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状得官员自己花钱买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五记载:“旧制,吏部给告身,先责其人输朱胶绫轴钱。”告身,就是任命状,是沿袭南北朝时的遗制。凡被授官的人,自各种途径出身者以至公卿皆给以凭信,加盖文为“尚书吏部告身之印”的印信。唐朝,直至五代、宋朝以后都是这样的。
唐末的委任状都是用素绫纸裱轴的,被委任的官员为了得到这样的委任状,就约定俗成地“送纳朱胶绫纸价钱,各请出给”,然后,才好去上任。
参加宫廷宴会要自掏腰包
叶梦得在《石林燕语》卷四中说:“《唐书》言大臣初拜官,献食天子,名曰‘烧尾’。苏环为相,以食贵,百姓不足,独不进。”尤其是在唐末、五代时期,各地封疆大吏到朝廷来觐见皇帝,为了表达谢意、联络感情,都要自己掏腰包花钱在皇宫里大办酒席,邀请皇帝与高官们宴饮,俗称“买宴”。
多如牛毛的自费候补官员
清朝时的北京城里,候补官员多如牛毛,而且,当时规定不得实缺就没有固定俸禄,所有的开销完全自费。
选自《羊城晚报》