之后,跟童昊去到祭台之上,然后杀死他,再跑回弹官堂,佯称童昊失踪。”
苏河有些吃惊,她无声地摇头,想说些什么,但又被秦歌的眼神止住。
“这只是一种可能,但事实肯定不会是这样。我从酒吧酒保嘴里证实,她确是大约七点钟的时候跟童昊从酒吧出来,那时天已经黑了,而她跟童昊俩人从来没有去过那祭台,甚至她根本就不知道有那样一个所在。所以,就算她真的杀害了童昊,童昊的尸体又怎么会出现在祭台之上呢?”
苏河吁了口气,整个人都变得轻松下来。
“如果这样推断的话,去过祭台的人只有我跟你,而你显然不会是凶手,那么,凶手就只能是我了。”说话的人是雷鸣。
“那我们现在就来看看你,你知道祭台的位置,又整个下午独自在外面,晚上几乎跟我同时回到弹官堂,所以完全具备做案时间,现在剩下的,就是谋杀的动机了。”秦歌说。
“那我现在很想知道我的动机是什么。”雷鸣的话里带上了些挑衅的味道。
秦歌摆手:“这个问题我想暂时也往后放一放,我们再来说说张松。那晚他是最后一个回到弹官堂的,所以,他也有足够的做案时间。但他的嫌疑跟雷鸣比起来要小得多,因为他跟苏河一样,也没有去过祭台。”
雷鸣这时候干脆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自卫队发现童昊的尸体,我跟高桥赶去,发现童昊被利器穿透心脏,一刀毙命。在他的手腕处,有被捆绑过的痕迹,脸颊上也有被击打过的印记。因此,童昊死前曾被限制过自由,遭到过殴打,但殴打情况并不严重。另外,童昊的右手中紧紧攥着一张揉成一团的照片,还有,在他的屁股底下,我还发现了另外几张报纸。”
说着话的时候,他又走回高桥身边,高桥适时地从包里取出照片和报纸递到他的手中。他回过身来,将皱巴巴的照片举在面前,但却背对着大家。
“童昊临死前还紧紧攥住的照片,照片上的人一定对他非常重要。当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感到非常奇怪,因为照片上的人就在我们中间,而根据我的推断,她又不可能是杀害童昊的凶手。”
照片终于翻转过来,现在,每个人都能看清照片上的女人赫然就是苏河。
那边的雷鸣也睁开了眼,这一瞬间,秦歌看到他的眉峰皱了皱,眼睛立刻便再次闭上,但胸口却在激烈的地伏。
苏河盯着照片,有些泪花在眼眶里打转,她抑面拂去,神情已如秋风街道般萧瑟。照片上的女人跟她有着同样的面孔,但她知道,那不是她。
“童昊临死时为什么会攥住苏河的照片,他想告诉我们些什么呢?难道苏河就是杀害他的凶手?”秦歌缓缓地道。
“你错了,虽然这么些年,我很想成为照片上的女人,但你真的搞错了,那不是我的照片。”苏河重重地说。
秦歌将照片移到苏河的脸颊边上,仔细凝视,冬儿和几个模特小姑娘也走到前面来左右端详。大家都变得疑惑了,苏河的眉眼五官和照片上的女人简直一模一样,只是脸型稍有不同。如果她真不是照片上的女人,那么,造物主真是神奇,居然可以将两个人塑造得如此相像。
“难道你有一个双胞胎的姐姐或者妹妹?”冬儿眨着眼睛问苏河。
苏河苦笑:“我没有兄弟姐妹,我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照片上的女人叫什么。”
“但你跟她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冬儿啧啧称奇,“难道你们中有一个人是克隆人?”
“克隆人也许在将来会成为一种现实,但它现在毕竟离我们还很遥远。”秦歌拍拍冬儿的脑门,“你就老实呆一边去不要瞎想了,这件事我想苏河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苏河凄然点头:“我会的,但我说之前我想知道你手中的报纸是不是有一张跟我有关,我想知道上面都说了些什么。”
秦歌犹豫了一下,还是从中抽出一张来:“这张报纸上的日期离现在大约已经有十年,上面同样记载着你的死亡。”
十年前的报纸上会有苏河死亡的消息,难道她在十年前便已经死去?
秦歌有些不忍,但他还是要说:“那则新闻里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一户居民家中解救了一名十三岁的小女孩。小女孩破衣遮体,蓬头垢面,而且双足上系有拇指粗细的锁链,被解救时,满身伤痕,足上的锁链更是已经深陷到了肉里。而且,据小女孩的父亲讲,她已经整整七天没吃没喝,已经陷入极度昏迷状态。小女孩被送进医院后,警方传讯了她的父亲,又走访了周围的群众,在大量事实面前,小女孩的父亲不得不承认曾经长期对自己的女儿施虐,并承认,女儿这样锁链加身被囚于暗室已有十三个月。”秦歌顿一下,担忧地看一眼苏河,再道,“那小女孩的名子便叫苏河,她在入院后的第三天,不治身亡。”
屋里又变得鸦雀无声了,大家盯着苏河,谁都不相信新闻里的小女孩会跟苏河有什么关系。苏河这时反倒镇定下来,只是眼神变得迷惘。她缓缓站了起来,慢慢弯下腰去,将一只裤腿卷了起来。这一刻,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他们看到苏河的脚脖子上,有一个环形的伤痕,虽然它的颜色已经变得很淡了,但这一刻,它却显得极度触目惊心。如果先看到这伤痕,没有人会想到这伤痕怎么会是圆环型的,但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而且,没有人再怀疑苏河就是那则新闻里说的十三岁小女孩。
第二十章 凶手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在十三岁那年死去,但我的记忆却是我被警察解救出来后,在医院里醒了过来。我的父亲在我母亲死后就开始变得歇斯底里了,有时候我怀疑我的母亲就是被他害死的。我的父亲被判了刑,我靠着众多好心人的救助独自生活。我的身体渐渐得到康复,但我心里却永远忘不了被铁链锁住囚禁在暗室里的那十三个月,忘不了父亲每次喝完酒都要疯了样殴打我。他用毛巾塞住我的嘴巴,用烟头烫我的胳膊,我要发出一点叫声,他便对我拳打脚踢。我在那间暗室里,像条狗一样成天趴在地上,我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十三个月不见阳光,吃喝拉撒都在那间小房子里,连一次澡都没有洗过,我现在甚至还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臭味。”
“后来我离开老家上了大学,我发誓这一生我都不会再回到那间让我屈辱的地方。父亲在牢里呆了两年后已经出狱,他经过治疗似乎正常了许多,还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对自己犯下的罪孽进行了忏悔。但我永远不会原谅他,如果他那时站在我的面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拿刀子刺进他的心脏。”
“我发誓要斩断自己与过去的所有联系,事实上我也真的做到了,直到大三那年,有一次,我买了件新衣服,在镜子前照了半天,我忽然发现,我居然长得跟父亲是那么相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了,我可以斩断与过去的所有联系,但我斩不断血液里流淌着父亲的血,没法改变他是我父亲这铁一般的事实。他像个不散的幽灵,将一生都在我的生命中徘徊,成为我一段永不会醒来的梦魇。”
“后来在我的生活里又发生了两件事,它们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改变了我的模样。”
那两件事是什么呢?其中一件当然就是那个秋日夜晚在影楼外面发现那个女人的照片。那女人是如此美丽,即使你穷尽世上最美丽的词藻也难以形容。她的周身被一层氤氲的气息笼罩,像中秋的月华温柔地索绕在周身,冷冷的,带着些妖冶的妩媚。苏河简直迷上了她,从此后,她便成为她梦里的常客,每一次,她都会微笑着对她说:“你也会成为像我一样的女人。”
另一件事是什么呢?那跟美国一个叫麦克?杰克逊的歌星有关。苏河有一次看本娱乐八卦杂志,看到一篇文章里说杰克逊之所以不断地整容,甚至漂白自己的肤色,是因为他的幼年曾遭到父亲的猥亵,因而成年后,他想竭力摆脱开自己身上父亲的影子。
这篇文章触动了苏河,我为什么不能像杰克逊那样改变容貌呢?
苏河凄然一笑:“现在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和照片中的女人一模一样了。我在三年的时间里进行了至少八次面部整容手术,如果你们谁对自己的容貌缺乏信心,我会把我的整容医生介绍给你们,他的技术可以令你非常满意。现在,我彻底摆脱了父亲的影子,我想,我想永远像其它人那样,快快乐乐地生活。你们明白吗,当我改变了模样,我真的很快乐,我再不对任何人提及我的过去,也没有人会再把那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跟我联系起来。我以为我的快乐会永远延续下去,特别是在这里遇到了童昊,我感觉到我离那个女人又近了几分。如果童昊还在的话,我想我就要变成梦中的女人了。”
众人恍然大悟,但对于这故事背后的一些事情,却都唏嘘不已。
“快乐!”秦歌面色沉凝,嘴里重重吐出这两个字,他盯着苏河,好像解开了心中沉积许久的一个郁结,但为什么他的神情没有一丝轻松。
“现在已经证实照片上的女人不是苏河,但是,另一些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照片上的女人究竟是谁,童昊为什么会有她的照片。”
这个问题当然也只有苏河知道答案。
她将童昊昨天下午在酒吧跟她讲的事情说了出来,冬儿与那几个模特儿小姑娘简直听得痴了。她们原本以为那些凄惋美丽的爱情故事只能发生在小说和电影里,没想到发生在自己身边人身上的故事,比小说与电影里的更痴情浪漫。
秦歌听罢点头,将另一份报纸取在手上:“这跟报纸上提到的童昊的死亡很吻和。报纸上说童昊卧轨自杀,现场留下一份遗书,里面详尽地讲述了自己悲痛爱人的死去,无意独自活在这世上,所以才会去另一个世界与她相聚。”
冬儿与几个模特儿小姑娘几乎就要为童昊的痴情落下泪来。
“现在问题基本上都已经清楚了,但还剩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凶手到底是谁。”秦歌将手中最后一份报纸举了起来,“我这里还有最后一份报纸,报纸上的新闻跟谁有关,我想不用我再多说,大家都能猜到了。”
大家的目光一齐落到了雷鸣身上,他虽然闭着双眼,但还是能感觉到自己成为了事件的主心。他长长地叹息一声,睁开眼,面上已经没有了适才桀骜不逊的神情:“看来这里每个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就只剩下我。我想不明白,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是凶手,而且,童昊真的是被我挟持到了那祭台之上。”
语惊四座,大家虽然心里都已经有了些预感,但雷鸣说出这样的话来,还是让人吃了一惊。他这样说,其实就等于已经承认了自己是杀死童昊的凶手。
秦歌似乎也怔住了,他盯着雷鸣,有片刻竟然说不出话来。
“昨天下午我一直在暗中盯着童昊,他跟苏河进了那间酒吧,我就在酒吧外面呆了一下午。到了晚上,他们出门,我就跟在后面。后来,童昊又回去那家酒吧,我在他出门的时候上前拦住了他。”
“然后你强行将他带上了祭台。”秦歌道,“我们这些人里,只有你跟我去过那祭台。”
雷鸣目光里带上了些讥诮:“为什么我一定是强行将他带上祭台?就算我比他要强壮许多,但我又怎么能在那么短时间内将他制服,除非将他打晕。”他忽然苦笑一下,“电影电视里倒是常见一巴掌就能把人煽晕过去,但现实里真能做到的有几个人?”
秦歌点头:“但我不知道你用什么办法可以让童昊丢下苏河,乖乖跟你到祭台去。”
雷鸣沉默了,他疑惑地盯着秦歌,好半晌,才有些泄气地道:“我觉得我好像上了你的当,再或者,你手上的报纸根本就和我没任何关系。”
这回秦歌微微一笑:“看来这事情再想瞒你也瞒不下去了。”
雷鸣表情变得僵硬,他足有半分钟的时候瞪着秦歌不说话,好像既懊丧自己居然钻进了秦歌的圈套中,另一方面,又对秦歌暗生钦佩。
“我确实根本没有看到关于你的新闻,但我想,既然其它人都有这样一张报纸,你一定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我在手中多拿一张报纸,你一定不会怀疑,特别是有了前几张报纸的铺垫。”秦歌摇头道,“我的本意只是想知道一些跟你有关的事情,但却没料到,你会这么坦然。这样也好,我们都可以省不少时间。”
“你今晚比一个碎嘴的老太婆还要罗嗦,如果到最后你连一个凶手都找不出来的话,那岂非是件很没面子的事。”雷鸣狠狠瞪着秦歌,“我知道你一定会想办法问我整个下午以及晚上那么长时间都做了什么,我如果编造一个故事一定瞒不过你,所以,我还不如索性把真话说出来,这样,也许我还有机会。”
“你要的机会是什么?”秦歌问。
“排除自己的嫌疑!”雷鸣重重地道。
这回所有人的目光又都落到了他的身上,就连满脸沮丧垂头丧气的钟震宇都露出诧异的神色。刚才雷鸣已经承认是他带童昊上了祭台,这会儿又说要排除自己的嫌疑,难道他知道秦歌没有那张刊载他死亡消息的报纸,想为自己狡辩,还是他真的不是凶手?
“你亲口承认是你带童昊到祭台上去,如果凶手不是你,难道是童昊自己找把刀捅进自己的心脏?”秦歌道。
“难道我带童昊上祭台就一定得杀死他吗?不管你们信不信,我还是要说,我确实想要杀死他,我这趟出门远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他。我等待这个机会已经很久,昨晚我终于独自面对童昊了,而且,我要杀死他,简直易如反掌。”
“那我倒想看看你如何来排除自己的嫌疑。”秦歌说。
雷鸣犹豫了,似是心里有一个难解的郁结,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重重地叹息一声:“既然事情到了这一步,我也就没什么可隐瞒的了。你刚才不是问我用什么办法可以悄无声息地带走童昊吗,现在我告诉你,我只跟他说了一句话,他便乖乖跟我走了。”
“一句话?”秦歌诧异地道,“什么话能有这么大的魔力?”
“那句话不仅可以让童昊跟我走,而且还能让你明白我这么做的原因。但是,我也知道,我说出这句话的后果,因为你一定会刨根问底,如果那样的话,我就没有再为自己辩解的必要了。”
“难道你还有什么秘密不想让人知道?”
“每个人原本都有秘密的,但今晚这些秘密都被你连根挖出来,虽然这对你破案至关重要,但你觉不觉得这样未免残酷了些。”
秦歌低头,沉吟一下,正色道:“我这样做还另有目的,它关乎到我们这里每个人的生命,所以,就算再残酷十倍我也还会这样做。”
关乎所有人的生命,难道情况真有秦歌说的那么严重?所有人心里都狐疑不定,但雷鸣很快便点了点头:“我相信你。”
他顿一下,接着道:“我在酒吧外面拦住童昊,我只跟他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告诉他我跟那个名字的关系,他立刻就跟我走了。”
“谁的名字?”秦歌知道这时候得配合雷鸣适时地提问。
雷鸣这回眼中现出了些悲伤:“你刚才还把她的照片拿在手里,难道这会儿便不记得了?”
