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奇案讲述得最为完整、具体的,当属清代著名诗人、散文家袁枚。他在《子不语》中以《田烈妇》为题,把案情“放映”了一遍—
一天傍晚,月色皎洁,安庆太守徐士林升堂办案,他抬眼望去,只见一个人跪在仪门外面,看体态是个女子,可是肩膀以上“眉目不可辨”。女子低声呜咽了很久,才把自己的冤情娓娓道来:“民女田氏,丈夫死了之后一直在家寡居守节。谁知我丈夫的哥哥方德为了谋夺家产,逼我改嫁,我怎么都不肯。方德一再相逼,我没有办法,只好悬梁自尽,请大人为我申冤……”
徐士林马上差遣吏卒把方德捉拿到公堂之上,将田氏所讲的事情经过复述了一遍,然后厉声问道:“方德,你可知罪?!”方德平日横行乡里,本来就是狡黠凶顽之徒,不但不承认自己逼死弟妹的事情,反而诬说田氏生前有不轨的行径,败露后羞愧难当才自缢身亡,和自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并阴阳怪气地问坐在条案后面的徐士林:“大人对我的指控,可有证据?”
徐士林看着方德的小人嘴脸,冷笑道:“人证、物证全都没有,不过鬼证么,倒是有一个—不信你回头看看!”方德回头一看,只见早已死去的田氏正穿着一袭黑衣跪在自己的身后,吓得他魂飞魄散!当即一五一十地把实情讲了出来……
目睹了审案经过的吏卒们迅速将这一奇闻散布开来,原来传说包拯可以“白日断阳,夜间断阴”,徐大人竟然也有这样的本事,“一郡哗以为神”。
即便没有这桩案件,徐士林也堪称我国历史上少数因断案如神而闻名天下的官员之一。
徐士林是山东文登人,出生于贫寒农家,经过努力学习,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考上进士。由于他学问做得扎实,天性淳朴率直,深得雍正帝的欣赏,加之他曾经担任过宫廷教习,很可能在乾隆年幼时当过他的老师,这一番际遇使得徐士林在仕途上一帆风顺:雍正五年(1727年),授安庆知府;雍正十年(1732年),擢江苏按察使。乾隆登基后,他的官位更是一路走高,当到江苏巡抚,终因操劳过度,于58岁那年病逝在返乡途中。
徐士林生前身后,无数笔记和史料中都记载他“善治狱”“治狱如神”。他有一句话在司法史上非常有名:“深文伤和,姑息养奸。夫律例犹本草,其情事万端,如病者之经络虚实,不善用药者杀人,不善用律者亦如之。”意思是说:司法过严会破坏社会的和谐,司法过宽又容易姑息养奸,律例就像草药一样,怎样使用,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不善于用药的人,会把治病变成杀人,不善于用律的人也一样。他亲笔写下的判案手记被后人整理为《徐公谳词》,里面记载了大量断案的实例,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献,其中有很多堪称运用逻辑推理智破奇案的典范。
那么,“黑衣女鬼”是否真实存在?我们再回过头翻阅《子不语》中的《田烈妇》这一章,就会找到答案。在讲述完整个案件的经过后,袁枚写了这么一桩看似“不搭界”的小事:“时泰安赵相国国麟为巡抚,责徐公,谓此事做访闻足矣,何必托鬼神以自奇,徐公深以为愧。”赵国麟是清代名宦,他责备徐士林说:这件事当作传闻听听就罢了,怎么能搬出鬼神来炒作自己呢!
关键是后面那句“徐公深以为愧”。如果“鬼神因素”完全是老百姓杜撰的,徐士林有什么可以“愧”的呢?所以,有“愧”无非是指这其中的“鬼神因素”确实是徐士林添加的。于是我们不难做出这样的推理:徐士林听说田氏自缢一案的内情后,非常气愤,他打听到方德为人奸狡,不大可能主动认罪,于是心生一计,找了一个和田氏身材相貌相仿的女子,穿上黑衣,面覆黑纱,于傍晚时分跪于衙门外……等到“有鬼鸣冤”的传闻散开之后,再遣衙役去缉捕方德。方德本来心里就有鬼,听街头巷尾说田氏的冤魂告状,未免惊恐万状。在接受审讯时,按照早已安排好的,“田氏”突然现身,方德肝胆俱裂,主动认罪。徐士林所“愧”者,绝不会是计赚方德,而是自己成“神”竟这般容易,而普天下的各种“神”,想来真面目也不过如此而已!
选自《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