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辉刚毕业不久,为了方便工作,他在离公司不远的偏僻处租了一间房子。房子是韩辉通过墙上的小广告找到的,他和房东仅仅通过电话联系过。
夜深人静,韩辉坐在写字桌前,让他十分在意的是,桌子的左上角贴着一张便条。白色的便条纸上,开头就写着几个醒目的黑色大字:请不要撕下它,你将会用到它。
下面的字较小,但是工整地写着:第一条,切记不要说那个禁字,不然你会惹怒它。
韩辉一头雾水,暗骂道:“搞什么鬼?”
刚说完,韩辉忽然感觉房间的温度下降了,后颈凉飕飕的。他瞅了眼窗户,发现窗户紧闭着,他没有在意,只是搓了搓手,接着看便条上的内容。
便条上接着写道:那个禁字是“鬼”字。
“鬼”字的下方加了着重号。韩辉不屑地一笑,但他忽然想到什么,他朝面前的窗户上看了一眼,通过玻璃的反射,发现自己的背后站着一个人,正不停地在自己的背后吹气。韩辉瞬间感到头皮一麻,下意识地往背后看了一眼,但背后什么也没有。
韩辉开始在意这张便条上的内容了,他紧接着浏览下一行:如果你说了禁字,千万不要转身看后面。
韩辉心底暗骂自己没有看完整张便条,他赶紧往下读:如果你看了身后,那就快点从楼上跳下去吧,或许会有一条活路。
因为楼层不高,韩辉想都没想就打开窗户跳了下去。
第二天,韩辉躺在医院里暗自庆幸,虽然腿骨折了,但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出租屋里,警察对房东说道:“请你详细地说明一下昨晚的情况。”
房东道:“昨晚,我过来找他,也就是当事人韩辉,商量房租的事。我进了房子后感觉很热,就打开了空调。当我站在韩辉身后,低下头准备叫他时,发现我的鞋带松了,于是我就弯下腰去系鞋带。可当我站起来时……韩辉却忽然从楼上跳了下去。”选自《新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