是她!是那个女人!所有人此时又都吃了一惊,特别是苏河,她更是呆呆地凝望着雷鸣,似乎想从他身上找出跟梦中的女人有关的痕迹。
“童昊知道我是她的丈夫,他无话可说。”雷鸣再重重地道。
冰山既已现出一角,那么剩下的事情就变得明朗了。不要说秦歌,就连冬儿和那些模特儿小姑娘这时都已大概想出了事件的端倪。
“虽然我们已经能猜到这会是个怎么样的故事,但我还想听你从头把事情完整地讲述一遍。”秦歌道,“希望你能满足我们的要求。”
“既然你们都已猜到,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她是我的妻子,你们可以想到我是多么爱她,谁有那么一个美丽的妻子都会像我一样爱她的。我们婚后的生活很幸福,这么些年,几乎没有吵过架,我一直能为我有这样的妻子感到庆幸,所以,我加倍地努力工作,想赚更多的钱,给她更多的幸福。你们知道我是一个程序员,我的工作不用每天按时上班,只要在家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就行。但有时候,公司接到一些大活儿,也会把我们几个程序员集中在一起,用几天或者更多的时间,突击完成某个项目。最长的一次我们替一个城市海关编写全套程序,便在那家海关为我们准备的房间里呆了整整一个月。每当这时候,我就特别想她,还隐隐有种担心。现在这样的社会中,女人面对的诱惑实在太多,特别是像她那样美丽漂亮的女人。”
“后来,你便发现了童昊和你妻子之间的事?”秦歌问。
雷鸣点头,神情说不出的萧瑟凄然:“我在一家商场里亲眼见到她跟一个年轻的男人在一起,她的手还亲昵地搭在那男人的肩上。我愤怒极了,脑子里嗡嗡作响,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坍塌下来。我需要平息一下自己的愤怒才冲上楼去,我在人群里寻找她和那个男人,如果那一次他们被我找到,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死那个男人。”
“愤怒!”秦歌喃喃自语,眉峰紧皱,好像心里瞬间又悟到了什么事情。
“商场里人太多了,我楼上楼下跑了三趟,都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我冲出商场,在附近的街道上又找了整整一个下午。那时,我像个疯子,跑得跌跌撞撞的,我冲进路边的每一家商店,像对待仇人样盯着每一个对我露出异样目光的人。我的愤怒简直就是一把火,它要把我整个人都燃烧起来。天渐渐黑了,我还没有找到要找的人,我最后终于忍不住蹲在路边呕吐起来,吐到嘴里泛了酸水。那时候如果我有一把冲锋枪,我会毫不犹豫对着人群开火,我的仇恨已经让我变得有些歇斯底里了。”
“我不知道后来怎么回到家里,她居然像个没事人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愤怒极了,我上前掐住她的脖子,让她说出那个男人是谁。”
雷鸣脸上现出恐怖的表情,那一夜的情景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是他心上永远的痛,他这一生,也许都摆脱不了那一晚笼在他身上的阴影。
他不记得自己还对妻子做了什么,后来妻子丢下他独自奔出门去的时候,他呆呆地站在空旷的客厅里,体内涌动的力量让他就要疯狂了。他抓起烟灰缸砸在了地上,接着,掀翻了茶几,踢倒了装饰架,用水果刀将皮沙发刺得遍体鳞伤。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喘息终于平息下来,他想到这么晚了,妻子现在一个人在外面,她会不会在这时候投进另一个人的怀抱?
他冲出了家门,他想到就算死,妻子也应该死在自己的怀里。
妻子并没有走远,冲出楼洞,他就在楼下的一个小绿地上见到了她。他冲着她奔过去,嘴里还呜咽着发出一连串的咆哮。他从妻子的眼睛里看到了恐慌,接着,她便像躲避野兽的小羊,慌张地向绿地的另一个出口逃去。他紧追不舍,他那一刻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抓住妻子,永远守着她,再不与她分开一分一秒。
妻子冲出小区,跑上了马路。他看到前面的妻子还穿着睡衣,趿着拖鞋,心里就想她怎么能这身装束就到街上去呢,就算要跑,她也该换身像样点的衣服吧。他加快速度,一定要趁妻子还没走远便抓住她。这城市太大了,如果妻子消失在这城市里,那么,无论如何他都没法再找到她。
嘎然而止的汽车刹车声像一枚干净利落的炸弹,它在雷鸣的心里轰然爆炸。他盯着不远处倒下的人影,只觉得身体已经被炸得四分五裂了。
刹车声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都该拖上个长长的尾巴,但今天不同,它撞飞妻子似乎只用了不到一秒的时间。穿着睡衣的妻子像要飞天的仙子,在他视线里蓦然腾空而起,接着,一路花雨似的血花便在夜色里美丽地绽放了。
美丽的女人连死亡的方式都那么优雅。
“妻子死了,我冲过去抱住她,发出凄厉的哀号。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也不明白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一会儿的工夫怎么就没了气息。围观的人涌上来了,我看到妻子雪白的胸脯与大腿都露在了外面,便不顾别人的劝说,上前将她抱起。我终于追到妻子了,现在,我要带她回家。”
雷鸣此时已是涕泪满面,哪里还有一点前几天冷漠倨傲的影子。再坚强的男人心底都有一道触不得的伤,剥开伪装露出伤口,同时露出的还有最真实的人。
“我把血流如注的妻子抱回来,我为她清洗血液包扎伤口。我将她放在床上,紧紧地抱着她。我相信她不久之后就会睁开眼,就会像以前一样躺在我的怀里。我不能失去她,这么些年,她已经成为支撑我,带给我自信的惟一动力。”雷鸣哽咽了,几乎说不出话来。所有人都静静地盯着他看,等着他说出后面发生的事情。
“我抱着妻子在床上躺了三天,这期间不断有人来敲门,但我一点都不想搭理那些无聊的人。我只想守着我的妻子,等她醒来。三天之后,我终于清醒地意识到,我失去我的妻子了,她丢下我一个人在这冰冷的世界上了。”
仇恨就在这时不可抑止地蔓延开来,到底是谁害死了妻子呢?雷鸣几乎没有思索,便想到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他的愤怒几乎可以燃烧整个世界,他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男人,狠狠地揍他,然后让他去死。
“我放弃了工作,寻找那年轻的男人成为我生活里最重要的事。我在寻找中渐渐冷静下来,愤怒并不完全等同于冲动,我开始在心里构思一系列的谋杀,找到那男人后,我将会把这些构思全部施加到他的身上,直到他死去。”
“大约两个月之后,我终于找到了那男人,他显然已经知道了我妻子的死讯,他看起来很伤心的样子。但他伤心有什么用,我的妻子因他而死,他就要为此付出代价。我构思的谋杀计划即将展开,我知道,这将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但是,那一天,就在我决定要动手的时候,我看到那年轻的男人出门时带了一件大包,然后登上了一辆客车。我稍微犹豫了一下,便也跟上了那辆车。在车上,我注视着前面那年轻的男人,一点点用仇恨来打发漫长的旅途。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车要开到什么地方,现在我知道了,那客车的终点是这山谷中。”
秦歌有好一会儿没说话,他跟大家一道,都沉浸在又一段凄美的爱情之中。想不到客车上的这一拔人每个人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故事,开始时大家自我介绍时,都隐藏了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正是被隐藏的这些内容,让这两起谋杀笼上了层迷离的色彩。
“昨天傍晚,你终于等到了机会,而且,根本没费什么力气就把童昊带到了祭台上。现在又有点想不通了,我想不出你放过童昊的理由。”
“理由非常简单。”雷鸣这时满脸都是沮丧,“你有过一拳抡空的感觉吗?而且,那是你蓄力已久的一拳。以前上中学的时候,我喜欢看武侠小说,古龙笔下有个叫傅红雪的刀客,他的一生都被仇恨充满,他活着的惟一目的就是杀死仇人为父报仇。而最后,当他千辛万苦终于将仇人击倒,却发现了身世的秘密,被他击倒的人根本不是他的仇人。仇恨不存在了,他的生命也失去了意义,最后,他只能拖着残疾的腿带着无鞘的刀独自悄然离开。”
“你的意思是你也发现童昊不是你的仇人?”秦歌问。
“在那祭台上,我殴打了童昊,他一点都没有反抗,反而一个劲问我她是怎么死的。我更加愤怒了,我不想杀死一个不反抗的人。我告诉他,她是被我杀死的。这回,他愤怒了,像一头狮子样像我冲了过来。但他哪里是我的对手,我轻易地将他制服,并解下他的皮带捆住他的双手。到了那时,他仍然好像一点都不惧怕的样子,还是一个劲追问我她是怎么死的。我告诉了他,我告诉他我看到她在商厦里搭着他肩膀时的亲热,我还告诉他,如果那天我找到了他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我说着话的时候,童昊眼泪不住流了出来,他大声叫我的名字,还骂我是个混蛋。他说,我的妻子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虽然他喜欢她,但是她只是把他当作了一个弟弟,当作了一个孩子。”
这样的结局又是大家没有想到的,冬儿在边上已是泪光盈盈了。
“我必须相信童昊的话,他在这个时候不可能再编谎话来骗我,而且,他那悲愤的神色根本就不是能装得出来的。他的话像大锤,一下就把我砸晕了。我想斥责他骗我,但我又怎么会希望我的妻子背判我呢?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错怪了妻子,也错怪了童昊。真正杀死妻子的人是我,如果这里有一个人要死去,那也只能是我。但是,妻子死后,仇恨是支撑我活下去的惟一动力,现在,仇恨没有了目标,我一下子觉得整个天地都坍塌,我觉得我自己就像风雪中的傅红雪,活着对我已经成了件非常痛苦的事。而且,我不知道怎么面对被我绑住的童昊,我不知道是该继续杀死他,还是向他道歉。”
“你到底杀死了他还是放了他?”冬儿迫不及待地插嘴问。
“我没有杀死他,也没有放了他,我撒腿跑了。”雷鸣懊悔地道,“我想凶手杀死童昊肯定是在我离开之后的事,如果我当时能放了他,那么,童昊必定不会死。今天一整天,我都在考虑要不要将这件事说出来,现在,你们全知道了。当然你们也可以把我当作凶手,因为确实是我害了童昊。”
众人不语,都把目光投到了秦歌身上。
秦歌稍作沉吟,缓缓道:“我现在相信雷鸣确实不是杀死童昊的凶手。”
“可是那祭台只有你们俩人上去过,别人根本不知道。”说话的是张松。
“祭台的问题我们这里还有一个人知道,但我还想再卖一个关子,先说一下我排除雷鸣嫌疑的原因。刚才我说过,今天早晨我斟查过现场,不仅发现了童昊手中的照片,还发现了现场遗留的皮带和两份报纸。报纸不可能是雷鸣留下的,否则他刚才也不可能上我的当,主动说出自己的事。”
张松说不出话来。
冬儿这时道:“但这样一来,到底谁是凶手,难道凶手不在我们这些人中?”
“他就在我们中间!”秦歌斩钉截铁地道,“我跟大家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我说了我是想知道另外一些事情,现在,该到了凶手现身的时候了。”
大家全都紧张起来,最轻松的当然就是冬儿和那几个模特小姑娘了,他们左右环顾,最后还是把目光落在了黄涛雷鸣和张松身上。
“现在大家是不是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秦歌凝重地道,“我想真正的凶手比大家更着急。现在天已经晚了,戏该收场了,真正的主角如果还不上场,会令所有人都失望的。
他蓦然前冲一步,厉声道:“真正的凶手就是他!”
他的手指直指一个人,那人的脸色“涮”一下变得煞白,脸上的肌肉神经质地开始轻颤,他颤声道:“不是我,不是我,我怎么会是凶手。”
秦歌手指的人赫然就是木讷呆板的张松。
“你就是凶手!”秦歌大声喝道,“你纵然隐藏得再深,但还是露出了一些蛛丝马迹。下午的时候我就想到你会是凶手,如果不是为了弄清其它一些事情,我根本不会让你在这里安稳地坐到现在。”
“不是我,我跟童昊跟赵清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杀他们!”张松身子都开始剧烈地颤动。如果他真是凶手,那么,他现在的样子未免太懦弱了些,适才当秦歌盘问黄涛与雷鸣的时候,他们的嫌疑几乎无可解脱,但他们都没有像这样慌张过。
“你刚才说知道那祭台位置的人只有我跟雷鸣,你的这句话更让我坚定了你就是凶手的猜测。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早晨,高桥派人来告诉我们在祭台上找到了童昊的尸体,我们三个。”他指了指苏河,“我们三个一起往祭台去。当我们前面有三条小道的时候,我便回想那晚我跟雷鸣是从哪条路上下来的,而这时,你跟苏河已经越到了我的前面,你们选择的那条小路,正是通往祭台的那条。如果你不知道祭台的所在,怎么会这样不加思索?”
张松哑口无言。
“还有刚才我在提到赵清的房门锁上,门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因此断定,除非有钥匙,否则不可能打开房门。但是,那些钥匙就在外面大厅的服务台后面,任何人都能轻易得到。别人也许没有注意,但你却不可能没有发现。昨晚你一个人在大厅的沙发上坐了那么长时间,取下钥匙进入赵清的房中并掐死他,对你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那些钥匙谁都有机会拿到。”张松虚弱地道。
“别人要拿那些钥匙,必定要到大厅里,这样怎能躲过你的视线?”
张松又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你去过祭台,可以拿到赵清房门钥匙,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据,在法庭上也许法官不会凭此便判定你有罪。”秦歌沉吟了一下,“但我现在还有个问题想问你。这阿丝镇上有很多诡异的事情,而其中最让我不解的是这些报纸究竟是谁为我们准备的。报纸上的新闻确实非常诡异,它记录的都是些曾经真实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但最后的死亡又让我们不能接受。明明我们都还活着,我们怎么会死呢?下午的时候,我一个人去了祭台,我要想的事情有很多,但想着想着,我忽然想到了这些报纸,我也突然记起了跟其中一份报纸刊载的新闻有关的一件事。”
张松还是怔怔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说这些话的用意。
“在我们海城,六年前真的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凶手处心积虑布置了一场完美的谋杀,将他的仇人从楼上推了下去。偏偏那人摔下楼砸到了一个行人的头上,结果,那被砸的行人成了植物人,在医院里躺了好多年。”
秦歌说到这里,大家都知道他说的是张松的事了。
“我当年没有参加这起案件的侦破,所以印象不是很深,刊有张松死亡消息的那张报纸显示那个后来成为植物人的行人就是张松,他自己也默认了。事情和我脑中依稀的印象非常吻合,所以我当时也根本没仔细去想。但今天下午在祭台上,我忽然想起来那场事故中成为植物人的行人是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我在办公室里听同事们议论过这件事。八九岁的孩子经过六年时间,就算长得再快也不会变成一个中年人吧。所以,我立刻认定那张报纸骗了我们,张松也跟我们大家撒了谎。这两件事如果分开本来没有什么,但联系在一块儿,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报纸在替张松圆谎,张松也撒谎配合了报纸上的内容,这说明张松跟这些报纸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
“而报纸肯定是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为我们准备的,也就是说,张松跟背后的人是串通好的,他是混中我们中间的奸细。”冬儿接着秦歌的话说。
秦歌点头,到她跟前摸摸她的脑袋以示鼓励。
“不知你们是否还记得。”秦歌问钟震宇与雷鸣,“我们在小楼前发现第一具倒毙的尸体,是张松提醒我们搜查死者的口袋,我们才发现了第一份报纸。现在回想,那时,他必定已经知道尸体身上有这样一份报纸存在。还有,这一路上,他跟我们讲了很多少数民族的习俗,现在想来,他的就是为了配合那些复活的尸体,还有报纸上提及的我们的死亡,来制造一种诡异的氛围,让我们深陷其中。”
钟震宇与雷鸣点头。“刚来这里的时候,我总想着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煞费苦心把我们一帮人弄到这山谷中来,他要是想伤害我们,根本不用费这么大的事。但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目的,或者根本就是要杀死我们。”
这句话出口,不单冬儿与那些模特小姑娘们花容失色,就连绝望沮丧的钟震宇和万念俱灰的雷鸣都悚然一惊,甚至一直默不作声站在后面的高桥脸上都变了颜色。
“十四个人十三根石柱,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真像雷鸣说的那样,我们这些人里只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去,那个人就是张松。”秦歌重重地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这背后的一些事情,但有了现在这些结论,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张松就是凶手吗?”
张松颤动的身子这时居然稳住了,他摘下眼镜,面上尽是痛苦的神情:“不错,童昊和赵清都是我杀死的,但是你有一点错了,如果我们这些人里能有一个人活着离开这里,那人绝不会是我。”
“不是你那会是谁?”秦歌厉声喝问。
张松摇了摇头,声音里忽然充满了恐惧:“也许根本就没人能离开这里,我们十四个人,十四条命,也许就要全部丢在这座死亡城镇里了。”
第二十一章 瘟疫
“六年前成为植物人的其实是我儿子,你们都是没有孩子的人,你们现在根本无法体会我当时的心情。我还记得那天早晨,孩子赖在床上不肯起床,是我硬将他从被窝里给拖了起来。我还告诉他,懒惰的孩子将来肯定做不成大事。做不做得成大事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一家人平平安安地生活在一起,那就是最大的福气了。后来在医院里,我的孩子静静躺在床上,呼吸还很平稳,但他却始终不能睁开眼睛,看一看深爱着他的爸爸和妈妈。我那时心都要碎了,我想,如果我不把他从床上拖起来,而是放纵他一次,那么这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而且,那天是个星期天,孩子根本不用去上学。”
张松满脸都是涕泪:“我们全家人这么些年惟一的心愿,就是孩子能够醒来,但他在医院里一躺就是五年,后来医生说,如果孩子再不能醒来的话,他的各项生理机能都将丧失,也许,他永远也不会醒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知道自己再也不能等待了,我必须为我的孩子做点什么,我必须让他尽快醒来。他成为植物人这些年,等他醒来是我们全家人的希望,如果他死了,我们这个家将从此再无生气。”
“连医生都帮不了他,你能做些什么呢?”冬儿悄声问。
“我本来是个作家,但我后来几乎放弃了写作转而研究起历史和民俗,我的改变就是孩子出事之后的事。前两天我跟你们说过,在民间有种灵肉分离的说法,人睡觉其实就是魂游太虚,如果灵魂永远离开了肉体,那就是死亡。而灵魂离体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动走失,一种是暂时离体,而不管是哪一种,只要能把丢失的魂灵给找回来,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我的孩子还有呼吸,但却长期昏迷,这应该是典型的魂灵走失现象了。我查阅了大量民俗资料,发现川滇一带的少数民族普遍具有招魂的习俗,而且,它们都有数百年乃至上午年的传统。那时,我不敢确信这些招魂是否真的有效,但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我只身来到了川滇地区,一方面寻访各族巫师,一方面对民间的招魂系俗做具体的考证。”
“经过将近半年的考察,我发现各部族虽然招魂的方式不同,但大家却几乎有一个共同的观念,那就是诸多的失魂都是被动的,都是由于外力对游走的灵魂加以阻挠、损伤、捕捉引起的,民间认为,这就是各种疾病与灾难的来源。这些观点以独龙族的最具代表性,他们把疾病和灾难都归结为形形色色的厉鬼,而这世上厉鬼繁多,可分为天鬼类、山林地鬼类、水鬼类、病灾鬼类、巫鬼类等。触犯了鬼,他们便加害人的魂灵,使人遭灾得病。在其中,还有一种状况,就是这些厉鬼如果扣押了人的魂灵,那么,就会出现像我孩子一样的状况,活着,但却不能醒来。一些部族巫师给我的建议就是一定要将孩子的魂灵从厉鬼手中招回,我的孩子才能醒来。”
秦歌盯着悲伤的张松,觉得已经找到了他杀死童昊与赵清的动机。张松以前还说过,有些部族至今还保留以人为祭牲的祭祀习俗,他杀死童昊与赵清,是否就是他向那些传说中的厉鬼献上的祭牲?
张松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测。
“我请教了很多巫师,他们说,长期不醒的人,他的灵魂必遭恶鬼所拘,而从恶鬼手中招魂,是件极为复杂的事,惟一的办法就是以魂易魂,用别人的魂灵从恶鬼手中换回我儿子的魂灵。”
“这就是你杀死童昊和赵清的原因?”秦歌心里有些替张松悲哀,明明是现代社会中的人,却愚昧到相信这些民间的迷信活动,从而使自己走火入魔,犯下了这样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谁能知道,在他所犯的罪恶背后,竟然潜伏着对子女深深的爱。这世上只有父母对子女的爱最无私,它不掺杂任何功利的目的,因而也最真挚最纯粹,有时也会更盲目。
爱。秦歌心中一动,祭台上十三根石柱又在脑海中浮现。他长吁了一口气,到这时,他心中关于祭台的郁结已经全部解开了。
“现在,你们已经知道了凶手就是我,你们想怎么处置我都没关系,但我现在,只希望你们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做完最后我要做的一件事。”张松擦干涕泪,“那样,就算我现在死了,我也死而无憾。”
“可是我还有些问题想要问你。”秦歌犹豫着道。
“难道你连一个父亲要为长眠不醒的儿子做最后一件事的机会都不给我?”张松胸口起伏,喘息声也大了许多,他的神情竟在这一刻变得激动起来。
“让我做完我的事,你想知道什么,我一定会毫不保留地全告诉你。”
秦歌还在犹豫,边上的冬儿却轻声道:“让他去做吧。”
秦歌目光在众人脸上划过,六个模特小姑娘相继点头,就连应该最怨恨张松的钟震宇和苏河都面无表情不置可否。这时候的沉默其实就是默许,他们虽然都没有过为人父母的经验,但是,他们都曾为人子女,而天底下最能打动人也最容易理解的爱,便是父母对子女之爱。谁又愿望剥夺张松最后的这点权力呢?
“好,我们答应你。但你做完事情后,一定要告诉我们你所知道的一切。”
张松凄然点头:“我知道你想问我什么,你想知道我和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的关系,还想知道他是谁,你放心,我做完自己的事,一定会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
秦歌皱眉,缓缓点头。这一刻,他心中忽然有了些不祥的预感,但却又不知道这些预感的最终指向。也许,答应张松是个错误的决定,他想。
张松站了起来,他说:“我要到祭台上去。”
祭台,在阿丝镇的东边。阿丝镇的尽头,有三条上山的小路,张松已经轻车熟路,径自走上其中一条,在他身后,跟着秦歌雷鸣和高桥。
临出弹官堂的时候,秦歌本想与高桥俩人跟着张松上山,但冬儿不放心他,便让雷鸣也跟了去。秦歌走时没有跟钟震宇说什么,手却重重地搭在了他的肩上。他相信钟震宇一定明白他的意思。守住这里的女人,不要再发生任何意外,这是他肩上要负起的责任。对于一个绝望中人最大的鼓励,莫过于信任他,让他承担起某种义务。
夜晚的祭台之上微有寒意,晴朗的星空静谧之中透着神秘。
又见到高大的阿丝神像,还有后面十三根有着不同面孔的石柱,秦歌此时的心境与下午时又已不同。他呆呆地凝望着它们,几乎忽略了别人的存在。特别是十三根石柱顶端那一张张喜怒哀乐的面孔,更是让他心头生出彻骨的寒意。
高桥和雷鸣站在秦歌的边上,他们的目光死死盯着独自向前的张松。
张松已经走到了阿丝大神的神像前,旋即他便扑倒地在。接着,他发出一阵类似于僧侣颂经的声音,这声音惊扰了秦歌,他与高桥雷鸣对望一眼,从别人眼中看到了和自己相同的惊诧。三人慢慢前行,走到离张松不到两米的距离,张松口中的声音也愈发清晰起来。
与其说张松在说什么,还不如说他在边唱边说,也或者是说话的音调里夹杂了一些音乐的旋律:
你要是带走我孩子的魂
就请你把它放出来
我是你的子民
样样都听你安排
我是你的奴隶
一生都由你主宰
求你了,拜你了
用我的肢体来换魂
用我的头颅来换魂
用我的魂来换他的魂
这些苍凉凄厉的说唱显然来自某个部落古老的招魂仪式,古老中透着神秘,此番由张松口中发出来,悲凉之中还夹杂着些绝望。
秦歌心中不祥的感觉又生了出来,但是他还是没有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张松在秦歌雷鸣和高桥的目光中站了起来,脊梁挺得笔直,他没有回身,蓦然拔足,飞快地越过神像,奔到了神像背后的悬崖边。
秦歌大惊,张松适才的说唱已经表露了他要做的事。秦歌大叫一声张松的名字,顾不上和高桥雷鸣说话,向着崖边飞奔而去。高桥雷鸣此时亦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紧紧跟在秦歌的后面。
“站住!”张松回身摆手,他的身子又立在崖边,风吹过来,他的衣裾瑟瑟抖动,就像即刻就要御风而去一般,“你们站住!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凶手,我无颜再在你们中间苛活下去,又不能忍心看着我的孩子继续昏睡下去。我只能把我自己当作祭牲来献给法力无边的神,用我的魂来换我孩子的魂!”
“你还这么愚昧!”秦歌大叫,“你的孩子说不定现在已经醒来!”
张松摇头,悲愤难以自抑:“我意已决,就算我今日不死,他日受到法律的惩处也难逃这个结局。秦歌。”他的声音变得低沉了些,“希望你能有机会活着回到外面的世界,回到海城,替我去医院里看看我的孩子。如果他真的能够醒来,你一定不要告诉他,他的父亲是个杀人凶手。”
秦歌说不出话来,不知道答应好还是不答应好。而这时说完话的张松,只纵身一跃,便消失在崖头。
秦歌失声大叫,急步前冲,但当他站在崖边,只见崖下一片黑暗,还有些雾岚隐隐在半山腰萦绕。张松已经消失在黑暗与雾岚之中了。
秦歌心中自责,张松本来不用死的,因为他的一时疏忽,才让他有机会跳下悬崖。张松虽然已经证实确是杀死童昊和赵清的凶手,但秦歌心里还有些疑问需要他来解答,更重要的是,张松的故事竟然有种奇特的感染力,他已经深深地打动了秦歌。善恶本在一念之间,这世上没有完全的善也没有完全的恶,张松因为对儿子的爱而做出恶行,这其中的因果,有谁能简单地评判出一个是非来?
“你们看,下面好像有点不对劲。”雷鸣忽然指着阿丝镇的方向道。
站在崖边,可以看到阿丝镇就在它前方的山谷里,上次秦歌和雷鸣就是在这里发现了阿丝镇的灯火才找到了那里。此时已经夜深,阿丝镇就算灯火通明,但那些灯火也该是寂静的。而此刻的阿丝镇,却像有无数飞舞的萤火虫,它们带着点点的光亮在街道上不停地涌动。而且那些萤火越聚越多,渐渐汇聚到一个地方,那地方竟然形成了巨大的一个光亮中心。
高桥的脸上首先变了颜色,他依稀可以辩认出那些萤火汇聚的地方,正是镇务中心所在的位置。
镇上一定发生了什么大事,否则,人们不会深夜离开家门。但他跟秦歌等人离开阿丝镇不过短短的时间,那会儿街道上还像往日一样寂静,就这点事间,到底能发生什么大事呢?
“我们赶快回去。”高桥低声道。
秦歌与雷鸣对视,心中也是大惑不解。他心中虽对高松之死还有遗憾,但突发事件却让他一下子又紧张起来。他有预感,发生的事情一定还会和他们脱不了关系。难道留在阿丝镇的其它同伴又出了什么变故?他想到冬儿时,脸上已经露出惶急的神色。
三人转身,齐向祭台另一侧下山的小道那头奔去。
月光如水,祭台光滑平整的地面像铺上了层银辉,在银辉的尽头,有一团影子孤单耸立。那是一个人的背影,身着白绸宽松衣裤,满头银发,此刻山风掠过,那一身衣裤与银白的头发都在风中猎猎飘动,远远看去,真像一个临风而舞的得道仙人。
高桥却然止步,片刻后,秦歌与雷鸣奔到他身边时,他摆手止住二人,然后缓缓一步步向前,在走到那白衣人五六步远的距离停下。
“七爷。”他恭谨地道。
阿丝镇只有一个七爷,就是阿丝神教的白袍巫师鹰眼七爷。传说他在阿丝神教中辈份最高,让人畏惧的黑袍巫师不过是他的弟子,连阿郎教主对他都要敬重三分。高桥到这高丝镇不过一年光景,从未见过他离开过那座高墙大院,但这晚他却在祭台之上出现,显是高丝镇真的出了什么大事。
鹰眼七爷转过身来,额下白须随风而动,双目炯炯有神,他的精神气,让人根本无法猜测他的具体年龄。
“我这几日夜观星象,看到西方有灾星甫现,所以心里不安,特意到这祭台之上来解心中疑惑。想不到你们几位也有此闲情,阿丝镇里很少有人会夜上祭台。”七爷面无表情漠然地道。
高桥欲语还休,这时他边上的秦歌已经上前一步,郎声道:“在城市里住得久了,难得能见到这么璀璨的星空。七爷是世外高人,能长居这山水之间,过得又是神仙样的日子,不知心中还能有什么疑惑。”
七爷目光一凛,瞬间秦歌好像生出些错觉,真觉得七爷眼中有两道精光射出。鹰眼七爷盯着秦歌,沉默了一下道:“你就是秦歌,来阿丝镇之前是个警察?”
“刑警,专管各类刑事案件。”秦歌补充道。
七爷点头:“也许阿丝镇真需要一个你这样的人,只可惜,我知道你这样的人一定不会甘于过这种平淡的生活,你终究是要回到外面世界里去。”
“七爷慧眼,我不仅要自己回去,还要带跟我一起来的那些人一块儿回去。我们本来跟这里没有关系,也不是自愿来到这里,所以,只要有机会,我一定回去。”秦歌与这位须发皆白的老人对视,忽然又有了些不祥的预感,只是他不能断定这预感指向面前的老人,还是自己。
七爷不说话,却径自转过身去,仰面向上,盯着夜空中万点繁星。沉默了一会儿,七爷这才道:“灾星甫现,神道衰落,魔道渐长,只怕灾星降落尘世,就算你想躲也是躲不了的。”
秦歌皱眉道:“七爷说话高深莫测,满天星斗不过是种自然现象,从中真能预测到将要发生的事情?”
“天道运行,自有其规律,但它又不是无迹可循。”七爷道,“我等凡夫俗子,不能尽窥天意,只能从它的一些征兆去推敲揣磨。这和你们警察破案其实是一个道理,只是你们琢磨的是人心,我等感悟的是天意。”
秦歌低头不语,似乎觉得这位白袍巫师话中有话,但一时半会儿却也难猜度。这时他边上的高桥上前一步:“刚才我们在祭台崖边看到镇里的人都往镇务中心去,不知道是不是镇里出了什么事。”
七爷回身正视着高桥,沉声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必定是魔神再现。”
“魔神?”秦歌奇道,“魔神是什么东西。”
“想知道答案为什么不自己下去看看呢?”七爷又仰面观天,竟似已经不愿再多说什么了。
秦歌与高桥对望一眼,高桥面上焦虑的神色更浓。
高桥冲着七爷恭谨地道:“那我们就不妨碍七爷洞察天机了,我们得赶快回镇上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七爷仰面不语。秦歌等三人不再多言,越过白袍巫师,便要下山。但这时,七爷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我这一生见过三次天现灾星,第一次是日本鬼子进驻阿丝山脉,他们烧杀掳掠无恶不作,阿丝山中各部族死伤过半,当真是尸横遍野,满目疮痍;第二次事隔二十余年后,几卡车的青年人冲进我部族,虽不像鬼子那样凶残,但他们杀神灭佛,毁我宗祠,将祖宗几千年留下的物件一把火几乎烧个精光;但那两次的灾星却都还不如这次看到的凶险,只怕这一次在劫难逃的不仅仅是阿丝一脉的部族了。”
秦歌闻言一怔,停下脚步回过头时,却见七爷已经慢慢向前走去,衣袂飘动自有种独特的悲壮气息。他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大隐智者,留下几句谒文便飘然远去。
“快走吧,我们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高桥催促他。
“这老头装神弄鬼,真不知道他想说什么。”秦歌无奈地道。
“我倒觉得他好像话中有话。”雷鸣紧皱眉头,好像还在想七爷的话。
三人嘴上说着话,脚下不停,直奔山下而去。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下山却可以省很多力气。他们行至半路,忽见前方山道上星光点点,而且密密排开,宛若一条长龙在蜿蜒而上。接着,他们耳中已经传来低低的喧哗之声。三人止步,心中已隐约觉得这晚的事情不同寻常。那些汇聚到镇务中心的人深夜上山,而且直奔祭台而来,镇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那些光亮越行越近,已经可以看清是镇上的人举着火把蜂涌而动,那些嘈杂声很快就到了他们跟前,他们看到走在最前头的人好像抬着什么东西,那东西还不是一件,至少有十几件之多。待上山的队伍再近一些,他们看清那些人抬着的哪里是什么物件,分明是活生生的人,而且,那些被抬的人还在轻轻扭动,口中不时吐出些白色泡沫。
高桥迎上去,队伍前头的人认识他,有人大声叫他的名字,高桥问发生了什么事,这些人居然无暇回答,只顾着低头上山。高桥无奈,退到一边,细看那些被人抬着的人,只见他们面色蜡黄,双目紧闭,细细的泡沫不断地从口中涌出,有些人脸上显出极度痛苦的表情,有些人则已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昏迷过去。
让过前面这些人,高桥拉住一个后面执火把的男人,大声问发生了什么事。这时秦歌与雷鸣也赶了过来,他们拉着那人退到路边的山石上,这样,就不妨碍上山的队伍继续前进了。
那人神色惶急,但被高桥拖住,便喘息着将晚上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阿丝镇这个夜晚注定是多事之秋,竟然有十余人同时生了怪病,刚开始时不停地咳嗽,接着便有些低烧。初时谁也没当回事,但不消片刻,开始高烧不退,整个人都烧得像块木炭,而病人自己却觉得异常寒冷,身上裹再多的衣服都不管用。这些病人陆续被周围的人送到了医生那里,医生来阿丝镇之前原是东北一座大医院的内科医生,他最初的处理方式就是按普通的感冒发烧打针吃药,但随着患者越来越多,而且大家的症状一模一样,这就不禁让他有些发毛。他再仔细检查,发现患者都有肺膜积水,气管闭塞,肺叶缩陷,吸氧功能丧失等症状,这是典型性肺炎的典型病发症状。但这么多人同时患上典型肺炎,就是一件让人觉得恐怖的事情,这显示患者的综合症有扩散感染的能力。而典型肺炎的起因是因为肺部受细菌侵犯,这些细菌就是我们习惯意义上所说的病毒,它的扩散与感染如果是大面积的,那对于人类绝对是一场灾难。
如果它真的发生了,那么,它的名字就叫做瘟疫。
现在,秦歌雷鸣和高桥终于知道七爷口中的魔神指的是什么了。在关于阿丝神教的传说中,阿丝大神普亚米尼毕生都在与阿丝山脉中的某种瘟疫做着斗争,他曾经一度让横扫阿丝山脉各族的瘟疫消失,但他临终前,却嘱咐自己的弟子们,瘟疫并没有被彻底铲除,它还有可能死灰复燃,因此,他要自己的弟子们要永远守卫阿丝山脉的各部族,找出瘟疫爆发的原因,彻底将之铲除。
传说距今年代久远,久远得根本无法考证它的年代。但普亚米尼预言的瘟疫如果真的在千百年后再度爆发,那么,还有谁能来阻止它的蔓延?
消息在阿丝镇很快传开,几乎所有人都涌到了镇务中心,这是他们恐惧过后惟一能想到要做的事。镇务中心的人很快将事情报告给了高墙大院里的阿郎教主。黑袍巫师亲临镇务中心,他告诉大家,魔神已至,现在只有阿丝大神的力量才能摧毁魔神,保阿丝镇一方平安。阿郎教主现在已经知道了发生的事,他让大家即刻到祭台上等候,他做完一些必要的准备,便会上祭台与大家会和,共同来与魔神对抗。
于是大家这才抬着患者,上山去祭台等待教主。
秦歌皱眉不语,如果阿丝镇真的爆发瘟疫,这岂是阿郎教主用他的巫力所能解决的。如果不采取措施,阿丝镇这么多人和患者聚在一起,很有可能大家都被感染,到那时,纵是普亚米尼重生,也难挽狂澜了。
他把这想法跟高桥说了,高桥显然也拿不定主意。大家群情激愤,要阻止大家上山肯定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阿丝镇方圆不过两公里,在这么小的地方,瘟疫一旦传播开来,照样谁都无法幸免,上不上祭台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时秦歌目光在上山的队伍中寻找,他想知道冬儿苏河他们是不是也跟大家混在一起。但这时队伍已经过去大半,冬儿他们却不在其中。这让秦歌更加不安,他舍了高桥,迎着队伍上来的方向奔下去,雷鸣知道他担心什么,所以也跟在他的后面。高桥看着他们的背影,犹豫了一下,还是转头跟着队伍上山。他是镇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镇上出了这样的大事,他当然不能退缩。
秦歌与雷鸣奔到队伍最后,也没见冬儿等人的影子,甚至,他们也没看到胖胖的弹官堂老板董志华。难道冬儿等人不知道镇上出了事,还跟苏河他们呆在弹官堂内?但镇上这么大动静,就算是聋子也能听到动静,再说,冬儿他们呆在弹官堂内,还在等他们带着张松回去,她们一定不会看不到这么多人一齐走在街道上的情景。
那么,她们没有跟大家一块儿上山,只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她们继续呆在弹官堂内等待秦歌等人回来,另一种就是她们可能出了什么事情。秦歌脑子里立刻又现出祭台上那十三根有着不同面孔的石柱,心中的恐惧随即便涌了上来。那些石柱的面孔神情各异,但此刻在他心里,都变得同样的狰狞可怖。
“我们快回弹官堂,但愿我们还来得及。”秦歌惶急地道。
雷鸣想问什么,但秦歌已经径自往山下跑去。
阿丝镇已是人去楼空,虽然它平时的深夜亦是非常安静,但此刻的静谧中却透着种古怪与诡异。秦歌与雷鸣飞奔的脚步落在街道上,声音似乎可以穿透整条街道,每天闪耀的霓虹此刻大多已熄灭,连路边的民居内都少有灯光。黑暗像一个巨大的幽灵,已经几乎将整个阿丝镇都吞进口中。
秦歌与雷鸣无心旁顾,一路直奔弹官堂而去。
弹官堂内,鸦雀无声,大厅里,一片狼籍,服务台被推翻在地,几盆花草碎片散落各处,更惊心动魄的是地上还有一大滩血迹。秦歌大声叫着冬儿的名字,跑进走道内,只见所有的房门都开着,没有一个人,冬儿苏河他们竟然全都消失了。秦歌大骇,疾步回到厅内,手指沾一点血迹,捏一下,再放到鼻前闻一下。血液还很粘稠,尚有一丝余温,这说明这里的变故显然刚刚发生。
雷鸣被这滩血迹惊呆了,站在厅内竟然不知所措。秦歌从他脸上看到了和自己相同的惶急。
到了这时,已经可以确定这里发生的事与外面的瘟疫无关,而是有人闯进了这里,强行带走了冬儿等人。现场只残留一滩血迹,这说明只有一个人受到伤害,现在秦歌只希望受伤的人千万不要是冬儿,虽然他也知道这样的念头未免太过自私,但这样的念头却不由他控制。
秦歌知道是谁掳走了冬儿她们,现在,他没有了选择,纵然知道胜算无多,但也要去试试。他怎么能看着冬儿受到一点点伤害呢,这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理解童昊雷鸣和张松了,为自己所爱的人,有时候你会做出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来,但当你身处其中,你才会明白,那样做其实是你惟一的选择。
第二十二章 遗迹
秦歌和雷鸣潜伏在街道边的阴影里,高墙大院的正门就在他们前面不远处。在这阿丝镇上,能掳走冬儿等人的,只有阿郎教主和他的自卫队,冬儿等人现在肯定就在这大院里面。大院秦歌曾随高桥进入过大院,里面除了一排青砖黑瓦的平房与两边的厢房,便只有前后两个院落。阿郎教主在后院种了些菜,闲暇时便在菜畦里除草,在老树下喝茶。如果不知道阿郎就是阿丝教教主,你会把这里当成一个普通的人家,从那里你看不出任跟血腥与暴力有关的迹象。
但秦歌没有忘记,后院菜畦后面还有一道矮墙,矮墙后面林木高大茂盛,那里才是阿丝镇正正核心所在。那些神情呆滞的自卫队成员,必定群居在那里。如果冬儿等人被掳在这大院里,那么,也必定被关押在那个地方。
“要救人,我们为什么不绕到后面去?“雷鸣低声问。
“阿郎教主行事神秘莫测,越是这样的人越危险。我们救人,一定要避开他。”秦歌看雷鸣还不明白,便再解释道,“现在镇上的人都在祭台等待教主,他必定很快就会带着自卫队的人到祭台去,我们等他们走后,这大院里没多少人了,再进去救人,这样胜算可能会多一点。”
雷鸣点头,过一会儿又道:“这阿郎教主为什么要掳走我们的人?”
秦歌担忧地道:“只怕这跟那什么祭神大典有关。但祭神大典应该在后天开始,他们这时候便掳走冬儿他们,难道是因为那些患病的人?”
“我们跟祭神大典有什么关系?”雷鸣不解地道,“我们不是阿丝教的人,甚至连他们的神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有些事情根本不由我们决定。”秦歌无奈地道,“在一些宗教里,常会有一些在我们看来莫名其妙的教规,还有些秘不宣人的仪式。特别是像这些边远地区的巫教,它们的产生和延续都带有很大的诡异色彩,教里的教规和仪式更是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以前看过一部电影,说的是修道之人成仙的事。道教成仙必经五狱的考验,如果他自己不能忍受这样的痛苦,必须找五个有罪的人替他受苦,那五个有罪的人必须分别死于寒冰狱、火坑狱、抽肠狱、剜心狱和拔舌狱。而我们现在面对的这个阿丝教,据说后天的祭神大典过后,传说中的阿丝大神便会重新复活,这跟成仙其实也没多大区别了,所以,他的仪式中必定也有骇人听闻的地方,或者,我们这些人,就是他们选出来的牺牲品。”
雷鸣不语,面色已变得沉凝似铁。秦歌也沉默了,他心里其实已经对这件事猜度到了个大概,只是现在还需要一条线把它们串起来,当然,这里面还有几个最关键的问题让他百思不解。
夜已经很深了,静谧的街道透着种死亡的气息,风从黑暗的街道上吹过,卷起一些夜落的枯叶。前面那道大门仍然紧闭着,门上方有盏射灯,一道光圈笼在门的正中。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连秦歌都开始变得焦灼不安起来,他忽然对自己的判断没有了信心。这阿丝镇上诡异的东西太多,有些事情你不能用常理去推断它,那么,冬儿等人也未必会被关在这高墙大院之中。
等待的时间久了,心里也就乱了,而且,被掳走的人中还有最让他牵肠挂肚的冬儿。
边上的雷鸣此刻脸上也露出和他相同的焦灼。
幸好,前面忽然有了动静,“吱呀呀”的声音像沉重的车轮辗过街道,漆黑的大门内射出一道昏黄的光柱,接着,秦歌和雷鸣看到大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队举着火把的男人来。这些人虽然行走已经很自如了,但肢体似乎仍有些僵硬,那圈射灯的光圈落在他们脸上,可以见到他们脸色煞白,表情呆滞,真好像是一群没有思维的泥塑木胎的玩偶,又像是一群活着的僵尸。他们当然就是阿丝镇自卫队了。
最后从门里走出来的人,气闲神定,双手负在背后,远远看去像一个已经垂暮的老人,但秦歌一眼就看出,他就是阿丝神教的教主阿郎。
那群阿郎教主与自卫队很快就向街道一头走去,看他们的方向,他们显然是要上山去祭台。
秦歌与雷鸣心中紧张,将身子尽量都缩到黑暗里,生怕被他们发现。
片刻过后,阿郎教主和自卫队的人已经消失在街道上。
到了这时,秦歌与雷鸣再不迟疑,俩人飞快地奔到门边。如何进去似乎是个问题,墙高逾丈,翻越显然不太可能。雷鸣正犹豫,秦歌已经奔到门边重重地敲门。雷鸣顿悟,既然自卫队的人已经公然掳走冬儿等人,就等于大家已经撕开了脸皮,到了这时,也就不用再客气了,救出被抓的人是他们现在惟一的目的。
过了好一会儿,门里才有动静,又过了一会儿,当门吱呀露出一条缝的时候,秦歌整个人都撞到了门上。门开了,开门的人还没搞清楚状况,已经被秦歌按倒在地。秦歌重重一拳击在他的颈上,他顿时便晕了过去。雷鸣曾说过一般人根本不可能一下将人打昏,但秦歌受过专门训练,自然另当别论。
秦歌与雷鸣分别从两边的厢房搜起,房门没锁,可以轻易打开,但却没发现冬儿等人。厢房搜完,俩人站在青砖黑瓦的正屋门前,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立刻推门进入。正房有好几个房间,最中间的那间秦歌曾进入过,知道那里供着阿丝大神的神像。其它几间应该是阿郎教主与黑白巫师的卧室,里面连个人影都没有。看来冬儿等人一定被关押在某个秘密的地方,秦歌毫不犹豫地带着雷鸣直奔后院而去。
越过菜畦,来到低矮的围墙边。秦歌冲雷鸣示意,雷鸣点头表示明白。二人纵身一跃,手已经抓住墙顶,转瞬之间,便翻了过去。围墙后面,是一片树林,树干并不怎么粗壮,却根根笔直高耸,枝繁叶茂。树林只有密密的几排,它的作用秦歌早已猜到是为了阻挡人的视线。穿过树林,秦歌忽然停下。
“你听听,是不是有什么声音。”秦歌低声问雷鸣。
雷鸣凝神细听,果然听到一些极小的嗡嗡声。这声音好像离此很远,又像是中间被东西阻隔,只渗透出丝丝缕缕的一点。
俩人继续向前,行不多远,视野陡然开阔,在他们眼前有一片平地,平地上一排房子孤单耸立。房子在凄白的月光下一看便知是石头砌成,它伫立在平地中央,四面俱是空地,一看便透着种诡异气息。
秦歌雷鸣伏下身,仔细观察那排房子。
房子像一个长方形的盒子,平顶,只有一个门,没有窗户,矮壮墩实,坚固异常,看起来像一口封闭的石棺。
此刻,石屋四周悄无声息,好像全无设防,只有月光冷冷地笼罩着它,给人些凄冷的感觉。这时,那些细微的嗡嗡声好像稍微大了些,你能分辩出它就在周围,但却不能确定方向,而且,它像夜哭的小孩被大人捂住了嘴,发出来的声音总觉得被什么阻隔了一般。
秦歌与雷鸣互视一眼,俩人猫腰向着石屋飞快奔去。石屋的门居然没有关,这让俩人有些诧异,觉得这里的平静之中似乎隐藏了什么危机。如果这里真的是阿丝镇核心所在,那么,即使阿郎教主离开,也一定会留下守卫。而现在,秦歌和雷鸣把门推开一条缝仔细倾听,除了那些隐隐的嗡嗡声,竟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但到了这时,他们俩已经无法后退了,阿郎教主好容易带着自卫队的人离开这里,这样的机会可是千载难逢。这座石屋如此诡异,阿丝镇的秘密很可能便藏在其中,而这些秘密,或许能解开他们心中所有的疑问。
秦歌抢先进入室内,雷鸣左右环顾跟在后面。
房子内漆黑一片,只有门外斜落进一些月光,可以让人依稀看到些屋内的景象。房子里的摆设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除了桌椅,还有些床铺。房间两边各有一个小门,此刻门都关着,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所在。但看到这些床铺,秦歌与雷鸣便料到这里应该是那些自卫队员的住所。
秦歌断定这石屋中必定有什么古怪,但现在只见到这些床铺,不免心中有些疑惑。而且,现在这屋内显然没有人,冬儿等人并没有被关押在这里。
就算这样,他们还是不敢开灯,小心地走到一边的房间,推开门,里面一片漆黑,雷鸣的手在门边摸索片刻,找到了开关,灯光亮起,眼睛似受不了这骤来的黑暗,眼前一花,就在这时候,俩人突然同时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香味,接着,他们便看到了房间里面站着一个黑袍遮住脸颊的人。
——黑袍巫师。
刚才在上山的队伍中,他们没有看到黑袍巫师,阿郎教主带着自卫队的人离开,里面也没有他。秦歌想到自己应该料到阿丝镇出了这么大事,怎么会少得了他到场,他既不在,必定是在做着另一件很重要的事。现在,他知道那件重要的事情是什么了。
鼻中的异香他跟雷鸣都不陌生,不久前他们跟踪黑袍巫师与那几个像僵尸样行走的人,在一片松林里,便闻到过和这一模一样的香味。
那一次的结果是他们晕了过去,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秦歌和雷鸣依稀看到黑袍帽檐下露出一双阴森的眼睛来,这眼睛似曾相识。秦歌重重地向前迈一步,双臂前伸,似乎想抓住些什么,但他的身子却软软地倒了下去。他倒下时,身后的雷鸣已经先他倒地了。
他们最后的印象是黑袍巫师走到了他们身边,用脚轻轻踢了踢他们。随即他们便陷入无知无觉的黑暗当中。
鼓声已在祭台上响起,自卫队成员已经脱去处衣,赤着上身在十三根石柱前盘腿而坐。身着一袭灰色长袍的阿郎教主正面向阿丝大神的石像,双臂展开,做出各种奇异的姿势。
这些姿势委实别扭,阿郎教主足足练了有半个月才叫它们完全掌握。
阿郎教主此刻神情凝重,他知道苦心经营了三年多的计划终于到了要收场的时候。这一刻,他心里的疑虑其实也有很多,但他逼迫自己相信正在做的事情,也努力感受这一刻自己身体的变化。但是,当他一遍遍做着那些已经练得非常娴熟的动作时,心里还是有点惴惴不安。他仰望天空中灿烂的星河,不知道天上的阿丝大神是否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
他回忆三年前,他还是村里一名最不起眼的青年,每天只在自己那几亩薄田里耕作,最喜欢做的就是到村边的黑鹰崖上去俯视像沙盘一样的村庄,想象着一脚踏去,便能将整个村庄踩得粉碎。
后来是那个黑鹰崖上的地洞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在山洞里,他发现了一具站立的骷髅,他当时哪里知道那具骷髅便是早已逝去多年的阿丝教主。后来,他从鹰眼七爷的口中知道了神教的一些典故,原来三十多年前,阿丝镇上曾遭到过一场浩劫,一辆卡车载着一群穿绿色衣裤的年轻人开进了村里,那群年轻人挥舞着红色大旗,臂上缠着红色袖章,高喊着口号,砸毁了神教总坛,将祖上遗留下的教内法器尽数焚毁。神教弟子稍有反抗,这些年轻人便一捅而上拳脚相加,当真犹如一群刚从地狱中脱困而出的小鬼。本来镇上的人若齐心协力,那一群小鬼根本不能成什么气候,但镇上人长期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一下子被这群年轻人气势震慑,再加上这群小鬼还有几支枪,当教中几位巫师被当场击毙后,村人便任由他们折腾了。
阿丝教主后来被关进了黑鹰崖下的一个山洞里,小鬼们用炸药炸毁了洞口,将教主封死在洞中。
半年之后,这群年轻人像来时一样,留下一地狼籍呼啸而去,七爷当时曾带人在黑鹰崖上企图挖开洞口,但因为炸药太猛,已尽将洞口整个掩埋,而且深达数丈,想必整个地洞都在爆炸中坍塌了。
没想到三十多年之后,阿郎机缘巧合,竟然发现了另一个洞口,并在洞下见到了教主的遗骸。如果别人见到一副骷髅必定会吓得魂飞魄散,但孤僻的阿郎长期独处,对什么事都养成了处变不惊的性格。最初的惊惧过后,他很快平静下来,他从骷髅的指骨上取下了一枚扳指,又从地上捡起一本线装的册子。
他没有想到,就是那枚扳指与那本线装书,彻底改变了他今后的生活。
阿丝神教在阿丝山脉地区早已没落,现在的年轻人有很多连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但阿丝镇上还有鹰眼七爷,七爷德高望重,在阿丝镇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就算是有七爷在,后来还是发生了那么多不开心的事。阿丝镇的人对他成见太深,没有人愿意一个曾被大家歧视的人成为教主,甚至昔日的教众也颇有微词。要不是有鹰眼七爷的扶持,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坚持下来。到了那时,他当然已经知道了镇上人歧视他的原因,他可以对过往的事情既往不咎,但却不能容忍镇上人阻挠他成为教主。
那些镇上的人现在都去了另一个世界,他们再没有办法成为他的阻碍了。他终于成了人人畏惧的阿丝教主,并重新建立这个新的阿丝镇,从不同的地方聚集了这么多人,就是想让现在他们都来见证这样一个时刻,他是如何从一个人变成可以拯救世界的神。
想到神时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他对自己感到些失望,为什么会怀疑自己呢,所有的一切都按照神教的古籍里的程序来进行,现在,魔神如传说中预言的那样降临了,阿丝大神就要在他的身上重生,这一次,他将拯救的不仅是阿丝山脉各部族,他要走出阿丝山脉,成为整个人世间的神。如果阿丝大神有灵,他也一定会为他的举动感到骄傲吧。普亚米尼没有完成的事业,将由他来完成,成为神的感觉一定非常好。
这一刻,阿郎真的感觉自己体内开始萌动一些崭新的力量,那些力量让他有了些迫不及待的冲动。但是,他知道自己还必须耐心再等待一会儿,现在他的身边还缺少两个人,堂堂阿丝神教教主开坛祭神,身边怎么能少得了两位神教长老呢?鹰眼七爷行事一向高深莫测,他纵然做了教主,也还要敬他三分,但相信教内这么大的事,他一定不会懈怠。而黑袍巫师呢?
阿郎心里忽然有了些担忧,那个叫秦歌的警察他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是,他却对这人有些些警觉。也许事情本不该搞得这么复杂的,他想。
这回先醒来的是雷鸣。
秦歌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眼皮很重,睁眼居然费了他好大的劲。他看到雷鸣此刻蹲在他身边,正在不停地摇晃他,见他醒来,这个留胡子的男人脸上立刻现出了那么多的惊喜。
“你醒了就好,我还真怕你醒不过来。”雷鸣说。
秦歌坐起来,晕倒前发生的事一下子清晰地出现在脑子里。他紧张地四下里望了望,发现还是在晕倒前的那个房间里。他奇怪地道:“那黑袍巫师呢,他迷晕我们就把我们丢下不管了?”
雷鸣也是一脸困惑,他身子往边上闪了闪,秦歌立刻便看到了他身后的地上还躺着一个人。黑色长袍还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的,但双腿双手俱被绳索捆住,不用看,他正是适才从黑暗中骤然现身的黑袍巫师。
他此刻居然躺倒在地一动不动,显然跟刚才的秦歌雷鸣一样,失去了知觉。秦歌盯着雷鸣:“这是你做的?”
雷鸣一脸困惑:“我也想是我做的,但我醒过来就见你俩都躺在地上,还以为我晕倒后你跟他闹个两败俱伤呢。”
秦歌摇头:“我跟你一块倒下的,那会儿我还感觉到他踢了我们两脚。”
“那他怎么会现在也躺在这里?”
俩人大惑不解,片刻后便得出了结论,这一定是有人在暗中帮助他们,在黑袍巫师迷晕俩人后,那人出手制服了黑袍巫师。在这阿丝镇上,有谁会对秦歌等人施以援手?
“会不会是高桥?”雷鸣自语道。
“不可能是他,他这会儿肯定还在祭台之上了,而且,他对这高墙大院非常忌惮,不可能像我们一样翻墙到这里来。”秦歌道,“算了,我们现在想也想不出结果,还是先看看这黑袍巫师的庐山真面目吧。”
掀开黑袍巫师头上的帽檐,秦歌与雷鸣面面相觑,都没料到黑袍巫师居然是他。“怪不得刚才昏迷之前我看到他的眼睛,觉得好像似曾相识。”秦歌叹息一声道,“这阿郎教主从不同的地方弄了这么多人来,他自己躲在高墙大院里不闻不问,我早该想到这镇上有他安排的人监视一切。”
雷鸣没有见过这人,便问秦歌他是谁。秦歌道:“他就是镇务中心警务处的负责人,他的名字叫焦阳。”
雷鸣低头想了一下,道:“你注意到没有,这次昏倒跟我们上次在松林里感觉一样,好像闻到了些异样的香味。”
“应该是种民间的迷香吧,以前走江湖的人很多都有这玩意儿,现代也有人用它来实施抢劫,黑袍巫师有这玩意儿也不奇怪。”
俩人说着话,从门里出来。他们记得昏倒前外面的灯并没有打开,但现在灯却亮了,显然是救他们的人打开了灯。现在,出门的秦歌与雷鸣瞪大了眼睛,再次面面相觑,竟有片刻不知道该做什么。
他们看到外面的地面上,现出一个一米见方的洞口来。
洞口就在进门的位置,无论谁要走进这石屋第一步总会踏在洞口的上方。洞口边上放置着一块薄薄的石板,大小形状与洞口一致,显然是平日盖在洞口之上。这洞口位置委实出人意料,一般人如果在屋里修建暗道,一定会将洞口建在最隐蔽的位置,但这石屋的地洞偏偏建在最醒目的地方。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就算你告诉别人这石屋里藏有洞口,要进来找也不是件容易事。
这洞口显然也是救秦歌与雷鸣的人打开的。
俩人到了洞口,看到下面居然有道石砌的台阶一直延伸下去,而且,里面隐隐有些光亮。看来,这地洞之中才是阿丝镇真正的秘密核心。
“我们下去。”秦歌沉声道。
俩人顺着台阶,缓缓下到了洞底。
这地洞没有想象中那么深,台阶转一个弯很快便到了底。下面是一条狭长的通道,大约一人多高,石壁上的凿痕显得很粗糙,就像是在匆忙之间完成的。地通道里每隔十几米便有一盏壁灯,光线虽然昏暗,但已足以让人看清四周的景象。下到地洞里,那种嗡嗡声音便大了许多,虽然感觉还隔着一段距离,但已经没有了那层阻碍。秦歌与雷鸣细细分辩,断定那是发动机的轰鸣声。这地洞里怎么会有发动机在工作?秦歌稍微一想,便想到了原因。
“发电机。”他说。
阿丝镇地处群山之中,它的电力资源只能是就地解决,又因为它用电量不是很大,所以,只要有几台小型柴油发电机便能满足镇上的用电需求。可是发电机本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为什么要藏在这地下隧道之中呢?
循着马达声,秦歌与雷鸣继续前行。这隧道倒是比想象中要长,大约走了十多分钟,视野忽然开朗,隧道一下子变得开阔起来。洞高与洞宽明显增加,而且洞壁凿痕细致了许多,再往前走了几分钟,洞高已达丈余,洞宽更是足够两辆卡车对开。秦歌与雷鸣面面相觑,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凭阿丝镇上那些人,根本不可能修建这样规模的隧道。秦歌猜测这条隧道说不定早已存在,说不定是阿丝神教历任教主带领教众,历时多年建成。可这样的解释显然也不能成立,阿丝神教本来就在阿丝山脉中繁衍生息,它本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因而根本没有必要修建这样一条规模宏大的地下隧道。
秦歌和雷鸣很快就知道了答案。
再往前行百余米,隧道两边忽然出现了许多道小门,但那些不同材质的门大多已经破损严重,有些干脆倾倒在地,有些根本不能关上。秦歌雷鸣走进其中一间,只见里面一片狼籍,地上到处都是破碎的玻璃,房间里侧还有一个一人多高的金属框架,上面残留些狰狞的玻璃碎片。那框架看起来有点像现在的淋浴房,未破损前是全封闭的,边上还有根粗管子通到框架里面,管子的另一头,接在一台黑不溜秋的机器之上。机器早已锈迹斑斑,显然早已废弃多时。
在另一间房里,他们看到一排排木架上排满了各式瓶瓶罐罐,有的里面已经空了,有的还贮有少量粉沫状或液态的物体。瓶瓶罐罐上各自贴有标签,但上面的文字已经模糊不清,根本分辩不出写的是什么,但秦歌和雷鸣怎么看都觉得那不像是文字,而是一些简单的符号。
还有些房间里留有一些骷髅,这些骷髅很多都不是完整的,甚至有一间房里只有些残留的四肢残骸。那些骷髅和残骸有些还很矮小,一见就知道死前是些未成年的孩子。
秦歌雷鸣一间间房搜寻过去,心情愈发变得沉重,他们见到的残骸越来越多,几乎每一间房里都能看到。特别是当他们来到一间像是锅炉房样的房间时,高大的炉灶里还有已经烧了一半的骨头,另一边一人多深水池样的隔断里,竟密密排开了全是人的残骸,它们胡乱堆积在一起,你根本没法弄清这里曾堆放过多少具尸体。
秦歌与雷鸣忍了半天,到这里终究还是一齐弯腰呕吐起来。
这隧道之中简直就是一个杀人工厂,简直就是人间地狱,究竟是什么人在这里这么毫无人性地滥杀生命?
呕吐不知持续了多长时间,秦歌与雷鸣踉跄着奔出房间,在隧道里大口喘息。隧道里必定留有秘密的通风口,所以空气居然还很新鲜。俩人胸口起伏不定,呕吐让他们脸上涕泪纵横。雷鸣这一生哪见过这样的场景,秦歌虽然也见过不少死人,但这么多残骸聚积在一处,却也是他生平仅见。
“这他妈到底是什么地方!”雷鸣低低地吼道。
秦歌目光突然呆呆地盯着雷鸣身后的另一个房间,身子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一动不动。雷鸣诧异地回过身,看到身后房间的门已倾倒在地,借着外面的光,可以看见地面上横七竖八丢弃着几杆长枪,后面还竖立着一排排的木箱。雷鸣看过去第一个感觉,就想到了在电影电视里见到的军火库。
秦歌将地上的长枪拿起来仔细检查,这种枪早已经被淘汰不用了,但是在教科书和博物馆里,秦歌曾经不止一次见过它们。
这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用过的三八大盖。
很多画面这时在脑子里闪现,片刻之后,其中一个场景逐渐定格。秦歌记得那时候他还在上初中,在电影院里,他跟班里另外几个同学逃课来看电影。看电影之前他们买了好多零食,但在电影放映到一半时,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忍不住丢弃了手中的食物,有了想呕吐的冲动。
电影的名字叫《黑太阳731》。
影片的背景是日军参谋本部于1932年采纳了石井四郎进行生物武器研制这一灭绝人性的主张,在日本成立了所谓“防疫研究室”,开始了细菌武器的研究和试验。一九三一年,日本军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以后,在中国东北组织了石井细菌研究所。他们纠集了一批日本细菌学者秘密地进行细菌武器研究。在石井细菌研究所成立的同时,日本帝国主义先后在中国华中、华北、华南和东北建立了几个细菌研究部门和为细菌研究服务的机关。一九三六年日本帝国主义选定平房站以北四公里处的正黄旗五屯、正黄旗头屯、正黄旗三屯、三家子、黄家窝堡、刘家窝堡的中间地带,建立十七号军事基地——细菌杀人工厂,这就是后来臭名昭著的日本731部队。
影片里的内容秦歌已经不愿意多想,而现在眼前的一切,跟影片里看到的场景竟然如此相似,难道这里是另一处日军秘密细菌杀人工厂?
秦歌与雷鸣再强忍着心中的恶心,继续向前。接下来,他们发现了一间间贮物仓库,里面堆放着各种生活用品。从这些货品的包装可以断定它们都是现在阿丝镇上正在流通的那些商品,也就是说,阿丝镇上的人正在使用这些货品。
最后,他们在隧道拐弯的地方发现了一辆卡车,那些贮存的货品显然就是由这辆卡车运进来的。到了这时,秦歌心头一个郁结又被打开。他早就想到阿丝镇和外面世界必定有一条通道,现在,这条通道终于出现在他的眼前了。
在卡车的车厢里,有六个被捆在一处的精壮男人,他们的口中都被破布堵上,这时挤在一块儿不停扭动,嘴里还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秦歌与雷鸣知道,这一定又是救他们的人做的,那人不仅救了他们,还为他们肃清了这隧道里的守卫。他这样做,究竟有什么目的?而现在秦歌与雷鸣最想知道的,却是他到底是谁。
第二十三章 灭谛
黑袍巫师赶到祭台时,仪式已经过去了一半。阿郎教主神态端庄地盘腿坐在阿丝大神神像底下,白袍巫师鹰眼七爷身子笔挺地侍立在他的身后。在神像两侧,两名自卫队成员赤着上身,震天响地敲着两面大鼓,鼓声像一枚枚炮弹,每一发都直落到你的心脏上。鼓声渐渐连成了一片,好像整个山谷都为之震荡,那些身处祭台的人们,这时好像生出了一些错觉,觉得那鼓声本来就是从天地深处传来,它们带着些勾魂夺魄的力量,让人忍不住就要心生恐惧。
那些患病的人这时整齐地被放置在人群前面,他们有的还在发出些痛苦的呻吟,有些不断从口中涌出一些呕吐物,还有的已经一动不动悄无声息。后面的人群这时异常安静,大家都在等待着阿郎教主出手解救这些患病的人。他们虽然都不是阿丝教的人,但阿丝教的传说却是每个人都知道的。
那些赤膊端坐在十三根石柱前的自卫队成员已经悄然站到了祭台前,将拥在一处的人群与阿郎教主分隔开来。另一队自卫队成员这时正穿过人群往神像这边来,在他们中间,还有被缚住串在一起的八女一男,他们赫然就是秦歌雷鸣正忙着地隧道里寻找的冬儿苏河钟震宇和徐娟等六个模特小姑娘。她们显然经过一番挣扎,吴震宇的脑门上还在流血,那六个小姑娘脸上的妆也几乎全都花了,还能见到一些被抓伤的痕迹。冬儿跟苏河稍好些,但衣服上也沾了好多污渍。
她们被自卫队成员押解到十三根石柱前,分别被绑在了石柱之上。
又过了一会儿,童昊与赵清的尸体也被自卫队员扛来,居然也被绑到石柱上。现在石柱还剩下两根没有人,冬儿苏河料到这两根必定是给秦歌雷鸣张松准备的,所以,她们现在的心情非常复杂,既盼着秦歌与雷鸣能来搭救她们,又担心他们出现会遭到跟自己一样的境况。
事情居然跟想像的有些不同,过不多久,两名自卫队员又抬来了张松的尸体。张松从悬崖上跳下去,早已跌得血肉模糊。冬儿苏河等人不知道张松的死因,以为这是自卫队员们所为,所以一齐冲那两名抬尸体的自卫队员怒目而视。
张松被绑上,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根石柱,大家都在想,最后被绑上的人会是谁?
这时天色微明,一缕曙光已经出现在天边。
众人心中的疑问很快就有了答案,当黑袍巫师押着秦歌缓缓穿过人群的时候,冬儿的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她大声叫秦歌的名字,秦歌神情似有些呆滞,他看了看冬儿与其它被绑住的人,面上居然没有任何表情。
两名自卫队员过来,将秦歌推到剩下那根石柱前,阿郎教主忽然摆了摆手,止住他们,然后,面色凝重地冲黑袍巫师道:“还有一个人呢?”
黑袍巫师垂首立在一边,好像连话都不敢说了。
阿郎教主面上第一次露出了焦急的神色,而且,他好像还有些无措,目光在前方人群里搜寻,还回过头来求援似地盯着白袍巫师鹰眼七爷。七爷双目微闭,这会儿好似睡着了,根本就没看到阿郎教主的无措。
“你们都给我到镇里去,把剩下的那个人抓回来。”他厉声对自卫队成员道。
“我们活人死人加一块儿,正好十三个人,你干嘛非得要抓雷鸣呢。”秦歌这时伸着脖子大声道,甚至,这一刻他脸上还有了些戏谑的神情。
“你怎么能知道其中的奥秘呢。”阿郎教主低低叹息一声,“如果逃脱的人是你,我一定不会这么兴师动众。”
秦歌忽然笑了笑:“也许我偏偏就知道其中的奥秘。”
阿郎教主盯着他看了一下,摇摇头:“我知道你找到了杀死你同伴的凶手,但我们阿丝神教古籍上记载的祭神仪式,又岂是你凭着聪明便能悟到的。”
“那我们不妨来打个赌,如果我能猜到其中的奥秘,我也不要求你能放了我们,只想你能把我跟我老婆绑到一起,让我跟她死在一块儿,我也算死得瞑目了。”秦歌一本正经地道,“我这点小小的要求你不会不满足我吧。”
阿郎适才的焦虑与无措已经悄然从脸上隐去,他带些无奈地道:“你要知道,我的本意并不想伤害你们任何一个人,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必须得牺牲一些什么来完成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我不跟你赌,但倒想听你说一说,即使你猜错了,我也会满足你这个愿望。”
秦歌凝视他,缓缓点头:“多谢。”他顿一下,目光掠过祭台前排列整齐的十余位患者,“但我想这之前你还是去看一下那些得病的人,如果你能治好他们,也算是积了些功德,阿丝大神老人家在天上也会感到欣慰的。”
阿郎微笑:“你若不说我倒忘了。”
他挥挥手,那些自卫队成员便转身向人群外面走去。这位阿郎教主显然并不糊涂,他这边去医治那些患者,还不忘记派人去找雷鸣。
阿郎教主缓步走到台前,他挥了挥手,便有人将早已准备好的白米、椎栗树叶和清水捧到了他的面前。他的口中念念有词,随手抓起白米向着地上的患者撒去。他口中的声音愈发变得高昂,渐渐音调升高,其中竟然带上了些高亢的旋律。这时,白袍巫师鹰眼七爷也开始纵声吟唱,俩人的声音最后竟融到了一处,在整个山顶间盘旋不散。祭台上的其它人这时纷纷睁大了惊愕的眼睛,有些人的腿已经瑟瑟发抖,几乎忍不住就要顶底膜拜。
阿郎教主撒完了米,取一截短绳系在自己的指上,然后将指尖伸到口中咬出血来,血滴落到清水之中,再用椎栗树叶蘸了清水洒在患者们身上。这时倒地的患者们齐齐发出一阵呻吟,就连适才已昏迷不醒的人也不例外。
最后,阿郎教主从怀中取出一些药丸,分发给这些患者们服食。片刻过后,痛苦呻吟的人们开始变得安静,他们有些甚至已能坐起来,坐起来便双手合什,向着阿郎教主致礼为谢。
“你们回去好好调养,不出三天,病症可除。”阿郎教主朗声道。
后面的秦歌趁这工夫已经与冬儿搭上了话。冬儿哭丧着脸道:“本来还指望你能来救我们,谁知道你还不如雷鸣,你这警察原来也是白当了。”
秦歌嘻嘻一笑:“现在后悔嫁给一个没用的警察了吧。”
冬儿摇头:“虽然知道没法指望你了,但这会儿看见你,心里还是觉得踏实。”
这一刻,秦歌心里生出许多柔情来,他有种立刻奔上去把冬儿拥在怀里的冲动。但他现在双臂被反绑在背后,而且,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阿郎教主走了回来,负手站在秦歌面前:“现在你可以开始了。我真的挺好奇,想看看我们的警察同志到底猜到了些什么。”
秦歌朝他身后的人群看了看,有些犹豫:“我们这里说话,后面虎视眈眈站着那么多人,有点不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的,等到你们那最后一位同伴来了,祭神大典就可以开始了。”
“我听说祭神大典应该在明天,怎么提前了 。”
“魔神既已现身,我们又何必拘泥于先前定下的时间呢。时间是人定下的,而人是活的,你不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明白吧。”阿郎不愠不火地道。
秦歌点头:“有道理,那我们就趁这时间说会儿话吧,我知道你在那高墙大院里其实挺孤单的,想找个人说话都难。这都是你告诉我的。”
阿郎微笑:“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你知道了多少,怎么知道的。”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我要是再想不到事情的原委。那我这么些年警察也白当了。我们一共十四个人,不知被你用什么法子聚到了那辆客车上。后来到了山谷中的小楼,第二天不断有人走到小楼前倒地毙命,然后再复活离开。这些,其实都是你们玩的一个噱头,目的就是为了让后来出现的阿丝镇笼上一层神秘色彩。后来在阿丝镇上,你还为我们每个人都准备了一张报纸,报纸上不仅虚构了我们的死亡,还揭开了我们每个人心中隐藏的秘密。那些报纸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你把我们这些人弄到阿丝镇来,必定经过精心选择,我们出现的目的,对于你要做的事,一定起到某种关键的作用。这一点,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就已经坦然承认了。”
阿郎教主点头:“你们在马上开始的祭神大典中至关重要。”
“对于宗教我不是很熟悉,但是死去的张松对民俗颇有研究,他曾跟我提到远古的时候,有些部落有以人为祭牲的祭祀活动,这样的习俗在一些边远地区还在沿袭。后来,童昊死在石柱上,我对这十三根特别的石柱发生了兴趣。这些石柱真的很特别,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面孔的石柱,而且,面孔还各不相同。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不同的面孔只是起到装饰作用,但后来,就在昨天下午,我一个人呆在祭台上,什么事不做就盯着这些石柱的面孔看。我已经感觉到了些什么,却不能抓住最实质的东西。我想得头都疼了,索性就在这祭台前躺了下来。我闭上眼睛,看到的还是石柱的面孔,忽然间,这些面孔起了变化,或者是另外一些面孔加入进来,我在其中,看到了我们这些人的面孔。我坐起来时,便想到了我们每个人的经历似乎都跟这些石柱的面孔有一定的联系。”
阿郎目光里带上了些欣赏的味道。
“比如这第一张面孔,一副很欢喜的样子,我自然就联想到了我和冬儿,我们刚刚举行完婚礼,这趟出来就是蜜月旅行,结果碰上了这样的事。”秦歌目光移到第二根石柱上,这是惟一剩下没有绑上人的石柱。他跳了过去,移到了第三根捆绑童昊尸体的石柱,“这根石柱上的面孔显得异常悲哀,我自然就联想到了童昊,他深爱着一个女人,但那女人却莫名其妙地死了,他可以说是心随情死,要论哀,我们这拔人里非他莫属。”
第四根柱子上捆着苏河,石柱上的面孔裂着嘴笑,很开心的样子。
“这个面孔显然很开心很快乐,我开始并没有想到它会跟苏河扯上什么关系,但后来听了苏河的故事,知道了她不惜多次整容改变自己的模样,就是为了能摆脱童年时期的阴影,从此开心快乐的生活。这样,我就知道了这根柱子其实是为苏河准备的。”
第五根石柱上的面孔很慈祥,像庙里的菩萨有种悲悯的情怀。它的下面绑着血肉模糊的张松。
“这副面孔很有爱心的样子,像庙里的观音像。昨天下午我已经知道张松其实就是杀死童昊和赵清的凶手,所以,我非常困惑这样一根柱子是为谁准备的。直到当晚,张松讲起他的故事,他所做的这一切,居然都是为了让他卧床多年的孩子能够醒来。他杀了人十恶不赦,但如果从他孩子的角度,他这样做便完全是因为爱了。爱与恶如此集中地体现在张松身上,倒让我颇为感慨,所以后来张松跳下悬崖,我心里还真有些为他悲伤。”
第六根柱子有一副凶恶的面孔,它下面的人是赵清的尸体。
“赵清弃家杀父,并且让情人深陷欲望的沼泽,毁了自己又毁了别人,说到恶,当非她莫属了。”
第七根柱子下面是钟震宇,他头上的面孔双眼微闭,好像正沉浸在极度舒适的享受之中。
“这根柱子跟钟震宇的关系我就不用多说了,他沉迷欲海不知自拔,终闹得身败名裂亡命他乡,这根石柱留给他也算合适。”
被缚住的钟震宇低下头,露出异常羞愧的神情。
秦歌停下脚步,目光在那六个小姑娘身上逡巡一番后,转过身来,再面向着阿郎教主:“这六根石柱真难坏了我,我知道它必定跟这六个小姑娘有关,但实在找不到他们共同的地方。所以,我索性便不去想它,只想着把那七根柱子参详透再说。”
他指了指第二根柱子:“这根柱子你是留给雷鸣的,因为柱子上面的面孔满面怒容,好像正在面对一个有着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这样的柱子,难怪你不会把我缚到上面了。我们这些人里,只有雷鸣知道自己的妻子与别人有染后,当真可以算得上是满腔怒火,为了报复那个男人,他不惜千里追踪,终于也被你们带到了这里。”
阿郎教主抚掌轻叹:“这一些都是我们神教古籍中记载的仪式,想不到竟被你这么轻易就猜中了。如果你再能猜中那六根石柱与那六位姑娘的关系,你便真的可以算是料事如神了。”
秦歌有些得意,转身冲着冬儿眨眼微笑。他这一刻虽然双手被缚住,但气淡神定,哪有一点阶下囚的沮丧与不安。
“这六根石柱真是让我费尽了心思,它们的面孔不像前面那七个,它们的表情几乎都一样,你根本没法看出它要表达的情绪来。但它们的线条要比前七个面孔精细许多,而且眉眼都透着种妩媚的气息,看起来像是女人的面孔。后来我又想到这十三根石柱既然是并列在一起的,这其中必定存在着某种联系。所以,当我把前面七副面孔连起来看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秦歌说得起劲,后面冬儿苏河等人听得也入神,就连阿郎教主都兴趣十足。
“我把这前七副面孔连起来,他们的表情分别是喜、怒、哀、乐、爱、恶、欲,这七种情绪我记得以前好像在哪儿听说过,于是我拼命想,想来想去,脑子里忽然跳出一个歌星的名字来,还有她唱过的一首歌。”
“歌星?”阿郎露出些不解的目光。
“那歌星叫什么,还有那首歌的名字我全都记不起来了,但歌词依稀还有点印象。”秦歌转过身,走到冬儿身边,“那首歌你一定会唱的,开头第一句是‘醉了吧,反正清醒更断肠’。”
冬儿歪头想了想,很快嘴里就哼出一首歌来。
醉了吧,反正清醒更断肠。无力去原谅,你背判。
算了吧,反正有你更孤单,你不会知道遗忘有多难。
给你的心不要你还,痛不要你尝。
陪你走过一段,七情六欲全都品尝……
冬儿歌唱得好,她跟秦歌平时闹惯了,这会儿见秦歌神情轻松,不由自主也忘了眼下的处境,这一段清唱算得上字正腔圆,声情并茂。但她刚唱到这里,秦歌忽然连声叫“打住”,她吓了一跳,立刻就住了嘴。
“就是这句了,‘七情六欲全都品尝’。前面七个石柱上的面孔喜怒哀乐爱恶欲是七情,那后面这六个肯定就是六欲了。”他好像也憋闷得难受,说出这句话来自己都觉轻松。
众人这才恍然。
“佛家讲灭七情六欲叫灭谛,谛就是人的原罪。只有灭掉人之初的七情六欲才能升天成佛。据说你们这祭神大典过后阿丝大神就能复活,说得再白一点就是让你成为神,阿丝大神复活在你的身上。”秦歌面向阿郎教主,“这跟凡人修练成仙好像有点拧,倒了过来。既然成仙成佛要摒弃七情六欲,那么神变成凡人那当然就得要重新拥有这七情六欲了。而阿丝大神如何重新拥有七情六欲,这就全落在了我们这十几个人身上。”
阿郎教主盯着秦歌,半天说不出话来。
“所以,我们这十四个人,就是被你选中代表七情六欲的人。现在我只想知道,你们从弹官堂内将人掳走后,在厅里留下一滩血渍,那些血渍究竟是谁留下的。”秦歌道。
“阿董老头的,他们杀了董老头。”后面的冬儿忍不住大声叫道。
秦歌沉默了,不用问,他现在也能把当时的情景猜个大概,自卫队的人去弹官堂内抓人,董老头必是出来阻挡,结果却遭杀身之祸。虽然没有人知道董老头的故事,但几乎所有人都能肯定那是个好老头。
秦歌瞪着阿郎教主,心情沉重。
阿郎在他目光注视下,竟有些不敢与他的目光对视。
秦歌冷哼一声,径自走到冬儿身边,背靠着石柱,再冲阿郎教主道:“我的话已经说完,你现在是否可以叫人来把我跟我老婆捆在一块儿?”
阿郎教主盯着他,缓缓摇头:“也许选择带你到阿丝镇来是个错误。”
秦歌仰天哈哈大笑,声音宏亮,纵算阿郎教主再想保持镇定,但脸上已经变了颜色:“难道我的话就如此好笑?”
“你的话不好笑,但我想到一件事情来,不禁越想越好笑,所以这才忍不住笑出声来。”秦歌道。
“什么事能让你笑得如此忘形?”
“我在想,你搞的这个祭神大典是为了让阿丝大神复活在你身上,我想现在大神一定正在天上望着我们这里,准备附体吧。如果他突然间发现地上没有了阿丝教教主,不知他会就此打道回府,还是会被活活气死。”
秦歌的话说得非常不敬,阿郎教主变了脸色,但他仍然强压住怒火,厉声道:“我这个教主还好端端地站在这里,这地上怎么会没有教主呢?”
“如果这教主死了,或者被人抓住,那么这跟没有教主其实也没什么分别了吧。”秦歌不紧不慢地道。
“谁敢抓我!”阿郎教主终究按捺不住,大声喝问。
话音落,他只觉身后人影一闪,一只胳膊已经紧紧地勒住他的脖子,还有一根冰冷枪管抵在了他的额头上。他听到耳边有人轻轻地道:“我敢抓你。”
瞬间用枪抵住阿郎教主的人竟然就是阿丝神教的黑袍巫师。
他当然不是真的黑袍巫师,只不过是雷鸣在来之前披上了焦阳的黑袍,这样,他才能伺机而动。他听了秦歌的话,知道到了动手的时候,所以毫不迟疑,上前制服了阿郎教主。
同时,秦歌双臂扭动,手上的绳索立刻脱落,他笑嘻嘻地走到阿郎教主面前:“这样的结局是你没想到的吧,天上的阿丝大神现在该打道回府了。”
阿郎教主面孔胀得通红,已经再没有了适才的镇定,他厉声喝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们只想平安离开这里,还有,我要揭开阿丝镇所有的秘密。”
阿郎教主被制,祭台上人群里发出一片嗡嗡的声音,有些人还欲前冲。
蓦然的一声枪响,让祭台上变得安静下来。
秦歌笑道对阿郎教主道:“这些枪已经在隧道里藏了不知多少年,现在居然还能打响,看来你的运气实在不怎么样。”
阿郎教主负气,错愕地瞪大了眼睛,似乎在奇怪黑袍巫师怎么变作了雷鸣,奇怪秦歌怎么知道隧道的事。他想问什么,但最终还是扭过头去一声不吭。
秦歌向前紧走几步,离人群便只剩下数步之遥。他朗声道:“各位在这阿丝镇上的时间都比我长,但你们有谁知道这阿丝镇的秘密?这位阿郎教主不知用什么法子将我们掳到这里,费尽心思让我们相信自己已经是个死人。他用这些方法欺骗大家,让我们回不了家,不能与亲人相聚,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但是,这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阴谋。我跟大家一样,都是不知觉中被他们掳到这里,现在,我们制住阿郎教主,惟一的目的就是为了重新回到外面的世界。大家如果有想回去的,可以跟我们一块儿回去,有愿意留下的,我们也不勉强。”
人群立刻嗡嗡声又起,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句“我要回家”,接着,更多的人大声呐喊起来,有些人在呐喊声中还泪流满面。
“大家先回镇上,我们已经找到了离开这里的通道,待把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毕,便去镇上跟大家会和。”秦歌再大声道。
人群又滞留了一会儿,开始渐渐散去。秦歌眼尖,看到站在前面的高桥面无表情正欲转身,慌忙上前拉住他的胳膊:“你能留下来帮点忙吗?”
高桥有些错愕,他疑惑地道:“我能帮你们什么忙?”
“你在这镇上呆的时间长,有些事情我还要向你请教。”秦歌拉着他的胳膊不松手,他只能跟在秦歌后面,走了回去。
片刻之后,祭台上的闲人已经散去,只剩下白衣如雪的鹰眼七爷还负手立在一边。他此刻的神情仍如老僧如定般双目微闭,竟似根本没有看见场中的变故一般。那边的雷鸣还是用枪抵着阿郎教主的脑门,并用警惕的目光盯着不远处的七爷。秦歌到后面替冬儿苏河等人松了绑,冬儿迫不及待地跳起来抱住秦歌,大声叫道:“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秦歌笑问。
“那就是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了什么样的状况,我都要一如既往地相信我这个警察老公。”
秦歌呵呵一笑,拍拍冬儿的脑袋,示意她站到一边。
“好了,戏终于到了该收场的时候,高桥——如果高桥真是你的名字的话,你现在该现出你的真实身份了。”秦歌冲着有些无措的高桥道。
高桥的脸又胀得通红:“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秦歌脸色沉凝下来,郑重地道:“那我告诉你,我的意思是这阿丝镇幕后真正的主人其实是你,也是你躲在暗中策划了这一切。你把我们从不同的地方带到阿丝镇来,你究竟有什么目的?”
高桥额头上有了汗,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究竟什么地方露出了破绽。不仅是高桥,就连冬儿苏河等人这时也全都露出惊诧的目光。看起来温文尔雅办事认真负责的高桥给大家的印象极好,他怎么会是那个幕后黑手呢?
第二十四章 消失
“我们来到阿丝镇的时间不是很长,在这里接触最多的人就是你了,我们对于阿丝镇不多的一些了解也全是从你口中知道的。昨天下午在祭台上,我仔细回想了跟你所有的接触,你向我们传递过来的信息主要有两点,这两点内容都让我心生疑虑,就在那时,我开始怀疑起你的身份。”秦歌不紧不慢地冲着高桥道。
高桥眉峰紧锁,似在回想跟秦歌都说过哪些话。
“我们初到阿丝镇的那天上午,你带我们参观这个小镇,当时,你用非常肯定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诉我们,其实我们都已经是些死人,外面的花花世界已经跟我们没有关系了。我当时就觉得奇怪,咱们先不谈我们这些人究竟是不是死人,我奇怪的是你为什么就对这件事这么肯定。这阿丝镇上虽然颇多诡异的事情,但要说让我们真的相信自己是个死人,显然还不太可能。你言之凿凿,好像是硬要把这种观念强行塞到我们脑子里。我那会儿还在想,可能是你呆在阿丝镇时间久了,被这种观点慢慢给同化了,所以也没怀疑什么。但后来跟你接触,特别是童昊死后,你带我去找阿郎教主,我发现你是一个挺有主见和胆识的人,这样一个人怎么会那么坚信一个并不高明的谎言呢?”
“这好像并不能说明什么。”高桥说。
“那再让我们来看看你传递给我的第二个信息。你说镇务中心是管理阿丝镇的机构,而真正的权力却来自高墙大院内的阿郎教主。”秦歌用手指了指被雷鸣制住的阿郎,“也就是他。”
高桥点头:“事实就是这样,我没有说谎。”
“你第一次带我进那高墙大院,找到阿郎教主,请他授权给我调查童昊被杀事件,当时我也真的以为阿郎拥有阿丝镇最高权力。但后来仔细想想,却觉得有些事情不太可能。你跟我说过阿丝教的历史,阿丝教是一个在阿丝山脉地区流传的部落宗教,纵然它有能力建立一个阿丝镇这样的城镇,但是,它也不可能在阿丝镇中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社会体系。每个来阿丝镇的人都必须工作,取得薪酬,然后用以消费。走在阿丝镇上,你根本不会觉得这里地处大山深处,外面世界有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好像很快就能传到这里。这一切,你以为仅凭一个大山深处的部族宗教就能做到的吗?”
高桥终于点头:“这确实值得人怀疑。”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我们这十四个人本来分别在不同的地方,怎么会同时出现在一辆客车上?阿丝教就算再有神通,也不可能有这种乾坤大挪移的法力吧。所以,我断定,在阿丝教背后,一定隐藏着另外一股力量,这股力量需要有强大的资本作为后盾,这样,它才能保证阿丝镇保持和外面世界同步的生活条件,才能有机会搜集到我们这些人的资料,并用一种特别的手段将我们带到这里。”
高桥忍不住叹息一声:“你说的这些虽然跟我还没有什么关系,但你能想到这其中的疑点,已经足以说明你是个很有力的对手。你既然找上了我,肯定不会无的放矢,所以,我再想隐瞒显然也是不可能的事。我现在真有些后悔,外面世界有那么多人,我怎么偏偏就找上了你。”
秦歌微笑道:“也许你在这阿丝镇上太寂寞了,需要一个对手来让这沉闷的生活变得有趣些。你找到我,我觉得很荣幸。”
高桥这时也笑道:“你能从人群里找出我来,并且自己想清楚这么多事情,真的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可是,你知道我创建这座阿丝镇的真正目的吗?”
高桥神态变得如此轻松,让秦歌心里暗暗警惕,现在,高桥的话正是他心中最后一个疑问,他飞快地把所有的事情在心里又过了一遍,还是不能想到这座阿丝镇存在的意义。
“如果你不能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你前面的所有努力都可能是白费力气,因为现在的一切还只是过程,只有结局才能决定胜败。”高桥这时更轻松了些,“当然,最后我也可以把这答案告诉你,至于如何解决问题,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不过,在我公布答案前,我还想知道,你是怎么确定我是躲在幕后的那个人,你上面说的那两点,根本无法把它归结到我的身上。”
现在轮到秦歌的面色有些沉凝了,他回身看了看阿郎教主,他在雷鸣的枪口下,目光怔怔地落在高桥身上,似乎此刻心中也是疑虑重重。也许,他也不知道高桥创建阿丝镇的真正用意吧。那边的白袍巫师鹰眼七爷表现得也颇为怪异,他像个局外人,双目仍然微闭,似乎对这边的事情漠不关心。
鹰眼七爷的态度有点让人发毛,高桥此刻的轻松与自信更让人心里不踏实。秦歌心里又隐隐有了些不祥的预感,而且,这次这种预感异常强烈,好像正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悄悄向他靠近,但他却茫然不知。所以,这一刻,他的心神有些恍惚。
“你放心,我一定会告诉你答案的,甚至我还可以告诉你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最后要看你有没有那胆量去做了。”高桥说。
秦歌一震,目光逼视着高桥:“你究竟还有什么阴谋?”
“想知道我的阴谋不难,你必须先告诉我究竟我露出了哪些破绽让你怀疑到我头上。”
“很多。”秦歌不想再浪费时间,“童昊死后,我跟苏河冬儿去镇务中心去求助,那天晚上你跟焦阳俩人深夜出现,当是我们还感慨你们工作负责。但后来,无论你说什么,焦阳都是言听计从,这就不得不让我怀疑了。你曾告诉我你是镇务中心户籍部的负责人,介绍焦阳时说他是警务部负责人,镇上发生谋杀案,理应是警务部来负责,如果你们身份真如你所说,你怎么能指挥得了焦阳呢?”
高桥微怔,点头:“这一点倒是我的疏忽。”
“你曾跟我说过,来阿丝镇一年,从来没有进过那高墙大院,也没有见过阿郎教主,但后来你带我很轻松地便进入到了大院之内,不仅见到了教主,还顺利地让阿郎教主授权给我调查谋杀案。那时,我心里隐隐有些疑惑,你做这些事好像太容易了些。而且,当时你提出来授权给我调查案件的时候,我从阿郎教主脸上看到了些疑惑。这些疑惑很奇怪,就算阿郎教主拿不定主意,他也只应该是迟疑或者犹豫,他为什么要疑惑呢?答案只有一个,因为他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让我来调查这件案子。后来他很快便答应了,我想,一定是你偷偷给了他些暗示。”
“这样的细节你居然都看在眼里,看来我想不承认都不行。”高桥叹息。
“昨天晚上,我最后指出张松就是杀害童昊与赵清的凶手。现在回想,张松当时已经心萌死意,他知道我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像他是如何杀死童昊与赵清的,他留在祭台上的报纸从什么人那里得来,他跟暗中策划这一切的人有什么关系,那个人究竟是谁。但他最后什么都没有说便从悬崖上跳了下去,一个将死的人,他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昨天下午我想了很久,脑子里最后现出一个人来,那个人从头到尾都跟我在一起,张松什么都不说,必定是因为那个人。”
“那个人当然就是我。”高桥点头道,“你在推理案情的时候,屋里只有我一个外人。后来张松要求到祭台上,又是我陪在你的身边。”
“到这时候,我已经知道那背后的人是你了。昨天夜里,我们遭到黑袍巫师袭击,但又被人救下,我们因而也得以知道黑袍巫师其实就是焦阳。到了这时,我心里就再无疑虑了。黑袍巫师在阿丝教地位显赫,但你却可以命令他,那么,你的身份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高桥听得入神,不住点头:“这些已经足够让你把我找出来。”
“现在,我要说的已经说完,你该告诉我你建造这个阿丝镇,从不同地方掳来这么多人究竟有什么目的了吧。”秦歌这一刻忽然有些紧张,他知道高桥的阴谋一定是个大阴谋,否则,根本不值得他如此大费周章。
高桥淡然一笑,抬头看了看已经高高升起的太阳,面上的笑容就更自信了些:“你我也算是相交一场,如果这时我再跟你遮遮掩掩,倒显得是我小气了。可是我要说的又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讲得明白的,要想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你一定得有点耐心,而且,在听完之后,还不要后悔。”
高桥的话有些奇怪,听他讲出事件的真相,为什么还要秦歌听完后不要后悔呢?秦歌立刻也想到了,但他还是坚定地道:“我有耐心,也不会后悔。”
高桥气定神闲地背负双手:“现在我终于可以正式介绍一下我自己了,我的名字叫高桥宏一。”他再用手一指被雷鸣制住的阿郎教主,“他是我的哥哥,在你们中国,他的名字叫阿郎,但他却是我们高桥家族的人。现在,你一定知道了我们都是日本人。”
日本人。秦歌脑子里飞快地现出一幅画面来,破败的隧道,堆积在一处的残骸,还有格架上的瓶瓶罐罐,焚尸炉内烧了一半的尸骨。他的血往上撞,有些下意识的冲动。这时候,他已经隐隐意识到了些什么,但还很模糊,他强忍着冲动要听高桥接下来说些什么。
秦歌后面的雷鸣等人此刻都露出惊诧的神色,这个高桥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这么多人竟谁都没有看出他原来不是中国人。
“你们既是日本人,跑我们中国来折腾什么?”冬儿这时忍不住插了一句。
“我来寻找我的哥哥,就是阿郎。我们高桥家族在日本算是商业世家了,二战前便拥有全日本最大的百货连锁店,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们的跨国集团公司已经在许多国家建立了分公司,包括中国。在中国成立分公司,除了出于商业战略的需要,我们高桥家族还有一个心愿,就是能找到二战时先祖父遗留在中国的子孙。”
“你们的祖父是什么人?”秦歌皱眉问。
“先祖父二战期间一直滞留在中国,隶属于日本关东军第七三一部队,官衔为少佐,曾与菊地少将共同主持七三一部队第一部,也就是你们后来说的细菌研究部。但时过不久,他便离开了七三一部队,来到这阿丝山脉之中,秘密组建了一个新的军事基地,从事细菌武器的研究。”
秦歌面上已经冷得能拧出水来,那一段历史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遗忘的,而今,它从高桥口中如此平静地说出来,一下子激起了秦歌心中的怒火。
“你们日本人当年在中国犯下了多少涛天的罪行,你那什么先祖父手上必定也沾满中国人的鲜血,这样的人,必不得善终。”秦歌厉声道。
高桥沉默了一下,突然间目光一凛,声音也变得严厉起来:“先祖父长眠在这阿丝山脉中,他不是死于你们中国部队的手中,却在撤退时被当地的村民抓住,最后尸骨无存。”
“天道循环,报应不爽,这本就是他应得的下场。”秦歌冷笑。
“可是那时我们天皇陛下已经宣布投降,我们的部队已经在撤退,先祖父本可以回到故乡,但却被你们中国那些愚昧无知的村民杀害。我们高桥家族的每个人都会牢记这个仇恨。”
“要记住仇恨的应该是我们。当年侵略中国的那些万恶的日本鬼子,在中国烧杀掳掠,不知残害了多少无辜的中国百姓,仅南京大屠杀便至少使三十万中国平民遇害。这样的仇恨已经是我们整个民族的仇恨,就算你们日本倾尽全国的财力也无法赔偿。但我们宽容大度,不愿用历史来否定你们现在的日本人,可是,偏偏日本就有一些像你这样的激进分子,不去痛定思痛先人的罪过,还对我们中国怀有仇恨之心。你们这样的人,套用我们中国一句俗话,那就叫狼心狗肺。”秦歌已是满面怒容,盯着高桥就像盯着一件让他极其厌恶的东西。
高桥面孔亦胀得通红,脖子上的青筋都暴凸出来,但他这时却深吸一口气,再慢慢呼出:“这个问题我们是否可以暂且搁下,如果你想呆会儿少些后悔的话。”
秦歌怒视着他,俩人目光相撞,竟谁也不愿意退让。
“如果你以为制住了阿郎便已经稳操胜券的话,那我告诉你,你错了,最后的胜利者一定是我,因为现在那些回到阿丝镇上的人,都已经成了我的武器。”
秦歌耸然动容。他后面的雷鸣亦是闻言一震,虽然不是很明白高桥这句话的含义,但料到那必定是件极为要紧的事情,所以脑子下意识有点走神。就在这时,被他勒住脖子的阿郎突然一只手举起了他执枪的手,另一只胳膊肘重重地撞在他的胸上。这一下猝不及防,雷鸣低呼一声,身子踉跄后退,手中枪已落到了阿郎手中,阿郎持枪在手,前奔几步,转身与高桥并肩而立。
高桥哈哈大笑:“现在我看不出来你们究竟还有几分胜算。”
这一下变故,让对面的所有人都惊愕当场,连秦歌也怔怔地说不出话来。雷鸣内疚地向前一步,想说些什么,但却被秦歌摆手止住。再后面的冬儿苏河等人此刻目瞪口呆,只有钟震宇前进两步,站到了秦歌雷鸣的身边。
阿郎轻轻叹了口气,冲着一直在边上默不作声的鹰眼七爷道:“七爷,这些人就交给你了,我实在是不想再看到他们。”
鹰眼七爷双目倏然睁开,两道精光落在阿郎面上。阿郎忽然觉得今天的七爷与往昔有些不同,他正想问些什么,七爷已经慢慢走了过来。
那边的秦歌神情紧张,自己这边人数虽然不少,但大多是些弱不禁风的女人,如果真要动起手来,未必能占到多少便宜。而且,阿郎手中还有枪。
秦歌雷鸣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蓦然间,七爷身形如闪电般掠向阿郎。阿郎只觉得眼前一花,手中枪已经到了七爷的身中。阿郎怒视着已经退后的七爷,有些不相信地道:“七爷,你这是干什么?”
七爷轻声道:“我年纪大了,越来越见不得这些不吉利的东西了。”他顿一下,接着道:“而且我忽然也想知道你们到底有什么阴谋了。”
阿郎面色一变,厉声道道:“七爷你……”
“到现在你难道还不明白吗,从焦阳手里救下他们的就是我们的七爷。”高桥倒是面不改色,依然一别满不在乎的神色。
秦歌雷鸣这时听高桥说救他们的人是七爷,都是又惊又喜。秦歌紧走几步,停在七爷面前:“如果我们还能活着离开这里,那么您就是我们的大恩人。”
七爷叹息一声摇头道:“我这一生做的最大一件错事,就是拥立阿郎为我们阿丝神教的教主,现在,我只希望我还能弥补些什么。”
那边的阿郎负气道:“当年怂恿我当教主的是你,现在背判我的也是你,七爷,您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怎么能这样出尔反尔。”
七爷低头沉吟了一下,缓缓地道:“三年前当你走出那地洞,戴着教主的扳指,拿着神教的古籍,我当时灵机一动,心想何不趁此时机重新振兴我们神教。要知道,这几十年间,神教已经快要被阿丝各部族给遗忘了。”
七爷蓦然双目之中精光陡现,直视阿郎:“但我没想到,你当上教主之后,勾结异邦贼寇,还胡乱猜度我教古籍中记载的祭神仪式。我教所谓阿丝大神复活必先拥有人的七情六欲,原意是要让教主苦其心智劳其筋骨,体会世态炎凉,方能继承普亚米尼的遗志,将魔神瘟疫彻底从阿丝山脉地区铲除干净,但你却将七情六欲归结于十三条生命,以为只要他们的血染红阿丝大神神像,大神便能在你身上复活。你已坠入魔道,岂能再为我教教主。”
“可是我做这些事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我?”阿郎道。
“因为你的身边还有一个足智多谋野心十足的弟弟,而且黑袍巫师也被你们收买。”七爷愤然道,“所以我一直隐忍不发,就是要等这时候看看你们到底玩弄的是什么阴谋。”
“好了,现在你可以如愿了。”高桥抢着道,他眉头微皱,“我忽然对这个游戏感到厌倦了,戏已经到了该收场的时候,我现在就告诉你们我的计划,只可惜,现在就算阿丝大神重生,他也无力回天了。”
高桥狞笑起来,笑得五官都有些变形:“刚才我曾经说过,我的先祖父二战时被秘密派往阿丝山脉,建立新的细菌研究基地。他客死中国后,我们的父亲几乎拜访了归国的所有先祖父的战友,得知了秘密基地的具体位置,还得到了基地几年间研究的所有详细内容。我来阿丝山脉地区,除了寻访我这个弟弟,还要找到当年的基地,让先祖父当年的研究成果重见天日。”
秦歌身上忽然感到了些凉意,他心中已是愤怒得恨不得立刻冲上去将这个高桥打倒在地,但身上的寒意却让他一步也不能移动。
“我在这里建立阿丝镇,从不同的地方掳来这么多人,除了要让他们见证阿郎成为传说中的阿丝大神,更是要让他们成为种子,将先祖父当年的研究成果传播到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上。”
秦歌忍不住低低呻吟了一声,他双目尽赤,说话的声音都已有些沙哑,每一个字都似用尽了浑身的力气:“你到底做了什么?”
秦歌的神色让高桥得意起来,他轻松地道:“建立这个阿丝镇我借用了很多当年基地的资源,水和电最基础的设施当然不会例外。基地有一整套水处理系统,现在阿丝镇上的人食用的水便都是取自那里。大家在这祭台上呆了一夜,现在回到镇上,难免又饥又渴,他们会喝水,还会做些吃的,当他们打开水龙头的时候,先祖父当年的研究成果便会悄悄渗透到他们的身体里。”
“你竟如此歹毒,竟然想害死全镇的人。”秦歌怒道。
“镇上的这些人算什么,我说过,他们现在已经是我的武器,他们是我在中国大地上播下的种子,他们会将先祖父的研究成果传播到中国的每一寸土地上。”高桥哈哈笑起来,笑得一张脸丑陋到了极处,“刚才我说了,要知道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一定得有些耐心,而且得保证最后不要后悔。现在,我们说话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想来镇上有一多半人已经喝了水吃了东西,到了这时,你就算知道真相又有什么用呢?来不及了,你们已经来不及了。”
阴谋如此歹毒,真相如此残酷。
高桥与阿郎兄弟苦心经营的阿丝镇,原来最终目的竟然是要用当年日本鬼子细菌研究基地的成果,施加于从各地掳来的人身上,并在最后让他们回到各自生活的环境中去,这样,他们身上的病毒便会传播开来,制造一场无法抑制的瘟疫。如果他们的阴谋得逞,那么它的后果究竟会严重到什么程度,这已经是所有人都无法想像的了。
秦歌雷鸣与身后的冬儿苏河等人俱等浑身冰冷,心底被巨大的恐惧充满。就连鹰眼七爷此刻都紧张得双拳握紧,面上现出绝望的神色。
事情已经无可挽回,病毒已经感染了阿丝镇上绝大多数人,秦歌曾经答应带他们回家,就算秦歌不带他们回去,他们也会四散奔逃,他们只要有一个人回到外面的世界,那么,都将给外面的世界带来一场巨大的灾难。
高桥身边的阿郎这时惊愕地瞪着高桥,仿佛不认识他似地道:“难道这真的是你建立阿丝镇的目的?你不是为了帮我,而是为了完成这样的计划?”
高桥带些歉疚地道:“难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那一套大神复活的鬼话吗?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神,那么,真正的强者就是神。”
“可是,你答应我你会帮助我成为阿丝大神的。”阿郎虚弱地道。
“我只不过想借你的名义来隐瞒这件事的真相。传播病毒其实很简单,但我不敢保证最后不被人发现。但如果阿丝镇上的人将病毒传播出去,就跟我们高桥家族没有丝毫关系了。所以,我设计了这个游戏,用种种手端从各地找来一些在现实里受到挫折打击的人,他们的心里都曾有过死的愿望,我成全了他们,让他们来到这个死亡城镇,用种种手段让他们相信他们都已经是个死人。这样的游戏很有趣,我甚至都有些舍不得让它结束了。”
高桥愈发得意了,他大声道:“你们知道我进行这个计划有多辛苦吗,我从各地尽量多地搜集当地人的信息,选择我认为合适的目标。然后用各种手段将他们带到阿丝镇来。就像你们,在你们来之前,你们的底细早已被我摸得一清二楚,这样,我才能伪造那些报纸将你们心底的秘密揭开。揭开一个人心底的秘密,就像撕开他们已经愈合的伤口,这时候,我会觉得很快乐。那个作家高松为了他的儿子找到阿郎,阿郎答应替他的儿子招魂,他就乖乖地出卖了自己,成为一个杀人凶手。那天晚上,他跟秦歌出门寻找同伴,是我告诉他童昊被雷鸣绑在了祭台之上,他就在我的目光注视下战战兢兢杀死了童昊。他那痛不欲生的样子,就好像死去的人不是童昊而是他自己。杀人是有瘾的,他杀了童昊,当晚再潜入赵清房中杀死她,手法已经很娴熟了。你们一定知道猫吃老鼠前,一定要好好戏弄那些老鼠一番,现在,我就是那只猫,你们就是一群老鼠。”
“你说够了没有。”秦歌低低喘息着,“如果你说够的话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究竟是怎么把我们这些人聚到同一辆客车上的。”
“我以为你很聪明,怎么到现在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清楚?那晚你跟雷鸣追踪焦阳到了松林里,你们一定闻到了一种奇异的香味。就是那些香味让你们不知不觉就来到了这山谷之中。”
“可我们当时跟很多人在一起,难道就没有人发现我们失踪?”
“你们可以闻到那些香味,其它人也能闻到。你们中国人出门在外,有谁会在乎身边人的死活?再说,就算有人感到奇怪又有什么关系,我们有钱,我们的钱足以让所有人都闭上他们的嘴巴。”高桥不屑地道,“我这样的回答你是否满意?如果你还不满意的话,那我再告诉你,你参加抽奖的那家商场也是我们高桥家族的产业。”他哈哈一笑,“如果你没有什么问题了,现在,你该想想如何处置镇上的那些人了,除非你将他们尽数杀死,否则,你根本没有办法阻止我的这些种子们四处生根发芽。”
秦歌长吸了一口气,摇头道:“现在我不去想镇上的人,我只想做另外一件事。”
高桥奇怪地道:“难道还有别的事比镇上的人更重要?”
秦歌忽然笑了笑,然后重重地道:“我现在只想将你的脸揍得稀巴烂。”
话音落,秦歌没有丝毫停留,立刻全身扑上,人未到,拳先到,这一拳立刻让高桥脸上开了花。高桥和阿郎正欲反抗,那边的雷鸣钟震宇已经扑了过来,甚至冬儿苏河和那六个模特小姑娘都冲上来,将他们团团围在中间。
这时,秦歌反倒退了出去,他眉峰紧锁,显然正在思考高桥留下的这道难题。高桥说得没错,他没有办法阻止镇上的人离开,特别是当病毒发作之后,恐慌会让所有人争先恐后逃离这里。逃离就意味道病毒将在更大范围内传播,这是绝对不能让它发生的事。也许高桥说得对,杀死镇上所有人是控制病毒传播的惟一方法,但没有人可以剥夺别人的生命,即使那是些被病毒感染的生命。
高桥与高郎都已经躺倒在了地上,满面血渍的高桥还在狰狞地大笑不止,而阿郎,则满脸沮丧,眼中还有些畏惧。
“阿郎其实也是个苦孩子,自小就受到村里人的歧视,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父亲是日本鬼子留下来的杂种。”七爷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秦歌的身边,缓缓地道,“当年鬼子撤退的时候留下来一个女人和孩子,那女人是村里人,被鬼子抓去后一直没有音讯。她被鬼子糟蹋后怀了孕,生下一个孩子。村里人虽然痛恨日本鬼子,但谁也不忍心杀死一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孩子。那个孩子后来渐渐长大,像阿郎一样,在村里,也备受歧视。他到了三十多岁,才跟流浪到村里的一个外地女人结了婚,生下了阿郎。阿郎其实跟日本鬼子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是大家还是忘不了当年鬼子在村里制造的血腥。”
七爷再叹息一声道:“阿郎其实也怪可怜的。你想怎么处置他?”
秦歌回头看了一眼可怜巴巴的阿郎,从他身上,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教主的威严了。秦歌摇摇头,他还没有想到如何处置阿郎与高桥的问题,他满脑子都是病毒的事,那些病毒在他脑子里现在已经有了形状,它们像一个个蠕动的蛆虫,不停地横冲直撞。
白晃晃的阳光落在祭台上,秦歌仰头看着十三根石柱上十三副不同的面孔,觉得心里的那团火就要把他的整个人都燃烧了。
他必须想出一个办法制止病毒的蔓延,而且,刻不容缓的。但偏偏他的脑袋里乱成一锅粥。他仰望着头上的日光,想得脑袋都要炸开似地疼。
阳光里出现了一个人的影子,那是冬儿。冬儿笑吟吟的拉着他的手:“你还在为病毒的事情发愁吗?如果想不出办法来,你也别太勉强自己。”
秦歌第一次觉得冬儿有点不懂事,在这种关键时候,她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如果我不想,难道还能指望你有什么好办法?”
“你别瞧不起人。”冬儿再笑笑,“刚才雷鸣跟我说了你们昨晚的经历,我本来没准备想什么办法的,但听着听着,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真的!”秦歌忍不住就要欢呼起来,他一把将冬儿抱住,一迭声地道:“你究竟想到了什么好办法,快点告诉我,快点告诉我。”
冬儿盯着秦歌看,忽然觉得他着急的样子也挺可爱。
七天之后,军队开进阿丝山脉,大批穿着防护服的军人将一处坍塌的山洞团团围住。在山洞的不远处,同样身穿防护服的医生护士们守在数十辆救护车前,只等着洞口被炸开,便要进去救治被病毒感染的数百群众。
带领军队前来的是一名叫做秦歌的警察,他三天前开着一辆卡车,来到距离阿丝山脉最近的一个小县城。车上还有八女一男,他们一脸惶急,到达县城后迫不及待地直奔县委大院。
事关重大,县委当即向市里做了汇报。市里派人前来对那十人进行了盘查,又与秦歌所在海城市公安局取得了联系,核实完秦歌的身份后,立即将这一情况上报省委。省委不敢怠慢,又将此事上报到中央。
于是军队进驻阿丝山脉,医护工作者们也做好了应付大批病毒感染者的准备。那个坍塌的洞口就是通往阿丝镇的通道,它在七天前,刚刚被秦歌等人炸毁。秦歌说,三百多名病毒感染者现在就困在洞口后面有隧道里,而这条隧道,是当年日本鬼子侵略中国时修建的秘密军事基地。
将阿丝镇的人困在隧道里就是冬儿想出来的主意。隧道里有通风孔,贮有足够的食物和矿泉水,那些人应该可以在里面支持一段时间。
这样的计划是那时秦歌等人惟一可行的办法,但具体实施起来,他们却碰到了点问题。镇上那些人大多已被病毒感染,如果不跟他们接触,就没有办法把他们带到隧道里,而接触他们的人,几乎可以肯定也要被病毒感染。还有,要将这些人困在隧道里,必须前后都埋好炸药,然后同时引爆。秦歌等人在出口处引爆炸药当然不成问题,但入口处的炸药由谁来引爆,引爆过后,这个人必定要么就要孤身留在阿丝镇上,要么就得跟众多的病毒感染者一道呆在隧道里。
最后,主动请缨的人是鹰眼七爷和钟震宇。
“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如果最后能死在这里,也是件挺圆满的事,我哪里也不想去了。”七爷说。
“我出去也是个罪犯,等待我的将是铁窗和锁链。与其那样活着,我还不如做些什么弥补我的罪孽。”
秦歌雷鸣带着冬儿苏河和六个模特儿小姑娘先行进入山洞,在入口埋好炸药,然后,在车上装着另一些炸药沿着隧道一路开下去。隧道其实并不是很长,他们开了大约一个小时便到了出口。出口在一个极偏僻的小山包后面,一条三米多宽的砂石路离小山包只有数里之遥。
鹰眼七爷领着阿丝镇里的数百人进入隧道,钟震宇等他们全部进入后引爆了入口的炸药,这边秦歌等人也按照约定的时间封住洞口。
计划实施得相当成功,同时还附带着解决了如何处置高桥和阿郎的问题。他们既然对先人研究的成果如此念念不忘,索性就让他们也跟那些病毒来一次亲密接触吧。
挖掘工作还在进行中,秦歌与冬儿远远地注视着,心里都是感慨万千。秦歌道:“我们这一趟蜜月旅行可真的是要终身难忘了。”
冬儿这一刻却有些走神,秦歌问她想什么了,她歪着脑袋说在想僵尸:“我到现在还搞不明白那些人走路为什么会像僵尸一样。”
“高桥他们必定在隧道里找到了很多当年日本鬼子留下来的研究成果,让人的肢体变得僵硬也必定是那些成果中的一种。我来时向一位军医请教过,他猜测那应该跟莱姆病的病发原理有点相同。莱姆病主要通过鼠类等啮齿动物为主要传染源,人类也很容易被感染。它由一种叫伯氏疏螺旋体引起,主要存在于脑脊液和关节滑液中,到了临床表现的第三期,患者多发生急性关节病,以膝关节最多,其次为肩、肘、踝、髋等,造成运动时关节疼痛,行动僵硬。我想,高桥使用的药物或许就是类似伯氏疏螺旋体的病菌吧。那些人在小楼前倒毙后来又复活,我想他们大概吃了一种可以出现假死现象的药,这种药可以让人呼吸与心跳停止,有点像武侠小说里的龟息大法。”
冬儿笑道:“如果我们还有机会见到高桥和那个阿郎教主,一定要好好问问他们那都是些什么药,我们讨一些来去吓唬人倒是蛮有趣的。”
前方传来轰然一声巨响,被封闭的洞口终于打通了。那些身穿防护服的军人和医生依次进入洞里,秦歌与冬儿也随即瞪大了眼睛,等待着他们从洞里出来,带着那些被病毒感染的人。
过了好长时间,洞里才有人出来,但他带来的消息却让秦歌与冬儿感到了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洞里除了骷髅和残骸,没有一个人或者一具尸体。
七爷、钟震宇、高桥、阿郎,所有人竟然全都神奇地消失了。
他们究竟去了哪里?这个问题秦歌和冬儿想了好多年都没有想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